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热门搜索: 其他论文 转正申请书
  •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三号文库

    调解是世界各国解决民事纠纷的三大制度之一

    栏目:三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落日斜阳 时间:2024-05-31 16:35:14

    第一篇:调解是世界各国解决民事纠纷的三大制度之一

    调解是世界各国解决民事纠纷的三大制度之一,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被誉为“东方经验”,其在处理居民之间的民事纠纷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与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讲究和谐精神与协调是相一致的[参考文献 赵震江主编:《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1998年版。]。然而,由于民众诉讼意识逐渐增强以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局限等多方面的原因,在基层法院经受“诉讼爆诈”的同时,人民调解在新形势下遭遇了发展的瓶颈。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出台,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有了明确的政策参考,其对促进人民调解制度在新时期的发展以及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具有突破性的和开创性的指导意义。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审查,认为协议合法有效的出具法律文书确认其效力,并赋予于其强制执行的效力。[ 窦颖蓉:《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之探究—以定西法院为例》,《法律适用》,2024第1期。]本文拟从克服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局限、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以及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等三个方面来分析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积极意义。

    一、克服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局限 实现人民调解的应有功能

    人民调解协议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民间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解决纠纷的协议。关于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虽未有立法上的直接规定,但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02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第一条就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其有民事合同性质。该规定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合同性质,也就确认了其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因此,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反悔时,另一方当事人不能以调解协议为依据申

    请人民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协议内容,而只能通过民事诉讼,向法院诉请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很显然,人民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实践中,大量的民事纠纷经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因为当事人的反悔,最终又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判决后,在执行过程中有出现种种问题,形成了所谓的“调解-反悔-诉讼-执行难-上访”现象,当事人在此过程中饱受讼累,而问题却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部分当事人在此过程中甚至走上了上访的道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诸如邻里社区纠纷等一些标的较小的一些本可通过且适合通过人民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的民间纠纷的当事人绕过人民调解,直接诉至法院。纠纷解决是人民调解制度最为基本和重要的功能。[ 范愉:《社会转型中的人民调解制度——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调解组织改革的经验为视点》,中国民商法律网。]在上述情况中不仅造成了法院的司法资源的浪费,一些基层法院承受了不必要的审批工作压力,同时人民调解组织也没有发挥其就有的功能,最终导致了人民调解组织的威信不断下降,人民调解制度的功能萎缩。究其在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深入引起民众法律意识和诉讼意识的逐渐增强,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人民调解协议在效力上缺乏权威性、确定性和强制性。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则能很好地克服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局限。纠纷当事人在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后,又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经过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有了强制执行力,堵住了当事人反悔的路,也就终结了上文提到的“调解-反悔-诉讼-执行难-上访”现象。

    二、节约司法资源 提高司法效率

    司法效益原则要求,合理的纠纷解决机制必须处理好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如上文所述,一些矛盾纠纷可能在“调解-反悔-诉讼-执行难-上访”的进程中得到

    了解决,但也可能走完所有进程后依旧没有解决,这显然与司法效益原则相悖。而通过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则能使许多矛盾纠纷的解决走出上述怪圈,很好地实现司法效益。首先,对于法院来说,能有效地缓解法院的案件压力。有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人民调解更能发挥其“过滤”的作用,使得许多可通过且适合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民间纠纷在人民调解司法确后得以最终解决,这大大减轻了法院的工作压力,从而使法院能够有足够的人员和经理处理那些疑难案件。其次,对于当事人来说,通过人民调节协议司法确认,当事人可以不必再困于“调解-反悔-诉讼-执行难-上访”过程中,免受不必要的讼累。最后,就整个司法制度乃至整个社会而言,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也有其积极的作用。与诉讼程序相比,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在程序更为简易,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相对较少,有助于以有限的司法资源解决更多的纠纷,实现整体正义的最大化。

    三、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解决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自然需要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包含着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从整个民事领域来看,民事冲突是社会矛盾的一种,民事冲突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各种原因对民事权益状态或民事权利归属的认识不一致时多产生的矛盾。形成各种民事冲突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有政治的原因,也有经济的原因,有社会环境的原因,也有人文个性的原因。[ 韩德培,马克昌:《民事诉讼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2024版。]科学的冲突处理程序首先必须是能够为不同原因的冲突都提供一个最适当的处理程序,为民事主体提供最能满足自己诉求的方式和方法。[ 杨太平:《民事诉讼前置程序问题研究》,见康为民主编:《科学发展观视野中的审判理论与实物问题研究》,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24年2月第1版。]一个和谐有序的社会纠纷解决体系,应当是一个官方与民间、正式与非正式、专业与非专业等多

    种解纷途径并存、竞争、各具个性、优势互补、可自主选择的多元体系。[ 傅郁林:《“诉前调解”与法院的角色》,法律适用 2024 年第 4 期。]因此,应对复杂的民事冲突、纠纷和矛盾也应有相应的多元的民事冲突阶段方式,单单依靠一种或者一类纠纷解决方式都是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的。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有诉讼的也有非诉讼的。诉讼以其权威性、程序严格和法律效力强等特点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但也有周期长、成本高等不足;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民间调解为代表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在我国现阶段者重要的实践意义,其成本低廉、操作简便也更贴近群众,但相对的也有程序不严格及效力欠缺等弊端。二者功能相辅,利弊互补。因此,用诉讼与非诉讼的衔接的必要性上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有积极的意义。此外,从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的衔接模式上说,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出现之前,人民调解和民事诉讼的衔接模式一般有两种情况,调解成功则不必进入诉讼程序,调解不成则另行起诉。在这样的情形下,实质上生硬地将人民调解和民事诉讼划清了“界限”,这与人民法院的人民性以及法院的能动性是相悖的,也是也我国司法改革的趋势是相悖的。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一端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代表—人民调解另一端则是民事诉讼,其连接了非诉讼和诉讼,有利于非诉讼和诉讼的衔接,建立及健全我国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综上,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有利于克服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局限,保障人民调解制度的应有功能,也能因此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最终从制度上建立健全我国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当然,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积极并不止于上述三个方面,从司法能动性的角度上看,这也是司法机关以审判外的方式参与社会治理、对社会机制进行管理和促进,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动主义[ 范愉:《诉前调解与法院的社会责任——从司法社会化到司法能动主义》,《法律适用》2024年第6期。]。这对克服司法消极被动倾向,切实摆

    正司法的被动性与司法的能动性的关系有积极意义。对从司法改革的大局上来看,司法纷争解决方式多元化是当今国际社会司法改革潮流趋势之一。司法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故其改革目标,除在于促成新的排解纠纷机构的形成和发展外,国家司法机关亦应与其保持某种程度之联系或牵制,共同达成当事人纷争解决之多元化和法律化。[ 郑正忠:《两岸司法制度之比较及其未来完善之思考》,《法学家》1999年第4期。.]因此,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对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开创了诉讼和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相衔接的新模式,从司法传统上讲也是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继承和发展,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而且填补了世界司法制度的空白。

    第二篇:民事纠纷调解协议

    民事纠纷调解协议

    一.当事人:(以下简称甲方)

    李振江(以下简称乙方)

    二.调解人(与当事双方无利益关系):

    三.调解地点:

    四.调解时间:年月日时分

    五.事由:

    2024-3-2乙方应甲方要求到甲方住处修盖房屋,跌落导致头部严重受伤,在西安市唐都医院救治后于2024-3-21出院回家继续疗养.2024-6-21到唐都医院复查,发现脑部仍有少量积水,主治医生要求再作一次引流手术,因手术费用较高,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具体细节在此不作详述,可参见病历档案及医嘱)

    六.结论:

    2024-7-30乙方再次到唐都医院复查,确诊需要手术且病情随时有可能恶化,但甲方不愿承担相关医疗费用,而乙方又无经济能力,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围坐一起,友好协商决定采用以下第项执行:

    1》 甲方即日起承担所有相关医疗费用为乙方治疗直至头部损伤康复,康复标准依主治医生判断及相关医学报告单为准!并由甲方负责二次报销及费用领取事宜,乙方配合;

    2》 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次手术费用:伍万元整(已包含上次手术费用中乙方自己支付的贰万贰仟元)。术后康复疗养费用:贰万元整;考虑甲方轻济并不宽松,乙方的误工费用就不算在其中了。以上还需支付手术费用及康复疗养费用共计:人民币柒万元。考虑甲方实际经济状况,同时乙方病情确实存在恶化风险,在生命大于一切的情况下特作如下决议:

    1.签约后48小时内甲方先一次性支付乙方手术费用伍万元;

    2.康复疗养费用贰万元可以一到二个月内付清,最晚自协议生效后60天内;

    3.至此之后,乙方病情如果再有变化或其它费用需要均与甲方再无任何关系;

    4.第二次手术成功与否,费用是否结余或有不足,均与甲方再无任何关系;

    5.乙方不能再以此为由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

    6.此项后续费用报销及领取事宜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再参与也不得干涉!3》 其它方案:

    七. 以上决议望当事双方全力执行!如有违约或消极怠慢执行等其它有碍协议执行的情况发生,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依法仲裁!

    八.此协议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相冲突的地方依国家法律为准!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当事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十.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永久有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手印:手印:

    第三篇:民事纠纷调解措施

    北京兆驰律师事务所

    民事纠纷调解措施

    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分为两大内容: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另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诉讼调解是我国重要的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方式。在当前全面建设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时期,通过调解审结案件,对于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4年8月最高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解释对诉讼调解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在此背景下,笔者结合多年来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实践,对如何做好民事调解工作,谈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做好调解的准备工作。

    1、认真阅卷,熟悉案情,分析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从而搞清双方产生矛盾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以提高调解的成功率。

    2、利用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短暂的接触时间,尽量了解其家庭、工作等背景情况,甚至其本人的脾气、性格和喜好,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认识和意见,做到知己知彼。

    二、制订合理的调解方案。

    在做好调解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作为审判人员,应该对案件的性质、双方争议的焦点、当事人间矛盾的症结所在了然于胸,针对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要制订

    北京兆驰律师事务所

    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比如,如果是离婚案件,通过阅卷和对当事人的了解,你认为双方有良好的感情基础,本次诉讼仅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或误会引起的,双方感情并未真正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话,你就要立足于调解和好,围绕如何促使双方和好制订调解方案;如果你仅是考虑如何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调解的话,可能就会南辕北辙,事与愿违。

    三、运用正确的分析和判断,因人制宜、因案制宜,采用适合的调解方法,达到满意的调解效果。

    我在具体从事民事调解工作中,经常运用以下调解方法:

    1、背靠背法。在调解过程中,由于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本身就已存在情感冲突,因此有时在受到来自对方或其他方面不良信息的刺激后,就极易使冲突进一步升级或矛盾进一步恶化。此时你就要想办法把双方当事人分开,使双方没有接触的机会,使他们接受不到来自对方或其他方面不良信息的刺激,让他们首先冷静下来,继而能够理智地分析和面对面临的问题。此时法官则通过各个劝说的方法,使双方逐步缩小意见差距,在双方意见接近时,法官要直接提出调解方案,促成调解成功。这种方法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相邻关系案件、侵权赔偿案件、涉农案件时适用较多。

    2、辩法析理,以法服人法。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工程款案件或者双方均为单位公司、委托代理人素质较高的案件时,双方当事人可能并不太在意获得赔偿的金额,但更注重的是合情合理、公平公正,通俗的讲,“要的是个说法”。这时,作为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要说明白、公平的话,应当针对案件事实和当事人纷争的焦点,将其行为纳入法律或政策的轨道进行法律适用的解说,对案件进行剖析,并提出具体适用的条款,只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才能让当事人信服,只有在让当事人明白其诉求有无道理及各自应付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让当事人明白你为什么要调解及你为

    北京兆驰律师事务所

    什么要提出如此的调解方案,从而最终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

    例如,在我审理的原告某建设公司诉被告某置业公司工程款纠纷案中,我通过审阅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与原被告的沟通,我发现,双方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且在诉讼前双方多次协商,仅是因为双方对增加工程量的鉴定结果各持己见,才未能最终达成协议。这就有了案件调解的基础,我也增强了通过调解使双方达成协议从而圆满结案的信心。我通过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进一步了解了双方争议之所在,我发现原告诉求的标的550万元存在“水分”,其真实的想法在250万元左右,而被告并不否认未付清工程款的事实,只是认为原告单方委托所作的鉴定报告与事实有差距,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被告只愿意按照其工作人员的计算支付150万元左右的工程款。针对这种情况,我通过原告的代理人多次与原告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沟通,指出其提供的证据存在的缺陷以及其认识上的错误,又通过被告的代理人指出被告方认识上的错误和不足,使双方重新回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的道路上来,通过组织双方现场勘验,指导其共同对帐、核算,及时提出小矛盾的解决办法,使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以被告一次性支付195万元,若未发生质量责任,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15万元保证金达成调解协议。

    3、借助外力法。这里所说的外力,可以是当事人的亲属、其委托的代理人、其所在的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甚至是其委托说情的人或与本案原本无关的第三人。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间的关系往往到了十分对立时才会到法院解决矛盾纠纷,因此,很多案件由法官做当事人的调解思想工作,当事人不一定会接受,往往有当事人会因为法官的热忱调解而怀疑法官在偏袒另一方。如果法官通过其信任的人去做思想工作,当事人可能就会接受。所以,法官在调解前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摸清当事人的社会关系,以便选准借力点,充分利用外力,这样,在实际调解过程中才能做到事半

    北京兆驰律师事务所

    功倍。例如,在我审理的原告王某诉被告河南某拍卖行、第三人某保险公司拍卖纠纷案中,我发现本案涉及的拍卖标的是位于宝丰县城的一家拥有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上千万、职工近200人的集体企业,双方当事人的真正争议焦点是成交的价格,且当时原告因自身拥有的企业发展过快、投资战线拉的过长而导致资金紧张,而第三人又面临如果不能将该企业成功改制带来的种种麻烦,这时,我果断引入与本案无关的第三方,使其与原告达成合作协议,继而与被告和第三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监督双方顺利对该企业进行了交接,一次性付清了相关款项,成功完成了该企业的改制活动,也使一场可能发生的**、一个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化于无形。

    当然,在民事调解的实践中,方法各种各样,例如还有以情感人法、换位思考法、冷处理法、财产保全法等等,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解决纠纷,使双方达到“双赢”,甚至是使法院、涉及的单位和人员,乃至整个社会达到“多赢”。

    民事法律关系包罗万象、纷繁复杂,每个具体案件又各不相同,作为民事法官要充分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在日常生活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分析个案的特点,针对症结所在,要用心、细心、耐心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有时可能还要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方法,采用多种调解手段,才可能成功地促成一个案件的调解。不要害怕失败,要知道参与调解的过程就是经验的积累,一个成功调解案件的后面是一个民事法官,甚至是多名法官多年来调解失败的经验积累。

    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是指环节和消除民事纠纷的方法和制度。根据纠纷处理的制度和方法的不同可以从以下三种形式来论述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

    北京兆驰律师事务所

    (一)自力救济

    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自决是指纠纷主题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是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互相妥协和让步。两者共同点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来解决争议,无需第三方的参与,也不受任何规范的制约。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包括调解(诉讼外调解)和仲裁。他是只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调解是由第三者(调解机构或调解人)出面对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停说和,用一定的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劝导冲突双方,促使他们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但具有合同意义上的效力。

    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是,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

    (三)公力救济

    公力救济是指诉讼。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动态地表现为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静态地则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诉讼关系。

    其特点:1.国家强制性2.严格的规范性 怎样调解民事纠纷

    北京兆驰律师事务所

    在民事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要有一颗“公正之心”。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素质不断得到提高,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在他们的思想中,愿不愿意接受调解,愿不愿意接受调解结果,它的决定因素就是看你所拿出的调解方案是不是公正、合理,糊涂僧的事情决不可能使双方当事人欣然接受,如果失去公正这一“生命”,轻则调解无效,重则引起上访事件的发生,甚至民转刑悲剧。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公正呢? 我认为主要从这几个方面去做:

    首先要依法调解,这不仅要求我们的调解程序要合法,更要求我们在调解过程中涉及的实体部分更要合法,要使我们的调解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甚至公序良俗的要求。

    其次,是要求我们调解人员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不仅要求我们从接待谈话的语气,对待当事人的热情程度都要相当,更重要的要在自己的心里平等看待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找熟人、托关系的情况应当说很常见,而当事人对待这个问题又特别敏感,这就要求我们只有从内心平等对待双方,才能取得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才能真正做到公正无私,也只有这样,他的调解方案才能达到公正的要求.第三,要求我们调解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特别注意调解中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与钱物,俗话说:*****的嘴软,拿人的手软。这其中的利害关系便不言而喻了。

    第四,要想做到公正,还要要求我们调解人员要有勇气。有些纠纷,可能涉及家族利益,可能引起所谓的“民愤”,有些纠纷可能涉及“村霸”,“乡霸”,而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勇气,不敢于调处,不善于调处,那么,公正只能是纸上谈兵了。

    二.在民事纠纷调解过程中要有一颗“诚信之心”。

    诚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人无信而不立”,这就要求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必须要恪守诚信,而且有时对于纠纷的解决起到拨云见日的作

    北京兆驰律师事务所

    用。记得在调解我街道杨圩村张庄组刘品全与刘金栋之间因收割小麦发生纠纷一案时深有感触,那是今年7月初的一天,刘品全家的收割机给刘金栋收割小麦,因机械故障,造成刘金栋在汴河堤上半亩地的小麦全洒了,待割完后,刘金栋发现仓里没有小麦,全洒在地里了。于是便让刘品全赔偿,由于刘金栋的侄子说话过激,造成双方争吵,发生打架事件。派出所出警后只对打架问题进行罚款处理,但对纠纷并没有调解,为此双方找到司法所要求,调查取证后,我先后在调解室进行两次调解,但一直双方就赔偿数目未能达成协议。在第二次调解后我说:你们先回去吧,都冷静考虑一下,我7月10号到你们家里调解。由于正值汛期,8号,9号两天连续大雨,10号天气仍未转晴,道路泥泞,根本无法骑车,但由于和当事人已有约定,于是我带着雨伞,步行到杨圩村,由于道路难走,我赶到当事人家中时已过上午十点半了,当双方当事人见我挽着裤腿,溅了一身泥出现在他们家门口时,他们都惊讶地说:“你怎么来了,我们以为下雨你不来了呢!”我笑着说:“说好的能不来吗!”。也许就是这种说到做到的诚信行为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在短短的十分钟之内,这起多次未调解好的纠纷便得到了解决,赔偿款140元当即给付。事后想想,为什么原以为很难的问题有时却很容易解决呢!这就是诚信,诚信不但要求我们有说到做到的勇气,还要有坦诚待人的豁达,要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民事纠纷大部分是一些小事,有时双方当事人只为了所谓"争一口气“,争个脸面。如果我们在言辞引导下,能尽力地把我们的诚信展示给他们,这样将非常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三.在民事调解过程中要有热情之心。

    热情之心在具体调解过程中不仅体现在接待当事人时要热情、主动,使用方言,而且体现在调解过程中要对当事人的生活环境、性格、爱好尽可能多的全面了解,以便更好地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以便能很好的把握调解现场的氛围,营造一个有利于问

    北京兆驰律师事务所

    题解决,比较自由、活跃的气氛,恰当的运用热情进行调解,对于解决一些小的纠纷,特别是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更为重要。以上三点我认为是正确调解所必须具备的,也是最主要的,当然仅仅这三点决不能涵盖调解的全部技巧,如何熟练地掌握调解方法,这就需要我们在平时调解过程中不断进行总结、积累。事无难易,唯心以恒,愿我们的事业取得更大的发展与进步。

    第四篇: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

    导语:协议是双方谈生意的产物,它是维护双方的利益的保证。什么样的协议才是合格的呢?接下来小编为你们带来商铺合同范本,希望你们喜欢!

    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篇1

    民事和解协议书

    甲方:______年龄:______住址: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年龄:______住址: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思考各方实际状况,就xxxx年xx月xx日发生在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经各方协商,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各方确认甲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工作中于工地受伤,后丙方垫付甲方万元用于其治疗康复,对此,各方予以确认;

    二、甲方于xxxx年xx月xx日治疗终结出院,继续康复,对此,各方予以确认;

    三、就前述甲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各方同意按一下比例划分各方职责,即方职责为______%,方职责为______%,方职责为______%;

    四、方一次性补偿给甲方业已发生和将来发生的与此事有关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以及一切补偿和赔偿费用总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万元);方支付方垫付甲方的各种费用元(大写:万元),甲方以及甲方有关亲属、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变相的方式以此事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请求,至此,各方之间在履行本协议后相互之间不再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五、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各方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为本协议书附件。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篇2

    甲方:邹××,男,19xx年4月13日出生,汉族,兰州××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现住兰州市××路××号

    乙方:兰州××大酒楼,地址兰州市××路××号。

    负责人:张××,该酒楼经理。

    丙方:兰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刘××,该公司董事长。

    二0XX年×月××日凌晨,兰州××酒楼雇员肖××、曾××、王××、曹××与人斗殴误将在酒楼就餐的邹××打伤,造成邹××右眼永久性失明。事件发生后,肖××等四人潜逃至今下落不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甲乙丙三方就邹××伤害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就甲方被误伤致残一事,乙方认为除直接肇事者外,自身也有一定责任,并愿就甲方受伤致残一事予以赔偿。

    二、乙方的赔偿金额总数为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元整,主要为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考虑到乙方的具体情况,甲方愿放弃其它赔偿要求。

    三、乙方付款方式为:全部现金付款。本协议生效后,六月底以前向甲方交付现金×万元,其中五天内先付×万元(含以前已交付部分),余下×万元六月底前付清。七月×日前付×万元,八月×日前付×万元,九月×日前付完最后×万元。逾期未付,乙方应承担未付部分的违约金每日千分之一。

    四、丙方作为乙方的物业管理单位自愿担保本协议的执行。

    五、乙方赔偿后,甲方将不再就此事提起诉讼。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六、乙方及担保人有权追究本案几名肇事者的`民事责任。但乙方是否追究,不影响本协议执行。

    七、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丙方(盖章)

    调解员(签字)

    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

    20xx年X月X日

    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篇3

    申请人名称:xx市xx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李x

    被申请人名称:xx市xx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黄x 争议的主要事实:

    申请方与被请方于20XX年9月10日签订棉纱购销合同,总价款30万元。双方各存封样。申请方按封样组织生产,被请方按封样验收。20XX年10月,申请方发送到被诉方的棉纱经被申请方验货后,以其中价值1千元的产品含有化纤成份,颜色不符,要求退货。申请方认为,产品与封样相符,不同意退货。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协商不成,xx市xx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调解申请。调解结果:

    经查明:此产品与双方封存的样品相符,应视为合同约定的质量。经本局主持调解,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请方所发棉纱中除含有红颜色部分价值1千元的货品应退回申请方外,其余货品由被申请方收购。

    二、20XX年9月10日双方所订购销合同,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三、被申请方所欠申请方货款二十九万九千元于20XX年11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无争议。

    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方代理人: 被申请方代理人: 调解员署名:

    20XX年10月19日

    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篇4

    劳动争议和解协议书范本

    甲方:(注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乙方:(注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等)

    上列双方因××××引起争议,乙方××于×年×月×日向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现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月日;

    二、乙方于签署本协议三日后(前)向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撤回仲裁请求。

    三、在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核准乙方撤回仲裁请求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元;

    四、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已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a公司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 日

    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篇5

    调解协议书

    ()字第 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基本情况)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引起争议,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经本委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写明协议的内容,并应当注意履行顺序和可执行性)

    上述协议经本委审查,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会议成员签名并加盖本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该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的,此部分应写明:本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会议成员签名并加盖本调解委员会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该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申请支付令。)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被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

    调 解 员:(签名)

    调 解 员:(签名)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年××月××日

    (调解委印)

    书 记 员:(签名)

    【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5篇】相关文章:

    1.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

    2.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3篇

    3.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

    4.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怎么写

    5.民事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文

    6.调解的协议书范本内容

    7.调解协议书的范本

    8.调解协议书范本

    9.治安纠纷调解协议书范本及调解条件

    第五篇:民事纠纷法院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

    立协议书单位或者代表:

    甲方:代表人:

    乙方:

    调解事由:

    XXX一位有二十余年教龄的代课教师,为教育奉献一生,现年X岁,眼睛视力模糊,不能胜任工作,回家便无法维持生计,曾多次请求甲方解决其生活困难。甲方因其对教育有功,经甲方各领导共同研究,同意给与解决。现经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从中调解,双方同意后,订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补贴乙方XXX元。

    二、甲方发给乙方X个月代课教师同等待遇工资,每半年发一次,XXXX年底发完。

    三、因XXX经XXX残联核定为三级残疾(已发证),甲方表态出面为乙方解决XXXXX

    四、乙方享受上述待遇后,以后不再纠缠甲方。

    五、乙方表态自己以后会大力支持甲方工作。

    请X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监督,如有一方违反协议,双方发生争执后所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协议的一方负责。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吴律师处保存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调解律师签字:

    XX年X月X日



    推荐阅读:
    调解是世界各国解决民事纠纷的三大制度之一
    小学三年级语文下册知识点汇总[全文5篇]
    150组公文写作“灵魂”词句(五篇材料)
    节约用水演讲稿
    消防安全承诺书
    上一篇:钳工实习总结
    下一篇:返回列表
    中学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