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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治理情况总结

    栏目:九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空谷幽兰 时间:2024-08-21 04:11:38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治理情况总结

    关于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治理情况总

    按照冀人口联[2024]7号文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有关文件要求,清苑县加大了 “两非”案件查处力度和B超仪管理力度,在造浓工作氛围的同时,特别加大了联合查处力度,在全县形成了打击“两非”案件的强大攻势,肃清了从医秩序,有效地遏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势头,促进了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下面就我县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治理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了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把治理性别比失调工作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治理在县、责在政府”的要求,列为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大了考核奖惩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印发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联合办公会议,明确计生、卫生、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职责和分工,研究解决“孕情跟踪管理难、案件调查处理难、部门协调配合难、法规制度落实难”等重点难点问题。同时,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县领导小组成立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

    题工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张晓东担任,从各个部门抽调人员,充实了由计生局牵头的专项督查执法队,负责对从事“两非”案件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进行查处。

    二、协调联动,严查重处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协调公安、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启动了近年来全县规模最大一次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和性别比治理专项行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采取五项措施,切实整治计划生育药械在生产、流通、使用和广告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和成人“性用品”市场混乱无序等现状。一是成立各级专项行动组织机构,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三是明确各部门整治责任,加大督察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揭露曝光经营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和非法经营成人“性用品”的行为,同时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并公开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药品市场和B超管理的长效监管体制,形成文明、有序、健康、安全的市场环境。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对130余家B超使用部门和个体诊所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非法使用B超机一台,没收上取环器械3套,没收各种流产药品药物10套。

    三、规范管理,防治并举

    一是规范B超管理。由县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局联合,重点对县各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站目前配备和使用B超机的情况进行单独存档,进行“拉网式”摸底调查,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计生办负责统计,每半年向县计生局法规股上报一次摸底情况,由县计生局法规股与县卫生局联合,详细核对使用情况。对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保留,并对B超员进行执业资格审查,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对违反规定,擅自购置、使用B超机的备案,依据《规定》第二十一条进行严肃查处。截止目前,全县使用B超机的单位共有43家,并且健全了B超的准入、管理、使用和制度。

    二是规范三级包保责任制管理机制。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平稳推进有序进行,县人口计生局健全和完善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对全县。个乡镇划分四个责任区:各位副职分包责任区,全体工作人员具体分包责任乡镇,工作落实到所有村;乡级计生办每位工作人员,直接掌控到所包村的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和《第一个子女生育卡》人员名单,每月对包保对象走访三次以上,并做好走访记录,掌握人员动态,做好政策宣传;村专干对村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和《第一个子女生育卡》人员,随时开展好服务,并及时掌握孕情,对本村怀孕妇女有可能或已经发生问题及时向分包乡镇、村人员报告,提请县、乡帮助解决。对县、乡、村三级包保人员,统一签订责任书,并将包保责任制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办法。对县、乡两级包

    保人员责任制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按考核情况予以奖惩。对所包乡、村当年无非法终止妊娠现象的给予一定奖励;对监控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非法终止妊娠现象的,除对当事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对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通过实行严格的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把全部怀孕和持证妇女纳入管理和服务视野,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终止妊娠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化宣传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一方面。我们努力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氛围,建设了一批“关爱女孩”行动宣传公益广告牌,在乡村增设一批有利于女孩成才的基础实施;充实了乡村生育文化知识长廊,完善了“关爱女孩”行动宣传版块;树立一批女孩成才典型,在全县营造起有利于女孩的良好氛围,减少“两非”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大“两非”案件曝光力度,抓好反面典型,给人们警示教育,惩前毖后,抑制“两非”现象的发生,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四、健全举报机制,加强社会监督

    在有奖举报上,我们广开举报路径,首先,我县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鼓励群众对违反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非法终止妊娠和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物品的行为进行有奖举报,对一经举报查实的典型案件予以全县通报和严肃处理,形成社会监督的良好机制。

    虽然我们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市要求,还存有一定的差距。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国家三部委《规定》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宣传,以关爱女孩健康、关爱女孩成长为重点,把关爱女孩行动进一步引向深入,进一步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健全管理约束机制,加强区域部门间协调联动。通过宣传、服务促进人们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XX关于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降低XX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改善人口性别结构,促进XX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XX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依据党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强对生育过程的有效控制,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和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以上下简称“两非”)的违法行为,促进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

    二、工作目标

    (一)政策内二胎及以上孕妇登记上报及时达85%;上报孕妇的孕情监测、随访服务率达到100%,政策内二胎及以上孕妇劝留在家待产比例达到95%以上。

    (二)每个村要上报一起“两非”案件线索。

    (三)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市布规划指标。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经常性工作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活动氛围

    1、镇委、镇政府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全镇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印发实施方案。

    2、编发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简报,及时搜集信息,掌握动态,指导工作。

    3、各村、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实施方案内容、举报奖励政策等。

    4、在电视台上,播放活动的主要内容及“两非”案件举报电话。

    5、各村各单位要利用各种重大节日,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6、各村、镇直各单位自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简报和宣传专栏。

    (二)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认真落实有利于女孩生存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三)建立政策内及以上孕妇上报、孕情随访、监测和管理制度。

    1、对当年符合政策生育二胎及以上怀孕4个月内妇女及时登记上报和进行孕情访视、监测的对象进行清理登记、上报。镇、村干部对所包保的对象要每月进行一次访视,并将访视情况作好记载。对在怀孕4个月以上办理二孩《生育证》的对象要认真调查,做好调查笔录。对乡镇机关干部在随访时,弄虚作假、工作不负责任、孕情消失后包保干部不清楚和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人员不按时进行孕情监测检查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2、各村(居)委会对历年来涉嫌遗弃、溺杀女婴的对象、2024年3月以来有引产史的育龄妇女进行清理、登记,并由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班逐一调查,制作调查笔录。

    3、各村计划生育办公室对2024年3月以来《村级计划生育信息月报告单》上有孕情而没有生育的对象进行清理、登记;对2024年3月以来政策外生育男孩对象、政策外怀孕大月份引产对象、政策内怀孕大月份上报孕情对象等进行清理、登记,并由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比专班逐一调查,制作调查笔录。属“两非”案件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健全医疗保健、计生技术机构的监管制度。

    1、XX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要在醒目的地方刷写打击“两非”的宣传标语,在B超室、妇产科、药房张贴禁止“两非”的永久性警示标志。

    2、XX卫生院、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要与B超室执行机人员、妇产科医生、药房司药人员签订禁止“两非”的责任书。

    3、对孕妇进行孕检、终止妊娠、分娩要实行实名制登记,并报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办公室。

    4、对从事“两非”的人和事要坚决按有关规定从重从快处理。

    (五)建立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监管制度。

    1、药监部门要药店醒目的地方张贴禁止“两非”的永久性警示标志,并与药店负责人和药品销售人员签订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责任书。

    2、对药品销售单位和个人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

    四、工作要求

    1、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以镇为单位开展。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现“两非”线索,镇纪委、公安派出所、计生专班、乡镇挂村干部组成的专班迅速介入,一查到底。

    2、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镇直各单位除开展本部门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外,要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强化各级各部门在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工作中责任的意见》,借

    鉴外地的成功经验,用足用活行政的、经济的、纪律的、司法的手段,保证打击“两非”案件有重大突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获得成功,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明显下降。

    3、要加强督查。镇督导专班对各村、镇直各单位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要严肃纪律,严禁图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或有案不查、查而不处。

    4、要严格奖惩结账。对举报“两非”案件,经查实的按规定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对查处有影响的重大“两非”案件的单位及有功人员奖励1000-2024元。对活动开展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村和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向镇委、镇政府说明原因,限期整改。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账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

    五、组织领导

    镇委、镇政府成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镇委书记XX、镇长XX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综治办主任XX,人大主席XX副镇长XX为副组长,镇计生站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生办,由计生站站长XX任办公室主任。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活动。

    第三篇: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驻地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确保全年低生育水平稳定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正常范围,根据市、区人口和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动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广泛宣传教育,坚持严打“两非”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利益导向,实行全程服务,构建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开展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行动,依法查处一批“两非”行为,进一步强化生育过程跟踪管理服务,加强和规范辖区内B超、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不断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尤其是有关“两禁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

    坚决依法查处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尤其是个体诊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切实达到查处一例,震动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各部门、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层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建立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郁的舆论氛围

    镇流动宣传车每周两次对辖区19个村进行巡回宣传,并在集市等人口密集处设立宣传点,发放明白纸。每个村(社区)要制作宣传版牌,并利用政务公开栏和计生专栏,张贴标语口号,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及奖励举报机制,让群众了解打击“两非”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形成具有高压态势的计生宣传氛围,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要推进村规民约修订,落实利益导向措施。

    (三)加紧排查,确保跟踪随访到位

    开展终止妊娠药品的市场清查,对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协助主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加强对育龄妇女避孕方法的指导和孕情检查,对意外怀孕早发现、早补救;对正常怀孕的妇女,尤其是对怀孕第二胎的妇女,做好定期随访,指导孕期保健,防止出现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对因意外情况要求终止妊娠的妇女,要严格适应条件,严格审批程序。怀孕14周以上的妇女,终止妊娠手术前,应当提供相应的医学诊断证明和区人口计生局出具的证明。对私自终止妊娠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持二孩生育证明的怀孕妇女违法私自终止妊娠的,不再批准其生育申请。各村(社区)计生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摸排打击“两非”工作线索,并及时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于2024年8月下旬至10月中旬集中开展,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4年8月下旬)

    通过制作宣传版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省、市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集中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8月下旬—10月上旬)

    重点做好2024年1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全镇违法生育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情况、计划内流引产情况调查摸底。同时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药店进行调查摸排,并及时报区进行相关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4年10月上旬—10月中旬)

    镇集中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认真总结集中治理活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规范生育全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性别比综合治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将集中治理活动总结书面报送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成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篇: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计划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

    问题工作计划

    为有效遏制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确保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我们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要求,积极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就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工作行划如下:

    一、明确责任目标

    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制定并落实优惠政策

    制定了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奖励优惠政策,在社会救助、扶贫开发、养老保险等方面向有女户家庭倾斜。

    三、加强责任落实、组织专项检查

    镇与各有关单位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责任书,成立领导组织,组织专项检查。

    四、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

    积极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查处“两非案件”。

    五、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宣传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

    六、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加强举报奖励,举报公告张贴到组,知晓率达到100%。

    七、加强监督检查

    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每年至少检查2次以上

    第五篇:2024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总结(半年)

    中共贵定县盘江镇委员会文件

    ━━━━━━━━★━━━━━━━━

    中共盘江镇委员会盘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上半年计划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

    治理工作总结

    盘镇发(2024)36号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计划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遏制我镇的人口出生性别比的攀升势头, 全面落实贵人领发[2024]23号《关于抓好2024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确保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的全面提高。2024,我镇按照“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强化服务意识、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净化人口环境,促进了我镇的人口出生性别比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标,强化考核,切实加强对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的领导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央和省市要求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使出生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为了力争在更短的时间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要继续坚持和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一票否决的人口与计生工作“三个一”领导机制。成立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人口与

    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进行量化考核。保证经费投入,确保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是贯彻计划生育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消

    除性别歧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精神,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做好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开展好这项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关爱女孩、树立新风”的宣传活动,大力倡导和传播以人为本、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经济帮扶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引导广大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大力宣传农村妇女在发展经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宣传男到女家落户,“好公婆、好媳妇”等典型事迹,提高广大妇女的社会地位;大力宣传性别比失衡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消除在生育行为上的性别偏好,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从而为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顺利推进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合力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统筹规划,密切配合,突出重点,综合治理。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协助政府具体负责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组织目标责任考核;协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卫生等部门制定B超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管理、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出生死亡报告等制度,并负责在本系统内实施;建立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二孩生育实施全程管理和服务;加强对本系统使用B超医务人员的资格审查、认定和职业道德教育及管理;组织协调对性别比较高地方的重点治理工作;把实行计划生育双女户列入“三结合”帮扶。

    文化宣传部门:加大我国人口、资源、环境、国情和我国计划生

    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树立尊重妇女、男女平等、婚姻自由、邻里和睦的良好社会风尚,倡导性别自然选择,宣传性别人为选择的社会危害。禁止出版宣传胎儿性别选择的书籍和文章。

    教育部门:加强女童教育,提高女童入学率;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宣传我国人口国情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性别平衡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交纳学习费用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并在升学时给予具体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遗弃、溺杀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结合户口登记和人口统计工作,为计生部门提供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关的数据资料;及时依法查处妨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民政部门:加强婚姻管理,维护妇女婚姻自由和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加快农村敬(养)老院建设,提高敬(养)老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农村社会救济工作,指导并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农村困难老人的基本生活;改革殡葬制度和传统的继承方式,促进男到女家落户等,从而促进男女平等的社区文化和氛围;建立与计划生育部门互通信息的制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的政策措施,消除对妇女的就业歧视;在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制度中坚持男女平等原则;积极探索在农村有条件地区建立包括独女户、双女户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

    农业部门:制定农村、农业政策要有利于计划生育;加大对农村妇女的适用技术培训力度,支持农村妇女发展经济,增强妇女的经济参与能力;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维护妇女的合法承包权益;鼓励乡镇企业根据发展需要依法招聘、雇佣女工,做到男女同工同酬。

    卫生部门: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及《四川省〈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完善胎儿性别鉴定技术、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物使用的技术规范,严格操作;对从事B超操作的医务人员要严格管理、检查、监督,未经许可,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要建立健全避孕节育、孕情检查和访视制度、终

    止妊娠以及围产期保健等服务的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在医院出生婴儿的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做好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信息沟通。

    统计部门:负责调查统计全县和各乡镇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分析其发展趋势,建立出生人口性别结构情况通报制度。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严格管理、监督制度,定期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两次。严禁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妇联: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制定维护妇女权益的政策措施,促进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加强对妇女知识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提高妇女自身素质;深入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引进适合妇女参与的项目,资助她们发展经济,增强其经济参与能力;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四、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强化重点环节的服务与管理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必须立足长远,着眼当前,狠抓重点环节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为育龄群众提供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站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防治“三大工程”,坚持开展经常性为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服务和生殖健康系列服务,提高育龄妇女落实节育措施的及时率和有效率,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流引产现象,使育龄妇女享受良好的生殖保健服务。

    二要加强生育管理,建立完善二胎生育管理与服务的相关制度。全面推行计划内二胎孕产期随访服务制度,乡村两级要做到定期上门,责任到人。全面推行计划内二胎定点分娩制度,对自觉按合同定点分娩的计划内二胎孕产妇,定点单位要给予生育保险和收费优惠。严禁未取得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非法接生。严格执行照顾二孩生育只给一次机会的规定,对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有溺弃女婴行为或婴儿出生后去向不明的家庭,均不再安排生育指标。三要加强B超和中期引产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未经许可,任何医疗机构和个人不得施行胎儿性别鉴定和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据国家人口

    计生委、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要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溺弃女婴、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查处,依法追究当事者责任,并通过案件查处教育当事者和广大群众。

    五、落实政策,利益引导,切实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实际困难

    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依法维护女孩和生育女孩家庭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是关爱女孩行动的重要任务。乡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兑现已经出台的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惠优待政策,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树立“诚信政府”、“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当前在执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要特别在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双女结扎户保健费发放、义务教育杂费的减免、放弃二孩生育奖励、宅基地划批、土地承包、劳动就业以及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落实政策,使利益导向机制在关爱女孩行动中发挥根本作用。同时,要把关爱女孩行动同计划生育“三结合”、扶贫开发、救助计生困难家庭等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帮扶力度,解决实际问题,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中共盘江镇委员会

    盘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1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出生人口性别比总结盘江镇党政办公室2024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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