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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伍隍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共5篇)

    栏目:七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紫竹清香 时间:2024-09-07 00:55:57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年伍隍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2024年伍隍镇人口和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做好2024年计生工作,明确责任,根据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资雁委办发[2024]12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责任目标

    一、低生育水平目标

    (一)出生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下。

    (二)合法生育率稳定在84%以上。

    (三)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到98%以上。

    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目标

    (一)人口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95%以上。

    (二)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85%以上。

    (三)人口出生缺陷率控制在5%以下。

    三、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目标

    (一)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合法率达到100%。

    (二)计生村(居)民自治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三)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主要指标均达到95%以上。

    四、人口计生民生工程目标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率达到100%。

    (二)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误差率控制在0.5‰以内。

    (三)计生“三结合”帮扶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保障措施

    一、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部动摇、统筹解决好制约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人口分布、人口流动、人口安全等人口问题,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综合决策,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不定期对人口计划执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计生惠民政策落实、财政投入保障、结构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三、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省委《意见》、市委《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完善有效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政策调控体系,着力破解低生育水平稳定难、孕前型管理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流动人口计生服务难、出生缺陷干预难、性别比升高治理难等难题,不断提高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四、稳定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不动摇,着力打造功能完备的人口计生保障体系,重点抓好人口文化、计生法制、科技服务、信息网络、“三支”队伍等体系建设,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基层基础。

    五、坚持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机制不动摇,强化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管理目标考核评估,对未完成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或在人口计生工作中发

    生责任性、重大恶性事故的,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委发[2024]3)3号的规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雁江区伍隍镇党委书记:

    中共雁江区伍隍镇镇长:

    中共雁江区伍隍镇分管副书记:

    中共雁江区伍隍镇分管副镇长:

    雁江区伍隍镇村(居)驻村干部:

    雁江区伍隍镇村(居)村支书:

    雁江区伍隍镇村(居)主任:

    雁江区伍隍镇村(居)副主任:

    二0一一年三月

    第二篇:2024年伍隍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最终版)

    2024年伍隍镇人口和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做好2024年计生工作,明确责任,根据中共资阳市雁江区委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阳市雁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资雁委办发[2024]12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责 任 目 标

    一、低生育水平目标

    (一)出生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下。

    (二)合法生育率稳定在84%以上。

    (三)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到98%以上。

    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目标

    (一)人口计生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到95%以上。

    (二)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85%以上。

    (三)人口出生缺陷率控制在5%以下。

    三、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目标

    (一)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合法率达到100%。

    (二)计生村(居)民自治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三)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主要指标均达到95%以上。

    四、人口计生民生工程目标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兑现率达到100%。

    (二)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误差率控制在0.5‰以内。

    (三)计生“三结合”帮扶目标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保 障 措 施

    一、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部动摇、统筹解决好制约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人口分布、人口流动、人口安全等人口问题,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综合决策,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不定期对人口计划执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计生惠民政策落实、财政投入保障、结构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三、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省委《意见》、市委《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完善有效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政策调控体系,着力破解低生育水平稳定难、孕前型管理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流动人口计生服务难、出生缺陷干预难、性别比升高治理难等难题,不断提高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四、稳定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不动摇,着力打造功能完备的人口计生保障体系,重点抓好人口文化、计生法制、科技服务、信息网络、“三支”队伍等体系建设,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基层基础。

    五、坚持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机制不动摇,强化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管理目标考核评估,对未完成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或在人口计生工作中发生责任性、重大恶性事故的,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委发[2024]3)3号的规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雁江区伍隍镇党委书记: 中共雁江区伍隍镇镇长: 中共雁江区伍隍镇分管副书记: 中共雁江区伍隍镇分管副镇长:

    雁江区伍隍镇 村(居)驻村干部: 雁江区伍隍镇 村(居)村支书: 雁江区伍隍镇 村(居)主任: 雁江区伍隍镇 村(居)副主任:

    二0一一年三月

    第三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精选)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全面完成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促使各小组更好的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202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兑现奖惩。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达到市定标准,并按月均衡拨付到位。

    二、加强人口综合管理,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确保政策生育率达到100%以上。

    (二)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盘棋”服务管理实现区域协作一体化;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1.5%以上。

    (三)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案件数不少于1件,结案率达到100%。

    三、强力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

    (一)实施“品牌”推动战略,大力拓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促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三)完善修订优先优惠政策,建立台账,确保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率达到100%。

    四、深化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创建活动

    (一)成立专门组织工作机构,出台创建文件和实施方案。

    (二)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体制机制。

    (三)示范建设项目特色突出,带动辐射力强,亮点培育工作成效明显。

    (四)强力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培育示范亮点。

    黑荞母居委会居民小组负责人:负责人2024年月日 2024年月日

    第四篇: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政府是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为了全面完成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水平,促使各乡镇、街道更好的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202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主要内容如后。

    领导机关:责任单位:

    领导人: 责任人:

    签订时间:二○一○年四月

    二○一○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分别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兑现奖惩。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达到省定标准,并按月均衡拨付到位。

    二、加强人口综合管理,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一)确保全年人口出生人口控制在人。

    (二)确保政策生育率达到以上。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服务管理实现区域协作一体化;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以上。

    (四)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人工终止妊娠”

    案件数不少于件,结案率达到。

    三、强力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

    (一)实施“品牌”推动战略,大力拓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促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二)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三)贯彻市委[2024]29号文件精神,完善修订优先优惠政策,建立台帐,确保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率达到100%。

    四、深化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创建活动

    (一)成立专门组织工作机构,出台创建文件和实施方案。

    (二)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体制机制。

    (三)示范建设项目特色突出,带动辐射力强,亮点培育工作成效明显。

    (四)强力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培育示范亮点。

    (五)积极开展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创建活动。

    第五篇: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202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医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黄梅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制定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按相关文件规定,掌握本科室计划生育管理对象底数,掌握率达到100%,全员人口数据库主要信息完整准确率达95%以上。

    (二)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8%以上。

    (三)应节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到位率达100%(未到期和有禁忌症且使用药具者除外)。如发现一位不到位,给予科室和个人经济处罚各500元。

    (四)各科室重点服务对象“三查”服务一律到县计生服务站落实;重点服务对象一年两次“三查”服务到位率达100%。

    (五)政策内孕妇要及时登记上报,对怀孕三个月以上的政策内孕妇要落实包保责任人,签订包保服务合同,并实行孕情月访视;发现“两非”行为要及时上报、及时查处。

    (六)对本科室各种原因请假在外的育龄妇女实行常态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七)按程序及时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及时参加计划生育工作例会,统计和上报计划生育数据,规范帐卡表册资料;及时查处上级交办的计生信访案件。

    院领导签字:责任科室责任人签字: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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