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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园管理规约

    栏目:九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岁月静好 时间:2024-06-09 13:16:30 下载.docx文档

    XX工业园管理规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XX工业园全体租户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租户均具有约束力。物业的使用权、所有权发生变更时,规约的效力及于现有物业的继受人。

    本规约的内容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应当遵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本区域租户按照有关规定聘请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的约定对本物业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条

    出租人制订的规约自本物业的第一个租户签字后生效。

    第二章

    公众制度

    第五条

    精神文明公约

    1、自觉遵守XX工业园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厂区的良好生活和工作秩序。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不随地吐痰、不说脏话、不在公共场所打闹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扔垃圾、不高空抛物。

    2、公共场所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保持衣冠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雅,文明礼貌。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易污染环境的物品、动物等物品进入厂区。

    4、爱护厂区财物,维护公共设施,保持厂区公共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共同创造一个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安全舒适的文化环境。

    第六条

    治安管理规定

    1、物业服务中心积极与当地公安等执法部门配合,加强安管员与公安局人员的协调与沟通,在职责范围内严格把好安全关。

    2、保安亭值班门卫有权对来访人员进行查证确认来访目的及被访单位人员姓名等,来访者能准确回答并暂放相关证件方可进入。如来访者不明白的单位可电话咨询被访者后作出放行或谢绝进入等处理。如有重要访客可事先通知门卫,已简化通行手续。

    3、所有要搬出的物品必须要有物品外出单位的《放行条》,并有单位主管或领导的签字盖章方可搬出厂区。

    4、各单位的访客进入厂区,都应遵守厂区的各项规章制度,被访单位必须对其在厂内一切行为负责。

    5、厂区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员工在厂区任何区域使用明火或吸游烟、乱扔烟蒂。

    6、厂区禁止任何单位在非指定地点以任何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7、各单位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服务中心发放的出入证进出厂区。

    8、在厂区内如遇紧急情况或发现可疑人员,请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或直接告知当值安管员处理。

    9、厂区禁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

    交通管理规定

    1、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低速行驶,厂内限速5/小时,厂区禁止车辆鸣笛。

    2、驾车进入厂区的人士必须遵守车辆管理制度,自行车、电瓶车及所有机动车禁止乱停乱放,乱占停车位或占用公共区块临时或长期停放。

    3、厂区单位所有车辆及货车车牌号码必须事先在园区物业部进行登记,有物业部统一安排车位,厂区单位车辆禁止在车位外停放以保障厂区道路畅通。所有临时来访车辆必须服从厂区门卫安排调度,严禁占用大门、楼厅及公共道路。

    4、园区物业部有权在必要时将厂区交通改道或临时封闭道路。

    5、任何来访车辆如触犯厂区条例或损坏厂区设备设施、物质等,物业部有权要求驾驶员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并要求合理赔偿。

    6、厂区内禁止租赁单位人员学车、试车,洗车、维修车或停泊在车位界线外,对以上违规停放车辆物业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拖车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有租赁单位负责。

    7、禁止厂区人员在公共道路上溜冰、滑板等。

    第八条

    电梯管理规定

    1、电梯机房除电梯维修人员、消防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运行中电梯若出现突然故障,乘客不必惊慌,更不应私自违章操作、开启或敲打梯门,应马上按响紧急对讲开关,通知有关人员,等候解救。

    3、搭乘电梯货物过多时,应分批搭乘,避免超载发生危险。

    4、用电梯搬运非常规物件时,事先申请,不得超重,防止造成事故,并注意不得损坏电梯。

    5、严禁在电梯内打闹、刻划、张贴及私自撕揭电梯年检合格证。

    6、注意电梯内部清洁卫生,勿将杂物丢弃在电梯门导轨槽内。

    7、发生火警或地震时,切勿搭乘电梯。

    第九条

    消防管理规定

    1、厂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救的原则,依靠楼内租户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局的领导和监督。

    2、各租户及其负责人为其租赁区域防火责任人。

    3、物业服务中心应加强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工作,所有物业管理人员必须培训上岗,并对租户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活动。

    4、物业服务中心制订防火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厂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并监督实施。

    5、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租户开展防火自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6、物业服务中心定期对厂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使其经常于良好备用状态。

    7、物业服务中心在进行公共消防设施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前将提前通知租户加强防范。

    8、任何情况下消防设施停水、停电不得过夜。特殊原因需过夜,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物业服务中心及时通知租户加强防范。

    9、租户应支持和配合物业服务中心组织的初期火灾扑救和安全疏散演练。

    10、严格控制装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厂区车场停放,如属必须,要做好防范措施。

    11、物业服务中心员工及厂区内所有人员有责任发现初期火灾按程序进行处理,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12、厂区内租户应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乱拉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电气设施和用具。

    13、租户进行室内装修、改造,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4、楼梯、过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或堆放杂物。

    15、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经发现,将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16、物业服务中心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17、物业服务中心应积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条

    清洁卫生公约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由物业公司具体实施管理,并密切配合环卫、环保和卫生防疫部门协同工作;租户租赁范围内区域由租户自行负责。

    2、垃圾请投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掷、遗落或摆放在其它地方。

    3、严禁有以下行为:

    1)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杂物,随地倾倒垃圾;

    2)从窗外(楼层)高空抛物;

    3)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及其它物品;

    4)在墙壁上乱涂乱划;

    5)损坏清洁设施;

    4、厂区禁止在公共场所垂挂衣物(除宿舍)张贴任何标志、广告、竖立告示牌等。

    第十一条

    绿化管理规定

    1、绿化带(指厂区范围内花草、树木、园林建筑等),属楼宇公共设施组成部分,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2、行人和车辆按规定道路通行,不得损坏绿化植物。

    3、人人有责任维护绿化设施的完整,不破坏花台及花木护栏。

    4、厂区范围内禁止下列破坏生态环境、妨碍绿化的行为:

    1)禁止占用绿化区/攀折花木,毁坏涂抹园林;

    2)禁止在绿化区内堆放物品;

    3)禁止在绿化地上倾倒垃圾、抛洒杂物;

    4)禁止在厂区采摘花果及随意踩踏草坪、板块植物;

    5)在绿化带内骑车、踢球等活动。

    5、为维护厂区宁静、整洁的环境租赁单位在厂区内禁止饲养任何家禽和宠物。

    第十二条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中华人公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省市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确保园区各单位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单位消防管理的基本要求:

    1、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安全防火责任人,成立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按省市消防重点保卫单位暂行规定执行。

    2、将消防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实行定点、定人、定职责的消防管理机制,应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切实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4、消防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单位要有一至两名现场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健全各种消防防火制度。

    5、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6、爱护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协助管理单位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各种消防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自救能力。

    7、排列货物要整齐,杜绝摆放易燃、易爆物品,市场公共范围内严禁吸烟。

    8、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切实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责任目标:

    1、无火灾事故。

    2、不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

    3、无违章装修及违章作业的现象。

    4、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要完好,无损坏,保养良好。

    5、不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商品摆放不得堵塞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

    6、90%以上的员工要懂得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义务消防队员懂得使用各种消防设备及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及处理。

    三、考核、奖惩办法:

    对“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不落实,领导不重视防火工作、制度不健全、组织不落实、管理混乱、有重大火险隐患不整改的责任单位,管理单位有权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管理单位有权停水、停电、责令停业整改,并向其主管单位及消防局通报。由于责任单位的原因导致火灾事故,相关责任应由责任单位承担。

    四、其它: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单位、管理单位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责任书自责任单位和管理单位签章之日起生效。

    管理单位(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防火责任人/职务:

    防火责任人/职务:

    字:

    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间:

    间:

    本人(单位、团体)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佛山市百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制定的《XX工业园管理规约》,现承诺如下:

    (一)本人(单位、团体)同意履行、遵守本规约的约定;

    (二)本人(单位、团体)同意承担违反本规约的责任。

    此承诺书一式二份,开发建设单位、租赁人各一份。

    租赁人(单位、团体):

    (签章)

    楼座房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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