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在全市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在全市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今天召开全市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主要目的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工作,研究明年工作思路。昨天,我们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内司工委的领导作了业务讲座,今天上午,钱静、张世元同志传达了全省人大立法、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精神,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内司工委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和明年主要工作安排,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作了工作交流,市人大法制委、内司委成员,市地方立法研究院负责人,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对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内务司法工作安排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大家讲得都很好,对于我们安排好明年的工作和抓好明年工作的落实都很有帮助。下面,我围绕会议主题,就如何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做好全市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是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团结奋进的历史性盛会。这次会议的内容非常丰富、内涵非常深刻、影响非常深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非常重要,任务也非常艰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工作主题就是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我们要做好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必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明确新航向,开展新实践,实现新作为。
(一)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思想,锚定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新航向。
党的十九大最重大的历史贡献,就是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的地位,并写入党章,从而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又一次与时俱进。这一重大理论成果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最根本的就是要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十分丰富,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是一个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其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概括的“八个明确”和十四条基本方略。“八个明确”和十四条基本方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领导、党的根本宗旨、改革目标、发展理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和改善民生、国家安全、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我们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要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自觉按照“八个明确”和十四条基本方略的要求,锚定新航向,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二)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开启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新实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党的十九大对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的重大判断。新时代之新主要体现在新使命、新目标和新要求上。新的使命就是“四个伟大”。“四个伟大”诠释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就是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国梦的“伟大梦想”。要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必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新目标就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个奋斗目标:2024年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2024到2024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24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要求是指,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特征,对各方面的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市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要围绕新使命、新目标、新要求,按照党的十九大确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牢牢把工作重点放在推动解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上,推动政府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三)准确理解和把握新定位,实现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新作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根本政治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两个机关”的新表述,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人大机关所作的新定位,标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内涵和新的实践方向。人大是工作机关,不是“养老院”,不是休闲场所,不是“建议建议”,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大是代表机关,必须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代表人民的利益和实现人民的意志,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全市人大从事法制内务司法工作的同志,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坚定制度自信,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主动适应“两个机关”要求,围绕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作出的系列部署,精心谋划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更好地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扎实行使监督权,从人大层面推动中央、省委、市委重大改革举措和各项决策部署顺利落地。二、认真总结2024年全市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坚定做好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一年来,面对换届、岗位和人员调整较多带来的影响,全市人大法制内务司法战线上的同志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充分发挥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取得了良好的开局和不错的成绩,为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促进司法公正、保障改善民生、维护法制统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初步建立。特别是人大主导立法方面,在去年得到了比较充分的体现。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通过编制、公布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强化对立项环节的主导;通过发布通报、召开推进会、函询等方式,督促法规案的起草工作,强化对起草环节的主导;通过在具体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审议过程中,创新制度设计、强化责任落实,牢牢抓住“关键的那么几条”的把握,强化对审议环节的主导。二是科学民主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的要求,确定了涵盖乡镇政府、基层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企业及其他组织的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制定工作规则;加强与市地方立法研究院的联系,组织开展法规草案起草、立项论证、专题论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研究院的智库作用。三是立法工作与监督工作协同推进。市人大常委会把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已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执行情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通过对《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规有效实施。四是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以规章为重点,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力度,全年共对市政府报备的36件规范性文件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1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了4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委托审查探索,对2件规章和1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纠正意见,市政府认真研究予以采纳。此外,永康市人大常委会修订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规范了备案审查工作。(二)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围绕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法院执行难问题,通过视察、听取报告、赴基层调研等方式,巩固监督成果,各县(市、区)人大都出台了关于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重视调研两院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对保持两院队伍稳定等问题提出意见,促进司法体制改革在我市平稳过度;市人大常委会、兰溪市人大、义乌市人大重视律师执业保障工作,努力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推动了一批影响律师执业问题的解决;兰溪市人大开展了警官评议,审议了防范和处置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情况的报告;武义县人大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了相关工作进展。二是围绕民生改善开展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重视养老、食药环等民生监督工作,开展了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情况调研;东阳市人大开展了全市建筑企业涉法涉诉情况调研;义乌市人大听取审议了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永康市人大审议了居家养老情况的报告;浦江县人大、武义县人大关注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工作;磐安县人大开展了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调研工作。三是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市县两级人大上下联动开展了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此外,兰溪市人大成立了司法监督咨询工作小组,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三)配合工作较好地完成任务。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认真完成省人大交办的各项任务。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口共接待省人大来金调研5次,对省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20余件地方性法规草案逐件进行了研究,回复了修改意见。二是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都参与了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为村、社区换届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贡献了力量。(四)自身建设得到新发展。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制内务司法机构设置得到规范。换届后,各县(市、区)人大都设立了法制内司委和法制内司工委,机构设置得到规范,名称得到统一,职能设置和对口联系部门得以理顺。市人大常委会也调整了内司工委的对口联系部门,使其与省人大常委内司工委保持基本一致。二是人员力量得到充实。各县(市、区)人大法制内司委配备了4—11人的工作力量,法制内司工作力量得到明显加强。金东区人大还配备了专门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法制内司工委副主任。三是能力建设持续推进。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内司委委员,各县(市、区)人大负责法制内司工作的同志,市地方立法研究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咨询委员等在杭州、深圳、金华开展业务培训,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三、振奋精神,奋发有为,努力争取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再上台阶
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机构,肩负着非常重要的立法和监督职责,承担着比较繁重的工作任务,一直有着优良的传统,可以说是各级人大的一面旗帜。从市级层面看,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承担着地方立法的工作职责,目前实有工作力量5人,虽然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的10人左右的立法力量配备有较大差距,但是每年仍然较好地完成2部左右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目前仅配备工作力量2人,但承担着繁重的监督和联系工作任务,各项工作依然顺利开展,并且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县级层面看,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一般配备工作力量2—3人,但是对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内司工委两个工委,任务重,都能够较为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4年,希望大家继续振奋精神,奋发有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推动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努力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
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障。今年,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完善党委审定立法规划计划、研究重大立法问题、提出立法建议、领导重要法规制定、立法机关党组向党委请示汇报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对于这些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到位,从而确保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加强制度建设。我市开展立法工作时间很短,立法实践经验还不充分,虽然建立了立法工作的基本制度,但是制度体系还很不完备,离科学立法的要求还比较远。我们要更加重视制度建设,要提出制度建设五年规划,确保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建成较为完善的立法程序规范体系。三要创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进一步推进地方立法研究院、地方立法咨询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三支队伍”建设,积极开拓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参与立法工作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在参与立法论证、调研、审议工作中的作用。四要贯彻落实精准化精干化精细化要求。按照精准化的问题导向、精干化的立法框架、精细化的制度设计的要求,认真做好法规立项、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提高立法效率,增强制度设计的精密性、周延性和准确性。(二)努力在发挥监督工作实效上下功夫。
一要强化司法监督。继续推进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重视公安网络安全工作,关注民事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适时修订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二要强化行政监督和民生监督。要进一步重视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关注福彩公益活动开展情况。三要改进监督方法。聚焦社会事业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运用不同的监督方式开展连续监督,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专题调查、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方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增强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维护代表的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充分尊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代表反映的问题,健全代表意见建议反馈机制,及时向“一府两院”交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扎实提高监督质量。(三)努力在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上下功夫。
备案审查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年以来,全国人大加大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陆续公开了一批已经纠正和正在研究处理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个案,如《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对生态环境保护“放水”问题等。我们要认清备案审查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追责越来越严的新形势,找准工作站位,进一步履行好工作职责。一要完善备案审查制度。要对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细化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建议办理、审查研究意见的处理程序及反馈和公开程序,增强审查刚性,加大纠错力度。二要创新工作方法。可以开展委托审查探索,充分依托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律师队伍及第三方机构,开展审查工作,也可以建立专业的审查小组,吸收法律、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专家,共同审查,增强审查工作实效。三要加大纠错力度。健全纠错机制,规范发现问题后的沟通、征询意见、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等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制定机关自行纠正、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或者要求制定机关自行纠正等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对应予修改或者废止但拒不修改或者废止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四)努力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上下功夫。
一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要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要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要正确认识人大和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工作的政治定位和职能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自豪感做好工作。三要正确看待到人大工作。到人大工作的干部,工作状态不能变、工作干劲不能松、工作标准不能降、工作要求不能低。要处理好做好本职和参与中心工作之间的关系,人大的同志首先要干好人大的本职工作,人大处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做好人大工作就是围绕中心、服务中心,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要全力参与好中心工作,为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而努力奋斗。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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