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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教育厅

    栏目:一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静默星光 时间:2024-06-16 04:29:28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海南省教育厅

    海 南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

    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各教师

    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人事劳动保障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有关单位:

    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建立起社会公认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省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聘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评审条件

    2024年以来我省重新修订高校、中专、中小学教师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并在评审工作中已全面执行。通过修订条件,提高了评价标准,完善了评价办法,较好地体现重水平能

    琼教师„2024‟28号 力、重业绩成果导向的作用。各单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做好政策宣传,明确评审条件,把握申报标准,为教师申报评审积极创造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评审执行琼人劳保专„2024‟36 号文件,中专教师系列评审执行琼人劳保专„2024‟15 号文件,中小学教师系列评审执行琼人劳保专„2024‟14号文件。

    二、继续推进“评聘分开”

    2024 年教师系列职称评聘工作,除了中小学教师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实行评聘分开。今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在原有开展“评聘分开”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要扩大改革的范围,增加中小学试点学校,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进,为我省中小学教师系列开展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评聘分开”工作做好准备。已实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市县,要创造条件全面推行“评聘分开”工作。

    已实行评聘分开的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己现有的专业知识和学术水平,对照我省各系列新修订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自主申报评定一个或多个专业技术资格。

    三、加强申报预审工作,规范申报材料制作

    近年来,我省调整了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强调了量化评审,并从2024年起,教师系列执行新的申报材料制作标准。为了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规范,今年申报材料要按此标准进行规范,因个人材料不齐全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个人承担。从 2024年起,申报材料册只需上报一份。

    申报人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在— 2 — 《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学校要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同时学校必须做好申报人申报材料真实性的鉴定工作,市县(单位)和学校要组织专人切实做好送审材料的预审工作。今年凡因不预审或预审有误而引发的后果,一律由送审单位负责,具体经办人要承担主要责任。

    四、继续加大对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的评估力度

    结合教师职业特点,积极探索科学化、多样化的评审办法。根据琼人劳保„2024‟186 号文关于要“设计出具有本职业特点、符合实际的评审方案,实行量化评审”的要求,教师的职称评审,重点应放在如何加强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的考核评估上。推荐申报阶段,学校必须认真做好申报人的课堂教学评估工作,达不到标准者一票否决;评审阶段,评委会必须根据答辩、说课成绩,认真评判申报人的教育教学水平与能力,达到规定标准者,方可进行表决。

    — 3 — 高校、中专教师系列的评审继续加强对申报人的面试答辩工作,主要了解申报人掌握本专业知识及业绩成果情况,在表决前进行。

    要巩固中小学教师系列的说课考试改革成果,不断完善对申报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工作(即笔试和说课答辩)。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师的说课评估考试由省教育厅组织。

    五、做好中小学教师在农村任教或支教人员的登记确认工作 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我省县城以上学校评聘中学高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一年以上时间到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各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分期分批,做好支教工作。鼓励县城以上民办学校参与支教工作。已经参加支教工作的教师,要做好确认登记工作,按琼教师„2024‟ 20号文件要求,填写《海南省城镇学校教师支教人员考核登记表》或《海南省城镇学校教师兼职支教人员工作量登记表》,兼职支教人员的工作量要具体到每一节课时的具体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定其工作量;已有农村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经历的,要填写《海南省城镇学校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情况登记表》。支教材料要求各校长亲自把关负责,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对当事人和相关校长通报批评。

    六、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

    — 4 —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小学教师要努力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每年参加培训所取得学分必须达到 10 学分以上方可申报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参加职称评审的教师必须提供《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手册》。

    七、关于申报材料中论文的有关要求

    (一)坚决打击非法报刊。对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以来分4批取缔的169种非法报刊,在我省各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中予以坚决打击。今年报送的论文材料,经核实属于上述非法报刊之列的,其申报材料实行一票否决,请申报人及所在学校上报材料前认真核查。

    (二)从今年起试行对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专著材料实行上网检索

    1、为了进一步匡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提高我省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鉴于《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已经建成,客观上已经具备条件,决定从2024年起,对高校教师系列评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者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验证,以查证真伪。在上报材料时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加盖学校人事(职称)部门公章。从2024年起未经网上检索、验证,又没有充分的材料证明其真实性的,不予受理。各单位对查出冒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论文、著作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三年内不准申报评审等处理,对不进行网上检索后被发现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学校和主办工作人员的责任。

    — 5 — 中专教师系列、中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参照执行。

    2、检索方法和步骤

    (1)学术期刊检索。《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数据库基本囊括了我国近百年来6000多种学术期刊的每篇文章全文、引文目录、作者简介,全部可以查询。可登陆“中国知网”(www.feisuxs)的样式,以市县为单位,统一印制,材料规格以表格上要求为准,确保规范。

    (六)关于充分利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复查结果的问题 2024年省教育厅对全省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进行了一次全面复查并重新核发了证书。今年申报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律提交全面进行复查核准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七)进一步调整补充教师系列备选专家评委库(具体文件另发)。

    (八)各市县教育(教科)局要将本市县城学校、在乡镇的完全中学、直属学校名称和本市县纯少数民族乡镇名称,列表加盖行政公章在上报评审材料时送交省教育厅职改办。

    二○○八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职称

    评聘

    通知

    抄送:有关厅,局,办。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印发

    校对:王奋 打印:蔡秋梅(共印150份)

    第二篇:海南省教育厅

    附件1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于2024年印发了 《教育部关于发布<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教基[2024]16号)。为贯彻实施新标准,我厅结合我省中小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省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试行)》(简称《规范》)和《海南省初中小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简称《标准》)。为全面推进我省的素质教育,促进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现就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中小学实验室(含功能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之一,是学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实施新课程标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全面发展一代新人的有效途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的重要性。要将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工作作为基础教育整体发展和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衡量当地教育改革和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明确主管部门,充实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的一个突破口,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为目标,以推进义务教育的内涵发展、规范发展、均衡发展为重点,充分利用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良好契机,用3~5年时间,集中力量实施农村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促进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在基本普及的基础上实现新的发展和提高。具体要实现以下目标:

    1、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各项工作。抓住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好时机,结合“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充分运用技术装备队伍长期以来在“建、配、管、用”诸方面所积累的成功经验,坚持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实验室建设,加强实验教学工作。切实解决对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实验室建设缺乏科学规划,经费投入不足,实验室设备缺乏、实验教师待遇偏低、实验课开出率低等问题。

    2、实现义务教育的实验室建设规范发展。通过规范建设和科学管理,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努力做到科学规划、规范建设、严格管理,促进义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3、实现义务教育的实验室建设均衡发展。通过布局调整、加大投入、改善条件,努力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实现义务教育实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通过规范实验室建设工作管理、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员)队伍建设、开展多种多样的教科研与实验教学活动、提高实验课开出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促进义务教育实验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5、为贯彻实施教育部颁发的《规范》及《标准》,适应新课程标准的需要,深入推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开展,结合我省中小学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省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试行)》和《海南省初中小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试行)》,作为我省今后指导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6、各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按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装备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原则,加强对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和实验室建设的管理与指导工作。争取用3~5年的时间,使80%的农村中小学校教学仪器配备达到《标准》的基本要求,实验室建设达到《规范》的基本要求。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中小学校教学仪器配备达到《标准》的较高要求的配备水平,实验室建设水平相应提高。

    (二)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员)队伍的建设

    7、要开展在职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员)的实验技能培训,实行实验员培训合格上岗制度。明确实验教师、实验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实验教师、实验员的考核评价办法。通过调整优化逐步充实完善实验教师的配备,并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三)加强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8、按照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学校要开齐、开足理科课程的学生分组实验和教师演示实验,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教科研与实验教学活动,鼓励广大教师努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9、加大对实验室的开放程度,逐步推行开放式实验教学,鼓励学生课余时间在实验室开展实验探究活动,充分发挥实验室应有的功能,提高实验室的使用效率。

    10、建立健全实验操作考核、评价制度。将实验操作考核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记录学生考核成绩,使实验教学得到有效落实。

    11、加强对实验室建设的督导和评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实验室建设工作纳入督导评估范围,运用评估手段改善和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各地应不定期地对学校实验室装备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四、采取措施,全面推进中小学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12、各地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加强实验室建设有关工作统一到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上来,统筹规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落实。要大力宣传《标准》和《规范》,并印发到每所中小学,切实做好“四个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各地要对照《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调查工作,摸清现状,查找差距,研究对策,认真制定本地区的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开展实验教学的总体规划,并纳入本地区的教育发展规划。要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的规划、制导、评估以及设备配备、管理、使用等工作。

    13、加大投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其它资金为辅的机制,不断拓宽实验室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各市县教育财政性拨款每年应安排一定额度用于实验室建设。在学校的杂费中要有一定比例用于教学仪器的更 新和易损易耗品的补充。各地要加强对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的监管,确保实验室建设经费的专款专用。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管理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24]56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信息技术教育费的管理和使用,保证信息技术教育费专项用于购置适合学校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所需的各功能教室设备。积极鼓励提倡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实验室建设。

    14、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好坏和实验教学水平的提高直接取决于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素质。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在学校总编制内解决。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和学历、评聘职称应与学校类别、规模相适应。各类学校配备专职实验室管理人员(含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管理)应达到如下要求:完小1名,初级中学3名,高完中5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再配备兼职人员。小学要求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或小学中级以上职称;中学要求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学一级以上职称。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实验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实验教学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并将实验教学人员的培训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之中,坚持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关心实验教学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对他们的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等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在调资、晋级、评奖时,应与学科教师一视同仁,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要合理计算他们的工作量,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津贴。

    15、积极推进中小学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开展实验教学是贯彻教学大纲及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应将实验教学内容列入教学工作计划,切实解决好实验教学所需的经费,并按教材要求开齐开足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实验教学,积极推进中小学实验操作考核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实验操作考核的评价机制,全省争取在3年内大部分中小学要开展实验操作考核工作。

    16、中小学校要做好实验教学仪器的配备、更新、管理和使用工作。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学校要有实验室操作规程、安全规定、实验教学计划,做到实验有通知单,学生有实验报告,教师有实验记录。要明确责任,落实岗位职责,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要将实验环境的安全、环保落到实处,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在实验室管理中逐步实现实验室管理信息化。

    17、规范教学仪器设备市场。各地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制定教学仪器招标采购的实施细则,建立规范的招标采购管理机制。各市县集中招标采购达不到一定规模或集中招标采购有困难的应委托省级专业招标机构进行招标采购。各地要加强对中小学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质量监管工作。进入学校的教学仪器设备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应具备省级以上教学仪器设备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合格证;严把质量关,切实保证进入学校教学仪器的产品质量。

    18、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进行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是今后几年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非常艰巨。省、市、县(区)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基教、计财、人事、师管、装备等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认真组织并确保我省农村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强化督导检查。

    第三篇: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基〔2024〕43 号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学前教育专题讲座 及教学观摩活动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 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为提高我省学前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我厅将于 7 月 13-15 日举办学前教育专题讲座及教学观摩活动培 训班,讲课专家来自中国福利会、上海宋庆龄基金会,内容包括 专家讲座和教学观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间 13 日(全天)上 14 日 午 下 午 活动内容 讲座:课改中的教师 讲座: 新课程理念下幼儿美术活动的开展教学 教学活动:太阳帽(大班美术活动)教学活动:红绿擂台赛(大班数学活动)讲座:引领幼儿走进早期阅读 教学活动:好朋友(大班阅读活动)主讲人 陈磊(中国福利会托儿所所长、中学高级)陈捷(中国福利会托儿所教师、小学高级)程莉莉(中国福利会托儿所高级教师)卢秋萍(中国福利会托儿所教师、小学高级)

    — 1 —

    上 15 日 午 下 午

    讲座:歌舞活动中的模仿和创造 教学活动:老鼠找朋友(大班音乐游戏)教学活动:娃娃修路(小班数学活动)讲座:0-3 岁婴幼儿早期教养的指导 教学活动:找影子(小班探索活动)讲座:生活即教育

    董峰(中国福利会托儿所教师、小学高级)程莉莉(中国福利会托儿所高级教师)杨炜戎(中国福利会托儿所教师、小学高级)张懿(中国福利会托儿所高级保育员)

    注:上午 8:30-12:00 开课,下午 2:30-5:00 开课。

    二、参加对象及名额分配 对象:幼教干部、幼儿园园长、业务园长和骨干教师。听课名额分配见附件 1。

    三、培训经费 本次活动不收听课费,参加培训人员交通、食宿自理(参训 人员可在学生公寓住宿,在学校第二食堂就餐,费用自理)。

    四、培训班地点 海口市龙昆南路 99 号海南师范大学校内田家炳书院二楼多 功能报告厅。

    五、其他事宜 各市县教育(教科)局要高度重视这次培训活动,指定专人 负责,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人员参训。市县教育(教科)局幼教 专干要带队参加培训。带队人员请于 7 月 12 日下午 3:00 到海南 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领取听课证。参训人员回执于 7 月 3 日前报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林紫芳,电话:65230825。附件:

    1、听课名额分配表

    2、参训人员回执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教学 培训 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校对:林紫芳 打印:封君丹
    — 2 —

    2024 年 6 月 24 日印发(共印 6 份)

    附件 1

    听课名额分配表
    单位 海口市 三亚市 文昌市 琼海市 儋州市 万

    宁市 五指山市 东方市 定安县 屯昌县 澄迈县 临高县 昌江县 乐东县 陵水县 白沙县 保亭县 琼中县 农垦 洋浦 合计 名额 200 30 30 30 30 30 15 20 20 20 20 20 20 15 15 15 15 15 30 10 600

    — 3 —

    附件 2

    参训人员回执
    市县(盖章)姓名 单位 学历 职称 教龄

    注:如表格不够,请另附页填写
    — 4 —


    第四篇: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审„2024‟19号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社会人员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教育(教科)局:

    按照教育部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我省决定开展2024年面向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执行省人大大常委会2024年7月通过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要求: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feisuxs“资源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6)•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交)。

    以上第(2)(3)项材料复印件与第(4)(5)(6)项材料按顺序夹在材料1当中。

    4、现场确认和审核

    各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明确安排申请人员确认的地点、时间及认定机构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现场确认前,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清单。申请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的确认地点和时间按时进行现场确认。各级教师认定机构需安排经过培训的现场确认工作人员,准备计算机若干台,并能保证高速上网,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反馈材料审核结果。

    (五)做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议工作

    1、“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人员申请认定符合学历要求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免教育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一致的需参加教育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是指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列入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全国全省统一组织的招生入学考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进入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习,取得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

    2、各市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认真组织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保证认定质量,这项工作要在11月28日前完成。有关收费严格按照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24‟1745号文)执行。

    (六)认定程序

    各市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现场确认后提交的申请材料要认真审核,在2024年12月1日前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认定,并完成证书编号工作。

    我厅将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各认定机构完成认定数据的人数,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申领教师资格证,逾期自误,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七)证书领取时间

    根据教育部证书发放安排另行通知。

    (八)认定材料整理归档 12月11日至12月30日。

    (九)上报工作总结

    各级教师认定机构在2024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2024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总结上报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优化和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是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加强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时间表,并及时向申报人员公布,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开展和完成。

    (二)认真做好网上报名宣传,指导工作。今年工作时间比较紧,任务重,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耐心做好申报人员的报名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咨询解答工作,广泛宣传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目的、意义和有关规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政策性强,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开展认定工作,确保认定质量。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第五篇: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师[2024]43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海南省“十佳师德标兵”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中等专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琼府[2024]26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师德建设,在广大教师中树立一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实践、善于创新的先进典型,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从而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教书育人、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海南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十佳师德标兵”的评选活动,并将在2024年省庆祝教师节大会上表彰10名师德高尚的教师典范。现将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海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二O一O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 教育 标兵 评选 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印发 校对:王颖 打印:蔡秋梅(共印10份)附件

    海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表彰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在广大教师中树立一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勇于实践、善于创新的先进典型,从而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教书育人,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海南教育事业发展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去,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海南省“十佳师德标兵”。

    二、评选范围

    全省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教学校班主任和教师,教龄在5年以上。已被评为省级以上“师德标兵”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首,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从教,有效做好家校、师生沟通工作,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不搞有偿家教。

    3、在做好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方面效果独特;长年担任班主任工作,班级工作成效显著;爱护学生、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对口支教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赢得广大师生及家长的赞誉。

    4、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刻苦钻研,严谨治学,不断创新,教学业绩突出;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学生、家长的称赞。

    5、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全局观念,服从工作分配,团结协作;有健康的心理素质,谦逊豁达。

    四、评选程序

    1、市县推荐。市、县教育局根据评选条件充分酝酿,征求师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以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填写《海南省“十佳师德标兵”推荐表》,并附不少于3000字的事迹材料。

    2、名额分配。师德标兵候选人每市县2人,海口4人,三亚、儋州3人,省直各单位1人;市县推选出后,要在所辖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5天。

    3、评委初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市县报送的师德标兵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评选,从中选出30名“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

    4、群众投票。将3 0名候选人的事迹在《新华网海南频道》首页、《海南日报》等主要媒体以及《海南教研网》上公布,发动我省广大教师和学生,以及各界热心群众积极参与,通过网络、短信、报纸等方式投票,大力宣传师德典型。为期4 5天。(此项工作主要由新华社海南分社负责)

    5、评选统计。由评委会以无记名打分投票方式,为3 0位“师德标兵”候选人打分、排队;将群众参与投票结果换算成分数;最后,将两类评审分数按一定权重(评委打分与群众投票打分所占比例为4 0%:6 0%)加总,评选出海南省“十佳师德标兵”。其余2 0名颁发“十佳师德标兵提名奖”。

    五、时间安排 1、6月1 5~3 0日,各市县教育局组织推荐,报送《海南省“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及个人免冠照片及生活照各一张,并将初选名单后公示。6月3 0日前各单位将推荐名单及事迹材料报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2、7月6—1 0日,组织海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审委员会,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中,评选出30名“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3、7月1 5日前将3 0名“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材料公布在《新华网海南频道》、《新华手机报》、《海南省教育门户网站》等媒体以及《海南教育网》、《海南教研》网上,动员、组织全省广大教师、学生及各界群众参与投票,8月3 0日前截止。4、8月3 1日前将群众投票换算分数与评委会打分的结果,按照6:4的权重统计,最后评出海南省“十佳师德标兵”。

    5、评选出的海南省“十佳师德标兵’’将在省庆祝教师节大会上表彰。

    六、工作要求 l、各市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海南省“十佳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加强领导,积极发动,大力宣传,把评选师德标兵的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营造良好的教育舆论宣传氛围。

    2、推荐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要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职称、不唯身份、不搞平衡,切实把一线教师中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师生、家长公认的教师推选出来。

    3、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说服力。尤其要重视发现和挖掘民族地区、贫困山区、民办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典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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