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热门搜索: 十号文库 艺术论文
  •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三号文库

    关于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的探索与思考(含5篇)

    栏目:三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蓝色心情 时间:2024-06-20 16:03:11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关于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关于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廖功强 李敏朝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在监督法的指导下,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更好地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推动乡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乡镇人大责无旁贷、义不容辞。但从乡镇人大工作的发展情况看,监督工作仍是一个薄弱环节,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体制不顺,开展监督有顾忌

    一是乡镇党政不分家状况比较突出。现在很多地方乡镇党政不分家的状况比较突出,党委政府合署办公,联合行文,统一行动。这使得人大监督政府也带来了监督党委的嫌疑,与党领导人大工作产生了原则性冲突,造成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深不得,浅不得,重不得,轻不得”,处境十分尴尬。二是乡镇人大主席分管政府工作现象较为普遍。人大的本职工作是监督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而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一般都列入了党政班子成员,由乡镇党委根据中心工作要求作出统一分工,人大主席、副主席被安排分管政府工作,从事具体的行政工作。这样易于把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捆在一起,使“裁判员”兼任“运动员”,人大监督政府的行为变成了自己监督自己,最终导致监督缺乏实效。同时人大主席、副主席为了分管的政府工作忙得团团转,无暇顾及本职工作,常常是“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家的田”。三是人代会闭会期间缺乏常设机构。由于目前乡镇人大的机构设置只有主席、副主席是常设的,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开展监督工作,很容易被误解为是人大主席的个人行为,造成个人对组织的局面,使监督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二、基础不强,依法监督有难度

    一是有“权”无“位”,难以监督。目前乡镇人大主席的党内职务普遍低于政府主要领导,监督工作难以开展。二是业务不熟,不会监督。乡镇人大是由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的组织细胞,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乡镇人大组织建设和监督工作的开展。乡镇人大代表大部分都是农民,受教育程度差异很大,对法律法规学习不足,对依法监督的业务不熟,导致既没有监督意识也缺乏监督能力。

    三、保障不足,实施监督有障碍

    一是时间保障不足。乡镇人大代表大多数是从单位和行政村选举产生的,本职工作比较繁忙,时间和精力有限。代表若想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必须以主席团的安排为前提,时间难以保障。二是经费保障不足。人大活动开展要依靠乡镇财政,目前绝大多数乡镇还是“吃饭财政”,乡镇财政普遍比较紧张,保运转保稳定已是捉襟见肘,人大的开支预算被一减再减,一压再压,没有有效机制确保人大活动经费到位,制约了乡镇人大正常工作和代表活动的开展,严重影响了乡镇人大职能的发挥。

    针对上述难点,结合乡镇人大工作新特点、新要求,就如何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积极发挥监督作用,提升监督实效,笔者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以供参考。

    一、理顺关系、树立人大权威

    一是正确处理好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之间的关系。乡镇党委是领导机关,乡镇人大是权力机关,乡镇政府是行政机关。乡镇人大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监督乡镇政府工作。乡镇党委要增强人大意识,树立依法执政的观念,正确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尊重人大的法律地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乡镇人大应当主动争取和接受党委的领导,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乡镇党委的领导之下,坚持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汇报,保证党委的合法意志能通过人大程序得以实现,并善于在党委的领导

    下大胆监督乡镇政府的工作;乡镇政府要摆正位置,认识到乡镇政府是由乡镇人大选举产生,是乡镇人大的执行机关,必须向乡镇人大负责并主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乡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乡镇人大开展工作。通过理顺关系,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工作上要做到主动争取党委领导,与党委合拍,积极支持政府工作,与政府合力,倾情聆听群众呼声,与群众合心,切实做到“有为、有位、有威”。二是明确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关系。从人大角度来讲,“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既是互相联系的统一体,同时也是不能互为代替的两个方面。在现阶段,乡镇人大要贯彻实施好《监督法》,做好闭会期间的人大工作。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经常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宪法、法律在本区域贯彻实施,真正把乡镇人大建设成有权威的基层国家权力机关。

    二、加强建设,提高代表素质

    一方面要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完善乡镇人大监督工作机制。要以《监督法》的颁布和实施为契机,大力宣传贯彻《监督法》,充分认识其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同时要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适合本地实际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办法,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制度》、《乡镇人大监督工作规程》、《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制度》等,使乡镇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加强乡镇人大代表培训,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代表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打铁先得本身硬。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及人大业务知识培训,使代表深刻认识到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代表们认识到位,有“法”为据,熟知业务,才能够底气十足的依法实行监督,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三、创新方式,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检查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应深入到群众中去,增加个别走访的时间,了解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验证被检单位汇报情况的真实性。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追查到底,严肃处理。二是认真组织评议。评议基层站所是人大代表充分发扬民主、进行有效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评议时,要求参评代表不讲情面,不说假话,既充分肯定受评单位和个人的成绩,又直言不讳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议结束后,应将评议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被评单位和个人,并要求他们制定整改措施。乡镇人大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三是组织代表集中视察。乡镇人大要把组织开展代表集中视察活动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方式。每年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结合视察进行走访座谈、开展专题调研,向政府提出建议意见。通过视察达到改进和推动工作、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目的。

    第二篇:浅议如何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

    浅议如何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

    唐言峰

    面对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乡镇人大要克服监督工作乏力的状况,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开创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局面,我认为关健是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正确处理好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三者关系,确保乡镇人大监督权的行使。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的领导,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无钱办公、无地方办公、无人办公的问题,党政工作决不找人大主席去做,为人大依法行使监督工作创造良好、有序的内外环境。乡镇人大在监督工作中要防止消极被动、畏首畏尾的倾向。在具体实践中,一方面要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好监督权。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凡属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政府必须认真执行。要认识到人大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归根到底是为了帮助政府纠正失误,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于乡镇政府下属的站、所、办,乡镇人大也应加

    强监督。虽然乡镇政府下属的站、所、办负责人的人事任免不归乡镇人大,但乡镇人大组织的代表 评议结果应当成为这些中层干部任免奖惩的主要依据。从长远看,对乡镇政府下属的站、所、办负责人的任免奖惩,乡镇人大应该具有更大的发言权。对于实行双重领导及人事任免权不归乡镇管的各类站、所、社等职能部门,乡镇人大同样可以发挥监督作用。这种监督作用主要是通过执法检查和代表评议结合起来进行的。未来的发展方向应是把代表评议结果纳入上级主管部门对下属部门的考核和任免奖惩中去,这需要得到有关方

    面的配合。

    第二,明确监督职权,完善监督机制。根据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监督职权主要是监督乡镇人民政府是否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监督贯彻执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监督乡镇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监督乡镇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情况等。但由于这些规定过于笼统,具体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随意性和难度,致使乡镇人大难以有效的发挥监督作用。因此,要使乡镇人大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地应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制定或完善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乡镇人大工作

    制度、条例或办法。如建立《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制度》、《乡镇人大监督工作制度》、《乡镇人大办事规则》、《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制度》、《乡镇人大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等,使监督工作有章可循。

    第三,掌握监督工作规律,讲究监督工作艺术。要使乡镇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不仅要敢于监督,大胆行使监督权,而且要善于监督,讲究监督工作的艺术和方法。一方面是要熟悉宪法和法律,这是开展监督工作的依据。另一方面是要善于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权力,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制约性的监督合力。这里包括:

    1、把握好知情权。只有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有一个详细、全面、系统、深入的了解,监督工作才能有的放矢,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目的性。

    2、把握好审议权。要改变审议时“一人说众人听”的单向模式,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大家围绕审议内容,各抒己见,既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又中肯地提出可行性意见。对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应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质询。

    3、加强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目的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检查中要注意方法,应深入到群众中去,增加个别走访的时间,了解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验证被检单位汇报情况的真实性。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追查到底,严肃处理。

    4、认真组织评议。评议基层站所是人大代表充分发扬

    民主,进行有效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评议时要求参评代表不讲情面,不讲假话,既充分肯定受评单位和个人的成绩,又直言不讳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议结束后,应将评议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被评单位和个人,并要求他们制定整改

    措施。乡镇人大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第四,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作用发挥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为此,必须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在乡镇人大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要做好代表的培训工作。要组织代表学习《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代表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熟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努力提高他们的议政履职水平和监督本领。二要完善代表工作管理机制。要制定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制度,使乡镇人大代表的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度化。三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集中代表的建议、意见,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应有的议政履职和依法监督作

    用。

    第三篇:浅议如何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推荐]

    浅议如何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

    唐言峰

    面对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乡镇人大要克服监督工作乏力的状况,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开创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局面,我认为关健是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正确处理好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三者关系,确保乡镇人大监督权的行使。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的领导,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无钱办公、无地方办公、无人办公的问题,党政工作决不找人大主席去做,为人大依法行使监督工作创造良好、有序的内外环境。乡镇人大在监督工作中要防止消极被动、畏首畏尾的倾向。在具体实践中,一方面要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好监督权。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凡属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政府必须认真执行。要认识到人大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归根到底是为了帮助政府纠正失误,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于乡镇政府下属的站、所、办,乡镇人大也应加强监督。虽然乡镇政府下属的站、所、办负责人的人事任免不归乡镇人大,但乡镇人大组织的代表 评议结果应当成为这些中层干部任免奖惩的主要依据。从长远看,对乡镇政府下属的站、所、办负责人的任免奖惩,乡镇人大应该具有更大的发言权。对于实行双重领导及人事任免权不归乡镇管的各类站、所、社等职能部门,乡镇人大同样可以发挥监督作用。这种监督作用主要是通过执法检查和代表评议结合起来进行的。未来的发展方向应是把代表评议结果纳入上级主管部门对下属部门的考核和任免奖惩中去,这需要得到有关方

    面的配合。

    第二,明确监督职权,完善监督机制。根据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监督职权主要是监督乡镇人民政府是否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监督贯彻执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监督乡镇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监督乡镇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情况等。但由于这些规定过于笼统,具体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随意性和难度,致使乡镇人大难以有效的发挥监督作用。因此,要使乡镇人大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地应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制定或完善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乡镇人大工作制度、条例或办法。如建立《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制度》、《乡镇人大监督工作制度》、《乡镇人大办事规则》、《乡镇人大代表活动制度》、《乡镇人大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制度》

    等,使监督工作有章可循。

    第三,掌握监督工作规律,讲究监督工作艺术。要使乡镇人大监督工作取得实效,不仅要敢于监督,大胆行使监督权,而且要善于监督,讲究监督工作的艺术和方法。一方面是要熟悉宪法和法律,这是开展监督工作的依据。另一方面是要善于运用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权力,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制约性的监督合力。这里包括:

    1、把握好知情权。只有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有一个详细、全面、系统、深入的了解,监督工作才能有的放矢,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目的性。

    2、把握好审议权。要改变审议时“一人说众人听”的单向模式,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大家围绕审议内容,各抒己见,既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又中肯地提出可行性意见。对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应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质询。

    3、加强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目的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检查中要注意方法,应深入到群众中去,增加个别走访的时间,了解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验证被检单位汇报情况的真实性。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追查到底,严肃处理。

    4、认真组织评议。评议基层站所是人大代表充分发扬民主,进行有效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评议时要求参评代表不讲情面,不讲假话,既充分肯定受评单位和个人的成绩,又直言不讳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议结束后,应将评议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被评单位和个人,并要求他们制定整改措施。乡镇人大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第四,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作用发挥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为此,必须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在乡镇人大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要做好代表的培训工作。要组织代表学习《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提高代表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熟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努力提高他们的议政履职水平和监督本领。二要完善代表工作管理机制。要制定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制度,使乡镇人大代表的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度化。三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集中代表的建议、意见,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应有的议政履职和依法监督作

    用。

    第四篇:对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吕梁市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材料

    对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石楼县罗村镇人大主席团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乡镇人大主要工作情况

    我们石楼县罗村镇地处石楼东部,全镇总人12548口人,总耕地54125亩,下辖15个行政村,44个自然村,202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025元。境内大小企业11个,是我县的工业重镇。近10年来随着新兴的工业经济的兴起与国家对“三农”的重视和投资力度加大,随之带来的村矿、村企矛盾地不断增多,形成许多不稳定因素,镇人大主席自本次换届以来从这些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入手,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开展镇人大的各项工作,协助党委政府处理了不少的矛盾纠纷、来信、来访,较好地促进了全镇的和谐发展、稳定发展、安全发展。总结我们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我镇人大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乡镇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

    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乡镇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镇人大工作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我县基本上是农业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这“三农”问题,事关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为此镇人大积极参与镇政府对加大农业投入,举办科技培训班,引进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建立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各项工作来体现人大工作的职能与作用。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把退耕、粮食直补等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作为镇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镇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实施,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镇人大通过定期例会、座谈交流、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强化代表责任感。

    二、当前乡镇人大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1、乡镇人大的履职状况与法律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距离。尽管

    镇人大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不够理想。首先,代表活动难以正常开展。镇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还算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某些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其次,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这就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尤其是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的领导,忽视人大的监督。再次,因为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员是本乡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握有事实上的人权和财权,这就使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放开监督。

    2、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与担负的职责不相适应。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细胞”,其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质量。目前,乡镇人大代表的整体文化程度较低,素质不高,这使得有些代表的政治责任感不强,认识不到人大代表所肩负的使命,有的仅将人大代表看作“荣誉称号”,缺乏代表意识。有些代表由于文化较低,甚至缺乏最基本的书写及口头表达能力,很难胜任代表工作。有些代表的政治活动能力较差,不能将选民的利益要求,通过自己的代表活动与其他代表形式共识,缺乏政治魄力。由于代表自身素质的局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乡镇人大职权的正常行使。

    3、乡镇人大履职保障制度不够健全。要使乡镇人大较好地履行其职权,必须在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给人大开展工作予以保障。一是在经济支持上缺乏保障。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每次都是靠人大主席临时找乡镇长批。二是代表活动时间上没有保障制度。三是乡镇人大干部待遇上没能得到很好保障。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得不到很好的交流,难以得到提升,至使他们工作积极性不够高,不利于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三、对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六点建议

    1、正确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是乡镇权力系统中的三个中心,只有三者协调一致,才能促进各自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一方面乡镇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乡镇党委应充分尊重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乡镇政府要树立法制意识,自觉接受乡镇人大的监督,做到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另一方面乡镇人大在工作中要与乡镇党委、政府多沟通,各项工作尽可能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

    2、上级人大应加强对乡镇人大的监督与指导。县级人大由于地位的特殊性,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能给乡镇人大强有力的支持。一方面县人大的重视和支持,能使乡镇人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使乡镇人大在开展工作时,能放开手脚。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乡镇人大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乡镇人大干部的编制、职级、待遇、提拔、使用及人大的办公条件等问题,县级以上人大可向同级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加以明确、落实。这样,可使在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感到不低人一等,安心于乡镇人大工作。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

    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为此,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及电视、电台等媒体加大《监督法》、《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另一方面,要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好的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做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4、加强乡镇人大的制度建设。要使乡镇人大顺利地开展工作,必须从制度上加以保证。第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扩大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范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乡镇政府工作增多,职能扩大,其工作需要规范的事项也越来越多。同时,随着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这种新的形势必然要求进一步扩大乡镇人大的职权范围。第二,对乡镇人大行使决定权的程序做进一步规定,使乡镇人大的决定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由于《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决定权的范围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在具体操作中,乡镇人大普遍反映落实决定权有困难,致使一些乡镇人大不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5、加强乡镇人大系统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工作主要靠乡镇人大干部组织代表开展的特点,一定要强化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要力争做到乡镇人大干部同乡镇党委、政府干部保持三个大致一样:一是年龄上大体一样。二是在提拔交流使用的频率、级别、节奏上大体一样,对乡镇人大、乡镇党委书记应一视同仁,不能形成干部一到人大工作就提拔无望。三是在待遇和办公条件上大体一样,人大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要与同级党委、政府同级干部一致,不应有歧视。

    6、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素质。乡镇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对乡镇人大正确履行职权有着重要的影响。为此,必须不断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首先,要坚持代表当选条件。当选代表必须具备政治条件、品德条件、文化条件、能力条件,既具有参政议政之能,又具有参政议政之德。其次,科学确定代表结构,这就要求处理好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方面代表的比例。在乡镇人大主要是普通群众代表与干部代表的比例,要防止把乡镇人代会变成干部会。要使人大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再次,要做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代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人大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方式和程序,为履行代表职责做准备。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五篇:关于做好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仙河镇人大主席朱代富

    在县人大的组织下,我有幸参加了全国地方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第四期培训班,在全国人大培训基地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学习,受益颇多。尤其是对基层人大如何履行好法定的监督职责有了更新的认识。

    监督本级政府工作是宪法赋予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的一种具体形式。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党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的行动。乡镇人大代表小组的各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的监督工作事项都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争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确保地方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人大监督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监督工作也才能取得实效。

    二是要突出监督重点。人大监督要切实关注民生,直面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建言献策,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为民办事。要把那些事关国计民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老百姓普遍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焦点、热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要保持农村安定团结的局面,要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就必须重视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消极情绪,密切党群、干群的关系,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凝聚力。要围绕镇政府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在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时,要做到年初工作安排有重点,开展活动有重点,执法检查有重点,调查视察有重点,要增强针对性。要坚持抓大事、抓重点、抓要害,着眼于解决深层次的问题和主要矛盾,防止胡子眉毛一把抓,要通过监督,有力的推动中心工作。

    三是要坚持依法监督。镇人大的职权是法定的,职权行使的程序也

    是法定的。所以镇人大必须坚持科学监政、民主监政和依法监政;坚持人大监督的主体地位和发挥代表的主体监督作用;积极行使好人大和代表的依法监政的职权。监督本级政府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构建和谐法治民主社会工作,才能形成促进全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和谐法治民主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做到发展靠人民、发展为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全面小康和谐法治的民主社会。

    四是要坚持监督与支持并举。镇人大与政府尽管分工不同,两者的关系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两者的根本目标和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所以一方面要依法组织好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到乡镇政府日常工作比较繁忙的实际,“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人大监督工作应考虑其人力、物力等方面的承受能力,因客观条件限制对有些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不能操之过急,要统筹规划,精心实施,经过不懈努力,实现监督的目标,否则,容易造成监督的对立性,影响监督实效。对看准了的问题,要标准不降,要求不减,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直到抓出成效。同时,要发挥人大优势,从发展民主和加强法制等方面为经济社会发展尽力创造一个齐心、稳定的社会氛围,积极支持和协助政府推行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起到监督、支持和帮助的作用。

    五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镇人大代表是乡镇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在人大开展的监督工作中,既要借助外力作用,更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要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评议、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选准监督主题,不搞形式、走过场,讲求监督实效。要重视乡镇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督办工作。要切实维护代表权益,提供知情知政的渠道,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为代表履职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同时,要加强代表素质培训,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及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代表监督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六是要增强自身素质提高水平。在新的形势下,镇人大要更加重视自身建设,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培养能力、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着力提高代表素质水平。一是注重培训。镇人大根据全镇人大代表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开展经常性、系统性、专题性的培训,促进人大代表素质整体提升。二是健全制度。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各项制度,并以民情日志、代表述职等活动为抓手,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彰显特色且能落到实处。三是创新载体。开展人大代表进村组、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户,直接听民声、访民情、问民意、集民智,实现代表与选民零距离,丰富活动内涵,将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引向深入。



    推荐阅读:
    关于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的探索与思考(含5篇)
    西藏高原的夜雨
    2024年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考察报告市
    广播稿:让我们行动起来,携手创建和谐校园
    上一篇:保健教师培训方案
    下一篇:返回列表
    中学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