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篇: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为了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的精神,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考录工作服务水平。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见招考职位表)。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9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基层工作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1991年11月20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实施步骤 考录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制定录用计划 各招录机关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279号)要求,编制录用计划,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二)发布招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11月中旬在有关媒体发布招考公告和考试大纲。各设区市招考的有关具体事项可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发布。 (三)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9日24:00。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jiangxi.gov.cn)、江西公务员热线(http://www.feisuxs)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省里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并服务期满的人员,要提供由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4)“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由县(市、区)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试录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规定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名单按以下规则确定: (1)职位出现面试缺额时,从该职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本职位调剂到其他职位未入闱人员及原报其他职位调剂到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2)考生在原报职位与调剂所报职位均可递补时,可在这两个职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 (3)递补出现同分时一并递补入闱; 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则相应调减或取消录用计划。调减或取消录用计划按照“不足调减1个计划时不调减”的原则进行。 江西省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4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为了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2024—2024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2024年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的精神,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党政领导机关,不断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考录工作服务水平。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18周岁以上是指1994年3月10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1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 报考者须具备职位所要求专业的对应学历(学位)。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9月底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4年3月10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赣人社字〔2024〕515号文件附件1)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经招录机关及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24〕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限本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农村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志愿者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要求我省招募在西部省份服务的)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24年9月30日。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以上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网上报名的第一天即2024年3月10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实施步骤 考录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制定录用计划 各招录机关按规定编制录用计划,逐级报县、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二)发布招考公告 本次招考公告、职位表、考试大纲及有关信息,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feisuxs)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5)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试录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 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面试名额空缺,按规定予以递补。省直单位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设区市以下机关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区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上网公布。 需要递补面试人员时,从该职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本职位调剂到其他职位未入闱人员及原报其他职位调剂到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考生在原报职位与调剂所报职位均可递补面试时,可在这两个职位中选择一个职位递补面试。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则相应调减或取消录用计划。调减或取消录用计划按照“不足调减1个计划时不调减”的原则进行,但如只有1人入闱时则取消职位。 5、面试和体能测试 面试时间为2024年6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赣人发〔2024〕53号)组织实施。省直招录机关的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设区市以下招录机关的面试工作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时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造成实际面试比例降低时,职位招考计划不再调减。当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相等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职位表中注明要体能测试的,入闱面试人员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能按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和考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试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执行,乡镇专武干部的体能测试标准另行公告。 6、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计算公式为: (1)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 (2)没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 (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同一职位中既有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又有调剂入闱人员的,统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入闱体检名单在网上公布。各设区市应在面试结束后5天内(省直单位应在面试结束后1天内)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入闱体检名单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公布。 面试及体能测试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2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各招录机关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职位名称或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时,须填写《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连同录用报告、拟录用人员的档案、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材料及有关证件,按管理权限报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录用审批手续应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 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招考工作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参照本方案进行招考。办理录用审批时,填写《江西省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和考试机构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要建立健全考试录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加强录用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增强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人员对考试录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考录收费方面,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超出标准更不得巧立名目收费。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24〕126号),规范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严肃考试纪律。对不按编制限额、职位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作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录机关,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招一年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不同情况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操作手册(试行)》(赣人社发〔2024〕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江西省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日程安排表 时间 内容 2024年3月10日~19日 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6日~20日 打印准考证 2024年4月21日 公共科目笔试 2024年5月份 公布成绩、网上调剂、发布面试公告 2024年6月份 面试、体检 2024年9月底前 完成考察、公示、备案、录用 江西省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4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为了确保本次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的精神,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提高考录工作服务水平。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见招考职位表)。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9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基层工作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1991年11月20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实施步骤 考录工作按照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制定录用计划 各招录机关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申报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279号)要求,编制录用计划,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 (二)发布招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于11月中旬在有关媒体发布招考公告和考试大纲。各设区市招考的有关具体事项可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发布。 (三)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8:00至11月29日24:00。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jiangxi.gov.cn)、江西公务员热线(http://www.feisuxs)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省里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并服务期满的人员,要提供由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4)“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2024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要提供由县(市、区)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试录用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规定予以递补。递补人员名单按以下规则确定: (1)职位出现面试缺额时,从该职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本职位调剂到其他职位未入闱人员及原报其他职位调剂到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2)考生在原报职位与调剂所报职位均可递补时,可在这两个职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 (3)递补出现同分时一并递补入闱; 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则相应调减或取消录用计划。调减或取消录用计划按照“不足调减1个计划时不调减”的原则进行。 5、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赣人发〔2024〕53号)组织实施,实行全省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 省直招录机关的面试工作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设区市以下招录机关的面试工作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应按规定组成面试考官小组。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单位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要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时应当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未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但职位招考计划不再调减。当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相等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 6、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计算公式为: (1)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50% (2)没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面试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1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其体检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24〕74号)执行。体检工作由设区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各招录机关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职位名称或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省直机关拟录用人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江西公务员热线上进行公示;设区市以下机关拟录用人员,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本市有关网站进行公示。 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时,须填写《江西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连同录用报告、拟录用人员的档案、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材料及有关证件,按管理权限报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非应届毕业生的录用工作应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应届毕业生的录用工作应于2024年8月底前完成。 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招考工作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参照本方案进行招考。办理录用审批时,填写《江西省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 五、监督检查 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认真负责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公示制和纪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要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建立健全考试录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考录收费方面,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超出标准更不得巧立名目收费。 要加大对录用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按编制限额、职位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作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录机关,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招一年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4年江西省考官方群:160516239 7日19:00,华公名师、省级公考专家余思君应邀解读省考公告 及大纲,网络同步直播YY频道50617! 江西省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4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报考条件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心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 4、江西人才人事网()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18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成功的人员,要在4月8日至1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笔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13日。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报考乡镇专武干部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军事理论知识》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14日。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笔试结束后,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规定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将于5月份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网上公开调剂 对报考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时间另行公告。凡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职位的报考条件,均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并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入闱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6月份,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职位表中注明要体能测试的,入闱面试人员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能按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及体能测试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八、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0791-86242466,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791-86386265。 考务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791-88312201、88312202。 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0791-86386232。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公务员局 2024年3月6日 江西省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全省录用计划共5235名(其中公务员4371名,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864名)。具体招考职位和报考条件,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一)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专栏(www.feisuxs) (四)江西人才人事网(www.feisuxs) 同时,考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西组工微讯”或“江西人社”,第一时间获取招考的有关信息。 二、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3月20日9:00至3月29日17:00; (二)网上缴费:截止到3月31日17:00; (三)打印准考证:4月16日至20日; (四)公共科目笔试:4月21日; (五)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考试:4月22日; (六)公布笔试成绩及网上公开调剂:5月下旬; (七)资格审查、面试、体测、体检:6月份; (八)考察、公示和录用:7月~9月。 三、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户籍、年龄、学历、经历等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户籍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江西户籍或生源(研究生或“985”高校毕业的考生不限)。江西户籍是指公告之日为江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或江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2024年毕业生。 部分县乡基层职位仅面向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人员招考(本县户籍是指公告之日为该县户籍或者此前曾为该县户籍,本县生源是指在该县参加高考的考生),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五、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 年龄计算方法为:18周岁以上是指2024年3月20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测、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六、学历条件 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 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24年3月20日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如能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24年3月20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上述考生仅限报考市以下没有专业要求的职位。 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最低需具有中专或高中学历。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需在报名前经招录机关及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七、工作经历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24〕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及参公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定向招录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人员。基层项目人员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在本县(市、区)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含县直单位派驻乡镇街道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学校、医院)连续在编在岗5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乡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限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后已退役的人员(含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的人员)。 八、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两年(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2024年2月 18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以上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网上报名的第一天即2024年3月20日。 九、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9:00至3月29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报考省外侨办英语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在南昌考区参加考试)。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做到以下内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录机关和 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十、网上缴费 完成了网上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31日17:00。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期间3月21日至3月27日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之后不再公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费用,体检费由招录机关负担。此类人员报考时不进行网上缴费,应于2024年3月28日前提供以下材料给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 出具的贫困证明。 十一、笔试 报名成功的人员,要在4月16日至20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2日,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报考省外事侨务办英语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英语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2日,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 凡未注明专业考试科目的职位,则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合格线划定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以下面试比例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招考职位的计划录用数为4人及以下时,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录用数为6人及以上时,面试比例为2: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十三、网上公开调剂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笔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对调剂报名人员信息进行网上预审。预审结束后,调剂系统将按调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入闱面试人员。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含调剂入闱面试人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调剂职位还需公布调剂入闱人员最低分数)。 十四、计划调减 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面试比例可降为 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录用计划。调减计算方法为:调减后的录用计划=入闱面试人数÷2(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计划调减表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 十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等,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 (一)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 (二)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职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定向招录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 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六)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报考人员需到本县(市、区)人社局出具证明,证明报考人员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在本县(市、区)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正式连续在编在岗5年以上。 (七)报考乡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同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退役证。 十六、递补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从本职位未入闱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 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 十七、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4年6月份,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考试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计算公式(公式中的单科成绩均为百分制)如下: (一)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 (二)没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 省外侨办英语职位的成绩计算办法,见《江西省外事侨务办英语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十八、确定体检(体测)对象 面试结束后,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根据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测对象)。入闱体检(体测)名单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布。公布内容为: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报考 职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 当招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体测)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仅此1人,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体测)程序。 (二)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体测)程序。 十九、体能测评 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评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体能测评工作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直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一般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24〕48号)执行,特警职位体能测评标准按照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公字〔2024〕98号)执行,乡镇专武干部职位体能测评按 照《江西省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当场提出重测。1000米(或800米)可在90分钟后重测1次,其他项目允许考生稍事休息后,当场重测2次。 二十、体检 体检工作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24〕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24〕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体能测评和部分体检项目(妇科、X光等)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测试和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测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 十一、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 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 十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各招录机关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24〕2号)组织实施。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二 十三、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职位名称或代码、拟录用人员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 二 十四、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审批手续一般应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 二 十五、关于递补 面试前,入闱面试人员出现空缺时,按上述有关规定从未入闱面试人员中进行递补。面试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录用计划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体测)名单,此名单如出现空缺,不再从未入闱体检(体测)人员中递补。 二十六、服务年限 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除参加市级以上遴选外,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上级机关不得以借用、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乡镇公务员,因工作特殊需要短期借调的,借调单位应报请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并明确借调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其中,试用期内一律不得借调,试用期内借调的,不予办理转正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本次新录用到全省市场和质量基层监管分局的公务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 试用期)。 二十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或经权威机构认定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十八、其他 职位类别中注明“参照管理”的职位,招录的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二 十九、联系电话 考生对报名和招考工作有何疑问,可以拨打以下联系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0791-12333(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省本级)。 (二)政策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91-88901075、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791-86386265。 (三)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可直接拨打职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 (四)技术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791-88312690。 附件:1.招考职位表 2.基层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招考职位表 3.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4.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5.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6.江西省外侨办英语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7.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公务员局 2024年3月15日第二篇:江西省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篇:江西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篇:江西省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第五篇:江西省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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