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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市冶金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

    栏目:六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紫陌红尘 时间:2024-06-05 15:49:54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兰州市冶金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

    《兰州市冶金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

    为应对金融危机,加快推动兰州市有色冶金产业的发展,兰州市工信委组织编制的《兰州市冶金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2024—2024年)》,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正式出台

    主要任务

    构建四大产业基地

    截止2024年兰州市有色冶金企业58户。《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龙头企业为核心,构建并加快建设连海煤、电、冶、化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平安电解铝冶炼及加工基地;和平有色金属新材料研发及电池产业基地;金崖钢铁与装备制造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建立区域煤、电、铝、碳素制品,钢铁、铁合金、钢、铝、镍钴新材料下游延伸加工链,培育产业集聚,促进产业集约式发展,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块状产业经济格局。

    《规划》提出将投资230亿元,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打破产品结构单一化、低端化和同质化的格局,逐步实现冶金、有色金属五大产业产品由低端产品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转化,延伸主导产品产业链条,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产业规划

    五大产业加快产业链延伸

    镍钴新材料产业,将主要发展兰州金川科技园,充分利用国内外科技优势,由电池材料向电池终端产品延伸,新上电池生产线,一期投资7亿元,生产单体电池100万只/日,年实现销售收入17亿元。同时,二期动力电池同步进行,争取国家支持,建设兰州金川科技园国家新能源电池产业化基地;电解铝深加工,将重点实施中国铝业连城分公司25万吨高精度板带箔等项目,到2024年,铝加工材达到35万吨,年均增速138%;钢材深加工,将逐步将榆钢公司建成西部重要的钢材深加工基地;铁合金深加工,将重点发展特种铁合金、复合铁合金;碳素深加工,将投资11.1亿元,建设4000吨特种石墨和高炉炭转项目,填补国内大规格特种石墨及核石墨的空白。

    规划目标

    2024年实现总产值368亿元

    《规划》指出,要充分利用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个,材料类实验室6个的优势,三年内投资48亿元,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形成产业技术竞争优势。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三年投入10亿元,实施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重点项目,使冶金及主要有色金属产品节能减排达标、循环经济效益显著。

    兰州市有色冶金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目标是:到2024年,有色冶金实现总产值(现价)368亿元,年均增速19%;工业增加值66.2亿元,年均增速19%。主营业务收入367亿元,年均增长18%。使兰州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有色冶金发展基地。

    第二篇:《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文)

    《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全文)

    一、有色金属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有色金属产业迅速发展,在技术进步、改善品种质量、淘汰落后产能、开发利用境外资源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生产和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有色金属生产和消费国。2024年,全国十种有色金属总产量2520万吨,总消费量2517万吨;其中铜、铝、铅、锌、镍总产量分别占全球产量的20%、32.7%、37.8%、33%、9.5%,总消费量分别占全球消费量的27.2%、32%、35.7%、31.7%、23.5%。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5766亿元,占全国GDP的1.9%,直接从事有色金属生产的就业人数300万人。2024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我国有色金属产业受到较大冲击,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产量不断下降,国内消费疲软,企业流动资金紧张,行业全面亏损,产业平稳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同时,我国有色金属产业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仍很突出,部分产品产能过剩,产业布局亟待调整,产业集约化程度低,资源保障程度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再生利用水平较低,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艰巨。

    应该看到,有色金属产业在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增长之后,客观上必然要进行一次大的调整。现阶段,有色金属产业在我国实现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中的重要作用没有改变,作为现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关键支撑材料的地位没有改变,产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要充分利用当前的有利时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关键材料加工能力,促进增长方式转变,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引导企业“走出去”,积极利用境外矿产资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采取综合措施,稳定和扩大国内市场;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技术改造、推进企业重组为重点,推动有色金属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着力抓好再生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对危机与产业振兴相结合。着力解决当前有色金属产业当前面临的困难,保市场稳定,保先进生产力,保重点企业,保主要品种,促进产业平稳运行;利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各种有利因素的作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

    坚持控制总量与优化布局相结合。根据能源、资源、环境、市场等条件,严格控制产能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上下游企业重组,支持在具有资源、能源优势的中西部地区发展深加工,优化产业布局。

    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加快关键技术由引进向消化吸收再创新转变,由注重单项技术研究开发向集成创新转变。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改造,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

    坚持企业重组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加强体制创新,消除影响企业重组的体制性障碍,为推动有色金属企业集团化发展和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重组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相结合。合理开发利用国内有色金属资源,注重开发国内市场,控制初级产品出口,鼓励深加工产品出口,支持企业“走出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三)规划目标。

    力争有色金属产业2024年保持稳定运行,到2024年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产业结构进一

    步优化,增长方式明显转变,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为实现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1.生产恢复正常水平。2024年,采取综合措施稳定市场需求和生产运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好转,主要财务指标明显改善。

    2.按期淘汰落后产能。2024年,淘汰落后铜冶炼产能30万吨、铅冶炼产能60万吨、锌冶炼产能40万吨。到2024年底,淘汰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80万吨。

    3.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重点骨干电解铝厂吨铝直流电耗下降到12500千瓦时以下,粗铅冶炼综合能耗低于每吨380千克标准煤、硫利用率达到97%以上,余热基本100%回收利用,废渣100%无害化处置。每年节能约170万吨标准煤,节电约60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85万吨。

    4.企业重组取得进展。形成3—5个具有较强实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到2024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铜、铝、铅、锌企业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分别提高到90%、70%、60%、60%。

    5.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在关键工艺技术、节能减排技术,以及高端产品研发、生产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品种结构。采用富氧底吹等先进技术的铅冶炼能力达70%,框架材料、无氧铜材、中厚板等高档铜、铝深加工产品基本能够满足国内需求。

    6.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2024年,铜、铝、镍原料保障能力分别提高到40%、56%、38%;加强煤铝共生矿资源开发利用,形成100万吨氧化铝生产规模;再生铜、再生铝占铜、铝产量的比例分别提高到35%、25%,比2024年分别提高6个和4个百分点。

    三、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

    (一)稳定国内市场,改善出口环境。

    积极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措施,改善产品结构,增加有效供给,满足电力、交通、建筑、机械、轻工等下游行业对有色金属产品的需求。适应航空航天、国防军工、高新技术等领域的需要,大力开发新产品和新材料,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稳定和扩大国内市场。

    在继续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同时,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支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深加工产品出口。对符合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的大型铜冶炼企业开展加工贸易试点。加快转变出口方式,鼓励出口机械装备、运输工具、电子电器、仪器仪表等终端产品,带动有色金属间接出口。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等贸易摩擦。

    (二)严格控制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今后三年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改扩建电解铝项目。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和备案制,严格控制铜、铅、锌、钛、镁新增产能。按期完成淘汰反射炉及鼓风炉炼铜产能、烧结锅炼铅产能、落后锌冶炼产能和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烧结机铅冶炼产能。

    (三)加强技术改造,推动技术进步。

    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研发专项,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按规定核准或备案建设的骨干企业,以及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关键材料生产企业。加强对铜铅锌冶炼短流程工艺、共伴生矿高效利用、尾矿和赤泥综合利用,高性能专用铜铝材生产工艺,再生金属保持性能,吨铝直流电耗低于12000千瓦时的电解铝关键工艺等前沿共性技术的研发。支持填补国内空白、满足国民经济重点领域需要的高精尖深加工项目。采用先进适用的冶炼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工艺装备水平。

    (四)促进企业重组,调整产业布局。

    鼓励有实力的铜、铝、铅锌等企业以多种方式进行重组,实现规模化、集团化,提高产业竞争力。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区兼并重组、区域内重组和企业集团之间的重组;支

    持铝企业与煤炭、电力企业进行跨行业的重组;鼓励再生金属企业间重组。

    严格控制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不具备条件地区的有色金属产能;在能源丰富的中西部,特别是具有水电优势的地区,推进铝电联营方式;在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好的地区经核准建设的铝工业基地,要延伸产业链,发展高水平深加工,增强竞争力。抓紧实施汶川地震灾区重建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专项规划确定的有色金属项目。

    (五)开发境内外资源,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加大国内短缺的有色金属资源地质勘探力度,增加资源储量及矿产地储备。鼓励大型有色金属企业投资矿山勘探与开发,提高资源自给率。

    加大境外资源开发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到境外独资或合资办矿。引导企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所在国的文化传统和生活习惯,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促进当地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组织实施好有关境外投资项目。

    (六)发展循环经济,搞好再生利用。

    支持采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开发利用铜、铅锌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和熔炼渣等,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制定煤铝共生资源利用专项规划,抓好高铝粉煤灰利用示范工程;搞好铜、铅、锌冶炼余热利用;推广废渣、赤泥等固体废弃物的应用,实现生产“零排放”。

    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有色金属再生利用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有色金属回收交易市场、拆解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用高效、低耗、低污染的工艺装备,建设若干年产30万吨以上的再生铜、铝等生产线,促进资源化利用上规模、技术上水平、产品上档次,减少矿产资源消耗。

    (七)加强企业管理和安全监管,注重人才培养。

    有色金属企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增强对市场的预见和判断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国际竞争能力;加快推进管理创新,加强质量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加强节能管理和成本管理;加强企业文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政策措施

    (一)完善出口税收政策。

    在继续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同时,进一步调整有色金属产品出口退税率结构,研究适当调整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二)抓紧建立国家收储机制。

    根据形势需要,研究进一步扩大有色金属国家收储规模的方案,抓紧建立和完善国家收储机制。

    (三)加大技术进步及技术改造投入。

    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形式支持有色金属产业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加大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支持力度,鼓励、引导企业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

    (四)推进直购电试点。

    抓紧推进直购电试点,重点支持符合国家环保、土地法律法规以及投资管理规定,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的骨干电解铝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情况,逐步扩大直购电试点企业范围。

    (五)完善企业重组政策。

    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推进企业重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对大型企业跨省区联合重组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六)支持企业“走出去”。

    支持骨干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按照互利共赢原则,加强国际合作,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简化境外项目审批程序,完善信贷、外汇、保险、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政策措施;加强境外资产的经营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严格境外资源开发企业准入条件,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骨干企业,在境外资源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注入、外汇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七)修订完善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发展状况,修订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重点提高技术装备、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率等准入条件,严格用地标准,制定深加工产品分类细则等。

    (八)合理配置资源。

    进一步规范矿权市场,制定矿权人资质条件,提高矿权市场准入标准。明确矿山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大型矿区要列入国家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优先配置给重点骨干企业,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集约、高效利用。

    (九)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

    加大对有色金属骨干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政策与环保、土地法律法规以及投资管理规定的项目,以及实施并购、重组、“走出去”和技术改造的企业,在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以及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违法违规建设、越权审批的项目和产能落后企业,继续实施限制融资等措施。

    (十)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问责制。

    进一步研究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问责制,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暂停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地方各级政府要对限期淘汰的落后装备严格监管,禁止擅自扩容改造和异地转移。对擅自扩容改造或异地转移落后装备的,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

    (十一)建立产业信息的交流和披露制度。

    建立部门联合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有色金属产业政策、项目核准、生产销售库存、产能利用、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重组、污染排放、贷款、产业损害预警等信息,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反映行业存在的问题与企业诉求,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引导企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广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五、规划实施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规划》的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

    第三篇: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有色金属产业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产品种类多、应用领域广、产业关联度高,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以及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确保有色金属产业平稳运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特编制本规划,作为有色金属产业综合性应对措施的行动方案。规划期为2024—2024年。

    一、有色金属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有色金属产业迅速发展,在技术进步、改善品种质量、淘汰落后产能、开发利用境外资源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生产和消费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有色金属生产和消费国。2024年,全国十种有色金属总产量2520万吨,总消费量2517万吨;其中铜、铝、铅、锌、镍总产量分别占全球产量的20%、32.7%、37.8%、33%、9.5%,总消费量分别占全球消费量的27.2%、32%、35.7%、31.7%、23.5%。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5766亿元,占全国GDP的1.9%,直接从事有色金属生产的就业人数300万人。

    2024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我国有色金属产业受到较大冲击,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产量不断下降,国内消费疲软,企业流动资金紧张,行业全面亏损,产业平稳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同时,我国有色金属产业存在的深层次矛盾仍很突出,部分产品产能过剩,产业布局亟待调整,产业集约化程度低,资源保障程度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再生利用水平较低,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艰巨。

    应该看到,有色金属产业在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增长之后,客观上必然要进行一次大的调整。现阶段,有色金属产业在我国实现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中的重要作用没有改变,作为现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关键支撑材料的地位没有改变,产业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要充分利用当前的有利时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和关键材料加工能力,促进增长方式转变,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引导企业“走出去”,积极利用境外矿产资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采取综合措施,稳定和扩大国内市场;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技术改造、推进企业重组为重点,推动有色金属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充分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着力抓好再生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应对危机与产业振兴相结合。着力解决当前有色金属产业当前面临的困难,保市场稳定,保先进生产力,保重点企业,保主要品种,促进产业平稳运行;利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各种有利因素的作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

    坚持控制总量与优化布局相结合。根据能源、资源、环境、市场等条件,严格控制产能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上下游企业重组,支持在具有资源、能源优势的中西部地区发展深加工,优化产业布局。

    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加快关键技术由引进向消化吸收再创新转变,由注重单项技术研究开发向集成创新转变。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改造,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

    坚持企业重组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加强体制创新,消除影响企业重组的体制性障碍,为推动有色金属企业集团化发展和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重组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利用相结合。合理开发利用国内有色金属资源,注重开发国内市场,控制初级产品出口,鼓励深加工产品出口,支持企业“走出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三)规划目标。

    力争有色金属产业2024年保持稳定运行,到2024年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增长方式明显转变,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为实现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1.生产恢复正常水平。2024年,采取综合措施稳定市场需求和生产运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好转,主要财务指标明显改善。

    2.按期淘汰落后产能。2024年,淘汰落后铜冶炼产能30万吨、铅冶炼产能60万吨、锌冶炼产能40万吨。到2024年底,淘汰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80万吨。

    3.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重点骨干电解铝厂吨铝直流电耗下降到12500千瓦时以下,粗铅冶炼综合能耗低于每吨380千克标准煤、硫利用率达到97%以上,余热基本100%回收利用,废渣100%无害化处置。每年节能约170万吨标准煤,节电约60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85万吨。

    4.企业重组取得进展。形成3—5个具有较强实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到2024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铜、铝、铅、锌企业的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重分别提高到90%、70%、60%、60%。

    5.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在关键工艺技术、节能减排技术,以及高端产品研发、生产和应用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动产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优化品种结构。采用富氧底吹等先进技术的铅冶炼能力达70%,框架材料、无氧铜材、中厚板等高档铜、铝深加工产品基本能够满足国内需求。

    6.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2024年,铜、铝、镍原料保障能力分别提高到40%、56%、38%;加强煤铝共生矿资源开发利用,形成100万吨氧化铝生产规模;再生铜、再生铝占铜、铝产量的比例分别提高到35%、25%,比2024年分别提高6个和4个百分点。

    三、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

    (一)稳定国内市场,改善出口环境。

    积极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措施,改善产品结构,增加有效供给,满足电力、交通、建筑、机械、轻工等下游行业对有色金属产品的需求。适应航空航天、国防军工、高新技术等领域的需要,大力开发新产品和新材料,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稳定和扩大国内市场。

    在继续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同时,实施适度灵活的出口税收政策,支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深加工产品出口。对符合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的大型铜冶炼企业开展加工贸易试点。加快转变出口方式,鼓励出口机械装备、运输工具、电子电器、仪器仪表等终端产品,带动有色金属间接出口。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等贸易摩擦。

    (二)严格控制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今后三年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改扩建电解铝项目。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和备案制,严格控制铜、铅、锌、钛、镁新增产能。按期完成淘汰反射炉及鼓风炉炼铜产能、烧结锅炼铅产能、落后锌冶炼产能和落后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烧结机铅冶炼产能。

    (三)加强技术改造,推动技术进步。

    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研发专项,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按规定核准或备案建设的骨干企业,以及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关键材料生产企业。加强对铜铅锌冶炼短流程工艺、共伴生矿高效利用、尾矿和赤泥综合利用,高性能专用铜铝材生产工艺,再生金属保持性能,吨铝直流电耗低于12000千瓦时的电解铝关键工艺等前沿共性技术的研发。支持填补国内空白、满足国民经济重点领域需要的高精尖深加工项目。采用先进适用的冶炼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工艺装备水平。

    (四)促进企业重组,调整产业布局。

    鼓励有实力的铜、铝、铅锌等企业以多种方式进行重组,实现规模化、集团化,提高产业竞争力。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实施跨地区兼并重组、区域内重组和企业集团之间的重组;支持铝企业与煤炭、电力企业进行跨行业的重组;鼓励再生金属企业间重组。

    严格控制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不具备条件地区的有色金属产能;在能源丰富的中西部,特别是具有水电优势的地区,推进铝电联营方式;在资源、能源和环境容量好的地区经核准建设的铝工业基地,要延伸产业链,发展高水平深加工,增强竞争力。抓紧实施汶川地震灾区重建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专项规划确定的有色金属项目。

    (五)开发境内外资源,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加大国内短缺的有色金属资源地质勘探力度,增加资源储量及矿产地储备。鼓励大型有色金属企业投资矿山勘探与开发,提高资源自给率。

    加大境外资源开发力度,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到境外独资或合资办矿。引导企业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所在国的文化传统和生活习惯,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促进当地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互利共赢。组织实施好有关境外投资项目。

    (六)发展循环经济,搞好再生利用。

    支持采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开发利用铜、铅锌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和熔炼渣等,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制定煤铝共生资源利用专项规划,抓好高铝粉煤灰利用示范工程;搞好铜、铅、锌冶炼余热利用;推广废渣、赤泥等固体废弃物的应用,实现生产“零排放”。

    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有色金属再生利用体系,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有色金属回收交易市场、拆解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用高效、低耗、低污染的工艺装备,建设若干年产30万吨以上的再生铜、铝等生产线,促进资源化利用上规模、技术上水平、产品上档次,减少矿产资源消耗。

    (七)加强企业管理和安全监管,注重人才培养。

    有色金属企业要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增强对市场的预见和判断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国际竞争能力;加快推进管理创新,加强质量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加强节能管理和成本管理;加强企业文化和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政策措施

    (一)完善出口税收政策。

    在继续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同时,进一步调整有色金属产品出口退税率结构,研究适当调整技术含量高、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二)抓紧建立国家收储机制。

    根据形势需要,研究进一步扩大有色金属国家收储规模的方案,抓紧建立和完善国家收储机制。

    (三)加大技术进步及技术改造投入。

    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形式支持有色金属产业技术研发和技术改造。加大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支持力度,鼓励、引导企业积极推进节能技术改造。

    (四)推进直购电试点。

    抓紧推进直购电试点,重点支持符合国家环保、土地法律法规以及投资管理规定,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的骨干电解铝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根据情况,逐步扩大直购电试点企业范围。

    (五)完善企业重组政策。

    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人员安置、企业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推进企业重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对大型企业跨省区联合重组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六)支持企业“走出去”。

    支持骨干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按照互利共赢原则,加强国际合作,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简化境外项目审批程序,完善信贷、外汇、保险、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政策措施;加强境外资产的经营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严格境外资源开发企业准入条件,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骨干企业,在境外资源开发项目的资本金注入、外汇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七)修订完善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发展状况,修订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重点提高技术装备、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率等准入条件,严格用地标准,制定深加工产品分类细则等。

    (八)合理配置资源。

    进一步规范矿权市场,制定矿权人资质条件,提高矿权市场准入标准。明确矿山资源配置的具体要求,大型矿区要列入国家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优先配置给重点骨干企业,确保矿产资源的合理、集约、高效利用。

    (九)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

    加大对有色金属骨干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政策与环保、土地法律法规以及投资管理规定的项目,以及实施并购、重组、“走出去”和技术改造的企业,在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以及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违法违规建设、越权审批的项目和产能落后企业,继续实施限制融资等措施。

    (十)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问责制。

    进一步研究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妥善解决好职工安置、企业转产、债务化解等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问责制,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暂停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地方各级政府要对限期淘汰的落后装备严格监管,禁止擅自扩容改造和异地转移。对擅自扩容改造或异地转移落后装备的,金融机构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

    (十一)建立产业信息的交流和披露制度。

    建立部门联合信息发布制度,适时向社会发布有色金属产业政策、项目核准、生产销售库存、产能利用、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重组、污染排放、贷款、产业损害预警等信息,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反映行业存在的问题与企业诉求,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引导企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广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五、规划实施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划》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规划》的后评价工作,及时提出评价意见。

    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

    第四篇:山西省冶金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解读

    《山西省冶金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解读(图)

    祝峰亮:2024年,我省生铁产量2782万吨、粗钢产量2345万吨,钢材产量1976万吨,居全国第五;氧化铝产量341万吨、电解铝产量97.3万吨,居全国第三;金属镁产量33万吨,居全国第一。【专家解读】祝峰亮:国家钢铁产业政策规定,新建钢铁项目炼铁高炉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上、炼钢转炉容量120吨及以上、电炉容量70吨及以上。

    太原钢铁集团第二炼钢厂生产场景。

    省发改委工业处处长左金顺

    省钢铁行业协会秘书长祝峰亮

    省政府出台的《山西省冶金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目标鼓舞人心,任务清晰明确,措施坚强有力,既给身陷金融危机困境的山西冶金产业带来了希望的曙光,又指明了我省冶金产业未来的转型发展之路。深刻领会《规划》精神、深入理解《规划》内容,是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前提。为此,记者约请省发改委工业处处长左金顺,《规划》执笔人之

    一、省钢铁行业协会秘书长祝峰亮,对《规划》进行了解读。

    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夯实产业“基石”

    【目标任务】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全省生铁、粗钢产能分别控制在4500万吨(含铸造生铁)、4000万吨,氧化铝、电解铝、金属镁产能分别控制在800万吨、200万吨、60万吨。淘汰落后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4年底,按国家要求,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024万吨以上、炼钢产能约1600万吨、电解铝产能约20万吨;2024年—2024年,进一步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冶金企业装备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专家解读】左金顺:近年来,我国冶金产业盲目投资严重,产能总量过剩。以粗钢为例,全国的产能达到6.6亿吨,超出实际需求约1亿吨,严重供大于需。我省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要确保山西冶金产业实现健康发展,就必须让总量恢复到一个合理的水平。

    截至2024年底,我省生铁、粗钢、氧化铝、电解铝、金属镁实际产能分别为5400万吨、4000万吨、410万吨、120万吨和70万吨。拿《规划》提出的各项产能控制指标,与这组数字逐一对比,我们会看到,其中,生铁、金属镁产能控制指标低于2024年底的实际产能,粗钢产能控制指标与实际产能持平,而氧化铝、电解铝的产能控制指标则分别不同程度地高于全省实际产能。既然《规划》提出要总量控制,为什么全省氧化铝、电解铝的产能在今后一段时期不减反增?这是因为,我省拥有一批“十一五”期间已开工、目前正在建设的氧化铝、电解铝项目,预计近两年将陆续建成;随着这批项目的投产,必将使我省氧化铝、电解铝的产能有所增加。

    祝峰亮:2024年,我省生铁产量2782万吨、粗钢产量2345万吨,钢材产量1976万吨,居全国第五;氧化铝产量341万吨、电解铝产量97.3万吨,居全国第三;金属镁产量33万吨,居全国第一。拿这一组数字与截至2024年底我省冶金产业的各项实际产能相比较,我们就会发现,我省主要冶金产品的实际产量与其生产能力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其中,生铁、粗钢的实际产量只占到产能的一半左右。

    为什么会存在这一现象?其根本原因就是,我省目前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独立炼铁、炼钢企业,生产规模小、装备水平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属于落后产能。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相对较高,竞争力很弱,市场稍有不好,就难以维系,不得不限产或停产,几乎做不到连续生产,从而导致了全省冶金产业产能、产量的倒挂。

    大量落后产能的存在制约着山西冶金产业的健康发展,将之淘汰迫在眉睫。《规划》确定的淘汰落后产能的指标在全国是比较高的,这表明省委、省政府推进此项工作的决心很大。

    联合重组优化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

    【目标任务】 产业基地基本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基础,形成太原、长治、运城、临汾、吕梁五个钢铁生产基地,重点建设太钢吕梁钢铁生产基地;建设晋南、晋北、晋西、晋东四个百万吨以上氧化铝生产基地和运城、太原、阳泉、原平四个电解铝及铝材加工产业园区;建设太原、大同、运城三个镁工业基地和中条山铜业基地。

    推进企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太钢集团、中铝山西分公司、鲁能晋北铝业、银光镁业、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等省内外大型骨干企业,对相关企业进行联合重组和升级改造。到2024年,全省钢铁企业由目前的200多家减少到50家左右,电解铝企业由目前的12家减少到8家,金属镁企业由目前的70余家减少到30家左右。到2024年,钢铁企业控制在10家以内,电解铝企业控制在5家以内,金属镁企业控制在10家以内。适时组建山西钢铁集团、山西铝业集团、山西镁业集团,促进我省冶金产业走集约化、集团化发展道路。

    【专家解读】左金顺:《规划》在“振兴”之前加上“调整”二字,表明省政府出台《规划》的用意不仅仅是为了救市,更重要的是要着眼长远,力求收到 “短期保增长,长期调结构”的良好效果。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提高产业的集中度,因为没有规模,企业就缺乏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就很难在市场的大风大浪中站稳脚跟。

    结合山西实际,《规划》提出将重点采取两条措施:一是加快企业联合重组步伐;二是推进产业基地建设。

    重组、整合是国内外冶金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以钢铁业为例,近年来,我国钢铁企业的“龙头”宝钢、武钢在国内大举“攻城掠地”,着力实施跨地区重组战略;河北的邯钢和唐钢“牵手”,联合组建河北钢铁集团公司;山东的济钢和莱钢“联手”……山西的钢铁企业多达200余家,但其中规模在100万吨以上的仅13家,200万吨以上的仅6家,能够称得上大型钢企的只有太钢一家。山西冶金业的重新洗牌、凝聚实力势在必行。

    山西冶金业缺乏规划,布局分散。全省现有的200多家钢铁企业分布在7市60多个县(市、区)。我省的镁产量虽占据国内70%的份额,却星罗棋布在几十家镁企。这种遍地开花的布局,极不利于山西冶金形成产业规模。为此,《规划》提出今后要把优化布局,推进基地建设与联合重组同步实施,相辅相成。

    祝峰亮:《规划》提出的基地建设并非“另起炉灶”,重新布局;而是以我省现有的矿产资源分布和业已形成的大型骨干企业布局为基础,依托这些大型骨干企业,联合重组周边企业,从而使产业布局得到进一步的优化。比如,吕梁的铁矿资源丰富,当地已拥有了太钢吕梁基地、海威钢铁、中阳钢铁等大中型钢企。下一步将重点支持这些优势企业联合重组,建设吕梁钢铁生产基地。太原致力于打造国际镁都,已具有做大做强镁业的良好产业基础,今后将依托太原同翔镁业、富士康科技集团等现有优势企业,整合资源,建设太原镁及镁合金深加工生产基地。

    自我加压抬高门槛实现产业装备现代化

    【目标任务】 主要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通过产能置换建设炼铁高炉容积3200立方米及以上,配套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及以上、炼钢转炉容量200吨及以上、电炉容量100吨及以上和先进的轧钢生产装备;完善氧化铝基地在建项目配套建设任务。新、改建电解铝项目采用240KA及以上的大型预焙槽工艺,实现电解铝液直接合金化、连铸、连轧工艺;金属镁冶炼实现煤气加热生产工艺、回转窑煅白工艺、双预热蓄热式加热炉炉料预热处理工艺、镁液直接合金化及连铸连轧生产工艺。

    【专家解读】祝峰亮:国家钢铁产业政策规定,新建钢铁项目炼铁高炉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上、炼钢转炉容量120吨及以上、电炉容量70吨及以上。我省的《规划》则提出,通过产能置换建设炼铁高炉容积3200立方米及以上、炼钢转炉容量200吨及以上、电炉容量100吨及以上,将国家设置的钢铁行业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

    这样定是经过认真考虑的。装备水平的大型化、现代化已成为国内外冶金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装备水平上去了,企业就能大力发展节能降耗的循环经济,就能应用最先进的工艺技术,就能生产出低成本、低消耗、高品质的产品,就能占领市场、赢得客户。装备水平的大型化、现代化也是山西做大做强冶金产业的必然要求。我省虽然拥有太钢、中铝山西分公司、鲁能晋北铝业等一批装备精良的大型企业,但冶金产业的整体实力还不强。为此,山西不能搞渐进式发展,必须谋求跨越式发展。尽快使主要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就是我省冶金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内容。

    左金顺:门槛定高还有两点好处。一是那些实力弱小的企业不得不望而却步,从而可以有效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长期以来我省冶金产业的发展总是由国家产业政策推着走:新建规模稍高于国家标准,标准此后略加提高,就不得不淘汰出局。准入标准定得超前一些,就能跳出这个“新建—拆除—新建”的怪圈。

    这个准入门槛针对的是新建项目。对于现有装备,只要高于《规划》制订的淘汰标准,就可继续正常运行,不需要必须达到这个门槛。

    技术创新产品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

    【目标任务】产品结构得到优化。形成以不锈钢、铁路运输用钢、结构钢、电工钢、管线钢、装备制造用钢、冷轧硅钢、优质建筑用棒、线、型材为主要品种的钢铁生产体系,以铝板带、型材、箔材、管材、铸件等产品为主的铝材生产体系,以汽车压铸件、IT压铸件、板材、挤压材、型材为龙头的镁合金生产体系,以铜材为主的铜产品生产体系。

    节能减排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其中,重点骨干企业吨钢综合能耗≤0.6吨标煤,吨钢耗新水≤4吨,吨钢烟粉尘排放量<1.0千克;氧化铝综合能耗<0.8吨标煤/吨,电解铝铝液交流电耗≤13500千瓦时/吨;金属镁冶炼企业综合能耗<5.6吨标煤/吨;重点企业冶金炉渣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均达到国家标准。

    【专家解读】左金顺:我国钢铁“巨头”武钢全年实现的利润中,70%以上来自于27万吨被誉为 “钢铁皇冠上的明珠”的取向硅钢,其余上千万吨的各类钢铁产品叠加起来的利润贡献率不达30%。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冶金产品要想具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就必须实现由常规产品、同质化产品向特色产品、高端产品的转变。

    在我省的200多家钢铁企业中,钢铁联合企业仅20多家,其余均为独立炼铁企业。换言之,只有这20多家企业形成了“矿—铁—钢”“矿—铁—钢—材”等或长或短的产业链条,其余的只能生产生铁。我省铝、镁深加工产能也很低,氧化铝、电解铝、金属镁就地转化率分别仅为32.7%、6.8%和27%,铝材产量仅占全国的0.6%。打破产品结构单一化、低端化和同质化的格局,向特色产品、高端产品转变,在我省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祝峰亮:要生产出具备强大市场竞争力的冶金产品,必须依靠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绿色产品拥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鉴于此,《规划》将推广绿色冶金技术,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确定为主要任务之一。《规划》制订的节能减排指标比较高,是向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看齐的。其中,重点骨干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吨钢耗新水、吨钢烟粉尘排放量等3项指标还要优于国内同行水平。

    链接 十条政策措施

    1、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完善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对提前淘汰落后产能的钢铁企业可适当加大补偿范围和力度,将电解铝、金属镁生产企业纳入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补偿范围。

    2、支持大型生产基地建设。把生产基地建设与总量控制、淘汰落后、产能置换、产业升级和联合重组相结合,各基地的新增产能必须以淘汰相应的落后产能为前提,产能置换项目必须向生产基地集中布局。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冶金生产基地建设,在各方面给予倾斜。

    3、支持优势企业联合重组。落实国家支持企业联合重组相关政策,制定太钢集团等省内龙头企业联合重组方案。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优势企业联合重组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补交拖欠职工养老保险、债务处置的补助。

    4、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新建、改建项目的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所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用地、环保、能耗、水耗等准入条件。

    5、实施冶金企业升级改造专项计划。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实施联合重组的大型骨干企业的升级改造项目,对基地建设和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等。

    6、优化配置,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加强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一是提高准入门槛,对非煤矿山项目建设在生产工艺、装备水平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二是淘汰落后产能,设立退出机制,淘汰安全条件差、污染重、资源浪费大、生产技术落后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能力。三是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实现非煤矿山开采及其选矿企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金属矿山开采和选矿行业的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形成全面、有力的管理队伍。

    7、建立冶金企业退出城市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位于城区内的冶金企业提前淘汰或搬迁改建,对提前关停向冶金生产基地或工业园区搬迁的企业给予支持。

    8、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

    9、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

    10、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记者王彦军 范非)

    第五篇:河南省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河南省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2024-10-09

    有色金属是重要的工业基础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24〕14号)精神,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战略支撑产业,促进我省有色金属产业战略性调整,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特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作为2024—2024年产业调整振兴的实施方案,并为2024年前产业发展提供指导。

    一、产业现状及面临形势

    (一)产业现状

    河南是我国重要的有色金属产业大省,铝、铅锌、钼等有色金属在国内外占有重要地位,铜、镁等深加工也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钛及有色金属再生利用产业正在迅速崛起。2024年,我省有色金属产业完成增加值697.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73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5%和24.3%。10种有色金属产量475万吨,连续8年居全国1位。氧化铝产量857万吨、电解铝328万吨,分别占国内产量的37.9%和24.9%,均居全国第1位;铝加工产量达到271万吨,居全国第2位。铅产量109.6万吨,钼精矿折合量8.8万吨,均居全国第1位;镁金属及镁产品产量13.7万吨,居全国前列。铝工业是我省有色金属行业的主导产业,目前已经形成以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和铝加工为主线,发电、炭素、氟化盐等辅助产业配套齐全的完整产业链,郑洛工业走廊形成了国内最大的铝工业集聚区。鹤壁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镁粉、镁粒生产中心,占据了世界70%以上的市场份额;济源铅锌产业在设备、工艺、技术等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已成为亚洲最大的铅冶炼生产基地;洛阳地区钼产业正在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长葛市初步形成了再生金属回收利用产业群。

    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我省有色金属产业也积累了一些深层次矛盾。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结构性矛盾凸显,使产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突出表现为,一是发展模式粗放,整体处于产业链低端环节。产业发展主要依靠资源消耗,精深加工水平较低,缺少具有竞争力的高端产品,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受到挤压。二是资源保障程度低,产业持续发展面临挑战。按目前开采规模,河南铝土矿仅能维持6—7年正常生产需要,铅锌矿资源匮乏,远不能保证需要。三是缺少行业领军企业,难以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目前我省还没有一家对行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大型有色金属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较弱。

    (二)发展趋势

    1.国际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趋势。从长期来看,世界有色金属产业呈现以下特点和趋势。

    一是有色金属产业整体仍处于繁荣周期。当前,世界有色金属产业分布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进程明显加快,对有色金属的需求持续增长,成为拉动世界有色金属需求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全球高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对有色金属深加工和新材料产品的需求也不断增加。预计到2024年,世界电解铝市场需求将达到5240万吨,铜2108万吨,金属镁200万吨,精铅928万吨,矿产钼32万吨,海绵钛27.3万吨,年均分别增长4.7%、2%、117%、0.9%、6.2%和7%。

    二是有色金属价格将保持周期性波动。在世界经济周期的作用下,国际市场有色金属价格呈周期性波动。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球有色金属价格已经走过一个由低谷向上攀升,达到顶峰后又快速回落的过程,进入周期性底部。目前,主要有色金属价格开始逐步回升,预计从2024年,国际市场有色金属价格将进入一个新的上涨周期。

    三是有色金属产业加快向资源地和需求地转移。有色金属产业是资源、能源、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资源保障是产业发展的基础。世界有色金属资源分布极不均衡,促使有色金属生产不断向低成本国家和地区转移,特别是向需求增长快的发展中国家转移,发达国家有色金属生产的重点逐渐转向再生资源利用。在这种背景下,未来较长时期内,中国承接有色金属产业国际转移的趋势不会改变。

    四是主要发展中国家国际市场竞争力正在逐步提高。由于资源与消费需求地理分布的不平衡,有色金属成为重要的国际贸易商品。目前国际跨国公司主导着有色金属大宗原料的国际贸易,并通过控制世界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和新材料生产,掌控了有色金属高端产品的国际贸易,占据了世界有色金属产品国际贸易的制高点。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有色金属企业正在通过积极参与全球有色金属产业的战略重组,增强在国际贸易中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2.国内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趋势。我国是世界有色金属大国,占世界1/3的生产和消费量。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和特点决定了在基本实现工业化以前,国内有色金属需求将继续呈上升趋势。即使基本实现工业化以后,由于国土辽阔,人口众多,有色金属产业仍需要保持适当规模。因此,中国有色金属产业仍有良好发展空间。预计到2024年,国内电解铝需求量将达到2136万吨,铜630万吨,金属镁100万吨,精铅407万吨,矿产钼11万吨,海绵钛6万吨,年均分别增长8%、3.7%、130%、5.8%、12.6%和6%。

    顺应世界有色金属产业的发展趋势,中国有色金属产业将围绕突破资源、能源、环境约束,进一步深化布局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重心将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原料来源将向矿产资源与再生资源并重转变;产品结构将向深加工和新材料发展;生产技术将向节能、环保迈进;经营活动将向全球伸展,实现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有机结合,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据产业发展新制高点。

    (三)河南省发展有色金属产业的基本判断

    我省有色金属产业总体实力居国内首位,在国际上也占有重要地位,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具有打造世界性产业的条件和潜力。抓住国内外有色金属需求快速增长和产业结构深刻调整的机遇,加快发展有色金属产业,有利于我省发挥比较优势,在更高层次上提升产业竞争力,培育一个在国际上具有一席之地的产业;有利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产业升级转型,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区域经济影响力和竞争力,为加快两大跨越、实现中原崛起提供产业支撑。

    我省发展有色金属产业有基础、有优势,加快产业升级转型的总体条件良好。从产业基础看,2024年,我省有色金属产业完成增加值占全国的12.1%,10种有色金属产量占全国的18.7%,其中氧化铝、电解铝产量分别占全球的9.9%和8.2%,铅、钼、镁加工分别占全国的24.6%、47.5%和60%,精密铜板带、铜管加工规模居国内领先位置。从技术装备水平看,我省一水硬铝土矿生产氧化铝、400KA大型预焙铝电解、氧气底吹—液态渣直接还原铅冶炼和铜加工技术装备整体水平处于国际先进行列。从企业发展看,国内有色金属30强中,河南占了7家,数量上居第一位,整体优势突出。但是,我省有色工业还存在产业竞争力不强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技术支撑和由技术决定的产品档次问题。有色金属材料技术要求高、用量少、合金化趋势明显,高端技术还主要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我省精深加工技术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必须把技术进步和提升产品档次作为主攻方向,以技术优势缓解资源约束,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这是把有色金属产业打造成为战略支撑产业的关键。二是资源保障问题。河南钼矿资源丰富,查明储量占全国总量的32.1%;白云石矿资源已探明储量达10亿吨,居全国第3位,且品质良好。但我省铝土矿资源保障度较低,铅锌、铜矿资源匮乏,钛矿资源品质较差,已成为制约有色工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在加强本省资源勘探开发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利用国外和西部资源,大力发展金属回收利用,提高河南有色工业的持续发展能力。三是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问题。有色金属冶炼是我省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必须控制总量,以节能降耗促进生产成本降低,按照循环经济的模式发展。四是市场抗风险能力问题。有色金属市场需求有限,产品价格需求弹性大,是价格波动较大的行业。必须加强企业联合重组或建立战略联盟,扩大在资源、技术、产业链方面的战略合作,增强主导权和话语权,提高市场抗风险能力。

    总体上看,我省发展有色金属产业的优势突出,一些制约因素可以通过努力加以解决,产业发展前景好,符合竞争性强、成长性好、关联度高的要求,应当作为战略支撑产业加快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发挥优势,弥补短板,不断提高竞争力,把河南有色金属产业培育成为国内一流、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地位的产业。

    二、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战略定位

    把有色金属产业作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中原崛起的战略支撑产业,把河南建设成为有色金属强省和具有世界影响的有色金属产业基地。

    (二)基本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企业规模化、产品高端化、经营国际化、原料多元化,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把技术进步和提升产品档次作为主攻方向,严格控制冶炼规模,开发高技术含量深加工产品和新材料,提高中高端精深加工产品比例和有色金属回收利用比例,开拓新的应用领域,占领战略制高点;以提升资源保障能力、推进节能减排为基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持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以推动产业整合重组,优化产业布局为途径,破除体制性障碍,全面增强河南有色金属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综合能力,促进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原则

    ———突出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坚持总量控制,以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优化产品结构为重点,既要大力提升自主创新水平,又要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和新材料,实现发展重点向产业链高端环节转移。

    ———突出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坚持资源全球化和多元化战略,在开发挖潜省内资源的同时,充分利用省外、国外资源,尤其是西部丰富的矿产资源,积极利用再生资源,着力破解资源瓶颈制约。

    ———突出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提高技术装备水平,节约能源资源,减少环境污染。通过节能降耗节省成本,进而提升竞争力;通过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突出企业战略联合。立足参与国际竞争,建成重要的有色金属生产基地和世界性产业,加快推进企业战略重组,构建与省外、国外企业在资源、技术等方面的战略联盟,增强河南有色金属产业的主导权,扩大话语权。

    (四)发展目标

    以打造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有色金属产业为目标,依靠科技创新,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进节能减排,在基本不增加能源和资源消耗总量的前提下,实现河南有色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

    1.产业规模。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当调整。2024年,全省10种有色金属产量达到580万吨,其中电解铝产量420万吨、氧化铝950万吨、铝加工420万吨,再生金属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2024年,全省10种有色金属产量达到680万吨,其中铝加工材515万吨,再生金属回收利用比例明显提高;2024年,全省10种有色金属产量达到800万吨,再生金属回收利用成为河南有色金属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原料来源。

    2.产业布局。促进生产要素向郑州、洛阳、焦作、三门峡、商丘等13个产业基地集聚,2024年,形成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的产业基地1个,100亿元以上的10个;2024年,形成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亿元的产业基地1个,500亿元的4个,100亿元以上的13个;2024年,形成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亿元的产业基地1个,1000亿元的3个,200亿元以上的12个。

    3.产品调整。2024年,用于轨道交通、汽车、电子信息、新能源和高技术产业等领域的高端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5%以上,2024年达到20%左右,2024年达到25%以上。

    4.企业发展。通过打造有色金属海外资源开发平台,加快推进有色金属企业的联合重组和整合,2024年,形成1家销售收入超500亿元、2—3家超30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2024年,形成2家销售收入超700亿元、2—3家超40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2024年,形成1家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2—3家超70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

    5.技术创新。建设6个左右行业公共研发服务机构,在精深加工、节能减排等领域实现关键工艺技术的突破,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关键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6.节能减排。重点电解铝企业吨铝直流电耗下降到12500千瓦时以下,粗铅冶炼综合能耗吨铅低于380千克标准煤、硫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重点企业尾矿全部实现综合回收。

    三、产业发展定位

    以技术和产品升级为重点,加强产品链接融合,优先做大做强铝、镁、钛为主的轻金属产业;以精深加工为重点,着力提升铜加工、钼钨加工的规模和水平;以扩大金属回收利用为重点,推进铅锌行业发展方式转型。

    (一)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铝工业产业链

    进一步完善提升煤—电—铝—铝加工一体化产业链条,大力发展高水平铝合金和精深加工产品。以神火集团、伊川电力、新安电力、豫联能源、焦作万方等5大电解铝企业为重点,着力延伸产业链,实现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发挥产业基地集聚功能,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带动力的铝精深加工项目,形成以铝精深加工为龙头,氧化铝、电解铝为基础,产业集群蓬勃发展的格局,全面提升铝工业发展质量,使我省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铝产业基地。

    ———大力发展高端铝合金加工产品。围绕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发展重点领域铝精深加工产品。满足交通运输领域需要,重点发展全铝客车车身、轨道交通铝材等车体结构、锻造铝合金轮毂、发动机零部件等产品。满足电子家电领域需要,重点发展家电用铝板、铝管、铝箔等产品。满足建筑装饰领域需要,重点发展涂层板、幕墙板、隔热门窗建筑型材等产品。满足印刷领域需要,重点发展铝合金PS板基、CTP板基。

    ———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金属铝再生利用体系。支持长葛大周等规范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废铝回收交易市场、拆解市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采用高效、低耗、无污染的工艺装备,建设年产20万吨以上的再生铝生产基地,显著提升再生铝比重。

    ———加快产业前沿技术研发。整合科研力量,加大研发投入,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再创新,突破资源、能源、环境瓶颈制约,提高产品档次。重点是氧化铝生产赤泥综合利用技术,电解铝吨铝直流电耗12000千瓦时的节能技术,高档铝板带短流程加工等关键技术。

    (二)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镁合金深加工基地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重点建设鹤壁镁加工产业基地,巩固镁粉、镁粒和镁牺牲阳极产品优势,壮大镁合金挤压材和轧制板材规模,配套发展高纯镁和镁合金,促进金属镁冶炼、镁合金、镁深加工产业链协调发展,形成国际一流的镁合金和镁加工产业基地。

    ———加快发展金属镁深加工。重点突破镁合金连续挤压、镁合金塑性加工成型等技术,发展镁合金汽车零部件、电子产品外壳、镁板带等深加工产品,提高与汽车、电子、航空等领域产品配套能力,建成国内外最大的综合镁加工产业基地和高端技术研发基地。

    ———积极发展高品质镁合金。适应金属材料产品轻量化发展趋势需要,积极研发镁铝、镁锌、镁锰等合金,提高产品的强度和耐蚀性,不断开发新材料,扩大新的应用领域,抢占镁合金产业发展先机。———建设镁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全面提升废水、废渣、余热回收利用水平,实现清洁生产,形成金属镁冶炼—金属镁废渣—新材料等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格局。

    (三)大力推进铅锌和钼钨产业集约化发展

    1.铅锌产业。以豫光金铅、金利、万洋等骨干企业为依托,坚持控制铅锌总量,突出发展循环经济,把济源市建设成为国内具有重要影响的铅锌综合生产基地;通过整合豫北金铅、安阳岷山等企业,加快安阳再生铅回收利用基地建设。保持河南铅锌工业在国内外总量规模、创新能力和资源再生利用等方面的领先地位。

    ———积极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国家再生金属试点企业发展废旧铅锌定点回收处理,2024年再生铅产量占全省铅产量比重达到30%以上,2024年达到40%以上,实现再生原料与矿产原料并重,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同时,搞好铅锌冶炼余热利用,推广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实现生产“零排放”。

    ———优化铅锌产品结构,实现产品合金化。坚持走铅锌冶炼合金化道路,重点发展直接用于钢铁、蓄电池等领域的热镀锌合金、压铸锌合金、铅锑合金等产品,优化产品结构。

    2.钼钨产业。合理利用钼矿资源优势,控制矿山开发规模,加强钨资源的回收利用。积极引导栾川、嵩县、卢氏和镇平等地的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加快发展技术含量高的钼钨深加工,形成以资源开发为主体,精深加工产品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打造世界一流的钼钨产业基地。———通过技术创新,加强低品位矿、难选矿和尾矿的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回收利用水平。特别要明显提升共(伴)生钨资源的回收利用水平,提高钨产品比重。

    ———全面提升钼钨冶炼和深加工能力。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重点发展线切割和喷涂钼丝、钼板、含钼钨催化剂、硬质合金等高附加值产品,进一步拓展钼钨加工产品应用领域。

    ———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关闭落后的矿山采选企业,集中优势资源支持骨干企业发展,提高对钼钨产业的控制力和主导作用。

    (四)壮大铜、钛加工产业规模

    1.铜加工产业。依托中铝洛铜、金龙铜管等优势企业,进一步完善洛阳、新乡铜加工基地,保持河南铜加工产业竞争优势。

    ———规模化发展高精度铜板带、精密铜管等高技术产品,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加快电子信息产业用引线框架铜带、高精度铜箔、高速列车及铁路电气化所需的高性能专用铜材等产品关键技术开发,推进产业化步伐,满足市场需求。

    ———贯彻专业化生产原则,引导中小铜加工企业发展各具特色的铜箔、铜棒线等深加工产品,形成铜加工产业蓬勃发展的格局。

    ———加强国防军工材料基地建设,满足国防建设铜材料需要,不断开发专用新产品,巩固中铝洛铜在军工行业的领军企业地位。

    2.钛加工产业。发挥中船725所技术优势,推进洛阳钛产业基地建设,构建“海绵钛—钛铸锭—钛加工材—钛合金制品”完整的产业链,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钛材料生产、研发中心。

    ———显著降低海绵钛生产成本。支持中船725所加大海绵钛制备技术研发投入,优化新法炼钛、万吨级海绵钛现代生产技术,降低冶炼成本。

    ———积极建立钛材供应链战略联盟。抓住核电、国产大飞机、支线飞机和一般工业民用领域的发展机遇,与国内外龙头企业合作,加快开发钛板带、钛合金型材加工技术,发展换热器、钛板带、钛管等高端产品,占领核电和航空市场,拓展钛金属应用领域,带动洛阳钛工业基地建设。

    (五)积极发展其他有色金属产业

    发挥我省黄金产业优势,加快矿山深部勘探,积极开发省外和国外金矿资源,大力发展镀金金属材料和金银饰品加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综合竞争优势。鼓励企业综合回收利用伴生多金属资源,利用氧化铝和镍铁矿提取金属镓和金属镍,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布局

    集中要素资源,加快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技术研发、交易中心、商务信息、人才培训等配套服务平台,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铝工业。强化区域分工协作,形成产业整体发展合力。重点培育郑州、洛阳、焦作、三门峡、商丘5大产业基地;积极建设许昌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规范发展再生铝。

    ———铅锌工业。重点建设济源铅锌工业基地,规范发展安阳再生铅回收利用基地,形成以循环经济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格局。

    ———镁工业。以鹤壁镁加工产业基地建设为中心,带动河南镁工业向规模化、集聚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钼钨工业。积极建设洛阳钼钨产业基地,形成要素配置合理、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钼钨采选、加工产业。

    ———钛工业。依托现有基础,打造洛阳钛产业基地,优化配置资源,实现河南钛产业崛起。

    ———铜加工业。重点培育洛阳、新乡铜加工产业基地,在许昌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发展再生铜,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优势。

    (二)提高节能减排水平

    进一步加大有色金属产业节能减排力度,积极研发一批关键共性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一批重大节能技术和装备,实施一批重大节能示范工程,使河南有色金属产业节能减排水平走在行业前列。

    ———支持省内重点氧化铝生产企业开发利用低品位铝土矿,提高废水、赤泥等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广应用铝工业电解槽异型阴极、一水硬铝土矿高压加矿增浓溶出、大型铝电解系列不停电全电流等我国自主研发的先进共性技术,促进铝冶炼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加快铝加工企业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推广使用先进的短流程铝板带铸轧技术,降低能源消耗。

    ———加强金属镁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研发推广,不断改进硅热法生产工艺,提升冶炼技术水平,有效降低原、辅、燃料消耗,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产品品质。

    ———支持铅锌冶炼企业围绕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推广应用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富氧底吹—氧化还原直接炼铅等先进冶炼工艺,实现产业升级。

    (三)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准入标准,强化有色金属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问责制,坚持超前淘汰落后产能,为先进生产能力拓展空间,保持河南有色金属产业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今后3年,原则上不再新建、改扩建电解铝项目,基本保持现有氧化铝产能规模。2024年年底前,全面淘汰160KA及以下铝电解槽,腾出的产能优先支持优势电解铝企业发展。支持神火集团、伊川电力、新安电力、豫联能源、焦作万方等5家重点电解铝企业淘汰13.5万千瓦及以下自备机组,建设30万千瓦以上大容量自备电厂。

    ———全面完成淘汰烧结锅炼铅产能、落后锌冶炼产能任务,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烧结机铅冶炼产能。到2024年,关闭所有5万吨/年以下规模铅锌冶炼厂。

    (四)加快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和战略合作

    以铝工业战略重组为重点,深化河南有色金属产业整合重组,推进与国内外优势企业的战略合作,增强产业抵御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支持骨干电解铝企业加快横向整合重组,壮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鼓励电解铝、氧化铝和铝加工企业开展产业链重组,实现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积极引进跨国公司参与省内铝工业整合重组,以发展高端铝加工为重点,形成产业链条完整、自主创新能力较强、资源保障度较高、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支持豫光金铅、栾川钼业等优势企业参与省内外行业联合重组,形成具有较强市场控制能力的行业领军企业。支持中船725所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跨越发展,带动产业升级。

    (五)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以短缺的铝土矿、铅锌矿为重点,继续加大省内有色金属矿产勘查力度,增加资源储量。加强对矿业开发信息的跟踪,推动企业参与国内外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积极开发利用省内外铝土矿资源。进一步提高省内铝土矿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勘探开发水平,加大对煤层伴生铝土矿等隐伏资源的勘探力度,提升资源保障能力。支持重点铝工业企业采用融资购买、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省外、国外铝土矿资源开发,建立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基地。

    ———加大对省外铅锌矿产资源投资力度。支持省内铅锌企业以多种投资方式,参与国内外矿产资源开发。进一步与国际铅锌矿业公司加强合作,以长期购买协议方式为主,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

    ———继续深化钼钨矿产资源整合。严格控制采矿规模,搞好采选平衡,推动矿产资源向栾川钼业、龙宇钼业等优势企业集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保护性开发镁矿和钛矿资源。加快省内白云石、金红石矿产资源普查和详查工作进度。进一步查明储量、分布和品质,制定合理的开发利用规划,集中优势矿产资源向重点企业配置。

    五、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加快落实国家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有色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加强电解铝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沟通,积极实施电解铝收储政策。推进重点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探索建立煤、电、铝等关联企业价格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技术改造、高技术产业示范、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重大科技开发等专项资金,运用省工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等专项资金,支持重大规划项目建设。

    (二)推进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围绕加快13个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结合产业集聚区规划,合理布局一批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以提高质量品种、促进节能降耗和综合利用为重点,在产业基地内谋划建设一批重大升级改造项目。有关市要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在资源配置、资金安排、环境建设、改制重组等方面提供倾斜支持,加快推进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支持重点有色企业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立健全技术创新平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突破有色金属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解决影响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联合组建技术中心,对制约有色行业发展的资源、能源、环境等共性技术进行攻关,取得实质性突破。结合有色工业发展需要,在省内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置相关专业,培养管理和职业技术人才,为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四)完善企业重组政策

    加快推进河南有色金属产业的战略重组,形成以优势企业为龙头,带动产业全面发展的新格局。支持重点企业在省内有色行业进行整合重组,妥善解决重组企业人员安置、资产划转、债务核定与处置、财税利益分配等问题,推进重组企业平稳过渡。积极引进有色金属跨国企业,以市场换技术,强化高端加工产品领域的合作,加强对资源的控制,建设领军企业。对大型企业跨省区联合重组的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相关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

    (五)增强企业融资能力

    加大对有色金属重点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对列入省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在申请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及债券等方面给予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增加对重点有色金属企业的信贷规模,加大对有色精深加工及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六)加快建设现代物流体系

    积极探索在郑州建设连通国内外、与主要有色金属期货交易所衔接、具有特色的现代物流体系,构建产业集约化发展平台,增强市场话语权,形成产业新的增长点。

    附件:1.有关工作部门分工安排

    2.河南省有色金属产业技术进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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