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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讲师

    栏目:六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柔情似水 时间:2024-09-05 01:04:06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高级讲师

    第九条 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 高级讲师

    1.具有本学科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学科前沿知识和国内外职业教育现状及发展趋势,熟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论,掌握现代化教学技术并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2.系统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及其他全部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专职教师每学年完成课时量280学时以上,兼职教师每学年完成课时量14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综合评估优良以上(其中至少2年为优秀)。近5年讲授学校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3次以上,或开设学科专题讲座2次以上。

    3.坚持育人为本,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评为学校优秀班主任或优秀辅导员。

    4.是学校本学科(专业)的学术技术骨干。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原创性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在学校的教科研活动中交流并获好评。5.具有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经学校统一安排,结对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成效显著。

    6.专业课教师每两年须有2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专业实践,形成较高水平的专业实践报告。公共课教师须有1年以上组织辅导学生社团活动或其它社会实践,形成较高水平的社团活动或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二)教育教学水平,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校学期教学质量考评中,4次以上名列学校教师的前30%,同时获得县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等称号。

    2.讲授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规范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

    3.参加省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团体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省以上学科竞赛、职业技能竞赛及艺术、体育比赛等活动,获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4.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1次或市、厅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表彰2次。

    (三)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市、厅级二等(限前3名)或省、部级三等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2.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课题),通过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或者主持完成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研制、技术推广应用,成绩突出,产生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年均创纯利10万元以上);

    或者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推广应用取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以上;或者实习指导教师、任现职以来连续3年从事一体化课程教学的教师,在CN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以上。以上论文文科为独著、理工科限第一作者。

    4.独著或参编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著作或省级以上规划职业教育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部),或者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主持编写纳入学校统一编写规划的特殊专业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学校使用2年以上,效果良好。

    (四)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 1.从教以来,在基层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5年以上,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担任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工作。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50次以上,听课、评课50节以上,在本级以上教研或培训活动中讲授示范课、开设教学专题讲座等2次以上。本地区本学科教学质量和专业实践能力稳步提升。

    2.在指导、总结和推广课程改革、课题开发、技能鉴定、技能竞赛、技工教育改革方面成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和其他2条以上(破格申报人员具备第1条和其他3条以上):

    ①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

    ②市、厅级一等奖(限第1名)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③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项目(课题)1项或市、厅级2项,通过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④独著或主持编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著作或省级以上规划职业教育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

    ⑤教育教研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以上政府综合表彰1次或市、厅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表彰2次。

    第十条 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破格条件 除符合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研和实训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二)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1次以上。

    (三)讲课答辩获优秀等次。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水平:

    1.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

    2.市、厅级一等奖(限第1名)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3.本人或直接指导的学生参加省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本人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须同时具备。评审条件中的要求除有特殊规定外,均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本专业(工种)或本学科领域的工作业绩情况。

    第十二条 申报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除外语、体育、医学等特殊专业要求专业一致外,原则上同属文科类或理工科类的专业视为相近专业。参加工作后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满2年后,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正常申报。对于国家实施学位制度(1981年)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者,在晋升教师职务时可按具有学士学位对待。

    第十三条 一体化教师是指按照《一体化课程规范》、进行一体化课程教学设计并组织实施一体化课程教学的专业教师,附国家、省批准文件和学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有关文件、一体化教师名单、本人教案等材料。

    第十四条 教学工作量、课时量附学校课程安排表及有关证明。教学效果、教学质量考评附学校原始教学效果评估材料和教学质量考评材料。优质课附本人教案、专家评价意见和获奖证书。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学科专题讲座附本人教案、讲稿、专家评价意见、主办方证明等。听课、评课附听课、评课记录等材料。表彰、奖励附奖励证书,在评审简表中注明评奖单位、表彰文件号、证书编号等。

    第十五条 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指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年级组长等,校领导、系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及教务(实训)、学生管理、团委负责人工作可视同学生管理工作,应获得学校表彰的先进教育工作者等称号。附学校原始考核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获奖证书。

    第十六条 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专业实践,附校企双方的企业实践鉴定合格证明和教师本人1500字左右的专业实践报告。组织辅导学生社团活动或其他社会实践,附学校活动计划、实施方案、活动总结和教师本人1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指导、培养青年教师附学校文件、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教科研项目(课题)指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正式下达或批准立项的项目(课题),级别以立项单位的级别为准。项目(课题)附立项报告、研究过程材料、研究报告、结项或鉴定证书等完备的材料。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附奖励证书。

    第十八条 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非专业刊物、论文汇集(论文篇数较多的刊物)等;综述、通讯报导、篇幅短小的论文摘要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的版本为准。

    第十九条 著作、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纳入学校统一编写规划的特殊专业教材附学校批准教材编写立项证明及使用评估材料。

    第二十条 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

    第二十一条 本条件所称“市”均指省辖市,“以上”均含本级。

    第二十二条 工作经历能力中的讲授公开课、撰写教学心得、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到企业和生产一线进行专业实践、组织辅导学生社团活动作为申报人员2024年及以后业绩的必备要求,2024年及以前的业绩不作为必备条件。

    第二十三条 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技工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24‟14号)同时废止。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执行。

    第二篇:高级讲师事迹材料

    xxx,男,xxx学校高级讲师。1986毕业于xxx学校。留校工作近30年来,一直坚守在教学一线,几十年如一日,踏踏实实,兢兢业业,深受学校、家长和学生的好评。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参加工作以来,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实践党的创新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始终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服从工作需要和领导安排,严于律己无私奉献。起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立足教学一线,成绩突出

    在教学工作中,能主动承担重任,一直担任建筑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一直是全科最多。能认真钻研,积极探索新教法,学习新知识,教学效果良好。同时注重对年轻教师的培养,在学校组织的青蓝工程中培养年轻教师,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他指导的学生先后三次参加省级技能大赛,均取得良好成绩,并于2024年,代表辽宁省参加了国家级建筑技能大赛,为辽宁省争得了荣誉。

    在示范校建设中,勤奋工作,大胆创新,研究探索了教育教学新理念,主持了专业课《建筑识图与构造》精品课建设工作,编写了适合朝阳实际的校本教材,通过学生的学习实践,效果良好。同时参加了《一主线两体系双证书三结合教学模式研究》省级课题研究并已经结题。

    三、建筑实训工作,成果显著

    作为建筑专业实训中心主任,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勇于承担困难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通过学校的支持和自己的努力建设完成了土建工种实训场,满足学生校内实训的需要;

    在资金短缺,条件艰苦的情况下建设了建筑专业第一个cad实训室。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在组织学生实训中,能不怕苦和累,身先士卒,圆满完成实训任务,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加强,深受学生好评。

    四、关心学生,为人师表

    在担任班主任工作中,重视学生的品德修养,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几年来所带班级班风学风良好,学习勤奋,积极向上,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均走在前列。2024年高考,他所带班级全班共51人,高考升学率达到100%,其中本科升学人数为45人,升学率为88%,创造了中职升学奇迹。

    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能三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勤奋工作,从来不计个人得失。他的辛勤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赢得了学生和家长的普遍赞誉,多次受到学校和上级部门的表彰。

    第三篇:高级讲师答辩自述

    高级讲师答辩自述

    我是来自***学校的计算机类课程教师***,于2024年毕业于廊坊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专业,于2024年评为讲师,今年拟晋升高级讲师。

    一、教学方面

    1、勤勉教学,注重实效

    任讲师五年来,积极担任计算机及相关专业课程,分别担任过《计算机基础》、《计算机网络基础》、《VisualFoxPro6.0数据库》等6门课程,年平均课时量为640学时。教育教学过程中,我潜心钻研,积极参加学校计算机学科的教学教研,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熟悉教材内容,把握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注重所教对象的个性与共性,寻求知识间联系,积极参加一体化课改,认真学习基于工作过程的工学结合一体化教学模式。在课堂教学中,利用微课、翻转课堂、教学平台等先进教学方法,结合一体化教学理念进行授课,面向全体学生,分组教学、科学管理,因材施教,既加强对学困生的转化,又注意对优生的培养;既夯实对知识的掌握,又着眼于生活中的应用,注重实用性教育,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成效。授课学生在第十届技能节中计算机操作比赛中获得全校一等奖,本人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2、深入教研,改革创新

    深入研究一体化教学理念,植根于课堂教学,于2024年在创新杯说课大赛中取得河北省一等奖,代表河北省参加国赛,并取得全国创新杯说课大赛一等奖。同年,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财经年会说课比赛中获得一等奖。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参加《专业课教学数字化资源开发研究》课题,荣获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二等奖;课题“基于工作过程的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体系理论与实践”通过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验收并获二等奖。积极参加国家示范性职业学校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计划科研课题《机械制造技术》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工作,完成数据的整理、专制、上传以及数据库维护等工作,保证了数据库的正常运行。

    二、德育工作

    作为一名教师,德育工作是不可少的工作内容,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担任班主任工作,坚持恪尽职守,育人为先,后进转化,整体提高的带班原则,所带班级均被评为优秀班级,连续七年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2024被评为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多次在班主任培训中做报告,交流带班经验。

    三、兼职工作

    在完成教书育人工作的同时,学校安排我兼职管理与维护校园网络和数字化办公平台,在管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了校园网络的畅通。我还在教务处监管学生成绩,2024年我主持完成了学生成绩数字化网络管理,提高了教学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保证了学生成绩的准确性和公平性。我还在2024年第十二届技能节办公自动化比赛中获得全校第一名。

    回顾自己晋升讲师5年来的工作历程,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今后将扬长避短、戒骄戒躁,勤奋努力地继续做好学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四篇:高级讲师评审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讲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级讲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教书育人和学生德育工作业绩;具有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从事教育和教学改革、课程开发研究的能力,能根据所任学科发展的情况,结合教学的需要,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研究,并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对本校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有较大贡献,得到大家的公认。有丰富的教学和学生工作经验,能熟练地将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运用在教育、教学过程,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质量意识,能为人师表,有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和经历;熟悉教学规律,教学效果好,注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手能力,能成功地组织各教学环节,深受学生欢迎;通晓1门外国语言,掌握现代信息技术,能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多媒体教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技工学校从事理论教学工作并取得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考核不合格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个模块)成绩合格。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第六条

    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及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统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必须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课程。

    二、完成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240学时,兼任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80学时,兼任行政工作的教师年均授课时数不少于120学时。

    三、主持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参加编写审议教材讲议、教学参考书或参与制定教学文件,每年承担教学公开课1次以上。

    四、每2年至少有1次带领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经历,如实训、实习、社会调查等,并取得良好效果。

    五、承担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工作。

    六、担任班主任或从事学生德育工作2年以上。第八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教学质量良好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评估成绩2年优秀以上。

    二、参编已交付使用、公开发行的教材、教学参考书(独立完成3万字以上),或自编已交付学校使用、教学效果良好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4万字以上。

    三、使用现代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改革或产教研结合成绩显著,并获得奖励。

    四、科技开发成果通过省(部)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的鉴定,并推广应用,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教学、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1次以上。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编并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译著1部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科论文3篇以上。第十条

    破格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学历、资历申报:

    一、荣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或教学、生产、科研成绩显著,荣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者。

    二、被评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者。

    三、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4篇以上;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了本学术领域的先进水平,且在国内有较大影响者。

    四、担任了相当于部一级审定批准的本学科领域被普遍采用并被评为优秀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五、研制开发或推广应用科技新成果成绩显著,获得直接经济效益达年利润1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可申报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技工学校教师系列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五篇:高级讲师及讲师评审条件

    高级讲师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且从事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均满2年。

    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讲师资格且从事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均满5年。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讲师资格满5年,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年。

    二、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2.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三、能力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3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1.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能结合所授专业(学科)特点和教改实践,撰写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价值的调研报告(教改试验报告)1篇。2.专业课教师应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文化基础课教师应具有任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及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能胜任2门以上课程(以1门课程为主)的教学工作;并能独立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设计等,或取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3.完成学校在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教师,其每学年授课总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同学科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4.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2年以上,胜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5.积极参加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职业教育教研活动,经常听同行教师的课,与同行教师交流。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不少于8节(次),并至少每学年上1节(次)校内公开课(或研究课、示范课)且达到良好以上等次。申报当年,按照管理权限,在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省属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6.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下同)进行专业实践,并形成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实践报告。文化课教师也要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考察、开展调研,并形成有较高水平的考察、调研报告。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被评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2.从事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开展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育教学评价研究,总结出的教改经验和研究成果经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认定在市级范围内推广应用且获得好评。

    3.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1次,或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2次,或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2次。

    4.主持一项或参加两项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职业教育科研项目(课题组前三名),并通 过鉴定或获得市级以上教科研成果奖。5.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定的专业技能竞赛、科技创新比赛、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奖项(体育竞赛限团体或个人前3名)。6.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被评为校级骨干教师,且近两年在学校组织的教学检查综合评价中,每次名列参评教师的前三分之一。

    7.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1次,或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1次,或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2次(其中二等奖1次)。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同时在具有省内部资料准印证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2.公开出版4万字以上的专著1部,或本人参与撰写达4万字以上的合著1部;或参编教材经国家或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本人撰写达4万字以上。3.参加省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活动,获得国家级二等奖1次,或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2次(其中一等奖1次)。

    四、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第九条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和第十条中的外语条件,破格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的,任现职以来,除符合正常晋升标准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2项条件:

    (一)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被评为省级骨干教师。

    2.从事技术创新、教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取得良好效益,产生较大影响,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3.参加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次,或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2次,或获得省级一等奖2次。

    4.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全国、全省性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次,或获得国家级二等奖2次,或获得省级一等奖2次。5.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定的专业技能竞赛、科技创新比赛、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有8人次以上获奖,其中1人次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

    (二)论文论著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4篇。

    2.公开出版8万字以上的专著1部;或参与撰写合著1部,本人承担8万字以上;或参编教材经国家或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

    中专讲师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讲师资格且从事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均满3年。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取得助理讲师资格且从事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均满4年。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助理讲师资格满5年,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

    二、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2.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三、能力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3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1.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能结合所授专业(学科)特点和教改实践,撰写具有一定见解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1篇。

    2.具有所任教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能胜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并独立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设计等,或取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非教师系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3.能完成学校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教师,其每学年授课总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同学科标准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4.参加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经常听同行教师的课,与同行教师交流。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不少于8节(次),并至少每学年上1节(次)校内公开课且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在申报当年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合格以上等次。5.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1年以上,胜任该项工作,并取得较好成绩。6.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专业实践,并形成有一定见解的专业实践报告。文化基础课教师也要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考察、开展调研,并形成有一定水平的考察、调研报告。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或被评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2.在技术开发、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方面做出一定成绩,受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职业技能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1次,或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1次。

    4.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科研项目(课题组前三名),正式立项,并确认取得明显的研究成果。

    5.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定的专业技能竞赛、科技创新比赛、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奖项(体育竞赛限团体或 个人前3名)。

    6.近两年,在学校组织的教学检查综合评价中,每次名列参评教师的前二分之一。

    7.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项1次或市级二等奖以上1次。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具有省内部资料准印证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2篇。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中本人参与撰写1万字以上;或参编教材经国家或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3.参加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活动,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2次。

    四、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第九条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和第十条中的外语条件,破格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除符合正常晋升标准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2项条件:

    (一)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被评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2.从事技术创新、课程开发、教科研成果转化或推广,取得一定社会效益,产生较大影响,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3.参加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2次,或获得省级一等奖1次。

    4.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全国、全省性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1次,或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2次,或获得省级一等奖1次。

    5.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方面做出成绩,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认定的专业技能竞赛、科技创新比赛、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有4人次以上获奖。

    (二)论文论著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3篇。

    2.公开出版6万字以上的专著1部;或参与撰写合著1部,本人承担6万字以上;或参编教材经国家或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

    附 则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讲师:获得博士学位后;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1年,累计满3年)。

    2.助理讲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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