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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思路

    栏目:四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雪域冰心 时间:2024-09-08 21:55:55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市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思路

    *市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

    2024年,根据省厅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干实事、抓落实”的要求,着力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民政事业转型跨越为主线,以厅市合作共建“五大基地”为主抓手,扎实推进城乡民政事业一体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不断探索创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是公办福利机构运营机制有新突破。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率先全省建立“公建民营”—“天颐老人之家”养老机构,创新公办福利机构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运营新模式,进一步探索*市养老服务投资多元化、营运市场化之路。二是机构养老设施建设有新突破。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机构111家,其中民办养老机构有25家;总床位14356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床位数3200多张,占总床位数的22.3%,实现公办民办双举并进。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的集中供养率分别达95.47%、100%。加快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布点,市区6个社区分别落实了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点,其中信安、府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投入运营。启动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240个建设点基本完成。三是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有新突破。率先全省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 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24‟158号)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目标和举措。各县(市、区)也相应制订出台了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等政策性文件,助推养老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养老休闲产业基地建设有新突破。围绕厅市共建养老休闲产业基地建设要求,因地制宜,积极谋划和建设集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为一体的养老休闲综合体项目。在建设项目有常山县的浙江赛得健康产业园、开化县的颐养乐园等,谋划市本级的西区老年公寓项目、柯城区的石梁镇休闲养老综合体、龙游县的健康养老运动休闲产业项目、江山市的青龙湖生态养老养生基地、开化县的七星养老休闲中心项目等。五是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有新突破。以《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24‟158号)为指导,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在*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养老护理培训基地,培育专业化的养老护理员队伍,今年已招生培养老护理员50名。各县(市、区)通过与当地职技校或医疗机构合作,也建立了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据统计,今年全市已培训养老护理员510名,家庭护理人员5300名。

    二、加强资源整合,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建设水平实现新提高

    一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开展帮困救助专 项行动调研,走访各类困难群众132767户219865人,梳理致贫原因和诉求,形成帮困救助对策建议,并转化制度安排,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帮困救助工作的意见》。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常态化,及时开展调标,2024年1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调整到每人每月480元、332元。增幅分别为13.21%和22.06%,农村达到城镇低保标准的69.16%(省要求68%)。建立低保核查和复核机制,新纳入低保6077人,退出低保5927人,现有城乡低保对象36875户60611人,发放低保金10677.24万元、物价补贴105.6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提高,全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全覆盖。筹集医疗救助专项资金3488万元(人均13.85元),截止三季度已救助困难群众13780人,发放救助资金2644.83万元。300名困难群众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得到免费资助。完成市区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安装调试。二是综合救灾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大力开展灾减灾宣传,探索防灾减灾新机制,与市气象局签署防灾减灾合作备忘协议。从工作理念、规划布局、功能标准等方面进一步创新提升防灾减灾工作。加快推进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全市乡镇级避灾安置场所105个,覆盖率为98%;社区(村)级避灾安置场所492个,覆盖率为31.8%;已完成城乡避灾安置场所标识牌、指示牌数量232个,设置率为38.9%。2024年,全市受灾人口60.03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0.28万人,饮水困难人口3.759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93.06千公顷,倒塌房屋69间,严重损坏房屋40间,直接经济损失5.77亿元。三是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开展江山市作为民政部和浙江省探索建立“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先行先试”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员制度,所有村(社区)都有一名儿童福利督导员,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每月为城乡孤儿分别发生活费1000元、600元。启动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作,发挥市儿童福利院作为省级“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基地”的辐射示范作用,为46名孤残儿童完成康复训练。规范弃婴收养登记工作,收养登记 名弃婴。四是慈善公益事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加强慈善组织建设,向乡镇扩建县级慈善分会,江山市80%以上的乡镇已覆盖。创新“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善款 万元,慈善救助 人 万元。加强福利企业管理,全市福利企业共有86家,安置残疾职工3463人,实现工业总产值39.68亿元,销售收入35.28亿元,利税2941万元,实际退税到位6612万元。

    三、强抓三社并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实现新推进

    一是城乡社区建设有新推进。以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加强农村社区组织建设。在总结村委会换届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选举程序,严肃选举纪律,明确用人导向,落实“三项承诺”,全面推行自荐海选。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度中,坚持做到“四结合”,把村委会换届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农村社区建设、与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与村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规范化达标率达到85%。推进农村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到2024年底,全市105个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实现覆盖,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322个,创建市级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200个,争取省、市农村社区建设补助资金495万。在城市社区管理中创新工作载体,开展“示范型城市社区”创建活动,加大城市社区建设力度,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健全社区管理机制,今年创建“示范型城市社区”10个。二是社会组织建设有新推进。召开全市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组织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快推进*市社会组织促进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三位一体”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县(市、区)社会组织促进会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加快社会组织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1109个(社团69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14个),备案社会组织413个。开展阳光社会组织建设,促进社会组织会务、财务信息公开,加强内部治理、诚信自律和诚信服务。组织开展年检,年检率达到98%。完善评 5 估等级制度,巩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果,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制定出台《*市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和《*市新社会组织党员管理暂行规定》两个文件,打造社会组织党建“*标准”。三是社会工作有新推进。不断创新载体,与浙江财经大学法院合作共建“*社会工作实践基地”,为我市社会工作建设搭建新平台,引入新的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重视社会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参加社会专业资格考试。重点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和培养,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服务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工队伍。鼓励社区发展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和建立社区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组织,以“义工之家”、“幸福驿站”和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为载体,发展城市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提升社区服务标准化水平。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市“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整合便民服务信息平台资源,逐步统一便民服务热线号码,实现优势资源互补,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

    四、落实政策到位,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实现新局面

    一是双拥工作实现新局面。深化双拥工作,积极探索军民融合发展的双拥新路子,创新双拥工作机制,创新双拥共建载体,不断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在全省率先开展“军民共建文化示范村”活动,共建“生态家园”“保护母亲河绿色行动”。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届中迎检工作,召开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布 置迎检任务,完善台账资料。节日期间,市领导陈新、沈仁康等带队慰问驻*部队官兵和军队离退休老干部,全力帮助解决部队的困难和问题。丰富双拥内容,举办“军民共建,最美*”军民联欢晚会。二是安置工作实现新局面。积极稳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借鉴各地经验,结合*实际,出台2024度冬季退役士兵安置政策,2024年参照执行。全市6个县(县、区)都已制定了工作方案,其中,*江区已率先完成2024-2024年度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巩固提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成果,实现“三个到位”,即宣传发动到位、技能培训到位、推荐就业到位,共培训2024年度退役士兵763人次,就业率达到100%。重视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落实原自谋职业转业士官和企业退休参战退役人员稳控措施。接待涉军来访人员83批次195人;答复涉军信访件72件。三是优抚工作实现新局面。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全市共有7010名重点优抚对象享受物价补贴,10796名老退伍军人落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优抚对象生活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而相应提高。完成优抚信息系统的数据更新工作,更新率达85%,为全省前列。完成157座零散烈士墓的抢救保护工作。开展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工作,共审核全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申请材料174份,完成了*江区、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人员的认定工 作,认定符合带病回乡人员48人。

    五、强化规范管理,社会专项事务管理有新气象

    一是大力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建设。以国家3A级标准为目标,开展标准化创建年活动。加强婚姻登记场所硬件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开化规范化婚姻登记场所已投入使用,*江婚姻登记场所装修工作即将完成,江山、常山已落实建设场地。加强婚姻档案规范管理,补录1987-2024年涉外婚姻登记档案,实现数字化管理。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22894对,其中涉外结婚登记252对,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23%。二是大力推行乡村公益性墓地规范化建设。召开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现场会,启动新一轮乡村墓地建设。鼓励各地在乡村公益性墓地规范化建设先行先试,整合各方资源,创新工作方法,有序推进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龙游县启动全县村级公益性墓地20年建设规划编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村开展骨灰存放堂及生态型公益性墓地建设,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建设,并制定《乡村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惠民殡葬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市、县(市、区)实现了全覆盖。三是稳妥推进区划地名工作。指导柯城、龙游、江山做好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开展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完成省界“浙赣线”、市界“金*线”、县界“柯*线”和“*江线”联检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向乡镇基层延伸,行政界线毗邻乡镇“平安边界”共 建协议书签订率达94%。加快推进地名公共服工程建设,设置地名标志5000多块。加快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出版《*市城区图》和《*市行政区划图》。启动地名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调查。四是规范救助管理服务。出台《*市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更好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服务。全市共接待求助对象2443人次,实际救助2369人次。

    六、坚持创新推动,老龄和水库移民工作实现新发展

    老龄工作。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社区+社工+义工”的助老服务机制,努力构建空巢老人社会支持网络。市“三助”爱心协会出资30万元,向列入关爱对象的困境空巢老人所在社区超市、卫生服务站、家政服务公司、理发店等购买服务,为600名生活困难(无收入、低收入、低保对象)、行动困难(高龄、残疾、失能、半失能)、精神困惑(失偶、失独、失智)的困境空巢老人提供免费服务。开展“敬老文明号”评选活动,*市社保局、柯城区府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江山市人民医院、开化县岙滩社区4家单位荣获全国首届“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评选活动。精心组织“敬老月”活动,丰富活动内容,资助340名特困老人,发放慰问金17万元;福彩资助100名独居困难老人,发放慰问金10万元。

    水库移民工作。加快推进移民创业致富,以项目建设为基础,抓转型、强服务,水库移民扶持机制基本形成,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水库移民基础工作得到加强,及时调整充实了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水库移民创业致富工作纳入了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综合考核内容。编印《*市水库移民概况》工作手册,设计*移民LOGO,进一步提升移民工作形象。水库移民创业致富能力得到新提升,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水库移民创业致富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水库移民创业致富贷款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水库移民创业致富项目资产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为移民增收致富提供了政策保障。加强厅市合作共建浙江水库移民创业精品示范基地,新建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移民产业精品示范基地6个。建立移民项目库,形成“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的移民项目良性循环机制。开展移民项目“互看互学”活动,加快水库移民项目建设步伐。

    七、推进项目建设,民政服务能力实现新提升

    坚持以项目建设来助推民政事业发展,我市民政项目建设的做法得到上级肯定,5月24日《中国社会报》头版头条刊登了《“不破法规破常规”助推民政项目“开花结果”——浙江省*市民政局着力推进项目建设纪实》一文,专题报道我局项目建设工作,民政部、民政厅网站第一时间进行了转发。一是建成项目见效益。积极探索建成项目的运营机制,尽力发挥项目社会效益。改造后的原福利院通过向社会公开 招标,建立“天颐老人之家”养老机构,探索“公建民营”机制,吸纳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实现以最小投入产生最大社会效益的目标。二是在建项目抓进度。市军供站(浙西减灾避灾中心)、市社会养老服务特护中心等项目,倒排时间表,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目前,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已完工。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市政府督办形式,加快推进进度。同时,开展民政项目“互看互学”活动,促进项目建设比学赶超。三是启动项目创条件。加强与市发改、规划等部门对接协调,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项目落实地开工。启动建设市殡仪馆改造提升工程、市本级中福在线销售二厅装修、市本级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等项目。四是谋划项目有深度。在整个民政领域,尽力谋划可行性项目,着力从做大、做深上下功夫。努力形成启用一批、在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五个一批”的发展格局。谋划市老年公寓项目、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改造提升项目、市救灾仓库规范化建设项目、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婚姻登记场所整体提升、移民生态农业园等项目。

    八、注重能力建设,民政事业发展保障实现新增强 一是厅市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厅市合作提升民政自身建设,按照省民政厅《关于2024年厅市合作共建五大民政基地的通知》要求,我局出台了《关于认真落实2024年民政五大基地共建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的通知》(*市民 „2024‟47号),制定配套工作方案。建立了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协调的工作机制,每位局领导都分别联系1个基地,实行领导干部挂联项目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度,落实和跟踪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能按期实现。1-3季度,“五大基地”各项建设任务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有序抓好落实。二是政策创制能力进一步增强。坚持把民政政策创制作为民政工作创新的源动力来抓,深入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建立“一中心、二基地”(*民政研究中心、社会工作实践基地和民政教育培训基地)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平台。依托这一平台,汇聚民政系统内外的研究力量和资源,着力创新工作思路,破解民政发展难题,积极开展民政课题研究。9月份,民政部民政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光更在*调研时,充分肯定我市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的成就。同时,加大研究成果应用力度,加强民政政策创制,促进民政政策理论成果向制度安排转化。已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水库移民创业致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批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民政工作机制,健全民政政策制度。三是民政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公开、公平开展了中层干部推荐考察,有8名干部得到提拨,充实了中层干部力量。1名干部上挂省厅煅炼,5名干部被市委抽调为生态指导员。举办全市民政干部培训班,有80多名民政干部参加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政业务水平。四是“四个民政”建设进一步深化。深入推进“阳光民政”、“贴心民政”、“法治民政”和“数字民政”。“阳光民政”在“七位一体”的基础上,实现整个民政领域“阳光”全覆盖。十大”贴心民政”品牌得到提升。法治民政在执法领域得到拓展,民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数字民政全面启动,网站建设得到完善,民政信息水平进一步提高。五是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紧抓不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八条禁令”等规定,出台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等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市本级干部职工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多次通过省、市纪委暗访组的明查暗访。

    *市民政局2024年工作思路

    (征求意见稿)

    202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提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以推动民政事业转型跨越为主线,以构建“现代大民政”为目标,以厅市合作共建“五大基地”为主抓手,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建设,力争实现九个方面的“新突破”。

    一、社会福利体系建设要有新突破

    一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全省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六有”标准(有机构、有职责、有编制、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建立健全全市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织机构。加大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力度,到2024年末,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0个(其中,城市社区25个,农村社区475个),累计完成总目标的72%;各类养老机构床位数达15976张,新增床位数1180张;完成1000名养老护理员和15000名家庭养老护理人员的培训目标。加大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巩固“公办民营”成果,指导“天颐老人之家”提高入住率。制订出台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和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加快乡 镇敬老院改造,转型升级为养老服务中心,争取二年内实现全覆盖。以厅市合作共建养老休闲产业基地为平台,做好养老产业发展规划,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养老事业发展。制定不同类型养老机构的行业标准,提高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培养专业型和家居型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社会组织,深入开展以“爱心时间银行”、“银龄互助”为重点的志愿者服务行动。二是健全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总结推广江山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试点经验,扩大“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的受益面。全面落实孤儿救助政策,做好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实现全市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全覆盖。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加强儿童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工作。继续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和“福彩儿童大病救助项目”。做好弃婴收养登记。三是加快推进福彩和慈善事业建设。加强福彩中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福彩销售应急预案,稳步发展中福在线,做好中福在线销售二厅运营管理。科学规划站点布局,加强网点建设,提升福彩形象。创新销售新模式,开发销售新渠道,扩大福彩网点规模。实行末位淘汰,提升单机销量。大力发展善慈事业,开展慈善助老、助医、助困等行动,构建*大慈善格局。深化福彩慈善文化,做好《*福彩与慈善》杂志发行。

    二、社会救助和防灾减灾水平要有新突破 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帮困救助工作的意见》,加强各专项救助制度间的衔接,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理顺管理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平台,做好城乡居民家庭收入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二次开发,将低保、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人补助、孤儿困境儿童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有效整合,推行市、县(市、区)联网,全市社会救助信息实现共享。进一步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和低保家庭定期复核机制,深化基层低保规范化建设,及时调整低保标准。继续做好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全面实施医疗救助即时结报制度。

    借鉴余姚抗灾应急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增强科学性、实战性、操作性。规范提升“避灾工程”建设,完善市、县(市、区)、乡、村四级避灾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仓储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充实常用救灾物资。全力做好应急救灾和灾害救助工作,一旦发生灾性,及时做好自然灾害灾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强化救灾资金监督管理,坚持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加强救灾资金末端监管。

    三、基层组织建设要有新突破

    一是以村委会换届工作为重点,加强基层自治建设。加强第十届村委会换届工作指导,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在选举工作中,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村委会换届工作与基层“走亲联心”、农村社区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并写入承诺书,把竞选承诺与工作目标结合起来。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及时化解因换届引发的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稳定。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成员岗前培训,提高新一届村委会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村规范民约,落实“阳光村务”,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二是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快市、县(市、区)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市、县(市、区)连网运营,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范围,方便居民生活。深化“示范型城市社区”创建活动,培育一批精品城市示范社区,创建30个“示范型城市社区”(其中新建20个)。建设一批新型乡镇(街道)社区服务综合体,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重点加强对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服务组织,提高服务水平。三是以机制体制创新为重点,推进社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全省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会议精神,破解制约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瓶颈,着力发展壮大社会组织规模,形成门类齐全、领域覆盖、功能完善、活力强劲的社会组织体系。加快推进市社会组织促进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三位一体”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开展各类社会组 织服务活动。按照“应建尽建”的要求,指导各县(市、区)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并向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推动县级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探索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创造良好的资金支持。加快出台承接政府转移的部分职能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有关文件,制订政府转移职能目录、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能够承接政府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并在民政业务领域先行先试,选择代表性强、执行和检验标准明确的职能事项作为试点。建立健全市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充分运用评估结果。巩固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成果,努力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

    四、社会工作建设要有新突破

    依托“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实践基地”,引入发达地区社会工作思想和理念,结合*实际,创新社会工作模式,提炼一批具有*特色的社会工作经验和方法。通过引进来和自行组织培训,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形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服务优良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工队伍。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探索养老、卫生、教育等方面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大力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工志愿者队伍,完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使用、激励等制度。通过专业社会人才引入,促进各个领域社会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市、县(市、区)社会工作协调机制,鼓励社会工作者参加职称考试,落实激励机制,提高社会工作者专业化水平。

    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要有新突破

    一是以“双拥模范城创建”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军民共建双拥。以实现浙江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为目标,制订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期限。创新双拥载体,以军民“共建文化示范村”、“保护母亲河绿色行动”等活动为载体,打响*军民双拥共建品牌,进一步传播军民共建文化。同时,充分发挥驻*部队优势,支持部队在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助医为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共建和谐、抢险救灾等行动,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积极促进军地互动融合发展。二是以落实优抚政策为着力点,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深化“阳光优抚安置”工程,进一步公开各项优抚政策、优抚补助标准、抚恤补助待遇审批程序,落实好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工作,探索动态管理机制。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规范“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加强优抚数据库建设,及时更新优抚信息。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和保护工作。三是促进稳定为着力点,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按照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及早开展调研,制订出台我市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政策。加强调研,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原自谋职业转业士官的帮扶解困工作。巩固提 19 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模式,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创业。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要有新突破

    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创新管理模式,推进“窗口”单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规范提升婚姻登记管理。做好各县(市、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活动,开展婚姻登记业务知识培训,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二是规范提升殡葬管理。加强殡仪馆内部管理,开展新一轮乡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以便民利民为基点,以推进生态殡葬改革为主线,加强规划引导,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成效,力推殡葬服务科学化、规范化。三是规范提升救助管理。加强救助管理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救助管理机制,提升救助管理服务。四是规范提升区划地名管理。稳步推进区划调整,有序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加快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

    七、老龄和水库移民工作要有新突破

    切实做好老龄工作,深化关爱困境空巢老人专项行动,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社区+社工+义工”的助老服务机制。深化孝文化建设,启动第二轮老年友好型城市(城区)、老年宜居社区和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开展第三届“夕阳红”五星评选活动,树立一批敬老、爱老、助老模范单位和个人。推进文化养老建设,加强老年电大教育,开展“敬老月”活动,举办多形式、多内容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文体活动,满足 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深化“银齿互助”活动,举办养老保健员培训班,提高居家养老护理员保健技能。

    以移民创业精品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推进移民创业致富。深入实施“厅市合作移民精品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科学编制项目规划,健全市、县、乡、村四级项目库,每个县(市、区)谋划项目不少于3个,实施“一村一品”计划,打造“一县一品”特色精品区。加大创业致富项目实施力度,重点推进以工业标准厂房、来料加工厂房、商铺等为主要内容的资产型项目建设,提高移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公开方式,创新管理机制,强化各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安全、高效。组织开展移民职业技能培训,增强水库移民创业致富能力,年度移民参训人次达到移民适龄人口的10%以上。指导做好红船豆、安仁铺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谋划好服务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的项目。加强移民后期扶持信息化管理,总结推广“财政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的做法,确保直补资金发放更加快捷、方便、安全。加强移民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突出移民创业致富典型宣传。

    八、民政项目建设要有新突破

    牢固树立“民政事业要上新台阶,必须要上新项目”、“民政项目要花小钱,办大事”的理念,建立项目工作滚动机制、督查机制、谋划机制和保障机制。坚持把民政项目建设打造成为党委政府的民生工程、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民生项目 的示范工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廉洁工程。以厅市合作共建“五大基地”为平台,谋划、实施、运营好民政项目。继续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市军供大厦(浙西减灾避灾中心)在抓好建设进度的同时,要做好酒店公开招租工作;完成市社会养老服务特护中心项目建设,及早谋划好项目运营工作。加快建设市救灾仓库规范化建设项目、市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市本级中福在线销售二厅项目、市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和市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其中,市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2024年要完成第一期建设任务,并做好二期的前期工作。继续谋划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养老活动中心、市烈士陵园、市老年活动中心等项目,做深项目报批、立项等前期工作。

    九、民政自身建设要有新突破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切实解决“四风”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执行力。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八条禁令”等规定。深入开展“忠诚、为民、责任、奉献”的民政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创新型项目、服务型标兵、高效型团队”评选活动。深入推进贴心民政、法治民政、阳光民政和数字民政建设,全面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民政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积极构建民政特色的惩防体系。切实做好信访和安全稳定工作,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和政策落实力度,完善和落实稳控工作机制。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加大政策创制力度,做好研究成果转化,促进研究成果向制度化安排。加强民政信息宣传工作,做好民政工作创新特色亮点总结宣传,为民政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024年12月2日

    第二篇:市民政局××年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要求,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加快创新规范、加大资金投入、加速资源整合、加强作风建设,推动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秀美、文明、安全的新浏阳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以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为重点,以依法管理社会行政事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不断推进民政工作的法制化、民政事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网络化、工作手段的信息化,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有效的社会救助、广泛的基层民主、牢固的军民团结、规范的管理服务。

    三、工作重点

    (一)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全面巩固城镇低保,继续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使城市低保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加快敬老院建设,年内扩改建所以上百人敬老院。建立慈善会,完善日常性社会捐助体系,做好救灾抗灾工作。

    (二)以村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

    依法依规指导抓好全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指导抓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抓好村干部培训,努力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深化巩固社区建设成果,完善社区功能,指导抓好社区居委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三)以深化改革、维护稳定为核心,推进双拥工作深入开展

    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推进安置制度改革,确保市政府安置任务的圆满完成。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各项优抚经费,贯彻执行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按照省市要求,抓好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落实。着重解决优抚安置工作的难点问题,做好涉军维稳工作,把双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四)以为老为残服务为宗旨,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

    继续实施德政园工程,启动主体楼——德民苑装修工程,完善德民苑附属工程,继续进行园区房产开发。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完善老龄工作网络和为老服务设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福利生产方针、政策,规范福利企业管理,抓好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比例、上岗率和劳动保险工作,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扎实抓好福利彩票发行,确保完成销售万元,力争完成万元。

    (五)以依法行政为中心,加强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一是强化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按照监管与发展并重的方针,加强宏观调控、分类指导,积极扶持、引导和规范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二是加大殡葬改革力度。进一步扩大强制火化区范围,做好强制火化区及火化对象中死亡人员的火化工作,力争全市平均火化率达到。三是做好婚姻登记集中办理工作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四是提高地名管理水平。做好城乡门牌编码、装订及城区路牌安装工作,完成全市新建道路命名和农村集镇居委会更名工作,做好与长沙县的行政区划界线联检工作。五是切实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提高行政效率。一是推行领导负责制。做到党政一把手对全局负责,分管局长对党政一把手负责,科室长对分管局长负责,科室干部对科室长负责的层层负责制。二是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再由科室细化到个人,并进行定期督查考核。三是健全机关管理制度。推行首问责任制,实行科室工作月报制和干部职工季考核制度,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做到用制度管人、办事,不断提高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拓宽渠道,开源节流,集聚资金发展事业。一是市场运作多渠道融资,把社会服务业推进向市场,融合社会资金来办民政事业。二是盘活已有资产,提高资金利用率。三是加强与国家、省、市民政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项目与资金。四是加强对日常开支的控制与管理,扩大社会福利彩票发行规模,广开源头,挖掘潜力,壮大实力发展民政事业。

    (三)提高素质,改进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适时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二是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工作责任感。三是培养锻炼青年干部,重视和加强青年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提供青年干部锻炼的机会与舞台。四是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观念,全力倡导上为市委政府排忧、下为人民群众

    解难的勤政敬业精神,努力造就一支与时俱进、能担重任的民政干部队伍。

    (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不断摸索民政事业发展新路子。民政工作的社会性决定民政事业的发展必须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道路。在政府主导、加大投入的前提下,立足我市实际,主动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融入“大民政”的思想理念,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主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机制,形成投资渠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作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新模式。

    第三篇:市民政局2024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2024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民创业,全面创新”的战略布局,开拓创新,奋勇争先,在着力抓好第八届村民委换届选举、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基础上,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周密部署, 圆满完成第八届村民委换届选举工作 在去年邵家渡街道试点基础上,周密部署、依法指导、大胆创新、稳步推进第八届村民委换届选举各项工作,顺利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又稳又好”的换届选举工作目标,选举过程中的五项创新举措得到省、台州市组织部的高度评价。截止目前,全市993个行政村的989个完成了换届选举,换届选举率达99.6%,换届成功率达99.3%,选民参选率达96.7%。共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班子成员4731名,其中女委员904人(其中女主任7名);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4.1岁,比上届降低了2.3岁,35周岁以下858人,占总数的18.2%;高中及以上文化的1243人,占总数的26.3%;有2721名农村种养殖大户、农村实用人才进入村委会班子,1069名村级后备干部当选,新一届村委会班子的综合素质、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性别结构均比第七届有了很大的优化。

    选举结束后,扎实开展了“进村扶任”工作。指导帮助各村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进

    人,新增低保对象2154户、4215人,增加补助对象3153户、6122人,确保了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另外,为缓解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向城乡低保户发放物价补贴536.69万元。

    二是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按照“保重点、全覆盖”的原则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对低保户、五保(三无)对象、三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住院医疗费实行零起点救助,救助标准为35%—50%,救助上限为5万元;其他对象起补线为3万元,救助标准为15%,救助上限为3万元。对低保对象和五保(三无)对象开始实行门诊医疗费救助,五保(三无)对象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此外,为及时有效救助困难家庭,审批次数从去年的每季度一次增加到每两个月一次,并对特殊困难对象实行了即时补助。2024年,全市共落实医疗救助资金732.6万元(其中按人均6元列入财政预算678 万元,去年结转资金54.6万元),1-10月份实际支出417.04万元,其中门诊医疗救助687人,发放救助金41.88万元;大病住院医疗救助737人,375.16万元。

    三是集中供养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2024年,全市共有五保(三无)对象772人,已集中供养701人,集中供养率达90.8%。投入200万元资金,对古城街道等6所敬老院实施改建、扩建和新建(在河头镇岭景新建1所敬老院,对白

    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坚持每星期两次“上街巡查”,共救助了291名流浪乞讨人员,有效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积极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

    一是制定下发了《临海市2024双拥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双拥活动,积极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特别是重大节日期间,双拥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春节期间,市委、市政府、军民共建单位、部队驻地群众、私营企业,纷纷开展了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向驻地部队赠送了价值10多万元慰问品、慰问金;清明节期间,举行了为期7天的东湖烈士陵园祭扫活动,党政军领导、机关干部、学校及社会各界人士共计5万多人次接受了爱国主义教育。八一期间,全市上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军地联欢活动,庆祝建军81周年座谈会在国贸大饭店隆重举行,市领导分组慰问了来自灾区官兵和企业军转干部,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积极开展为基层连队办实事活动,全市各界向驻地部队赠送了慰问品和慰问金35多万元,“双拥”氛围日益浓厚,军民“鱼水情”不断加深。

    二是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制度。调整提高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向2024、2024冬季入伍的1164名义务兵(其中进藏兵52人)家庭发放优待金82.04万元;对479名参

    半年,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9件,变更登记1件,名称预登记10件;办理社团成立登记6件,注销登记1件,变更登记5件;社团年检年审工作基本完成,全市社会团体应检97家,已检80家,待注销9家,责令改正8家。三是婚姻、收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更新了婚姻登记系统,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省联网;制定了《临海市婚姻登记处奥运会期间婚姻登记应急预案》,积极应对奥运会期间出现的婚姻登记高峰,确保367对新人在8月8日奥运开幕式当天完成婚姻登记。上半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4860对,离婚登记617对,补领婚姻证790本,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1319件,登记合格率100%;办理收养登记55件。四是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投资7.8万元,建立并开通了临海市地名网站和电子地图,大大方便了群众生活。

    五、积极探索,全面推进老年福利事业

    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为老服务体系为突破口,以改善老年人物质文化生活为目标,全面推进各项老龄工作,积极争创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市。一是积极实施“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启动了“悦华”敬老基金项目,计划在100个行政村建成老年活动中心。二是加强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建设。召开了民办敬老院负责人会议,与各敬老院签订了安全责任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对敬老院工作人员开展了护理、消防等方面的培训;根据

    (四)着眼于增进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双拥活动,积极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扎实推进“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法律拥军、民企拥军”,尤其是要做好重点民营企业与全市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庭之间的结对帮困工作。

    (五)着眼于增强服务社会功能,进一步完善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大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和生态墓地建设的促建力度,切实完成治理任务;加强对违规建造坟墓依法查处和墓石料墓套加工点管理。二是全面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成地名规划编制工作,启动无居民岛屿命名的准备工作。

    2024年10月30日

    第四篇:市民政局工作总结

    xxxx年,全市民政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和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扎实推进恢复重建,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统筹发展各项民政事业,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民生工程圆满完成,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一)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从xxxx年12月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五城区及高新区300元/人月,其它区(市)县不低于24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二圈层区(市)县不低于1920元/人年,三圈层区(市)县不低于1720元/人年。通过开展低保普查,低保动态管理进一步落实。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49855户87864人,累计支出低保金1.86亿元,月人均补差164.98元;有农村低保对象74235户157399人,累计支出低保金1.28亿元,月人均补差65.62元;低保资金由金融机构代发率达99.9%。二是城乡医疗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医疗救助金累计支出2024.2万元,人均救助216.21元,超目标值97%;农村医疗救助金累计支出3987.12万元,人均救助212.12元,超目标值93%。三是城乡福利机构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指导线调整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260元,提高90元以上;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提高20元以上。市属国办福利机构“三无”人员伙食费标准提至每人每月300元。解决了市级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和弃婴等“三无”人员的医疗救助问题。四是深化救助体系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强化低保工作管理,统筹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解决以往救助政策“一刀切”带来的负面效应,促进部门信息共享。民政部、省民政厅对该文件充分肯定,并分别转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州)参阅。

    (二)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一是推进敬老院建设。全年共新(改、扩)建敬老院14所1948张床位。开展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了服务管理水平。除精神病、传染病患者及书面申明不愿意入住者外,全市可入住的五保对象16893人实现了100%集中供养。二是结合灾后重建和新农村建设,全年完成农村低保户危旧房改造2024户。三是推进国办福利机构建设。由上海市援建、设计床位500张的都江堰市社会综合福利院已竣工入住,建筑规模、设施设备全国领先。市儿童福利院“蓝天计划”主体工程xxxx年元月底将完成,市二福利院改(扩)建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

    (三)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成立了慈善事业发展办公室,xx慈善会更名为xx市慈善总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壮大了慈善力量。市人大常委会确定每年10月19日为“xx慈善日”。全年共募集慈善资金6561.47万元。“阳光”系列慈善救助项目取得新成绩:其中 “阳光圆梦工程”共救助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2024人,发放助学金553.75万元,确保了考上大学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一个不少地圆大学梦;“阳光宏志工程”荣获“中华慈善突出贡献项目奖”,为61个“宏志班”2290名学生发放助学金830.7万元;“阳光育苗工程”救助1632名低保家庭中小学生,资助金额81.6万元;“阳光重建工程”计划投入1.2亿元捐赠资金实施公共设施恢复重建项目30个,其中已完成4个,在建26个。4月,由市上主要领导带队到中华慈善总会争取了价值6831.3万元的医疗设备,改善了基层医疗单位的硬件设施条件。全力打造社区慈善爱心超市救助平台,全年完成建设慈善爱心超市120所。

    二、灾后恢复重建有序推进,受灾群众生活安定安全

    (一)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及时发放灾后农房重建及维修加固补助资金,全市共发放农房重建补助资金22.68亿元,维修加固资金8.82亿元,均已100%发放完毕。完成了城镇住房重建中低保家庭、“三无”家庭和“三孤”人员收入核定工作。落实“特殊党费”援助农房重建补助资金发放,全市已审核确认128402户,已发放121337户、补助资金3.38亿元。加快推进全市民政系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明确重建项目40个,计划总投资7.6亿元,已完成投资1.81亿元。积极推进基层组织阵地重建,“特殊党费”援建的627个村级活动场所项目已完工110个。

    (二)积极稳妥做好过渡板房回收利用。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协调,出台了做好过渡板房回收利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分管市领导任组长、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加强对区(市)县过渡板房回收工作的督促检查。各区(市)县坚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对板房回收利用进行全程监控和无害化处置,确保环保安全,最大限度发挥了过渡板房再利

    第五篇:市民政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务实,创优争先,紧紧围绕工作目标,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双拥优抚对象保障和退伍军人安置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民政部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取得了民政工作的发展进

    步,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稳步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今年预算城低保补助资金2100万元。同时,为保障一季度城市低保资金和春节期间一次性春节慰问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在底就预拨城市低保资金3046万元,保障了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10月底,我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5600户37621人,占非农人口的9.6%。人均补差141.4元,城市低保救助范围逐步扩大,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目标。农村低保制度进一步规范。在严格操作程序的基础上,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65135户87430人,比去年同期增加847人,月人均补差50.9元。市级财政共预算安排农村低保资金万元,比去年增加145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体制进一步完善,供养水平逐步提高。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条例》,逐步理顺供养体制,多渠道筹集供养资金,稳步提高供养水平。我市规定了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供养标准和市县区五保供养经费分级承担比例。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了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出台了相关政策。市级财政拨付五保供养专项补助经费330万元。目前,我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5288户5576人,累计支出五保供养经费1208.6万元。其中,集中供养人数为1585人,月人均供养水平达323元,分散供养人数达3991人,月人均供养水平达210元。我市的五保户集中供养率已经达到28%。敬老院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市级中心敬老院已动工在建,其他各县中心敬老院也正在建设中。

    3、积极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医疗救助工作初现成效。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各县区医疗救助制度的建设完善和各项医疗救助工作的开展。截至10月底,市共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38万元。其中城市医疗直接救助1729人次,支出153万元。农村医疗直接救助2152人次,支出资金207万元。

    1至10月,共资助44151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资金30.44万元,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人数为90973人,共支出资金169万元。

    4、临时性救助工作开展及时有效。根据《云南省民政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文件的通知》精神,我市积极开展了城市贫困居民临时救助工作,对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特殊性、暂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给予救助,救助工作开展及时有效。1-10月,对城市贫困居民实施临时救助2741人次,累计支出资金57万元。农村临时救助15352人次,共支出451万元。

    5、做好灾民救助工作

    自去年9月起至今年5月下旬,我市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造成全市118.93万人受灾(其中饮水困难人口43.67万人),饮水困难大牲畜13.72万头,农作物受灾9.51万公顷(其中绝收4.1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87亿元。灾情发生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强化责任意识,及时调查了解灾情,摸底排查灾区群众生活状况,组织和动员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积极争取并及时安排拨付各项救灾物资,努力做好民政抗旱救灾保民生工作。

    6月底,中央、省级划拨给我市的民政抗旱救灾救助资金包括抗旱救灾捐赠资金4471.98万元已如数拨付各县区;市级地方财政安排的和市级民政部门接收的抗旱救灾捐赠资金合计1781.55万元除市教育局7月份转交的19.1万元和7月后到账的0.96万元未拨付外,其余的1761.49万元已于5月前划拨各县区;县区地方财政安排的抗旱救灾资金和县区本级直接接收的捐赠资金除红塔区等部分县区略有结余外,已基本安排使用完毕。累计发放救灾口粮5176.3吨,救助受灾生活困难群众8.35万户25.12万人;发放衣服1.19万套,救助人口1.24万人;发放被子0.81万床,救助受灾群众0.7万户;发放其它救灾物资2.24万件,救助受灾群众2.04万人;发放党员特别关爱金731.65万元,救助特别困难群众1.46万户;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554.37万元,救助3.25万人。其间,全市民政系统还接收抗旱救灾

    捐赠车辆4台(其中三台为使用权)、水泵13台、价值20万元的水管、矿泉水6.7万件、茶饮料500吨、其它饮料2万件以及部分农药、化肥等物资,并于6月底前全部按照捐赠者意愿发放灾区投入使用。

    (二)加快殡葬改革和社会福利项目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领导,建立殡葬改革

    工作领导协调机制,部分县区制定了殡葬改革工作方案,3个县划定了火化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元江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新平县、易门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正抓紧施工;完成了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其余93个的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加大殡葬改革执法力度,红塔区金钟山项目片区899冢坟墓搬迁工作已全部结束,玉枕山、高龙潭、研和工业片区的迁坟工作正处于规划、设计和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

    二是加快我市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步伐。为贯彻落实国家“蓝天计划”,保障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将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老年公寓、城乡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五个项目统一规划建设在红塔区大营街镇赤马村委会(汇溪路与赤马路交界处)。市民政局成立项目基本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和工程管理合同制的有关规定。同时,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市儿童福利院计划总投资117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补助480万元,省民政厅补助200万元,市级配套安排49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市儿童福利院于12月30日奠基开工,计划1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第一标段(老年公寓)主体工程已完工,第二标段(儿童福利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城乡社会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已建好第一层。第二标段的主体工程预计年底完工。

    (三)不断加强基层社会管理

    1、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村级换届选举过程中,我市加强领导、提前谋划、保障到位、强化监督、依法选举,按时按质完成选举了任务。全市共选举产生农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3533名,其中党组织书记665名、副书记369名;村(居)委会班子成员3279名,其中村(居)委会主任663名、副主任601名;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5012名;推选出村(居)民小组长6365名、副组长4341名,村(居)民代表25326名。通过换届选举,一大批年纪轻、素质高、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人才进入了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级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

    2、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工作调研。为摸清全市社区发展现状,及时了解掌握发展中的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市政府派出的调研组到部分县区对全市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为召开全市和谐社区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及制定市和谐社区实施意见打下了基础。

    3、加强监督和管理,依法开展民间组织登记。引导民间组织步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1-10月,全市新审批登记社会团体 5个。认真开展了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积极引导民间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建立健全内部工作制度,民间组织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4、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范化、社会化、人性化水平。制定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救助管理意见,完成了民政精神病院的申报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做到了及时和依法救助。1-10月,全市共支出金额29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92人次,促进了社会稳定。

    5、进一步做好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着力在研究市场、强化管理、抓好培训、狠抓销售、搞好服务上下功夫,1-10月共销售福利彩票1.4亿元,为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积累了资金。

    6、提高了区划地名、婚姻和收养登记等社会事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区划地名管理强化依法治界、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稳定性,基本完成了红玉线、通峨线、江澄线、江华线的界线联检工作,开展平安边界线创建活动,及时调处和解决边界纠纷,维护边界地区稳定;规范地名管理,启动了乡镇地名设标工作,全市共设置地名标志牌450多块。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化管理,依法开展涉外婚姻登记,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四)开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

    是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关键之年。全市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目标,认真开展各项双拥创建工作。一是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市级和各县区利用“元旦、春节”广泛组织走访慰问部队官兵和老红军、老八路、老复员军人、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认真抓好优抚政策的落实,为 170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及时发放了生活补助费1781万元,有效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权益。三是做好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市级共接收退役士兵26人,已于七月完成了双考安置工作并举办了职业技能培训。四是着力抓好涉军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和重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维护社会稳定。五是拥政爱民显成效。驻玉军警部队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抗大旱、保民生,出动官兵3.3万人次,车辆1947台次,送水11064.4吨,为6.4万人、1.14头大牲畜解决饮水困难,为灾区打水井3口、修水池、坝塘7个、出资33万元架设输水管道10320米,清理输水沟渠8300米,向灾区捐款63.89万元,为市抗旱救灾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以敬老爱老为着力点,不断强化老龄事业

    全市围绕老年人生活保障、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养老服务业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等任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惠老政策落实到位。全市对老人保健(长寿)补助金发放工作准确、及时,做到了老人、家庭、社会、政府四满意。截至10月底,全市共为29506位老人发放保健(长寿)补助金1425万元,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26857人,90岁以上的老年人2626人,百岁老人23人。为7562人办理了老人优待证,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享受到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二是实施老年协会百村建设工程。市老龄办下拨老年协会百村建设资金30万元,帮助30个农村老年协会添置活动实施,改善活动条件。三是对养老服务业进行调研。今年市政协已将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作为度重点提案,市老龄办和部分政协委员到县区进行调研,特邀云南大学教授就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做了专题讲座。四是为“五老”解“两难”。争取到省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为“五老”(即老英模、老党员、老优抚对象、老支边教师、老乡干)解“两难”(即住房难、医疗难,今年主要是解决住房难)20万元,帮助10户解决住房难,每户补助2万元。五是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敬老节活动。其间,组织万名老人参加升国旗仪式,表彰了市十大孝星,走访慰问了老红军、老八路、百岁老人等;开展老年法律宣传,老年病义诊、健康咨询,组织“和谐之光”中老年风采展演等,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六)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强民政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局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政治素质。通过学习活动,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我市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促进民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力和为民服务本领。三是全面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围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目标管理、创新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平台四个重点,增强了民政工作人员执行政策、开展工作、服务基层等方面的能力。四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优化服务质量,保障民政工作在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中发展。五是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充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突出民政为民的争创主题,加强领导,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全局上下讲奉献、重品行,争做模范的氛围已初步形成。六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今年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件,均已按时办结,代表委员满意率100%;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强化隐患排查机制,对重信重访和重大不稳定因素实行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包办责任制,1-10月,我局办理来信来访57件次,其中来访38人次,来信19件。所有信访件均已全部办结,真正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明年工作打算: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水平。健全和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加强社会制度之间、社会救助与扶贫帮困之间的衔接,增强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落实公开化操作,信息化管理、社会化发放要求,确保救助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健全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不断提高防灾救灾水平;认真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扎实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着力研究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难、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

    (三)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抓好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明确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社区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出台市和谐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加大投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服务,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发展。根据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类别,加大分类研究、分类规范、分类指导的力度。改进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使监管工作的法规化、制度化有新的突破。

    二是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规范殡葬服务。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殡葬服务需求。

    三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积极调处边界纠纷,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

    四是采取措施增加福彩销售,筹集更多的公益资金,加快发展“扶老、助残、救孤”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

    五是不断推进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大婚姻登记员的培训力度,促进婚姻登记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

    (五)加快老龄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各项老龄优待政策,加强城乡为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发展老年文化、体育和教育事业,努力为全市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进一步提升老龄工作水平,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六)抓好民政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务求实效,提高为民执政的水平,提升为民履职的能力,增强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学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切实转变凭经验管理、靠行政手段办事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三是根据机构改革后民政工作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对调整后的部分职能及时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把民政一切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寓于各项民政工作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通过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廉政建设有章可循,用完善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行为,预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市民政局

    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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