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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范本(五篇模版)

    栏目:十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夜色温柔 时间:2024-06-20 21:12:48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范本

    荒山是指尚未开垦或开发过的山,又或指偏僻、人迹罕至的山。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范本1

    发包人(甲方):_乡_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乙方):_开发公司

    兹有_乡_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_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_,东至_,北起写,南至_。共计_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_棵(其中成材树_棵),李树_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_棵。

    三、承包期为_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_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_棵,否则少一棵罚款_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 方:_村委会

    代表人:_(盖章)

    乙方:_(盖章)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范本2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落实承包荒山绿化任务,为充分调动群众绿化荒山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对我村所属荒山进行承包。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制定以下承包合同。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面积:共  亩。

    二、承包费

    1、承包费每年   元。从   年  月  日开始交纳承包费,以后每年的 月 日必须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2、一次性交清 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荒山有继承权,如需转让承包权,需经甲方、鉴证方同意。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宜林荒山,并对发包的荒山行使所有权、拥有监督权。

    2、协助乙方保护荒山绿化成果,乙方举报偷伐树木、破坏植被、上山放羊的行为,甲方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保护承包者的合法权益。

    3、指导乙方按上级要求进行荒山绿化。承包区内,原有村集体分给个人的树木、承包给个人的土地、产量地以及土地边4米荒坡仍归原所有人,乙方不得栽树、砍伐或破坏,只有看管义务。

    4、对乙方的绿化目标完成情况及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不准乙方在承包区内自行或允许他人进行采石、采砂、挖土、建筑、放牧、养羊等行为,发现有上属情况、经警告不停止的,甲方将废除承包合同和承包金,将荒山收回另行发包他人。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承包的荒山行使生产经营权,收益归乙方,所栽树木所有权归乙方。

    2、乙方负责承包荒山的防火、防盗伐工作。

    3、乙方发现有盗伐树木、破坏植被、牛羊进林区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还应及时上报村委和上级部门,由村委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未经林业部门和村委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卖伐树木。

    5、在承包期限内,如因国家、集体建设(如:公路建设、旅游开发、矿产、水利资源开发、外商投资开发、大型公益性事业等)需占荒山,乙方应顾全大局,在获得适当合理折价(按当时市场价)赔偿后,无条件中止承包合同。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乡政府、市林业局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鉴证方:

    年  月  日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范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范本3篇

    第二篇: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

    方: 法定代表人:

    方:桐柏县程湾乡和湾村罗湾组村民小组。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北至,东至,西至(土地示意图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修路架电,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 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乙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二、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

    乙方xx市xxx乡xx村xx村民小组(签章)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附件1

    荒山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林地承包经营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封开县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辖区内土名

    山的林地,面积约

    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另附由林业技术人员勾绘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作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

    年,即期限为:二○

    ****年**月**日起至二○

    ****年**月**日止。

    三、承包期间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缴交给甲方: 1、计算缴款林地面积

    亩,每年每亩

    元人民币,每年承包款合计

    元人民币。

    2、承包款需在每年的月

    日起至

    日止缴清。

    四、承包林地现有的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按下列第项规 定处理:

    1.全部地上物作价

    元,价款由乙方于合同生效当日一次缴交给甲方,交款后全部地上物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依法自主处置。

    2.全部地上物由甲方自行采伐处理,于二○

    ****年**月**日前处理完毕,并将林地交给乙方使用,逾期视为甲方放弃处理权,其地上物无偿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处置。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1)承包林地范围内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2)林地发包方案的集体决议。如果该林地属村民小组的,该决议要有该村民小组村民会议(由18岁以上村民组成)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户主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同意;如果该林地属村民委员会的,要有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签名同意。(3)由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拟发包林地的范围界线图。

    (4)所在地镇政府对林地发包方案的批复文件。

    3.按合同规定,甲方必须依时将承包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该林地性质必须是商品经济林地。在承包期内,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和本辖区内的村民关系,做好确认承包林地与周边地块 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承包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如因甲方发包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在承包期内,在承包范围内外的甲方原有的水、电设施、灌溉及交通道路设施,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如原有设施不足,甲方要做好辖区内的村民工作,同意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承包林地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和其他养殖棚舍,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

    5.甲方要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和采伐申请手续等,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合同规定乙方对承包的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但必须告知甲方备案。

    4、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进行种养开发,要做好承包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将承包林地擅自转包或将经营权转让,如乙方确实需要转包或转让,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转包或转让手续。在确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规定取得权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经营权。

    6、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并依法依规缴交各项税费。

    7、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围内的道路、灌溉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做好道路畅顺、灌溉设施完好。

    五、乙方在承包的林地范围内可以种植速生桉树和其他林木、果树,并可以养殖家禽、家畜及鱼类等动物,但不得污染饮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环境。

    六、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承包款。

    八、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甲方村民不提出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乙方必须将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处理完毕。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 还给甲方。

    合同期满时,承包林地内的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标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承包期,延长期的承包费由双方另行商定。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

    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缴交承包款给甲方,如超期缴交承包款,则按应付未付部分的日万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甲方,直至付清应交的承包款为止。如超过6个月尚未付清应交的承包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理。〈三〉如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发包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第九条第〈一〉款处罚。

    十、在承包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名:

    签约日期:二○

    月 日

    附件2 荒山发包方案集体决议书

    为加速林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经本村

    注① 会议讨论,决定将本村所有的位于土名

    山的集体林地实行发包经营,发包林地面积共

    亩,详细范围界线以林业技术人员用万分之一地形图现场勾绘、并经本村林地发包工作小组成员签名确认的范围界线图为准。发包林地由承包者依法自主经营,自行确定种植树种(包括速生桉树或其他林木、果树等),具体发包方案为:

    1、林地承包款每年每亩

    元人民币,承包期限为

    年。

    2、林地现有林木按下列方法之一处理:①.作价

    元人民币转让给承包方采伐经营。②.由本村自行采伐后交林地给承包方。

    3、委托本村法定代表人

    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承、发包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按双方签订的《林地承包合同书》执行。

    程湾乡和湾村罗湾组村民小组

    二○

    ****年**月**日

    同意本林地发包方案的村民签名如下:

    经统计,本村共有

    注②

    人,签名同意按本林地发包方案决议书发包林地的有

    人,同意人数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填写说明:

    1、当注①填写为“村民”时,即注②应填写为“村民(多少人)”(指十八岁以上)。

    2、当注①填写为“户主”时,即注②应填写为“户主(多少人)”。3、当注①填写为“村民代表”时,即注②应填写为“村民代表(多少人)”。附件3

    发包荒山申请书

    镇人民政府:

    为加速林业发展,增加村集体经济收益,经

    会议讨论,并获得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决定将权属属我村位于土名为

    山的集体林地,面积约

    亩实行发包,发包后由承包者自主经营,自行确定种植的树种(包括速生桉树或其他林木、果树)。承包方案为:1.林地承包款每年每亩

    元人民币,承包期限为

    年;2.林地现有全部林木按下列方法之一处理:①.作 价

    元人民币转让给承包方采伐经营。②.由本村自行采伐后交林地给承包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特向镇政府申请,敬请批准。谨此呈上 附件:

    1、发包林地方案集体决议书。

    2、拟签订的林地承包合同样本。

    3、经县人民政府登记换发的新版林权证。

    4、万分之一地形范围界线图、林地林分状况报告书。

    申请人:

    村民委员会

    经济合作社

    二〇

    ****年**月**日 附件4 承包林地权属登记申请书

    **市林业局:

    为加快林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群众收入,我于二○

    ****年**月**日与**市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书》,将其权属的位于土名

    山的林地共

    亩发包给我承包经营,承包期

    年(从二○

    ****年**月**日起至二○

    ****年**月**日止)。该村民

    发包给我承包经营林地发包方案已经得到该村民

    三分之二以上

    签名同意,并获得当地镇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特向贵局申请办理林权登记手续,敬请批准。谨此呈上 附:

    1、林权登记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包方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证。

    4、发包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发包林地方案决议书。

    5、林地林木承包合同书,万分之一地形界线图。

    6、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批准发包的文件。

    申请人:

    二○

    ****年**月**日

    第三篇: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

    荒山开发承包合同书

    甲方:许东华

    乙方:进贤县下埠乡和塘村委会古家村民小组。负责人:古贵根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火烧鬼的荒山贰拾贰点肆亩(面积为实际丈量为准),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四至为南至三马村荒山,北至江下村荒山,东至水田,西至江下村荒山。

    二、承包期限为50年,自2024年11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

    30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荒山为肆拾元,共计人民币元(大写:肆万肆仟捌佰元整)。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伍万元承包费用。余款待林权证办好后付清。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2024年11月27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

    主张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一、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二、在之前水泥厂取土的地方,甲方须开挖水塘一口,甲方不干涉乙方用水。

    十三、在原有的荒水塘由甲方重新开挖每亩每年租金壹佰贰拾元(面积为实际丈量为准)。面积为捌点肆亩元(大写:伍万零肆佰元整)。

    十四、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第四篇:荒山承包合同书

    荒山承包合同书

    甲方:大岩冲荒山山主

    乙方:承包者杨少云

    2024年10月12日召开群众大会经过甲乙双方公平互利、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二、承包期限从2024年12月30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30年)。付款方式为5年一个付款的价格时段。

    第一个价格时段从(2024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止)为每年每亩30元计算(5*30=150元),但每个付款年限都以按年付年为准,第二个付款时段为40元每年(从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止)(5*40=200元),第三个价格时段为每年65元/亩(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止(5*65=325元)),第四个价格时段为每年100元/亩(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15*100=1500元))。

    三、动工时乙方必须把当年的钱付清后才能动工,否则甲方有权把自己的荒山收回,不补乙方损失。

    四、安全事故:在动工期间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山地分解师除山主外,其余的误工费由乙方负责。

    五、如修林道时挖路钱、误工费和田要赔偿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占田如田主需要田时由组里承担。修路需要过往的田山主不能阻挡,无条件服从。占田补偿费用按国家标准计算为准。六、七、八、九、占田占山如出现纠纷由组里出面调解。承包期满后,价格再议,但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杨少云优先。林道投资由乙方负责,全组长期使用,乙方不得阻挡。以上合同山主每户一份,乙方一份,并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荒山承包合同书

    荒山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淅川县大石桥乡池塘垭村李家台组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熊建国、孙超,住淅川县城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转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转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和招商引资的相关规定,甲方将自己所有的荒山(含其中自然形成的水面)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间的土地所有权不变。

    二、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的荒山范围为:

    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具体位臵及面积以双方移交时勘界位臵以及勘界范围内的面积为准。

    三、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底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甲方不得再对乙方承包范围

    内的附着物和地形地貌进行任何形式的处臵,且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向乙方移交发包的荒山。

    四、甲、乙双方议定的荒山承包费为每亩每年元,共计年承包费元,一年一付,在甲方向乙方移交承包标的物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五、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

    六、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承包经营户,甲方应让乙方享受招商引资和荒山承包的各种优惠政策。

    2、本合同签订之后,由甲方负责在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为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变更或其他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签订前,依法应办理的荒山承包及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如由此影响承包合同效力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概由甲方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协调处理与周边村民及其他土地用户间的关系,出现争议及时解决,并不得由此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5、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及时按乙方要求,配合乙方办理承

    包经营期间水、电、路的连接、使用、铺设等所有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的事项。

    6、乙方在承包期间,有权享受除承包费外同甲方其他承包经营户同等的待遇,有权使用甲方及所属村民小组的公用水源、电力设施和其他公用设施。

    7、承包期间,乙方有权选择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式进行承包经营。

    8、承包期间,乙方应依法经营,自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9、承包期间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投资概由乙方自负。承包期满后,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七、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因乙方在承包地域投入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有权从甲方处获得相应的补偿;乙方在承包范围内添付不便移动的林木、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协商作价,协商不成时,依法评估由甲方接收,并一次性付清相应价款。动产部分由乙方自行处臵。

    八、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由其向乙方支付承包费总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由乙方收执,副本按管理和办理手续之需分别予以报送。

    十三、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形成决议,甲方依据该决议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监督人(村):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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