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第一篇:2024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4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202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5号)和《关于2024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24〕4号),现将2024年青岛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青岛市地税局所属分局机关公务员,下同)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乡镇机关的,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的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其它机关的,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生);
(六)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的报考条件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2年3月15日至1990年3月15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
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
公安、监狱机关招考人民警察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方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非应
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
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岛市招募的“社区工作者”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4年、2024年、2024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
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查询时间:2024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入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用人部门在网上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24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按照网上缴费流程要求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也可在资格审查前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于2024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予以公布,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本人可于3月24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改报青岛市招考的其他职位或退费,逾期不予改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网上缴费,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3月24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办理退费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青岛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向用人部门提交《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3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中在职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青岛市“社区
工作者”项目的人员要出具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用人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各级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13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上网公布。根据报考职位的录用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报考市外办翻译职位要按规定进行外语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为笔试和口译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按比例计入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2024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职位专业测试公告》。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采取“五抽签”和“一换号”的办法进行即考生、考官、监督员、考生代表和计分员分别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组别、监督考场、考官组对应的考场号和计分考场;考生考场号在面试当天随机换号。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职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检察院、法院招考司法警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
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等额组织现场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在体能测评范围内依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能素质测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考职位录用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录用为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具体计划和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
第二篇:2024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卓博教育公务员考试培训知名品牌 2024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202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5号)和《关于2024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24〕4号),现将2024年青岛市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青岛市地税局所属分局机关公务员,下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3月15日至1995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乡镇机关的,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的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其它机关的,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六)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的报考条件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72年3月15日至1990年3月15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对具备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并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六)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已经被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包括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的,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
公安、监狱机关招考人民警察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方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续聘)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岛市招募的“社区工作者”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4年、2024年、2024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公考选卓博 轻松就通过1统一咨询热线400-0120-020
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入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用人部门在网上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24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按照网上缴费流程要求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也可在资格审查前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于2024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予以公布,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本人可于3月24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改报青岛市招考的其他职位或退费,逾期不予改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网上缴费,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3月24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办理退费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青岛市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向用人部门提交《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3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中在职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
2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青岛市“社区工作者”项目的人员要出具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用人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各级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4月13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考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上网公布。根据报考职位的录用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报考市外办翻译职位要按规定进行外语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为笔试和口译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按比例计入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2024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职位专业测试公告》。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采取“五抽签”和“一换号”的办法进行即考生、考官、监督员、考生代表和计分员分别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组别、监督考场、考官组对应的考场号和计分考场;考生考场号在面试当天随机换号。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职位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检察院、法院招考司法警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录用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录用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所在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等额组织现场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在体能测评范围内依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能素质测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考职位录用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将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全省公务员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24〕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各用人部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4进行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用人部门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录用为初任法官、检察官的人员,在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招考职位具体计划和职位要求资格条件见附件1和附件2。
七、其他
本次考试,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一旦发现有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以及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的违规行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坚决予以查处,维护公务员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度。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2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5号)、《关于2024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24〕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咨询各用人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1、附件
22、考录政策咨询电话: 0532-85912079、***、123333、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4、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
山东公务员考试讨论群:123929143 山东公务员考试讨论2群:129096712
山东卓博教育2024年山东公务员考试辅导班报班咨询热线:0531-88026601 88026609 ***(24小时)
第三篇: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24-3-8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管理员〗
〖背景色: 〗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和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24考试录用
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4全区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工作。为了确保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人数
本次考录,计划招录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5437人,其中,部分职位定向招录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职位定向招录“蒙汉兼通”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人员。
二、招考范围
(一)具有内蒙古户籍;
(二)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不具有内蒙古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2024年应届毕业或已毕业的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 3.在内蒙古服务2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以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3月12日之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2日至1996年3月12日期间出生);招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职位的人员,还要求体型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听力障碍,矫正视力达到0.8以上,面部无明显斑痕,男性身高达到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达到1.55米以上。
(三)报考自治区本级机关(不含参公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或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24〕59号)界定。
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考者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的职位,要求报考者必须是截止2024年3月12日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大学生退役士兵,不能再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的职位,只能报考其他职位。
(五)报考阿拉善盟、额尔古纳市、根河市、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陈巴尔虎旗、阿尔山市、科右前旗、科右中旗、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四子王旗、达茂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莫力达瓦旗、鄂温克旗、鄂伦春旗所属单位的职位以及自治区有关主管机关确定限制户籍的上述地区境内直属单位的职位,要求报考者须具有报考职位所在盟市户口或为该盟市生源。
报考上述限制户口(生源地)的职位、自治区法院和检察院系统的职位、定向招录“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职位以及《招考职位表》中明确有最低服务年限的职位,要求报考者须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参加公务员考录、遴选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自治区历次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且未满招考简章(招考职位表)或自治区有关主管机关所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含最低服务期内辞职或被取消录用的人员);在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考试中被录取后在读、退学或未满招考简章所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含最低服务期内辞职或被取消录用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者在本次考录办理录用手续前被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新录用(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取消其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http://www.feisuxs下载打印)、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和2024年应届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招录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招考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对于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考生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文件以及服务期间的考核表。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体能测评 1.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面试前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对应的自治区主管部门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对其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和安排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未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能在规定的体能测评最后一天结束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2.面试时凡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用资格。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加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80%+专业加试成绩×20%)×4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职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或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报考区直机关(参公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的考生,体检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区直招录机关(参公单位)组织实施;报考盟市所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考生,体检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组织实施。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3.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在职的报考人员,须在体检时向自治区招录机关或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考察
报考区直机关(参公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的考生,考察工作由区直招录机关(参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报考盟市所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考生,考察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八、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区直招录机关(参公单位)和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上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拟录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报考招考简章、招考职位表或自治区有关主管机关明确有最低服务期限职位的人员,要和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
(三)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报考者在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本次考试公共科目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局 2024年3月8日
第四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复习题
一、填空题
1、公务员主管部门是党委
和政府。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
职能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可以列入参照管理范围。
3、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按有关规定
后,方可确定为公务员。
4、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
、和
等类别。
5、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在 以下设置。
6、根据《河南省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设区的省辖市机关的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不得超过乡科级领导职数的。
7、公务员的 与
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8、公务员法所称的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不包括
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9、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
年以上;晋升主任科员职务的,应当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副主任科员
年以上。
10、公务员晋升职务,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考核结果均为
以上等次。
11、科员以上职务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
12、公务员在辞去公职审批期间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
处分。
13、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的,应予辞退。
14、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 限额内,并有相应的。
15、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
(含试用期)。
16、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应。
17、公务员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
18、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
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19、公务员定期考核采取
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20、公务员考核的结果分为
、、和不称职。
21、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 以内,最多不超过。
22、公务员培训的对象是
,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和职业发展需要安排公务员参加相应的培训。
23、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
天。
24、公务员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撤职和。
25、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
26、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可以按照《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申请
或者提出。
27、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要坚持改革开放,把
和开放合作为强大动力。
28、建设中原经济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
为主线,全面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
29、行政许可法自
起施行。
30、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日。
二、判断题
1、公务员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新进人员,必须办理公务员登记后,方可办理入编和工资手续。()
2、已列入参照管理的单位,因法律法规变更,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时,不再实行参照管理。()
3、经批准实行参照管理的单位,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也不再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4、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岗位序列。()
5、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
6、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3年以上。()
7、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应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并占相应职务的职数。()
8、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可以录用为公务员。()
9、少数民族报考公务员时,可享受加分政策。()
10、公务员降职,一般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11、公务员被辞退的,其职务自然免除,可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12、公务员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暂停辞退决定的执行。()
13、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14、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
15、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能参加考核。()
16、没有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17、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处分期最长不能超过四十八个月。()
18、国务院有关部委等制定的部门规章有权设定一定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
19、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可以不出具书面决定。()
三、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自()起施行。A.2024年4月27日
B.2024年7月1日 C.2024年1月1日
D.2024年7月1日
2、下列哪个部门不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
A.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B.某县县委组织部 C.某省人事厅人事处
D.某市公务员局
3、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A.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 B.可以向上级提出复议 C.可以要求上级立即改正 D.不能提出改正意见
4、机关和参照单位接收的军转干部按()职务进行公务员登记。
A.转业后确定的现任职务
B.在部队时的最高职务
5、公务员职务实行()。
A.选任制和委任制
B.委任制和任期制
C.任期制和选任制
6、担任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年以上。
A.三
B.四
C.五
7、非领导职务层次设置在()。
A.省部级以下
B.厅局级以下
C.县处级以下
8、下些职位中属于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范围的是()。A.副镇长
B.副主任科员
C.县处级调研员
D.副科长
9、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内进行。
A.职位
B.人数范围
C.编制限额和职数
D.编制
10、公务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等次。
A.优秀
B.称职
C.基本称职
D.良好
11、对公务员的考核,重点考核()。A.工作能力
B.工作作风 C.工作实绩
D.思想政治素质
12、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A.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B.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 C.不确定等次
13、公务员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天。A.10天
B.15天
C.20天
D.12天
14、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天。
A.10天
B.12天
C.15天
D.30天
15、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期间为()。A.六个月
B.十二个月
C.十八个月
D.二十四个月
16、建设中原经济区,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
作为根本目的。
A.生活
B.民生
C.环境
D.民意
17、建设中原经济区,要坚持节约集约,把实现()发展作为基本要求。
A.保护式
B.节约式
C.内涵式
D.集约式
18、行政许可由()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
A.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B.具有行政管理权的 C.具有行政许可权的C.各级人民政府的
19、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A.本级行政机关
B.下级行政机关
C.一个机构
D.一级组织
20、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法律
B.法律、行政法规
C.地方政府法规
D.行政规章
四、多项选择题
1、公务员法所称公务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2、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有()。A.党委机关
B.人大机关
C.行政机关 D.政协机关
E.审判机关
F.检察机关
G.民主党派
H.工商联机关 I.工会、青年团、妇联机关 J.各地商会
K.各行业协会
3、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B.曾被开除公职的
C.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4、属于公务员的基本义务的有()。A.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B.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C.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D.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5、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
A.党管干部原则
B.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C.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以下哪些职务属于领导职务()?
A.副镇长
B.主任科员
C.巡视员
D.副处长
7、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规定实行()。A.任前公示制
B.任职试用期制
C.任前谈话制
8、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A.思想政治素质
B.工作能力 C.文化程度
D.任职经历
9、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三年以上
B.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两年年以上
C.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D.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两年以上
10、存在下列哪些亲属关系,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实行任职回避()。
A.夫妻关系
B.直系血亲关系 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D.近姻亲关系
11、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包括()。
A.德
B.能
C.勤
D.绩
E.廉
F.学
12、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的,享受考核奖金。
A.优秀
B.称职
C.基本称职
D.不称职
13、公务员培训分为()A.初任培训
B.任职培训 C.专门业务培训
D.在职培训
14、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的原则。A.公开
B.公正
C.公平
D.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15、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A.记大过
B.降级
C.撤职
D.开除
16、公务员工资由()构成。
A.基本工资
B.津贴
C.补贴
D.奖金
17、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要指导思想包括()。A.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B.科学发展观
C.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D.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路子
18、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彰显的“八种”河南人形象是()。
A.普普通通、踏踏实实、不畏艰难、侠肝义胆 B.包容宽厚、忍辱负重、自尊自强、诚实守信 C.普普通通、踏踏实实、不畏艰难、见义勇为 D.包容宽厚、忍辱负重、自尊自强、能拼会赢
19、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后,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种类有()。
A.民事赔偿
B.国家赔偿
C.刑事责任
D.行政责任 20、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A.公开
B.公平
C.公正
D.便民
五、简答题
1、事业单位申请参照管理需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2、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有哪几类?
3、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哪几类?
4、非领导职务在哪些级别进行设置?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从高到低分别是什么?
5、公务员晋升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等非领导职务须具备的任职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6、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什么办法?
7、公务员考核应坚持的原则是什么?方法是什么?
8、公务员的四类培训指的是什么?
9、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对中原经济区进行了怎样的界定?
10、请解释行政许可法确立的救济原则。
六、案例分析题
1、刘某于2024年5月通过公开考录被录用到我市某公务员机关,2024年6月,刘某所在单位准备提拔刘某任副主任科员,请问刘某是否能够被提拔,为什么?
2、张某2024年1月通过公开考录被录用到我市某县直公务员机关,2024年1月试用期满后,进行了公务员登记。2024年6月,张某向所在机关提出辞职,请问:
(1)单位是否能满足张某的请求,为什么?
(2)张某在递交辞职申请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单位25天,请问单位对张某该如何处理?
第五篇:2024沈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2024沈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沈阳市委组织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4全市市、区县(市)、乡三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全市计划招录694人,其中招录公务员54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9日(含)至1994年3月19日(含)期间出生);
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9日(含)至1994年3月19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招录纳入我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及我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个计划”)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属专门招考上述“四个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四个计划”之外的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纳入2024年以前(含2024年)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年以上”均为“×年(含)及以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报考者所在机关(单位)同意。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24年7月31前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 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根据2024年以来历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凡经考试录用到县(市、区)以下机关的公务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的规定,2024—2024年录用为我省县(市、区)以下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2024年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
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人员,除职位信息表要求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全市乡镇机关面向本县(市)生源的招考职位,仅限本县(市)生源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全市乡镇机关面向本县(市)户籍的招考职位,仅限2024年3月19日前本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报考。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的招考职位,仅限辽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军退伍(需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人员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24年全市各招录机关(单位)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eisuxs)。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3月19日8时至3月25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 4 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24年3月20日8时至3月26日16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人事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按属地原则,于3月21日至23日到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在沈阳考区参加考试的人员,到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沈阳市劳动局,三楼309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12日8时至4月21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23447326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对招考职位未达到1:2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feisuxs)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的情况,报名期间,每天将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20:1的招考职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7、考生在自报名开始的整个考试录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按《辽宁省2024年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掌握。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四、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计分的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
沈阳市外事办公室招录的专职翻译职位,在面试前加试外语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后,专职翻译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8的比例,确定外语科目考试人选;外语科目考试后专职翻译职位按外语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根据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及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专职翻译职位按外语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的组织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外语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职翻译职位公共科目笔试不计入总成绩,外语科目考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分别为60%、40%。总成绩=外语科目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4]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24]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录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为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人员,办理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凡经考试录用到区县(市)以下机关的公务员(工作人员),需在新录用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达到三年以上,方可向各级机关流动,确保县以下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稳定。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凡被认定为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的,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请考生认真阅读发布的报考指南、专业指导目录及招考职位信息表等。
附件:
1、沈阳市政府系统职位信息表
2、沈阳市党群系统职位信息表
3、辽宁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2024年辽宁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5、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6、咨询电话
中 共 沈 阳 市 委 组 织 部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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