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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栏目:九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清风徐来 时间:2024-09-06 19:03:17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2、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本题答案为B。

    4、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4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5、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6、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

    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

    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

    7、关于宪法实施的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司法机关保障包括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两种模式

    B.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讼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可知C项正确。

    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是德国而不是美国,故D 项错误。

    8、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9、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0、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

    B.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

    C.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

    D.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B。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回,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我国《宪法》总纲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故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是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性保证实施,违反宪法后要接受违宪制裁,比如改变或撤销、罢免等。故选项D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11、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

    12、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

    【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13、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

    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14、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

    【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第二篇: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和女友乙在网吧上网时,捡到一张背后写有密码的银行卡。甲持卡去ATM机取款,前两次取出5000元。在准备再次取款时,乙走过来说:“注意,别出事”,甲答:“马上就好。”甲又分两次取出6000元,并将该6000元递给乙。乙接过钱后站了一会儿说:“我走了,小心点。”甲接着又取出7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拾得他人银行卡并在ATM机上使用,根据司法解释,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B.对甲前两次取出5000元的行为,乙不负刑事责任

    C.乙接过甲取出的6000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乙虽未持银行卡取款,也构成犯罪,犯罪数额是

    2、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

    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

    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

    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

    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

    3、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4、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

    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

    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

    5、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拘留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B.拘留章某后,应在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

    C.拘留后对章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

    D.因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具,拘留时公安机关无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

    6、菜贩刘某将蔬菜装入袋中,放在居民小区路旁长条桌上,写明“每袋20元,请将钱放在铁盒内”。然后,刘某去3公里外的市场卖菜。小区理发店的店员经常好奇地出来看看是否有人偷菜。甲数次公开拿走蔬菜时假装往铁盒里放钱。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乘人不备,公然拿走刘某所有的蔬菜,构成抢夺罪

    B.蔬菜为经常出来查看的店员占有,甲构成盗窃罪

    C.甲假装放钱而实际未放钱,属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

    D.刘某虽距现场3公里,但仍占有蔬菜,甲构成盗窃罪

    7、某区工商分局对一公司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电子出版物100套的行为,予以取缔,并罚款6000元。该公司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B.在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分局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C.市工商局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审查此案

    D.如区工商分局的决定明显不当,市工商局应予以撤销

    8、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9、关于公检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B.基于检察一体化,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是指检察系统整体独立行使职权

    C.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二审抗诉不当的,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

    D.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上级法院如认为下级法院审理更适宜,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

    10、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理

    B.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接审理

    C.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D.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

    11、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

    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12、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

    B.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C.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

    D.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

    13、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14、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推搡之间,不慎致乙死亡。检察院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乙母丙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可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B.如甲与丙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C.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与丙协商以达成和解

    D.如甲与丙达成刑事和解,其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15、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16、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17、关于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B.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C.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

    18、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拘留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B.拘留章某后,应在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

    C.拘留后对章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

    D.因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具,拘留时公安机关无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

    19、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A.公道正派

    B.忠于职守

    C.恪守职业道德

    D.参加培训

    20、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

    B.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

    C.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

    D.丁因****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

    21、下列哪一行为不成立使用假币罪(不考虑数额)?

    A.用假币缴纳罚款

    B.用假币兑换外币

    C.在朋友结婚时,将假币塞进红包送给朋友

    D.与网友见面时,显示假币以证明经济实力

    22、下列哪些行为(不考虑数量),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

    A.将白银从境外走私进入中国境内

    B.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旧机动车

    C.走私淫秽物品,有传播目的但无牟利目的

    D.走私无法组装并使用(不属于废物)的弹头、弹壳

    23、李某乘正在遛狗的老妇人王某不备,抢下王某装有4000元现金的手包就跑。王某让名贵的宠物狗追咬李某。李某见状在距王某50米处转身将狗踢死后逃离。王某眼见一切,因激愤致心脏病发作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将狗踢死,属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行为

    B.李某将狗踢死,属对王某以暴力相威胁

    C.李某的行为满足事后抢劫的当场性要件

    D.对李某的行为应整体上评价为抢劫罪

    24、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

    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

    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

    25、关于累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对累犯和犯罪集团的积极参加者,不适用缓刑

    B.对累犯,如假释后对所居住的社区无不良影响的,法院可决定假释

    C.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累犯,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法院可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D.犯恐怖活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第12年又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成立累犯

    26、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27、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

    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

    28、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鲁某的量刑适当,但对关某应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则对本案正确的做法是:

    A.二审应开庭审理

    B.由于未提起抗诉,同级检察院可不派员出席法庭

    C.高级法院可将全案发回A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

    D.高级法院可维持对鲁某的判决,并改判关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

    29、沈某向住建委申请公开一企业向该委提交的某危改项目纳入危改范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该委以信息中有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沈某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作出拒绝公开决定前,住建委无需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

    B.本案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C.住建委应对拒绝公开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D.住建委拒绝公开答复合法 30、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

    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

    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

    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

    第三篇: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

    【答案】BC

    2、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3、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B.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项错误。

    4、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4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5、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

    【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6、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A.王某2024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24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24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24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7、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4年卷二单选第43题)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据此可知,若区政府认为刘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应予以公开的信息的,则应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三个月,而非二个月。

    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行政案件管辖规定》,下同)第一条第(一)项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一审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本题中,区政府是和县政府平级的行政单位,因此,管辖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而不是区法院。

    选项D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题中,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与其自身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刘某具有申请查阅的申请人资格,区政府以此为由拒绝公开的答复违法。

    9、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答案】ABD

    10、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11、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

    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

    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

    12、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

    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

    第四篇: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题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

    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2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

    2、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4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B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3、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张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有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申请回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曰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注意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注意在本案的刑事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避,故C项正确

    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答案】BCD

    5、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4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6、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

    7、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答案】C

    8、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4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A

    【解析】选项A正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B错误。《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选项D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9、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

    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10、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错误。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答案】C

    11、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

    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2、被告人甲(聋哑人)与被告人乙长期通奸被甲的丈夫发现,两人合谋杀死了其丈夫。案发后,审判该案的司法人员都不懂哑语,但乙会哑语,在没有找到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审判人员让乙为甲进行翻译。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A.正确,因为翻译人员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

    B.正确,虽然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一时找不到其他翻译人员的情况下,可以让乙暂时担任翻译工作

    C.错误,因为翻译人员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之列,乙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D.错误,翻译人员虽然不属于依法应当回避的人员范围,但在本案中,乙与案件处理结果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所以也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以及鉴定人等

    13、甲将房屋租给乙,在租赁期内未通知乙就把房屋出卖并过户给不知情的丙。乙得知后劝丙退出该交易,丙拒绝。关于乙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因甲出卖房屋未通知乙,构成重大违约

    B.请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C.主张由丙承担侵权责任,因丙侵犯了乙的优先购买权

    14、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15、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用由2元降为1元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咨询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答案】BCD

    16、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

    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17、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18、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

    19、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0、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

    【解析】本题考核WTO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第五篇:2024年历司考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某国有银行涉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该行行长因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被追究刑事责任,信贷科科长齐某因较为熟悉银行贷款业务被确定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关于本案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该案在开庭审理前召开庭前会议,应通知齐某参加

    B.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拘传其到庭

    C.齐某可当庭拒绝银行委托的辩护律师为该行辩护

    D.齐某没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2、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24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

    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D.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3、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面积100平方米、借款50万元的房产抵押合同,该局以此出具房屋他项权证。丁某未还款,法院拍卖房屋,但因房屋面积只有70平方米,孙某遂以该局办理手续时未尽核实义务造成其15万元债权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认定该局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法院可根据孙某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B.孙某应对房管局的行为造成其损失提供证据

    C.法院应对房管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与行政赔偿争议一并审理和裁判

    D.孙某的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

    4、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县公安局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张某遂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赔偿义务机关为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

    B.张某的赔偿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

    C.张某当面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D.如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可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5、关于李某脱逃前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是否逮捕李某,应由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B.李某符合逮捕条件,但因其有孕在身,可对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C.李某委托的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李某,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D.侦查人员每次讯问李某时,应对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6、关于朱某帮助电气厂通过年检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其行为与国家损失300万元税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属滥用职权,构成滥用职权罪

    C.属徇私舞弊,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同时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D.事后虽获得了利益(升任局长),但不构成受贿罪

    7、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面积100平方米、借款50万元的房产抵押合同,该局以此出具房屋他项权证。丁某未还款,法院拍卖房屋,但因房屋面积只有70平方米,孙某遂以该局办理手续时未尽核实义务造成其15万元债权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认定该局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法院可根据孙某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B.孙某应对房管局的行为造成其损失提供证据

    C.法院应对房管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与行政赔偿争议一并审理和裁判

    D.孙某的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

    8、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为违法

    B.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

    C.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

    D.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院起诉

    9、下列哪一犯罪属抽象危险犯?

    A.污染环境罪

    B.投放危险物质罪

    C.破坏电力设备罪

    D.生产、销售假药罪

    10、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A.受案范围、管辖

    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

    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

    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

    11、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审查批捕讯问时,甲拒绝为其提供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应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B.讯问乙时,因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而通知其伯父到场,其伯父可代行乙的控告权

    C.法庭审理询问丙时,应通知丙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D.如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可不再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12、关于朱某100万元财产的来源,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这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实行行为

    B.在审查起诉阶段已说明100万元的来源,故不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

    C.在澳门赌博,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赌博罪

    D.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澳门赌博,应依属人管辖原则追究其赌博的刑事责任

    13、甲在乙骑摩托车必经的偏僻路段精心设置路障,欲让乙摔死。丙得知甲的杀人计划后,诱骗仇人丁骑车经过该路段,丁果真摔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和丁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甲有罪

    B.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C.丙对自己的行为无认识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D.丙利用甲的行为造成丁死亡,可能成立间接正犯

    14、甲和女友乙在网吧上网时,捡到一张背后写有密码的银行卡。甲持卡去ATM机取款,前两次取出5000元。在准备再次取款时,乙走过来说:“注意,别出事”,甲答:“马上就好。”甲又分两次取出6000元,并将该6000元递给乙。乙接过钱后站了一会儿说:“我走了,小心点。”甲接着又取出7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拾得他人银行卡并在ATM机上使用,根据司法解释,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B.对甲前两次取出5000元的行为,乙不负刑事责任

    C.乙接过甲取出的6000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乙虽未持银行卡取款,也构成犯罪,犯罪数额是

    15、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

    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

    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

    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

    16、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17、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18、甲和女友乙在网吧上网时,捡到一张背后写有密码的银行卡。甲持卡去ATM机取款,前两次取出5000元。在准备再次取款时,乙走过来说:“注意,别出事”,甲答:“马上就好。”甲又分两次取出6000元,并将该6000元递给乙。乙接过钱后站了一会儿说:“我走了,小心点。”甲接着又取出7000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拾得他人银行卡并在ATM机上使用,根据司法解释,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B.对甲前两次取出5000元的行为,乙不负刑事责任

    C.乙接过甲取出的6000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乙虽未持银行卡取款,也构成犯罪,犯罪数额是

    19、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

    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

    20、甲涉嫌盗窃室友乙存放在储物柜中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并转卖他人,但甲辩称该电脑系其本人所有,只是暂存于乙处。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直接证据?

    A.侦查人员在乙储物柜的把手上提取的甲的一枚指纹

    B.侦查人员在室友丙手机中直接提取的视频,内容为丙偶然拍下的甲打开储物柜取走电脑的过程

    C.室友丁的证言,内容是曾看到甲将一台相同的笔记本电脑交给乙保管

    D.甲转卖电脑时出具的现金收条

    21、沈某向住建委申请公开一企业向该委提交的某危改项目纳入危改范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该委以信息中有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沈某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作出拒绝公开决定前,住建委无需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

    B.本案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C.住建委应对拒绝公开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D.住建委拒绝公开答复合法

    22、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侦查机关因郭某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在拘留期限即将届满时,因逮捕郭某的证据尚不充足,侦查机关责令其交纳2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取保候审由本案侦查机关执行

    B.如郭某表示无力全额交纳保证金,可降低保证金数额,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

    C.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入蒋某居住的小区

    D.应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变更住址 23、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

    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

    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

    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

    24、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

    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

    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

    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

    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

    25、关于故意与违法性的认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误以为买卖黄金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仍买卖黄金,但事实上该行为不违反《刑法》。甲有犯罪故意,成立犯罪未遂

    B.甲误以为自己盗窃枪支的行为仅成立盗窃罪。甲对《刑法》规定存在认识错误,因而无盗窃枪支罪的犯罪故意,对甲的量刑不能重于盗窃罪

    C.甲拘禁吸毒的陈某数日。甲认识到其行为剥夺了陈某的自由,但误以为《刑法》不禁止普通公民实施强制戒毒行为。甲有犯罪故意,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D.甲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害,但不知是否违反《刑法》,遂请教中学语文教师乙,被告知不违法后,甲实施了该行为。但事实上《刑法》禁止该行为。乙的回答不影响甲成立故意犯罪

    26、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27、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商品

    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

    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28、关于办案期限重新计算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盗窃汽车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还涉嫌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乙受贿案,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一笔受贿款项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C.丙聚众斗殴案,在处理完丙提出的有关检察院书记员应当回避的申请后,重新计算一审审理期限

    D.丁贩卖毒品案,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并通知同级检察院阅卷,检察院阅卷结束后,重新计算二审审理期限

    29、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30、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31、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理

    B.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接审理

    C.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D.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

    32、王某涉嫌在多个市县连续组织淫秽表演,2024年9月15日被刑事拘留,随即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10月17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5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关于律师提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10月14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受理

    B.11月18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告知其先向侦查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C.12月3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承担监所检察工作的部门负责审查

    D.12月10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审查

    33、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

    B.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

    C.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

    D.丁因****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

    34、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对梁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处罚。梁某向法院起诉,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照片、现场笔录和鉴定意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照片为书证

    B.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C.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中心的盖章和鉴定人的签名

    D.梁某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要求县公安局的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35、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A.公道正派

    B.忠于职守

    C.恪守职业道德

    D.参加培训

    36、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程序是:

    A.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省高级法院不再另行复核

    B.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C.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

    D.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A市中级法院或B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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