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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范文合集

    栏目:八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夜色微凉 时间:2024-09-25 12:55:24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文章标题: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根据

    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找文章到☆好范文 wenmi114.com-www.feisuxs-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第二条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分管副局长分别与机关有关处(室)、区(市)县交通局、市级以上交通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安全目标考核细则》进行层层分解,并结合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安全专项目标一并逐项落实,责任到人,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目标督查;市交通局每半年检查一次安全目标运行情况,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第四条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以市交通局每年与局属各处(室)、区(市)县交通局以及各企业签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下达的指标、《**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和市交通局临时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准。

    第五条安全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经逐项考核累计积分达80分以上的为安全管理工作基本合格单位,由市交通局择优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达标单位”称号,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累计积分低于80分的单位为年度安全管理不合格单位,对其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六条区(市)县交通局或市级安全目标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人数达到或超过《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否决指标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年度安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扣发安全目标奖。

    第七条凡年度目标考核分未达到80分或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市交通局将给予安全告诫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要求其安全一、二、三责任人作述职检讨、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2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公路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重要性的认识,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七项制度》的要求,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市交通局、区(市)县交通局、交通企事业单位隐患排查整治三级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公路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水上运输、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病害桥梁等重点部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到标本兼治、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市交通局每年底由有关处分别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省交通厅、公路局、运管局和航务局。同时抄送局安全监督处,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安监办等相关部门。并按照省交通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坚持每季度定期排查和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建设处负责国省干线在建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公路处负责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市级收费公路公司排查整治收费路桥的安全隐患;交管处负责指导督促市级客货运输、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航务处(海事局)负责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第四条区(市)县交通局负责县道公路桥梁、属地管理的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驾校、水上运输和渡口码头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整治计划、整改方案,分别报送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并按照市交通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治任务,在职责范围内有计划地对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坚持季度排查和经常性排查整治制度。

    第五条公路桥梁施工企业、养护企业、公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站点、汽车维修企业、驾校、航运企业和船舶修造企业在每年底提出下一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和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坚持月查和日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时完成各级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任务。

    第六条隐患整治项目完工后,负责整治的单位要及时向下达隐患整治任务的政府或上级交通部门提交评价申请,由下达任务的政府或交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安全性进行评价;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并限

    期重新进行整改。

    第七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3

    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部门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部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事故报告。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30万以上或群伤事故,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泄漏、燃烧、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并在4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

    1、道路运输事故:市级运输企业负责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交管所向交管处值班室报告。

    2、水上运输事故:市级航运企业分别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务处(海事局)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海事处向海事局报告。

    3、公路桥梁施工和养护作业事故:市级路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公路所向公路处值班室报告。

    4、交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交通生产企业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

    凡发生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伤亡责任事故、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向局领导和有关处(室)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厅值班室、市安监局值班室报告,交管处、公路处、航务处(海事局)负责分别向省运管局、公路局、航务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及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报送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第三条安全事故的统计。安全事故的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市交通局负责统计省、市级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在本地注册的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2、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由区(市)县海事处和市级航运企业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航务处(海事局),航务处(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局安监处,安监处在每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市级道桥施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由公路处负责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安监处;其它市级交通企事业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处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经安监处汇总后报局领导和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区(市)县级交通企事业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条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区(市)县交通局分别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水上运输安全、企事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专卷,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档案内容包括:上级领导对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处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复、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快报和应急救援处置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企事业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每月各类事故统计报表等。安监处、交管处、公路处、海事局对各类违章受到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分别建立劣迹档案,并在**交通安全公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五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4

    安全值班台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值班,完善安全管理台帐记录,及时处理各类影响安全的突发事件,对安全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处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交通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交通局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局领导轮流带班、机关干部轮流值班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实施。工作日上班时间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传真),工作日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安全值班及安全隐患举报热线:,举报电子信箱:。公路处、交管处、航务处(海事局)等事业处的安全值班制度必须与局机关同步安排。

    第三条建立安全值班记录、安全隐患举报热线电话登记薄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台帐。安全值班人员必须实实事求是做好值班记录,及时联系安全监督处等有关处(室)和人员处置各类安全突发事故。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将未及时处置完毕的工作和值班记录一并进行移交,不得漏岗、脱岗和误岗。

    第四条安全值班记录、安全管理台帐是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资料,应集中装入当年的安全管理档案,以便长期保存,不得任意毁损、遗弃。

    第五条本制度经**市交通局修订后,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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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篇: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祁液运字【2024】第02号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打造公司服务品牌,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副总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部门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驾驶员和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运输过程中车辆违章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并将结果于12月31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

    年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全部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 4、4、考核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驾驶员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运营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章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回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车2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优秀驾驶员的评选,优秀的驾驶员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驾驶员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公司和人民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公司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市级优秀驾驶员的荣誉称号,公司奖励200元。被授予省级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被授予全国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2024元。

    七、处罚细则

    1、交通违章驾驶员在接到交通违章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安全部经理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驾驶员营运过程中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

    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驾驶员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驾驶员未按期对车辆及装置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驾驶员未配合公司进行回场检查及路检路查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配合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5、在一个考核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驾驶员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6、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半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 200元违约金。若因驾驶员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交通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a、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b、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c、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d、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e、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f、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4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g、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h、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伤人,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i、驾驶员交通肇事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车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车辆加速减值费。

    j、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或因车辆的保修质量、技术检验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处罚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其经济处罚和其他刑事、民事责任在内的全部责任外,若造成公司停业整顿,还要承担公司及其他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切相关损失;同时,视其情节轻重,还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处罚;一般责任事故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1-1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10-20天,运营任务照常交纳,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规定强制停运并学习一个月,运营任务照常交纳,同时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劳动关系。k、公司设立公告栏,对事故车辆,事故责任人提出公示,让事故责任人写下保证书并复训经复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年内再次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将解除劳动关系。

    八、安全生产优秀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无交通事故;

    3、本无交通违章;

    4、本无投诉。

    九、安全生产良好驾驶员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无交通事故;

    3、本无交通违章;

    4、本有投诉,但投诉不成立;

    5、有好人好事记录。

    本制度从发布日期起执行。

    祁东县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0日

    第三篇: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一. 总则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

    2、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二. 考核指标

    1、主要指标

    (1)、全年火灾事故为零;

    (2)、全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3)、食品卫生、交通、防盗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4)、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事故为零;

    2、辅助指标:

    (1)、全员安全责任落实率100%;

    (2)、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4)、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5)、安全事故(含责任性隐患)查处率100%;

    (6)、安全设备设施、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率100%。

    三.考核处罚标准

    (一)、对部门经理

    1、没有及时传达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罚款100元;

    2、违章指挥的,罚款200元;

    3、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的,罚款200元;

    4、公司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没有按要求时间整改完毕的,罚款200元;

    5、上级安全检查部门(集团公司)每查出一起安全隐患罚款200元;

    6、安全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的罚款100元;

    7、检修没有执行票、证、书制度的罚款200元;

    8、收尘设施发生故障没有及时维修,造成环境污染的罚款200元;

    9、没有让安全员办理动火许可证,批准工段或岗位动火的罚款200元;

    10、没有让安全员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批准工段或岗位使用取暖设施的罚款200元;临时接线的罚款200元;

    11、检修完毕,没有组织工段及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罚款200元;

    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二)、对安全员考核处罚标准

    1、发现违章指挥不制止的罚款100元;

    2、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的罚款100元;

    3、安全基础工作齐全,每少一项罚款30元;

    4、检(维)修作业严格执行票证书制度,未执行的罚款100元;

    5、对安全职能部门要求报送的各项报表和有关材料及时准确,不报或迟报以及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

    6、对新入厂、转岗、复岗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教育要有内容,考核和被教育人有签字记录,未按要求执行的罚款50元;

    7、准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例会,迟到罚款30元,不参加的罚款50元;

    8、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及公司各项安全会议精神,传达到车间每位员工,未及时传达或传达不到位的罚款50元;

    9、公司查出的安全隐患按整改期限完成,未按时完成罚款100元;

    10、上级安全检查部门(集团公司)每查出一起安全隐患罚款100元;

    11、没有办理动火许可证,私自让工段动火的罚款100元;

    12、没有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私自让工段使用取暖设施的罚款100元;

    13、灭火器使用后和有过期的灭火器未及时向公司上报的每具罚款50元;

    1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三)、对工段长(班组长)考核处罚标准

    1、违章指挥,罚款100元;

    2、发现违章作业不制止的罚款100元;

    3、对新入厂、转岗、复岗员工进行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要有内容,考核和被教育人有签字记录,未按要求执行罚款50元;

    4、公司安全检查每查出车间一项安全隐患罚款50元;

    5、公司查出的安全隐患按整改期限完成,未按时完成罚款100元;

    6、检修完,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恢复到位开机生产的罚款100元;

    7、上级部门(集团公司)安全检查,在工段所管辖范围查出一起安全隐患罚款100元;

    8、现场禁止有盒饭及其它垃圾,检修完成后现场保持清洁无杂物,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

    9、各楼层、楼梯卫生保持清洁,无积灰、无杂物、无不合理堆放物,10点30分前清扫完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

    10、严禁库上及其它高空部位向下吹灰(清灰)及乱扔杂物,如违反的罚款50元 ;

    11、没有按公司要求及时对工段卫生进行整治的罚款100元;

    12、收尘设施发生故障,能维修没有及时维修造成环境污染的罚款100元;

    13、没有向部门申请办理动火证,让员工私自动火的罚款200元;

    14、没有向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让员工私自用取暖设施的罚款200元;有临时接线现象的罚款100元;

    15、消防器材损坏、丢失没有及时向部门报告的罚款100元;

    1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四)、对员工安全考核处罚标准

    1、违章作业,罚款200元;

    2、违反劳动纪律,罚款200元;

    3、公司考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现场提问考核不合格的罚款50元;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操作的罚款50元;

    5、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罚款50元;

    6、厂内车辆违章载人,每人次罚款50元;

    7、厂内车辆未按厂内车辆管理规定行驶,罚款50元;

    8、电气设备安全可靠,接地、开关(有标识)、插座完好,无灯丝、线头裸露、走线规范,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

    9、现场架设的临时线、动力线按规范要求接线和敷设线路,禁止在地面走线,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元;

    10、检修更换、拆除的设备及零部件、工具器摆放整齐,不准随意乱放,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11、各电器控制箱、按钮盒上无积灰,电器控制箱(柜)内无杂物,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12、室内、外办公物品摆放整齐,各更衣箱、工具箱上无杂物、无积灰,岗位室门口和窗下严禁有杂物,不符合要求罚款50元;

    13、收尘设施发生跳停,没有及时发现投入运行,造成环境污染的罚款50元;

    14、岗位安全检查记录,记录不标准的罚款50元;

    15、在作业现场或岗位室内乱扔烟头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没有经过工段同意私自动火的罚款100元;

    17、没有经过工段同意私自用取暖设施和临时用电的罚款50元;

    18、消防设施摆放不正确或私自挪作他用的罚款50元;

    1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四)、奖励标准

    1、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效果的人员每次奖励100元;

    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人员每次奖励100元;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每次奖励100元;

    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每次奖励200元;

    5、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的人员每次奖励200元;

    6、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个人的人员每次奖励200元;

    7、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公司给予奖励1000元;

    第四篇: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二、惩罚: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单位、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1、各种违章违纪的处罚:

    (1)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进行作业的单位或个人50-200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

    (2)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20-50元/人、次;

    (3)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3000元,在禁烟区内的各单位辖区内,发现烟、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单位2OO元/个、堆,并由责任单位缴纳罚款,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禁烟区者罚300元/次;

    (4)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30元/人、次,穿带铁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区罚款50元/人、次;

    (5)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50元/次,罚所经门卫责任人20元/次;

    (6)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

    (7)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50-500元/处;

    (8)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lOO%;

    (9)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三级教育的罚款50元/人、次。

    第五篇: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维修服务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汽修美容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维修美容部的服务方针和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使安全生产、客运、服务质量得以保障。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打造公司服务品牌,特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店长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部门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的评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实效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员工和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员工违及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6月20日,并将结果于6月31日前报修理厂;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违规事故,将“一票否决”。

    3、公司安全办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员工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员工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宣传栏通报批评并对该员工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各项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在店铺学习、培训可获得每人2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员工在年底可参与公司优秀员工的评选,优秀的员工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员工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员工工作中,为客户排忧解难,受到客户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员工工作中,为客户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七、处罚细则

    1、公司违规员工在接到公司违规通知书后,一周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罚,将处罚单交回公司存档。违者由安全主任当面提出告诫,其行为记入劣迹档案并作为年终安全生产评比一票否决依据。每违规营运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规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2)、第二次违规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规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员工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公司员工未按期对设备进行各级维护保养及检测审验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处予50元违约金;(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处予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按期公司处予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4、在一个考核内,被进行书面告诫经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诫的员工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5、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营运过程中员工发生有责事故的处罚如下: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事故后必须半小时内与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 200元违约金。若因员工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a、员工有责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员工处以5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人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0%赔偿费。

    b、员工有责有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员工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人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0%赔偿费。

    c、员工有责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员工处以100元违约金,停班学习一天,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人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0%赔偿费。

    d、员工有责有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员工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人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0%赔偿费。e、员工有责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员工处以2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人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0%赔偿费。

    f、员工有责有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员工处以4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人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0%赔偿费。

    g、员工有责无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员工处以5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人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5%赔偿费。

    h、员工有责有人员受伤,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对员工处以1000元违约金、停班一天学习、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事故本人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0%赔偿费。

    i、员工有责致一人死亡,一律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事故本人保险公司定损金额10%赔偿费。

    八、安全生产优秀员工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修理厂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无事故;

    3、本无违规;

    4、本无投诉。

    九、安全生产良好员工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修理厂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无事故;

    3、本无违规;

    4、本有投诉,但投诉不成立;

    5、有好人好事记录。

    本制度从发布日期起执行。请各部门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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