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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质押合同汇编(14篇)

    栏目:六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轻吟低唱 时间:2024-06-25 21:07:00 下载.docx文档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质押合同汇编篇一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出质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为确保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珠中小担保(20 )融委字号的《委托担保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应在贷款出账前将人民币万元(¥万元)的保证金存入甲方账户。

    甲方帐号如下:

    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乙方所交保证金,甲方应在相应贷款解保并确定乙方无续贷意向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

    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为:

    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实际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提存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质权的实现

    一、乙方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甲方有权从上述保证金中划收相应款项。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二、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质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甲方未及时且充分实现质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提存费等相关费用。

    第五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一)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质押合同汇编篇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质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帐面价格: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大写)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_____

    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

    (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主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质权即自动终止,乙方应返还质物及有关单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质物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擅自挪用质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为,或返还原物,亦可请求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甲方

    乙方

    质押合同汇编篇三

    出质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

    质押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前言:

    _________。

    第1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_________。

    第2条 质押期限

    _________。

    第3条 专利件数、名称、专利号、申请号、颁证日

    _________。

    第4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

    _________。

    第5条 质押的金额与支付方式

    _________。

    第6条 对质押期间进行专利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约定

    _________。

    第7条 对质押期间维持专利权有效的约定

    _________。

    第8条 出现专利纠纷时出质人的责任

    _________。

    第9条 质押期间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的处理

    _________。

    第10条 违约及索赔

    _________。

    第11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_________。

    第12条 质押期满而债权不能按时实现时,质物的处置方式

    _________。

    第13条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 质权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质押合同汇编篇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动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利率为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一、甲方保证

    1.本质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质物不存在瑕疵、争议、抵押、转质等情况;

    3.本质物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质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质物情况

    1.质物名称________,数量________,质量________(质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质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

    三、质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质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质物评估价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质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质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质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质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质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质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质物移交与保管

    一、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移交质物、保险单及其权属证书原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质物及其权属证书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保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小写),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应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将质物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担保债权而返还质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质押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险、保管、提存、运输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质物拍卖、变卖等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一、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转让或以质物提供担保;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质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质物的,其所得价款应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用来清偿担保债权.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质物灭失、毁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质押期间,质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产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金钱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其他财产形式的孳息,由甲乙双方协议,以该孳息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孳息应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担保贷款的利息、担保贷款的本金.

    四、质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质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五、质押期间,质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六、质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质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损失情况,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因上述原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七、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质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一、质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质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质物,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质物.

    五、乙方对质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质物.

    甲方应及时收回质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权向第三方提存质物,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质物共有、瑕疵、争议或抵押、转质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及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须将质物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等值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质物毁损或灭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六款约定及时通知甲方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质物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合同汇编篇五

    甲方(出质人)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基本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传真:乙方(质权人)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签定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乙方贷款债权的实现,甲方就______________与乙方签订的借主字___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带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质押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借主字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方以其所有的或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借款合同无效时,本质押合同仍然有效,甲方对借款人给乙方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和权利凭证由质权人占有和保管。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质物清单所列质押物及物权凭证交给乙方并支付质物保管费。

    第五条甲方声明与保证甲方声明:

    一、甲方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及授权并能以自身名义进行本合同项下的行为或参与诉讼,并对质押财产享有充分的处分权;

    二、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自愿的,是自身真实意愿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权。上述授权及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背甲方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法规或合同,甲方为签署、履行本合同所城的所有手续均已合法地办理完毕并有效;

    三、甲方为本合同项下设置质押担保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材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甲方未隐瞒下列可能影响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事件:

    1、与甲方(或与甲方的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3、质物为共有财产或其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尚有争议;

    4、质物清单中包括依法或依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契约为不得转移、边境证或限制转移、转让的财产;

    5、质物在此之前已经向第三人设置质押。

    甲方保证:

    一、乙方将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时,本合同项下的质权随之转移。借款人和乙方协调并转让借款合同项下其债务时,乙方的质权不受影响;

    二、甲方如果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以及住所、电话等发生变更,保证立即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乙方;

    三、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其继承人、受让人、接管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受任何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经营协议;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投资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

    四、出质的财产发生权属争议,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五、甲方保证资质同物办妥质物保险,保险单在质物移交的同时交乙方保管,并保证在质押期间质物保险持续不断;

    六、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登记、鉴定、公证、保险、保管、运输等事宜,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七、质物出现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时,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通知的十日内提供相应的质物补足金额;

    八、质物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或

    提前清偿甲方所担保的债权,若赔偿金不足以清偿甲方所担保的债权,甲方保证在十日内提供相应的质物补足担保金额;

    九、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财产。第六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履行债务或未完全履行债务时,乙方有权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提前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甲方歇业、解散、被撤销、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2、乙方依据借款合同有关约定收回贷款时其未能实现的全部债权。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乙方协议处长借款合同还款期限时,应事先到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贷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乙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实现了债权;三、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实现了债权。

    本合同因前款第一项终止后,乙方应将质物及其物权凭证交还甲方。本合同因前款第二、三项终止后,若有未被处分的质物或者乙方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其返还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以任何方式妨碍乙方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物和甲方在本合同第五条所做的声明与事实不符,或所做的保证未得到履行时,乙方因甲

    方违约而蒙受的一切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无法全部收回的人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费用等),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附件:

    1、甲方经工商管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3、本合同项下质押有关评估、登记、公证等事务性文书。

    4、略

    5、略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借款人一份,乙方一份。第十五条动质从字_________年第________号《动产质押合同》项下质押清单如下:

    甲方(借款人):乙方(贷款人):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授权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质押合同汇编篇六

    编号:______年[ ]字______号

    质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字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第二条 乙方出质的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质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______________(大写)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四条 乙方承诺

    (一)以合法享有的权利出质,出质行为真实、合法;

    (二)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移交甲方占有。

    第五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出质的权利。若甲方同意乙方处分该权利,乙方应在处分该权利后十日内将所得的价款(酬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甲方认为乙方处分出质的权利所得价款(酬金)明显低于该权利的价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六条 乙方出质的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甲方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其价款可作为出质财产存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提前清偿乙方所担保的债权、或继续购买债券出质担保。

    第七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授权甲方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兑现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一)乙方死亡、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又无人代其履行债务,或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代管人不能全部或拒绝履行偿还借款的;

    (二)乙方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甲方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

    (四)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乙方书面同意。若乙方同意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且本合同项下质押的权利办理过出质登记,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一)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合同项下甲方的债权得到足额清偿;

    (二)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实现了质权的。

    本合同因前款(一)被终止时,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将质押权利凭证交还乙方。本合同因前款(二)、(三)、(四)终止时,若甲方以处分质押权利所得价款受偿后尚有剩余的,应在三十日内将其返还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甲方实现质权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借款余额_________%违约金;如果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一)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

    (二)隐瞒出质的权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或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情形;

    (三)妨碍甲方实现质权。

    第十二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质押权利凭证移交甲方占有之日起生效;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本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权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公章)_____________

    出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质押合同汇编篇七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

    住 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规定,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债务的履行,出质人自愿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质押给质权人。现出质人、质权人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质权人(即出借人)与债务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间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第二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担保的范围除了第一条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一切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实现质权的费用,实现主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证费、评估费等)

    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条 质押物

    质押物为出质人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股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之后,质权人享有依照《公司法》、《担保法》及《物权法》赋予的各种权利。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质人若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六条 决算和担保责任的发生

    本合同的决算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若主合同中最后到期的债权的到期日晚于上述日期,则决算日以该到期日为准。

    如果债务人在任何一个主合同所约定的正常还款日或任何一个主合同的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质权人进行清偿连续超过三个日历天,质权人有权立即对本合同进行决算,并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质权。

    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任何一个主合同中所约定的本金及利息的偿还日。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在任何一个主合同中,债务人提出的经质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质权人依据合同等规定向债务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

    第七条 质权的实现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质权人有权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物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质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处分质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押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

    主债权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质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出质人不得以此抗辩质权人。

    第八条 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双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出质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若主合同双方协议对币种、利率、主债务履行期限进行变更,无需征得出质人的同意,但质权人应将有关变更事宜书面通知出质人,出质人继续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质押物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 声明与承诺

    出质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1、出质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对质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出质人保证质押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出质人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出质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将该书面许可交质权人保存;

    3、出质人完全了解主合同(含附件)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出质人已经或将会取得设臵本质押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4、出质人向质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5、出质人未向质权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质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

    6、质押物涉及5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出质人应及时通知质权人。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在质押物上对外设臵任何新的担保物权、

    第十条 违约事件

    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质押物;

    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妨碍质权人依法及/或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

    3、发生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的情形,出质人不按质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4、出质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5、出质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6、出质人在履行与质权人签订的其他合同时发生违约事件。

    第十一条 违约事件的处理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质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出质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如出质人是主债权的债务人的,宣布出质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并立即对本合同进行决算,行使质权。

    3、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4、要求出质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

    5、质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二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生效后,因订立、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在质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出质人指定本合同载明的实际办公地址作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实际办公地址、电话、传真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质权人,如未通知,则质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联系方式向出质人发送所有文书,均视同送达。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质权设立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自质押物的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登记部门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质人(签字盖章):

    质权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质押合同汇编篇八

    甲方(质权人):***

    乙方(质押人):***

    鉴于:甲方已于***年***月***日与借款人***签订编号为***《借款合同》,乙方自愿提供车辆合格证为甲方于***年***月***日与借款人***签订编号为***《借款合同》提供质押,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车辆合格证质押合同如下: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将车辆合格证交予甲方质押保管。借款人***全部偿还借款后,甲方将车辆合格证返还给乙方。在质押期间内,车辆合格证所对应车辆由乙方代保管,所发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的真实性,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是真实存在的。

    3、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没有权利瑕疵,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进行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担保等,保证没有第三人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主张权利。

    4、在质押期间内,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

    5、在质押期间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出售、出租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所得款项必须优先用于偿还对甲方的借款。不因单个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释放而影响剩余批次车辆合格证继续质押的效力。

    6、在质押期间内,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合格证质押或可导致所对应车辆不能出售、出租的风险。在借款人***未偿还借款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车辆合格证的要求。

    7、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合格证质押效力及于所对应的车辆,出现提前还款情形或借款到期后,借款未能清偿的,甲方有权对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进行处臵,甲方有权自行到乙方处提取车辆并转移保管,乙方不得阻止,甲方有权以任何形式处臵车辆,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借款。

    8、质押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全部偿还借款。质押范围及于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9、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约定,乙方应按借款本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押合同汇编篇九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鉴于:

    1、a公司合法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下简称“d公司”)_________%的股权;

    3、b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_________%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_________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_________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

    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

    (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

    (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质押合同汇编篇十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乙方以其所有的车辆(以下简称乙方质押物),作为借款质押物质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甲乙双方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利息为 (月利息),从甲方实际交付款项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止。

    第三条:还款方式乙方按 付息,到期还清本金。

    第四条:质押物事项;乙方现有 牌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号码: ,车辆所有权人 。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还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乙方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履行支付借款利息2倍的罚息,造成甲方上门催收的每催收一次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按日支付借款金额千分之十的滞纳金。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不通知乙方把该车辆卖掉或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该车辆,归还甲方的本金和利息,以及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该车辆拍卖款不足以偿还乙方所欠甲方的本金和利息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催要所欠本金和利息,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六条:此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合同汇编篇十一

    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型号为: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

    5、车钥匙( )把□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购车发票 □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车辆的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

    第四条 借款用途: 。

    第五条 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 %;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______日止。 第六条 借款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第七条 车辆质押提前还款约定:不足一个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条 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九条 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十条 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包含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一条 乙方保证: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甲方处分,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一)乙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对所质押的车辆拥有全部、有效、无争议、独立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如质押车辆为共有的,其将质押车辆应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并告知甲方此车辆共有人详实情况;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该车辆的全部证件、凭证、票据、资料等均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设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诺不就该车辆设置抵(质)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六)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发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违法行为牵涉;

    (七)乙方车辆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质押的车辆赠与、转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给第三人,如经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和款项。

    (八)乙方所质押的车辆的价值非因甲方原因明显减少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当物。

    (九)乙方应协助甲方实现质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乙方以上保证如有任何虚假作伪,乙方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与质押车辆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登记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质押车辆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 质物的占管:

    (一)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二) 乙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车辆。若甲方暂未出售车辆,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5、如乙方未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赔偿金及违约金等,行使质押权。

    第十七条 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综合服务费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 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

    解。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本合同由甲、乙签字手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1、车辆手续及车辆所有证件;2、车辆过户委托书;3、车辆交接证明;4、质押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

    年月日

    (借款人、出质人):年月日 乙方

    质押合同汇编篇十二

    甲方(质权人):xxx

    乙方(质押人):xxx

    鉴于:甲方已于xxx年xxx月xxx日与借款人xxx签订编号为xxx《借款合同》,乙方自愿提供车辆合格证为甲方于xxx年xxx月xxx日与借款人xxx签订编号为xxx《借款合同》提供质押,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车辆合格证质押合同如下: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将车辆合格证交予甲方质押保管。借款人xxx全部偿还借款后,甲方将车辆合格证返还给乙方。在质押期间内,车辆合格证所对应车辆由乙方代保管,所发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的真实性,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是真实存在的。

    3、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没有权利瑕疵,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进行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担保等,保证没有第三人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主张权利。

    4、在质押期间内,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

    5、在质押期间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出售、出租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所得款项必须优先用于偿还对甲方的借款。不因单个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释放而影响剩余批次车辆合格证继续质押的效力。

    6、在质押期间内,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合格证质押或可导致所对应车辆不能出售、出租的风险。在借款人xxx未偿还借款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车辆合格证的要求。

    7、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合格证质押效力及于所对应的车辆,出现提前还款情形或借款到期后,借款未能清偿的,甲方有权对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进行处臵,甲方有权自行到乙方处提取车辆并转移保管,乙方不得阻止,甲方有权以任何形式处臵车辆,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借款。

    8、质押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xxx全部偿还借款。质押范围及于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9、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约定,乙方应按借款本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押合同汇编篇十三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在贷款人(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贷款___________万元(借款合同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应出质人及借款人的请求,质权人同意将名下房屋为借款人的上述贷款行为提供抵押担保。

    3、为确保质权人基于主合同的合同权利得以实现,出质人同意以股权质押的方式向质权人提供担保。

    经本合同双方平等协商,就股权质押担保一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质押股权

    质押股权即本合同的质押标的,为出质人在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标的公司)享有的%的股权(计万股)及其派生的权益。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合同和质押担保范围

    1、本股权质押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借款人与质权人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签订的《委托抵押担保协议》,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

    2、质押担保范围:_____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

    (1)质权人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担保费、逾期担保费、滞纳金、利息、违约金、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2)贷款人及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

    (3)若借款人未如约偿还贷款人全部债务,致使质权人的房屋被贷款人处分执行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质押合同汇编篇十四

    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经出借人___________与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出借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出借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出借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出借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出借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出借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借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权人对借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借款本息及费用金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愿意用家庭财产对以上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质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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