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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县2024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栏目:七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浅语风铃 时间:2024-07-31 06:47:47 下载.docx文档

    XX县2024年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认真做好今年春耕备耕生产,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让放心农资进村入户,切实保障全县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净化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秩序为目的,以打击假劣农资产品为重点,以加强日常监管为手段,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重点整治全县农资市场秩序,保障春季田管和春耕备耕,为全年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确保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总目标,加大对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端掉一批假劣农资窝点,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全年不发生重大假劣农资安全事件,力争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规范整顿全县农资市场,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使我县农资市场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有序进行,让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使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全年不发生重大假劣农资安全事件,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促稳”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种子市场。

    按照《XX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要求,落实种子备案登记制度,备案率达到100%。按照《种子法》要求,一是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子的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二是以种子标签和经营档案为突破口,重点检查市场上销售的种子是否附有标签,伪造、涂改标签,或者其标注的内容与实物是否相符;重点检查种子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档案、无包装及流动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全面检查重点品种。要不断加大对近年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品种以及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的检查;种子品种实行入市登记制度,检查种子经营门店、代销网点登记备案情况;检查经营店内是否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种子经营许可证或种子经营委托书等。

    (二)农药市场。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要求,以高剧毒农药为重点,严厉查处含有五种有机磷的复配农药及高剧毒农药,确保农民用上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继续落实农药上市准入制度、质量承诺制度、销售台帐制度,实行可追溯管理。加强农药标签的查处力度,确保农药质量,重点查处以肥代药的生长调节剂、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常规农药产品,并对限用农药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从源头上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兽药市场。

    加强兽药投入品的监管,对于兽药经营户,从购药渠道、使用环节等方面进行排查,严肃查处农业农村部和省畜牧兽医局公布的生产、经营假兽药和不合格兽药产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经营假劣兽药(渔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无证无批准文号生产经营、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严查未通过GMP认证企业生产的药物、“五无”兽药等禁用兽药。推进兽药GSP的实施,根据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XX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和《XX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县的兽药经营单位实施兽药GSP认证。推进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电子追溯码(二维码)标识制度实施。

    (四)饲料市场。

    依据《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全面检查饲料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或标签不符合规定、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饲料产品;严厉打击饲料拆包、分装、再加工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加工饲料和经营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经营门店;严厉查处无产品购销台帐和饲料质量安全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五)肥料市场。

    依据《XX省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检查生产企业产品是否取得肥料登记证,有无假冒伪造登记证行为,肥料有效成份含量与批准登记的内容是否相符,有无转让登记证现象,是否附有标签,有无擅自修改标签等行为。督促重点经营门店把好进货销售关,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肥料流入市场。以复混肥、叶面肥、微肥等常用肥料为重点,从产品标识、登记证号和使用说明等方面,重点查处未取得或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无产品质量标准和无质量合格证等违法行为。

    (六)农膜市场。

    切实加强对县内生产经营农膜的企业、单位和个体户的整治检查,坚决杜绝超薄膜生产、销售和使用。全县农用地膜上市销售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有令不禁、继续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08mm地膜的企业、单位和个体户从重予以处罚,并责令其召回所销售的非标准农用地膜。

    (七)农机具市场。重点检查农机具生产、销售企业,从生产企业到销售企业证明是否齐全,所生产销售的农机产品是否有严重质量问题,是否有产品推广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所销售的各种农机零配件,精密件和易损件等是否有包装、有产品合格证、有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等。对获得农机推广鉴定证书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盗用、冒用、一证多用以及产品标签与内容不符、任意扩大使用范围、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四、部门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抓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重点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查处违反农业行政法规的行为,负责种子、农药、饲料和兽药等生产经营的资质审查和监管。查处违规生产和销售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违法行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者及农资广告经营者资格审查、证照颁发,取缔无照经营,负责流通领域农资产品质量监测,强化农资市场监管。负责农资生产环节质量监测和定期抽检,依法发布检测结果,严格农资生产企业资质审查、颁证,依法取缔无证生产,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农资行为。负责肥料、农膜生产的资质审查、颁证和质量监管工作。

    县供销社:搞好供销系统农资诚信建设。发挥农资经营主渠道作用,积极创新经营模式,发展连锁配送业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加强供销系统内部个人承包租赁农资经营户的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及时受理查处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农资案件,必要时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记录、报道工作,为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切实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 强化日常监管,定时不定时对各自辖区内的农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做好农资市场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检查监管。在集中整治和分类整治阶段以本乡镇内集镇、市场、合作社等农资流通场所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农资市场整治、农资质量检查等行动。

    五、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整治活动。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公安局、融媒体中心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打假行动小组,于3月上旬至3月中旬集中时间对全县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及经营门店进行一次联合打假行动,并进行不定期抽查。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全县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及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台账、备案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利益。

    (二)强化农资市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摸清农资经营企业的底数,加强对全县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及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督管理,对近年来群众投诉多的市场和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管,重点整治。

    (三)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查。

    各单位要根据本县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在春耕前农资购销高峰季节,加大对我县重点农资产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抽查,重点监测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和企业。对不同农资品种实行产品质量定期定点监测和跟踪监督,准确把握当地农资质量状况,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要依法及时公布市场监督抽查,引导农民正确选购和放心消费。

    (四)加强服务指导。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培训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做好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

    (五)完善执法体系。

    健全执法协调协作机制,对重大执法活动统筹协调和统一部署,并加大对重大案件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力度。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杜绝以罚代刑。健全检打联动机制,对抽检农资第一时间公布检测结果,及时、全面的公开检测信息,加强执法信息建设,促进执法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六)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

    围绕全县农业生产大局,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始终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农民、服务企业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把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作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落脚点,树立执法队伍勤政、廉政、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严谨扎实的作风和埋头苦干的精神,扎实做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2024年3月上旬至3月中旬,以检查各类农作物种子、农药、兽药、农膜、化肥和农机具为重点,联合开展春季农资市场集中专项整治活动。

    (二)2024年3月下旬至8月,各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自职责,开展农资市场监督检查。

    (三)2024年8月至12月,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以检查冬小麦、冬油菜、温室蔬菜种子为重点,开展农资市场整治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通力配合、狠抓落实。

    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农业农村局作为牵头单位,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公安局、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密切配合,各抽调1-2名工作人员,组成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联合行动小组,把握时间节点,保证人员到位,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整治。联合行动小组名单于3月2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办楼XX室,各部门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对本行业内的农资经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大对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县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或适时报到,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和举报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资打假护农行动。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把农资市场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综合运用法律、市场、行政、舆论等手段,积极构建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农资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到农资专项整治工作中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加大农资监管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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