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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

    栏目:二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九曲桥畔 时间:2024-09-18 03:55:52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人部发

    【发布单位】人事部、教育部 【发布文号】国人部发〔2024〕24号 【发布日期】2024-09-17 【生效日期】2024-09-1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人部发〔2024〕24号)

    (2024年9月17日)

    现将《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转换学校运行机制,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需要加快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24〕21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24〕19号)、《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办发〔2024〕15号)和《 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发〔2024〕78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科教事业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证。?

    2、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实行聘用(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主要任务是:加强编制管理,调整优化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改进和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分配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二、加强编制管理,规范学校机构和岗位设置

    3、按照保证基础教育发展的基本需要、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力求精简和高效、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教育层次、地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学生数和班额、教职工工作量,合理确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4、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小学校类别、规模和任务,严格控制学校领导职数,合理设置学校内部机构,努力做到机构精简、职责分明、管理高效。中小学在核定的编制数和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内科学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5、严格编制管理。通过定编工作,清理超编人员。中小学不得超编聘用人员。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

    三、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改进校长选拔任用办法

    6、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实行校长负责制的中小学,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校长必须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依法管理。?

    7、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要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逐步采取在本系统或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的办法选拔任用中小学校长。?

    8、严格掌握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中小学校长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中小学校长任职的资格是:具有教师资格;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9、中小学校长实行任期制。校长每届任期原则上为3―5年,可以连任,要明确任期内的目标责任。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考核办法,加强履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校长奖惩、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10、逐步取消中小学学校的行政级别,探索形成体现中小学校长特点和规律的管理制度。要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开的原则,积极开展中小学校长管理改革的试点工作。?

    四、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度,进一步加强岗位管理

    11、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凡在中小学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应调整出教师队伍。努力拓宽教师来源渠道,择优聘用具备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中小学任教。?

    12、全面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精神,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聘任)合同,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待遇。?

    13、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中小学校在核定的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内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师职务岗位,经批准可适当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的比例。要按照一岗一聘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教师职务聘任,严格聘任程序。?

    14、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学校应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师德、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要研究制定符合实施素质教育和教师工作特点的考核办法。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社区代表以及学生家长参与学校评价和教师考核等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收入分配、奖惩和聘用(聘任)的重要依据。?

    1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妥善地处理人事争议,依法保障教职工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教职工与学校在履行聘用(聘任)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由教师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先行调解;调解未果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五、完善与聘用(聘任)制度相适应,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

    16、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中小学的工资制度和政策,保证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得到落实。学校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制定与聘用(聘任)制度相适应的校内分配办法,将教职工的工资待遇与其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和工作绩效挂钩。?

    17、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建立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向骨干教师倾斜的分配政策,对在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可给予相对优厚的工资待遇或相应奖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鼓励教师到农村任教,切实落实对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的优惠政策,以稳定和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吸引人才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18、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农村中小学要坚持工资统一发放措施。?

    六、合理配置人才资源,调整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

    19、建立城镇教师到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坚持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应有一年以上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试点,逐步实现教师合理流动的制度化,促进教育系统内部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加强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建设与发展,缓解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不足的矛盾,提高教师资源的使用效益。?

    20、调整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通过调整岗位、进修培训、吸引具有教师资格的优秀人员到中小学任教等途径,逐步解决中小学教师队伍学段、区域、学科结构不合理等结构性失衡问题,特别是边远和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短缺的问题。?

    21、加强对人员流动的引导与服务。积极推动中小学人员在校际、区域之间合理流动。努力引导未聘人员转岗再就业,鼓励未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面向社会跨行业流动,支持未聘人员自谋职业。?

    22、积极配合探索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根据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积极探索中小学教职工社会保险的改革办法,以及通过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安置未聘人员的机制。?

    七、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23、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这项改革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具体实施。?

    24、狠抓落实,稳步实施。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中小学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改革方案要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多种途径征求意见。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革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保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贵州省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黔教人发[2024]367号

    贵州省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

    实 施 意 见

    黔教人发[2024]367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燕尾服,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转换学校运行机制,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需要加快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2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 [2024]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和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尊重劳劳,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落实科教兴黔,人才强省战略,为全面建设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

    2、深化中小小事制度改革目标:以实行聘用(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薪随岗定、优绩优酬、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依法管理教师队伍,加快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的调整完善,建设一支数量适当,质量较高,能够担负起科教兴黔奠基工程重任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

    3、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加强编制管理,调整优化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改革校长的选拨任用和管理办法;实行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建立中小学基本的用人制度;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分配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二、加强编制管理,规范学校机构和岗位设置

    4、严格编制管理。认真执行《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24]89号)。按照《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建立中小学编制报告制度的通知》(教育人[2024]11号)要求,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建立中小学编制报告制度和定期调整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在编制调整时、要认真落实增编因素,应充分考虑农村中小学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多等特点,切实保证农村中小学对教学编制的基本需求。编制管理要适应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需要,通过定编和制定期调整工作,清理超编人员。中小学不和超编聘用人员。任何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占用学校编制的各类“在编不在岗”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

    5、按照精简、规范、优化、高效的原同,科学设置中小学内部机构和岗位。严格控制中小学领导职数,合理确定教师与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的结构比例。中小学在核定的编制数内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类岗位,规定岗位职数,明

    确岗位职责。改善中小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中学教师高级、中级职务的比例,高中分别为20%-30%-45%;初中分别为10%-15%、45%-55%;小学高级30%-45%,中级45%-55%。省级示范性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的比例和农村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三、改进校长选拨任用和管理办法,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

    6、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校长作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和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校长必须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依法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聘用(聘任)、考核教职工;推荐或选聘副校长,通过民主方式确定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

    7、完善中小学校长管理制度,改革中小学校长的选拨任用办法。高级中小学和完全中学校长一般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其他中小学校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拨任用并归口管理。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中小学校长的选拨任用要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选拨、择优聘任,实行试用期和任期考核制度。今后,出现校长职位空缺或校长任期届满需重新确定人选时,要把公开招聘作为重要选拨方式。要把新建、改扩建的农村寄宿制学校作为推行校稀薄聘任制的试点单位。逐步取消中小学学校的行政级别,积极深索体现中小学校长特点和规律的管理制度。

    8、严格掌握中小学校长任聘条件和资格。中小学校长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道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中小学校任职资格应当包括: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其中,担任中学校长或城镇小学及农村中心学校校长的,应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担任一般村小学校长的,应具有小学一级以上教师职务。

    9、中小学校长实行任期制。校长每届任期原则上为3-6年,可以连任,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一般不宜超过三届。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管理制度,对校长履行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完成情况,要进行和任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校长奖惩、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建立中小学基本的用人制度

    10、依法完善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11、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队伍口关。拓宽教师来源渠道,择优聘用具备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中小学任教。严禁聘任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师。对限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要调整出教师岗位。逐步辞退代课人员。

    12、全面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用(聘任)制度。根据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同,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聘任)合同,明确聘用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相应待遇以及聘期,确定双方契约关系,把聘用制度作为中小学一项基本的用人制度。有条件的学校经批准可在学校编制总数和教师岗位设数内自主聘任教师,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聘任。

    13、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管理权限,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应在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中小学在核定的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内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师职务岗位,根据任职条件和一岗一聘的原则,强化教师职务聘任,严格聘任程序。

    14、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实施素质教育和教师工作特点的考核办法。学校应对教师的政治思想、师德、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和聘用其考核。逐步建立教师业务定期考试制度。积极探索社区、学生家长和学生参与学校评价和考核受聘教师的办法。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收人分配、奖惩、续聘的重要依据。

    15、进一步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教师必须定期接受国家和省规定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继续教育,认真执行继续教育登记和考核制度。教师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并纳入本人业务档案管理。学校要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16、建立中小学人事制度聘用合同鉴证和人事争议调解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妥善地处理人事争议,依法保障教职工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学校和教职工签订的聘任合同须报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由同级人事主管部门进行合同鉴证。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分别成立教职工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教职工与学校履行聘用(聘任)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由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先行调解;调解未果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事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争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五、改革和完善分配制度,建立与聘用(聘任)制度相适应的分配激励机制

    17、改革和完善中小学分配制度。各县(市、区、特区)在保证教职工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妥善处理好工资统一发放与按实际贡献拉开津贴差距的关系。在完善职务等级工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和实际贡献直接挂钩的工资保障和激励机制。

    18、进一步搞活内部分配。学校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活律贴总额,重新制定公正、合理、可行的校内分配办法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19、实行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倾斜的分配政策。对在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可给予相对优厚的待遇或奖励。

    六、建立合理流动机制,调整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

    20、建立定向招聘教师制度。今后中小学补充教师,必须在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各县可采取一些特殊政策补充合格教师。以县为单位,在编制范围内将全县中小学教师的补充主要定在边远贫困地区缺编学校,面向社会定向招聘教师。定向招聘时,应重点考虑对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定向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3-5年。在编制内招聘和新增教师的工资,应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21、建立教师交流和服务期制度。建立乡(镇)中心小学和村小教师的轮换制度以及城镇同层次学校间的交流轮换制度以及城镇同层次学校间的交流轮换制度。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或溥弱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服务教师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学校教职编制总数的3%-5%范围内。具体服务其限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要明确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是教师应尽的工作职责,不服从安排的,当年考核最高只能定为基本合格,三年内考核不理入优秀等次,不得参与各种优及评选省级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活动。新一轮交流仍不服从安排的,岗位聘任时不予续聘。从2024年起,在城镇中小学任教2年以上的教师,应有在边远地区或乡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方能聘任高一级教师职务。服务教师的年龄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高中教师的服务期制度从2024年起开始执行。

    22、加强对人员流动的指导与服务,稳妥地做好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人事、组织部门要逐步建立与社会接轨的教育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开展政策信息咨询,转岗培训,教育系统人事代理等服务,积极推动校际、区域之间教师合理流动。

    七、加强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

    23、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整体改革和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把这项改革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各级组织、编制、人事、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协作,解决好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村地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教育部门要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具体实施。

    24、积极稳妥,抓好落实。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地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让广大教职工理解,认同和支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学校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过程中,要集思广益、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改革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保证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贵州省人事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第三篇:教育部介绍《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教育部介绍《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4年9月4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刘利民,部长助理林蕙青介绍《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胡凯红】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个《实施意见》很重要,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今天很高兴请到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先生、刘利民先生和部长助理林蕙青女士,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首先请杜玉波部长介绍情况。2024-09-04 10:15:12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教育部,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下面,我就《实施意见》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2024-09-04 10:13:30 【杜玉波】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部署。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适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会议进行审议。2024-09-04 10:14:15 【杜玉波】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积极稳妥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并专门听取汇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审议。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开展专题调研、主持召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论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可以说,《实施意见》的出台,凝聚了各方的智慧。2024-09-04 10:15:59 【杜玉波】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制度,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1977年,中央决定恢复高考制度,千百万人的命运因此而改变。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我国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必须长期坚持。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改革。这次改革就是在坚持统一高考制度的前提下,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2024-09-04 10:18:04 【杜玉波】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四个坚持”: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公平第一,确保公平公正,着力完善规则,加强宏观调控,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确保考试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坚持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先行,稳步实施。2024-09-04 10:18:27 【杜玉波】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标是:202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24年全面推进,到2024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2024-09-04 10:19:04 【杜玉波】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有五个方面: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促进机会公平。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更好地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规范考试加分、自主招生,拓宽多种形式学习通道。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五是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以上5个方面涉及的主要改革措施,都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24-09-04 10:19:48 【杜玉波】各位记者朋友,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改革,是教育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改革。希望大家多关心、多支持,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共同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谢谢大家!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2024-09-04 10:20:19 【主持人胡凯红】谢谢杜部长,《实施意见》已经上了中国政府网,大家可以看一下。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你所在的新闻机构。2024-09-04 10:23:12 【中央电视台记者】我们都知道多年来,我们国家在不同省份高考录取率是存在差异的,对此,尤其是人口大省有意见,社会上也非常关注,这次改革方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另外,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这次改革中是否有新举措?2024-09-04 10:24:32 【杜玉波】你说的问题很重要,涉及到教育公平。大家知道,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是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国区域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存在一定差距。这些年来,国家采取多项措施,努力缩小这一差距,已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全国高考平均录取率为76%,最低省份录取率达到70%,两者的差距由2024年的17个百分点缩小到6个百分点。2024-09-04 10:25:05 【杜玉波】为了进一步缩小差距,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这次改革将采取3项举措。第一,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在编制国家计划时,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并督促高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第二,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这项计划已于2024年开始实施,2024达20万人,这么几年下来,相当于在中西部建设了80所万人高校。下一步还要继续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第三,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要求部属高校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调出的指标主要用于中西部及入学机会偏低的地区。我们希望通过这些举措,力争到2024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到4个百分点以内。2024-09-04 10:25:53 【杜玉波】关于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问题,202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文件,各地都在积极落实,今年已有28个省份开始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问题。各地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的特大型城市,要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和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继续完善政策,抓好细化与落实工作,让更多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在当地参加高考。谢谢。2024-09-04 10:26:04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近年来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难,引发了社会上“寒门难出贵子”的讨论,对此这次改革有何具体措施?2024-09-04 10:26:34 【杜玉波】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的问题,确实社会各界都很关注。增加农村学生上大学特别是上重点大学的人数,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从目前录取情况看,农村学生考上大学的比例,包括本、专科学校,与城市学生大体相当。但由于城乡基础教育水平存在差距等多种因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比例相对较低。2024-09-04 10:27:20 【杜玉波】这次改革将采取两项倾斜政策:第一项是,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这项计划从2024年启动,到今年已扩大到5万名,覆盖22个省份的832个贫困县,今年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比2024年增加了11.4%。第二项是,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专门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农村学生。2024-09-04 10:27:48 【杜玉波】希望通过以上举措,不仅要让优秀的农村孩子有大学上,还要上好大学。力争到2024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明显增加,形成长效机制,让更多农家子弟有实现梦想的机会。2024-09-04 10:27:58 【中国日报记者】有两个问题。第一,我们注意到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强调了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作为考察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一个重要方式,这种情况下学生的课业负担会不会加重?第二,我们注意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也由过去的百分制变成了现在的等级制,这种情况下如何确保学生的考试成绩仍然具有参考价值和可信度?2024-09-04 10:28:48 【杜玉波】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问题,利民副部长分管基础教育,请他来回答。2024-09-04 10:29:21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过程中,大家可能注意到我们提出了“两依据、一参考”,其中一个依据是依据统一考试成绩,再就是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正像你所说,这次改革我们强化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强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是为引导学生认真地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也是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至于你谈到会不会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这次改革我们是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2024-09-04 10:29:55 【刘利民】一是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的方式呈现。除了进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科目以外,其他学科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考试合格即可。第二,记录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根据高校的要求自主选择,可以扬长避短。可能大家学习的时候都有这个经历,如果你学的东西是你感兴趣的,你不会感觉到有负担。所以我们想给学生这样的选择权。第三,每门课程学完即考,我们称之为“一门一清”。同时我们鼓励为学生提供每一个科目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为什么这么做?这样是可以减轻学生集中备考和一次考试所产生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2024-09-04 10:30:28 【刘利民】对于您刚才提到的第二个问题。这次为了增强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威性,确保成绩可信、可用,所以学业水平考试我们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这就保证了它的权威性。一是省级专业命题机构要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统一组织命题,确保试题的科学性。二是考试是在高考标准化的考场里进行,来确保考试的安全。三是统一阅卷程序、统一标准和方式,确保评分准确。谢谢。2024-09-04 10:30:56 【香港文汇报记者】长期以来高考招生只看学生的成绩,但这次改革提出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请问怎么评价?另外,今年河南、辽宁出现了体育特长生违规加分问题,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请问新方案将如何规范高考加分问题?2024-09-04 10:31:30 【杜玉波】你提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请利民部长回答,我一会儿回答第二个问题。2024-09-04 10:32:45 【刘利民】你提这个问题,使得我能展开刚才我涉及到的一个题目,这次考试制度改革是“两依据、一参考”,这次改革提出要开展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升学的参考,这一点非常重要。主要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考试成绩有局限性,成绩只能衡量学生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不是全部。考试成绩主要反映学生的认知水平,但不能反映学生的行为表现,也不能完全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他的全面发展情况。二是人才选拔标准应具有全面性。这次我们把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结合起来选拔人才,方式应当说更加科学,有助于扭转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促使人才选拔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统一。2024-09-04 10:36:23 【刘利民】应当说开展综合素质评价非常重要,但实话实说,在操作过程中也是个难题。为此,我们这次改革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对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探索。一是在考察的内容上,看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重点看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要综合考察。我们常讲怎么看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就从这里面全面地考察。第二从考察方式上,重点是看学生成长过程中能够集中反映综合素质的一些具体活动和相关的事实。比如说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参加志愿服务,这些情况都可以记录进去,这是从某个侧面反映了学生思想品德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德智体美,全面对学生进行考察。2024-09-04 10:36:48 【刘利民】大家可能最关心的是怎么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信。为了保障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靠,改革着力加强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对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活动和事实要如实记录。第二,对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要进行公示,要阳光、透明,教师要负责审核把关。第三,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统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管理平台,便于监督。记录了孩子的表现,同学之间可以监督,这个孩子参没参加志愿服务同学们都知道,这一点公开透明很重要。第四,对于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罚。通过这些制度的设计,保障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可靠。谢谢。2024-09-04 10:37:16 【杜玉波】刚才提到的考试加分问题我来回答。考试加分,确实如你所说,现在社会高度关注。实行考试加分,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类是鼓励性加分,是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一类是补偿性加分,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给予扶持。但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也出现加分项目过多、分值过大、资格造假等问题,影响了公平公正,群众意见很大。2024-09-04 10:39:01 【杜玉波】这次改革,是给考试加分做“减法”,总的原则是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第一,2024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学生特长可客观记入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第二,重点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本地所属高校在当地招生。第三,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降低过高的分值。第四,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这里我想强调的是,要严厉打击加分造假。凡高考加分造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实行“三取消”:取消加分资格和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2024-09-04 10:39:30 【杜玉波】根据《实施意见》,今年年底前,国家将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文件,我们按照新的文件严格执行。谢谢。2024-09-04 10:39:57 【法制晚报记者】有两个问题。第一,现阶段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政策正在推行,减少特长招生和取消共建生的政策在一些地方取得了成效。请问这次新的改革又有哪些新措施?第二,实施分类考试后上高职院校有哪些新渠道,是否将来不需要参加统一高考了?2024-09-04 10:41:02 【杜玉波】你提了两个问题,义务教育问题请利民同志回答,高职院校问题由林蕙青同志回答。2024-09-04 10:41:33 【刘利民】你关注到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秩序我非常高兴。的确,最近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特别是在大城市缓解择校问题得到了大家关注。这次改革具体提出哪些新举措?免试就近就学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原则,教育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义务教育法》已有规定,但是今年还要强调指出,要全面完善义务教育的招生办法。2024-09-04 10:46:48 【刘利民】总的考虑是:第一,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采取多种措施,缩小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办学水平方面的差距。第二,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的具体办法,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全面实行“阳光招生”,逐步减少特长招生,特别是要抓好19个重点大城市的相关工作。我们最近重点抓热点学校、抓核心环节、抓关键时段,巩固当前成果,要形成公平公正公开、稳定有序的招生入学秩序。第三,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的对口招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提高基础教育的治理水平。2024-09-04 10:47:17 【刘利民】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实施意见》的部署,继续深化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规范入学,阳光招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监督,包括媒体朋友的监督。二是多措并举,配套实施,缩小学校办学差距,打牢招生工作基础。三是强化责任,加强协调,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四是要加大查处力度,绝不姑息迁就,充分发挥惩戒的警示作用。2024-09-04 10:47:43 【教育部部长助理林蕙青】我回答第二个问题,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的分类考试是这次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职业教育是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的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职责。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已经位居世界第一,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达到了34.5%,全国共有近2500所高等学校,其中高职院校1300所。在这样的背景下,将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适应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选拔和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2024-09-04 10:54:39 【林蕙青】关于这项改革,近些年已经有一些省市开展了改革试点,在试点基础上要加大改革的推进力度。具体的改革举措有几个方面:第一,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在考试方式、内容、时间上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生如果参加了分类考试,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之后,确实如你所说可以不参加高考。2024-09-04 10:55:21 【林蕙青】第二,我们明确了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院校毕业生参加考试的方式。中职院校毕业生报考高职,参加由省(市)或者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部分的考察就使用其高中学业考试的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第三,考虑到考生的心理和一些需求,我们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2024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到2024年成为主渠道。2024-09-04 10:55:39 【北京电视台记者】我就自主招生问题提问,社会上有担心自主招生成了小高考,也有担心自主招生中存在的腐败问题,这次改革针对自主招生有没有新举措?2024-09-04 10:56:14 【杜玉波】谢谢你的提问。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自主招生的背景。自主招生是为了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偏才怪才”,这是对现行统一高考招生按分数录取的一种补充。2024年开始启动试点,目前,试点高校共有90所,招生人数约占试点高校招生总人数的5%,2024年录取2.5万名左右。总的看,这项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次下决心进行调整。总的考虑是要严格控制规模,完善招生程序,确保公开透明,克服“掐尖”、“小高考”等弊端。2024-09-04 10:57:37 【杜玉波】这次改革,主要明确5项措施:一是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二是试点高校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三是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四是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五是从2024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教育部将尽快制定相关文件,各试点高校也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谢谢。2024-09-04 10:58:04 【中国教育报记者】请问杜部长,今年河南出现了高考替考事件,这次改革将从哪些方面加强管理,切实维护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2024-09-04 10:58:16 【杜玉波】你提到的这个问题也是文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平公正是考试招生的生命线,也是底线。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全力维护考试秩序,严厉查处、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这次改革加大了3方面的力度: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全程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二是加大制度保障力度,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诚信制度和教育考试招生法律法规。2024-09-04 10:58:58 【杜玉波】三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考试招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一起,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包括在座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的积极参与、共同监督,使考试招生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进行。谢谢。2024-09-04 10:59:25 【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关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是如何考虑的?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有没有时间表?2024-09-04 10:59:53 【杜玉波】大家知道,高考改革十分重要,也非常复杂。这次改革,我们将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上海市和浙江省先行试点。这次试点主要探索的内容,就是刚才利民部长讲到的“两依据、一参考”,换句话说是探索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这种探索的目的就是想破解“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的问题,发挥高考“指挥棒”的正确导向作用,增加学生的选择机会,分散学生的应试压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校科学选才。2024-09-04 11:04:01 【杜玉波】按照目前的安排,2024年上海市、浙江省两地将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今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两省市的高

    二、高三学生继续实施现行高考办法,不进行试点省份的学生也继续实施现行高考办法。谢谢。最后我利用这个机会再讲两句话。一句话,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多年来对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第二句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非常复杂,大家都非常关心,让我们共同努力,推进考试招生改革的顺利实施。再次谢谢大家!2024-09-04 11:04:10 【主持人胡凯红】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2024-09-04 11:04:54

    第四篇: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2024

    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2024-2024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2.基本原则。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分类推进,充分体现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特点;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维护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3.目标任务。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到2024年,全面建立聘用制度,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普遍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到2024年,形成健全的管理体制、完善的用人机制和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

    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4.根据事业单位分类实行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的,实行公务员制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5.对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审批编制内设岗,规范人事管理,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备案编制内设岗,赋予单位灵活的人事管理权。积极探索完善不同类型公益类事业单位在聘用合同、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方面的不同管理办法。

    6.做好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的人员过渡工作。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或者与有关部门职能和机构进行整合,人员需要过渡为公务员,必须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录用、转任和调任人员,做好过渡工作。

    7.做好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人事劳动政策衔接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应当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做好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转换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转企改制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建立或接续工作,办理档案接转手续。保证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的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其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8.实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人事政策。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公平享受政府在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公平参与政府开展的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方面活动,政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向其公平开放。制定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鼓励人才有序流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劳动关系衔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档案接转等手续。

    三、着力推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

    9.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加快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要把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通过聘用合同规范单位和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建立起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对关键岗位人员、骨干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实行长期聘用,以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聘用合同日常管理,着重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续订等重要环节。完善聘用制度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出台不同行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具体办法。

    10.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都要实行岗位管理。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自主聘用人员,实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加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尽快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入轨。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推行职员制度。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任务为基础的培训制度,提高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

    11.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逐步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要把加强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结合起来,坚持规范程序、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逐步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服务网络。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关键岗位和重大项目负责人全球招聘制度。到2024年,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实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规范化。通过公开招聘,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把人员进口关,提高新进人员素质。

    12.大力推行竞聘上岗制度。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规定。竞聘上岗要成为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聘用的主要方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荐或群众推荐及组织提名等方式产生人选,根据岗位不同特点,灵活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专家评议等方法实行竞聘上岗。要以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为标准,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依据,严格条件,规范程序,择优聘用。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岗位,必须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通过竞聘上岗,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逐步实现能上能下。

    13.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工资以及解除、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奖惩在人事管理中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14.完善人员退出机制。畅通人员出口,拓展人员正常退出渠道。规范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方面的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社会保险关系建立或接续工作,办理档案接转手续。研究建立与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适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制度。

    15.完善权益保障机制。加强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建设,健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公平公正、及时有效地处理人事争议,维护单位和工作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探索调解的有效方式,鼓励通过调解解决人事争议。加强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加大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力度,做好人事争议仲裁与司法的衔接。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办法,制定申诉规则,规范复核、申诉的受理和办案程序。

    16.健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突出行业和岗位特点,明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标准条件。加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竞争性选拔力度,探索完善多种选拔方式。实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结合事业单位特点,探索实行领导人员聘任制,进一步完善委任、选任等多种任用方式。以服务和促进公益事业科学发展为目标,研究确定体现不同行业特点的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坚持以考核为基础,加强任(聘)期考核,增强考核工作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内部民主决策和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到2024年,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

    四、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

    17.完善人员流动政策。畅通人员流动渠道,破除阻碍人员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建立与聘用制度相适应的人员流动政策和管理办法。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营造环境。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化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做好事业单位与机关、企业及其他组织间人员流动的政策衔接,促进不同类型单位、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的人员流动。

    18.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统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方式,严格评价程序,实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

    19.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在推行聘用制度过程中,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未被聘用的正式在册工作人员属未聘人员。未聘人员安置应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种渠道安置的原则,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在解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问题的基础上,逐步探索扩大社会安置的渠道和办法。

    20.加强人事监督管理和服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大对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人事政策法规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违法违规案件。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职能作用。发挥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搭建服务平台,在公开招聘、业务培训等方面创新服务方式,提高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服务的水平。

    21.加强人事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形成以人事管理条例为核心,以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申诉、工资福利、退休、人事争议处理、人事监管等各单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五、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2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履行好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的职责。要切实加强党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用事业凝聚人才,以人才推进事业。要加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改革氛围,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引导他们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

    23.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做好与机构编制、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制度以及行业体制改革的配套衔接,统筹规划,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行业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24.狠抓落实,稳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要注意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和进度,及时研究和妥善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消除改革中的不安定因素,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第五篇: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国人部发【2024】100号)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

    国人部发【2024】100号

    一、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司长、副司长晋升职务后,级别工资如何晋升?

    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中由副司长晋升为司长的,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58号)关于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级别高定一级,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司长、副司长晋升职务的其他情形,均按照国人部发〔2024〕58号文件的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

    相当于上述机构司长、副司长职务的副省级城市的公务员,晋升职务后,参照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工资。

    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内设的副部级单位,能否参照执行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高定级别的政策?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内设的副部级单位,不能参照执行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高定级别的政策。

    三、新任职务层次低于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的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是否能同时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

    所任职务层次低于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如晋升后的职务高于巳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以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层次为基础,按规定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如晋升后的职务与已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相同,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工资不变;如晋升后的职务低于已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均不变。

    四、公务员晋升职务增加工资和符合“滚动升级”条件增加工资在同一时间的,如何增加工资?

    “滚动升级”是指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58号)的规定,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凡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确定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l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公务员晋升职务增加工资和符合“滚动升级”条件晋升级别增加工资在同一时间的,先按晋升职务增加工资的规定增加工资,再按“滚动升级”的规定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五、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公务员,如何执行“滚动升级”的政策?

    这次工资制度改革后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公务员,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或按原任职务的低一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的规定年限,且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

    六、因受处分工资套改时低定级别的公务员,如何执行“滚动升级”的政策?

    因受处分工资套改时低定级别的公务员,按低定级别前的情况确定是否可以“滚动升级”,如符合条件,可在现级别基础上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

    七、事业单位新聘用的各类院校毕业生,如何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事业单位新聘用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聘用满一年后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的1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例如,2024年4月新聘用的硕士毕业生,2024年考核合格,从2024年1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八、事业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如何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事业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满l年后的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的1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例如,2024年10月进站的博士后人员,2024年10月进站满1年后考核合格,从2024年1月起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九、事业单位岗位变动人员,如何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之间变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比照所聘岗位同等条件人员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十、2024年7月1日后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人员,能否高定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

    2024年7月l日后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在表彰奖励文件中明确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人员,可高定工资档次或薪级工资。

    十一、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从何时开始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如果这些人员在不同类区间流动工作,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如何执行?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61号)中“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是指所在单位不在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内,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这些人员从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工作的当月起开始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如果这些人员在不同类区间流动工作,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月计发,每月的标准根据本人当月工作时间最长的类区标准核定。

    十二、所任职务(所聘岗位)与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岗位)不同的人员,如何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所任职务(所聘岗位)与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岗位)不同的人员,按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岗位)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十三、技工学校专职教师和各类体校教练员,能否提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

    技工学校专职教师和各类体校教练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均提高10%。

    十四、广播电视天线工学徒期满后,薪级工资能否高定?

    广播电视天线工学徒期满后,转正定级薪级工资可高定1级。

    十五、聘用到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殡葬事业单位的毕业生,能否提前转正定级?

    聘用到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直接从事病瘫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痴呆傻、病残婴幼儿和严重精神病、传染病人护理工作或直接从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并直接接触救助对象,以及殡葬事业单位从事尸体接运、整容、防腐、火化等直接接触尸体岗位的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制定。

    十六、哪些人员可执行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的政策?

    执行中小学教师提高工资标准的范围,严格按照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下发〈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劳人薪〔1988〕2号)执行。具体包括:小学、幼儿园、普通中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和初等成人教育学校(含教师进修学校)的专职教师,属于事业编制的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年科技站的专职教师,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的教师。

    人事部

    2024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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