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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校2024年中高级教师职评方案

    栏目:四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柔情似水 时间:2024-06-12 06:46:10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中心校2024年中高级教师职评方案

    鱼化乡中心校2024年中、高级职称推荐评审方案

    按照古蔺县教育局2024年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意见,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立推荐委员会 组长:聂鹏

    副组长:张迪生 陶杰

    成员:罗政 曾洪 王如得 鄢峦 余仕平陈琳

    二、公开中、高级教师职务名额、职评方案交职代会以及教职工大会通过

    三、报教育局审核

    四、推荐评审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先个人书面申请,教师职评组审查材料,公开评审情况,公示教师评审结果,公示评审推荐上报人员

    五、材料上报

    六、中高级职称评审方案:

    (一)、参评基本条件符合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

    1、入围条件:

    (1)、继续教育:任期内每年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完善继续教育登记手续。(2)、公需科目考试必须合格。

    (3)、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级。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一次以上。

    (4)、教育技术能力考试必须合格。

    (5)、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果获1项以上县级以上奖励;任现职以来承担县级以上的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1次以上;任现职以来完成1项以上县级以上教研课题,或者在县级以上教研活动中书面交流本专业教研文章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水平论文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1篇(部)以上。

    一级教师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果获1项以上校级以上奖励;任现职以来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1次以上。任现职以来完成1项校级以上教研课题,或者在校级以上教研活动中书面交流本专业教研文章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6)、普通话等级要求: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要求,1954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须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7)、进校(含调入)三年内不参加评选。(调入指正式调入,借调不算正式调入即不能参评)。

    (8)、支教工作:中级申报人员在职评后到支教学校工作两年;高级申报人员在职评后到支教学校工作三年。片区学校中层干部及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不支教,但必须在该工作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否则取消中高级职称资格。

    (二)、为了加强我乡薄弱学校和边远村小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我乡今年的高级、一级教师指标直接按以下安排投放:高级一个投在鱼化全乡;一级共4个,鱼化、太和辅导区各两个,且其中两个直接投到村小,鱼化小学、太和小学的教师不能占用其名额参评。其余两个各投到辅导区学校。今年的职称支教由中心校统一调配,除开鱼化小学,太和小学,人和小学、共和小学、中心幼儿园以外的学校为支教学校。支教时间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

    参评人员得分相同时,工教龄长者优先,若工教龄一样,任现职以来时间长者优先。

    (三)、入围后按以下项目进行积分,职称评定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取定。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一次记0.5分,获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每人次记0.5分,获一次县级以上“优秀教师”(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记1分。市级以上加2分(同年获乡级及以上不累计)。(此项记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2、任现职以来获乡级各类竞赛、教学质量获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记0.5分,三等奖记0.3分;县级以上(优秀奖、组织奖、纪念奖除外),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市级以上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指导学生奖(须有主办单位发给指导证书为准)减半。要求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此项记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

    3、任现职以来县级以上(含县级)刊物发表教学经验文章一篇次记0.5分,要求提供原件。同一作品如参赛获奖不得重复计算(只取最高奖励)。(此项记分累计不得超过2分)

    4、获本科学历加0.5分。

    5、工教龄一年记0.3分,离职、函授时间不记教龄。(此项限定10分)

    6、村小工作一年加0.3分。(此项限定5分)

    7、近3年每学年教学成绩(按县教研室排名标准)与全县26个乡镇比,第1----26名分别记13----0.5分(每递减一个名次递减0.5分)后取其3学年平均分记分;非统考科目教师该项得分取当年所有入围参评统考科目教师该项得分的平均分。

    8、近5年来,有班主任工作经历的教师(含行政人员、村小负责人),每担任一学期计0.5分(多重身份只计两样)。(学期中中止班主任工作的,不含学校因工作安排调整的,不记当期班主任工作经历;但学期中途接班主任工作的,每期计0.5分)

    9、课题研究:县级课题主研人员加1分,参加研究人员加0.5分;市级课题主研人员加2分,参加研究人员加1分。(此项限定2分)

    10、考勤计分:评审近一年事假每天扣0.5分,病假每天扣0.1分,会议假一次扣0.3分。

    三、否决条件 1、2024年9月1日以来,因违反师德要求等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法规处罚的;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的;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相关规定的,一票否决。

    2、任职时间要求:任职时间的计算,一律按照聘任文件为准,大年减小年,不计算到月份(下同)。其中,聘任文件明确了聘任时间的,按实际聘任月份为准,没有聘任时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凡任职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3、班主任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一级不足两年、高级不足3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的,一票否决。(片区行政人员,村小负责人视作班主任经历)

    4、请假要求:任现职以来因病因事累计请假半年(183天)以上或旷工5天以上的,一票否决。报评审中、高级教师职务当年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或旷工1天,否则,一票否决。(任现职超过5年的,只考核近5年以来的请假情况)

    四、违纪处理:

    违反国家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犯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工作上的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职称评定、晋级晋升的资格。

    五、本方案执行前已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最终解释权归学校职评领导组,出现有争议情况,由职评领导组集体裁定。

    六、未尽事宜依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古蔺县鱼化乡中心校职评领导组

    2024年9月

    第二篇:教师职评推荐方案范文

    高级中学

    2024年中、高、正高级职评推荐方案

    (草案)

    为了做好2024职称考核推荐工作,依据豫人社职称[2024]11号、人社[2024]171号和《2024年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方案》(草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2024年职评推荐方案。(本草案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师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中学教师或校长专业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身心健康,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4、任现职以来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二)学历、任职年限条件。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或专业,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且截至申报当年年底满35周岁的人员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截至申报当年年底35周岁以下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否则按破格申报。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或专业,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且截至申报当年年底满40周岁的人员,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3、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12年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16年以上,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20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

    截至申报当年年底,45周岁以下人员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否则按破格申报。二、一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一)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的能力和经历要求。

    1、专业知识和能力。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

    2、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校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

    3、教学经历。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授课效果评价良好。

    4、教学效果。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所教学科学生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教学效果良好,任现职以来教学效果评估至少2年为优秀。

    5、学生管理。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教育。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具体范围见附则)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不作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1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级或以上表彰。

    6、教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及时进行教学反思,自2024年起,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有一定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得好评;作为主要完成人,至少参与过1项校本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应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7、素质教育与课程改革。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够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课外实践活动。

    (二)一级教师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一级教师水平。

    1、教师讲授过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

    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教师受到以下表彰之一:

    (1)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

    (2)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市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1次或县级2次;

    (3)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县级优秀班主任。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1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2次。

    3、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4)城市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省辖市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

    (三)一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破格申报评审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除具备一级教师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超额完成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2、近5年考核获得优秀等次1次。

    3、讲课答辩获优秀等次。

    4、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其中第1、3条为教师必备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一级教师水平。

    (1)讲授过县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一等奖或市二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获得好评。

    (2)主持并完成相应级别本学科教研课题1项。

    (3)获得县级政府及以上综合表彰;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政府及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三、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一)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的能力和经历要求。

    1、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价值观,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学科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3、教学经历。胜任本学科各级段的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校长可不作要求)

    4、学生管理。能够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有效进行班级(团队)管理和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申报“教育管理”专业人员担任校长3年以上;教师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2年),或任现职以来承担其他学生管理工作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4年),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级或以上表彰2次。

    5、教学效果。课堂教学受到学生广泛欢迎,同行评价普遍较高,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每学年讲授校级示范课、观摩课、达标课、研讨课等公开课1次,或开展学科专题讲座1次。教育教学理念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所教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效果显著,近6年来至少有5学年教学效果评估获优秀等次,学生评价满意度高;近6年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任现职以来)考核至少1年获优秀等次。

    校长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效果显著,任现职以来学校持续发展良好;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质量提升等方面成效显著,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在同类学校中位居前列,受到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近6年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任现职以来)考核至少1年获优秀等次。

    6、教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在课程建设、教学方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能够认真进行教学反思,自2024年起,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得好评。能够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学校教师主持过校本教科研课题研究,学校校长主持过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

    7、素质教育。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取得突出成绩。

    8、课程改革。按照课程改革要求,能够结合学科特点指导学生进行综合实践,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校本课程、专题知识讲座或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课外活动。

    9、示范引领。积极发挥高尚师德和专业发展的传帮带作用,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青年教师,共同实现专业成长。培养、指导2名青年教师提高

    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所培养、指导的教师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10、支教。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城镇中小学教师须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当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教师可不作要求)

    (二)高级教师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高级教师水平。

    1、教师。

    (1)教师讲授过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获得好评;

    对于实际教学效果特别突出的人员,如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不符合以上要求,须在评委会专门组织的讲课答辩中获优秀等次。

    (2)长期从事中学教学工作,受到以下表彰之一:

    ①受到市级政府综合表彰,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②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省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1次或市级2次;

    ③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优秀班主任。

    ④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1次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2次。

    (3)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①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

    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②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③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④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1项,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2、校长。

    (1)从教以来,讲授过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2)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担任校长以来,所管理的学校受到市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1次或单项表彰2次。

    (3)长期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本人受到市级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级综合表彰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称号;或者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能够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1项,研究成果在提升办学质量方面体现价值,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对本区域学校具有引领和借鉴意义。或者所管理的学校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等,取得良好效果,城市学校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

    (三)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破格申报评审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除符合高级教师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超额完成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2、近6年考核获得优秀等次2次。

    3、讲课答辩获优秀等次。

    4、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其中第1、3条为学校教师必备条件,第2、3条为校长必备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高级教师水平。

    (1)讲授过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示范课或观摩课,获得好评。

    (2)主持完成的相应级别的教科研课题中至少有1项获一等奖,或者作为主持人,获得相应级别的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获得市级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四、正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一)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能力和经历要求: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坚定的职业信念和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价值观,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具体范围见附则),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教育教学工作面向未来,在坚守教育信念、总结教育经验、创新教育理论、提出教育建议、实践教育理想等方面具有成熟的教育思想,形成自己的研究成果或教育理论,并在教育实践中应用,收到良好效果。

    3、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专业知识、学科思想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操作能力,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技艺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较强的课程资源开发能力,能独立指

    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和创新性实践。

    4、教师能够胜任本学科各级段的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校长担任校长5年以上。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学校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任现职以来考核至少2年获优秀等次。

    6、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理念创新、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课堂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对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

    7、在学科教学与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持省辖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工作室3年以上,或参加省辖市及以上学科教研中心组工作3年以上,或被评为省级学科带头人等,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8、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指导3名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所培养、指导的教师获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

    (二)正高级教师工作业绩要求

    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正高级教师水平。

    1、教师。

    (1)讲授过省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

    或者主讲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在全省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2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或者主讲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在市级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4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2)至少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1项,并获省一等奖,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所发表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3)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参编过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1篇。

    (4)获得以下学术技术称号或表彰之一:

    ①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称号;

    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省、部级政府综合表彰;

    ③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④获得省辖市学术技术称号,并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⑤获得省辖市学术技术称号,并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5)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等方面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①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②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

    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③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2、校长。

    (1)讲授过省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

    或者主讲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职业教研部门在全省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2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或者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中,主讲过教育教学方面的专题讲座5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

    (2)至少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2项,其中至少1项获省一等奖,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所发表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课题研究成果。

    (3)在教育教学类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

    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或参编过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3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4)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担任校长以来,所管理的学校受到省、部级政府表彰1次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2次。

    (5)获得以下学术技术称号或表彰之一:

    ①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称号;

    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省、部级政府综合表彰;

    ③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④获得省辖市学术技术称号,并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教师节期间获

    得省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⑤获得省辖市学术技术称号,并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⑥所管理的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等,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1次,或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次。

    (三)正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

    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除符合正高级教师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2、近8年考核获得优秀等次3次以上。

    3、讲课答辩获优秀等次。

    4、符合下列条件中两条,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正高级教师水平。

    ①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受到国家级政府综合表彰。

    ②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为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作出突出贡献。

    ③获得国家级学术技术称号。

    五、职称推荐程序要求

    (一)成立由校级领导、中层领导、中学高级教师代表组成的职称推荐领导小组。

    (二)职称推荐领导小组依据《2024年市直中学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草案》,集体研究修订学校职称推荐意见,公示3天,广泛征集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

    本学校的推荐方案。

    (三)传达上级文件,公开岗位职数、职称政策和推荐程序,召开全体专业技术人员会议,表决通过学校职称推荐方案。

    (四)个人申报。对照《<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24‟11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中的能力和经历要求及工作业绩,工作业绩条件,符合条件的个人先向学校提出申请,方可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

    (五)审查证件。申报者按自认条件提供相应证件,按要求上交材料清单、填写承诺书。由职称推荐领导小组认定,学校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审验章。

    (六)展示。申报人按要求提供的证件经推荐小组认定,符合申报要求者,将其有效证件公开展示3天以上。学校依据《<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24‟11号)中的规定,组织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参观、监督。发现并被确定为假学历、假资历、假业绩者,除立即取消当年的申报资格外,3年内不得申报。

    (七)计算、公示申报者的定量积分。组织职称推荐领导小组全体人员依据学校职称申报推荐方案对申报者的业绩进行计算并公示结果。

    (八)述职。申报者要严格按照自己具备的条件述职。如发现申报人夸大事实和成绩,取消本的参评资格。

    (九)民主测评。由全体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者参加。测评时,凡申报者一律回避。测评结果作为定性积分的依据之一。

    (十)推荐评委。评委由职称推荐领导小组提出候选人,学校职代会表决通过。评委人数应为单数。

    (十一)评委确定推荐人选。根据学校职称申报推荐方案,学校职称推荐领导小组和评委可共同从定量、定性和讲课三方面,为申报人员从德、能、勤、绩诸方面量化汇总积分,量化汇总积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列。最后,由职称推荐领导小组确定推荐人选。

    (十二)按照市职改办要求,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六、职称推荐量化积分办法

    本积分采用百分制,分定量积分(60分)、定性积分(10分)和讲课答辩积分(30分)。

    (一)定量积分(60分),分时限加分(10分)、任职加分(10分)、教绩加分(25分)、工作获奖加分(15分)。

    1、时限加分(10分)

    (1)报评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者,研究生毕业需具备满3年教龄,本科需具备满5年教龄,大专需具备7年;报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者,研究生需具备7年教龄,本科需具备满10年教龄,大专需具备满12年教龄;报评正高级教师职称者,博士生需具备12年教龄,研究生需具备满16年,本科生需具备满20年教龄。实际教龄每超过所申报职务需具备的教龄一年加1分。

    (2)现任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报评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者,研究生必须具备2年的间隔时间,本科、专科必须具有满4年的间隔年限;现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报评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者,研究生必须具备4年的间隔时间,本科必须具备6年的间隔时间,专科必须具有满8年的间隔年限;现任高级教师职务,报评正高级教师职称者,需具备满8年教龄。现任职务与申报的高一级职务之间的间隔时限每超过一年加1分。

    (3)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满一年加1分,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满一年加0.5分。

    (4)校龄每年加0.5分,请假一学期扣0.25分。(曾在原市轻纺中专任教者只算教龄,不算校龄)。

    2、任职加分(10分)

    ⑴从任职之日起,任处室中层正职、年级正主任加3分/年,任处室中层副职、年级副主任、加1.5分/年,任教研组长加1.5分/年,副组长加1分/年,任班主任加3分/年,连续任班主任三年另加1分,任备课组长加1.5分/年,工作量超1/2的教师兼做处室职员加0.6分/年,满工作量教师兼做心理咨询教师加0.5分/年,满工作量教师兼做处室职员加1分/年,兼做工会委员、团委委员、妇委会委员、党小组长加0.3分/年,兼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加0.1分/年。

    ⑵下乡支教者除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加分外,凡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另加1分/年,获合格等次的另加0.5分/年。

    ⑶超班数担课加分。

    ①虽满工作量但不超班数担课不加分,属临时替课性质的不加分;属学校安排性质的不满班数担课不扣分。每个教师应担课班数,按同年级同科教师应平均担课的班数确定。

    ②同年级超班数担课,高

    一、高

    二、高三的任课教师每多担一个班的课,每学年分别加0.1、0.2、0.3分。

    ③在主担课年级担课班数不够的前提下,跨头担课年级的担课班数和主担课年级的担课班数之和,等于主担课年级同科教师应担课班数的,跨头担高

    一、高

    二、高三一个班的课,每学年分别加0.05、0.1、0.15分;大于主担课年级同科教师应担课班数的,每多担高

    一、高

    二、高三一个班的课,每学年分别加0.1、0.2、0.3分。

    ④在主担课年级担课班数符合规定班数的前提下,每跨头多担高

    一、高

    二、高三一个班的课,每学年分别加0.2、0.4、0.6分。

    (4)任职职务重复者取分值较高的任职职务加分,不能重复加分。

    3、教绩加分(25分)(具体情况由教务处提供)。(1)2024年8月20日以前算法

    ①任课教师教绩计算办法。

    任高

    一、高二年级课的任课教师,以班级为单位,按任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抽考成绩在全市17所学校加同年级同学科班级数上线率名次加分,重点班第13名加48分,每上升一个名次累加1分;普通班第15名加48分,每上升一个名次累加1分;艺术班第17名加48分,每上升一个名次累加1分。最后所任课班级的分数之和除以所任班级数为个人得分。

    任高三年级课的教师,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指标数,该教师得高一或高二年级当年同类参评职称任课教师的最高分;没有完成所教班级学校规定的指标数,该教师得分=实际完成指标数÷规定指标数的80%×高一或高二年级当年同类参评职称任课教师的最高分。任高三年级艺术班课的教师得分=实际完成指标数÷规定指标数的70%×高一或高二年级当年同类参评职称任课教师的最高分。

    任课教师最终得分为:所任班级得分之和÷所任班级数×本人系数。

    ②高一高二抽考重点班未进入

    13名,普通班未进入15名,艺术班未进入17名的教师的教绩分均加起点分的一半,2024-2024年为24分;任高三年级的参评教师,所任班级积分低于同高一高二教师的起点分一半的,统一按高

    一、高二年级教师加分起点分的一半加分。

    ③本人系数:语、数、外担任2个班,高一综合科担任4个班、高二和高三综合科担任3个班课本人系数为1,中层以上领导兼职任教班级减半,其他教师系数为本人每周实际工作量(不含教案和早晚自习)÷本学科标准工作量

    最低数,根据上级规定,语、数、外标准工作量最低数为10节,政、史、地、理、化、生标准工作量最低数为12节。凡本人系数低于0.6的一律按0.6算。所有参评人员的效绩加分均为近5年内各学的效绩平均分。(2)2024年8月20日以后按每个人的量化分计算。

    (3)支教、休产假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等的效绩加分,可参照其平时工作情况,在0分至全体参评人员该项得分的最高分之间打分评定。

    4、本职工作获奖加分。(15分)(1)优质课

    获国家、省、市、县级(含本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者分别加7、5、3、2分,获二、三等奖者分别按依次递减0.5分加分;获国家、省、市、县级(含本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观摩课(含骨干教师在外培训讲授的观摩课)、示范课、说课的分别加3、2、1、0.5分。各类获奖课均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否则不计分。

    (2)个人表彰

    获得政府部门综合表彰的国家、省、市、县级优秀(模范)教师或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称号者,分别加10、8、6、4分;获得国家、省、市、县级劳动模范称号者,分别加8、6、4、2分;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国家、省、市、县级师德标兵称号、师德先进个人,分别加8、6、4、2分。

    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文明班集体(模范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获国家、省、市、县级(含本校)每次分别加8、6、4、3分;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某一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受到国家、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含同级教研室、教育学会)单项表彰的分别加5、3、1、0.5分;因考试成绩突出,获市教育局表彰的优质课教师每次加3分;受到除教育行政部门(含同级教研室、教育学会)以外的国家、省、市、县级行政、事业及正规群团组织表彰的分别加2、1.5、0.5、0.3分;获国家、省、市、县级学会(不含教育学会)或社团组织表彰的分别加1.3、1、0.5、0.1分;获国家、省、市、县级教学名师称号者分别加8、7、6、5分;获国家、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称号者分别加6、5、3、2分;获市、县级(含本校)“学生最喜欢的教师”称号者每次分别加2、1分;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者,每次加2分;获本校综合表彰的每次加2分;获本校单项表彰的每次加0.5分(学校有另行规定的除外)。

    (3)教科研活动。

    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国家、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的,分别加0.6、0.4、0.2、0.1分。

    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市级、县级(含本校)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的,分别加5、3、2分;获国家、省、市、县级(含本校)优秀教具和课件奖的分别加3、2、1、0.5分。

    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获得省、市、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的,分别加3、2、1分。

    凡获国家、省、市、县级优秀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的分别奖5、4、3、2分(未经政府或政府授权教育行政部门立项和鉴定的不加分),获二、三等奖的分别按依次递减0.5分加分;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国家、省、市、县级教育科研部门、基础教研部门组织鉴定的分别加4、3、2、1分(须附立项报告、研究材料、研究报告、结项(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所有非本专业优秀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教育科研项目、教改课题通过国家、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一律不加分。

    调入本校前,获县级以上政府综合部门颁发的或教师节期间教育局(教委)颁发的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或班主任证书有效;获县级以上工作获奖、论文、论著、优质课等证书有效;获原校综合奖或单项奖有效。

    获原校综合奖和单项奖的,每次分别加0.1、0.05分。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有关部门和学校的表彰文件,否则无效。

    5、计分方法

    (1)定量考核加分除均教绩加分外均从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开始计算。(2)获奖以证书原件为准,同同项目多级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加分,不重复计分。非上述奖项不增加分数。

    (3)定量考评当中的时限加分、任职加分、业绩加分和工作获奖加分均采取定值封顶制。时限加分、任职加分、教绩加分、工作获奖加分的定值封顶分分别为10、10、25、15分(其中优质课封顶分

    6、个人表彰封顶分

    6、教研封顶分6),均按比例折合。(计算公式:单项个人计分÷单项最高得分)。

    (二)定性考评(10分)。

    定性考评分由评委在充分考虑推荐候选人任现职以来本职工作优劣和民主测评结果的基础上,从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态度、教育教学能力、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打分,满分为10分。打分时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合理、准确。

    (三)讲课答辩(此项满分为30分)

    (1)成立专家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相关学科教学名师、业务骨干等组成专家组(也可外聘评为),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0人。

    (2)组织评课。由学校组织评课专家组,负责制定评课答辩打分实施细则。并严格依据细则对参与讲课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还要对每一位讲课人员的整个课堂教学过程进行录像,并刻制成光盘,专家组当场打分并及时公示打分结果,光盘和专家组原始打分表学校存档备查。学校统一印制讲课答辩成绩表,所有参评评委签字、校长签字、单位盖章,一式两份,一份随本人申报材料报评委会,一份单位存档。

    (3)结果运用。评课结果作为职称申报、推荐的重要依据,每位参加讲课人员的最终得分按照30%的比例计入个人量化总积分。凡未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当年职称申报。

    2024年9月18日

    第三篇:教师职评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于xx年x月毕业于xxxxx,于xx年xx月分配到xx工作。x年来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下,思想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

    一、在思想政治上

    1、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紧紧围绕学习新课程,尝试新教法的目标,更新教学观念。

    2、通过学习新的《课程标准》,使自己逐步领会到“一切为了人的发展”的教学理念。树立了学生主体观,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观点,承认学生个性差异,积极创造和提供满足不同学生学习成长的条件。

    二、在教学上

    我注重教学常规的落实,切实向课堂要质量、要效益,讲课时能根据学生反馈的情况及时调整教学,不是以教案而教学,而是为教学而写教案,做好个别辅导,防止出现差生,做好后进生的转换工作,作业及时批改,鼓励学生及时完成作业。

    在教导处做兼职干事,教导处工作事情多而且杂,我努力协助教导主任做好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

    三、在个人素养上

    在完成学校常规的教学情况下,还不断地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包括师德学习。总之业务素质上有了很到的提高。

    鉴于自身的条件,我认为我已具备了一名中学一级教师的任职资格,因此,我特此申请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请领导给予批准为盼!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年**月**日

    尊敬的领导:

    作为今年晋升中级职称的一名教师,我郑重承诺:

    1、在本次晋升职称中若不能通过,我都将一如既往的、踏踏实实的工作,绝不会有一点点的懈怠。

    在工作中,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勤于学习,肯于钻研,用先进的理念充实自己,做思想的先锋。作为一名教师,坚定信念,敬业奉献。认真履行教导处干事职责,协助教导主任搞好教务工作。

    2、在本次晋升职称中若顺利通过,我保证在三年内不调离本工作岗位。并且我会更加的努力工作,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积极主动、自觉的学习政治理论思想,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仍然兢兢业业的工作、扎扎实实的学习、孜孜不倦的追求。

    承诺人:xxx

    xx年x月x日

    第四篇:教师职评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我叫XXX,XX年毕业于XXXXX,现在在XXXX任教。三年级教学工作。这几年,我凭着对教育事业的满腔热情和执著追求,呕心沥血,殚精竭虑,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七年的教学中我已经积累了六年的班主任经验,在教育教学、班级管理工作中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连年来,多次被评为校师德标兵,模范教师;学科教学能手。

    一、热爱学生,平等待人,强化学生能力培养。“爱”源于高尚的师德,“爱”意味着无私的奉献。教师对学生的爱,不是出自个人的恩怨,而是出自社会的需要,教育的需要。这种爱是稳固的、深厚的,是与教师所肩负的社会责任紧密相连的。我在长期的教学工作中,身影不离教室,心中装着学生,把爱心和关怀带给学生,最大限度地理解他们、宽容他们、善待他们,让每个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都得到健康和谐地发展。

    在教学中,我经常深入学生,既对学生严格要求,又对学生给予最大的理解,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走近学生和他们谈心,走近家长了解学生情况,使我和学生之间亦师亦友亲密融洽。我虚心请教,严格要求,对学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爱心感染学生,用信心鼓励学生。在我耐心教导下,关心集体的学生多了,理解他人的学生多了,团结互助,勤奋严谨在班内蔚然成风。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孩子,这是一种特殊力量的奉献,教师是用美好的爱,用对人的尊重和美好、深信的精神来塑造人。”在这几年的教育教学中,我深深领悟到:爱心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没有爱心便没有教育教学活动。

    二、勇挑重担,锐意进取,努力践行新课改要求。作为一名小学教师,以教研促教学,以教研促发展,我责无旁贷。因此,在教学改革中,我积极探索,勇于实践,虚心向有经验的教师学习,和他们共同研究。组织中三开展集体备课活动,发扬集体智慧,改变了以往语文是弱势学科的被动局面。

    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我积极探索新路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我提倡学生以读为主,在读中理解,在读中消化;让学生向课本挑战,向权威挑战,向教师挑战;给学生多一点思考问题的时间,多一些表现的机会;多一点成功的体验;让学生“动”起来,让课堂“活”起来。鼓励学生大胆发言,使学生敢想,敢问,敢说,敢做,做到了以学生为主体,在探索中学习,在参与中发展。

    三、敬业爱岗,默默奉献,追求高尚师德。

    我从事教育工作七年来,一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以“八荣八耻”为目标,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关心爱护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深受同学们的拥护和爱戴!

    俗话说:“要教给学生一滴水,教师要有长流水。”在平时我坚持业务进修学习,工作再忙,困难再多从不间断。02年在河南电大学习,04年7月顺利毕业。05

    年8月又就读河南电大汉语专业,现在已进修本科一年,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各方面会有更大的提高。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为了适应时代的要求,为了不愧于“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称号,我将继续以德服人,以智育人,为了党的教育事业,为了我县教育的发展奉献青春!矢志不渝!奋斗不止!

    XXXXXXX小学 XXXXXX

    XXXX年XX月X日

    第五篇:教师职评申请书

    教师职评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于2024年6月毕业于贵州师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于2024年9月到塘头中学工作。到现在也有8年,8年来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下,我成功地实现了学生到教室的转变工作上得到了炼,思想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

    一、在思想政治上

    1、坚持每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紧紧围绕学习新课程,构建新课程,尝试新教法的目标,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注重把学习新课程标准与构建新理念有机的结合起来。

    2、通过学习新的《课程标准》,使自己逐步领会到“一切为了人的发展”的教学理念。树立了学生主体观,贯彻了民主教学的思想,构建了一种民主和谐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使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观点,承认学生个性差异,积极创造和提供满足不同学生学习成长条件的理念落到实处。

    二、在教学上

    我注重教学常规的落实,切实向课堂要质量、要效益,讲课时能根据学生反馈的情况及时调整教学,不是以教案而教学,而是为教学而写教案,我还结合学生部同德实际情况,做好个别辅导,防止出现差生,做好后进生的转换工作,作业及时批改,鼓励学生及时完成作业

    在班主任工作上,我深入实际,从每个学生入手,一有空就到

    班上去,通过与学生的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动向,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形成一个好的班风、学风。

    三、在个人素养上

    在完成学校常规的教学情况下,还不断地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包括师德学习。总之,经过8年的的教学实践期,现在各方面已经符合申请中学政治一级教师资格,特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请领导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赵朝勇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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