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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公务员招考简章(大全)

    栏目:七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梦中情人 时间:2024-09-08 04:00:39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公务员招考简章(大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202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6号)要求,现将我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6年3月1日至1994年3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公安系统招考的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直管理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我市)、“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4年、2024年、2024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策。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2024年以前(含2024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且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全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和从基层工作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坚持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人选确定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选调生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选调生职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9:00-3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2日9:00-3月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taks.tars.gov.cn(泰安人事考试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泰安人事考试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单位初审: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录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24年3月2日9:00至3月7日16:00登录泰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24年3月19日9:00至3月23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招录机关进行初审,并核对名单。根据招录机关审核要求,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下载填写的《定向考录职位考生资格审查登记表》,于报名期内到相关市直招考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具体地址见招考职位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各类机关(含省垂直管理部门)的其他职位。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报名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初审通过后,即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3月2日上午9:00至3月7日上午11:00到泰安市市政大楼C701会议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山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4)。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招录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4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应出具现场审核时要求的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级机关(含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笔试同步进行。为适应乡镇(不含街道,下同)机关工作需要,今年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为3月24日。

    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30%和7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10人)以上的为1:2(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暂定5月18日开始,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我市同级机关体检考察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体检,并会同招录机关进行考察。如用人部门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24‟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并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市直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的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新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招考公务员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附件

    1、附件

    2、附件3)。

    七、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2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泰安市公务员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38-6992955。

    中 共 泰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第二篇:2024湖南公务员招考简章

    2024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5561名。其中省直机关447名、省垂管系统569名、市县(市、区)乡(镇)机关4543名。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全省2024年招考计划》(附件1)、《省直单位及省直垂直管理系统招考职位一览表》(附件2)、《长沙市等14个市州招考职位一览表》(附件3)。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阅:

    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feisuxs)或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feisuxs)。

    各市州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市州报名时间与省直单位同步,统一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具体事项详见《省直机关和市州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方式及地点》(附件4)、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报名须知。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报名须知与诚信承诺书,仔细对照职位条件,严格按照职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职位,如对职位条件和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5《湖南省2024年公务员招考咨询方式一览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经当地考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录用计划数。个别特殊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24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附件6)为准。

    2、时间。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3、地点。

    本次考试在省、市(州)分别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结果,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以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四项目服务人员的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询。

    (二)面试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或招考职位表上公布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

    部分职位如果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调剂相关事宜,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省、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询面试公告。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且未形成竞争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参加省里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明和证件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招考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成绩合成

    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考试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 ]×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一般职位和人武专干职位的体检(含人武专干职位体能测评)工作按国人部发〔2024〕1号、国人厅发〔2024〕25号、人社部发〔2024〕19号、人社部发〔2024〕12号(含人武专干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详见附件7。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监狱、劳教警察职位的体检(含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统一按人社部发〔2024〕82号、人社部发〔2024〕48号执行。详见附件8。

    报考人员对体检(体能测评)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为全项目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与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具体要求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2号)和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9。

    五、公示与录用

    如有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方面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等情况,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递补的,须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在公示与录用之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拟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湘人发[2024]7号)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或授权审批(备案)手续。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评)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评)。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招录单位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授权与规定及管理权限,负责或承担本辖区、本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社会监督。

    八、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业务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68910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731-82217349;

    (二)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一部0731—82217753、84688383;

    (三)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部0731—82688018。

    九、本次招考政策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全省2024年招考计划

    2、省直单位及省直垂直管理系统招考职位一览表

    3、长沙市等14个市州招考职位一览表

    4、省直机关和市州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方式及地点

    5、湖南省2024年公务员招考咨询方式一览表

    6、湖南省2024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

    7、《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4〕1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24〕25号)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2号)

    人武专干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8、《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2号)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

    第三篇:2024甘肃公务员招考简章

    甘肃省2024考试录用公务员

    公 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4省市(州)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4年全省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公)2377人,设置职位1062个。其中,省直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公)959人,设置职位416个;市州计划招录公务员(含参公)1418人,设置职位 646个。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7日至1993年8月1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1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1993年8月17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7日以后出生),报考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1993年8月17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1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其中法医、物证检验鉴定职位无色弱);报考公安特警职位,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指网上报名之日已取得正式毕业学历人员)。

    (八)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以前),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系报名之时服务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甘肃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24年8月17日开始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feisuxs)查阅《招考简章》。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省、市(州)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将于2024年8月17日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feisuxs)公布。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该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feisuxs)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8月17日8:00至25日24: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feisuxs),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在网上公布),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8月17日8:00至8月25日24:00。招录机关要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者进行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17日至8月26日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feisuxs)查询本人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8月17日8:00至8月25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8月26日0:00至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查询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2024年8月17日10:00后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feisuxs)查询报名序号。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8月29日9:00至9月3日16: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feisuxs)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近期免冠2吋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在网上缴纳考务费100元。

    未按规定报名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这部分人员在报名确认时,只在网上上传照片不进行网上缴费,在报名确认工作期间直接与当地考录办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市(州)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其中,报考市(州)机关及县、乡机关的在市(州)考录办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报考省直部门及其垂直管理机构的在省考录办办理减免费用手续。办理减免费用的具体时间、地点将于报名确认工作前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feisuxs)通知。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9月10日9:00至16日16: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feisuxs)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考录办联系解决。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以市(州)和省直部门及垂直管理机构为单位设置考区,市(州)考区设在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省直部门及垂直管理机构考区设在兰州。

    本次招考工作,笔试开考比例为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5以上。报名确认前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将压缩招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压缩招考计划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并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或电话告知报考者,不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除特殊职位外,不再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工作,也不能参加笔试,全额退还考生缴纳的考务费。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二)笔试地点

    报考市(州)所辖单位的考生在市(州)考区参加考试,报考省直部门及垂直管理机构单位的(包括地税、监狱劳教、工商、质监等省直垂直管理机构)在省直考区(兰州)参加考试。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笔试时间 2024年9月17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 16:30 《申论》

    (四)携带证件

    报考者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五)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拟于2024年10月中旬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feisuxs)或168信息台电话查询。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报名资格复审。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信息(报名登记表)和报考者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项目服务证和职称证书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进行核对,核对后符合条件者发给面试通知书。

    在职的报考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项目服务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面试

    招录机关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省、市(州)考录办分别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核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及面试时间地点、所带证件、要求及招录机关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事项,省、市(州)考录办将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feisuxs)公布。

    面试工作在2024年11月30日前进行。

    七、考试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总和)÷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八、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仅在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中进行。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24]48号),由省、市(州)考录办组织,同级公安机关配合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录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不合格者,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测评时间、地点由省、市(州)考录办另行通知。

    九、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最终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省、市(州)考录办分别组织体检。体检工作须在市级以上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4]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十、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录用机关负责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一步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和录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考录专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同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出的问题,由各级考录办负责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该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对没有问题和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录用单位按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录用的考生,本人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要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十二、监督

    为了保证考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负责对各招录机关和各级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邀请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考录政策咨询电话:

    省考录办 0931—8633340、8632739、86327

    52监督电话:

    省纪委(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 0931—8872048

    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0931—8829359

    省人社厅监察室 0931—8826098

    十三、有关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本公告提供的网址登录。

    第四篇:2024湖南公务员招考简章

    2024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5561名。其中省直机关447名、省垂管系统569名、市县(市、区)乡(镇)机关4543名。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全省2024年招考计划》(附件1)、《省直单位及省直垂直管理系统招考职位一览表》(附件2)、《长沙市等14个市州招考职位一览表》(附件3)。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阅:

    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7日至1994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在湘服务期满(含在外省服务的湘籍人员)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基层服务2年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岗的四项目服务人员。

    以上与基层工作经历、农村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工作经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24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除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录用时有服务年限规定而未满期限的公务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9、学历(学位)与专业认定: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专业审查以招录单位在资格审查时认定、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

    10、资格审查: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共同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录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省直单位、省垂直管理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省直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9:00至3月25日12:00,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9:00至3月25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17日9:00至3月26日17:00,报名网站为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或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

    各市州招考单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市州报名时间与省直单位同步,统一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具体事项详见《省直机关和市州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方式及地点》(附件4)、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报名须知。

    (三)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报名须知与诚信承诺书,仔细对照职位条件,严格按照职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职位,如对职位条件和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5《湖南省2024年公务员招考咨询方式一览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区、市)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经当地考务部门审核确认后,可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录用计划数。个别特殊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24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附件6)为准。

    2、时间。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1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3、地点。

    本次考试在省、市(州)分别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结果,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以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等四项目服务人员的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询。

    (二)面试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或招考职位表上公布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

    部分职位如果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录用计划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调剂相关事宜,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省、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询面试公告。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且未形成竞争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参加省里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明和证件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招考单位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成绩合成1、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考试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50% ]×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一般职位和人武专干职位的体检(含人武专干职位体能测评)工作按国人部发〔2024〕1号、国人厅发〔2024〕25号、人社部发〔2024〕19号、人社部发〔2024〕12号(含人武专干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详见附件7。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监狱、劳教警察职位的体检(含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统一按人社部发〔2024〕82号、人社部发〔2024〕48号执行。详见附件8。

    报考人员对体检(体能测评)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为全项目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与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具体要求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

    [2024]2号)和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9。

    五、公示与录用

    如有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方面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等情况,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递补的,须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在公示与录用之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拟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湘人发[2024]7号)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或授权审批(备案)手续。

    六、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评)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评)。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招录单位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授权与规定及管理权限,负责或承担本辖区、本单位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并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社会监督。

    八、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一)政策业务咨询电话:

    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31-8268910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731-82217349;

    (二)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一部0731—82217753、84688383;

    (三)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院信息技术部0731—82688018。

    九、本次招考政策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全省2024年招考计划

    2、省直单位及省直垂直管理系统招考职位一览表

    3、长沙市等14个市州招考职位一览表

    4、省直机关和市州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方式及地点

    5、湖南省2024年公务员招考咨询方式一览表

    6、湖南省2024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

    7、《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24〕1号)

    《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24〕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12号)

    人武专干职位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8、《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82号)《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

    第五篇:2024青岛公务员招考简章

    2024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

    员简章

    发布日期:2024-3-22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24年全

    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16号),经市委、市

    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为我市

    部分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单位录用工勤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606人,其中,党政机关232人,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95人;区、市法院机关58人(考试录用办法详见《山东省法

    院系统2024年统一招考法院工作人员简章》及附件);区、市检察院机关50

    人(考试录用办法详见《2024山东省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及附件);

    公安机关141人(考试录用办法详见《2024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简

    章》及附件);市属监狱30人(考试录用办法详见《2024年青岛市考试录用监

    狱公务员简章》及附件)。另外,青岛市地税局所属分局机关考试录用20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75年3月27日至1993年3月27日期间

    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27

    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乡镇机关的,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的须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专科及以

    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其它机关的,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全日制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六)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工作满五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

    得过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

    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

    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

    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24年、2024年、2024

    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实行定向考录。已享受优惠政

    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政

    策。青岛市2024年招募的“社区工作者”可以报考青岛市定向考录职位。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公务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面向社会招考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具体办法是: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3月30日16:00。

    网上查询、缴费时间: 2024年3月28日-31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

    (http://rsks.qdpb.gov.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以最后一次填报的信息为准。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2、单位初审。在报名期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集中在网上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用人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含报考定向考录职位人员),要于3月28日-31日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

    (http://rsks.qdpb.gov.cn),按照网上缴费流程要求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4月19日-2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于4月3日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青岛市公务员招考)

    附件:1.2024年青岛市部分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2.2024年青岛市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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