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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栏目:十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静谧旋律 时间:2024-09-07 09:48:06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深圳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深圳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区)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省和市《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推动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国人口发[2024]33号)和广东省《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粤人口计生委{2024}15号)的要求,加快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步伐,按照国家、省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创建社会主义示范市总体部署,我市将在全市各区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一条道路”、推进“两大统筹”、强化“三个注重”、促进“四个转变”的总体思路,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由单纯控制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治理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民生幸福城市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参谋、各方联动、群众认可”的基本要求,构建与以人为本理念、服务型政府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相适应的统筹解决深圳人口问题的新的体制机制,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与环境,完善人口服务与管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从2024年开始,争取每年有2-3个区建成不同类型的省级示范区(与我市大部制改革同步),到“十二五”中后期,深圳各区都达到省级示范区,深圳市成为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

    (三)基本原则。坚持分类指导。遵循人口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根据特区内外区域人口结构特点、区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实际,突出特色,形成各类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改革工作示范体系。坚持协调推进。注重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充分调动各区、各部门和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加强人口计生民生政策与相关公共政策的衔接,不断增强统筹推进综合改革的合力。

    坚持动态管理。设置示范目标,建立评估体系,规范创建标准,科学运用考评结果,保持适当的示范区比例,充分体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动态优化。

    坚持创新发展。鼓励基层率先发展,激励后进转化,推动整体提升,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模式,探索体制机制建设的内在规律,推动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二、创建综合改革示范区的主要任务(或达到的效果)

    (一)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正确处理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政策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关系,坚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同利益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以宣

    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两无”活动。

    (二)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优生优育的认识;深入开展技术服务,力争为育龄夫妇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广泛开展人口文化建设,努力倡导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家庭伦理、优生优育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发挥机构与资源整合优势,打击“两非”,形成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和道德规范,逐步扭转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实行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让关爱女孩成为一种文化,改善女孩的生存条件和生活状况,有效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四)不断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有关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健全出生人口登记和生命统计制度等要求,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保护其合法权益,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

    (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国家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的大制度下,发挥各区优势,力所能及地发展老龄产业,完善社会化服务制度,与民政等相关部门一起探索独生子女父母居家养老等办法,尽力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三、创建综合改革示范区的主要内容

    (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示范。探索建立适应科学发展的人口统筹协调体制,不断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宏观决策机制,形成人口规划、调控、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立健全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动力体系和科学考评体系,落实人口计生“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权”,对人口管理“1+5”文件实施情况全面开展绩效评估、系统分析、调整优化;全面推广居住证制度,构建统一的人口信息监测平台;建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人的发展领域的投入,重点加强对控制人口数量、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开发人力资源,优化人居环境、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以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等方面的投入。以政策的、法律、教育的手段调控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调整人口结构,优化人口环境。(由陈图深同志牵头,监考处负责,秘书处、法规处、规财处、流管处配合)

    (二)公共服务示范。以社区生育文化中心建设为载体,加强规范管理和运作,探索和创新运转模式,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构建日趋完善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将技术服务和宣教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营造温馨的服务氛围,让育龄群众足不出小区就能享受到优质的计生服务。全面推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推动重大科研成果转化。整合卫生计生技术服务资源,依托社区面向家庭,以群体预防为主要目标,以项目运作的形式,制定并组织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整体推进,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刘萍、罗乐宣牵头,宣教处、妇社处负责)

    (三)利益导向示范。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和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建立健全节育奖,推广出生缺陷干预筛查,试点推行独生子女意外伤害保险,探索独生子女父母“居家养老”保障,构建以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为主体的利益导向机制,让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宣传和推广免费婚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探索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利益共享”机制,扩大受益面,提高受惠度,形成以关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部门协调为基础,奖励、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多措并举的人口计生利益共享机制。(刘萍、孙美华牵头,法规处、监管考核处负责、流管处和宣教处配合)

    (四)依法行政示范。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加快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新机制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及配套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重点探索新途径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上门难等问题;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统一、规范和简化办事程序,出台各项便民维权的服务措施,推广独生子女家庭优先办证的绿色窗口,保证群众办证办事公平、公开、便捷,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政务公开和信息公示,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保证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做到奖惩分明,责任到位,合法合理。(孙美华、刘萍牵头,法规处、监管考核处负责、流管处和宣教处配合)

    (五)宣传教育示范。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改革创新,不断拓展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增强宣传教育的时代感和实效性,使人口计生基本国策深入人心,生殖健康知识在群众中更加普及,婚育新风尚的树立更加牢固,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刘萍牵头,宣教处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六)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示范。构建“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新机制。树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观念,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协调配合,针对现居住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与流出地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协议书”等方式,在坚持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服务管理原则基础上,加强合作、协调、监管,逐步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区域联手、联动、联合、联谊、联通,形成合作多赢的长效机制,解决制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计生服务均衡化,除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使流动人口在孕、产和日常生活中能和户籍人口一样享受更多的优质服务。将“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的重点放在流动人口上,从经济扶助、精神慰藉、舆论支持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人群给予关怀和帮助。(孙美华牵头,流管处负责,计生协会等相关单位配合)

    (七)职业化建设示范。构建职业化队伍机制,提高服务能力,为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制定人口计生人才体系建设规划,把好用人入口关,加强在岗培训。以能力建设为重点,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干部队伍的培训,切实打造一支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素质高、技术精、服务好的干部队伍;完善生殖健康咨询师队伍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计生社工进社区工作。(陈育民牵头,人事处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八)民主管理示范。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加快建立完善群众自治工作机制,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方法的改革。(刘萍牵头,计生协会负责,监考处等相关单位配合)

    各区要结合实际,避免在困难重重情况下,全面出击,难以突破或抓不住重点成效难显,可选准1-2个方向为突破口,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放在刀刃上,力争有所突破,并以此为龙头,以点带面,推动整体人口计生工作上上水平,抓好典型示范,为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奠定基础。

    四、创建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江捍平任组长,陈图深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委领导任副组长,罗晓琼、王鹏飞、王延平、陈广钦、张英姬、李红联、张文峰、叶江霞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萍任主任,李红联任副主任,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参加。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部门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职责,不断强化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共同推动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

    (三)发挥体制优势。着眼机构改革后人口计生与卫生部门的整合,发挥体制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全市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资源,在婚检、孕检、妇幼保健、出生缺陷筛查、药具发放、健康教育、人员培训、信息沟通等各方面,加大协调合作力度,齐心协力做好人口计生工作。

    (四)狠抓能力建设。下大力抓好人口计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创建综合改革示范区提供人才保障。在创建活动中要充分利用先进地区和单位的经验,适时组织学习考察,借鉴好的做法,便于创建活动少走弯路,提高创建工作的成效。

    (五)创新考核方式。改革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机制,强化综合治理,逐步形成以统筹人口自身协调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发展为导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估方法,探索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考评指标体系,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从今年开始,逐步改革考核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创造相对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便于基层集中精力为群众做好人口计生服务和管理工作。对通过省、市综合改革示范区检查验收的单位,当年市对该区免于考核,该区各街道第二年的考核委托该区自评。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资源统筹规划的原则基础上,以“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为基础,构建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网,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与应用,扩大信息化应用领域,提高基层信息系统应用效能,逐步实现信息建设与业务管理一体化,切实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五、创建活动的主要安排

    (一)组织指导。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家、省的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定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拟定创建活动的范围和方向,开展检查指导,做好创建的各项保障,并适时邀请国家、省相关部门及专家来开展调研、培训和指导,把握创建活动的方向,增强创建活动的针对性,提高创建成效。

    (二)开展培训。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综合改革示范创建活动培训班,适时组织各区进行创建培训、专家点评、路径指导,推广创建活动典型示范文本。

    (三)评估交流。总结评估创建活动效果,适时组织召开理论创新和经验交流会,筛选推荐创新经验,参加省和国家经验交流。大力组织对创建活动好的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和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单位、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具体安排。

    2024年1-3月 市区调研,草拟方案;

    2024年4-5月出台我市实施方案,组织赴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学习考察;

    2024年6-8月确立重点,搞好试点;

    2024年9-10月 各区报创建方案;

    2024年11-12月经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审核通过后,推荐申报省综合改革示范区。

    2024年1-3月修订年度计划;

    2024年4-5月组织培训和交流;

    2024年6-8月落实各项任务;

    2024年9-10月 组织全市创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区评审评估活动;

    2024年11-12月 年度总结,迎接全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区检查,争取全市有2个区达到省示范区。2024-2024年按创建步骤指导各区抓落实,争取每年全市有2个区创建成功。

    2024年申报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邀请国家、省、市有关专家、领导检查指导和评估。

    六、创建活动的申报审核

    (一)申报。拟创建区制定示范文本,填写综合改革示范区申请书,提出创建申请。

    (二)初评和推荐。从2024年-2024年,由市创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报省人口计生委。

    (三)接受检查验收。接受省人口计生委的书面审查和实地评估。

    (四)奖罚。对获得省综合改革示范区的单位,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及年终奖励,组织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不达标的示范单位,取消“示范”称号。

    六、创建活动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建活动事关人口和计划生育长远发展的大局,各区要充分运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注重实效,确保创建活动的正确方向。

    (二)紧密结合实际。在创建活动中,各区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在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推进的同时,选择一个或几个方向为突破口,并以此为龙头,相对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在某些方面有突破,形成龙头带动和示范效应,带动全局工作。要力戒好大喜功、追求全面开花的思想,避免有限的财力花不到刀刃上。各区如有本方案未提及的示范创新项目,又觉得有创新示范价值,也可以大胆探索,积极申报。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履行,有分工、有合作,形成开展创建示范区活动、进一步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整体工作格局。

    (四)注重统筹兼顾。在创建活动中,要处理好创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抓住工作重点,统筹协调,高标准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创建工作,积极构建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六个机制”。同时,突出各区工作和区域特色,形成本区区别于其他地区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改革示范工作内容,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又好双快发展。

    各区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于2024年10月底前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篇: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经验交流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创先争优,多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取得新突破。2024年12月9日,经国家人口计生委评估,**市被确定为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

    率先建立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推进稳定低

    生育水平。2024年市人口计生局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市建立健全计生层级动态服务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对近年来实施的“领导包片、干部包户”责任制加以创新,明确了从市委书记、市长到村委会干部,从市级直属单位到镇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并将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到镇村干部个人,每月检查考核,从“票子、位子、面子”上给予奖罚,形成了“分级负责、任务到人、动态管理、奖罚分明”的工作格局,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同时,为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划目标,全市严格落实人口计生例会制度,大力开展 “两无”(无政策外多孩生育镇、街道和无政策外生育村、居委会)创建活动和“两非”专项打击行动,建立健全了B超管理、实名接生、定点引产、孕情访视等长效工作机制,有效减少了政策外出生,有效推进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

    率先实施“节育奖”,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该局在认真实施**省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办法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和《**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方案》,对农村只生育一个孩子或两个女孩,夫妻一方落实绝育措施的,从落实措施当月起,给予夫妻双方每人每月50元的奖励。这个奖励办法把奖励年龄提前了30年左右,将奖励由“期货”变成了“现货”,大大增强了奖励的现实引导作用,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原副主任潘贵玉命名为“节育奖”,属全国首创。目前全市有“节育奖”对象6722人,累计发放奖励金1833万元。为多渠道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我市还从子女入学、就业、保险、集体分红、宅基地分配、干部帮扶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

    率先成立人口理论教育基地,推进“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建设。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计生工作人员的人口理论水平,我市在市委党校成立了全省地级市中首个人口理论教育基地,每年至少两次邀请到国家、省的人口理论专家、领导前来授课,有力推进了我市人口计生理论研讨和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市计生局积极探索整合社会资源、吸纳企业资金参与宣传教育的途径,投资建设了**湖生育文化公园、“三通”(优孕通、孕事通、青春通)网络平台和**区南恩街道婚育学校等一大批新型婚育学校,有力推进了我市“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建设,2024年,我市继被确定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三阶段示范市之后,再次被确定为第四阶段示范市。

    积极打造“阳光计生”,不断推进服务提质提速。一是不断加强计生服务硬件设施建设。我市按每个县(市、区)每年建设2个示范镇(街道)、每个镇(街道)建设2个示范村(居)委会的要求,新建、扩建、改建了21个技术服务站所,打造了**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区**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国家级示范站,**县、**县、**市等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二是率先制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服务管理规范》,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明确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服务管理行为标准,实行为群众办事一次告知制、限期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事务代办制,做到了群众动嘴,干部跑腿,办事效率和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2024年进行的计生系统“双评”中,农民兄弟姐妹和流动人口评议的满意率分别达到96.62%和97.6%,开展“下评上”的满意率达到100%。三是率先启动技术服务队伍全员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服务人员的素质。用两年时间,安排全市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到市计生服务中心免费培训一次,培训时间2个月,现已轮训270多人次。在全省计生药具“三基”知识竞赛中和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比赛中,我市代表队分别取得了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好成绩。四是率先实施市内流动人口“一盘棋”,推行《**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实施方案》,实现市内各县(市、区)、镇(街道)之间流动人口在宣传教育、孕情监控、节育措施、婚育证明、信息交换、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方面的“一盘棋”服务管理协作。同时,与省内30多个兄弟市、县签订了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区域合作协议,积极参与省内、国内“一盘棋”,共同抓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2024年,省组织流入地与流出地互评,我市在13个流出地级市中得分最高。

    第三篇: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初提出的“一二八”工作思路和要求,继续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顺利通过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终期评估和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扎

    实推进,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工作水平,计划生育“惠一生”奖励机制得到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人口计生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据统计,10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共出生39407人,人口出生率为11.7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99‰,政策生育率为96.98%,圆满完成了国家、省人口计生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主要情况

    (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新进展。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汇报,研究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确定下一步发展思路。3月3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业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长李汝求与各县(区)及综合改革成员单位代表签订了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黄业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确保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会后,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发展。

    (二)综合改革工作跨越式发展。11月,经省人口计生委推荐,我市向国家人口计生委递交了《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申报书》,全面总结汇报我市自以来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机制建设情况及取得的成功经验。12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崔丽率领考察组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依法行政、宣传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予以了高度评价。今年1月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人口计生工作会议,表彰了全国首批45个“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广东省只有和韶关两个地级市获此殊荣。标志着我市实现了从“全国人口计生综改试点市”到“全国人口计生综改示范市”的跨越。2月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率领考察组到我市调研,认为我市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以“奖、优、扶、补、免、加、保”为主要内容,覆盖育龄群众“婚、孕、产、育、老”全过程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等经验为全国提供了良好范例,值得向全国推广。今年4月,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示范市”的改革成果,立足总结经验,培育亮点,抓好典型,我们根据各县(区)、乡镇(街道)的工作基础和创新能力,选择了40个乡镇(街道)作为首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单位。各县(区)坚持“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动态管理,创新发展”的原则,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责任,大胆创新,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今年9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推进会,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惠城区小金口、江北、水口,惠阳区平潭、淡水和仲恺区惠环等6个乡镇(街道)及惠东县计生服务站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会议总结通报了全市示范点建设情况,并就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进行了工作部署。今年11月8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综合改革调研组到广东,听取了、韶关、广州、阳江、梅州5个地级市综合改革工作汇报,建议广东要以市“惠一生”利益导向体系为样本,在全省各地开展广泛调查研究、评估分析,从计划生育夫妇一生受惠的角度,完善全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理念、理论和制度设计,使其具备全国推广价值。

    (三)经常性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地继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人口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有效落实。年初,省人口计生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的意见(试行)》,将基层例会制度落实情况列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市各地把完善例会制度作为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重要载体和开展“两无”活动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7-8月,博罗县长宁镇、大亚湾澳头街道分别接受了省人口计生委飞行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二是“两无”活动取得新成绩。各地紧紧抓住孕前管理服务,大力加强“三查一服务”,狠抓节育措施的落实,不断巩固“两无”活动成果,实现“两无”镇村的比例大幅增加。今年,全市实现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乡镇(街道)有45个,占全部乡镇(街道)总数的60.81%;实现无政策外出生的村(居)委有707个,占全部村(居)委的56.83%。三是后进转

    化步伐加快。市、县挂钩帮扶单位继续加大对三类镇(街道)的帮扶力度,三类镇(街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投入,不断查漏补缺,后进转化步伐明显加快。据统计,自挂钩帮扶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挂钩帮扶单位共投入三类镇(街道)帮扶资金3590万元,新建、改建服务所16间、婚育学校16间,创新村级宣传服务阵地272个,基层人口控制能力、宣传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从最近第三次组织的验收情况看,全市16个三类乡镇(街道)都达到了升类标准。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今年,我市被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确定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为确保完成国家、省赋予的试点任务,全市各级人口计生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创新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切实做到“三有四同”,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公共管理服务均等化和权利义务平等化。一是确定惠城区小金口街道、住润电装有限公司等56个试点镇(街道)、企业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通过以点带面、先行先试,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一盘棋”格局。创新建立“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区域协作机制,积极推进与周边地区联系协作,统筹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的问题,不断深化“一盘棋”工作格局。三是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根据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4—6月份,全市各县(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效果。专项活动期间,全市共清查出租屋、商铺等86223间,查验流动人口计生证明13万多人,落实“四术”1840例,查环查孕7万多人次,信息通报4万多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73万元;采集跨省流动人口信息69万多条,省内流动人口信息27.9万多条。6月省人口计生委考核组抽查了我市惠东县多祝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工作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

    (五)“惠一生”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继续推动落实计生家庭从“出生--入学--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养老”全程奖励,进一步整合具有特色的“惠一生”利益导向机制体系,在全社会形成“一朝计生、一生受惠”的和谐氛围。一是兑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十届1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方案》和《市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对我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或发放一次性奖励。二是落实《市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市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15个百分点,产前的检查费用和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列入居民医保门诊支付范围。同时,惠阳区建立符合政策生育的低保家庭孕妇围产期保健扶助制度,区财政一次性支付保健扶助金每人1000元。11月18日,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到我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惠阳区平潭镇拍摄了计划生育“惠一生”的奖励机制的专题片,准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我局也正在积极向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申报人口计生综合改革项目创新奖。

    (六)增强文明执法能力,构建“和谐惠民计生”。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以“五五普法”为抓手,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计生干部文明执法能力,着力构建“和谐惠民计生”。一是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服务机制。按照“首问负责、及时办理”的原则,妥善办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保证件件有回音、有落实。一年来,没有发生因计划生育而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二是加强计生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将“五五”普法工作列入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开展计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三是坚持人口计生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和“万人评计生”活动,努力营造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和谐氛围,不断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四是开展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各县(区)紧紧围绕“学习培训、宣传动员、贯彻执行、督查指导”四个阶段,扎实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

    (七)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增强宣教效应。我们切实结合实际,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坚持宣传首位意识,突出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新鲜经验的总结报道,及时把我市创新经验和工作亮点宣传出去。8月份以来,我市在省《人口快讯》头版连续发表了9篇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系列报道作品,全面、集中展现了我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成果,影响广泛,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有关单位举办的“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全市共送作品13篇,目前已在《中国人口报》、《人口快讯》发稿5篇。二是认真做好人口计生新闻报道工作,通过报刊、杂志等媒体扩大计划生育影响力。全年我市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作品共205篇,其中我局《实施“四大工程”护航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惠东县《为女孩撑起一片天》获评“广东省“十佳”优秀人口计生新闻作品奖”,两项宣教模式获评“广东省宣教模式创新项目奖”。三是大力推进宣传服务阵地建设。各县(区)把婚育文化宣传融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成果活动中,在交通要道、高速公路出口、名胜风景区及广场、公园等地树立大型婚育新风主题公益广告画。同时,结合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高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温馨化、个性化的婚育学校30多间。目前,全市共建立“婚育新风自助餐”宣传阵地1000多个,新家庭文化屋300多个,建立计生公益广告宣传牌200多块,新建、改建“三栏”1200多个,张挂喷图式永久性计生宣传标语口号共3000条(块),人口计生宣传实现全覆盖。

    二、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发展态势良好,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六普”户口整顿对计划生育工作冲击较大。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中,出现了一些往年出生未登记入户的人口,其中一些属于政策外出生,虽然大部分已被基层计生部门掌握,并在历年计生报表中统计上报,但也依然存在少数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政策外出生往年漏报的情况。9月份“放开入户”对我市90年代首创的“出生入户需计生把关”的一贯有效做法带来了冲击。由于政策外生育对象不管是否落实节育措施,不管是否缴交社会抚养费,一样放开入户,造成已婚育龄妇女季度查环查孕率明显下降,避孕节育手术难以落实。目前广州、深圳、东莞等市都在坚持“出生入户需计生把关”的做法。

    (二)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发展不平衡。目前全市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发展仍不平衡,全市40个示范点创建单位中,还有个别乡镇(街道)没有真正动起来,还处于初步阶段,离综合改革先进地区还有一定差距,仍需加大投入,全面推开。

    (三)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任重道远。目前,我市被国家确立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试点市。由于受服务管理人力依然不足、经费投入不够、管理手段有限等因素影响,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面临的压力和难度都比较大。

    (四)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依然突出。在群众生育意愿调查中,认为“生育一个最好”仅占22%;认为“生育两个最好”占70%;“能生三个最好”占8%,大多数为纯二女户。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设想,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结合新时期人口发展形势和国家、省赋予我市的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科学谋划“十二五”规划,“围绕一个目标,开展两项活动,推进六项工作”(简称“一二六”)工作思路,加大推进综合改革的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体系,全力推动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

    围绕“一个目标”:全力巩固“综合改革示范市”、“人口计生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工作成果,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全力推动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

    持续开展“两项活动”:

    一是持续开展“两无”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纯二女户结扎为重点,推进“两无”活动深入开展,提高“两无”镇村比例,持续增强人口控制能力。

    二是持续开展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活动。继续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点创建活动,立足于“抓亮点,打品牌,出精品”,创新培育各县(区)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亮点,形成各类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改革示范点,全面巩固和提升综合改革“示范市”成果。

    切实推进“六项工作”:

    (一)继续贯彻落实省《条例》。加大宣传倡导力度,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营造浓厚的依法生育氛围。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执行力,全面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在户口整顿期间,超生入户且不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员的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二)全面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加快落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市解决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争取尽早把奖励金发放到有关人员手中,把好事做好,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惠一生”奖励机制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探索建立以“四民四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新机制。要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把人口计生工作与基层民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整合提升龙门县“四民四权”工作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民主自治公约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议事规则等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司法机关、人口计生部门、计生协会会员、村民代表在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推动作用,探索建立以“四民四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新机制。

    (四)进一步落实例会制度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要对落实例会制度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查漏补缺,做到“落实制度无遗漏,完善制度上水平”,加大对基层落实例会制度的督查力度,及时收集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推动各地真正重视例会制度,以落实例会制度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层级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经常性工作落实到位,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切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强基提质”工程。结合目前全市5个县(区)100%获评“省优县”,80%的县(区)获评“国优县”的实际,围绕创建“国优市”的目标,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动全市服务机构标准化改造升级工作,创新推广服务网络的标准化、数字化建设,突出管理规范、服务便捷的特色,实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提质提速,努力把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成为群众享受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的首选单位。

    (六)加快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以我市被确定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综合协调和综合治理制度,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创新,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第四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街道材料

    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街道材料

    我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这一目标,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全面提高计划生育依法办事能力,促进街道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工作机制,推动人口计生事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狠抓责任落实

    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一是把计划生育工作摆上党工委、办事处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创建计划生育先进街道。二是定期召开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听取计生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开展。三是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与社区、辖区单位层层签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严格考核兑现,做到奖罚分明。制定奖惩办法,把计划生育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与社区评优直接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激发社区搞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全街道上下及辖区单位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大力普法,注重计生宣传

    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计划生育普法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

    1度,营造新型生育文化氛围。一是大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二是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通过召开座谈会、文艺演出会、法律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利用人口学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氛围。三是坚持利用“三﹒八”、“五﹒二九”、“六﹒一”等重大节日组织辖区单位、社区干部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结合5.29协会活动日,举行送法进工地、“婚育新风进万家”、“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关爱女孩”行动等一系列大型宣传活动;7.11世界人口日,切实做好孕前、产前检查等宣传工作,预防出生缺陷;深入育龄群众、计生户家中嘘寒问暖,帮助育龄妇女解决实际困难,宣传计生政策和新型婚育观念,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表彰奖励了6名计生协会会员,鼓励她们在今后的社区计生工作再接再厉模范的发挥会员作用。

    三、健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建立健全依法、文明办事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文明办事。一是认真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全面、依法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事项、程序和标准。对群众关心的计划生育事务,如:一孩生育证办理、二胎生育证审核、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病残儿童医学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审批等所有办事程序全部公之于众。并将工作

    人员的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开,使群众既清楚计生办的工作内容,了解计划生育工作流程,又能够时刻监督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能。二是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建立生育证跟踪管理制度、挂牌上班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坚持每月一考评来督促落实,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普遍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办事”。

    四、依法行政,强化法律意识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街道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根本出发点,适时转变观念,及时调整思路,强调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人的意识,走依法行政之路,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把提高干部的法制观念作为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两个转变”的重要途径。通过法制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增强计生行政执法人员懂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计划生育法规确定的执法责任实施量化,责任到人,使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做到行政行为符合法、查处问题依据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长期拖欠问题,做到正确执法和文明执法,切实保障群众的生殖健康权利,推动人口与计划

    生育工作全面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对辖区三户计划外生育户征收社会抚养费共计27270元。四是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依法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职责,实行流入人口和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形成“办事处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属地管理、优质服务”的工作格局,实现户籍所在地与现居住地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为女孩生存、成长提供优惠政策,营造关爱女孩成长、提倡男女平等的社会氛围。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五是依法完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全面推进和规范计划生育管理。将计划生育工作中心下移到各社区,把计划生育纳入居民自治。各社区都实行了政务公开,将生育情况、违法生育处理情况等事项定期公开,生育政策、奖励优惠政策以及有关计划生育办事程序长期公开。

    五、以人为本,开展优质服务

    切实解决计生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优质服务。一是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强化自我管理。截止八月中旬,辖区内176名怀孕妇女享受到“一杯奶”生育关怀,发放产前检查卡179张,孕前检查16人,生殖健康检查269人。二是稳步推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在社区居民自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站的阵地作用,调动街道、社区两级计划生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健康宣传,突出面对面的个性化宣传,让育龄群众了解各种

    避孕节育措施的使用方法,引导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提高了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设立接待窗口,热心为群众提供服务。热心为来办事人员宣传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和计生政策,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宣传资料。

    总之,我们在计生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探索新时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切实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努力将我街道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五篇:宜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思考

    宜宾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思考 宜宾县政府副县长 钟建华

    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健全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建一个适合县域经济发展的良好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县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与保障,成为宜宾县近年来一直在探索的重要课题。

    一、现状与成效

    宜宾县辖26个乡镇,535个行政村,41个社区,幅员面积2964平方公里,总人口103万,其中已婚育龄妇女20万人。通过实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人口出生率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18.58‰降至9.5‰,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2.15‰降至3.5‰,近三年来符合政策生育率在88 %以上,稳定了低生育水平,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了宜宾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先后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先进县”、“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先进县”、“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四川省十五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四川省村(居)民自治先进县”、“四川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等殊荣,并连续8年获得全市人口计生目标考核一等奖。

    二、做法与特点

    2024年以来,建立和完善了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行政、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管理运行机制。(一)强化“四个意识”,推进“四个”转变。一是强化法制意识,推进由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在工作上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行政手段上从管理、指令、强制转变为服务、指导、合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强化人本意识,推进由政府要求向群众需求转变。充分尊重育龄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进一步强化人本意识,把育龄群众由管理对象变为服务对象。坚持育龄群众为中心,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强化发展意识,推进由单一重视数量控制向全面解决人口问题转变。推动人口和计生综合协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分布、性别比、人口老年化,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计生工作长足发展。四是强化开放意识,推进由部门管理向综合治理转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力量,实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学习和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接受各方支持和监督,建立开放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关,主动融入市场经济潮流中。

    (二)深化“四项改革”,完善保障体系。一是改革工作机制。建立“政府公告、部门宣传、司法强制”的行政执法机制,“按需服务、质量管理、群众满意”的优质服务机制和“政府主导,部门为辅”的利益导向机制。二是改革投入机制。加强经费管理改革,改政府投入为“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参与为辅”;改按人均拨款为“项目管理,定额补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改革用人机制。从强化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入手,改行政管理为主任(站长)负责制;改“铁饭碗”为公开选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用人机制;改“大锅饭”为绩效优先的分配体制;改村计生干部兼职为一村一干。四是改革考核机制。在考核形式上改单一考核为党政、部门、业务“三线”捆绑考核。在考核内容上,改人口计生指标考核为人口计划和生殖保健服务、术后随访服务、奖励政策落实以及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的综合考核。

    (三)实施“五大工程”,健全服务机制。一是实施群众自治工程。全面推行“两包一挂”责任制,充分利用人口计生协会广泛开展“七上门七到家”活动,为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初步形成了“村两委负总责,协会担重任,群众做主人”的良好的自治格局。二是实施优质服务工程。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建立“公共投入、质量管理、按需服务”的技术服务新体系建设。扎实开展QC活动课题攻关,大力开展“品牌服务”、“承诺服务”、“特色服务”。三是实施生育文化工程。打造远程教育平台,组建远程教育专家辅导员,广泛开展融宣传、管理、服务、自治、活动“五位一体”的生育文化小区、生育文化中心、生育文化大院的建设。四是实施利益导向工程。坚持以少生快富为抓手,着力构建“以依法兑现奖励为基础,以整合部门资源为重点,以计生“三结合”为手段”的利益导向机制。五是实施信息化建设工程。健全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利用人口统计、生殖健康、流动人口管理“三个”信息平台,开展对人口信息管理、群众生殖健康、流动人口管理“三项”服务,实现了统计信息与技术服务和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三、启示与思考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24〕22号)精神,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新农村为重点,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不断探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在“深化改革、夯实基础、强化措施、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要充分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我们面临的难得机遇和有利条件,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坚定性、自觉性,坚持并发展在实践中长期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真正把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把手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把手要亲自搞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亲自研究重大问题,部署重要任务;亲自协调相关部门,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亲自督促检查,抓好落实。要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的落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经济社会政策环境、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保障财政投入等为重点,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要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机制,改善检查方法,建立健全可衡量、可操作、可落实的科学简便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综合考核与个性化考核、考核评估与指导工作、半年年终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加强监督考核,严格逗硬奖惩。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造成人口失控的乡镇和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该警告的实行警告,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探索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要进一步按照“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违法生育的处理力度,严格按标准和程序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一律开除公职。二是要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纳入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切实将工作中心下移到村(社区),把计划生育的根基建立在村,使村社干部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骨干。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服务协议》,使群众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服务站(室)建设,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满足群众生殖健康需求。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软件资料,不断巩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成果。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继续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认真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以及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逐步推进“少生快富”工程,积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节育手术保险、城市计划生育夫妇年老一次性奖励制度,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受保障”。五是要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部门责任制。充分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能职责,明确分管领导,专兼管人员,落实必要的经费,特别是“三结合”和流动人口管理职能部门,必须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协调和配合,完成好任务。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部门责任制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影响上级对我县考核的,或者本单位、本系统有职工违法生育的,给予“一票否决”。

    (三)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稳定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充实计生服务站人员,落实服务站人员的待遇。加强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计划生育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从而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行业作风建设,树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的良好形象。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建设。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宣传、统计、财务、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业务,努力提高统计质量,规范执法文书,切实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进一步加快和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开展育龄妇女管理、人口发展趋势预测、技术服务管理,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科学化。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村级管理,完善村级管理和服务职能,强化对村计划生育副主任的培训,提高村级副主任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四是要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四)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宣传,掀起人口和计划生育高潮。宣传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首要工作,宣传声势越大效果越好。近年来,我们的计划生育宣传声势有所减弱,在群众中出现了“计划生育放松了”、“可以生二胎了”、“超生不罚款了”等奇谈怪论。如果我们不把社会舆论争取过来,我们的工作将处于被动。为此,必须加大宣传的力度。宣传、广播电视、计划生育部门要加强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宣传媒体,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岩报、宣传车、宣传品进行广泛地宣传,还可以在世界人口日等节日纪念日期间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艺形式进行宣传,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二是狠抓季度育龄妇女普查,促进避孕手术的落实。要进一步认识开展季度育龄妇女普查和落实避孕手术的重要性,通过对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可以有效地掌握育龄妇女的避孕状况、怀孕动态,为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达到减少违法生育,提高计划生育质量的目的。近年来部分乡镇育龄妇女季度普查工作开展得较差,普查面窄、普查率低,可以说流于形式。为此,必须在普查工作上下工夫。要实行领导、时间、人员“三集中”、宣传、普查和落实手术“三结合”,切实扩大普查面,提高普查率。要狠抓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该安的安,该扎的扎,违法怀孕落实补救措施,努力减少违法怀孕生育现象。同时,要坚持做到依法服务、优质服务,切实保障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各乡镇的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必须全额到位,严禁截留或挪用,保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正常有序地开展。三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将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建设和谐社会,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要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动“幸福工程”和“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活动,让女孩家庭得到实惠,提高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要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建立和完善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登记、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等制度。完善执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实行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四是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流动人口管理问题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必须将流动人口管理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对流动人口进行清理,切实掌握流动人口的真实情况,做到家底清、情况明。要切实将流入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管理,纳入经常性工作范畴,与户籍地人口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责任制,认真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能,真正将流入人口办证、验证、务工、经商、办企业与计划生育管理结合起来,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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