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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溪镇中心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推荐5篇)

    栏目:六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风月无边 时间:2024-09-10 04:07:59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平溪镇中心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

    平溪镇中心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落实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努力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三者”好老师,促进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根据《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印发<黄平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教科通〔2024〕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师德师风考核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自觉性”的重要精神;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为契机,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扎实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扎实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

    二、工作目标

    以“强师德、增师能、提质量”为目标,加强师德教育、坚持典型引导、建构科学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德才兼备、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三、考核对象

    全镇在职教师(含特岗教师、大寨小学、翁岩小学、幼儿园教师)。

    四、考核办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我校成立以杨秀杰镇长为组长,廖国评校长为副组长,共18人的领导小组。

    (二)考核过程。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开展评议,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最终的考核等次,经考核人签字,存入教师个人档案,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和科技局备案留存。

    (三)考核内容。共三项考核内容,考核小组评价占40%,全体教师互评占30%,学生评价或家长评价占30。小学低年级可由家长代表(不低于30%)评价,幼儿园“学生评价”项由学生家长代表评价,须有60%以上家长进行参评。

    (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全县实行师德师风考评“一票否决”,凡是被组织和司法机关处以警告或拘留以上处理的,根据处理轻重程度,当年师德师风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五)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专业技术考核重要组成部分,与“年度考核”“岗位竞聘”“绩效工资”进行挂钩,年度考核结果将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考核未达到“优秀”等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之后一年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

    (3)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年度考核即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4)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扣罚当年50%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育和科技局将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5)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当年向全县作出通报。(6)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报请县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7)师德师风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登记表》每学年度登记一次,同人事部门的年度考核一并进行。每学期及学年度的考核结果形成汇总表报送县教育和科技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具体安排

    (一)教师互评项目考核安排 时间:2024年6月20日 地点:会议室

    参评人员:全镇在职教师 分数计算、汇总:***

    (二)学生、家长评价项目考核安排(具体安排请见附件1)考核时间:2024年6月21日 地点:各校(园)各班教室

    参评人员:各小学1、2年级由各班30%的学生家长评价,3--6年级由30%的学生评价。幼儿园由61%的学生家长评价。分数计算:各班负责领导 汇总:*** 注意事项:1.各校各班主任提前确定参评学生、家长名单,并提前通知参评的学生或家长准时参评。

    (三)考核小组评价项目考核安排 时间:2024年6月22日15:45--16:45 地点:会议室

    参评人员: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共18人)分数计算、汇总:***

    平溪镇中心小学 2024年6月19日

    第二篇:镇中心小学教师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镇中心小学教师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建立充满生机活力、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加快教育综合改革步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XX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改革理念

    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三、岗位设置

    1.额定岗位编制数:73人(含校级领导两人)2.班级设置23个 一年级 二年级 三年级 四年级 五年级 六年级 4 4 4 4 3 4 3.教学岗位59个 语文23 数学20 英语8 美术1 科学1 信息1 体育5

    教辅岗位1个 教务员1

    后勤岗位10个 食堂6 安全保卫3 绿化勤杂1 4.兼职岗位设置: 班主任23人

    教研组长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各一人,共4人。备课组长语文、数学、英语每个年级一人,计16人。

    四、竞争上岗负责小组 1.教师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学校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考核与分配办法的制定以及其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周志华,副组长董斌,组员李晓俊、孙芝平、郑雪锋、吕传楼(工会)、徐爱娟(教师)、傅广云(教师)、胡金凤(教师)、杨琴(教师)孙卫东(教师)。2.教学岗位工作小组

    组长周志华,组员:语文李晓俊、胡金凤;数学孙芝平、徐爱娟;英语郑雪锋、傅广云,其它课程董斌、杨琴。3.教辅、后勤工作小组 组长吕传楼、组员孙卫东。4.民调小组

    负责岗位评聘的协调,矛盾调解。

    组长董斌,组员吕传楼、李晓俊、孙芝平、郑雪锋。

    五、竞争上岗

    1.竞争上岗分“一二三”三步走:一教学、二教辅、三工勤。2.竞争上岗的基本程序 ①公布竞争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与待遇等事项。

    ②应聘人员申请应聘。应聘教职工应根据自身具备的条件,申报相应的工作岗位,每位教职工可申报1—2个岗位。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原则上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退养,确有需要及身体条件允许的可竞聘教辅、工勤或教学岗位。

    ③竞聘教学、教辅、工勤岗位,竞聘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其它学科教辅工勤。班主任队伍的竞聘将综合考虑教学人员所任教班级、本人的班主任工作能力及申报竞聘班主任情况综合考虑加以聘用。④公示上岗人员的名单,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原则上落岗人员比例不超过5%。

    ⑤竞争上岗的人员与学校法人代表签订聘用岗位合同,实行契约管理。学校中层干部、教研组长原则上一聘三年,三年一轮,但须进行学履职情况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可以解聘。班主任、教学、教辅与工勤岗位人员岗位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可以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在岗位空缺前提条件下和工作需要允许范围内)。

    六、考核分配

    1.学校建立和完善《横梁中心小学教职工考核奖惩制度》,将聘期考核与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聘期考核结果为续聘、解聘与奖惩的主要依据。2.教师绩效工资方案正式实施后,学校将根据新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做到按岗定薪,一岗一薪,岗变薪变,论绩取酬。岗位工资按上级要求执行。绩效工资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方法,自主确定分配方案。绩效工资的分配要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岗位待遇层次,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七、具体步骤 分为五个阶段,即:

    1.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至6月15日):

    召开教职工大会,广泛宣传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形成改革共识,为推进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思想基础。2.酝酿方案阶段(6月15日至6月20日):

    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酝酿切实可行的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3.论证通过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学校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按规定上报审批。

    4.组织实施阶段(7月2日至8月30日):

    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教职工竞争上岗,签订聘用合同。5.总结完善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进一步完善竞岗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及时对行之有效的改革策略、措施进行归纳总结,形成制度和规范。备注:

    本方案已于6月30日经横梁镇中心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通过XX区教育局审核,将于202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由横梁镇中心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行政会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三篇: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方案

    张家港市万红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及省、苏州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师德考核的对象是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包括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学校中所有被聘为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其他人员另行考核)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考核。

    2.坚持师德考核与实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学年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师德考核内容: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3)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5)违规乱收费或接受学生家长礼物、礼金、有价证券,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6)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办班收费补课,产生恶劣影响的;

    (7)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

    (8)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9)有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不能为“优秀”

    (1)经查实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对待工作消极应付,牢骚满腹,接受任务有推诿现象,或所做工作只以个人为中心不能以大局为重,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协助精神不强者;

    (3)同事关系、家校关系或师生关系少和谐,或满意度测评低于90%,或者被投诉且查实者;

    (4)因个人家庭、生活问题影响工作的;

    (5)放松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发生安全事故的;或发生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不恰当,带来一定后果的。

    (6)40周岁以下不积极创造机会,或者具备条件不积极申报骨干教师,或在骨干教师复评中存在突出问题的;

    (7)学历不达标或不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的;

    (8)一学年中列入劝勉谈话2次或以上者;

    (9)其他变现不良者。

    四、考核组织

    1.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嫣红

    组员:徐彩萍、朱丽红、郭红、项娟、陈丽菊、邬秋萍、家长代表1名

    2.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平时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详见月考核方案)

    校长牵头考核组成员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打分并初步拟定考核等次。

    全体考核组成员对拟定的考核等次进行复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领导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应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请复核。)

    每学年末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每位老师对照《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上交考核领导小组相关成员。

    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办公室、教研组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并进行民意测评。

    师德考核材料留档(每学年末师德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人事监察科)

    第四篇:松花江镇中心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松花江镇中心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2024]

    2024年12月16日

    松花江镇中心小学教师考核方案

    【2024】

    根据德人社联字【2024】3号文件“关于印发《2024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德惠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小学教师的工作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1.一、考核时间和对象

    时间:2024年我镇小学教师考核工作从2024年12月13日开始。至2024年12月20日结束。

    对象:2024年在职教师。包含借调到校外的教师。以工资关系确定教师的考核单位,即工资关系在哪里就在哪里考核。

    借调到外单位的教师有教育局人事科开出的借调手续的,考核单位给与考核,无教育局人事科开出的借调手续的教师,考核单位暂不予考核。学校自行聘用的教师、2024年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参加本考核。2024年参加工作的特岗教师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次,其他特岗教师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

    1.二、考核内容、标准和等次

    1、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把“德”放在首要位置,从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等方面入手,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遵守法纪等方面进行考察。要把“绩”放在突出位置,重点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果,并综合分析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等方面因素。

    “德”和“廉”作为考核的否决项。“德”的内容同上;“廉”就是指廉洁自律,是指是否有教育“三乱”行为,是否有违反长春市教育局下发的“七不准”、“八严格” 的行为,是否有违反德惠市教育局下发的有关文件及要求所禁止的行为。在本有“德”和“廉”两方面中的任何一点违规现象,就不能被考核为优秀。

    2、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以职位职责和本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3、考核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1、校长,由教育局统一考核,只填考核表,不写考核等次,不填考核名册;

    2、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松花江镇中心小学考核小组由学校领导、村小校长。

    3、被考核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4、考核小组根据个人总结及平时工作表现,进行评议,领导班子集体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次。

    5、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员的表现,写出评语。

    6、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内部公式5-7个工作日。

    7、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四、优秀等次名额核定

    按照教育局的工作部署,我校优秀等次名额占教师总数的14%,我校共有在职教师204人,优秀名额为28人。考核小组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和我单位 实际情况,确定优秀名额的分配。分配结果如下:

    中心校14名,其中:领导1人;班主任5人;后勤人员2人;综合组和体育组3人;教务处加王秋玲、张春玲为一组,优秀名额1人;幼儿园2人;

    村小14人,其中:村小校长2人,罗全坨小学2人,孙坨小学2人,茶条小学2人,石头泉子小学2人,高成子小学1人,初坨小学1人,东赵小学1人,茂林小学1人。中心校非任课教师优秀人员由所在组的全体教师选举产生,如出现并列,进行第二次选举;村小校长优秀人员根据中心校的期末工作检查和抽考成绩综和确定名次,名次在前两名的学校的校长为优秀。中心校非任课教师优秀人员如在第二次选举中出现并列和村小校长在评比中出现并列,由学校领导投票选出,得票多的为优秀。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职务、岗位、工资、以及实施奖励、培训、解聘、辞退的依据。

    1.(一)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1、依照有关规定增加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发放奖金,奖金标准每人100元。

    (二)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不增加薪级工资;

    2、不发放绩效工资;

    3、确定为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连续两年对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

    4、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为岗位;连续两年对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具体情况的处理

    1、被处分的党员。按照德人社联字【2024】3号文件文件的具体规定处理。

    2、请病事假的教师,按照德人社联字【2024】3号文件文件的具体规定处理。

    3、受处分的教师,按照德人社联字【2024】3号文件文件的具体规定处理。

    4、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教师,按照德人社联字【2024】3号文件文件的具体规定处理。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教师,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6、对在考核中到的其他情况,按照德人社联字【2024】3号文件文件的具体规定处理。

    七、工作要求

    1、个人表一律用黑色碳素水笔填写,日期填现在的时间;

    2、个人表的排序要与备案名册的排序一致;

    3、验印完毕后要及时投入本人档案。

    2024年12月13日

    第五篇:寺坪镇中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细则

    寺坪镇中心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的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商洛市教师十不准》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德(基础分20分)

    (一)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教书育人;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每一学生;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工作服从分配;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撰写心得体会。

    (二)加分:

    参与上级组织各项活动,受表彰奖励的,市级以上加3分,县级加2分,镇级加1分。

    (二)扣分

    1、不服从工作分配,贻误工作的,每次扣3分,造成责任事故或严重后果的,扣除全部积分。

    2、违反《寺坪镇中心小学教师十禁止》造成影响者一次扣除5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扣除全部积分;

    3、参与集体或其他违法上访的,每次扣除5分;

    4、挑拨是非,拉帮结派,影响团结或给学校工作造成消极影响者,每次扣5分;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5分;

    6、政治学习、例会及重大活动,无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迟到每次扣1分(以五分钟为限)。

    7、群众路线教育和“育人,读书,做学问”活动中,学习不认真,态度不端正,没有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受中心校或党政机关通报批评的,扣3分。

    二、勤(基础分15分):

    (一)基本要求:

    能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有关会议、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课、辅导;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中,出满勤,干满点,按规定,请(销)假,不旷工(具体要求见《寺坪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二)加分:

    学期全勤者(除函授假、组织安排培训外)加2.5分,全学年全勤者,加5分。

    (二)扣分项:

    1、一学期请假超过5天的(法定假除外),每超1天扣1分(两学期不累计);

    2、不按时到校、上课、辅导、监考、阅卷或有关会议、活动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3、旷工一天扣5分,依次累计,可记负分。

    三、能(基础分15分)

    (一)基本要求:

    能理解、执行所任学科的课程标准;熟练掌握所任学科的知识体系;常规教学达到学校的要求,教育教学效果较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独立完成任务能力,办事效率高。

    (二)加分项:

    1、在优质课赛讲中获奖者市级以上加5分、县级加3分、镇级加1分(不分奖励等级,不重复累计),承担镇级示范课、公开课每次分别加1分;

    2、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每学期加1分,带县抽考年级的加0.5分;

    3、教学成果获奖的,市级以上加3分、县级加2分,参与人数在2人及2人以上的获奖成果,折半加分。

    (三)扣分项:

    1、常规工作达不到要求,受中心校或通报的每次扣2分;

    2、工作失误,受学生及其家长投诉的,每次扣除当事人2分,造成严重影响或责任事故的扣除当事人5分,并按相关制度论处。

    3、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和业务学习的,每次扣1分;

    4、中心校安排的各类培训、研修活动,因配合不积极,完不成培训(研修)任务或培训(研修)效果差,受通报的,每次扣2分;

    四、绩(基础分40分)

    1、县级抽考、会考、直接影响我镇质量排名的大型考试中:

    ①教学质量受教育局表彰奖励的,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②学科位次居全县同学科倒数一、二、三的分别减8、5分、3分;

    2、镇级抽考、会考中:

    我镇统一组织的月考、抽考中,获得第一、二、三名的教师每人每次加8、5、3分;倒数一、二、三名的教师每人每次扣5、3、1分)。

    3、受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市级以上加5分、县级加3分,镇级加1分所在学校领导班子每人加5分、3分、1分。

    五、廉(基础分10分)

    基本要求: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约束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增强清廉意识,乐于奉献,淡泊明志,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保证教育的公正和有效。

    1、私自搭车收费,组织学生购买或推销代办教辅用书,造成一定影响的扣当事人3分;

    2、泄露试题、考试舞弊者,每次扣5分;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及其它涉廉违纪行为受到查处的扣5分。

    4、向学生及其家长索要财物造成影响的,每次扣3分。

    5、其他违反基本要求的参照以上条款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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