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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施工合同范本(必备47篇)

    栏目:施工合同 来源:网络 作者:浅语风铃 时间:2024-02-18 16:12:21

    哈尔滨施工合同范本1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甲方为解决办公及生活用水,新打一眼米左右深水井。现委托乙方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的建成,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深水井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钻孔、井管安装,投砾、封孔、固井、泵体安装、抽水、水量、水温检测。

    二、施工前的准备

    1、施工前双方确定好井位。

    2、乙方施工所用电、水、泥浆的'排放。

    3、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4、乙方不得将此工程转包或合同给第三人施工。

    三、工程范围及成X标准

    1、本合同的打井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施、工具及人员完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具有施工工程所认定的资质条件。

    2、合同所指的工程为:打井孔径直径a;ge;600,圈井管用钢筋混凝土焊接管(长4内径300)。

    3、成X后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到施工现场验收,井孔垂直度以能够顺利使三寸潜水泵头下落至井底为准。

    (1)工程价格每米单价元。

    (2)乙方应按打井进尺及实际打井深度收费,待验收合格后乙方开据发票天后付清。

    (3)打井所需水、用电、耗油圈井耗材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成X验收

    1、分段验收(包括井深、布管直径、填充料)。甲乙双方及相关部门签字为验收依据。

    2、打井深度以测量验收认可的深度作为结账的凭据。

    五、其他事宜

    1、乙方应保证成X的出水量达到每小时a;ge;吨,如果出水量每小时低于吨甲方支付单井工程费的%。

    2、施工期间,乙方应注意安全施工,如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承担伤亡人员的全部费用。

    3、乙方将打井设备运至施工地点以后,因停电及人为因素施工遇到

    不可抗力情形,工期可以顺延。

    4、其他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不影响工期为原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哈尔滨施工合同范本2

    发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由于甲方对其发包的_______工程项目,现因乙方施工队账户问题,使甲方无法支付其工程进度款,使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无法得到有效的履行。现应乙方要求,解除双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定的《农家院工程施工合同》。

    依照《_合同法》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该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

    2、工程内容:图纸约定的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装饰工程。

    3、工程造价:约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同意解除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定的《_______》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合同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除。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违约等责任。

    3、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因客观问题造成的且双方未发生实际资金往来,甲乙双方同意不收取对方任何费用。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书一式贰份,由双方各收执壹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哈尔滨施工合同范本3

    建设单位:____省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省_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督院街。

    3、工程内容:

    A、屋面:结构层上重新找坡(兼保温层)、找平层、新做B防水卷材、保护层、屋面刚性防水层。

    B、墙面:、找平层、新做B防水卷材、保护层压光。

    C、具体做法详见施工图。

    二、工期和质保期:

    1、按甲方要求,遇雨顺延。

    2、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________年。

    三、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进度、包安全,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面积为准。

    2、乙方应确保公司屋面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新规范施工及甲方要求施工,防水工程保证不起皮、不露点、不分层、不漏水,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满足房屋综合验收的要求。

    四、甲方责任:

    1、非乙方施工的原因,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五、乙方责任:

    1.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返工而出现的材料浪费或误工损失,由乙方承担。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材料损失,由乙方与甲方主动协商解决。

    2.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事故或由于乙方在施工现场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六、合同价:

    合同价暂定:万元(大写:壹拾捌万伍仟元整),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本工程计价方式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及其配套文件和________年《____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其配套文件作为计价方式。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满额计取。材料单价按施工同期的《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列的单价(包括厂商报价)执行。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乙方进场后,按工程总造价的' 30 %工程款支付预付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工程款的97%,剩余总造价的3%在工程竣工________年以后支付。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哈尔滨施工合同范本4

    1.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

    2.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

    3.验收后达到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 工程验收完毕后一个星期内奖励与罚款,且必须兑现,如逾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条 其它

    (一) 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者而从中渔利,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工期乙方负责;

    (四) 由甲方分包给第三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查验收及各方的.协作配合。影响乙方工期时,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

    第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审计站、经办的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哈尔滨施工合同范本5

    甲方:XX

    乙方:XX

    乙方向甲方承包外墙粉刷工程,经双方商定相在条款订阅如下协议:

    一、外墙粉刷以包清工形式进行,每平方米承包费XX元,面积按墙面面积计算,门窗不除空。墙外部分,如:人字线每一米XX,沿沟每一米XX,反帮每一米XX,连系梁,空架费每平方米陆XX元。大角每个XX,窗套每个XX。如果地脚线要压光另外增加每一米XX。尖峰面积按不除2计算。

    二、外墙粉刷的一切程序由乙方安排,一切材料由甲方按时供应。

    三、水泥砂粉刷二次,海绵拉毛,以普通粉刷为主。如果甲方有问题当场提出,乙方做好安排;如甲方在整栋房子完工以后提出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四、安全方面由乙方负责乙方安全,但甲方必须付给乙方保险金300元整,如外人上架子发生意外事故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付款:架子到场开工付生活费XX元,外墙粉刷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合同签订好之后,甲方如有违约现象,必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毛竹运输由甲方支付。

    七、如双方未议事,双方协定

    此协议双方签盖章后即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哈尔滨施工合同范本6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签定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 ( 正 本)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第五标段)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xx 年 8 月 21 日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哈市宣化街200号

    工程内容: 龙运大厦八至十二层维修改造,面积4390平方米

    哈尔滨施工合同范本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屋面保温聚氨酯喷涂

    4.工程数量:预算面积约 2300 ㎡,竣工后按保温投影发生量计算。

    5.工程单价: 50 元/㎡。

    二、工程质量

    按照国家GB10800-89标准进行施工,要求离火2-4秒自熄;喷涂保温厚度 50 mm(±3mm),密度≥32千克/㎡

    三、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暂定为 年 月 日,施工日期为 8 个工作日。

    四、工程造价及说明

    1.工程总价款: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工程单价,约为壹拾壹万伍仟元整 (¥115000元);

    2.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增减工程量,其结算价格仍实行第一条第5款所列单价结算。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付 元作为合同定金;

    该笔定金汇入原材料厂家

    名称: ;

    账号: ;

    2.乙方人员、设备、部分材料进场后,甲方付工程总价款的50%;

    3.乙方进场施工完成工程量80%后甲方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40%;

    4.竣工验收合格后在10日内支付完余额。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所需的水、电源;

    2.甲方帮助乙方进场时协调与建设方的工作;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付款。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材料的有关产品合格证书及质检报告;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规定进行施工,否则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人身伤害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责任

    1.非乙方原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和金额付款,视为违约,甲方承担乙方损失,逾期每日按总工程款的1%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施工中无天气变化和甲方要求等原因不能按期竣工视为违约,乙方承担甲方损失,逾期每日按总工程款的1%支付违约金,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任何一方终止或不履行合同规定,均视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违约金。

    九、竣工验收

    1.甲方将按照国家GB10800-89标准进行验收;

    2.保温层制作时,甲方可随时检查验收;

    3.乙方施工竣工后,乙方可直接同建设方进行验收,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视为工程合格;

    4.因甲方未履行合同,乙方撤离现场后,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未尽事宜

    1.双方协商解决,如达不成协议时,依法向争议地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扫描或传真具有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xx省xx县经济开发区xx号地址:

    代表:代表:

    手机号码:xx手机号码:

    卡号:

    哈尔滨施工合同范本8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__、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信丰县橙乡文化城市市政道路(桃江路)工程

    工程地点: 信丰水东

    工程内容:道路、排水、交通、照明及绿化等工程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施工图规定以及甲方认定的内容 包工包料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条款;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图纸; 4.工程量清单;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工作

    1.协助将施工所需水、电、在签订合同后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工程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在签订合同后 2 日之内由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现场交验;

    3.在签订合同后,由发包人组织监理单位、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负责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报监;

    5.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除上述事项之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发包方协调的其它事项,发包方要予以配合,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_

    承包人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约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竣工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应相应追加特殊措施保护费;

    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施工中发包人已明示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破坏的赔偿费用;

    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除上述事项之外,有关工程施工方面其它事项。

    四、工期

    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7 月 15 日,竣工日期: 20xx 年 10 月 30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05 个有效日历天。

    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竣工日期竣工。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五、质量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施工和质量标准评定依据的标准、规范:

    (1)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哈尔滨施工合同范本9

    甲方:杭四建金**城市花园D地块二期A标段项目部

    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把29#、31#、32#、34#、36#、38#、39#工程

    包给乙方施工,为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现特签定协议

    如下:

    1、室内顶棚铁钉高低不平砼凿除等零星工作全部有乙方负责,厨卫间养水试验时如有漏、渗影响涂料工程质量时乙方应义务主动修补处理,空调洞施工时污染墙面由乙方负责修补,顶棚阴角处尺寸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应弹线细部处理。

    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配电箱一只,垂直运输井架等现场施工作业条件根据已有配置不再增加。

    2、顶棚板缝高低不平处采用黑水泥修补,如采用黑水泥大面积刮顶棚,每套罚款100元。

    3、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并建立安全网络,确定专职安全保卫管理人员,甲方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

    4、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进入作业区必须戴安全帽,不得违章施工,野蛮施工。

    5、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工作,由乙方施工组长 负责,由甲方监督,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质量、保时间完成工期,如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

    7、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内有效。

    8、如发现有偷窃、打架、赌博行为的,一经发现一次罚3000元,第二次发现清理出场,本协议失效,情况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工期至 20xx年12 月20日

    11、付款方式:每月付工人生活费800元/人,工人退场时付至工程总款80%,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付至工程总款90%,余款二年后付清(如修补工作不及时,不到位,由甲方安排修补人员,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乙方每月5日上报工人出勤卡、工资卡(须有职工本人签字)否则市建管处查处后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备注: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完工后垃圾应及时文明清理。不得抛扬等野蛮施工

    甲方:杭四建金**城市花园D地块二期A标段项目部

    乙方:

    年 月 日

    哈尔滨施工合同范本10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文。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十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_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_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_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为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通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订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前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_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根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订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和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庆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交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样、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讨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全部责任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三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交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之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律。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____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_____以上的地震;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个数。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哈尔滨施工合同范本1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_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哈尔滨施工合同范本12

    发包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1条:甲方将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建新村老砖厂院内,所建筑的厂房发包给乙方。承包范围:通辽市宏图包装厂厂房地面工程施工,包括窗台以下内外抹灰及厂房散水。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要求施工。乙方对安全及文明施工实行全面承担,包工包料,乙方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

    第2条:开工日期:20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

    第3条:合同价款甲方按乙方所做工程量施工量标准合计总价款55万元与乙方结算工程款,乙方承包单价一次包定。如有个别因素发生最终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款。

    第4条:甲方开工前提供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的工作由甲方负责。如甲方开工后有不具备材料其他工种所造成的停工甲方按工程总造价款2%每天作乙方赔偿。

    第5条:乙方在开工过程中,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

    要求执行,而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对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6条:施工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工具和油料、机油等消耗品均由乙方提供。上述机械费、油料费用均已包括承包单价之内,甲方附付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之外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7条:工程款支付(两次性支付)

    第一次付款20xx年6月30日前,付给人工费20万元。

    第二次付款20xx年12月31日前,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以收据为凭)

    若甲方到期未给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10万元。

    第8条: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责任人: 乙方:

    哈尔滨施工合同范本13

    发包人:承包人:

    手机:委托代理人:公司电话:

    依据《_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施工图)。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预算清单)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预算清单)

    1。4工程期限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为:大写:元,小写:元。(详见预算书)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2。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注:图纸在发包人签约付

    款后提供),

    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项费用不在工程合同价款内)。

    第三条发包人义务

    3。1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清理出室内物品,以便不影响施工。

    3。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负责相关费用。

    3。3负责协调与物业公司的相关手续及费用(装修押金,垃圾清运费)。负责协调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如需拆改原建筑物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3。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施工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竣工验收。负责自备材料按工程进度进场。

    第四条承包人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影响邻里居民的作息及环境污染。

    4。3切实保证居室内给、排水管道的畅通。

    4。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签字确认变更联系单。

    第六条材料的提供

    6。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主体材料(电线、水管、板材、油漆),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如气候等)。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7。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浙江省装饰装修地方标准DB33/1022—20xx执行。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9。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单。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9。2未竣工验收,发包人自行入住视作验收合格。

    9。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5年,其他相关工程保修期为2年。(自备材料,自备成品除外)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生效后,双方约定,发包人按以下方式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年月日(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35%):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年月日(木工进场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35%):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年月日(油漆工进场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25%):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次:安装工程开始时,支付金额(合同总价的5%):________________元。

    10。2工程安装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决算书。发包人在接到决算书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利于安装工程展开。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1。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11。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

    (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3天,承包人有权采取停工措施。

    11。5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___

    12。1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2。2由有关部门调解

    12。3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几项具体规定

    13。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小区内指定地点。

    (如小区内无指定地点,垃圾须运至小区外,则属于二次清运,二次清运费由发包人承担)13。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外屋新锁,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本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发包方认可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哈尔滨施工合同范本14

    发包方(甲方):

    劳务分包方(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园林景观工程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室外园林景观土建工程承包形式:包轻工

    2、分包工程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园林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工程质量平定标准为合格等级。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且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义务

    4、1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按期交工,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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