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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方案(精选5篇)

    栏目:二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雪域冰心 时间:2024-09-03 17:11:45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方案

    今年月、月,我县上马二级公路先后发生了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为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扭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被动局面,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

    区交通安全督查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整改,使全县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以上马二级公路、马大二级公路以及210国道三条主干线为重点,针对四川、重庆、贵州等省市过境车辆在我县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特点,纠正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的超速、超员、超载、违法超车、疲劳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辖区道路交通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超常规手段,对辖区内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载、违法超员、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罗安平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局长赵彧担任,成员由县安监、交通、公路、农机等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副局长韦元朝担任,负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根据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对全县道路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全县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危险点段的底数,按主干线优先和轻重缓急的原则,逐步进行整改。对上马二级公路、马大二级公路以及210国道等主要道路事故多发路段、危险点段,采取设置减速带、黄闪警示灯、警示标志牌、防护栏等措施,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隐患。截至12月25日,县政府已投入19.8万元在县城城区内施划让行交通标志、标线、班马线等,投入10.9万元改造木棉十字路口交通设施。

    (二)针对上马二级公路、马大二级公路以及210国道等主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这一情况,抽调交警、安监、交通、农机、公路等部门组成联合整治工作组,在上马二级公路设立了弄北、古零检查点和1 个流动巡逻组,另外还设立勉圩、杨圩检查点和3个巡逻组,负责对上马线、马大线以及210国道路过境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要重点查纠客车超员超速、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停车、车辆灯光装置不全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重点查验客运车辆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特别询问客运车辆近期所进行的例保和维修情况,防止隐患;农机部门重点检查拖拉机载客,包括由农机部门所核发的牌照;公路部门重点检查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要通过严管严查,使重点路段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公共场所)活动,积极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对中小学校、沿公路主干线自然村逐校逐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计划地建成一些具有影响力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村;农机中心要结合平安农机示范县建设,组织力量深入乡镇村屯,对所有拖拉机驾驶员以及所有由农机部门发牌的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提醒他们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做到谁发牌谁负责;在春节前组织交通安全宣传队下乡宣传演出25场;制作重特大交通事故宣传板报深入各乡镇、村屯、学校巡回展览;组织驾驶人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在县电视台开展曝光典型交通事故、曝光交通违法突出个人活动,以案说法,达到到警示众人目的;结合上路检查,加强对外地驾驶人面对面宣传教育,重点提醒其在我县道路驾驶应注意的安全事宜。

    (四)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实际,制定集中整治措施,负责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检查,查处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载、违法超员、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站在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以高度责任感投入到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当中。

    (二)科学安排,统筹兼顾。目前正值岁末年初,各项工作十分繁忙,各乡镇各单位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不能顾此失彼,确保各项工作共同推进。

    (三)加强反馈,认真总结。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向县政府报告,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县政府将不定期进行督查,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对因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篇: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从即日起,县安监、交通、公路、文教、农机、交警、客运等单位要迅速行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以决战的态势,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物力,坚决打好交通安全宣传、客运企业及驾驶人整顿、道路通行秩序整治三场攻坚战,切实做到“六加强、六减少、六杜绝”,确保实现全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

    一、打好交通安全宣传攻坚战,营造强大的行动声势

    (一)社会面的宣传 1、12月20日前,在县城、国省道沿线、加油站等场所的显要位置补充悬挂、张贴“决战70天,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努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等标语口号。每个乡镇(场)1条以上(由乡镇场负责),县城6条以上,其中交警5条,210车队1条。

    2、由县广电局负责,交警协助,滚动制播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题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公益广告。《宜丰通讯》优先刊登交通安全宣传稿件和公益广告。

    (二)客运场站的宣传

    1、由交警大队负责落实“一企一警”责任制。挂点民警必须上门开展一次宣传,通报全国、全省开展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精神和本地客运驾驶人违法及事故情况,组织驾驶人、安全管理责任人观看宣传光盘、事故展板。2、210车队负责在客运企业候车室、售票处等人流聚集场所悬挂1-2条交通安全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宜丰汽车站负责在候车室不间断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强化出行乘客的安全教育。

    3、交警大队、210车队负责在所有客运汽车前挡风上统一粘贴“走安全路、行安全车”的安全提示贴,并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鼓励乘客举报交通违法行为。4、210车队负责,交警大队配合,在长途客运和旅游车辆上推行“交通安全讲解员”制度,由司售、导游人员承担交通安全宣传任务,负责车辆出发前向乘客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沿途播放宣传光盘。

    (三)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沿线的宣传

    1、交警大队负责,安监局协助,深入国省道沿线乡镇、村组和企业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基础知识宣传,广泛散发宣传单、张贴挂图、宣传折页等宣传品,利用农村有线广播传播交通安全常识,利用农村集市贸易组织农民观看宣传挂图和专题片,大力普及交通安全基础性知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2、各乡镇(场)负责在辖区国、省道和重点道路的村庄每村刷写1条以上永久性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此项工作12月20日前完成,由县安监局负责督查。

    3、交警大队负责针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在加大查处的同时,进行面对面的重点教育。

    4、交警大队牵头,安监局协助,针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形态、规律和特点,从身边的交通事故说起,从身上的交通违法谈起,抓住农民的心理,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案说法,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四)中小学生的宣传

    1、完善学校交通安全专(兼)职教师制度,适时开展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或社会实践活动。(文教部门负责,交警部门协助)

    2、扩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出行卡”的发行范围(本此重点是公路沿线中小学生),教育引导学生养成“文明骑车、文明走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文教部门负责,交警部门协助。出行卡印制费用由文教部门承担)。

    3、印制中小学生安全提示书签,先发放城区和公路沿线中小学生。(文教部门负责,交警部门协助。费用由文教部门承担)4、11月份组织中小学校师生观看一次宣传挂图和专题片,教育学生拒绝乘坐超载车辆、无证无牌车辆和其他不安全的车辆,同时严格规范乡镇学校学生在道路上的体育活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文教部门负责,交警部门配合)

    (五)交管窗口的宣传(交警部门负责)

    1、在车管办证厅、事故处理室、交通违法处理室等窗口开辟“交通安全宣传角”,展出事故展板,循环播放交通安全专题片,免费发放《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书籍和宣传资料。

    2、要结合交通安全日常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每处理一起违法行为,都要向当事人讲清违法行为的危害,宣讲有关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事故处理民警每调处一起事故,都要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及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条文;车驾管民警每办理一笔业务都要进行一次安全提示、传授有关业务办理规定。

    二、打好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整顿攻坚战,深化源头治理

    (一)加强对客运企业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督管理,把确保安全作为衡量客运企业经营资质、衡量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衡量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的重要标准。对不符合安全营运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业整顿。12月10日前,要摸清所在挂靠车辆的底数,对于以各种形式挂靠、转包的,要责令限期改变经营管理现状,逾期不改的,坚决清退出客运市场。(交通部门负责,安监、交警部门配合)

    (二)严格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所属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1、调整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长途客运班线或发车时间、发车班次。(交通部门负责)2、12月20日前,对所属车辆的安全状况、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检查。(210车队负责,交通、交警部门督促检查)

    3、对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安监部门牵头,交通、交警部门配合)

    4、对没有从业资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得从事客运车辆营运;对虽然取得从业资格,但屡次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有重大交通事故责任的客运驾驶人,要对其调离岗位,不允许继续参加营运。(210车队负责落实,交警部门协助并督促)

    5、对一年内驾驶客运车辆两次以上超速行驶、一次超员20%以上或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营运驾驶人进行集中教育,教育率达100%;对一年内两次超员20%以上或者一次超员50%以上的,责令所属企业对其予以调离岗位或者解聘处理。(交警部门负责,交通部门、210车队配合)

    6、对经常严重超员的营运单位车辆,及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交警部门负责,广电局配合)

    (三)严把“三关”,严查客运车超员。即:严把东门关、站门关和路面关。落实专人把好车门站门,严防易燃易爆物品进站上车和客车超员出站(汽车站负责,210车队协助)。加大公路巡逻力度,做到管辖路段不失管,重点路段不失控,对过往9座以上的客车要逐辆进行检查,对客运车辆超员的严格依法处理,并卸客转运。同时将其违法情况通报交通运管部门,对跨省、市的客运车严重超员的,要及时将查处情况报市交警支队。

    (四)及时掌握客运车辆的运营信息。通过交警信息平台,建立通行辖区路段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档案,掌握客运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车况以及班线、通行时间等信息,加强对营运客车的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取缔客运车辆违法行为。辖区路段客运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建档率达100%,12月中旬完成。(交警部门负责)

    三、打好道路通行秩序整治攻坚战,确保良好秩序 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交通安全设施整治的主战场。对各种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依法从重处罚;依法该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吊销;依法该拘留的,要坚决依法拘留;对影响恶劣的,依法处罚后还要在媒体曝光;通过严格执法,维护良好的路面秩序。加快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进程,最大限度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效率。

    (一)落实国省道联勤巡逻制度,消除路面管控盲区。除保留值班警力和少量车管窗口民警外,其余的警力和车辆加大公路巡逻力度,延长巡逻线段和时段,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交警部门负责)

    (二)大力整治超速违法行为。根据超速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合理组织安排设立测速点。坚持在国道、省道和主干路每天测速6小时以上。固定测速点前一定有明显的限速标志和提示标志。对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要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营运单位车辆多次超速的,除依法给予处罚外,还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确保国道、省道等主干路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发生率不超过2%。(交警部门负责)

    (三)大力整治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在摸清本地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规律的基础上,集中警力加大对乘座低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该卸客的坚决卸客,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在国道、省道行驶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发生率不超过5%,在县乡道路行驶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发生率不超过8%。(交警部门负责,农机部门配合)

    (四)大力整治重点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检查,重点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行驶及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无运输通行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疲劳驾驶发生率不超过5%,无证行驶及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无运输通行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2%。(交警部门负责,交通、文教等部门配合)

    (五)加大摩托车整治力度(交警部门负责)

    1、明确责任,分片包干,全面了解掌据辖区摩托车基本情况,充分发挥乡村组织的工作作用,加强摩托车的管理。

    2、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加强城区、国省道集中整治力度,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确保摩托车重特大交通事故下降30%以上,摩托车违法行为发生率在城区道路不超过2%、在国省道不超过10%、在县乡道路不超过20%。

    3、制定切实可行的便民服务措施,兑现服务承诺,为农村车主办理驾驶证、上牌落户和车证检审提供方便,进一步促进农村办牌办证率。

    (六)加大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

    1、按县政府宜府办发[2024]98号文件,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的基础上,对平交路口的次干道要设置减速设施。城区平交路口由交警负责,县道与国、省道平交路口由公路分局负责,乡、村道路与国、省、县道平交路口由辖区乡镇(场)负责。(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督查)

    2、加强施工路段的安全管理。对公路维修、改建和高速公路建设的路段,要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确保施工路段安全、畅通。对排查出的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整治率达100%。(交通、公路部门负责)

    (七)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监控

    1、要加强对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早发现、早准备、早采取措施。要与气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和信息通报制度。(交警、交通部门负责)

    2、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实效性,遇有恶劣天气,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定人定岗定责,落实管控措施。(交警部门负责)

    3、遇有恶劣天气,领导要深入一线,了解实情,靠前指挥,果断处置,严防事故。(交警部门负责)

    (八)规范执法,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对发生公路“三乱”行为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处理。

    第三篇: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总结

    为深刻吸取新疆喀什“3.11”、吉林白山“3.12”、西藏林芝“3.15”、山西临汾市“3.16”特大交通事故教训,按照厅交管局《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转发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迅速行动,加强领导,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在全市范围内迅速掀起了声势浩大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动员落实

    一是支队于3月17日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二是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支队长刘先明任组长,政委龙剑、副支队长李其林、陈以明、周茂达任副组长,支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交警大队长为成员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支队事故科,副支队长陈以明兼任办公室主任,事故科科长李冰峰任副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挥等日常工作,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三是各大队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并层层落实责任,动员全警继续发扬顽强拼搏、连续作战的作风,克服疲劳厌战情绪,做到领导力度不减、投入力度不减、工作力度不减。

    二、强化路面管控,净化交通秩序

    一是以全市2条国道,4条省道和旅游线路为重点,科学调整白天、夜间不同时段的勤务安排计划,把所有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警车投入到路面控制的主战场,除值班民警外,将全部警力投入到路面,实行了重点路段、重点时间至少设置两处以上测速点,每天测速时间不少于6小时,重点查处营运客车的违法超速行为。并确定了宣汉县、万源市、达县为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重点地区;

    二是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充分依托全市18个一、二、三级执勤点,严格做到“四个必须”、“两个一律”.即:对7座以上的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必须逐车检验登记,对超速50%以上的驾驶人必须全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超员20%以上的驾驶人必须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并记12分,对客车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必须抄告客运企业;对无证驾驶汽车、拖拉机的驾驶人,一律依法按上限罚款并拘留;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运输、不按规定线路和时间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

    三是认真开展“3.25、4.13”整治酒后驾驶集中统一行动。支队成立了由支队长刘先明任指挥长,其他支队领导和7个大队长为副指挥长的指挥部,组建了7个整治小分队,在支队各科长的带领下,分赴7个县市区开展整治行动,同时督导、检查、指导各大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并邀请了各大媒体派出记者随警采访,全程跟踪报道了当晚集中统一行动;

    四是全力做好XX年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清明节”前,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在辖区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道路隐患、从事旅游的客运车辆和校车安全隐患,召开了客货运输单位、多车单位及学校负责人会议。“清明节”期间,全市公安交警把客运交通安全教育整治和严厉查处超速,超员,酒后驾驶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两三轮摩托车、拖拉机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为查处重点。按照“周巡制”、“赶场制”“协管制”要求,将路面控制作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战场。

    三、认真开展XX年危险路段隐患排查工作

    按照厅交管局《关于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危险路段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领导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关于“从今年起全省每县(区、市)每年安装道路波形护栏不低于6000米”的要求。3月10日至4月10日,支队组织全市各大队开展了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排查工作,重点对各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已安装波形护栏或防撞墙的路段进行逐条、逐段全面排查。据排查统计,全市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共1795处,应安装波形护栏或防撞墙1705877.5米。其中已安装波形护栏或防撞墙368处,长261638米,未安装波形护栏或防撞墙1427处,长1444239.5米。4月12日,支队将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向厅交管局作了情况汇报,同时也向市人民政府作了专题报告,并提出了整治意见。

    六、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为了确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取得实效,支队于3月17日制定了《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督查方案》,组成5个督查组,实行分片对口联系各大队工作制度,坚持每周深入各大队,以暗访为主,持续深入各大队开展专项督查,全面督导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发出督查通报进行周末评比通报,确保措施得到落实。

    第四篇: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县农业局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24〕159号)精神,决定从9月1日开始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全县公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费站卡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率达到100%。

    (三)在年内,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启动率达到100%,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

    (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分别达到100%。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

    (五)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营运规范、文明、有序,杜绝非营运客车的非法营运。

    (六)拖拉机营运管理达到规范、有序、适量的工作目标,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涉及拖拉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七)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学生接送车得到有效监管,中小学生专门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达到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规范。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力求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张为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云、公安局副局长肖永平为副组长,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保公司以及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内),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具体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向前推进并完成预定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坚持从严的原则,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管理态势。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发挥6F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力度。要严肃查处各类农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机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大农村道路的巡查,同时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和脱检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集中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行动,坚持“五个一律”的严管措施,严厉打击超速、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费站设卡,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点各抽调4人以上,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县内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严格出租车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拒载、违章组客、异地经营等行为。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乡镇要积极牵头本辖区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排查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级信息员在交通安全基础调查、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4.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集中处理曝光、点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二)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掌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等情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要采用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重点车辆GpS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控,从严查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好驾驶人考试关,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确保考试质量,坚决防止不合格学员取得驾驶资格,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从严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场站现场监督),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由安监局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限期挂牌整改。

    2.落实危险点段整改时限。交通、建设部门对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

    3.由公安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内,全面启动已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配合,组织开展乡道及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道及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五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要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公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观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动漫光盘教育片,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公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县安监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整改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县里将组织专项行动督察组,分赴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12月下旬,将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平安乡镇”一票否决,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这次“全县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是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落实市、县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意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具体行动和主要措施。各部门、各乡镇必须居安思危,坚持预防在先的原则,充分认识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既要严禁不作为,又要防止乱作为和“三乱”现象发生。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法制意识、爱民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加强协调,畅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报告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从9月18日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分别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5554313)报送专项行动一周情况;每月进行小结,分析当前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小结于每月29日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篇: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XX〕159号)精神,决定从9月1日开始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全县公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费站卡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率达到100%。

    (三)在年内,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启动率达到100%,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

    (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分别达到100%。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

    (五)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营运规范、文明、有序,杜绝非营运客车的非法营运。

    (六)拖拉机营运管理达到规范、有序、适量的工作目标,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涉及拖拉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七)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学生接送车得到有效监管,中小学生专门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达到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规范。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力求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张为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云、公安局副局长肖永平为副组长,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保公司以及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内),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具体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向前推进并完成预定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坚持从严的原则,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管理态势。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发挥6f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力度。要严肃查处各类农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机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大农村道路的巡查,同时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和脱检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集中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行动,坚持“五个一律”的严管措施,严厉打击超速、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费站设卡,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点各抽调4人以上,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县内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严格出租车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拒载、违章组客、异地经营等行为。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乡镇要积极牵头本辖区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排查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级信息员在交通安全基础调查、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4.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集中处理曝光、点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二)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掌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等情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要采用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重点车辆gps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控,从严查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好驾驶人考试关,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确保考试质量,坚决防止不合格学员取得驾驶资格,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从严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场站现场监督),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由安监局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限期挂牌整改。

    2.落实危险点段整改时限。交通、建设部门对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

    3.由公安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内,全面启动已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配合,组织开展乡道及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道及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五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要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公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观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动漫光盘教育片,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公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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