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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龙岩市永定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推荐)

    栏目:六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紫云飞舞 时间:2024-09-06 21:52:13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年龙岩市永定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推荐)

    福建教师招考(http://www.feisuxs/)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24]5号)和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永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龙人社[2024]12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一)小学53名

    小学语文 14名、小学数学11名、小学英语2名、小学信息技术3名、小学体育 5名(其中:足球专业1名)、小学音乐5名、小学科学9名、小学美术4名。

    (二)特殊教育2名。

    (三)高中(永定一中)5名:语文、化学、物理、生物、信息

    技术各1名。

    (四)初中4名:音乐、美术各2名。

    (五)幼儿园38名(其中设3名专项岗位,用于招聘在永定区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支教期满或行将期满考核合格未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符合《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身体健康。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2024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或龙岩市辖区内生源且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小学科学教师岗位含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师资格证,小学体育足球专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裁判员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符合申请教师资格条件并正在办理证明报考,下同)。

    2.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必须是福建省籍生源且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是福建省籍生源且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4.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是2024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或龙岩市辖区内生源且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报考幼儿教育岗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须2024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或龙岩市辖区内生源且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2)已取得国民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音乐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永定侨荣职业中专学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具有幼儿教师岗位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二乙及以上证书),且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6.在永定区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等支教项目服务期满或行将期满考核合格未就业的人员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幼儿教育专项岗位的,不受专业限制,享受加分政策,与同职位其他应聘人员平等竞争;通过竞争后未聘的人员再按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用专项岗位指标择优聘用。

    7.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填报《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证明材料等应于2024年4月22日前向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供,逾期无效)。

    福建教师招考(http://www.feisuxs/)

    8.以上报考人员不含我区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三、报名办法

    (一)报考人员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feisuxs/)

    (四)确定人选:根据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永定区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相关职位拟招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生就业或调配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书。

    2.录聘人选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和调配手续,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八、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所招聘人员为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教育局提出用编申请,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后统一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年限5年(含一年试用期),聘用期内不得流动。

    2.工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标准确定,享受与本单位同条件人员相同待遇。

    3.侨荣职业中专学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已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须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永定一中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的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化学三个职位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专项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办法另行制定。

    (二)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必须达到1:1.2及以上的比例,否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幼儿园招聘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及格及以上,方可录聘,不及格者不予录聘。

    (三)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往届生为2024年3月24日,2024届师范类毕业生为2024年7月31日。

    (四)“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六)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资格复核事项、面试方案、面试成绩、体检要求及拟聘人员名单等均在永定区教育局网站(www.feisuxs)公布,请自行查询。

    (八)面试、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纪检组(0597)5558619

    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597)3256523

    (九)本公告由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97)5832369。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第二篇:龙岩市武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告

    福建华图:0591-87618197、87618801、88780197

    龙岩市武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24]344号)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大力实施教育品牌战略加快推进创优强教步伐的意见》(武委发[2024]12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24]7号)以及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2024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县2024年将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77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名额(77名)

    1、中学(17名):语文1名、英语3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美术2名、音乐2名、体育2名、计算机1名、心理健康教育1名。

    2、小学(50名):语文9名、数学8名、英语4名、科学4名、音乐5名、美术5名、体育5名、信息技术3名、心理健康教育3名、综合实践活动2名、品德与生活2名。

    3、幼儿园(10名):幼儿教育10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2、报考中学教师职位必须具有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等技能学科必须具有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必须具有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现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或幼师中专毕业学历。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对应。

    4、年龄30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5月6日(其中五一节放假三天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资格审查合格后到县自考办报名。联系电话:0597-4865528(人事股),0597-4825971(自考办)。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报考者在我县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

    (1)《2024年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须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可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2)报考者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可在2024年7月20日前提供视为有效,但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学生学习成绩总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身份证、报到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5、准考证领取:报考者须于5月26日~5月28日,到龙岩市自考办领取准考证。

    6、报考收费:按省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福建华图:0591-87618197、87618801、88780197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报考者统一参加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

    (1)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

    (2)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二)笔试时间: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5月29日上午9: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5月29日下午:3:00~5:00。

    (三)笔试地点:龙岩市市区(具体地点待领取准考证时由市自考办告知)

    五、加分及成绩发布:

    对参加 “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报考相关招聘职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笔试成绩于6月下旬在省自考办相关网络公布。应聘者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可以查询。

    六、聘用对象的确定

    在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按学科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于2024年7月30日前初步确定聘用对象,经体检、政审合格的正式确定聘用对象。若遇同一学科招聘名额最后一名考生分数出现并列时,均予聘用;自动弃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由下一名替补。笔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者不予聘用。

    七、工作安排

    参加2024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被聘用的教师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八、待遇

    1、被聘用的教师实行聘用制管理,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聘用期间按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执行。

    2、被聘用教师见习期一年,按规定享受见习期待遇,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九、其他

    为吸引武平籍优秀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回武平任教,较好解决部分学科紧缺问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免予参加全省统一公开招聘考试,由县教育局直接考核入编录用(不占当年招聘名额)。

    武平县教育局 武平县人事局

    二0一0年四月二日

    第三篇:2024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24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等部门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公布2024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办法。招聘职位等详见附件。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院校毕业,下同),其中应聘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本科、研究生为第一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相应的学位。

    3.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水平(考)测试合格证书(应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的,可暂不要求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5.现役军人及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予报考。

    (二)岗位条件

    1.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厦门市以外公办学校的在岗在编教师,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或省级学科带头人资格,年龄在45周岁(1967年6月30日后出生,不含6月30日,下同)以下。

    (2)夫妻一方厦门户籍(不含在厦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在厦户籍应在本公告公布之前迁入,下同)的外地公办学校在岗在编教师,具备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下同),年龄30周岁(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下同)以下。

    (5)非厦门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2024届师范类毕业生,年龄25周岁(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下同)以下。

    (6)非厦门生源“985”或“21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2024届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

    (7)厦门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8)厦门生源或厦门户籍人员,具备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小学教学岗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厦门市以外公办学校的在岗在编教师,具备小学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或省级学科带头人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厦门生源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3)厦门生源普通师范学校毕业(中专)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下同)以下。

    (4)厦门生源或厦门户籍人员,具备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具备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夫妻一方厦门户籍的外地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具备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具备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往年曾参加厦门生源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教师技能培训合格的,年龄30周岁以下。

    (8)符合中学教学岗位的均可报考小学相应教学岗位。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

    (2)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幼儿园岗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厦门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弹、唱、跳、画四项技能,年龄30周岁以下。

    (2)厦门生源普通师范学校幼师毕业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

    (3)厦门户籍,取得幼儿园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年龄40周岁以下。

    (4)夫妻一方厦门户籍的外地公办学校在岗在编教师,具备幼儿园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非厦门户籍,取得幼儿园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

    (7)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024届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

    (8)幼教或学前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24]5号)要求,“考虑到今年幼教师资补充数量较多,对暂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预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10日。

    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网址http://www.feisuxs)填写报名信息。选报职位时,应聘者应先选择区教育局或市教育局,然后按学科,并按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文化课、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等大类填报,每位应聘者在厦门市报考时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职位的,直接填报招聘学校和专业。

    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文化课的应聘者在课堂教学测试成绩合格后,选报招聘学校。

    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间按福建省教育厅规定进行。招聘岗位的资格预审,由市、区教育局负责。

    (二)打印准考证

    资格预审确认后,应聘者自行登陆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三)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报有关部门批准,或采用符合政策规定的方法调整,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四)笔试

    1.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所有应聘者应参加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总分为100分。

    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总分为100分。

    “教育综合知识”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专业知识”共有29类,由应聘者选择相应的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同时进行。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5月份在省自考办相关网站公布并通知相关招聘单位。应聘者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加分规定合成,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5.加分规定

    (1)厦门生源毕业生笔试卷面分加10分。

    厦门生源是指入学前(指考入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有一方或配偶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24届毕业生。

    (2)参加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含省内生源参加外省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可享受加分。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厦门生源可同时享受加分,各项加分不设上限。加分名单经现场资格初审复核后在面试前公布。

    6.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系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五)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审核指对进入面试的应聘者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由相应的区教育局或市教育局对应负责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审核单位在应聘者报名表上签字、存底。现场审核只是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录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现场审核时,如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的空缺,则按笔试总成绩顺序递补。

    现场审核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取得的学历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证明),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

    (5)教师资格证或出具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水平(考)测试成绩合格证书

    (6)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7)加分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

    (8)办理随军手续相关材料。

    毕业证书(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及普通话水平(考)测试成绩合格证书等相关材料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不予录用(不含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厦门教育网(www.feisuxs)教师招聘专栏公布。

    (六)面试

    面试按在职教师和毕业生分类进行,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须提前报市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实施。面试包括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

    所有面试人员都要参加课堂教学测试,课堂教学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

    2.专业技能测试

    应聘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幼儿园职位的,在课堂教学测试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课堂教学测试。

    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50%计入面试成绩,课堂教学测试成绩以50%计入面试成绩。

    (七)学校考核

    应聘高中阶段学校和职业学校岗位的,在面试后须进行学校考核。学校考核采用面谈、试讲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各学校要按规定制定考核方案、组成考核和监督小组,并提前报教育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后实施。学校考核时间由各学校自定和通知,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合成

    1.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合成,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

    2.高中阶段学校岗位和职业学校文化课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45%和学校考核成绩的15%相加合成,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

    3.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30%和学校考核成绩的30%相加合成,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再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三、报考收费

    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正式核定我省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24]196号文)规定,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应聘者报考缴费后,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四、录用

    (一)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怀孕的应聘者可待分娩后体检)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向报考教育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医院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递补和补录

    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但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从而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总成绩顺序递补(仅递补一次,下同)。

    公布的职位未能招满,经报批同意后可从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进行补录。

    (三)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厦门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024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博士学位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由招聘主管部门按总成绩顺序递补。

    2024年8月31日前拟聘用人员无法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由招聘主管部门按总成绩顺序递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完中初中部)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岗位需求将录用人员以电脑派位等统一调配方式分配到相关学校。

    招聘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24〕178号文件)。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注意事项

    (一)纪律要求

    1.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工作者和应聘者,要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操作规范和要求,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市、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2135775。

    (二)报考须知

    1.应聘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应聘者选择新任教师模块;

    2.应聘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和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的应聘者选择委托考试模块。

    (二)咨询方式

    厦门教育网(www.feisuxs)是本次公开招聘信息的主要发布渠道,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注意登陆该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有关信息。

    咨询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30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如下:

    厦门市教育局:2035405,2135579

    思明区教育局:58627

    湖里区教育局:5722666

    海沧区教育局:6583703

    集美区教育局:6683358

    同安区教育局:7030188

    翔安区教育局:7082876.除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笔试考试大纲》外,厦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学校和教育机构都没有举办或委托举办教师招聘考试培训班,也没有提供相应教材和复习资料。

    本公告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2024-2024学年具备专业技术职称高中教师需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高中教师需求表.xls

    附件二:2024-2024学年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高中和职校文化课教师需求无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高中教师需求表.xls

    附件三:2024-2024学年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初中教师需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初中教师需求表.xls

    附件四:2024-2024学年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初中教师需求无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初中教师需求表.xls

    附件五:2024-2024学年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小学教师需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小学教师需求.xls

    附件六:2024-2024学年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小学教师需求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小学教师需求.xls

    附件七:2024-2024学年幼儿园教师需求2024幼儿园招聘人数.doc

    附件八:2024-2024学年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需求职业学校教师计划表1.xls

    附件九:非师范类专业报考小学学科参考学科参考.doc

    第四篇:2024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24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等部门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公布2024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办法。招聘职位等详见附件。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教育院校毕业,下同),其中应聘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以本科、研究生为第一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相应的学位。

    3.专业符合岗位要求,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水平(考)测试合格证书(应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的,可暂不要求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5.现役军人及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予报考。

    (二)岗位条件

    1.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厦门市以外公办学校的在岗在编教师,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或省级学科带头人资格,年龄在45周岁(1967年6月30日后出生,不含6月30日,下同)以下。

    (2)夫妻一方厦门户籍(不含在厦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在厦户籍应在本公告公布之前迁入,下同)的外地公办学校在岗在编教师,具备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下同),年龄30周岁(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下同)以下。

    (5)非厦门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2024届师范类毕业生,年龄25周岁(1987年6月30日后出生,下同)以下。

    (6)非厦门生源“985”或“21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2024届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

    (7)厦门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8)厦门生源或厦门户籍人员,具备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小学教学岗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厦门市以外公办学校的在岗在编教师,具备小学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或省级学科带头人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厦门生源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3)厦门生源普通师范学校毕业(中专)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下同)以下。

    (4)厦门生源或厦门户籍人员,具备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具备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夫妻一方厦门户籍的外地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具备小学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具备小学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往年曾参加厦门生源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教师技能培训合格的,年龄30周岁以下。

    (8)符合中学教学岗位的均可报考小学相应教学岗位。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

    (2)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幼儿园岗位。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厦门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弹、唱、跳、画四项技能,年龄30周岁以下。

    (2)厦门生源普通师范学校幼师毕业后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

    (3)厦门户籍,取得幼儿园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年龄40周岁以下。

    (4)夫妻一方厦门户籍的外地公办学校在岗在编教师,具备幼儿园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非厦门户籍,取得幼儿园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

    (7)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024届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

    (8)幼教或学前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24]5号)要求,“考虑到今年幼教师资补充数量较多,对暂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预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4月10日。

    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网址http://www.feisuxs)填写报名信息。选报职位时,应聘者应先选择区教育局或市教育局,然后按学科,并按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文化课、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等大类填报,每位应聘者在厦门市报考时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职位的,直接填报招聘学校和专业。

    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校文化课的应聘者在课堂教学测试成绩合格后,选报招聘学校。

    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上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时间按福建省教育厅规定进行。招聘岗位的资格预审,由市、区教育局负责。

    (二)打印准考证

    资格预审确认后,应聘者自行登陆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三)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报有关部门批准,或采用符合政策规定的方法调整,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四)笔试

    1.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所有应聘者应参加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总分为100分。

    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总分为100分。

    “教育综合知识”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专业知识”共有29类,由应聘者选择相应的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同时进行。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5月份在省自考办相关网站公布并通知相关招聘单位。应聘者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加分规定合成,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5.加分规定

    (1)厦门生源毕业生笔试卷面分加10分。

    厦门生源是指入学前(指考入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①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②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有一方或配偶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24届毕业生。

    (2)参加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含省内生源参加外省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可享受加分。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厦门生源可同时享受加分,各项加分不设上限。加分名单经现场资格初审复核后在面试前公布。

    6.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系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五)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审核指对进入面试的应聘者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由相应的区教育局或市教育局对应负责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审核单位在应聘者报名表上签字、存底。现场审核只是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录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现场审核时,如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的空缺,则按笔试总成绩顺序递补。

    现场审核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取得的学历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证明),2024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文件

    (5)教师资格证或出具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水平(考)测试成绩合格证书

    (6)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7)加分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

    (8)办理随军手续相关材料。

    毕业证书(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及普通话水平(考)测试成绩合格证书等相关材料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不予录用(不含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厦门教育网(www.feisuxs)教师招聘专栏公布。

    (六)面试

    面试按在职教师和毕业生分类进行,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须提前报市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实施。面试包括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

    所有面试人员都要参加课堂教学测试,课堂教学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

    2.专业技能测试

    应聘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幼儿园职位的,在课堂教学测试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课堂教学测试。

    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50%计入面试成绩,课堂教学测试成绩以50%计入面试成绩。

    (七)学校考核

    应聘高中阶段学校和职业学校岗位的,在面试后须进行学校考核。学校考核采用面谈、试讲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各学校要按规定制定考核方案、组成考核和监督小组,并提前报教育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后实施。学校考核时间由各学校自定和通知,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合成

    1.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合成,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

    2.高中阶段学校岗位和职业学校文化课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45%和学校考核成绩的15%相加合成,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

    3.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30%和学校考核成绩的30%相加合成,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再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三、报考收费

    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正式核定我省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24]196号文)规定,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应聘者报考缴费后,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四、录用

    (一)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由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怀孕的应聘者可待分娩后体检)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向报考教育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医院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递补和补录

    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但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从而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按总成绩顺序递补(仅递补一次,下同)。

    公布的职位未能招满,经报批同意后可从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进行补录。

    (三)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厦门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024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毕业生(博士学位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由招聘主管部门按总成绩顺序递补。

    2024年8月31日前拟聘用人员无法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由招聘主管部门按总成绩顺序递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完中初中部)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岗位需求将录用人员以电脑派位等统一调配方式分配到相关学校。

    招聘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24〕178号文件)。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注意事项

    (一)纪律要求

    1.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招聘工作者和应聘者,要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操作规范和要求,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市、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2135775。

    (二)报考须知

    1.应聘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的应聘者选择新任教师模块;

    2.应聘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和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的应聘者选择委托考试模块。

    (二)咨询方式

    厦门教育网(www.feisuxs)是本次公开招聘信息的主要发布渠道,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注意登陆该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有关信息。

    咨询时间为2024年3月24日—30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如下:

    厦门市教育局:2035405,2135579

    思明区教育局:58627

    湖里区教育局:5722666

    海沧区教育局:6583703

    集美区教育局:6683358

    同安区教育局:7030188

    翔安区教育局:7082876.除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笔试考试大纲》外,厦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学校和教育机构都没有举办或委托举办教师招聘考试培训班,也没有提供相应教材和复习资料。

    本公告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五篇: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急需,拟为保定市特殊教育中心、河北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并代为北市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141名。其中:保定市特殊教育中心7名、保定师范附属学校39名、北市区所属学校95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保定市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其中教师资格是应聘本次所有岗位的必备条件之一,且按照平行或下行的原则掌握,如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应聘高中、中学或小学教师岗位,但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者不能应聘初中、高中教师。其中,毕业证所标专业与教师资格证所标专业不一致时,原则上以毕业证所标专业为准。计算任教期限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以及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25日9:00-17:00。

    报名地点: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北校区(普育路1号)体育馆一楼。

    乘车线路:①市内乘51路终点站复兴苑小区下车北行约100米或乘57路韩村站下车北行约200米;②保定客运中心乘22路至保定三中站转乘51路至终点站下车北行约100米或乘37路至交警支队站转乘51路至终点站下车北行约100米;③火车站西站乘9路至西苑小区转乘51路至终点站下车北行约100米或乘22、18路至保定三中站转乘51路至终点站北行约100米。

    (三)报名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加复审的方式进行。初审分别由用人单位会同市教育(区文教、人社)局负责;复审由市人社局负责,其基本程序为:

    ①应聘人员在保定人才网(http://.cn,下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保定市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②应聘人员到资格初审处进行资格初审;

    ③初审合格人员到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复审时须出示下列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有要求者)、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下同)、证明任教期限的原件(有要求者)和复印件及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对所提交信息不实,甚至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④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⑤凭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合格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到收表处编号,将一份附相关证件复印件的《资格审查表》交收表处,另一份由应聘人员交资格初审处;

    ⑥到汇总处拷贝应聘人员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和照片,其中《资格审查表》中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头像、彩色、小2寸,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宽高比例为1比1.2-1.4左右,上传到《资格审查表》照片粘贴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表》备注)。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

    1、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后,于2024年8月1日9:00至17:00到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北校区,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交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3日(周日)上午9:00-11:00,共120分钟。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全即“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为防止作弊,开考前每名考生需填写《诚信承诺书》一份备查。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理念、教学教法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内容。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并通过机读的形式在考试的当天及笔试地点阅卷登统。

    4、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2024年8月6日左右登录保定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微型课加现场答辩)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2024年8月11日9:00-17:00到保定师范附属学校北校区,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2024年8月13日(周三),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时间共12分钟(面试前考生有10分钟的准备时间)。原则上每人试讲10分钟,现场答辩2分钟1道题,两者之间具体时间转换由考生自行把握,但总体不得超过12分钟。

    4、试讲内容在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现场答辩原则上为与教育、教师相关的内容,同一专业、同一半天,试讲(答辩)同一内容。其中,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乐器、体育器材等带入考场

    5、应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较多且一组半天内不能安排时,采取蛇形排队的方法编组。

    6、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其中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得分低于60分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40%+试讲得分×60%。

    五、体检、考核期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应聘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有任教经验及任教时间长者。

    (二)2024年8月16日左右在保定人才网公布合成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四)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及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档案、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等。如考核期间不能提供本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则视为自动弃权。

    六、公示、聘用

    (一)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有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程序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接到通知后应按时报到,逾1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考核通过人员,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并办理增人、入编、增资、劳动关系等手续。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咨询电话: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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