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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推进巡视巡察工作建议[优秀范文5篇]

    栏目:七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梦中情人 时间:2024-08-26 18:58:55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关于2024年推进巡视巡察工作建议

    关于2024年推进巡视巡察工作建议范文

    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的初步实践,本轮巡视实行了省市县巡视巡察三级联动。从我市市县两级巡察组配合省委巡视组圆满完成巡视任务的情况来看,三级联动实现了集中优势、统一部署、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并且各级巡察机构相互借力、共同努力,使巡视巡察集聚发力的作用凸显,达到了巡视巡察成果的最大化。这种方式应该坚持和推广。但是,虽然其作为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的探索创新,在实践中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仍然有进一步完善和丰富的空间。下面,结合这次配合省委巡视组的工作实际和经验总结,提出我市对三级联动的一些思考,以求使这种好的工作方式发挥更加有效地作用。

    一是可在巡视巡察内容上实现三级联动,做到统筹安排、同步接轨。一方面,在省委确定每年度的巡视工作计划后,省委巡视办应尽快让市级巡察办了解和掌握,以便市委巡察办根据省委巡视计划,安排本年度的巡察频次、时间、单位、领域、方式等,做到巡视巡察计划、重点的同步,在同一纵向、同一领域中同向发力,发挥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最大效应。另一方面,在确定每轮的巡视任务、范围后,省委巡察办应向市、县委巡察办下发巡视方案,由市、县委巡察机构围绕巡视任务,对相应的领域或系统开展巡察,实现板块统一轮动、任务统一部署、工作统一安排,确保三级巡视巡察在工作内容和重点上保持联动,实现工作重点一致化。其中,在对市、县巡视采取三级联动时,如果巡视巡察组人员互不交叉、各自独立,建议市县巡察组只向各自派出部门负责,报告工作,而不向省委巡视组汇报,其巡察成果由市委巡察办统一向省委巡视组报告,避免市县巡察组心存顾虑,放不开手脚。

    二是可在巡视巡察成果上实现三级联动,做到信息共享,效应叠加。第一,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处置上成果共享。巡视中,巡察组收集掌握的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材料,要及时送交巡视组处理。巡视组了解掌握的市、县管理干部的信访举报材料,也应及时提供给巡察组做进一步的了解核实。发现的问题线索,涉及省管干部的,由巡视组进行了解核实并形成问题线索专题报告,向省委报告,向省纪委移交。涉及市、县管理的干部,由巡察组进行了解核实并形成问题线索专题报告,报省委巡视组掌握,向市委报告,向市纪委移交。第二,在反馈问题全面整改上一体推进。对市、县的巡视巡察反馈,由省委巡视办、巡视组统一组织进行,问题整改由巡视办、巡视组共同督促,巡视办与市委巡察办负责检查落实。第三,在专项整治中上下联动。市委可在省委根据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针对市县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同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拓展巡视巡察成果。

    三是可在巡察巡察队伍建设上实现三级联动,做到相互支持,共同提高。第一,在业务培训一体安排。省委巡视办应将巡察队伍建设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积极组织巡察干部参加中央和省委巡视业务培训;每轮巡视动员暨业务培训会,可安排巡察办负责人和配合联动的市、县巡察组人员参会参训,用对省委巡视组的标准严格要求基层巡察干部;巡视组在市县开展巡视时,可对同地同时开展巡察的市县巡察组进行业务指导、经验传送。第二,在人员使用上统一调度。可跳出巡视巡察组分头负责、各自为战的工作格局,打破省市县三级人员层级间的界限和壁垒,以省委巡视组人员为主体,将所有人员进行混编,按职责分成若干小组,由巡视组领导带队,真正形成以巡视为主导的巡视巡察领导核心、以巡视组为主体融合巡察队伍的组织结构、巡视巡察深度融合的工作格局。

    第二篇:巡察巡视工作经验总结发言

    巡察巡视工作经验总结发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近年来,XX县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十六字方针,开展巡察工作,以高质量巡察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扛牢政治责任,下好巡察“先手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XX县始终把巡察作为查实问题、堵塞漏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一把利剑,主动融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以巡察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强化领导。自觉扛起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将巡察工作列入县委工作要点,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县委常委会、巡察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巡察工作,五人小组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汇报。严格落实巡视巡察理论“三进”机制,把巡视巡察理论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教学内容、纳入XX干部培训基地培训内容。二是健全制度。制度机制建设和有效运行是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结合巡察工作实践,探索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巡察前,纪委监委、组织、信访、扶贫等部门和单位提供被巡察部门和乡村的有关问题情况,巡察组带着问题开展巡察,做到有的放矢。探索建立工作协作制度,巡察中,纪委监委、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在人员支持、业务咨询、工作协助等方面与巡察组紧密联动,确保“一呼百应”。探索建立联合整改制度,巡察后,县级干部牵头整改,个性问题党组织书记负责整改、共性问题相关部门联动整改,会聚强大整改合力,不断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充分保障。县委对巡察工作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全力支持巡察工作。队伍建设上,选派经验丰富,精通纪检、组织业务的同志带队巡察,选调优秀干部进入巡察办,让新考入纪委监委的干部参与巡察,打造素质过硬、作风优良、老中青结合的巡察干部队伍。对参与巡察、工作出色的干部,在职级晋升、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经费保障上,对巡察经费专项预算,巡察组巡察期间统一食宿,日巡察、夜研判,工作效率全面提高。设备保障上,实现人手一台内网电脑、人手一部保密手机,有力保障了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优化方式方法,紧盯任务目标分类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适应形势发展,推动巡视内容、方式方法等方面与时俱进,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XX县坚持以“高质高效完成巡察全覆盖”为目标,以“坚持问题导向、迅速形成震慑”为原则,创新“三种方式”,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一是三个优先常规巡。对县直单位,优先巡察大单位大系统、优先巡察有执法权的单位、优先巡察涉及民生的单位。对村(社X),优先巡察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问题多发村。目前,已开展XX轮对XX个单位XXX个村(社X)的巡察,实现乡镇(街道)和村(社X)巡察全覆盖。二是重大决策专项巡。坚持把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巡察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先后组织开展X轮对扶贫办、卫健委等XX个职能部门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开展X轮对XXX个村(社X)的专项巡察,有效推动了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三是突出问题机动巡。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及时开展环保攻坚机动式巡察,采取多进工地、多进企业、多进卡点,少开会、少听汇报、少看资料“三多三少”工作法,深入一线晨查夜查,狠抓立行立改,促进了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突出标本兼治,确保成果运用最大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不整改,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就是对人民不负责。XX县聚焦治标与治本一体推进,通过“三反馈、三监督、两同步”,全面提升整改质量。一是以“三反馈”压实整改责任。对县直单位巡察发现的问题,同时向分管县级干部、派驻纪检组、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对村(社X)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分包乡镇(街道)的县级干部、乡镇(街道)党组织、村(社X)党组织进行反馈;对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部门,整改责任上提一级,分包县委常委和分管县级干部亲自参加巡察反馈会,对反馈的问题亲自牵头整改。二是以“三监督”凝聚整改合力。县级干部对分管部门、分包乡镇(街道)和联系村进行全程监督,巡察组对所巡察单位实行专责监督,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日常监督,形成责任闭环的整改体系,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率达99.1%。三是以“两同步”实现标本兼治。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巡察成果、推动工作的标准。将一般问题、个性问题与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进行同步整改,注重从根子上找根源、从建章立制上堵漏洞,形成更加科学的工作机制。针对农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员管理不到位、大事难事不敢管”等问题,建立工作治理体系,激发群众X热情,提高了基层治理能力。针对“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显失公平、侵占集体资源、侵害集体利益”等问题,深入开展清欠款、清资产、清合同整治行动,为壮大集体经济、推进“三变五合”改革、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打下了坚实基础。针对“责任不清晰、制度不健全、干部不作为”等问题,组织开展“正初心、查隐患、堵漏洞、勇担当”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促进各级党组织建机制、明责任、堵漏洞,促使各级党员干部敢负责、勇担当、善作为,全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切实以高质量巡察整改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三篇:参加巡视巡察工作体会

    参加巡视巡察工作体会

    根据会议安排,结合学习情况和在巡视组的工作历练,我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点想说的是,作为一名巡视新人对省委巡视工作的感受。

    一是工作方案操作性强。

    省委巡视办制定的巡视工作方案,把巡什么、如何巡写得很清楚而且具体,对开展工作指导性很强。二是人员调配科学合理。以我们组为例,有纪检、组织、审计、财会、高校等部门抽调相关业务骨干,对巡视工作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应安排人员(比如财审组、意识形态组)。三是业务培训针对性强。巡视安排了一个星期的业务培训,而且授课老师都是经验丰富的巡视干部或部门负责人,所讲的内容针对性强,简捷明了、通俗易懂。四是文件汇编指导性强。巡视办提前编印了一套文件汇编,包罗了巡视工作中所需的绝大部分文件资料,可以说,文件汇编是巡视工作的工具书。五是工作作风严谨细致。组长、副组长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加班加点,围绕共同目标努力。

    第二点想说的是,我觉得做好巡视工作要克服四种思想。

    我认为这是做好巡视工作的前提。一是要克服巡视工作“特权论”思想,不能盛气凌人、口大气粗;二要克服巡视工作“逍遥论”思想,不能把巡视工作当成散心逍遥的闲事来干;三是要克服巡视工作“无用论”思想,认清自己肩负的重任;四是要克服巡视工作“栽刺论”思想,做到一身正气,不怕得罪人。

    克服了上面说的四点思想,下面就是我想说的第三点,如何做好巡视工作。

    一是带着责任去巡视。

    巡视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必须坚守政治监督这一本质属性,聚焦“两个维护”这一根本任务。目的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巡视“前半篇文章”,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是巡视“后半篇文章”。我觉得要想完成好巡视工作任务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带着学习的态度去巡视。

    巡视监督别人,首先要武装好自己,我们必须认真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只有自身的思想理论水平提高了、理想信念坚定了,才能与被巡视对象同题共答,共同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自信,共同推动被巡视党组织凝心聚力、破解难题,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同时注意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善于发现被巡视单位的亮点和好的做法为我所用。

    三是带着感情去巡视。

    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巡视是自上而下组织监督与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价值取向,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巡视不是为了简单地完成任务,也不是为了多处理几个人,而是要自上而下检视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立场站得稳不稳,是不是践行了党的宗旨,群众观点树得牢不牢。

    四是带着批判的精神去巡视。

    巡视是“政治体检”。发现问题是巡视工作的生命线。要善于带着批判的精神和眼光审视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各项工作,寻找可能存在的政治偏差和突出问题。比如,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不能停留在发现一些具体的业务问题上,而要透过业务看政治,看在贯彻落实时是不是照搬照抄多、上下一般粗,是不是穿新鞋、走老路,是不是脱离实际硬干、不顾条件蛮干,有没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而看被巡视党组织班子成员对党是不是真正忠诚,看深刻认识“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体到什么程度,是不是停留在口头上。

    第四篇:县委巡察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县委巡察工作推进情况汇报

    X县委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牢牢把握政治定位,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贯穿始终,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对X个乡镇X个村级党组织、X个县直部门、X个教育卫生系统下属单位开展了X轮全覆盖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X个,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X个。

    一、聚焦“三个突出”,深入政治巡察

    一是突出党委领导。

    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轮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书记专题工作会议汇报,确保巡察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高质量开展。二是突出政治导向。坚持巡察准备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报告突出政治高度,巡察反馈落实政治要求,着力查找政治偏差,落实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科学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不折不扣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三是突出扶贫领域。优先安排X个深度贫困乡镇、X个贫困村、X个部门负责扶贫工作。聚焦扶贫项目落地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着力发现扶贫政策、项目推进、项目管理、资金落地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坚持“三个到位”,做细游览前准备

    一是业务培训到位。

    坚持“一轮培训”,做实做细巡察准备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编写巡察工作手册、应知应会知识等方式,突出培训实效,提高巡察组发现问题能力。二是队伍到位。组建X人县巡察人才库,根据不同巡察对象,坚持“一次一授权”“一次一编组”,选派党性强、坚持原则、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担任巡察组长,从组织、会计、审计、基层纪委抽调人员组建巡察组,切实做到因人择事、因事择人。

    三是宣传到位。

    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X电视台、X纪检监察网、微信平台、村(居)务公开栏等媒体发布督查公告,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广泛动员干部、群众参与检查。

    三、强化“三严”,做严过程监管

    一是严明巡察纪律。

    成立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要求巡察干部树牢“没有发现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既严格组织要求,又严格个人自律,不断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驾驭问题的综合能力。二是严格跟踪问效。加强对各督查组每周工作进展情况的调度督导,实行“周调度”调度推进程度。县委巡察办深入各巡察组,实地督导工作推进情况。针对工作表面化、突破不准等问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与检查组人员共商对策、提供思路,切实提高检查实效。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科学研判梳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置,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信号,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

    四、聚焦“三个精准”,运用实效

    狠抓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总结报告精准。以“两个维护”为政治标杆,聚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开展巡察,撰写高质量的巡察报告,点准“穴位”、找准“痛点”,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政治画像”。二是反馈问题精准。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签字背书”,坚持见人见事,把存在的问题向被巡察单位一针见血地汇报,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体现政治巡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到位。三是督促整改精准到位。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精准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对各被巡察党组织照单全收、立行立改,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并对问题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将整改情况纳入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具体、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第五篇:巡视巡察工作应知应会

    巡视巡察工作应知应会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1.“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既是根本政治任务,也是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

    3.“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4.“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5.“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6.“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7.“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8.“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指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和约束,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要求: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得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9.“四个伟大”: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10.“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11.“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1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13.“三看齐三坚决”: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14.“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5.“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16.“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17.“十二个不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四部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中的“十二个不准”: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即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

    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

    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

    不准信仰宗教;

    不准参与邪教;

    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

    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18.“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19.“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总要求: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20.“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1.“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22.“凡提四必”:凡提四必是强化人选审核把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措施。分别是: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

    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

    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

    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23.干部“带病提拔”: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

    24.“五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5.“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按时上好党课。

    26.“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

    27.“中央八项规定”:2024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主要内容: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28.“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29.“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严禁公车私用;

    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

    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严禁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30.“三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24年5月19日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转职能即明确定位,突出职责主业,理清责任;

    转方式即抓住关键,创新工作方法;

    转作风即自我监督,摆正位置,廉洁自律。

    31.“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32.“一岗双责”:“一岗”即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

    “双责”即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

    一岗双责即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33.“三重一大”:2024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24]3号)第六款第十三条提出:“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

    34.“两个不得”: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35.“三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36.“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37.“四个全覆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38.“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39.“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七、巡视巡察工作方面

    40.“巡视工作方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41.“巡视工作基本原则”: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

    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42.“全覆盖”: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实现全覆盖。

    43.“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市县党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落实巡察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44.“巡视巡察工作两个关键点”:发现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落脚点。

    45.“常规巡察”:巡察全覆盖对象包括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党组织,每年根据情况安排巡察轮次。在常规巡察中,对被巡察党组织的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选人用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46.“专项巡察”: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县党委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统筹安排专项巡察任务,优先安排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巡察。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问题原因,掌握问题规律,以点带面、见微知著,推动解决共性问题。

    47.“机动巡察”: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纪检监察、组织、审计、司法、信访等机关和部门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开展“机动式”巡察。

    48.“回头看”:在完成全覆盖的基础上,从已巡察过的部门、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择部分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既紧盯老问题,深入了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又着力发现新问题,形成持续震慑。

    49.“提级巡察”:经市委授权,市委巡察组直接巡察县区党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巡察情况向县区党委反馈,并由县区党委督促整改。

    50.“交叉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县区之间开展交叉巡察,可以采取互派式、推磨式、部分或全员交叉等方式,重点对县区党委常委所在部门以及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乡镇或县直部门开展巡察,有效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51.“延伸巡察”:县区巡察工作要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采取巡镇(街道)带村(社区)、直接巡村(社区)等方式,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52.“一次一授权”:在每一轮巡察前,根据巡察任务从巡察组长库中确定组长、巡察干部人选,一次一授权。

    53.“一托二(N)”:是指一个巡察组同时巡察两(N))个单位,同步安排,分别汇报,这是一种重要的巡察形式和组织制度,是加快巡察节奏、实现全覆盖的重要举措。

    54.“一依三不”:巡察组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作个人表态。

    55.“双报告”:被巡察党组织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起2个月内,既要由党委(党组)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也要由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56.“双公开”:巡察整改情况不仅在党内通报,还要通过电视、报纸和纪检监察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57.“两职”观念:巡视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汇报就是渎职的观念,增强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当好发现问题的“尖兵”。

    58.“双向三评价”: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对本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

    59.“单独反馈”: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前,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巡察情况。

    60.“整改责任”: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地区或单位党委(党组)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承担监督责任。

    61.“签收制”:对巡察反馈意见,被巡察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签字接收,明确整改落实责任。

    62.“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63.“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64.“三个根本”: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突出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65.“三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人是指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重点事是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是指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

    66.“三个关系”:巡察工作要把握好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力度和节奏的关系。

    67.“三个作用”: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68.“三个汇报机制”: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市县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县“五人小组”会议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69.“三不两防三把关”:巡察反馈新闻稿要注意做到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影响正在进行的纪律审查工作,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法律规定;

    防止引发负面炒作,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巡察组组长进行内容把关,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风险把关,巡察办会同纪委宣传部进行宣传把关。

    70.“四个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对被巡视党组织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再监督,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等“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

    71.“五个持续”:2024年7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明确提出了“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72.巡察工作“六个环节”: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整改。

    73.新时代巡视工作的“三大作用、五个紧扣、五个推进”:2024年3月20日,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指出,准确把握新时代巡视工作的责任使命要求,深刻认识巡视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作用,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促进作用,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利剑作用。

    一是紧扣督促做到“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

    二是紧扣形成“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推进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

    把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

    三是紧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进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四是紧扣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进完善上下联动、上下贯通的巡视巡察格局。

    深化拓展省区市巡视,分类推进中央单位巡视,促进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完善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格局;

    五是紧扣巡视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全过程、各方面。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巡视水平。

    74.“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

    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75.“七抓”:2024年巡视巡察工作,总的是要落实中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杨晓超同志关于做好2024年巡视巡察工作“七个抓”的要求,即:抓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

    抓政治巡视要求落实,强化政治监督;

    抓工作统筹谋划,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

    抓巡视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抓上下联动,推动巡视巡察向基层延伸;

    抓规范化建设,提高巡视质量和效率;

    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

    76.“问题线索分类”: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建议了解关注类、建议参考类、建议组织处理类。

    巡察组对问题线索按以下四个标准进行分类处理:(1)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具体,有较强可查性,经了解并对照党纪党规,分析其性质可能涉嫌严重违纪,需要进一步了解关注的。

    此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参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第三种形态“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把握,从严掌握标准和数量。

    (2)建议了解关注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比较具体,有一定可查性,对照党纪党规分析可能涉嫌违纪,需要给予了解关注的。此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参照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把握,从实掌握。

    (3)建议组织处理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具体,经了解后,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判断其不具备给予党政处分条件,但可能给予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

    (4)建议参考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具体,可查性不强,或者反映的问题性质、程度均属一般性质,以及经了解可初步判断不实的。此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参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握,注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77.“五个扎实”:五个扎实是2024年2月13日至16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视察工作,看望干部群众时作的重要讲话,即扎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扎实加强文化建设;

    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78.“五新战略”:2024年5月7日娄勤俭在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五新战略”新任务:即培育新动能、构筑新高地、激发新活力、共建新生活、彰显新形象。

    79.“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了解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是否存在顶风违纪特别是“三个时间节点”以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即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2024.11.08—2024.11.14);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2024.12.04);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24.06.18)。

    80.“十二+N种巡察方式”:(1)听取汇报,即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汇报、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专题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还可听取其他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列席会议,即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可列席被巡察党组织有关会议,列席人员由巡察组领导确定,列席会议时不参与讨论。

    (3)召开座谈会,即巡察组可视情召开有关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座谈会应聚焦巡察监督内容,围绕巡察任务和目的开展。

    (4)受理信访,即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职级领导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5)个别谈话,根据巡察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谈话对象一般为巡察市直部门、市管企事业单位、市属高等院校个别谈话对象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纪委(纪检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分支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近年来退休的班子成员。

    巡察组围绕需要了解的问题制定谈话提纲,并提前发至谈话对象。个别谈话一般应有两名巡察工作人员参加,涉及重要问题需要单独约谈的,经组领导批准可“一对一”谈话。谈话结束后,要及时整理谈话记录,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报巡察组领导审阅。

    定期召开全组会对谈话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可与谈话对象再次约谈,或适当扩大谈话面。要严格做好谈话内容等资料的保密工作。

    (6)询问有关知情人,即根据实际情况,巡察组可向了解相关具体情况的参与者、见证者或者密切关系人询问情况。

    知情人为留置人员、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或者行政拘留、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司法拘留人员,确需直接询问的,须经组务会研究同意并报巡察办备案。

    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把握政策,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控制知情范围,严禁对外泄露询问对象和询问情况。

    (7)抽查核实,即巡察组收到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有关内容举报、巡察中群众有反映、有关问题线索涉及的,经了解并掌握一定情况后,可对相关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

    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3个,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可增加抽查人数。巡察组在每轮巡察期间原则上可以提出一次拟抽查核实人员名单。如确有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随时抽查核实。

    各巡察组对列为抽查对象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由巡察办开具介绍信、协调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巡察组工作人员开展查阅抽查工作,核查周期为10个工作日左右。

    重点核查被抽查对象的房产、股票、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

    (8)调阅或复制资料,即巡察组可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供巡察组查阅或复制。调阅或复制重要资料,须经巡察组领导批准,并履行手续,专人保管,及时归还。

    (9)走访调研,根据需要,巡察组可针对有关问题开展走访调研。走访调研应制定工作方案(任务、时间、方式、分组等),经巡察组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经巡察组组长批准可进行暗访,暗访应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

    (10)提请有关单位协助,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的问题,可通过巡察办提请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及审计、财政、金融、国资监管和其他专业技术机构等单位予以协助,按程序由巡察办统一协调办理。提请协助的有关单位只对巡察组负责,被抽调人员必须在巡察组人员带领下开展工作;

    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透露真实目的,重要、敏感问题应由巡察组人员自行了解。巡察组不直接指挥协调检察机关办案,要按程序通过纪委(纪检组)协调。

    (11)民意测评、调查问卷,巡察组可围绕需要了解的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既可采取普遍调查的方法,也可采取抽样调查方法。进行问卷调查要设计调查问卷,选择调查对象,组织填写问卷,统计分析问卷,写出调查问卷报告。

    (12)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市委和领导小组要求,适时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一是配合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开展工作,配合市编办编制执行情况检查组开展工作;

    二是开展巡察工作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巡察工作、巡察组发现问题、巡察办履职能力、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巡察成果综合运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上述检查,巡察组向检查组提供涉及选人用人、编制及巡察工作方面的谈话和举报材料,派人共同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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