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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惠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栏目:七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静谧旋律 时间:2024-07-31 15:58:54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年惠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2024年2月18日在惠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惠州市市长 麦教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是惠州发展提速之年、改革深化之年、民生改善之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紧紧围绕 “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这一奋斗目标,突出“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率先跨越”,大力实施“六大计划”,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全力克服特大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奋发进取,扎实工作,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争先进位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678.4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3.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0.1亿元,增长24.5%,经济总量、财政实力同步从全省第六位迈进第五位,增幅均居全省第三位、珠三角首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374.6亿元,增长17.7%。固定资产投资1401.3亿元,增长18.6%,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投资453.2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7.9亿元,增长13.5%。外贸进出口573.9亿美元,增长16%;其中出口333.2亿美元,增长14.1%。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8.3亿美元,增长6.2%。大力实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新 “惠28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惠42条”,深入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开通企业服务集市网上平台,全力帮扶企业拓展市场、加快发展。成功举办惠州产品呼和浩特展销会、莫斯科展览会,签订销售合同164亿元。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60家、民营企业245家,129家企业增资扩产。惠州三星电子成为首个产值超千亿元企业。全市工业用电量176.9亿千瓦时,增长10.5%。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四年大发展”考核获评优秀等级,入选“中国最具海外影响力城市”[1]。

    (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先进制造业增加值920亿元,增长20%,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6.9%。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560.2亿元,增长29.3%。石油化工产业增加值314.1亿元,增长9.2%。仲恺高新区成为国家首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新型工业化移动智能终端产业示范基地、LED产业基地。中海油惠炼二期、信利AMOLED等项目动工建设,中海油乐金ABS、比亚迪锂电池、TCL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元晖LED照明等项目建成投产。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0家、名优农产品9个,16个种植基地入选省级“菜篮子”基地。成功举办广东省道教文化节暨第七届国际旅游节、第二届“云博会”、第三届“农博会”。全年接待旅游人数3551.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12.7亿元,分别增长12.6%和15.5%。罗浮山成功创建国家5A级景区,叶挺将军纪念园获评国家4A级景区。惠州港年吞吐量突破8000万吨。组建惠东农商行、博罗农商行,新引进金融机构13家,天津股权交易所惠州运营中心、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惠州办事处挂牌营业。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138.8亿元和2024.9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16.4%和17.4%,存贷比达64.9%。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5.1∶57.9∶37,第三产业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明显,走出了一条“靠引进大型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力”的转型升级之路。

    (三)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环大亚湾新区上升为全省发展战略。“县区赶超计划”深入实施,各县区动竣工项目合计达到735宗,投资总额超过3700亿元。惠城区获评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人均GDp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惠阳区获评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同步发展,伯恩光学产值超百亿元。惠东县滨海旅游业快速发展,稔平半岛五星级酒店群初具规模,惠东产业转移园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50.5亿元,增长84.2%。博罗县通过省文明县城验收,实现人均GDp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跻身广东县域经济综合发展力前三甲。龙门县蝉联“中国温泉之乡”,连续三年获评“最受欢迎省内游目的地”。大亚湾开发区石化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新引进石化中下游项目15宗,总投资152亿元,东风本田一体化项目顺利落地。仲恺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等孵化器功能持续增强,GDp、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居全市第一。

    (四)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完成基础设施投资266.5亿元,增长27%。厦深铁路惠州段建成通车,莞惠城轨惠州段建设加快。开展高速公路建设 “百日攻坚战”,7条在建高速公路建设进展良好。国际集装箱码头一期泊位正式启用,首条惠州至上海跨省内贸集装箱航线开通。改造完成惠州大道东段、机场路一期和三环路,打通市区17条连接路,新建4座人行天桥和文昌地下通道。新湖公园、文星公园建成开园。新开通公交线路22条,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创建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完成县道改造53.1公里、通自然村公路硬底化800公里。建成潼湖水厂主体工程和16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市区供水一体化取得阶段性成果。惠州大堤南堤、潼湖围达标加固等水利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5万亩、粮食高产示范片102个。500千伏和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快速推进,新增主变容量98万千伏安。

    (五)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出台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二批调整目录,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51项,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向社会公示政府权责清单。在市级层面推行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受理申报,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并联办理”、“联合审查”,审批提速80%。全面推广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零首期”和“认缴制”,工商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增长33.8%。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实现“横向覆盖部门,纵向延伸县区”,6494项服务事项100%进驻,可在线办理6244项,超出省定标准,累计网上办事突破1000万宗。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向基层延伸,全部中心镇建成公共资源交易所,市、县区、镇办三级交易平台成交总额300亿元,增收节支超过20亿元。社会信用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考核排名全省第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卫生和计生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展顺利。荣获“中国改革十大最具投资潜力城市”称号。

    (六)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淡水河、潼湖流域污染整治继续深化,在省人大组织的第三方评估考核中排名第二。实施青年河综合整治。扎实推进林业四大重点工程建设,建成县级以上森林公园8个、森林家园100个、森林绣花工程7个、千村家园绿化示范村10个,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1.28%,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提高到16.8平方米。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建成污水处理厂21座、截污管网176公里,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1%。加大淘汰营运黄标车和老旧车力度,机动车污染减排名列全省第一。单位GDp能耗完成省下达任务。完成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惠城中心区推行垃圾分类处理。“美丽乡村·清洁先行”活动深入开展,全面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年度建设任务。建成国家级生态镇8个、省级生态镇25个。连续六年获全省环保责任考核优秀等级,入选“中国十佳空气质量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绿色和平组织发布的2024年中国74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排名,我市排在污染最轻的城市第7位。

    (七)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公共财政民生支出224.8亿元,增长22.6%,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从上年的66.9%提高到68.5%。十件民生实事66个项目全部完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14个专题、219个项目全部完成,提前基本实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目标。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56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029元,分别增长11.1%和1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90元,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616元提高到1776元。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建成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一期主体工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52元提高到300元,高于省定标准20元。门诊特定病种项目从21种增加到26种。实行大病二次补偿,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95%。中大惠亚医院建成开业;完成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平价医疗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新建平价商店61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补贴600万元。建设保障性住房3385套,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完成农村困难户住房改造4348户、水库移民住房改造428户、华侨农场危房改造1000户。开展新一轮扶贫开发,投入帮扶资金1.3亿元。成功抗击“8·16”洪灾和强台风“天兔”,救灾复产、重建家园全面完成,受灾全倒户全部搬进新居。我市被确定为省社会创新实验基地,“特色之家[2]”成为省社会创新试点项目。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全警上路“大巡防”全面铺开,“雷霆扫毒”行动取得重大成效,制毒贩毒、“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案件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入选“中国最安全城市”,再次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连续第四次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八)社会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科技创新成效显著。全市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提高到2.1%,新增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省级专业镇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5家,获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7家、省级创新型企业4家,第五次获评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工作先进市,入选全国智慧城市试点市、信息消费试点市。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四个区通过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新增优质幼儿园91所,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校18所,新增公办学位1万个。成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示范市。惠州商务职业学院完成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2.3万名困难中小学生吃上免费营养午餐,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电子教育券补助。文体事业更加繁荣。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名列全省地级市第一,文化惠民卡成功竞得创建国家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建成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产业基地,完成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银岗古窑场纳入全省八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计划。成功举办第二届国际龙舟邀请赛、第十三届世界象棋锦标赛、第四届市运会等重大赛事。人口计生工作取得新突破。双拥共建、国防教育、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迈出新步伐。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红十字等事业取得新发展。外事、侨务、港澳、台务等工作取得新成效。民族、宗教、统计、方志、档案、移民、仲裁、气象、三防、消防、应急、防震、口岸、打私等工作取得新进步。

    与此同时,政府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和谐型、廉洁型政府建设扎实推进。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坚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政务,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12件、建议171件,政协提案194件、委员意见建议209条,办复率100%。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的议案圆满结案。积极开展审计、监察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广泛开展“万众评公务”、“党政领导信箱”、“行风热线”、“惠民在线”等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法制副主任”制度实现全覆盖,获评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坚决厉行节约,市本级“三公”经费下降9.6%,政府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开展“服务型机关建设年”活动,政府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总体满意度蝉联全省第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饱含着省委、省政府的深切关怀,凝聚了全市人民的智慧汗水,离不开海内外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各行各业的全市干部群众,向大力支持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各界人士,向关心帮助地方发展的驻惠部队、武警官兵、驻惠单位,向积极参与惠州建设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同时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实力还不够雄厚,民营经济发展不够充分,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不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有待加强;二是科技人才仍然不足,自主创新能力有待增强;三是节能减排压力较大,推进集约节约发展有待加强;四是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城镇化水平有待提高;五是制约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等因素仍然存在,改革有待全面深化;六是城市治理有待进一步完善,治理能力有待提高;七是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八是“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效能提升还需作出更大努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我市推动跨越发展、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关键一年。当前,我市既面临着做大经济总量与提升发展质量的双重任务,又肩负着优化生态环境与改善民生质量的双重责任。尽管宏观经济形势仍有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前进的道路上还有很多困难和挑战,但总的来说我市处于大可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具备跨越发展的坚实基础和良好条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为我市改革发展提供了新的重大机遇;省委、省政府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实施扩大内需、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等战略措施,为我们加快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历届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努力拼搏,打下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市委立足惠州发展新要求,吹响了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号角,成为激励全市人民奋发进取的强大动力;环大亚湾新区上升为省的发展战略,惠州正式迈入“高铁时代”。所有这些,都必将激励惠州人民更加奋发有为。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就一定能够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新发展、开创新局面、实现新跨越。

    2024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十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改革创新、率先跨越”,围绕三大核心任务,大力实施“六大计划”和“六个工作方案[3]”,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优质增长,办好民生实事,推进我市争先进位、跨越发展,打造惠州经济升级版,为实现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1%;人均生产总值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5%;外贸出口增长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5%以内;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37%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以内;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完成省下达任务;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2.2%;节能减排各项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

    今年政府工作必须坚持以改革增动力、以创新促转型、以发展惠民生,大力推进八项重点工作:

    (一)努力扩大有效需求,确保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扭住经济建设中心不动摇,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投资的关键作用和出口的支撑作用,努力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

    扩大消费需求。深入推进惠货全球行、全国行、网上行,举办惠州产品南非展览会、济南展销会。深入实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加强与国内外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启动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加快4G网络建设和业务开展,扩大信息消费。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和农超对接。鼓励支持企业在国内大中城市开设品牌产品展销中心,组织开展各种促销活动,努力扩大内销市场。

    促进投资增长。全力推进一批关系长远、带动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民生项目建设,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全年安排重点项目189项,总投资351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59.8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71项,续建项目94项,投产项目24项。做好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促进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接替、梯次发展。

    强化招商选资。举办第三届云博会和第十三届香港珠三角工商界合作交流会,利用各种展会平台,积极引进世界500强企业、跨国集团、大型央企省企、国内100强企业和成长型、技术型新兴产业项目,实现利用外资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做好对现有企业的服务,促进企业增资扩产、做大做强。

    优化出口结构。坚持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全力帮扶出口大户扩大外贸出口。大力支持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商品出口,扩大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高交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巩固传统市场,拓展新兴市场。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加强口岸建设,进一步优化通关环境。

    壮大实体经济。大力实施“企业成长计划”,新培育年主营业务收入超千亿元、超百亿元企业各1家。完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深入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认真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全力营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发展。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自营出口,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二)全面深化各项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把深化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全面落实今年50项改革重点任务,以新一轮大改革推动我市新一轮大发展。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工商注册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注册资本 “零首期”、“认缴制”。落实“非禁即入”投资政策,实行投资管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信用监管。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建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成新一轮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出台《惠州市网上办事管理规范》,推动网上办事大厅向基层延伸。完善投资项目审批窗口服务,加快推行投资审批网上办理。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编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全口径的预算编报体系,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

    深化城乡综合改革。编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城镇化发展规划。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尽快建立积分入户制度,完善新型城镇化发展机制。推行不动产确权登记。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有条件的村推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健全农业农村巨灾风险事故救助机制。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监督、考核。深化广电、报业传媒集团内部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聘用制改革和岗位责任制改革。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启动组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理事会工作。加强村级文化协管员队伍建设,创新镇街、村居基层文化工作模式和公共文化服务。

    深化社会治理改革。实施社会建设“十大行动计划”,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坚持源头防范治理,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社区建设,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建立网络舆情信息报送平台,提升舆情预警能力。加快培育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力争全市社会组织达到2700个以上。抓紧制订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事项清单,积极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完善“法制副主任”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建立推广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申报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

    (三)大力推进平台建设,打造加快发展的强力引擎。

    以环大亚湾新区上升为省发展战略为契机,大力实施“平台构建计划”,培育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全力推进环大亚湾新区建设。抓紧完成环大亚湾新区空间发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低碳等专项规划,完善新区建设规划体系。加快建立精简高效、运行科学的新型管理体制,加强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加快推动28平方公里的起步区建设,做大做强石油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滨海旅游、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着力构建“石化为基、多元发展、高端为本、创新引领”的产业格局。

    大力提升仲恺高新区发展水平。抓紧编制总体规划,高标准建设潼湖智慧城。加快建设孵化器集群、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技与金融服务中心,努力聚集科研院所、高新技术、科技金融、产业资本和高端人才,推动“惠州制造”向“惠州创造”升级。积极推进液晶产业园、移动互联网产业园、LED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和“慧云”创意产业园建设,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现代创新型、生态城市型”高新区。

    积极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科学规划,优化布局,高起点、大力度推进各地产业园区建设,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重点推进惠南高新产业园、东江高新产业园、惠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惠东产业转移园、龙门产业转移园等园区扩容增效,形成优势互补、各具特色、协调发展的园区发展新格局。

    第二篇:20170330-政府报告-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索引号: 00720467-1/2024-16462 发布机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构:

    名称: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文号 :

    分类:

    发文日

    2024-03-30 期: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3)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2024年3月8日在龙门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长 陈伟良

    各位代表: 根据大会的安排,我代表新一届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换届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年重点工作安排,请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换届以来县政府工作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新一届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迅速进入角色,尽职尽责,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与全市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目标,全力以赴稳增长、惠民生、促和谐,务实高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实现了“十三五”的良好开局。

    (一)2024年宏观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80.46亿元,同比增长(下同)12%,增幅居全市第二。规上工业增加值完成78.08亿元,增长18.8%,比全市高出10.1个百分点。规上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双双突破200亿元,分别增长18.9%和19.3%,分别比全市高出11.8和9.9个百分点。工业投资65.53亿元,增长24%;基础设施投资47.13亿元,增长24.9%,分别比全市高出10.5和37.1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8.7亿元,增长11.8%。农业总产值完成38.25亿元,增长5.7%。92宗重点项目完成投资90.76亿元,完成投资计划的94%。全县新签约项目43宗,合同利用资金215.87亿元,增长85.6%;其中,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33宗,总投资额210.9亿元,比2024年翻了一番。全年接待游客92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49.3亿元,分别增长13.6%和34.3%,获评中国最美文化生态旅游名县,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连续六年位居全省十强。

    (二)2024年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预测今年1-2月,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亿元,增长1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2亿元,增长18%。全县接待游客137万人次,旅游总收入7.3亿元,分别增长15%和32.64%。初步预测一季度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

    当前,我们面临的经济形势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虽然经济增长较快,但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欠发达的基本县情没有变;投资、消费和出口动力不足,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稳增长的任务艰巨;产业基础薄弱,转型升级发展缓慢,工业园区扩能增效亟需提速;镇域经济发展不均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发展水平不高,改善民生和扶贫攻坚的力度仍需加强;干部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工作创新能力不强,不善抓、不愿抓、不敢抓等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和困难,需要我们提振信心、激发热情,努力加以解决。

    另一方面,我们迎来了加快转型发展的黄金机遇。纵观国内经济形势,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经济发展进入向中高速、中高端发展的新常态,国内产业和经济格局将面临深刻调整,区域间经济互动发展将更加紧密,为我县的后发崛起带来新的空间和机遇。省委、省政府深入推动产业转移,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着力推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一体化发展,加快完善粤东西北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加强粤东西北和珠三角产业共建,加大产业转移力度,推动跨区域产业链对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持续加大对龙门的支持力度,扶持做大做强县域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壮大县域经济规模。同时,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历届县委县政府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我们的政治环境、生态环境、交通环境、治安环境、人文环境、舆论环境等发展环境的有效改善和大力提升,为龙门未来发展积蓄不竭动力。随着交通、资金、土地等瓶颈的逐步破解,特别是通过交通瓶颈的不断打通,龙门已经形成了三个1.5交通经济圈,即到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发达城市,到盐田港、惠州港、黄埔港三大港口,到白云机场、深圳机场、惠州机场三大机场都仅需1.5个小时车程。未来几年,全县将有8条高速贯通过境,高速公路总里程将近240公里,龙门将成为粤中地区的交通枢纽,全面融入珠三角1小时经济生活圈将成为现实,我们全面迎来了珠三角和粤东西北一体化发展的大好机遇。只要我们坚定发展信心和决心,提振精气神,直面困难不回避,敢于担当抓落实,撸起袖子加油干,就一定可以把握新机遇,实现新作为,开创龙门跨越发展的新局面。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我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新开局要有新气象,新发展要有新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三大核心任务”,落实“三个全面实施”,扎实开展“五个年”活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形成经济“五位一体”协调发展新格局。

    2024年主要预期目标是:与“十三五”发展目标有效衔接,保持经济适度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以内;节能减排等各项指标完成市下达任务。

    为实现以上目标任务,新一届县政府领导班子将恪尽职守、奋力前行,凝聚精力谋发展、促转型,强化责任抓执行、促落实,不忘初心惠民生、促和谐,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将更多发展成果惠及于民,突出抓好以下八方面重点工作:

    (一)坚持以精准脱贫为第一使命,真抓实干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在全面小康路上决不让一户一人掉队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全面小康决胜年”、“精准脱贫攻坚年”活动,精细化管理贫困人口,精确化配置扶贫资源,精准化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产业发展扶贫等八大工程,到2024年底,5407名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3个省级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span>目标,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与全市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农业农村发展提质增效,加快推进2万亩现代高标准基本农田和5000亩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完成新一轮省级贫困村通自来水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以及蓝田河整治工程。积极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不断提高农村普惠性金融的覆盖面。稳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继续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优化农产品结构,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规范有序流转土地等生产要素承包经营权。

    (二)坚持以发展经济为第一要务,真抓实干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一是强化项目建设和招商选资。精心组织开展好“项目投资落地年”活动,继续实行县党政领导挂钩项目、县领导重点督导服务、现场办公会、重大项目党政主要领导挂牌督办等制度,扎实推动项目落户服务攻坚,确保完成100宗重点项目投资128.78亿元。严格落实招商选资“一岗双责”,健全招商队伍和激励机制,制定招商选资计划,完善土地资源库、产业链招商图、招商选资路线图;全面对标深圳、对接广州开展靶向招商,大力实施“海绵行动”,实行挂图招商,提高招商实效,全年完成招商选资260亿元以上。二是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深入实施“产业培育计划”、“企业成长计划”,落实“惠42条”、“龙38条”,继续实施“助保贷”计划,以及促进民营经济壮大发展政策措施,新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抓好“个转企、小升规”工作,推动14家以上小型企业上规模。挖掘外贸出口企业潜能,培育优达脚轮等外贸出口主体。做好牙签、花卉等产品一般贸易出口业务,培育出口新的增长点。三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汇编全县服务业项目招商目录,建立服务业重点项目储备库,力促一批项目申报纳入省、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开展争创品牌企业和名优产品活动,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实力的龙头企业。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做强物流生态链,建立良性的物流运营体系;启动农村淘宝3.0模式,推动农村淘宝生态服务、创业孵化和文化公益三个中心建设,争创全省首个农村淘宝“智慧县域”。

    (三)坚持以平台建设为第一支撑,真抓实干培育新经济增长极。全面实施平台构建计划,加快产业集聚、提速发展。一是加快以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为重点的工业发展平台建设。实施园区赶超计划,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代办制”、挂钩企业责任制等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完成征地4180亩,加快园区北片区和平陵产业集聚区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区域申报工作。加快惠州产业转移园公共服务中心等22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君悦药业等21宗在建项目建设,力争9宗以上建成投产,力促东出口汽车零配件系列项目等已签约项目动工建设。创新建立产业发展基金、PPP基金等模式,加快打造龙平工业走廊。二是加快以环南昆山生态旅游产业园区为重点的旅游发展平台建设。以环南昆山为龙头,全面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构建“1+2+8”全域化特色品牌体系,确保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十字水度假村三期等23宗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打造旅游精品。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积极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三是加快以县城和永汉“一主一副”为重点的城镇扩容提质平台建设。修编完成县、镇相关规划,推进“四规合一”。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步伐,积极推进PPP模式,加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金龙大道改扩建,拉开一城两街道框架;推进县城向东扩展,重点推动6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打造扩容提质示范区。加速发展永汉副中心城区,启动省道119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首期示范段建设,实施竹海景观、市政道路及沿线景观改造,打造扩容提质新亮点。

    (四)坚持以改革创新为第一动力,真抓实干优化营商服务环境。扎实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全面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工程,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继续完善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中介事项清单制度。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打造无差别审批。全面落实“马上办”、“现场办”、“限时办”、“首席服务官”制度,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加快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和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继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进一步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支持10家国有特困企业实现基本脱困。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二是强化创新驱动,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5家以上,争创1个省级技术创新专业镇,新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入库企业16家。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大土地盘整力度,充分盘活闲置土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建设。实施企业用工保障计划,协调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强化供电、供水、通讯网络等要素保障。四是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加强软环境建设。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冲刺年”活动,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巩固提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扎实推进蓝田乡创建广东省少数民族科学发展示范乡工作。深入开展整治两违“飓风365行动”,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五)坚持以打通交通瓶颈为第一突破口,真抓实干改善交通出行条件。全面实施交通公路建设四年“大会战”,配合加快仁深高速龙门段建设和龙恺高速前期规划,完成汕湛高速龙门段征地拆迁,力争启动并完成翁新高速龙门段征地拆迁。推动省道355线龙门段改建工程建成通车。动工建设省道353线龙门至水贝段(西环路)、省道244线龙门县城至平陵段、县道221线龙城至天堂山段、新汽车客运站和甘香大桥重建工程等项目。启动县道261线麻榨凤岗至南滩段、县道220线地派至显记段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动工建设。完成180公里新农村公路、300处错车道建设,改造危桥62座。全年完成公路交通建设投资超过27亿元。

    (六)坚持以绿色发展为第一核心,真抓实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绿色城乡“六大行动”、美丽乡村“三大行动”,完成资源热力电厂建设,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缝对接一体化处理;配套完善城镇污水管网,新建42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继续保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继续开展新一轮绿化龙门大行动,深入实施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完成碳汇林建设5500亩,新建6公里生态景观林带,建成1个湿地公园、4个镇级森林公园、44个森林村庄,改造桉树林8000亩。在全市率先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七)坚持以改善民生为第一追求,真抓实干增进群众福祉。坚持开门办实事,安排14.67亿元,集中力量办好十件51项民生实事。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龙城第五小学和华师大附属龙门学校建设,确保秋季招生。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加快推进新“四馆”和农民画文化产业示范园建设;稳步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建成一批省级示范点;完成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着力加快“三院”、公共卫生综合服务大楼建设,建成出生缺陷干预中心,加快建设卫生强县。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成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公租房建设90套、农村危房改造2254户。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宽带接入21000户,新建4G基站271座,公共WIFI覆盖广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实现4G进村全覆盖。

    (八)坚持以平安建设为第一责任,真抓实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深入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及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动“大群防”和“飓风2024”专项打击行动,深化推进平安细胞建设,争取群众安全感继续保持全市第一,打造全市最安全县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全面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把廉洁从政贯彻到政府工作各个环节;全面加强政府系统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把真抓实干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始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各位代表!龙门加快发展其时已至,干事创业其势已成。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团结依靠全县人民,不忘初心、奋力前进,以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更高效的真抓实干,推动龙门发展的追赶跨越,与全市同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努力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第三篇:惠州市平面设计

    惠州平面设计培训

    是以“视觉”作为沟通和表现的方式,透过多种方式来创造和结合符号、图片和文字,借此作出用来传达想法或讯息的视觉表现。惠州平面设计培训学校,弘毅教育是惠州市专业的平面设计培训学校。是专业广告设计等的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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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篇:惠州市劳动合同

    合同

    编号:

    使 用 说 明: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

    2、本合同应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3、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4、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5、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依法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6、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7、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并由劳动者本人在《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上签名确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户口所在地:

    经济类型: 现在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本合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应协商一致,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正常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不超过3小时,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如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不定时工作制度,则按批准的工时制度实行。

    (二)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三)甲方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额为 元/月;

    (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乙方的月工资按单位经民主程序制定和公布的计件单价计算(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三)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工资给乙方,定于每月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缴费工资和缴费比例,由甲、乙双方分别缴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有关医疗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在 天内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五)《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九、服务期、商业秘密、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 约定:。(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鉴证时需向鉴证机构提供《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花名册表》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 年 月 日

    第五篇:惠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

    甲方(转让方):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房地产情况

    甲方拟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 □【共用】 □【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 □ 【套内】 □【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该房地产甲方于年月日向惠州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人民币)元整。

    乙方于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人民币)元整。

    最后一期款(人民币)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现金】 □【支票】 □【汇款】 □【】。

    第三条 登记过户手续办理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惠州市房产交易登记所办理过记手续。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 房地产交接

    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四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人民币)元整的违约金。

    乙方决定中途不买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应缴房款时,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购房款甲方在七日内退回乙方,另赔偿甲方(人民币)元整的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条 税务承担

    办理上述房地产过户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负责。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惠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未尽事宜处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存一份,有关部门存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签于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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