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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骨干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

    栏目:八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清香如梦 时间:2024-09-12 12:54:56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骨干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

    西郊中学县级骨干教师认定办法

    依据宜教人发[2024]90号《关于认真搞好2024年骨干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按照优劳优酬和动态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

    (一)称谓及人数

    依据宜教人发[2024]90号《关于认真搞好2024年骨干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下达指标,设学科带头人4人、教学能手6人、教学新秀1人。

    (二)认定条件

    1、“教学新秀”的认定条件。

    (1)具有初中以上的教师资格证,1年以上7年以下教龄且在本校任教一年以上。

    (2)2024年春季所任学科在期中期末考试中成绩均在同年级同类班级中名列前3名。上学期学生评议优秀率75%以上。

    (3)能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现任班主任或在学校兼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主任。

    (4)上学年年度考核在年级排名在前40%内。

    2、“教学能手”的认定条件。

    (1)具有初中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有5年以上教龄且在本校任教一年以上。(2)2024年春季所任学科在期中期末考试中成绩均在同年级同类班级中名列前3名。上学期学生评议优秀率80%以上。

    (3)2024年9月至2024年7月期间,在本校具有1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主任,且本人曾被评为校级及其校级以上优秀。

    (4)上学年年度考核在年级排名前35%内。

    (5)承担过校级以上范围内的公开课或在学校组织的赛教中获三等奖及其以 上奖励。

    3、“学科带头人”认定条件。

    (1)具有初中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教龄6年以上且在本校工作2年以上。(2)近三年内担任过毕业班课,上学期学生评议优秀率达85%以上。(3)2024年9月至2024年7月期间,在本校具有2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主任,且2024至2024学年度本人曾被评为校级及其校级以上优秀。

    (4)上学年年度考核年级排名在前30%内。

    (5)承担过校级以上范围内的公开课或在学校组织的赛教中获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

    (三)认定办法

    学校组建评委会(由校委会人员及年级主任、教研组长组成),通过以下程序进行认定: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证件。

    2、教务处对照评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提交评委会。

    3、评委会按照评选细则确定人选后。同等条件下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主任优先考虑。若申请人中够条件者超过指标数由评委会在够条件者中投票决定;若申请人中够条件者不足指标数由评委会在提交申请者中投票决定。

    4、校内公示后教务处按程序向主管部门上报备案。

    二、管理

    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各层次认定时限为每学年一次,任职期间因工作变更,脱离教学第一线或完不成个人工作任务,由学校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

    第二篇:骨干教师选拔认定及管理办法

    第十三中学骨干教师选拔、认定及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工程,加速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水平,根据学校2024年教研工作计划精神,经校行政会研究,特制定《骨干教师选拔、认定及管理办法》如下:

    1.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或认定)办法

    (1)学校成立“校级骨干教师评审小组”,由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代表、高级教师代表组成,负责本评审工作。

    (2)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进行校级骨干教师评审(或认定)工作。

    (3)由本人申请,按条件准备相应证件、材料和申请书、填写申请表交主管教学副校长。(在外校被评为骨干教师的,需交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4)符合基本条件的教师,先被确定为校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为半年,培养期内,如能够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应任务,经考核测试成绩合格的,将被确定为校级骨干教师。

    (5)评审分课堂教学、教师测评、教学实绩及工作态度四部分,四项成绩综合后给出合格或不合格。

    (6)一经确定(或认定),立即公示,如没有充足理由反对者,公示结束后,即填表存档并发给本人证书。

    2.评定(或认定)标准: 校级骨干教师选拔标准如下: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品德为学生楷模。

    (2)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熟悉本学科的教学大纲,新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好,有改革创新意识,积极进行教改并取得较好成绩。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科研工作,胜任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岗位工作。

    (4)承担市级、校级研究课、公开课、示范课,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5)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专业工作满5年的专职教师(6)有市级及以上获三等奖论文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文章。(7)已获市、区级骨干教师称号是当然的校级骨干教师。(8)在主管领导、同行、家长以及学生评议中均获得较高评价。3.校级骨干教师享受的待遇

    (1)享受津贴,(自评定工作结束后第二个月起开始兑现)(2)优先参加业务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3)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和评优选先上优先。(4)向上级部门推荐参加市级骨干教师评审。4.对校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管理

    (1)被评为校级骨干教师者,需接受一学年一次的复审,复审通过,保留其资格;复审未通过,取消其资格及应享受的一切待遇。

    (2)复审结果要及时告示全校并存入教师工作档案。

    第三篇: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培养管理办法

    太平场镇中心校骨干教师

    认定培养及管理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贯彻市区教育工作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教师培养步伐,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及科研能力的骨干教师队伍,在本校范围内具有指导带头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储备人选,为教师专业化成长提供平台,推动学校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促进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二、认定培养目标与任务

    1、认定对象:我校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为主,且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

    2、认定原则:专业第一原则;年龄结构合理的原则;学科分布均衡原则,各学科都逐步做到有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

    3、认定培养数量:到2024年,用三年时间完成近30名校级骨干教师培训任务,考核认定校级骨干教师共10名,其总占教师比例约10%。

    三、骨干教师认定培养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定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热爱学校,依法执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4)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5)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团结创新精神。

    2、具体条件

    (1)资格: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职称:具有小学一级教师(或中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业务能力:

    专业知识: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基本知识,能灵活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全校教师的一致公认。

    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评估积分名列前茅,承担过校级以上教研课,并获得好评。

    教学常规:规范执行教学常规,并有所创新,在同学科中具有示范作用。

    科研能力:两年内教育教学论文质量较高或在校级以上刊物发表。

    教学质量:所任学科教学质量达到校中等以上水平(或所任学科教学质量有显著进步)。

    业务指导:承担指导一、二级教师(或新教师的任务),并取得显著的成绩。

    四、认定培养程序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关键在培养。学校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人才的机制,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一般每年选拔调整一次。从整个过程建立一系列培养措施,教师本人要制定发展规划,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交“申请单子”。培养骨干教师不仅是学校的光荣职责,也应是每一个教师终身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自觉要求。能否成为骨干教师关键在教师的自我努力。凡符合认定条件且有决心和信心成为各级骨干教师者,均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表。

    2、“选好苗子”。学校骨干教师认定小组根据教师现有的水平,确定按一定比例培养对象,制订培养计划和措施,落实培养工作负责人,建立骨干教师培养档案。

    3、“挑重担子”。骨干教师的成长主要靠实践。要给培养对象适时下达与其教学工作密切相关的教研科研和改革实验任务,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督促他们通过教育教学岗位上的刻苦研究和改革探索来提高自己,学校要与培养对象签定双向责任书。

    4、“架设梯子”。学校对骨干教师的成长发展积极给予扶植,努力为他们的逐步提高创造必要的条

    件,并根据其自身发展的情况,尽可能提供学习观摩和培训机会。

    5、“搭好台子”。学校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交流、研讨和评比活动,为骨干教师提供展示水平和成果的“舞台”。

    6、“树立牌子”。学校通过各种评选活动、总结表彰活动、交流观摩活动,积极宣传和推广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成果和经验,扩大影响,树立榜样。对评定的骨干教师要授予相应的称号,树立“名牌”,组织广大教师观摩学习。

    五、管理考核办法

    (1)骨干教师的基本职责

    骨干教师是指具有优良的政治思想素质、高尚的职业道德、先进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扎实而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较强的教育教学和教研能力、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教育教学和教研教改中能起到示范、带动和指导作用的优秀教师。

    1、承担规定课时的本学科教学任务,教学成绩突出。

    2、在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承担对一般教师的教学指导任务,通过经常开示范课、观摩课对本校和本地区教师进行教学示范。

    4、参加对本校和本地区教师的培训工作,承担培训授课和讲座任务。

    5、承担学校和上级教委布臵的教学改革和教科研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具体任务

    (一)政治思想方面

    1、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有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3、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敬业爱岗,教书育人。

    4、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团结协作精神。

    5、有大局意识,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教学能力方面

    教学经验丰富,熟练使用各种科学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教育有特色、教学有风格,在全校学生和家长中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和知名度。至少能达到下列一项要求:

    1、教学设计有特色,教学经验有推广价值。(应提供近一年来的一篇教学经验总结)。

    2、近三年中,本人曾在片区级以上课堂教学或其他教育教学比赛中获奖,不少于一次。

    3、近三年中,本人在片区级以上学科教研活动中,作专题发言或经验介绍不少于一次,并获好评。

    (三)一个学年来,教学效果显著、实绩突出:

    1、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名列学校前列。小学以同年级同学科居前4名,初中效果考核在同年级所有学科中居前4名。

    2、所指导的学生在片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中获奖。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取得明显效果。通过自己的努力,所任班级学生的平均成绩推进率明显高于其他平行班级。

    (四)德育工作经验丰富,成效显著。

    能一贯做到教书育人,在教学工作中能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将德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受到学校和师生的好评。且至少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1、所带班级班风良好,学生整体素质高,获校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称号至少一次。

    2、本人被评为区或校级优秀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德育先进工作者至少1次。

    3、近三年来德育工作的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片区级以上德育工作会议上交流并获得好评

    (五)教研科研方面

    具有较强的创新开拓精神和科研意识;具备较强的教研科研能力;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级教研、科研活动。能坚持不懈地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科学研究和教改实验,并取得独创性的、有推广价值的成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具备下列条件至少两项:

    1、积极参加学校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工作,能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为课题研究工作作出突出贡献.2、在区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

    3、参加区级及以上教科所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获奖1次。

    4、应邀在全区教学研究会议上作专题报告1次

    5、在课题研究中,获区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1次;或所承担的区级以上课题通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组验收且获好评。

    (六)培养青年教师方面(至少达到一项)

    1、能认真关注和积极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签订师徒合同,有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的计划措施,每期听课20以上。工作有特色,效果好。

    2、近三年内所直接辅导的青年教师在校级的教学大奖赛中获奖

    3、具有组织、带动学科教师开展教研、科研活动的能力。

    (3)、骨干教师的考核

    1、学校建立骨干教师资格评定小组。组长:谢刚。副组长:赵明友。成员:宋兴平,张远禄,郑延柳,罗建敏,谢朝建。

    2、骨干教师实行定期考核制度。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考核一次。每年底由骨干教师资格评定小组对所评定的骨干教师进行全面的考核。

    3、考核以骨干教师评定条件及具体任务为标准,以履行职责的情况为重点,以学校和上级管理部门提供的原始资料为依据。考核办法为个人自我总结、填写考核量化表、上交相关资料复印件、民意测评、综合评议。考核分数至少达到70分。

    4、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考核结果作为校级骨干教师享受奖励和待遇的依据。合格者方可享受相应的奖励和待遇。

    5、骨干教师如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一经查证属实,立即取消骨干教师资格及有关待遇,收回证书,并按教师队伍管理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六、骨干教师的待遇和奖励

    1、被认定为校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后,经过一年的培养和自身的努力,由学校骨干教师资格评定小组考核合格后,发给荣誉证书。并享受一年的津贴300元。

    2、学校采取一切措施给骨干教师提供较好的教研教改的条件,如必要的经费、资料和使用仪器设备,努力为其教育教学和教研科研工作减少后顾之忧。

    3、骨干教师可根据学校的培养计划和具体安排,优先参加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优先参加高层次的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在区组织相关评比活动时,校级骨干教师将优先推荐参评。

    4、骨干教师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教师职务,符合有关低职高聘规定的,可由学校予以低职高聘。

    注:本方案在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工意见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研究、决定后自2024年10月开始试行。

    太平场镇中心小学校

    2024年9月

    第四篇:骨干教师认定程序

    骨干教师认定程序

    新开口镇第一中心小学

    2024.8

    骨干教师认定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钻研教学业务,开展课题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定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热爱学校,依法执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4)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5)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团结创新精神。

    2、具体条件

    (1)职称:具有小学一级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学历: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业务能力:

    * 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师生认可。

    * 能规范执行学校各项教学常规工作,在同学科中具有示范作用。

    * 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灵活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课堂教学调控应变能力较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和质量较好,或所任教学科有显著进步。

    * 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2次/学年。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 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研究(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并撰写相关课题研究报告。两年内教育教学论文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

    * 加强学习与反思,学习教育教学专著1-2本/学年,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学习体会,及时进行经验总结。

    二、实施程序

    1、成立校级骨干教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教务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担任。

    2、教师可以对照具体条件,采取自我申报形式,填写申报表,并提交个人述职

    报告、证书复印件。

    3、考核小组组织人员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考评,符合校级骨干教师认定条件的在校内公示一周。

    4、校级骨干教师每2年申报、认定一次,不实行终身制。

    三、奖励办法

    1、参加区级对骨干教师的培训活动。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校级以上其他各级各类评选和培训。2024年8月

    第五篇:骨干教师管理办法2024

    车道峪小学2024-2024学年

    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张家口市教育局《加强骨干教师管理的暂行办法》,制定本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二、骨干教师条件

    本校在职在岗教师,教龄三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对所教学科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在评选期限内两次以上在校级及以上开设公开课、观摩课或讲座,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在教学上具有示范、带头作用,教学效果显著,受到学生的欢迎。

    3、能够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并取得成绩。所撰写的经验总结、论文等在区级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在校级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文章一篇。

    4、能积极指导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5、曾获得区级以上教育、教学或综合先进等荣誉,考核为合格,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果和业绩。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务。

    三、骨干教师权利和义务:

    享受的权利:

    1、优先提供高层次学习进修的机会。

    2、优先提供外出业务学习、培养的机会。

    3、优先提供参加教学竞赛的机会。

    4、享受学校给予的骨干教师奖励待遇。

    5、区级以上骨干教师从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履行的义务:

    1、敬业、爱生,师德成为大家的表率。

    2、潜心钻研业务,教学质量过硬,在课堂教学改革中有新的举措。

    3、每学期至少承担一次各级各类示范课和研究课教学,每学年进行一次专题讲座。

    4、有独立的研究课题或在课题中承担主要研究工作,每年至少一篇论文参加区级以上评比并获奖。

    四、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关系到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必须建立自愿申报、公平竞争、公开选拔、造就人才的机制。

    1、组成评选领导小组。

    2、评选程序:个人申报——公开述职——评价打分——业绩调查——领导小组审议——公示

    五、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建立骨干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骨干教师数据库,健全考

    核业绩档案,及时了解教学实际与研究成果,在学校考核的基础上,根据骨干教师的义务对其进行专项考核(一年一次)。

    2、骨干教师不搞终身制,任期为一年,遇特殊情况名额可做适当增补。任期届满,由学校评审组对其进行全面的考核与评价。凡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可连任,由学校发文公布。

    3、骨干教师调离本校要从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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