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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六篇

    栏目:整改措施 来源:网络 作者:落霞与孤鹜齐 时间:2024-03-20 06:03:16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的文章6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第一篇: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为了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经党组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并承担问题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中共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意见中党的领导方面、党的建设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等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了具体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1.关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了学习制度;二是制定了《中共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党的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等,做到个人自学、学习研讨、专题辅导相结合;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指导,促进责任落实。

      2.落实上级精神存在差距的问题。

      (1)传达学习方面。

      整改情况: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条例、准则,通过支部党员大会传达到每位党员。

      (2)脱贫攻坚帮扶方面。

      整改情况: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对乐港镇下朱村委会重新选定了第一书记,按扶贫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产业扶贫上,已把茶树菇养殖落实到位,并已产生效益。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

      整改情况: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成立了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完善了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协商通报联动等制度。不定期对扫黑除恶线索及侵占国有资产行为进行摸排,共摸排线索20多条。

      3.支部组织生活方面问题。

      (1)“三会一课”执行方面。

      整改情况: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委完善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

      (2)党内会议不规范方面。

      整改情况: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健全了党内会议制度,严格按照会议制度规定人员参加会议,保证会议的严肃性。

      (3)会议记录方面。

      整改情况:召开各类会议时,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凡属重大决策、主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做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

      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3月份召开的扶贫领域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每个班子成员按照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内容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不怕得罪人,防止好人主义。

      3.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对违反规划等行为做到充分讨论,每个参会人员都要表态发言,局党政主要领导做到末位表态。

      (2)局党组局务会议程序简化方面。

      整改情况:完善了乐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制度和程序,会上做到充分的讨论,局主要领导做到末位表态。

      4.党组班子成员分工固定,存在廉洁奉献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对班子分工做到定期互换,对中层干部做到定期换岗,配齐了办事人员,坚决防止廉洁风险的发生。

      5.专业人才严重不足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能加强人才配置,专注年轻干部培养,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把事业心强,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主要岗位,鼓励支持技术干部积极参与职称提升。

      1.两个责任落实方面问题。

      (1)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并结合自己的工作在规划编制、规划许可、方案审查、批后监管等领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排查。

      (2)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强化纪检监察责任,推进廉政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约谈班子成员、重点岗位责任人及干部职工,加强干部职工的各项制度的学习和管理,完善了考勤、请假等各项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2.政企关系没有理清方面问题。

      (1)下属企业借局机关收取费用及政企不分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做到政企分开,在机关发生的办公招待费、临时工工资、帮扶资金等费用没有在所管辖的企业开支。

      (2)企业单位公章、管理及人员借调方面。

      整改情况:严格做到测绘队企业自主决策权,测绘队公章及人员由测绘队自行管理及调配。

      3.规划工作存在失误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中心城区控规修编工作列入2024年规划修编计划,现正在启动修编计划,计划完成时间为2024年12月,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修编的控规出具规划设计条件,认真负责,加强各个环节的监管,有经办人、核实人、签发人,做到层层把关。

      4.对违反控规的行为失察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中心城区控规修编工作列入2024规划修编计划,现正在启动修编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为2024年12月。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修编的控规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健全了规划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执法监察工作。

      5.执法主体责任缺失,缺乏有效监督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完善了执法工作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管理,确保规划审批与监督管理相一致。

      6.对侵害群众利益方面问题。

      整改情况:不断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对信访案件做到受理、办理、告知、答复规范办理工作的督查,按照时间节点及时答复,确保信访问题及时化解,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一是认真抓好整改不放松。坚持力度不减,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对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是巩固提升整改成果,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局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工作发展,事业进步。

      三是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把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作为重点,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四是更加自觉地接受市委第六巡查组监督指导,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整改工作对促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很多措施还需进一步深化,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按照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篇: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呼伦贝尔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诺敏镇党委开展了专项巡察。于2024年11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诺敏镇党委再次反馈了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客观中肯的意见建议和明确的整改要求。诺敏镇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截止到11月底旬,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议13次,推进会议6次,修订完善制度5项,新制定制度2项,通报批评14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2人。巡察组共反馈9个方面的39个问题,制定98项具体整改措施。截止到11月底旬,已完成37个和取得阶段性成果2个,整改完成率94.87%。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诺敏镇党委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并诚恳接受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镇各项事业发展。

      (一)脱贫攻坚方面(共5项)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3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没有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进行深入学习贯彻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加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方面的学习。二是各村居和各单位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三是各支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列入“两学一做”学习计划,按计划要求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四是加强整改督查。五是办公室进一步详实记录党委会的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政策落实不够精准问题。一是已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24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完成动态调整工作,做到应识尽识、应退尽退。(2024年动态管理新识别1户2人;稳定脱贫96户215人,清退5户9人;2024年第一季度动态管理稳定脱贫17户34人,清退19户40人)。二是做好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问题,按照《鄂伦春自治旗2024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实施方案》鄂党办发〔2024〕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三是各村原“三到村三到户”互助金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1日全部变更为流转耕地或肉牛养殖项目,土地出租(肉牛养殖)租金收入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已有7个村完成流转耕地2379.2737亩,剩余2个村也已完成流转耕地,兰巴库肉牛养殖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流转耕地(肉牛养殖)所获租金收入主要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分红和开发公益性岗位(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四是将贫困户分成2个类别,有劳动能力的帮扶其发展产业、设置公益岗、推介劳务等,无劳动能力实施光伏、社保兜底帮扶。做到精准施策。目前,通过外出务工133名,发放外出务工奖补资金10.45万元;安排公益性岗位劳动增收89人;发展产业628户,获得“菜单式”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共计180.69万元;集中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分散式光伏扶贫落实283名,社保兜底落实179名,做到一户一策。江北村、团结村的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分别为50人和14人,分别占该村贫困人口总数(63人和33人)的79%和42%,这些人不能实施产业措施,只能通过社保兜底、光伏扶贫等方式脱贫。

      (3)针对落实“五个一批”有偏差问题。经全面排查,2024-2024年度易地扶贫搬迁户266户,是从“十个全覆盖期间”未享受每户18732元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中选取的,不存在政策叠加实施的情况。易地搬迁未达到简单装修就入住的中兴村小区44户,正在落实装修任务,已纳入旗级帮扶范围。截止目前已完成装修。此项已完成整改。

      (4)针对盲目决策致使项目闲置问题。一是加强项目实施前期的调研论证,按照鄂党办发〔2024〕8号文件要求,按照村申报、乡镇初审、旗级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审核论证、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确定项目库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避免了盲目决策。二是镇政府与易地搬迁小区中标单位大兴安岭大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修建一条引水渠,可有效将急雨暴雨引起的大棚附近积水排出,解决水患问题,目前施工单位已将水渠挖通,毛石砌筑完成。三是在大棚内添置黑土,铺设红砖,提高地面高度,2个菌棚已承包给贫困户张学亮、张学武等6人种植滑子菇,租期一年,租金5000元/个,租金总额1万元,预期能带动6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增收。此项已整改完成。

      2、关于镇党委履行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安排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全面制定完善三年脱贫攻坚行动规划,责任到人,2024-2024年度分措施脱贫计划已经制定完成。二是镇党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每月至少调度一次。

      (2)针对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党委落实监管责任。强化镇扶贫资金监管保障推进组的职能作用,对各项扶贫资金跟踪推进,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二是镇党委指定包村领导、政府副镇长文成玉落实兰巴库村互助金分配问题,现已全部发放完毕;三是镇政府与法院、公安局经侦大队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成立专项清缴工作组,对逾期未还的互助金、富农贷开展清收工作。收回逾期互助金49笔29.07万元,富农贷17笔88.2万元,对未收回的84笔64.37万元互助金和38笔172.53万元富农贷,专项清缴工作组将进一步进行清收;四是328户(722人)清退户应退还的扶贫补贴资金,目前已建立清退户享受政策台账,逐户逐人核对已享受的措施,等待上级出台相关追缴措施和办法后,立即开展追缴工作;五是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阿冬同志具体负责督促团结村生态移民楼搬迁工作。团结村生态移民工程涉及136户。其中,贫困户16户,非贫困户120户。1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无力购买楼房经请示旗领导同意,由政府购买并简单装修,以廉租房的形式租赁给其居住(每月每平米1.5元),另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李凤歧于2024年享受了危房改造、敖福贵于2024年享受了易地搬迁政策。120户非贫困户已入住66户,未入住54户。经与施工单位多次沟通,确定由施工单位帮助办理贷款完成购楼并入住,预计2024年12月完成。

      (3)针对违规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学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二是召开班子整改会议,深刻反思,明确决策规矩。12月4日召开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范化由纪委书记阿庆庆负责监督。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议程序步骤,规范会议记录,杜绝在微信群内讨论“三重一大”相关事项。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0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镇扶贫办人员配备较弱问题。一是2024年12月经镇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将2024年新考入的公务员,从原来的财政部门调整到扶贫办开展工作。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使所有从事扶贫工作的人员,都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能够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目前,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扶贫业务培训班3次89人;镇扶贫办举行的扶贫人员业务培训5次176人,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扶贫档案管理混乱问题。一是镇里成立脱贫攻坚档案完善小组,制定了档案目录。抽调扶贫业务骨干9名,按照目录要求,对全镇15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及镇级档案工作进行了较彻底的排查整改。镇、村扶贫档案实行专柜专人的管理办法。二是切实发挥镇扶贫办、驻村工作队、包联单位、包联责任人的作用,完善、充实、正确填写镇档案、村档案、一户一档及农户家中留存档案。三是严格按照动态管理程序建立、留存相关档案,不缺项、不漏项,规范填写各类表、卡、账、册。四是扶贫办实时跟进档案整改情况,采取边收集、边分类、边整理、边完善、边归档的方式,确保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确保账实相符,机账相符,建立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理有据的档案。此项任务已经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审批验收不作为问题。一是镇党委成立审批验收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机制、汇报机制,党委定期听取业务部门工作汇报。二是举一反三,对全镇危草房改造进行逐户严格验收。对1985户住户,现已排查1089户符合危房改造政策,其中986户旗住建局已验收合格,其他城镇户口、外地户口76户,非户主27户,其余896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三是袁某兄妹二人违规套取国家危草房改造资金,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法定职能职责,移交至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四是镇纪委已介入核查,查实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4、关于脱贫攻坚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4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包扶领导不履职问题。一是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旗委组织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文件要求。二是组织各村居深入学习《诺敏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诺党发〔2024〕95号、诺敏镇驻村工作考勤管理制度、《农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诺敏镇村居两委干部奖惩办法》等文件精神。三是镇党委重新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四是将脱贫攻坚应知应会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相关知识例入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计划中,定期组织学习、测试。五是镇包村领导到所包村通过走访慰问、入户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所包村存在的问题,结合村情组织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开会研究解决办法。通过多种方法的综合实施,切实提高了包扶领导履职能力。

      (2)针对包扶干部不尽责问题。一是镇党委于2024年12月27-28日召开两次专项推进组工作会议,明确各工作组职能职责,有效开展专项工作。二是镇党委定期听取各小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推进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书记加强对驻村、包联、考核管理等文件进行系统的学习,提高履职意识。二是组建了由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驻村工作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了考勤、请销假制度,加强了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三是结合旗级督查通报,诺敏镇及时告知并约谈、通报设计的机关人员。四是包村领导切实履行包村职责,督促驻村工作队按要求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并完善考勤、请销假制度的台账档案,外出要及时履行相关手续,避免出现缺岗、漏岗情况发生。五是各驻村工作队队长每个月末签字上报驻村队员考勤情况。镇党委每月听取驻村工作队汇报。六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把全村划分成若干网格,将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户。七是镇党委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不能较好发挥作用的队员,加强教育管理。2024年12月,镇党委对驻村工作队员约谈4人。八是对临时聘用的3名驻村工作队员解除聘用,此项已整改完毕。

      (4)针对驻村工作队调整过于频繁问题。一是镇党委及时与主管部门旗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对确实不能发挥作用的队员一次性调整,保持驻村工作队队伍稳定。二是2024年4月21日,按照自治区要求,把诺敏镇下派的所有驻村工作队员召回,由旗委组织部统一选人下派。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5、关于村级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包含3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监督考核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监督。进一步发挥纪委监督作用,2024年1月、3月,分别到各村进行监督检查,下发督办单18份。二是强化考核。进一步完善村居干部考核奖惩办法,组成四个考核组,对我镇村居“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并对材料中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意见,下发督办单。2024年4月对各党支部进行抽查,下发了整改督办单。三是强化问责。通过督查、考核,镇党委对发挥作用不好的村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5人,免职2人,新调整村党支部书记4人。四是强化部署。结合诺敏镇实际情况制定了党建促脱贫方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计划、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村“两委”干部培训计划、党员中心户培训计划、三培两带工作计划等相关计划。对下一步工作作出明确安排。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中心户未发挥作用问题。2024年12月-2024年1月,通过党员大会,开展党员中心户推荐工作。经过初审、复核最终选定符合要求的党员中心户为18名,对不发挥作用的党员中心户全部剔除,建立了管理台账。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个别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一是镇委组织部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党建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2024年11月7日-8日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增强抓党建主责意识。二是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建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2024年12月,由镇分管农牧党支部领导及时与农牧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高农牧党支部书记党建认识,派出党建指导组对农牧党支部党建材料进行专题指导对农牧党建工作台账已进一步完善。三是及时对软弱涣散村进行整改,2024年年底,已对软弱涣散胜洪村进行整改完成。2024年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兰巴库村为软弱涣散村,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兰巴库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调整。四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对全镇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自查,彻查材料抄袭情况,加强教育,杜绝材料造假。五是包村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查找存在问题的症结,采取教育、谈话、鼓励、引导等方法,对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党支部委员加强整顿,促进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六是加强培训和学习考察,尽快提升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推动组织工作扎实开展。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二)其它方面的问题(共4项)

      1、关于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包含1项具体问题),制定1项具体整改措施。

      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中严格执行与会人员逐个发言表态,做到一事一表决,党委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制,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上逐一签字背书。镇党政办规范整理会议记录。此项任务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识不强问题(包含2项具体问题),制定8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薄弱问题。一是配齐了宣传干事。二是强化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村居宣传委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宣传部要进一步从严格要求和管理网评工作。发挥好网评员的作用。四是严格要求基层支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同时与公安网监密切配合,管控好网络舆情。五是进一步压实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阵地宣传形式单一问题。一是调配资金,加强阵地建设,在人口密集地段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意识形态的的宣传牌,加大宣传的力度。二是利用各种宣传电子媒介,滚动播出或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三是对微信公众号及时进行更新,注重一线鲜活事例,少播出会议。此项任务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有序推进,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7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全员抓党建意识不强问题。一是镇党委明确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形成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其它成员“一岗双责”的抓党建体系,配齐组织部工作人员。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牵头日常的落实组织工作。二是定期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三是逐项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四是定期召开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党委全员抓党建、党委委员抓党建“一岗双责”工作。五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2024年1月镇党委组织召开组织工作推进会,2024年3月组织召开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会议,以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培训会。提高了抓党建意识,目前各基层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已明确职责并初步具备抓党建工作能力。此项任务已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党员发展及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组织专题整改。组织对各党支部2024年以来发展的25名党员档案材料进行梳理检查,排查出问题4个,形成问题清单,责成相关支部进行了整改。二是组织专人对党员教育管理系统进行更新和管理。三是组织各支部学习发展党员相关文件和资料。四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个管理办法》要求,党员按月上交党费。建立党费缴纳台账。五是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培训,镇党委不定期对各支部进行督查,及时下发督办单进行整改。此项任务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了《诺敏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并将相关文件及时下发。二是组织专人对各部门临时工需求数量和条件进行统计,共涉及部门共9个,临时工41人。三是按照公开公正,尊重实际的原则,履行了招聘程序。选聘临时工41人。四是加强调研、培养、选拔力度,建立村后备干部储备库。新选出后备干部48名。五是加强培养管理。由镇包村领导会同村两委班子,有针对性的给其安排任务,加强培养。1月23日对后备干部进行了培训。此项任务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

      (4)针对请假手续不规范和工资转接不及时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关管理的请销假制度,对长期请病假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管理,并对以前长期请病假但未执行病假工资人员进行清算,经计算长期病假人员为5人,共计应退回工资68850.36元,因金额较大无法一次性退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分期分批逐步收回,2024年12月起每月扣除实发工资的20%,直至扣除款项达到应返还工资额度。杜广成、吴亚辉两人为旗委组织部确定的二线人员不在执行病假工资范围内。二是调入莫旗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已返岗上班。此项任务已完成,正在有序推进。

      4、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不力方面问题(包含7项具体问题),制定11项具体整改措施。

      (1)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党委书记肩负起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担起监督执纪责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2024年3月12日召开全镇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并跟踪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今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推进会,坚持惩防并举,打击重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二是纪委牵头会同财政,对违规发放补贴情况进行自查,对2024年1月为6名镇政府驻村第一书记发放的补贴30040元和2024年3月向4名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发放建档立卡补助费16000元已进行全额收缴。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守规守纪意识,严格管理资金的使用程序,今后项目实施、货物采购严格执行《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至2024年呼伦贝尔市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呼财[2024]83号文件精神。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2)针对管党治党执纪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12月4日召开镇纪委整改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各自职责,阿庆庆、李强和纪委委员为主要办案人员,其他镇纪检委员要对各自领域发现的线索及时告知,对可查性高的线索及时深入调查并及时回复群众。东新发村村主任李某被行政拘留一事,旗公安局已将其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给旗纪委,旗纪委在调查中发现,李某有其他涉嫌违法犯罪问题,正在走司法程序。待有结论后,由旗纪委对李某进行党纪处分,镇纪委取消对李某的立案决定。二是主动对脱贫攻坚领域问题进行监督,下发督查通报一期,对存在问题的四个村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8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当事人上交书面检查。三是镇纪委于12月29日、3月22日按照镇党委印发的《关于诺敏镇开展“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镇内所属部分村居进行督查,并下发整改通知8份,要求不规范的村居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并定期上报公开成效。此项任务已整改完成。

      (3)针对作风松弛,纪律涣散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对在巡察期间存在的工作纪律等问题,于当日即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12月5日镇纪委对办公楼内的职工在编在岗、考勤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于当日下午发布通报1期。三是已于今年的三月份购置考勤机,严格执行签到签退制度。镇党政办已对2024年11月份至今的职工考勤情况进行了统计和公示。四是在元旦期间对各村居、单位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下发督办单10份.五是镇纪委对违规发放福利的四个党支部进行了初步核实,额尔肯村为秧歌队购买了19套秧歌服和演出服,归村集体所有,因此未进行折价收缴,其他三个村涉及违规发放的物品已进行折价收缴,共收缴16994元。五是加强对各村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旗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鄂伦春旗农村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对此项问题整改完成,同时要做到深刻反思、引以为戒,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发生,并长期坚持。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镇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整改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诺敏镇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第三篇: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六届第五轮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10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5日反馈了巡察情况,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盘接受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精准逐条施策,扎实推进整改,构建长效机制。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党组把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中,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整改工作与抗击疫情同部署、同落实,取得了抗疫和巡察整改的阶段性成效。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班子是否强化“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及时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书记表态发言印发至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多次组织党组集中学习研讨,召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参加的整改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了党组成员和各级干部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党组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为正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检查等工作,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班推进”的整改格局,为整改事项提供了组织保障。局党组认真研究制订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21个问题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细致、整改方法得当、整改时限明确。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领导小组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与推进健康揭阳建设、深化医改等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与抗击新冠疫情相结合,及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或问题。使整改工作成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使整改成效体现在疫情防控成效上。各责任科室、直属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局党组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6大方面共21条问题,逐项研究,细化为43项整改措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整改时限较长和需要长期推进的,也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逐步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一)着力解决“党的政治建设落实不到位”问题
      1.推进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乏力问题
      (1)关于“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在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上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卫生健康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形成党组会议纪要和局长会议纪要,坚决按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
      (2)关于“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改革发展效果不明显,尚未形成较为显著的区域医疗高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乏力,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全省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市区医疗高地建设进度。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广东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市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计划(2024-2024年)》精神,3月份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转发该文件,揭阳市人民医院纳入广东省市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计划,连续3年每年争取省级财政5000万元支持胸痛中心等5大中心建设。积极推动揭阳市人民医院在空港经济区仙彭路市保障性住房铺面建设约40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该中心已基本完成规划建设,将于近期投入使用,有利于提升我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的社区实践工作。在市政府姚丽璇副市长带领下到揭阳市中医院调研,指导揭阳市中医院的规划建设,解决在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我局针对市慈云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市慈云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思路和近期工作重点。2月26日市长张科同志带队调研医疗卫生补短板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按照中心城区一体化建设要求,结合“十四五”规划,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有力有序推进医疗卫生补短板,切实提升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姚丽璇副市长到市自然资源局调研,要求加快推进榕城区、揭东区、产业园和空港经济区4所区级医院规划工作,进一步提高加快市级专科医院建设。我局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到揭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揭阳市人民医院、揭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和揭阳市人民医院实地调研,指导医院做好规划和建设工作。二是我局牵头推动县域医共体建设,研究我市的建设思路,报请市政府出台《揭阳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制订建设方案,到2024年6月前,普宁市、揭西县和惠来县将实现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三是全市5家中心卫生院已全面开业运营;39家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37家已完成建设,2家正在加紧建设。四是2024年年度公立医院重点任务台账已形成情况通报下发各地各单位,督促其查漏补缺,以问题为导向,将责任落实到位,推动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把实施广东省学习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改经验行动方案纳入我市的重点改革任务,通过收集各地各单位实施情况,掌握工作进展,同时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管辖区域和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以赴推进该项工作任务在我市落地见效,按市政府要求启动扩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申报工作,推动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步上新台阶。
      (3)关于“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不高,落实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2024年度,我市519家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全部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1765.1345万元、人均到位补助资金68.62元(不含省提留部分),有力地保障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0.7%,并开放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全市印放相关健康教育资料及音像资料种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及讲座等活动均达到省公卫目标值;全市儿童各苗各针次接种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对免疫规划接种率规定要求;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4.05%,新生儿访视率79.73%;早孕建册率80.94%,产后访视率82.28%;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55.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13%%;II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9.34%;我市常住人口家庭医生签约2618644人,常住人口签约率为43.03%;重点人群签约1105043人,重点人群签率为64.36%。
      2.集体决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我局内审小组开展对杜琮、张梓扬同志任市慢病院院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报告已在征求意见。现已着手开展对原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原市妇幼保健院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 “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党组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从2024年12月起,将涉及干部选拔任用的事项另本记录,已杜绝非党组成员参加人事任命表决的现象,此项工作将长期坚持。二是自2024年1月起,局机关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均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二)着力解决“党的思想建设抓而不实”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扎实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经常化,聚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重点,把政治理论学习和卫生健康工作结合起来,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制定印发《中共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专题学习计划》(揭市卫党组〔2024〕5号),今年1至4月份共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10场次,并做好相应学习记录。二是在主题教育中聚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重点,突出学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开展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认真贯彻“两手抓、两促进”的要求,做到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相互贯通,相互促进。
      2.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重视不够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党组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二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增强阵地意识,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突出宣传重点,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加强舆情监测,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发布疫情防控救治信息,开展健康教育,推送各种防控常识的科普宣传,坚持实事求是挖掘典型事迹,加大对援助湖北医务人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卫生健康从业人员的引领作用,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3.多次专题教育学习质量不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经常化,推动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进一步走深走实。一是制定印发《中共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专题学习计划》(揭市卫党组〔2024〕5号),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学习教育的指导,并结合实际开展教育活动,今年1至4月份开展中心组学习10场次,做好相应学习记录。二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对我局班子及班子成员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订了切合实际的整改台账,并按号销账积极落实整改。
      (三)切实解决“党的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1.党建工作不到位
      (1)关于“机关党委建设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对卫生健康系统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抓得不牢,抓党建意识不强,未能将党建工作与卫生健康工作共同推进、融合建设”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2024年3月组织开展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5位基层党组织书记评定为“好”等次。二是印发《揭阳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揭市卫党〔2024〕6号),加大对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
      (2)关于“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将局直属单位的班子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在干部配备中加以统筹考虑;二是向市委编办报送《关于要求市属公立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的请示》,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分设工作;三是指导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慢性病防治院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加强广东省公立医院党的建设三个示范性文本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规范制定和贯彻落实。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缺失。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党员组织关系排查落实不准”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直属各单位做好各环节的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记录。三是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抓好排查问题整改。
      2.人员管理存在‘双轨制’运行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调研分析,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收集了解有关情况,并初步形成“整合优化资源,理顺市妇幼保健院设置,成立市健康教育所”的意见草案报送市委编办。
      3.人员编制与事业发展需求不匹配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调研,收集有关情况,参照周边地区的做法,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初步形成“按机构编制标准增加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编制”等机构编制调整意见草案报送市委编办。
      4.“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缺乏规划”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卫生健康系统的人才需求,积极参与制定我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及时对《揭阳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提出新增和删减。二是启动2024年赴外地院校现场招聘计划工作,招聘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拟提供68个急需紧缺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重点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及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共126名,提高人才层次、壮大人才队伍。三是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开展医疗卫生人才“组团式”紧密型帮扶工作的通知》(粤卫〔2024〕72号),2024年我市共有3家受扶医院,分别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帮扶惠来县人民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帮扶揭西县人民医院、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帮扶普宁市人民医院,目前帮扶工作队均已到位开展工作。四是根据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健康委的统筹安排,做好2024年粤东西北专项招聘的各项组织工作,至3月份,共有34人通过资格审核(普宁17人、惠来3人,空港6人,产业园8人)。五是我市88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共招聘176名,5个升级建设中心卫生院共分配11个首席专家名额,目前已全部到位开展工作,为我市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智力支持,带动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六是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24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规划方案,预计2024年计划培训全科医生552名,2024至2024年我市累计培训全科医生达到省卫生健康委任务要求,我市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到3名。
      5.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4年1月启动市卫生学校中层干部和市计生协会秘书长选拔任用事项开始,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程序,逐一明确每个职位配备的具体需求。今后在人员调动讨论时,对人员情况和岗位匹配情况予以详细介绍并做好记录。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直属各单位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临聘人员的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进行管理。我局对直属单位的临聘人员实行每月一报动态管理,已全部纳入统一管理。三是迅速开展清理下属单位借用人员情况,对不符合借用规定的人员已全部清理归还,并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因中心工作需要仍被借用人员共12人已全部完善借用手续,其中,被市委市政府其他部门借用共6人。对临聘人员负责主要岗位的,已及时予以调整,市慢病院会计、门诊收费岗位工作均已由编内人员承担。四是结合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群众反映的市慢病院邱伟铭同志组织纪律性散漫,长期存在迟到早退情况问题进行核查,在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对邱伟铭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立即开展作风大整顿,下大力气整治无故脱岗空岗、迟到早退等作风问题。同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医学诊断证明的管理,规范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五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和规范对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市人民医院、市卫生学校、市妇幼保健院、市慢病院均已制订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并根据要求提出临聘人员招录的计划和方案。六是4月27日召集直属各单位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开展会议规范、议事规则和会议记录的专项培训。
      (四)切实解决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1.“四风”整治不实
      (1)关于“未能从严从实开展卫生健康行业“四风”整治,服务群众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行为、医疗领域学术会议;二是持续推动《揭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治查处滥检查、大处方和严禁收送“红包”、回扣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建立行风整治长效机制;三是持续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和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的通知》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严肃处理行风违纪违规问题。
      (2)关于“未能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制度汇编》;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和纪律监管;三是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按制度严肃处理,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3)关于“局在解决群众信访反映问题时,工作方式简单、执法不严,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变化,对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重新制定了《揭阳市卫生健康健康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2024版)》,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实现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2024年11月至今共收到群众各类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117件,已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群众满意率100%。
      (4)关于“查处医疗服务违规行为不力,群众对医疗管理服务及各种非法行医打击整治满意度不高”问题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4年1月份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非法行医打击力度,多次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非法行医打击活动。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4宗,罚款449900元,没收违法所得210497元和激光皮秒等医疗美容器械一大批,非法行医打击活动成效明显。二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对7家违规分装、销售消毒产品的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共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三是继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生命健康。
      2.担当作为不够
      (1)关于“专项资金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资金部分被收回”问题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国家、省2024年疾病防控任务,我局及时制定《2024中央提前批基本公卫(疾控部分)项目工作任务表(揭阳)》《2024中央提前批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表(揭阳)》《2024年省级财政补助疾病预防控制类项目下达市县工作任务清单和任务表(揭阳)》并下发到市局直属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认真督促各地各单位做好各项疾病防控任务的落实;二是市疾控中心、市慢病院切实加强疾病防控任务的组织实施,制定专项资金支出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汇总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及召开专项资金管理会议,落实推进各项疾病防控任务开展,加快专项资金使用支出进度,确保各项疾病防控项目如期完成;三是指导各地各单位按照年度疾病防控项目任务全面推进实施。市疾控中心中心2024年1-4月已支出专项资金290万元;市慢病院大力开展公共卫生业务,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2024年省下达结核病防治项目资金26.52万元,此项工作已完成。
      (2)关于“推动新生儿出生缺陷防控工作不到位,协调全市新生儿足跟血送检工作不到位,个别地方仍未按规定送检”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我局会同市新筛中心(设在市妇幼保健计生中心)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深入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完善制度,印发《关于落实助产机构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新生儿足跟血送检和检验质量控制等工作;二是加强督导,分别到市妇幼保健院、普宁市卫生健康局调研、督导,协调普宁新生儿足跟血送市新筛中心检验;三是争取财政支持市级出生缺陷防控资金350万元;四是加强经常性工作,落实市妇幼保健院做好每季度全市新筛情况通报。同时加强全市新筛人员技术培训,做好日常质量控制等工作。
      (五)党的纪律建设不严
      1.纪律教育不严不实
      (1)关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不扎实,未能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方案”问题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市纪委有关纪律教育学习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拟订学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效;二是对下属单位上报的各项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报。
      (2)关于“未能认识到纪律的严肃性和刚性约束,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对在直属单位领取授课费的相关人员已落实全额退费,并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对市慢病院院长进行警告处分。
      2.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有欠缺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报送党风政风数据和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工作;二是要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党组织于每月20日前报备党内问责情况,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提醒谈话和警诫谈话登记表》;三是规范谈心谈话的记录。
      3.津贴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贴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局直属单位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发放津贴补贴清理整治,4月中旬组织重点抽查4个单位,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二是市血站已对多报用餐费用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多报用餐费用共计55470元,3月31日前已全部上缴单位银行账户。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有待加强
      1.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状态: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局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及时在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党风廉政相关会议和文件、领导讲话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促进;二是强化纪律监督,坚决杜绝局机关干部违规领取授课费的现象;三是对受到处理或函询的相关人员,严肃督促其在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如实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作说明的情况;四是根据《关于印发<市直卫计系统党建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党建考评每半年对下属单位党组织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检查,督促直属单位党组织履行抓党廉的主体责任;五是对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对相关人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红脸出汗,敢于直面问题,既要关爱,更要严管,2024年第一季度开展提醒谈话5场次。
      2.机关纪委未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切实履行机关纪委职责,对近期经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核查,市慢病院邱伟铭同志组织纪律性散漫,长期存在迟到早退情况,在接到单位书面通知书后仍我行我素,进行处理并在市直卫生健康系统通报批评,举一反三,汲取教训。
      3.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实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局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及时登记入账。对巡察指出的一笔漏记固定资产账务于2024年10月补增固定资产。协调第三方机构配合对局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清查,对符合报废且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程序进行报废。二是下发《关于加强单位往来款项管理的通知》,加强局和直属单位往来款项的清理。局机关对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催收,至2024年12月底应收账款为166.005281万元,主要为市人民医院通过我局向市财政借款120万元,已协调财政与市人民医院于2024年清结。市保健服务中心于2024年10月31日已发函市住建局《关于申请清理收回档案保证金的函》,并多次咨询协调退款问题,要求该局尽快退还“建设档案保证金”2万元,至目前没有收到拨还资金。我局继续协调住建部门尽快处理该事项。市药具站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已杜绝白条抵库现象。三是局机关加强现金管理,严格公务使用公务卡、转账支付,局机关在职人员车补房补、差旅补助、临工工资等采取银行代发形式,合理控制现金库存,2024年3月底库存12017.74元。市血站已按《会计法》做好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登记工作。四是从2024年下半年开始,我局严格按政府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出台《公务接待制度》、《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对“专家会诊费”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市卫生健康局不再承担外请专家会诊、交通住宿等费用,2024年以来没有发生此类费用。五是加强局直属单位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2024年对市疾控中心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组织内审小组对市慢病院进行审计。要求并协助市保健院做好预付账款40万元的清理工作,2024年4月份市保健院按有关文件并征得市财政同意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完善会计核算。
      4.治理惩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乏力
      整改状态: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医药“购销用”全程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行为,对医疗隐性腐败坚决予以曝光和深挖,绝不“护短”,全力维护群众利益;二是持续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执法力度;继续大力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治查处滥检查、大处方,大力查处收送“红包”、回扣等行为,建立行风整治长效机制;三是开展医务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培训,严肃处理行风违纪违规问题。
      5.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有待健全
      整改状态:已完成,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及直属单位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执行,按程序履行审批审核和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依法对工程项目进行采购;对达不到政府采购限额的,报财政部门审核结算;完善验收手续,落实相关科室,按合同的内容进行验收,并签章确认;印发《揭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修缮单项目达到一定金额报局备案。二是市中心血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章办事,集体讨论2024年血液核酸试剂及其他耗材的采购工作、制订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并向市卫生健康局报告;落实有关人员清查近三年来物资出入库情况,完善出入库手续;按质量体系统要求,完善《物料领用和保管管理制度》,科室领用物资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三是市中心血站印发《加强物资管理的通知》,修订《库房管理制度》,加强物资出入库管理和盘点工作;每月召开会议2场次,加强职工思想教育,提高工作责任心;制订《2024年度培训计划》,加强职工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四是我局充分认识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重新修订完善《揭阳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操作流程(试行)》,聚焦主业主责,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更好地发挥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作用。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需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不懈抓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改作风,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抗疫常态化、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理念创新、推动事业发展、推动改进作风,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紧紧把握巡察整改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对共性倾向性问题深入研判分析,找准根源漏洞,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为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政治保障、思想保障、组织保障、作风保障、纪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第四篇: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5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过硬的工作作风,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严肃认真对待,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自身机关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专题研究自身机关党建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年初制定计划。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工委机关党建自身特点,制定工委内部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加强标准化建设,突出自身特色。二是定期进行研究。每季度工委书记会设置1个议题,专项研究工委机关自身党建重点工作。三是进行专题部署。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研究和部署相关专项工作。今年3月,召开工委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四是抓好督促检查。向各支部印发工委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各支部工作,督促做好台帐登记,抓好相关工作的部署落实。

      2.针对“机关党组织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成立机关党委。2024年9月,经全体党员酝酿,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召开了工委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班子,成立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二是及时调整机关党委成员。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党委委员及时做好增补、调整分工等工作。

      3.针对“机关党支部首次集中换届滞后”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党支部。2024年9月机关党委成立后,相继成立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企工部、群团部,以及离退休老干支部共6个支部,并选举产生各支部委员、书记。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支部班子。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支部书记及时做好调整、充实等工作,并向老干部支部选派第一副书记。

      4.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机关党委牵头做好工委领导带头上党课相关准备工作,要求各支部书记在本支部上党课,鼓励支部委员、普通党员上党课。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每季度督促检查各支部会议记录情况。二是制定“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围绕市委组织部每季度下发的“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开展相应主题活动。三是率先试行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鼓励各支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支部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业务需要,开展相关各具特色的支部活动,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党建生态。此做法得到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四是创新开展党员集体“政治生日”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次,通过建立一本党员政治生日台账、赠送一张政治生日贺卡、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赠送一本学习读物、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七个一”)“政治生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此项工作被市委组织部作为基层党组织生活创新案例报省委组织部。

      (二)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纪委相关要求,年初专题研究和部署自身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本年度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制定2024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二是及时传达部署。今年3月,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纪委有关全会精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2024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工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强化工作纪律建设。今年3月起,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开展工作纪律大检查。组织签订《深圳市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规范承诺书》并报市纪委备案。在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发送相关纪检监察信息,切实做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文件传阅。进一步规范工委各级来文拟办及阅示权限,分级分类确定来文传阅范围。让领导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从严治党的精神。二是创新党务工作方式。通过实行机关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工委6个支部均设置1人为半专职党务干部,激发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工作活力,实现工委自身的机关党建工作有专人专抓、专管、专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针对人事任免、行政经费管理、党费管理等岗位以及审批流程,编制工委机关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四是提高党建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工委机关党务知识培训,尤其注重对支委及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自身业务能力。五是加强检查监督。机关党委定期指定学习内容,督促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3.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培训辅导。针对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的问题,2024年年初,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集中填报阶段,办公室组织集中填报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并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初核,对一些易错易漏点予以及时提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大对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的惩处。2024年上半年,我委个人事项随机抽查2人、凡提必核1人,一致率为100%。二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清查、出入境备案管理、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与机关党委共同做好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熟悉掌握干部工作、家庭、生活等的基本情况,引导干部清理朋友圈。

      4.针对“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深圳市直机关工委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规范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相关程序等,形成谈话提醒长效机制。二是开展谈话提醒。今年以来,机关纪委共谈话6人次,其中,根据市委第一巡查组反馈的意见,确定谈话对象,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三是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对干部提拔、岗位交流,苗头性错误,信访举报等情况下,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做好相关谈话提醒记录。

      (三)关于“履行主业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规划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按照《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4年)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工委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实际情况,第一时间组织拟定《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4)年》,注重党建工作的整体性、规划性。二是明确年度工作要点。根据中央、省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工作实际情况,年初部署下发工委系统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夯实党建基础。以支部建设标准化为突破点,突出6个标准,抓实党组织换届、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专题活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发挥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作用,对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强化党建责任考核。进一步压实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开展年终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督促一把手履行好抓党建的第一责任。进一步严格抓好机关党建的年度绩效考核评定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落实《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五是突出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市直机关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市直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市直机关党组织党课制度》等4个制度,以制度化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六是加大党务工作实务培训力度。灵活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升党务干部专业化水平。加大对兼职党务干部的岗前培训。七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情况的督促和检查,联合有关部门落实有关规定。试行机关党支部设立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加强日常党务工作力量。推动基层党务工作交流,激发党务干部创新活力,推动基层党建平衡、协作发展。八是狠抓重点主题活动。根据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每年设定一个主题,在全系统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着眼于学习动员、鼓足干劲、提高能力、推动落实,以党建促服务中心工作。2024年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2024年拟开展“提高政治引领力、强化新担当新作为”活动。九是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打造“巾帼讲堂”等品牌,提升妇女素养,研究出台加强市直机关团组织建设若干规定。

      2.针对“调研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调研指导机制。工委组织部门对所管理的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有针对性、有计划地拟定调研主题和调研安排,由工委领导带队组织基层调研,为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指导,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对各区直机关工委的业务指导和交流,形成全市党建一盘棋的格局。二是强化调研成果应用。在深调研基础上,针对市直机关和驻深单位党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形成综合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大对外学习交流力度。每年拟定几个调研主题,分别由工委领导带队,赴兄弟省市单位调研学习先进经验。今年4月,工委调研组赴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和扬州市四地工委和当地部分基层单位,就机关党建工作和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形成《关于赴上海等地调研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的报告》《关于赴上海等地学习考察机关党建的调研报告》等2份报告,并分别呈市纪委张子兴书记、市委组织部郑轲部长阅示,推动完善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机制,形成加强机关党建十大举措。

      3.针对“监督检查不力”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狠抓督促检查。年末结合党建绩效考核、书记述职等,以书面自查、现场检查、书记述职等形式,重点就年初部署落实情况、标准化建设情况以及年度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实行年度督促检查全覆盖,并加大对检查结果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标准化指导,特别是“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日常随机检查与年度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水平。二是深化党建质量指标应用。以季度或半年为单位公布一次,逐步形成集发布、分析、督促、评价等于一体的配套机制,推动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建创新指数,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点,更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三是推进智慧党建应用。按照全市智慧党建系统建设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智慧党建系统信息化优势,实时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有关工作情况,做好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等有关工作等预警提醒和监督工作。四是开展“坚持标准打造特色”专题活动。今年6月,对驻深企业基层党支部中特色党支部活动进行验收。

      (四)关于“党费及项目经费的使用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费预算管理不够科学,结余过多”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费预算管理。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党建质量标准,创建党建工作品牌为契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强化工委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和生机。探索根据工委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留存比例适当向基层党组织倾斜。二是修订《党费使用指导性意见及工作流程》。工委组织部近期将结合工委系统党费使用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党费使用范围,规范程序。三是加大党费使用力度。在解决结余过多的问题上,在严格遵照党费使用相关规定基础上,坚持党费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对一些困难企业基层党组织下拨党员活动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项目支持、慰问党员、党组织表彰等方面加大党员支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强化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开展党员培训工作,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加大生活困难党员的补助力度。四是加大对重点党建项目经费支持。为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2.针对“存在超范围使用党费”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落实整改。参照其他单位做法,通过党费支出聘请组织员,负责基层党组织服务相关基础工作。2024年省委组织部在审查党费使用时,提出清查意见。2024年底,工委立即与在聘的3名组织员解除劳动关系,已经完成此项工作整改。二是重新修订《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制度》。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公平的慰问党员条件、范围以及慰问对象的推荐工作流程,将退休老干部的慰问工作整体纳入工委慰问工作体系。明确定期慰问与临时慰问的条件,扩大慰问党员的覆盖面,提高慰问金发放额度。

      3.针对“党费使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参考行政经费支出相关规定,严格党费使用支付途径。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纪律进行抽查,确保培训的效果和质量;对下拨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三是修订完善《工委留存党费使用工作规程》。明确党费使用的具体范围,党费使用开支凭证具体明细;党费使用的审批权限和报销流程;下拨党费的监管事项和工作流程等,加大党费使用的监管力度,堵塞党费报销漏洞。

      4.针对“项目经费支出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无预算无请示不得开支的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对市直机关文体比赛、志愿服务集市等活动预支购买餐券的台账登记管理,做到每张餐券有登记、每次领用有签收,确保餐券台账登记账实相符。对此次巡察发现没有签收的餐券,我委将要求相关经办人补充办理相关签收手续。三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在制度规定上严格设置出纳和会计岗位,在执行环节要求经办人、经手人必须在两人以上,防止出现财务漏洞。四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针对巡察整改发现的餐券问题,机关纪委对该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第五篇: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陈家社区党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陈家社区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要求社区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和高度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1.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成立由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社区党委成员和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对整改事项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2.

      强化督查,严明纪律

      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影响大、难度大的重点问题,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逐一整改、一改到底。

      3.

      着眼长远,建章立制

      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廉政风险薄弱点和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党费收缴制度落实不严格

      一是加强对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的教育,让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二是对党员经常进行党费收缴的重要意义教育,使党员认识到党员交纳党费的意义、作用、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克服思想上的模糊和认识。三是切实解决困难党员工作和生活上的问题,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诚心诚意地把党组织的关怀送到每个党员的心中,让党员切实感到党组织的温暖。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每名党员都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社区党委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社区党员发展、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人事安排、重大资产处置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党委会议研究。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先锋创绩”积分制管理执行不严格

      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性认识,真正明白积分管理制度的管理、激励党员等方面的重要现实意义。将个人申报事项量化、各项制度程序细化、评判考核标准固化,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取得实效。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让党员明白党员积分制的意义,并调动党员参加的积极性。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强化理论武装,突出思想交流。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查摆问题,逐一整改落实。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交流思想、消除隔阂。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员标准等进行党性分析,切实用好用活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党委书记全面履行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台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活化教育培训形式,改变“你读我听”的传统培训模式,提高党员集中培训的质量,吸引广大党员积极参加。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增强了党组织活力,增强党员之间的凝聚力。

      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加强理论学习,始终在政治上保持清醒坚定,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始终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自省意识,对照职责要求,找准在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即知即改。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让社区工作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为民服务,以真情换真心,踏踏实实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不到位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严格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让评议触及灵魂让党员从思想深处重视自己的身份,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服务群众。评议时严格界定好、中、差比例,合理拉开评议档次,不走形式、不搞花样、不走过场;教育每名党员摒弃“老好人”思想,做到真评严评,真正评出实底、评出压力、评出新风正气。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让党员明白了民主评议的意义,并提高了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思想政治素质,加强了党内监督。

      对党的基础知识掌握不深不透

      组织社区干部开展每周一学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习的过程中带着问题学,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同时要谦虚谨慎、扬长补短,把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补上去,定期组织社区干部做好应知应会测试,及时掌握学习情况。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增强了党员之间“比学”的劲头。

      “大党委”会议落实不严格

      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大党委”会议,同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共同开展共驻共建共享活动,活动内容及时记录存档。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各成员单位之间更加配合社区各项工作。

      社区“两委”成员履职承诺落实不规范

      认真学习提高素质,增强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方向和观点,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自觉把工作放在科学发展的大局来把握,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履行好工作职责。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社区工作人员更加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在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方面更加坚守。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

      将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全年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社区书记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召开“两委”成员会议,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社区年初工作计划和班子成员工作总结的内容;每年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一次述职述廉活动,强化班子成员廉政意识。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让社区工作人员和党员廉政自律的自觉性提高了,并形成从我做好、严格自律的良好风气。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

      健全完善社区财务审批、固定资产管理登记等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和票据开具,明确和统一合同和单据的样式和签字要求,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来操作。目前,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通过整改让社区报帐员更加了解自己的工作,更加规范操作流程,杜绝问题的发生。

      1

      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增强规矩意识

      严格执行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和财政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做到坚持原则、恪守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2

      抓好党建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进一步牢固树立党建工作常抓不懈的理念,强化党组党建主业意识,把握管党治党要求,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与所属工作摆到同等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党建工作部署。

      3

      坚持持续整改,切实完善长效机制

      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堵塞漏洞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第六篇: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于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月18日对街道和谐社区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将巡察意见向我街道进行反馈,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指出我街道社区在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不扎实、社区财务管理不到位、民生问题关注不够等3个方面11项具体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区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反馈意见,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次重大党性考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引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学深悟透区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收到巡察村居组反馈意见后,街道党工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成立了白云街道落实区委第二督导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具体责任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纪工委书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街道召开了落实区委第三巡察村居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进一步统一街道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街道党工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醒,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11项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各责任领导会同责任社区、科室及时研究整改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街道落实区委第二督导组关于巡察街道社区等社区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街道落实区委第二督导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台账,对11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整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街道党政领导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街道纪工委三个月整改期限内启动了两轮整改督查工作,针对各社区的不同问题依次开展整改督导工作,把整改工作放到第一位来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对照反馈意见清单逐一督促落实、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社区各项建设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对照区委第二督导组反馈的3个方面11项问题,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社区、责任人着力强化工作责任,按照逐一整改、对账销号的要求,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一)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会议记录杜绝抄袭,并在以后的会议中真实完善各类台账;社区2024年“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记录已找到并规范存档,街道将在2024年严格按照流程召开各项会议。问题已整改。

      2、党员管理不规范:发展党员不规范;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问题已整改。

      整改情况:(1)街道已对今年各社区新发展的党员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2)党费收缴明确专人管理,根据工资标准足额交纳党费,做好一人一缴一登记,确保党费收缴票据和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一致。(3)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个阶段、每个程序、每个环节情况,全过程进行详实记录,全程管控、全程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4)社区经查阅会议记录,申请入党时间为2024年1月6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党员郭,在填写信息表的时候错写成郭,目前已更改完成,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党员发展有关程序和规定严格把关,避免类似情况发生。(5)一是上交街道办事处党组织党费和实际收纳党费有出入,是因为在2024年第四季度,有部分党员要外出,所以提前交纳了一个季度的党费,显示实际收党费数比上交上级党组织党费多。二是在2024年按照的是基本工资交的党费,从2024年至今开始按实际工资交党费。问题已整改。

      3、监督机制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1)街道党工委、街道纪工委已对各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关于居务监督等事项的业务培训。(2)下一步将积极推进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监督、评议等工作的开展。问题已整改。

      4、居务公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均已设置了永久信息公开栏,对社区相关惠民政策、低保信息等进行公示,同时利用大屏幕、横幅、居民群等形式,多渠道发布确保信息畅通。问题已整改。

      5、党组织生活有偿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均已规范组织党组织生活,规范化管理,坚决抵制以物质奖励吸引参与组织生活的行为。问题已整改。

      6、印章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已确定专人负责印章使用管理、完善使用登记薄的、坚持“一印一登记”原则,确保印章使用的规范化。问题已整改。

      7、去向告知牌不完整、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已完善去向告知牌的干部岗位信息公示;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工作。问题已整改。

      (二)社区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8、财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街道财政所已针对所涉问题召集各社区负责人及报账员召开了街道加强社区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同时街道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各社区要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坚决杜绝白条下账,真正做到有据可查、运行规范。问题已整改。

      (三)民生问题关注不够的问题

      9、社区控制“双违”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1)社区经了解搭建的不是铁皮房,是楼顶漏水的防雨棚,此搭建行为也已上报有关部门,下一步工作,加强对小区双违的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坚决杜绝私搭乱建。(2)社区已进行调查核实,已将确属违建的问题报办事处“双违”办集中处理整治。问题已整改。

      10、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情况:(1)社区辖区居民彭二麦老人在邮政小区居住,但是户口未迁移,按照规定60岁养老保险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后来在社区的政策宣传下,家人得知此情况,把户口迁移本辖区,社区即时为老人办理60岁养老保险业务。今后社区将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社区辖区居民线材厂家属院南院属于国家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居民反映问题时已对居民做好解释工作,现道路毁坏、化粪设施老化下陷问题已解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3)白云街道在日后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将对各社区进行专项督查,着力解决漠视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群众反映的急需解决的问题,能解决的必须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问题已整改。

      11、老旧小区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各社区已针对三无小区实行“一院一策”组织居民成立自治委员会、功能型党支部,积极发挥功能型党支部和居民自治委员会的作用,对老旧小区进行规范化管理。问题已整改。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全街道(社区)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全街道(社区)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街道党工委及各社区党(总)支部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每名党员干部的真实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街道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作风管理更规范,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自觉抓好党工委及各社区党(总)支部各项工作。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街道党工委及各社区党(总)支部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街道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动力,实现“两促进两不误”,着力解决白云各项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街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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