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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办指引(模版)

    栏目:九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空谷幽兰 时间:2024-06-18 20:54:30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办指引(模版)

    2024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引

    辖区内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八、查询办法:申请人可根据受理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陆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dgxgr.dg.gov.cn/或以短信形式,查询个人的积分情况。2024年7月1日至7月7日,各镇街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如申请人对积分情况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点提交积分复核。复核期间不接受申请人补充递交资料,工作人员将在申请人已上交的资料中进行复核。

    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其父母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父母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并处理完毕;

    3、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即202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申请小学非起始年级(二至六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重读。

    4、本方案的新莞人子女是指其父母双方及申请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年级: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一至二年级

    三、申请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5月31日(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地点:

    申请人父或母一方服务地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二选一 申请人父母在我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五、申请办法: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2024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内容准备相应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向相应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接收材料后,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七、录取办法: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将申请材料移交相关部门审核,各相关部门登录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评分。申请人的最终积分根据其个人提交资料的审核情况,由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计算生成。各镇街教育部门根据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学位名额数及申请人志愿统筹安排到

    九、申请材料:

    (一)必备资料

    1、《2024年东莞市镇(街)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未办理身份证的不需提供身份证材料);如父母离异无办法提供另一方户口信息的,需提交离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积分方(父或母)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入学)计划生育证明》以及父母双方《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如新莞人夫妻双方户籍地为同一镇街的,只需出具同一张户籍地计生证明。对原已提交户籍地计生证明,现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无需重新办理户籍地计生证明,需提交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从户籍地计生证明办理之日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积分方(父或母)的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三选一);

    如果选择以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为申请地的,需提供该自有居所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

    (二)积分资料

    1、相应的积分材料。(见后面附表)

    十、其他问题

    1、申请人需认真阅读《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请准备好申请材料。

    2、已取得入户资格,手续正在办理中的积分入户人员子女;已取得入户资格,不愿入户的积分入户人员子女,如需要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均按《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2024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根据其积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各申请人可登陆东莞教育网http://“新莞人入学”专栏,了解2024年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有关内容和操作说明。

    4、相关表格可到当地教育部门、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领取,或登陆东莞教育网“新莞人入学”专栏下载。

    5、如有问题,可咨询东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3126112、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服务协调科22103036、当地教育部门以及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二月

    2024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资料一览表

    第二篇:5.2024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办指引(新)

    2024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办指引

    辖区内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八、查询办法:申请人可根据受理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陆东莞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dgxgr.dg.gov.cn/或以短信形式,查询个人的积分情况。2024年7月1日至7月7日,各镇街教育部门向社会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如申请人对积分情况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点提交积分复核。复核期间不接受申请人补充递交资料,工作人员将在申请人已上交的资料中进行复核。

    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新莞人子女,其父或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其父母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父母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并处理完毕;

    3、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即202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申请小学非起始年级(二至六年级),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重读。

    4、本方案的新莞人子女是指其父母双方及申请人均为具有我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年级: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一至二年级

    三、申请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5月31日(节假日不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地点:

    申请人父或母一方服务地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二选一 申请人父母在我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五、申请办法: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2024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内容准备相应的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向相应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接收材料后,将申请人基本信息录入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积分档案,并出具受理回执。

    六、积分方式:父母双方不累计积分,只选取其中一方积分,积分方式见下:

    七、录取办法: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将申请材料移交相关部门审核,各相关部门登录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评分。申请人的最终积分根据其个人提交资料的审核情况,由积分制入学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计算生成。各镇街教育部门根据积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学位名额数及申请人志愿统筹安排到

    九、申请材料:

    (一)必备资料

    1、《2024年东莞市镇(街)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未办理身份证的不需提供身份证材料,但需补充提交一份电子照片,以便录入积分系统,完整信息);如父母离异无办法提供另一方户口信息的,需提交离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积分方(父或母)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入学)计划生育证明》以及父母双方《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如新莞人夫妻双方户籍地为同一镇街的,只需出具同一张户籍地计生证明。对原已提交户籍地计生证明,现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无需重新办理户籍地计生证明,需提交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从户籍地计生证明办理之日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积分方(父或母)的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三选一);

    如果选择以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为申请地的,需提供该自有居所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

    (二)积分资料

    1、相应的积分材料。(见后面附表)

    十、其他问题

    1、申请人需认真阅读《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请准备好申请材料。

    2、已取得入户资格,手续正在办理中的积分入户人员子女;已取得入户资格,不愿入户的积分入户人员子女,如需要申请入读公办学校,均按《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2024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根据其积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各申请人可登陆东莞教育网http://“新莞人入学”专栏,了解2024年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有关内容和操作说明。

    4、相关表格可到当地教育部门、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领取,或登陆东莞教育网“新莞人入学”专栏下载。

    5、如有问题,可咨询东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3126112、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服务协调科22103036、当地教育部门以及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二月

    2024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资料一览表

    第三篇: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

    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

    年级积分方案(试行)

    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新莞人子女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本方案适用于年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我市有暂住证明、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且在我市参加三年或以上社会保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遵纪守法的新莞人子女。

    第二条在小学阶段品行综合评定中被评为不合格或在小学阶段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新莞人子女,不具备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资格。

    第三条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可以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其父或母一方服务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申请人父母的学历、职称、在莞服务年限、居住条件、参加社会保险、纳税、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

    第四条本方案共有十一个积分项目,其中一至九项为基本积分,总分为200分;第十、十一项为加、扣分项目。

    本方案除第九项积分项目为申请人积分外,其余积分项目均为申请人父母积分,具体积分项目、分值如下:

    (一)文化程度(30分)

    1、具有研究生(硕士)或以上学历的,每人20分,总分不超过30分(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本科学历的,每人15分(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大专学历的,每人10分(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的,每人5分(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称及国家职业资格(30分)

    1、具有高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三级以上(含三级),每人15分(提供职称证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四级,每人10分(提供职称证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初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五级,每人5分(提供职称证或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在东莞服务年限(30分)

    申请人父母双方的服务年限可以进行累计积分,总分不超过30分(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参加社保(30分)

    申请人父母双方参加社会保险可以进行累计积分,总分不超过30分(提供社保个人账户对账单)。

    (五)居住条件(20分)

    在东莞购房或自建房并居住的20分(提供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计划生育(10分)

    1、应结扎已结扎或连续3年(每年不少于3次)查环查孕,无怀孕的10分(提供镇级或以上医院、计生中心出具的结扎证或镇级或以上医院、计生中心出具的妇检证明);

    2、连续2年(每年不少于3次)查环查孕,无怀孕的6分(提供镇级或以上医院、计生中心出具的妇检证明);

    3、连续1年(每年不少于3次)查环查孕,无怀孕的3分(提供镇级或以上医院、计生中心出具的妇检证明)。

    (七)投资兴办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累计纳税额或个人当年缴纳所得税额(30分)

    申请人父母双方均有投资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纳税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以累计积分,总分不超过30分。

    投资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纳税者,提供工商执照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个人所得税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参加志愿者服务(10分)

    申请人父母双方参加志愿者服务可以进行累计积分,申请人参加志愿者服务,也可按相应的服务时数,取得相应的分值,可以累计积分,但总分不超过10分(提供镇街团委出具的服务时数证明材料)。

    (九)接受教育(10分)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1、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1年学前教育的,3分(提供幼儿园出具的就读证明);

    2、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2年学前教育的,6分(提供幼儿园出具的就读证明);

    3、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10分(提供幼儿园出具的就读证明)。申请入读初一年级:

    1、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公民办小学接受1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分(提供小学出具的就读证明);

    2、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公民办小学接受2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分(提供小学出具的就读证明);

    3、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公民办小学接受3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4分(提供小学出具的就读证明);

    4、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公民办小学接受4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6分(提供小学出具的就读证明);

    5、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公民办小学接受5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8分(提供小学出具的就读证明);

    6、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公民办小学接受6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0分(提供小学出具的就读证明)。

    (十)加分(30分)

    1、在莞期间获得市级或以上表彰,加15分/人/次;

    2、在莞期间获得镇街表彰,加10分/人/次。

    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提供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扣分(30分)

    曾经受过劳动教养或其他刑事处理的,扣20分/人/次,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第五条本方案各项积分项目中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为真实有效的原件,一经发现伪造,取消申请资格。

    第六条各镇街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计分。市成立监察小组,接受群众、社会的意见反馈,监督本方案的实施。

    第七条本方案适用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第八条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篇:2024年新莞人积分制入户申办指引

    2024年新莞人积分制入户申办指引

    (一)申请受理(10月11日至11月20日)。每周周一至周六受理申请。受理窗口人员对一次性提交所有资料表格填写规范完整、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予以受理(必须提交居住证;若在省内其他城市参保的,需提交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意受理后,将申请人资料信息录入积分制信息管理系统并当场打印受理回执。申请材料如下:

    1.必备材料(申请时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以各职能部门指引要求为准)。

    (1)《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历年流动人员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领取居住证的,可以出具信息登记回执原件与复印件);

    (4)在本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省内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复印件;

    (5)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2.加分材料(不能提供相应资料的不得分)

    (1)文化程度。提供学历证书、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提供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查验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在本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省内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复印件。

    (4)参加献血。提供省内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捐献证明及复印件;

    (5)参加社区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提供县级或以上志愿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6)慈善捐赠。提供慈善组织捐赠证明及复印件;

    (7)表彰奖励。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科技方面。提供发明专利或优秀科技成果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技能竞赛方面。提供参加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与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工作年限。选择以在东莞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计分的,由社保部门根据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直接核实;选择以工作年限计分的,提供经人力资源部门(劳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11)在莞连续居住时限。提供居(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12)居所情况。提供自有房产的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3)个人投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相关凭证及复印件;

    (14)个人纳税。提供个人缴税凭证及复印件;

    (15)纳入本市计划生育属地管理。提供办理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的相关资料及复印件。

    第五篇: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办事程序-20090730

    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办事程序

    一、领取资料

    申请人到其父或母一方服务所在镇街宣教办领取或在东莞市教育网(http: //)

    或者寮步教育信息网(http://)下载申请表、积分方案及积分表等资料。

    二、填写表格并采集证明材料

    申请人父母按实际认真填写申请表、积分表并到相关部门采集证明材料,其中: 1.在莞服务年限证明请到镇街劳动分局办理;

    2.参加社保证明请到镇街社保分局办理;

    3.计划生育证明请到镇街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4.缴税证明请到镇街地税分局及国税分局办理;

    5.参加志愿者服务证明请到镇团委办理;

    6.申请人接受教育情况证明请到就读学校(幼儿园)办理。

    三、提交表格及证明材料

    01.申请表

    02.积分表

    03.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04.申请人父母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05.申请人父母的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06.申请人父母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07.镇街劳动分局出具的在莞服务年限证明原件;

    08.镇街社保分局出具的参加社保证明原件;

    09.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或租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10.镇街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

    11.投资兴办工商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地税分局及国税分局出具的缴税证明原件;

    12.镇团委出具的志愿者服务星级(时数)证明原件;

    13.就读学校(幼儿园)出具的就读证明原件(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还需提供申请人的《小学素质报告手册》原件复印件);

    14.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到当地宣教办领取申请表、积分表及相关资料 → 填写申请表、积分表并到相应职能部门采集证明材料 → 提交申请表、积分表及证明材料 → 各镇街宣教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证明材料并计算积分 → 确定名单,向社会公布 → 各镇街宣教办统筹安排入学

    五、报名地点:申请人父或母一方服务所在镇(街)的宣教办。

    六、咨询电话:市教育局 ***2或各镇宣教办。

    七、补充说明:

    0.不符合计划生育时将首先被剔除,就不必办理积分关联的资料。

    1.在莞服务年限的证明:劳动局通常只根据社保证明来判定,除非你保留了所有的暂住证原件。

    2.入读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出生医学证明或申请人的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

    3.计划生育证明:结婚证;每年不少于3次的有环无孕的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4.幼儿园就读证明由(曾经)就读幼儿园出具。

    5.东莞市寮步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妇检证明:需向服务所说明是办理子女入学用。

    6.办理入学手续需提交的资料:

    ①受理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回执单

    ②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原件复印件

    ④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东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证明

    7.寮步镇相关部门地址:

    ①镇政府:寮步广场对面,鸿图广场旁

    ②社保分局:镇政府旁

    ③劳动分局:镇政府旁,与社保分局在同一栋

    ④计划生育办公室:镇政府内4楼

    ⑤地税分局或国税分局:镇政府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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