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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栏目:八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青灯古佛 时间:2024-09-15 04:01:44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襄樊市人才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问:什么是人事代理?

    答: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接受用人单位或者个人的委托,依法代理有关人事工作。人事代理是20世纪90年代在全国人事系统推行的一项新型人事管理方式,人事代理制度的推行,为单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机制创造了前提条件,为人才的自主发展及合理流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人事代理将不断探索人才发展规律,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特点,以创新服务的理念,积极开辟新的服务内容,为企事业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及时、完全、优质的服务。

    问: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对象是那些?

    答:主要针对生源地为襄樊市(含各县市区)或拟将在襄樊市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问:人事代理主要内容?

    答:人事代理作为融行政管理、法律、服务于一体的方式,其代理的对象分为两类:一是单位,即各类非公企业和事业单位;二是个人代理形式可以分为全权代理和单项代理,代理的主要内容是:

    1、为委托对象管理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出具与档案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

    2、负责代理人员的身份确认、工龄计算、档案工资的调整,办理转正定级;

    3、开展代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考核;

    4、按照有关规定,承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定和评审;

    5、办理因私出国政审及相关手续;

    6、代办买断、辞现职人员保留原有身份不变,正常工作调动身份不变的手续;

    7、推荐委托单位辞聘、解聘人员再就业;

    8、提供国家及地方人事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9、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人事代理事宜。

    问:办理人事代理有什么好处?

    答:对毕业生而言,办理人事代理首先解决了落户的问题,其次保证了毕业生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包括私营、三资、或民营企业)工作,其本人的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定级、工龄连续、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职称评定、出国政策、党团管理等等,如将来考取研究生还可计算工龄。

    问: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应当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如:档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明材料。

    问:什么是户口托管?

    答:为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解决大中专毕业生户口无处存放的问题,市人才交流中心专门在市公安局申请建立了集体户口,凡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均可申请将其户口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注:结婚或买房时必须迁出)。

    问:应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收费实行优惠政策:人事代理前两年为120元(档案、党团关系等)。户口前两年免费(需申请),第三年按当年度正常收费标准收取(档案:150元/年,户口:100元/年)。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60号

    咨询电话:36049133605060

    第二篇: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一、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为其代理有关人事业务,人事代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是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个人办理人事代理后有哪些好处?

    1、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研究生考试等相关考试报名盖章证明;

    2、为参加考研、自考或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的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3、代缴社会养老保险,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实现老有所养;

    4、承办职称材料申报和相关考试有关手续;

    5、党组织关系挂靠;

    6、为签订人事代理满一年的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7、代理期计算工龄,将来考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调入国有、集体企业的,工龄连续计算;

    8、辞职、辞退、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因单位破产、改制下岗人员办理人事代理,可保留原身份,原工龄连续计算,原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划入新建立的个人帐户,予以续交,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

    三、单位办理人事代理后有哪些好处?

    单位委托人事代理后,员工不再附着于单位,单位与员工之间只存在工作关系,员工是“社会人”,而不是“单位人”。你受聘而来,我量才使用。合同期满,双方关系自然解除。不续聘的,员工进入人才市场,转入个人代理,与原单位不再有任何关系。这样,使用人单位从繁杂的人事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减轻了用人单位压力,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纠纷,疏通了用人上的入口和出口,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能者留、庸者出的良性机制,促进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友情提示:

    民营、私营、外资、中外合资(合作)等企业国家不允许管理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个人也不要自带档案。如果那样,将无法为相关人员办理落户、考研、报考国家公务员等手续,身份、工龄、老有所养等一系列问题将无法得到国家的认可和解决。

    第三篇: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为进一步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有关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的精神,为毕业生提供相关人事服务,促进毕业生就业。现就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介绍如下:

    一、什么是毕业生人事代理?

    通俗的讲:就是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或授权的单位,接受毕业生的委托,按合同规定管理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是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解决了毕业生的后顾之忧,进一步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通过人事代理解决的户口,均为正式的西安市常住居民户口。

    二、选择人事代理有怎样的积极作用

    1、优先接受职业指导,就业、创业培训及政策咨询,优先推荐见习或就业;

    2、人才流动灵活,有利于自身发展,便于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3、以档案为依据出具各类人事、身份证明;

    4、按期办理转正定级,帮助解决职称评定,办理社会保险;

    5、可享受与西安市居民同样的优惠政策;

    6、工作调动、人才交流、退休等方面享受有关待遇,保障个人权益;

    三、代理对象

    1、采取灵活就业或准备考研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2、已签约,单位不接受人事关系或选择个人人事代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3、聘用在无人事管理权单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4、未办理人事代理的流动人才;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填写委托人事代理登记表。

    第二步:提交《就业协议书》,办理上级主管机关盖章(调配)手续。

    第三步: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交由学校就业部门盖章。

    第四步: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就业协议书》;②《报到证》;③《户口迁移证》或《户籍卡》;④《毕业证》;⑤《身份证》;⑥3张1寸黑白大头平光照片;⑦血型化验单。第五步:办理落户及档案托管手续。

    五、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享受哪些服务?

    1、出具以户口为依据的证明:户籍证明、未婚证明、初婚未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协助办理与户口相关的业务:缴纳社保(五险一金)、护照、签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参保

    3、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未就业证明、档案托管证明、公务员报考政审证明

    4、以档案为依据的服务:研究生政审、公务员政审、职称评定、转正定级、借阅报到证、应届生办社保

    5、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预备党员转正手续办理、出国保留党籍回复党员组织生活、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信

    6、人事部门特有的服务:转正定级、档案工资的调整、人才引进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资料信息填写准确无误。

    2、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3、所需材料及相关信息需自行核对无误。

    4、需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下方注明身高和血型。

    5、凡应届毕业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三方协议》的不予办理人事代理。

    七、联系方式:

    在线qq:1020709634、961095484

    苏老师:***

    特别提醒:档案和户口是大家四年大学毕业后最重要的东西,所以不要道听途说,以免影响大家毕业手续的办理,有什么问题可以去就业办或者我这里咨询,我将全力协助大家顺利毕业。

    第四篇: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用人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中的有关规定,与中心及时签订《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并按期缴纳委托保管服务费用。如员工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应签订新单位的《委托协议书》,并及时递交用工、退工证明等材料。如长期未办理单位托管手续的,中心将暂缓办理其相关业务。

    用人单位录用应届毕业生,在取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可以到中心申请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具体各项人事代理服务的要求和程序如下(除已注明须本人亲自办理的业务外,均须单位人事专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及下述相关材料统一办理):

    一、办理档案委托管理和落户集体户口手续

    第一步:凭《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告知高校转移档案至中心。

    第二步:确认档案到达中心。在学校将档案寄出三周后,可以通过网站www.feisuxs)。新华社区事物受理服务中心地址:法华镇路521号302室,咨询电话:62943027/ 62943019

    三、办理单位变更

    1、进沪就业一年内单位变更手续

    用人单位引进毕业生进沪就业,在一年人事代理委托管理期内,如因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需要办理单位变更以及退工手续的,需提供用人单位介绍信、用人单位退工情况说明报告等其他相关材料申请,须审核办理。具体材料如下: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 用人单位持单位工作介绍信; ● 用人单位退工情况说明报告;

    ● 社保金缴纳核定表等其他相关材料(需含入职后每月交金情况);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红色联、黄色联二联); ● 因单位名称变更的,需工商部门更名证明材料;

    ● 对于同一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或有投资关系的公司之间人员调动而发生单位变更的,需要相互变动的两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等。

    2、进沪就业一年后单位变更手续 原单位退工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红色联、黄色联二联)原件。

    新单位办理委托管理手续

    办理退工后,应该及时办理单位变更委托管理手续,如果新录用单位继续委托中心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凭以下材料办理委托管理手续: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单位填写、盖章的《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单位已录用该人员的相关证明(单位盖章)。

    四、办理档案转移

    用人单位可以办理员工档案转移(在办理档案转移前,如果党组织关系和户口挂靠在中心,必须先行办理党组织关系和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档案转移须提供如下材料: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若用人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可直接开具《催调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或由单位党组织开具调档介绍信;若档案接收部门来人提取档案,还须出具单位取档介绍信,来人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

    ●用人单位委托其他档案接收部门调档的,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转档的证明或介绍信,并出具档案接收部门开具的《催调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方可调档;若档案接收部门来人提取档案,还须出具单位取档介绍信,来人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方可; ●若原用人单位已办理退工,可凭退工单由档案接收部门开具的《催调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转移档案;

    ●上海生源毕业生,可凭《户口簿》(复印件)转档至户籍所在地职业介绍所。

    五、办理户籍证明、集体户口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成落户中心集体户口的手续后,自第11个工作日起根据需要可办理户籍证明、一个月后可办理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户籍证明须本人凭《户籍档案受理凭证》、身份证到中心驻新华路派出所办理点(新华路590弄21号)现场办理,或由单位人事专员带好工作证、介绍信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办理;户籍证明和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当日可领取,户籍证明在办理时须告知工作人员用途和去向,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需到中心办理。

    中心驻新华路派出所办理点办公时间:周一~周六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居民身份证办理

    根据公安部门要求,所有学生在递交落户材料时必须同时办理照片采集手续。照片采集手续可以在落户前、也可以在落户后的七天内采集(照片未采集者公安部门将不予入户)。换发新身份证者在拍照后保留好《身份证领取回执》,在领取新证时本人必须携带此《回执》。

    已经在中心入户的人员,凭本人《户籍档案受理凭证》和个人身份证领取《换发二代证照片采集单暨领取凭证》,然后到公安部门指定办理点办理。

    换发新身份证者,在拍照确认之后两个月左右,可以在网站上(www.feisuxs)查询身份证是否可以领取,如果提示“二代证可领取”,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回执》、身份证(如遗失须提供挂失单或案件受理单)领取新身份证。

    如身份证遗失,须本人凭其他有效证件挂失,或向公安部门报案,满一个月后本人方可凭挂失单或案件受理单补办。如有急事本人可按要求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以上身份证相关任何业务均须本人亲自办理,办理地点为中心驻新华路派出所办理点:新华路590弄21号

    七、办理户籍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在事先征得迁往地警署(派出所)同意后,可以凭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中心集体户口人员户籍迁出申请表》(可到中心网站www.feisuxs下载)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迁往外省,需要提供迁入地公安局准迁证;

    ●户籍迁出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书及本人和委托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八、办理社会保障卡

    个人的社会保障卡可到上海市范围内的任何一个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如居住地、工作地等)。办理前可先致电962222,咨询有关情况。

    第五篇: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用人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中的有关规定,与中心及时签订《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并按期缴纳委托保管服务费用。如员工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应签订新单位的《委托协议书》,并及时递交用工、退工证明等材料。如长期未办理单位托管手续的,中心将暂缓办理其相关业务。

    用人单位录用应届毕业生,在取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后,可以到中心申请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具体各项人事代理服务的要求和程序如下(除已注明须本人亲自办理的业务外,均须单位人事专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及下述相关材料统一办理):

    一、办理档案委托管理和落户集体户口手续

    第一步:凭《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告知高校转移档案至中心。

    第二步:确认档案到达中心。在学校将档案寄出三周后,可以通过网站.cn查询档案到达情况。

    第三步:办理落户手续。经查询其档案已经到达中心者,可携带以下12项所需材料办理手续:

    (1)《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按要求填写并签名、单位盖章,可通过网站.cn下载);

    (2)《户口迁移证》原件(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完整,注明:非农业户口;出生地、籍贯填写省、市(县)二级;户口迁往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

    (3)《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白联);

    (4)《就业报到证》复印件2份;

    (5)身份证复印件2份(二代证必须复印正、反面);

    (6)一寸免冠照片1张,二寸免冠照片1张;

    (7)已婚者还需附《结婚证》复印件两份;

    (8)《个人信息表暨身份证领取回执》(可当场领取或通过中心网站.cn下载,中心盖章有效);

    (9)《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一式三联)(“用工起始日期”应为办理落户日期之后)(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cn下载中心)、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有关婚育政策可参阅本中心网站(.cn)办事指南中“转发:新华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指南”或长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jsw.changning.sh.cn)。新华社区事物受理服务中心地址:法华镇路521号302室,咨询电话:62943027/ 62943019

    三、办理单位变更

    1、进沪就业一年内单位变更手续

    用人单位引进毕业生进沪就业,在一年人事代理委托管理期内,如因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需要办理单位变更以及退工手续的,需提供用人单位介绍信、用人单位退工情况说明报告等其他相关材料申请,须审核办理。具体材料如下: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 用人单位持单位工作介绍信;

    ● 用人单位退工情况说明报告;

    ● 社保金缴纳核定表等其他相关材料(需含入职后每月交金情况);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红色联、黄色联二联);

    ● 因单位名称变更的,需工商部门更名证明材料;

    ● 对于同一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或有投资关系的公司之间人员调动而发生单位变更的,需要相互变动的两家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等。

    2、进沪就业一年后单位变更手续

    原单位退工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红色联、黄色联二联)原件。新单位办理委托管理手续

    办理退工后,应该及时办理单位变更委托管理手续,如果新录用单位继续委托中心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凭以下材料办理委托管理手续: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单位填写、盖章的《档案保管及人事代理委托协议书》。

    ●单位已录用该人员的相关证明(单位盖章)。

    四、办理档案转移

    用人单位可以办理员工档案转移(在办理档案转移前,如果党组织关系和户口挂靠在中心,必须先行办理党组织关系和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档案转移须提供如下材料: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若用人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可直接开具《催调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或由单位党组织开具调档介绍信;若档案接收部门来人提取档案,还须出具单位取档介绍信,来人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

    ●用人单位委托其他档案接收部门调档的,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转档的证明或介绍信,并出具档案接收部门开具的《催调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方可调档;若档案接收部门来人提取档案,还须出具单位取档介绍信,来人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方可;

    ●若原用人单位已办理退工,可凭退工单由档案接收部门开具的《催调干部人事档案通知单》转移档案;

    ●上海生源毕业生,可凭《户口簿》(复印件)转档至户籍所在地职业介绍所。

    五、办理户籍证明、集体户口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成落户中心集体户口的手续后,自第11个工作日起根据需要可办理户籍证明、一个月后可办理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户籍证明须本人凭《户籍档案受理凭证》、身份证到中心驻新华路派出所办理点(新华路590弄21号)现场办理,或由单位人事专员带好工作证、介绍信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办理;户籍证明和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当日可领取,户籍证明在办理时须告知工作人员用途和去向,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需到中心办理。

    中心驻新华路派出所办理点办公时间:周一~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居民身份证办理

    根据公安部门要求,所有学生在递交落户材料时必须同时办理照片采集手续。照片采集手续可以在落户前、也可以在落户后的七天内采集(照片未采集者公安部门将不予入户)。换发新身份证者在拍照后保留好《身份证领取回执》,在领取新证时本人必须携带此《回执》。

    已经在中心入户的人员,凭本人《户籍档案受理凭证》和个人身份证领取《换发二代证照片采集单暨领取凭证》,然后到公安部门指定办理点办理。

    换发新身份证者,在拍照确认之后两个月左右,可以在网站上(.cn)查询身份证是否可以领取,如果提示“二代

    证可领取”,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回执》、身份证(如遗失须提供挂失单或案件受理单)领取新身份证。

    如身份证遗失,须本人凭其他有效证件挂失,或向公安部门报案,满一个月后本人方可凭挂失单或案件受理单补办。如有急事本人可按要求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以上身份证相关任何业务均须本人亲自办理,办理地点为中心驻新华路派出所办理点:新华路590弄21号

    七、办理户籍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在事先征得迁往地警署(派出所)同意后,可以凭以下材料到中心办理:

    ●《户籍档案受理凭证》;

    ●《中心集体户口人员户籍迁出申请表》(可到中心网站

    .cn下载)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迁往外省,需要提供迁入地公安局准迁证;

    ●户籍迁出人员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书及本人和委托办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八、办理社会保障卡

    个人的社会保障卡可到上海市范围内的任何一个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如居住地、工作地等)。办理前可先致电962222,咨询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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