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热门搜索: 教育论文 医院工作总结
  •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二号文库

    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公平教育

    栏目:二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清香如梦 时间:2024-09-12 06:45:23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公平教育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校吸收了部分流动人口子女来我校就读,为此,我校为了让“流动的花朵”留在保福小学,开展了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公平的制度性保障的探究。

    一、加强学习,解放思想,落实政策。

    保福小学领导从学习入手,通过学习,解放思想,在教职员工中开展了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公平的大讨论,形成了如下共识。

    1、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公平关系到保障人权。

    2、城市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3、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公平就是贯彻执行依法治国和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二、分层目标管理,确保公平

    保福小学校委会为了让流动人口子女能: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制定了《加强保福小学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公平的管理》的文件。明确规定坚决执行市政府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坚决实行流动人口子女实行“免收借读费,实行一次收费”,敞开校门让他们与城市孩子在同一片蓝天下享有教育的平等权。文件规定了分层目标管理流动人口子女的方案。教务处为此制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学管理和分班法》。特别平等的原则。制定《流动人口子女分层教学实施细则》。政教处制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德育管理实施细则》《城市人口子女与流动人口子女一帮一阳光行动方案》,总务处制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平困生减免办法》,以上措施有力保证了流动人口子女的平等收教育的权利。有了制度后,学校十分重视检查落实,反馈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新办法。如入学初期,流动人口子女与城市学生由于缺乏沟通,矛盾多,打架现象时有发生,学校召开了政教处,教务处,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学生干部代表,流动人口子女的学生代表的协调会议,各书几见,分析原因,探讨解决方法,一帮一,手扶手好朋友,活动使流动人口子女很快融入班级体之中,形成了团结。友爱,平等的同学关系。学校的目标管理,确保了过程的平等。保证了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结果平等。

    三、实话实说成效和问题及对策

    1、减轻了农民负担。

    城市流动人口绝大部分是农民工,“免收借读费,实行一次性收费”和对特困生减免费用,大大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2024年秋季在校流动人口子女204人,占全校人数的9.2%,初一年级共72人,男38人,女34,初二年级共52人,男28人,女24人,初三年级80人,男49人,女31人。2024届毕业生,流动人口子女63人,男34人,女29人,按每生每学期借读费600元,从2024年春开始,一年级减免4.32万元,二年级减免6.24万元,三年级减免9.6万元,2024年毕业生减免3.78万元,对特困流动人口子女减免56人,人平近120元,共0.672万元。学校减免费用总共24.592万元,从二使农民工受益24.592万元。

    2、保证了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质量。

    2024届毕业生,流动人口子女63人,考取重点高中4人,考取普通高中24人,2024年秋,在籍流动人口子女204人,一次性毕业合格率达96.8%。目前,在校200人,4名学生随父母外地务工迁入外校。由于学校十分重视和关心流动人口子女的学习和生活,教师们因人施教,分层助学,使他们愉快地生活和学习着;他们在保福小学勤奋学习,文明守纪,也早已成为保福小学优秀的一员!问题及对策。

    ①学校难以保证所有流动人口入学。

    由于上级部门评价学校的标准仍以教学质量论英雄,加之教学质量好的学校对流动人口子女的吸收力大,就读者多,为了保证优质生源,据我所知,无论小学和初中绝大部分学校都举行入学资格考试以淘汰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我呼吁取消入学资格考试,由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根据各校教育资源的承受能力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确保入学机会的平等。

    ②流动人口子女由于社会资本的缺乏,以及面临文化适应的问题,往往心理压力大,自卑感强,如果教师不精心呵护,往往会产生厌学逃学现象。

    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对他们一视同仁,教学过程中注意分层教学,注意对家庭背景、智力水平、教养程度不同的学生给予平等的对待。同时,学校应采取行政手段,把教师对全体(包括流动人口子女)学生的教育教学成果,作为评估条件之一,与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奖励和工资挂钩。

    ③由于流动人口的流动性强,经济困难,流动人口子女常常出现来有影,去无踪的现象。单靠学校减免费用,只是杯水车薪。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应设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流动人口就学,消除因家庭困难造成的教育机会不均等,实现从道义性扶贫向制度化扶贫的转化。学校发现流动人口子女流失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上级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跟踪调查制度,并敦促流失学生返校,以确保流动人口子女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第二篇:浅析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

    浅析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

    摘要:近年来,我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子女主要是指随父母到流入地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人口。随着我国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也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本文从分析目前流动人口受教育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出发,以期提出保护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建议。

    关键字: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公平;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日益加快和市场对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我国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所有适龄儿童都应接受义务教育”,流动人口的子女理应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权,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流动人口的子女却无法享受到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不仅关系到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和社会向城乡一体化方向的健康发展,而且也关系到“弱势群众”的教育公平的真正实现。

    一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的现状

    目前外来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状况大致有以下几类:在正常缴纳借读费后进入市区公立学校;进入收费较贵的政府批准的私立学校;在打工子弟学校就读,未随父母流动的留守儿童就读于家乡学校,另外,还有部分儿童失学、辍学。

    1.借读于流入地的公立学校

    国家规定了借读生的收费标准,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和管理上的不善,收费也就有多有少.北京的流动儿童学校,一般的收费每学期在300元左右或每月60元。而就读公立学校,根据有关规定。非本市户口学生除了缴纳规定的书杂费用,另外收取借读费用,小学阶段为每学期每人600元,中学阶段为1000元。但实际的情况是学校收费比教育部门规定的标准要高得多,收费名目繁杂,最普遍的是赞助费,而赞助费的多寡与学校的质量和办学条件、地理位置相联系.高的能达数万元,低的也有数百元。

    2.部分流动儿童在民办、私立学校就学。

    在南方一些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流动人口多以经商为职业,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他们希望子女能够在符合国家办学标准的民办或私立学校就学,所以这些地区专门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私立学校发展较快。但私立学校的高收费是低收入流动人口家庭所承担不起的。

    3. 部分流动儿童就读于打工子弟学校。

    这些学校数量多,发展快,由于其低廉的收费,而颇受流动农民欢迎。从积极的方面说,流动人口子弟学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低收入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需要,但其办学条件难以保证教学质量。

    4. 少数流动儿童失学在家。

    他们失学的原因是居住的不确定性,父母就业的机会和收入水平决定着他们的去向。其次是家庭贫困,许多家庭都是多子女家庭,父母甚至无力送孩子上收费最低廉的流动人口子弟学校,所以失学在家。

    二、流动子女的教育存在的不公平问题

    1.教育起点的不公平问题

    与流入地小孩相比,流动儿童在入学机会上是不平等的。尽管国务院《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要求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但是,打工者子女要全部获得进入公办学校学习的机会还很难.因为,他们必须缴纳高额的借读费和赞助费,这从客观上制造了城里孩子和民工子弟受教育权的不平等,也由此形成了民工子弟上得起收费的民工子弟学校,却上不起“免费”的公办学校的怪现象。

    此外,还有许多其他开支:如校服费、活动费(如春游、秋游)、辅导费(课后英语班、作文班)、班费等.尽管国家规定要降低费用。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仍然很高。这些开支往往令家长捉襟见肘

    2.受教育过程中的不公平问题

    教育过程的不公平问题主要是指流动人口子女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受剑的不公平的待遇或歧视:

    1.外来人口的身份使他们不能完全被城市接纳,而且流动人口子女与本地学生共同学习,面对不同的教学环境、教材、教学方法,在较短的时间内很难适应,课程进度和难度的差异,教学方法的不同,都影响着学习的效果.流动儿童的成绩往往不记入教师成绩考评,以追求升学率、优良率、合格率为唯一标准的考核办法,致使教师对流动人口子女在教育和管理上往往采取忽视的态度

    2.在公立学校借读的流动儿童,由于户口不在当地,往往被另眼看待,同时,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和“借读”的身份,以及在评奖、评优中受到的歧视,给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压力。培培在北京市一所公办小学上五年级。她聪明伶俐,成绩优异,但是年年三好学生评选,她都榜上无名。她不服气:“我学习比他们好,表现比他们好。评不上三好,就因为我是农村的吗?”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很多学校做不到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一视同仁.

    3.流动人口子女除了大部分在公办学校借读外,还有一小部分学生在专为流动人口子弟开办的简易学校就读。这类学校大都条件较差甚至很差,师资力量薄弱,与一般的公立学校无法相比。这也是流动人口子女在受教育过程中的不均等的表现。

    3.学业成功的机会不公平问题

    流动人口子女在起点上和过程中已经明显处于劣势,这使得他们很难与其他处于优势地位的孩子拥有平等的学业成功的机会。在一些流入地,按当地有关规

    定,流动人口子弟小学的毕业生应该回老家读书,但因为父母均在流入地,子女不愿也难以回去读书,这些流动儿童面临着无法升初中就学的问题。高考政策规定,没有当地户籍的流动学生不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致使很多初中阶段的学生对于学习失去兴趣和信心,其中很多人在初二就转学或放弃学业进入打工行列,这就导致流动儿童少年无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另一方面,许多外来流动少年儿童在流入地上完小学后升初中比上小学更难,入学和入学后的费用也更昂贵,这也导致他们对初中学习望而生畏。

    三、障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公平的对策

    1.加强经济支持

    在教育领域存在市场机制和缴费上学的情况下,弱势群体由于其能力的局限必然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只有对弱势群体进行补偿和优先扶持万可能真正实现教育的公平。城市流动人口子女中低收人家庭的子女,他们大多去民工子弟学校上学,即使很低廉的学费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负担,而要使他们享受到平等的受教育权,政府应该给予更多地帮助,对他们的有关费用可以分期收取。同时也要通过设立助学金、交通补贴、开学补贴、减免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

    2、解放思想,提高认识

    解决好这一问题属于政府行为,同时也是中国人民自己的事情。是关系提高全民素质、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权,加深对《义务教育法》的认识和理解,使义务教育免费、平等的观念深人人心。让社会和群众了解义务教育这项工作的意义,并对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平等的义务教育充满希望和信心。

    3、完善法律保障

    我们有必须制定具体的教育法规对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行规范。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的普及义务教育思想中指出,要提高普及义务教育,最重要的就是要提出具体地措施,具体地解决办法。因此,我国的《义务教育法》中必须明确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问题的责任界定、受教育权利、教育的投人保障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参考文献

    l、明庆华、刘噩玲.浅谈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问题叽.湖北大学学报,1999(5)

    2、杨东平.对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认识和思考[].教育发展研究,2024(8)

    3、孙红玲.浅论转型时期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教育科学,2024(1)

    4、郭彩琴.城市中“农民工”子女受教育不公平现状透视[J].学海,2024(55、史柏年.城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问题政策分析[]: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24(1)

    6、汪明.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与对策[].教育研究,2024(2)

    7.赵娟.城市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现状[].社会,2024(9)

    第三篇:贵阳市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

    贵阳市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

    贵阳市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贵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流动人口子女在贵阳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按照管理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接受入学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根据本市实际,采取多种形式,逐步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第四条 市、区(市、县)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教育发展规划,要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规划,统筹安排。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并完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落实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第五条 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主管部门,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指导和督促各中小学校认真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

    公安部门在办理居住证时,采集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及时提供6—15周岁流动人口的有关情况。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在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中,保证我市中小学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需要,及时满足义务教育学位需求。

    规划部门在城市规划中,要立足城市发展的实际,考虑教育长远发展的要求,按我市城市规划标准的要求配置教育设施。

    国土部门根据城市发展规划留足教育用地,保障教育发展项目用地。

    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接收流动人口子女的数量,合理核定公办学校的教职工编制。

    劳动部门对流动人口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出具有效证明。

    人口计生部门为流动人口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房管部门为流动人口出具或检验房屋租赁证明。

    物价部门与有关部门制定教育收费标准并检查学校收费情况。

    第六条 凡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流动人口子女,可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不收借读费。

    (一)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筑居住证;

    (二)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管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三)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四)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或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依法设立的民办学校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父母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监护的儿童就读,按第六条规定办理。

    第八条 流动人口子女申请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适龄子女的家长应在申请学位前做好第六条规定的材料准备;

    (二)适龄儿童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向居住地区(市、县)教育局申请学位;

    (三)区(市、县)教育局和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尽量安排符合就读条件者入学。

    第九条 物价部门与有关部门制定教育收费标准并检查学校收费情况。各区(市、县)政府认真执行我市教育收费政策,坚决制止乱收费。

    第十条 市、区(市、县)政府应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管理,创造条件,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应酌情减免书、杂费。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政府定期表彰奖励资助学生的突出单位和个人。

    第十一条 流动人口子女必须在完备注册或转学手续后,方能进入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不得在没有学籍的情况下借读或代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均应将学生学籍资料规范管理,按时报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二条 学校应做到不分学生户籍,平等实施教育教学。对于学习存在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女,要适当给予个别辅导等关心和帮助。

    第十三条 民办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实行公办、民办教育协调发展,多途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市、区(市、县)要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对经审批承担流动人口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给予生均经费补贴。

    第十四条 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范、调整、提高”的方针加强对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建立民办教育质量监管、安全监控和风险防范机制,保障适龄儿童的教育权益。

    第十五条 凡违反本办法有关入学、收费、学籍管理和教育教学等规定者,由教育行政和物价等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查处。

    第十六条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浅谈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公平及其措施

    浅谈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公平及其措施

    周丽君

    (重庆文理学院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08级物理学 200808044005)

    【摘 要】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逐渐增加,其子女的教育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然而,对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而引发出的教育公平性的问题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将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现状,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公平及解决教育公平问题的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现状;教育公平问题;

    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的数量逐渐增加,由此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波涛汹涌的“民工潮”。大批学龄儿童随父母流进城市,数目急剧增加,活动儿童问题越来越突出,最突出的是在活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上,城乡分割旧体制的弊端也逐步显露出来,并且问题的严重性也越来越大,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执政理念,胡锦涛总书记又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共产主义社会,应该是严格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让人不禁对社会、对生活、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希望和美好的期待。

    目前,我国活动儿童的数目约为1982万,占全部活动人口的19.37%。在全部活动儿童中,户口类型为农业户口的占74%。也就是说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从数目上看已将近1500万。他们不能接受或不能良好地接受义务教育,这不仅仅会影响儿童个体的发展,同时也影响我国“普九”工作的深进进行,影响社会公平体系的建立,以及我国公民素质的整体进步,必将对我国的社会发展带来隐患。解决这一庞大群体的教育问题刻不容缓。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现状

    目前,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公办学校借读,仍须交纳一定数额的借读费或赞助费,这对于广大处于社会低收入阶层的农民工家庭来说,能够承受的不在多数。另外,文化背景的差异、教学环境的改变、使用教材的迥异、课程进度和难度的不同也都会影响其选择借读。同时,农民工身份遭受的社会歧视也会给其子女心理上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有些家庭即使具备经济实力,最终还是把孩子送到了农民工子弟学校。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相对低下的农民工子女,除了一部分在公立学校借读外(具体数字不详),很多家庭还是只能将子女送进外来人开办的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简易学校就读。这类学校或被称为“棚户学校”,“打工子弟学校”。其实很多人以为,它们根本不能被称为是学校,因为多数连基本的办学条件都不具备,充其量只能算作“民间自发办学点”。但这类学校在城市发展十分迅速,数目增长快,学生人数增加也十分迅速。总体上看,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特点是投资来源以个人投资办学为主,办学层次以小学教育为主;学校多设立在城乡结合部,农民工广泛聚居的地区;达到正规办学水平标准的寥寥无几,学校收费低廉,教学环境差,办学条件简陋,很多学校没有正规的教室、课桌椅、教学用具,更不用说具备活动场地;学校规模差异也很大,从十几人者到几百人者均有,学校的师资水平良莠不齐,很多管理者与教师根本没有教育教学经历,状况令人担忧。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

    虽然在202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对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2024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继续强调“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在2024年9月,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改委、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针对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强调了“流入地政府”与“公办中小学”肩负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的主要责任,提出了安排城市教育附加费中的一部分用于解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在202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进城务工农民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流入地政府应将农民工子女教育费用列入本地教育经费预算,并按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的实际在校生人数,拨付生均公用经费,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不得向农民工子女收取借读费;流入地政府负有支持和指导民办打工子弟学校健康发展的义务,尤其在办学经费上应予以扶持。但是,我们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仍然存在众多的困难。这些严重危害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就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上,农民工子女受到了极大的不公平待遇,严重违背了“我们所要建设的共产主义社会,应该是严格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的基本原则和特征。

    在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存在着诸多的不公平,例如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子女接受的教育情况和教育内容的不同,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子女所得到教育机会不同等。就农民工子女就读的子弟学校而言,硬件方面是基础配套设施不齐全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软件方面是聘请的教师素质不够高,只是偏重知识的传授,忽视学生能力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薄弱,年级越高,表现越明显,这样是极大的限制了学生的发展。然而,对于农民工子女所得到的教育机会而言,较城市子女来讲是明显很少的,城市子女由于家长的重视和家庭经济的原因更容易接受更高质量的教育,并且还由于地界的限制,很多农民工子女无法获得在城市较好的学校学习的机会。教育公平的改善措施

    为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就应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加强户籍、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制度,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 农村劳动力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城市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他们是城市的正当纳税人,按照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他们理所当然应该获得城市的公共福利,其中也包括利用城市的教育设施的权利。为此,我们一方面要建立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此登记卡包括了适龄儿童少年的详细信息,作为随时进学的依据,减少进学手续上的繁琐,避免政策不健全造成的教育机会不同等和剥夺教育权现象发生。另一方面要按照“高中向城区和县城集聚、初中向建制镇集聚、小学向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集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新一轮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规划,调整城乡中小学布局。把他们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一部分,纳进城市治理范围内。

    (二)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治理体制

    明确政府在农民工子女教育中的责任,首先要加强流进地、流出地教育部分之间的沟通,明确自己在活动儿童少年教育治理中的职责,将其就学治理落到实处;其次,要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并且密切联系、通力合作。公安部门做好本地区流进、流出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有关情况,人事、劳动部门应禁止经商办厂或从事其他劳动的组织或个人使用童工,物价治理部门监视检查学校收费情况等;最后在教育经费中专门分类设立活动人口子女教育经费专项拨款,用于资助农民工子弟学校或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改善其办学条件与质量,经费来源依靠财政拨款。

    (三)公平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

    拓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给农民工子女选择的余地有利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发展,为此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挖掘办学潜力。充分利用公办学校资源,让公办学校帮扶农民工子弟学校;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缩小城乡差距,吸引本地就学;鼓励社会办学,采取民办公助或公办民助等形式,壮大办学实力,提升社会办学质量。结语

    我们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下,在政府制度完善下,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一定会逐步得到改善;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子女同在一片蓝天下,一定会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成为祖国新一代建设者和接班人。参考文献:

    [1]教育部新闻办公室,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对话热点教育2024[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24.[2]廖兴.从教育制度伦理视角论农民工子女教育相关制度 [J].当代教育论坛(宏观教育研究),2024,11.[3]张伟.我国现行户籍制度:形成、演变及特征[J].理论探索,2024,4:122—124. [4]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七个问题怎么看[M].北京:学习出版社,2024.

    第五篇: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子女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子女

    入学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近日,我校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租赁房屋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切实组织好、实施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服务工作,力争实现来我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人人入学的目标,我校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工作方针,坚持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推进流动人口入学管理服务工作。

    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基教科、职教科、综治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教育系统开展流动人口入学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调研、档案管理和信息反馈工作。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管理服务工作方案,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服务工作,采取多种工作措施,做到管理服务并重,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免费提供入学信息和相关服务,及时查处侵害流动人口子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坚决杜绝对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乱收费现象。

    三、各学校、幼儿园要彻底摸清本校外来务工流动人口子女在校数量,掌握基本情况,逐个造册登记,并将有关情况报教育局综治办备案。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确立正确舆论导向,把宣传工作贯穿流动人口入学管理服务工作始终。



    推荐阅读:
    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公平教育
    2024球文科教研组工作总结
    小学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教科研工作总结(大全)
    13-14学年度第一学期初一七班期中总结
    师德师风建设汇报2024。3
    中学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