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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阳节作文高中生作文800字素材(最终定稿)

    栏目:二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水墨画意 时间:2024-07-27 12:13:35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重阳节作文高中生作文800字素材

    每当秋高气爽、菊花飘香的时节,我们又一次迎来了一个特殊的节日——重阳节,对于这个节日,你们的体会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重阳节作文高中生作文800字素材(5篇),希望大家喜欢。

    重阳节作文高中生作文【篇一】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农历九月初九日的重阳佳节,活动丰富,情趣盎然,有登高、赏菊、喝菊花酒、吃重阳糕、插茱萸等习俗。下面我就来介绍一种“登高”习俗。在古代,民间在重阳有登高的风俗,故重阳节又叫“登高节”。相传此风俗始于东汉。唐代文人所写的登高诗很多,大多是写重阳节的习俗;杜甫的七律《登高》,就是写重阳登高的名篇。登高所到之处,没有划一的规定,一般是登高山、登高塔。

    相传在东汉时期,汝河有个瘟魔,只要它一出现,家家有人丧命,这些百姓受尽了折难。它也夺走了青年恒景的父母,恒景自己病倒了愈后,他辞别了妻儿,决心出去访仙学艺,为民除害。他四处访师寻道,最终在一座最古老的山,找到了一个法力无边的仙长,恒景不畏艰险和路途的遥远,终于找到了那个神奇法力的仙长,从此恒景刻苦练出了非凡的武艺。一天仙长把恒景叫来说:“明天是九月初九,瘟魔又要作恶,你本领已经学成该回去为民除害了”。仙长送给恒景一包茱萸叶,一盅菊花酒,并且密授避邪用法。恒景回到家,在九月初九的早晨,按仙长的叮嘱把乡亲们领到了附近的一座山上,发给每人一片茱萸叶,一盅菊花酒。中午时分,随着几声怪叫,瘟魔冲出汝河。突然闻到香和酒气,便戛然止步,这时恒景手持宝剑几个回合就把瘟魔刺死。后来人们就把重阳节登高的风俗看作是免灾避祸的活动。双九还是生命长久、健康长寿的意思,重阳节便被做为老人节。

    这使我也有所感受,在这一星期天中,我们老师让为自己的长辈洗一次脚或洗一次头等。我突然心血来潮,准备,在星期天给来我家串门的姥姥洗一次脚。

    “凡凡,凡凡……”哦,我姥姥来了,我赶忙把姥姥请进屋里。赶紧把妈妈叫来。趁着妈妈与姥姥交谈这来之不易的机会,赶忙拿来盆子,倒了一些热水,一摸水,呀,烧死了!我又倒了一些凉水,哎,又凉了。此刻,想起了“永不气妥”这个词,顿时提起精神,又倒了一些热水,这会算是差不多了。我又拿起肥皂和擦脚布。摇摇晃晃的端到姥姥面前说:“姥姥,马上就要过重阳节了,我今天特意为您洗一次脚。”姥姥说:“呀,灿灿真的是长大了,懂事了,姥姥为你感到骄傲啊!”我把姥姥的脚放入水中,泡了一会儿。又用肥皂把脚周围搓了一遍,在用清水冲洗。连续重复几次,就差不多OK了!但是,当我摸到姥姥脚跟时,有什么扎了我一下。我一看,原来是一层厚厚的茧子。我想起姥姥操劳日久,每天洗衣,做饭。便更加仔细的去洗脚了!洗完后,望着姥姥干净的脚,喜出望外。姥姥和妈妈都欣慰的笑了!

    这一年的重阳节让我过的很充实,很完美!即使在平时,我也会多多的为长辈做事。为什么呢?因为我是一名初中生!

    重阳节作文高中生作文【篇二】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这句家喻户晓的诗句出自诗佛王维之笔,写于九九重阳,于是有了人们在九月九日登高的习俗。

    那是一次特别的重阳节,我们一家听闻明月山风景秀丽,想去领略一番。那天天气可用“太阳当空照,汗水如雨下”来形容,可这没有动摇我们爬明月山的兴奋。没等妈妈买完票,我就牵着爸爸的手向路口跑去。

    来到山上,平整的水泥路,婷婷玉玉的翠竹,天空飞过的鸟儿,旁边商铺的吆喝,使上山的道路充满生机。

    可是,突然,前面的路越来越窄了起来,行人越来越多了起来,我不得不越来越放慢脚步。直到一个分岔路,人们才逐渐分开——左边是缆车站,右边是向山的继续前行的路。我意犹未尽,所以选择了右边。

    走了大概30分钟,虽然人没有刚才的多,可前面的人们越来越慢了,没想到的是突然停了下来。这令我很烦躁,走得好好的,停下来干嘛呢?我想探个究竟,就凭着自己瘦小的身躯,微曲着身子在人群中蜿蜒地窜过去,直到尽头,我大吃一惊!

    一个右腿打着石膏,左手缺失了小臂的中年男子正用右手撑着拐杖,缓缓地移动左脚,向山上走去。他的衣服早已成透明状,紧贴着古铜色的肌肤,背上肋骨也若隐若现,黑白的头发丝上都结满了汗珠,双脸通红,口里喘着大气。转过一个栈道,我看到了他的侧脸,以及他眼中异于常人的眼神——坚定不移!仿佛有种精神伫立在他的心里,我心中的敬意油然彪升了起来。

    我望向身后,所有人都伫立在原地,旁边一位军人大哥也肃然地注视着他……直到那位最值得我们尊敬的人——残疾登山者望向我们嘴角透露出憨憨的微笑说“上来吧”,人们才移动脚步。不久,人们的距离离他快1米远了,于是人们又伫立在原地,凝望着他……

    就这样,两小时后,我们到达了山顶,那位残疾登山者撑着拐杖,也伫立着,对着山的那一边,对着缓缓上行和他周围的人们,深情地遥望,遥望,微笑,微笑……

    山的那一边,是绵延无尽的山峦。

    重阳节作文高中生作文【篇三】

    农历九月初九为传统的重阳节。在1989年,我国把每年的九月九日定位老人节,传统与现代巧妙地结合,成为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老年人的节日。庆祝重阳节的活动丰富多彩:一般包括出游赏景、登高远眺、观赏菊花、遍插茱萸、吃重阳糕、饮菊花酒等活动。

    今年的重阳节,天气格外的好,告别了许久的阴雨天气,迎着怡人的晨风,抬头望天,暖阳露出了笑脸,似乎也来赶趟儿,我们一大家人从四面八方赶到曾祖母家,陪她过重阳。曾祖母今年87岁高龄了,耳聪目明,身体硬朗。平时一个人住,每逢节假日,儿孙们都会赶回来看望她。

    曾祖母今天可高兴了,看着满满的一屋子孩子,笑得合不拢嘴了。一会儿叫这个,一会儿叫那个,一会儿用手摸摸这个的头,一会儿用手摸摸那个的脸。曾祖母总是最疼我们曾孙辈。有好吃的自己舍不得吃就留给我们;有好喝的自己舍不得喝也留给我们;我也从没见她给自己添置新衣,总是拿儿女穿旧了的衣服穿;从来都是能省下就省下,却把剩下的钱给我们买零食,给我们零花钱。

    中午,我们一家人聚在一起吃完饭后,奶奶提议:我们曾孙辈的几个孩子给曾祖母捶背、洗脚,孙辈们给曾祖母收拾整理房间。接到任务后,我马上开始行动,在厨房里打了一壶冷水,放在灶台上烧热。然后拿出洗脚盆,把烧热的水倒进盆里,为了不烫着曾祖母,我用手试了试水温,小心翼翼地往盆里加冷水,直到水温合适。我赶紧把盆子端到曾祖母面前,蹲下身子,熟练地把袜子脱掉,把她的脚慢慢地放进水里,我:“水烫吗”?“不烫”。曾祖母回答道。我卷起袖子,慢慢地给她轻轻地搓起脚来。她的脚又粗糙又干瘦,脚面上满是褶皱,脚底满是老茧,硬硬的。她一声不吭,静静地看着我把她的脚拨弄来拨弄去。猛然间,我发现她的眼睛湿润了,我相信:那是幸福的眼泪。我给曾祖母洗脚,其他人也没闲着,有的给她锤锤背,有的给她揉揉肩。而他的几个女儿,则准备了精彩的节目:四姨婆唱起了《世上只有妈妈好》,五姨婆跳了民族舞,大家唱的唱歌、跳的跳舞,好不热闹。曾祖母的脸上一直洋溢着幸福的微笑。

    看着眼前的一切,我不仅想到了台湾女作家龙应台老师的《目送》一书,那朴实真挚的文字,让人走心的同时心生折服,让我深刻的领悟到“百善孝当先”的真谛。同时也诠释了“你把我养大,我陪你变老“的真正含义。别样重阳,心怀感恩,感恩长辈们的教育抚养之恩,让长辈们度过一个安详的晚年!

    重阳节作文高中生作文【篇四】

    一年四季之中,我最喜欢菊花飘香的秋季;一年的许多个节日之中,我认为重阳节是比儿童节和春节更让我快乐的节日。那是因为,金秋的重阳节又是“老人节”、“长寿节”和“敬老节”,一年之中,只有这个节日,是独独属于我外婆的!

    在重阳节,人们赏菊花、吃重阳糕、登高祈福,非常开心。然而对我来说,重阳节不光是快乐的,它更多的意义是感恩!

    每到重阳节,我总是年年坚持去外婆家拜访。今年我也不例外。今天,我就带着水果、糕点,兴冲冲地来到了外婆家。外婆一打开门,两眼一亮就高兴地把我抱了起来,说:“小外孙女又来看我了吧,真乖,外婆真高兴。”我在外婆的耳边轻轻说:“外婆,今天是重阳节,祝您节日快乐。”“好,好,谢谢你呀!”外婆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了,好像年轻了不少。

    吃完了晚饭,我决定把早已准备的计划实施起来,那就是给外婆洗一次脚,让外婆高兴高兴。于是,我打来一盆热水,把外婆请到床前坐下。外婆疑惑地问我:“你要干什么?”“今天我帮您洗脚吧!”“喔。”外婆没再说什么,于是,我帮外婆脱下鞋子,啊,一股异味直窜出来,我连忙捂住鼻子,唉,洗什么脚呀?还是别洗啦!外婆见我犹豫了,笑着说:“怎么?要当逃兵了吗?”“我,我……不是的,我正要给您洗呢!”于是我只得硬着头皮给外婆脱掉袜子,啊!这脚怎么和我的完全不一样呢?双脚筋脉突兀,失去了弹性的皮肤已经变成了棕褐色,显得那么苍老,连脚指甲也变了形。我的心顿时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一起涌上我的心头。

    抚摩着外婆那双长满茧的脚,我强忍着泪水,陷入了沉思:外婆,平时的您看起来是那么坚强、能干,可这双脚完全显出了您的苍老、瘦弱。是您,为了这个家操劳了一生,直到现在您还整天地劳动,却从不叫累,您是多么辛劳啊!外婆,您给了我无限的怜爱和呵护,就算我做错了事,您也从来不责备我,总是以慈爱的心对待我,时常教育我要努力读书,而我,却还常常嫌您唠叨,辜负了您的一片苦心。外婆,给您洗一次脚算得了什么呢,就算天天给您洗脚也是应该的……

    九九重阳情,悠悠儿女心。一个普通而又不寻常的重阳节又过去了,但它对我的教育意义十分深刻。外婆,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好好孝敬您,让您过上幸福的生活!

    重阳节作文高中生作文【篇五】

    题记——重阳节是一个传统的节日,他让我快乐也让我悲哀。为什么?因为我有个表哥,名重阳,他为人宽厚大量,特别是对待我们这群表兄弟。我更是爱他,虽然他比我大好几岁,但我对他就好像对同龄的好朋友。但很不幸,几年前,他惨遭毒杀,从此人间蒸发了!

    每年的九月初九重阳节是众人皆知的传统节日。家乡的重阳节,大多风俗和其它地方一样。只要是祭拜祖先,吃寿桃,爬山,放风筝。临到重阳节前,各村各户就开始匆匆忙忙地准备各种各样的美食,有鸡肉、丸子、油菜(其它青菜也有,不过我很喜欢吃油菜)、寿桃。到了重阳节那天,人们就会在特定的时间,成群结队地拿着各自准备好的食物到祠堂祭拜他们的祖先。祭拜主要是上香、说语、烧元宝、放鞭炮。轰轰烈烈地鞭炮声,激起人们的怀念之心……

    祭拜完祖先后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吃寿桃。千万别误会,那不是桃子,而是刚刚祭拜时说的寿桃,那是一种用糯米粉、糖、食用粉红色素等材料所制成的,表面很光滑,像果冻一样,还刻有桃子、寿字。形状有的像桃子,有的是个圆形。记得每次我都会吃上一大半,好饱呀!接着是爬山活动了。每个家庭都会组织一些人去爬山,还可以在山中野炊呢!(要注意防火哦!)在山路上,你可以说笑、唱歌、谈心……而我则会坐在一棵老树下,干什么呢?怀念我那永别人间的表哥:表哥,你在那还好吗?过很快乐吗?犯罪人已被逮捕了,你好好安息吧!最后是放风筝。大家会在山顶上做一个大风筝,然后在上面写上各自的思念或愿望,只要是好的。接着将风筝放上那蔚蓝的天空,送信人——风,就会将你的思念寄托给你所想的人,将你的愿望寄给“梦想成真”者……重阳、重阳,何为重阳?就是重返阳间,将虚有化为现实,将难过变为快乐!啊!思念你,我喜爱的表哥!

    第二篇:高中生作文素材

    还生命以过程

    不能设想,古罗马的角斗场需要重建,庞贝古城需要重建,柬埔寨的吴哥窟需要重建,玛雅文化遗址需要重建。这就像不能设想,远年的古铜器需要抛光,出土的断戟需要镀镍,宋版图书需要上塑、马王堆的汉代老太需要植皮丰胸、重施妆容。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了就老了吧,安详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没有废墟的人生太累了,没有废墟的大地太挤了,掩盖废墟的举动太伪诈了。

    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

    ——这就是人类的大明智。当然,并非所有的废墟都值得保留,否则地球将会伤痕斑斑。废墟是古代派往现代的使节,经过历史的挑剔和筛选。废墟是祖辈曾经发动过的壮举,会聚着当时的力量和精粹。废墟是一个磁场,一极古代,一极现代,心灵的罗盘在这里感应强烈。失去了磁力就失去了废墟的生命,它很快就会被人们淘汰。

    有所敬畏

    在这个世界上,有的人信神,有的人不信,由此而区分为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宗教徒和俗人。不过,这个区分并非很重要。还有一个比这重要的多的区分,便是有的人相信神圣,有的人不相信,人由此而分出了高尚和卑鄙。

    一个人可以不信神,但不可以不相信神圣。是否相信上帝、佛、真主或别的什么主宰宇宙的神秘力量,往往取决于个人所隶属的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个人的特殊经历,甚至取决于个人的某种神秘体验,这是勉强不得的。一个没有这些宗教信仰的人,仍然可能是一个善良的人。然而,倘若不相信人世间有任何神圣价值,百无禁忌,为所欲为,这样的人就与禽兽无异了。

    相信神圣的人有所敬畏。在他的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属于做人的根本,是亵渎不得的。他并不是害怕受到惩罚,而是不肯丧失基本的人格。不论他对人生怎样充满着欲求,他始终明白,一旦人格扫地,他在自己面前竟也失去了做人的自信和尊严,那么,一切欲求的满足都不能挽救他的人生的彻底失败。

    相反,那种不知敬畏的人是从不在人格上反省自己的。如果说“知耻近乎勇”,那么,这种人因为不知耻便显出一种卑怯的放肆。只要不受惩罚,他敢于践踏任何美好的东西,包括爱情、友谊、荣誉,而且内心没有丝毫不安。这样的人尽管有再多的艳遇,也没有能力真正爱一回;结交再多的哥们儿,也体味不了友谊的纯正;获取再多的名声,也不知什么是光荣。不相信神圣的人,必被世上一切神圣的事物所抛弃。

    上帝只掌握一半

    自从你生下来的那一刹那起,你就注定要回去。这中间的曲折磨难、顺畅欢乐便是你的命运。命运总是与你一同存在,时时刻刻。不要敬畏它的神秘,虽然有时它深不可测;不要惧怕它的无常,虽然有时它来去无踪。

    不要因为命运的怪诞而俯首听命于它,任凭它的摆布。等你年老的时候,回首往事,就会发觉,命运有一半在你手里,只有另一半才在上帝的手里。你一生的全部就在于:运用你手里所拥有的去获取上帝所掌握的。

    你的努力越超常,你手里掌握的那一半就越庞大,你获得的就越丰硕。在你彻底绝望的时候,别忘了自己拥有一半的命运;在你得意忘形的时候,别忘了上帝手里还有一半的命运。你一生的努力就是:用你自己的一半去获取上帝手中的一半。这就是命运的一生;这就是一生的命运。

    心灵的轻松

    生命是一个人自己的不可转让的专利。

    生命的过程,就是时间消费的过程。在时间面前,最伟大的人也无逆转之力;我们无法

    买进,也无法售出;我们只有选择、利用。

    因此,珍惜生命,就是珍惜时间,就是最佳地运用时间。由于我这种意识地强烈萌生,我越来越吝啬的消费我自己。

    我试图选择一种轻松的生活方式,因此我提倡并创作轻诗歌。我所说的轻并非纯粹的游戏人生和享乐,而是追求心灵的轻松和自由,过自我宽松的日子。而这种感觉会导致行为的选择更富有人性和潇洒。一个人自己活得很累,会使你周围的人和社会也感到很累。如果说,我能有益于他人和群体,就是因为我能释放出这种轻松的气息,使别人和我有缘相聚(无论多么短暂)都能感到快乐。

    只有轻松才能使人不虚此生,才能使真个世界变得和谐。以恶是治不了恶的。

    对于我们这群黄土地的子孙来说,古老的文明、漫长的历史已使我们背负够重的了,复杂的现实和人际关系使我们体验的够累的了。

    我愿意以轻对重,以轻对累。对我自己,无论处于佳境还是不幸,我都能寻找到自我轻松,既不受名利之累,也不为劣境所苦。对周围群体,当我出现在他们面前,能带给他们所需要的轻松,从而添加或缓解他们生活中的喜悦和痛楚。

    当然,这也是我在非常窄小天地里的一个愿望,为社会、世俗所囿的我,深知——追求一种轻松的生活方式,在某些时候喝某些方面,也许会付出沉重的代价。想念

    常常会无端想念一些人。

    想起一些人时,总感觉自己的生命是切成一段段的,每一段都和一些人联在一起。没有这些人,生命似乎也就苍白贫乏,没有着落。但也不单是朋友,一些不是朋友而不得不与他们发生联系的人,甚至一些憎恨的人,也常常要想起他们,所以,生命便可以分解成这样:一些被你所爱的人分去了;一些被你恨的人分去了;一些被你无所谓爱或恨的人分去了。你的生命被这三种人分解去了。你在漫长的时间里想念他们,因此你觉得自己的生命实在而丰足。

    幽幽的想念不为人知,带着往昔的感情色彩,或爱或恨或浓或淡或长或短。当你想念着一个人时,便觉得在极深极深的心底,有一些莫名的颤动,若隐若现,欲升还沉,你想紧紧抓住他们,但他们稍纵即逝。

    当你想念滑过你生命的那些人时,所有的爱憎都蒙上一层淡淡的晕光。透过晕光,你再看他们,爱和憎都化作一种体验生命的深广的欣慰了。

    无需太多

    那天偶过花店,他察觉到我对黄玫瑰的喜爱,第二天便送了一束给我。

    可不知怎的,我老想着花店橱窗里的那一朵,总觉得这一束不如那一朵清新可人。有一天,我俏皮的问他:“你真的爱我吗?”其实,只要他讲一个“爱”字,我就满足了,可他不仅说爱,且滔滔不绝的说了许多爱的理由,听着、听着,我心不在焉了„„

    无需太多!人,有时真的并不是非要得到或听到许多的。一朵花,一片绿叶,一个会心的微笑,一缕柔情,一点真心,一句关切的问候,一声同情的惋惜,便可使我们如品香茗、似饮甘醇了。

    只要在我身心透支时,有一双温暖的手向我伸出,我便能借助这一臂之力走出困境;只要在我苦恼时,有一位善解人意的朋友在我身边,我就能吐出所有心事求得心灵上的舒展;

    只要在我忧郁时,天边有一抹淡淡的斜阳,便能照亮我那双迷茫的眼睛。只要„„不必奢求太多——向朋友、向爱情,尤其是向生活。是否记得,我们曾经多么专注地设计美妙的未来,我们是如何细致的描绘多彩的前途,然而,尽管我们是那样固执、那样虔诚、那样坚韧的等待,可生活却以我们全然没有料到的另一种面目呈现于面前。

    无需痴想太多!只要我们每一刻都在认真地做人,认真的生活。

    幸福的柴门

    假如通往幸福的门是一扇金碧辉煌的大门,我们没有理由停下脚步;但假如通往幸福的门是一扇朴素的简陋的甚至是寒酸的柴门,该当如何?我们千里迢迢而来,带着对幸福的憧憬、渴望和孜孜不倦的追求,带着汗水、伤痕和一路的风尘,沧桑还没有洗却,眼泪还没有揩干,沾满泥泞的双足拾级而上,凝望着绝非梦想中的幸福的柴门,滚烫的心会陡然间冷却吗?失望会笼罩全身吗?

    我绝不会收回叩门的手。岁月更迭,悲欢交织,命运的跌打,令我早已深深懂得什么事生命中最最值得珍惜的宝贝。只要幸福住在里面,简陋的柴门又如何,朴素的茅屋又如何!幸福的笑容从没因身份的尊卑贵贱失去它明媚的光芒。我跨越山川大漠,摸爬滚打寻求的是幸福本身,而不是幸福座前的金樽、手中的宝仗。幸福比金子还珍贵,这是生活教会我的真理。

    有时,只那么一两步,便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这就是缘。

    有很多时候,我总是在想,要是那时没有选择这条路,要是„„结局往往大不一样。是的,我们失去了不少,但我们也得到了很多!正如生死,得到与失去永远是一对孪生兄弟。在我们是去某一样东西的同时,也意味着另一种拥有。

    这就是缘。某一天的某一刻,我信步走出房门,来到某一棵树下,这时吹来一阵风,飘来一片落叶,由此引出一首诗。一切都很自然。就好比佛家的“禅”,不容细想的。

    这就是缘。很多年前路过一个无名小镇,随便去了一家旅馆,店主的相貌平常的令人过眼即忘,但待人不错,那夜我睡的很香,次日天亮,又乘车继续赶路。或许今生我再也不会到那个小镇,再也见不到那位店主,但那些灯火、那个小镇、旅馆及店主„„这些残缺不全的美好记忆,却构成了我一生中最大的想象空间。

    这就是缘。相恋已久的女友突然提出分手,原因很简单:今生无缘。遂释然。偌大的世界,总会有一个钟情于己的女孩,总会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我们还有什么可强求的呢?这就是缘。阴差阳错,悲欢离合,构成了我们的一生。在失去的同时,我们无形中往往已得到许多。因为得来不易,所以当倍加珍惜。这世界,没有什么值得我们抱怨的东西。因为,这就是缘呵!

    平静

    我相信,我们内心的平静和我们在生活中所获得的快乐,并不在于我们身处何方,也不在于我们拥有什么,更不在于我们是怎样的一个人,而只在于我们的心灵所到达的境界。在这里。外界的因素与此并无多大的关系。

    大约300年前,当弥尔顿双目失明后,他就发现了这一真理:“思想运用以及思想本身,能将地狱变为天堂,抑或将天堂变为地狱。”

    以拿破仑和海伦?凯勒的生平为例,就可以证明弥尔顿的话是何等的正确:拿破仑拥有了一般人梦寐以求的一切——荣耀、权力、财富等等,然而他却对圣海琳娜说:“在我的一生中,从来没有过快乐的日子。”而海伦?凯勒是个又盲又聋又哑的残疾人,可她却说:“生活是多么美好啊!”

    我活了50多岁,如果问我在生活中学到了什么的话,那么,我的回答就是:“除了你自己,没有任何人和任何事物可以给你带来平静。”

    幸福三要素

    幸福的生活有三个不可缺的因素:一是有希望。二是有事做。三是能爱人。

    有希望。亚历山大大帝又一次大送礼物,表示他的慷慨。他给了甲一大笔钱,给了乙一个省份,给了丙一个高官。他的朋友听到这件事后,对他说:“你要是一直这样做下去,你自己会一贫如洗。”亚历山大回答说:“我哪会一贫如洗,我为我自己留下的是一份最伟大的礼物。我所留下的是我的希望。”一个人要是只生活在回忆中,却失去了希望,他的生命已经开始终结。回忆不能鼓舞饿哦们有力的生后下去,回忆只能让我们逃避,好像囚犯逃出监狱。

    有事做。一个英国老妇人,在她重病自制时日无多的时候,写下了如下的诗句:现在别怜悯我,永远也不要怜悯我,我将不再工作,永远永远不再工作。很多人都有过失业或者没事做的时候,就会觉得日子过得很慢,生活十分空虚。有过这种经验的人都会知道,有工作不是不幸,而是一种幸福。

    能爱人。诗人白朗宁曾写道:“他忘了她一眼,她对他回眸一笑,生命突然苏醒。”生命中有了爱,我们就会变得焕发、谦卑、有生气,新的希望油然而生,仿佛有千百件事等着我们去完成。有了爱,生命就有了春天,世界也变得万紫千红。

    最完美的祷告,应该是:“主啊,求你帮助我有力量去帮助别人。”

    生命与美丽

    真正美丽的生命执着地追求着真善,它不会趋炎附势的扭曲自己的形象,涂改自己灵动的线条,更不会让自己美丽的底色染上尘污。除非用烈火将其燃为灰烬,使之化为尘埃,否则,美丽的生命就像一条清澈的小溪,永远百折不回、乐观坚强的奔向大海,知道最后一滴。有时,它也许会被冷酷的阻断;有时,它也许会被无情的搁浅;更甚至,它还未及瞥一眼那夜幕下美丽灿烂的星海苍穹,未及静静地谛听一声那宇宙深处的清纯之音,它就已被意想不到的庸俗与险恶一下子毁得千疮百孔,奄奄一息„„

    生命之所以美丽,正在于它有血有肉的过程中,始终高扬着一个美丽的主题:美丽之所以永恒,正在于生命的底蕴中,始终流动着人类对世界最纯粹的良知与渴望。

    于是,美丽因生命而存在,生命因美丽而永恒。这是一个连上帝也祈求的统一。向往

    我向往。

    向往什么?我时常这样自问,有时问得自己也张口结舌。人间的欢乐和病痛在大地蒸腾,在心的天空凝聚成云,或飘洒甘霖,或倾泻雪暴。这甘甜和苦辛的水,被心灵之根吮吸,便生出一种欲望,和树木的根一样,伸展着枝干,伸出地面,伸向天空,去窥探一个泥土里不曾有过的世界,去追寻绿叶,追寻繁花,追寻蕴育着未来的秘密的果实。

    这是向往的品性吗?——是。向往与生命同在。向往是生命的一种存在形式。我已屡屡尝受向往的甘辛,一任瓣瓣心花伴随向往的时序更迭,萌发——飘落,飘落——萌发。于是,我继续向往。

    我知道,生命若没有向往,那是没有生命过的生命,等于死胎,早衰,或者枯萎,不管是树,还是人。

    别伤害自己

    只要我们投入生活,难免会遇到来自外界的一些伤害,经历多了,自然有了提防。可是,我们却往往没有意识到,有一种伤害并不是来自外部,而是我们自己造成的;为了一个小小的职位,一份微薄的奖金,甚至是为了一些他人的闲言碎语,我们发愁、发怒,认真计较,纠缠其中。一旦久了,我们的心灵被折磨得千疮百孔,对人世、对生活失去了爱心。

    假如我们能不被那么一点点的功利所左右,我们就会显得坦然多了,能平静地面对各种的荣辱得失和恩恩怨怨,使我们永久地持有对生活的美好认识与执著追求。这就是一种修养,是对自己的人格与性情的冶炼,也从而使自己的心胸趋向博大,视野变得深远。那么,我们人生旅途上,即使是遇到了凄风苦雨的日子,碰到困苦与挫折,我们也都能坦然地走过。正因为那些荣辱得失和各种窘境都伤害不了我们,这就使我们减少了很多的无奈与忧愁,会使生活的更为快乐;少了许多的阴影,而多了一些绚烂的色彩。所以,不伤害自己,也是

    对自己的爱护,是对自己生命的珍惜。

    不要伤害自己,也意味着我们需要自愿放弃一些微小的、眼前的利益,使我们不被这些东西网罗住,折腾得伤痕累累,也妨碍了自己的步履。这无疑是一种积极意义上的超脱,从而使自己拥有平和的心境,从从容容、踏踏实实地走那属于自己的道路,做自己改做的大事,进而走向成功,获得更多更有价值的东西。不妨说,不伤害自己,是使自己有所成就的聪明的活法。真的,在艰难的人生旅途上行走时,我们不妨时常自我叮嘱一声:别伤害自己。答应自己

    答应自己——将如此坚强,任何东西也无法扰乱内心的静谧;和所见的每一个人谈论的都是关于健康、幸福和舒畅;让你所有的朋友都感到他们各有所长;任何事物皆能窥见其光明之面,是你的乐观信条处处应验;只想最令人快感的事情,仅盼最让人欣然的结局;对别人的成功,像对自己的成功报以一样的欢呼;忘却以往的过失,义无反顾的去争取未来更大的建树;将永远面带一种愉悦的容仪,向所遇的每一生灵送上一个可心的笑意;将如此忙于完善自己,而无暇对他人吹毛求疵;将过于豁达,不会忧虑;将过于高贵,不屑动气;将过于硬朗,不知畏惧;将过于快活,不容心生芥蒂。

    生命的原汁

    谁的眼前都放着一杯水。

    那是真正源自洌洌山泉的水,含着山的赤诚,流着泉的激情,映着天的纯净。

    那水,是我们生命的原汁。好多时候,我们为着各种各样的渴望和五花八门的需求,在自己这杯原汁中掺入了形形色色混混沌沌的杂质,让自己合乎别人的口味。好多时候,甚至在我们没有渴望、毫无知觉的时候,一双双神圣而满载善意的手颤微微地端起了我们,审视、咂嘴、摇头、啜饮,终于他们从敞开的胸襟里抓出一些什么放进我们的杯子。然后痴情地关注。然后默默地砸品、放下。然后叹着气走开。或者微笑着离去。

    而麻木的我们却把前者美其名曰:适应。而虔诚的我们却把后者誉之名曰:塑造。生命,原本纯净而真实的生命,不得不在这人为的适应于塑造中异化、扭曲了。此刻,我们卸去浓重的伪装,于清风朗月下用自然的大镜关照自己的时候,心中便只有一个滋味:苦。一个伪装的生命究竟能存几时?一个孤苦的生命酒精能走多远?

    我是活脱脱地来的,没有一丝羞怯。喜欢蓝天白云丽日和风,就常常让丽日和风沐浴青春,就常常让蓝天白云拂拭心灵;憎恶阴霾迷雾淫雨狂飙,就时时把阴霾迷雾撕烂了掷在脑后,就时时把淫雨狂飙捏碎了丢在脚下。喜欢就是喜欢,憎恶就说憎恶,对了错了都是我自己的真实选择!疲惫了,就流一回伤心的泪,就唱一支悲哀的歌,别在乎别人说你软弱;高兴了,就跳一段强劲的舞,就发一阵少年的狂,别在乎别人说你不成熟——我就是一个平常人,拥有一颗平常心。

    只有在这时,世界才恢复本来的面目,人类才苏醒了沉醉的记忆,生命才焕发出葳蕤的生机!

    啜饮自己生命的原汁吧!让我、你和他。

    朋友

    朋友意味着你伸出手去可以握到另一只温暖的手,在你无所傍依时感受到爱的光芒的包围,在焦虑和孤寂时得到灵魂的安妥和告慰。朋友是兄弟、姐妹、伴侣、知音,理想的夫妻关系也正应如此(亲密,又保护着对方孤独)。看来,夏娃和亚当是人类最早的朋友的原型,上帝正是按照这个榜样来启示人间、设计人类未来的。所谓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不仅仅针对那女关系而言,理想的朋友正是用同一种血肉、同一种材料、同一种元素做成的:伯牙在钟子期死后碎琴断弦永绝琴缘,提奥在梵高自杀的数月就病故了,海子殉难后不久骆一禾也紧随而去„„朋友是心心相连灵魂相通的那种人。汉字中的“朋”颇有意味,我们可以理解成两个月亮坐在天空,相互关怀,相互照亮,缺一不可,那源源不断的光芒是连接彼此的纽带和

    桥梁!人间的长旅充满了多少凄冷、孤苦,没有朋友的人是生活在黑暗中的人,没有朋友的人才是真正的孤儿。

    从容日子

    有一只鸟,从空中飞过。须臾,又返回来。但已不是前面的那只鸟了。

    这,就是日子。

    日子是那一只一去不复返的鸟,日子也是那一只只相似的小鸟。惟其一去不返,才让人珍惜。惟其相似,才产生悠闲。朱自清写一篇《匆匆》,把日子描绘成一个小顽童,我总想,日子哪里会那么匆匆呢?日子是结在园圃中的花苞,似开未开。日子是凝在果实上的露珠,将滑不滑。日子是在云层间穿梭的太阳,欲休未休。日子不急。它不会受到惊吓,也不怕骚扰。它有天地的外表,圣贤的内心。它不会因为你跑它也跑,你停它也停,你飞它也飞。它是永恒的流动。不管爬攀峻岭,抑或飞越险涧,它都呈同一种姿态,潇洒而宁静。倏忽之间,即让世界盛衰荣辱,俱成过眼云烟。日子最小,又最大;最浅,又最深;最轻,又最重;最浩浩荡荡,又最不动声色。日子是一支队伍,是一支蚂蚁运食的队伍,一队送葬的人群,一排昼夜巡行的轻骑兵。某日,某超级富豪为赶着一笔大生意,钻进它的超豪华轿车,风驰电掣般开向目的地。可在交叉路口,疾驰的轿车被一辆笨重、缓慢的卡车掀翻了。富豪躺在血泊中,咧出一口金牙。日子久借着这张金灿灿的嘴发布谕示:人生没有目的地。人生只是一个过程。大家都从容点不好么?

    第三篇:高中生作文素材

    真正的经典都曾九死一生

    1954年,作家纳博科夫在小说《洛丽塔》快要收尾的时候,借主人公亨伯特之口说:“此书正式出版让各位一饱眼福时,我猜,已经到了21世纪初叶„„”这个预测虽然是虚构中的虚构,但不难看出纳博科夫对该书前途所持的悲观情绪。事实正如他所料,当小说脱稿之时,也就是该书开始漫长旅行之时。它先后被美国五家大出版社退稿,就连和纳博科夫签有首发协议的《纽约客》也不愿刊登。这些有权有势的出版社和杂志对《洛丽塔》都发出了“死刑判决书”,仿佛当时的美国出版界集体眼瞎。传说,也曾经有火眼金睛看到这个小说的价值,只是迫于当时美国阅读环境的压力,所以不敢言好。然而,我更愿意相信,当时真的没有人喜欢它,除了纳博科夫的妻子薇拉。这个“老男人乱伦”的故事,即便是放在标榜自由和开放的美国也过于惊世骇俗,它严重地挑战了人类的道德底线。

    不能出版,也许不是对作家最沉重的打击。纳博科夫完全可以说这是一部写给未来读者的小说,也可以说这是写给50个知音阅读的伟大作品。全世界所有倒霉的作家,无不这样自我安慰,并以此作为创作的动力。但是,就连这样的安慰纳博科夫也不能得到。曾经帮他推荐稿件到《纽约客》发表的评论家威尔逊,是纳博科夫值得信赖的朋友,也是纳博科夫的文学知己。可是,当威尔逊在看完《洛丽塔》之后,回信给纳博科夫:“我所读过的你的作品中,最不喜欢这部。”甚至把《洛丽塔》指责为“可憎”、“不现实”、“太讨厌”,并将这些意见转告给出版商,使《洛丽塔》未曾出版先有臭名。而另一位评论家玛丽·麦卡锡在根本没有读完该书的情况下,竟然写文章批评其“拖泥带水,粗心草率”。

    朋友的打击才是对纳博科夫最大的打击。他一度失去信心,对自己的才华产生了真实的怀疑。当时,炒作和策划还没有今天这么汹涌澎湃,纳博科夫也绝不是想故意制造一本禁书,以便获得另一渠道的畅销和公认。他的写作态度可以为此证明,能把主人公亨伯特的心理写得如此准确、复杂,肯定不是为了弄一个事件来吓人,而是全身心投入创作的结果。另一个证明就是纳博科夫要把《洛丽塔》的手稿烧掉,让这本书彻底地消失。关键时刻,他的妻子薇拉抢救了手稿。她说这是纳博科夫写得最好的小说。纳博科夫当时获得的惟一正面

    评价不是来自文学界,而是来自患难与共的妻子。如果多疑,纳博科夫可以认为这是一种鼓励,是“赏识教育”,甚至也有可能是为了家庭收入。假如纳博科夫真这么想过,那他当时的孤独和绝望是可想而知的。

    为什么经典总是要面临被烧掉的危险?难道仅仅是巧合吗?或许,这恰好证明了江湖险恶,证明了经典在成长中注定要遭遇偏见与傲慢。卡夫卡临终的时候,也曾经吩咐朋友布洛德把手稿全部付之一炬。幸好布洛德没有执行,否则这个世界上将永远没有一个名叫卡夫卡的作家,文学菜地里也许会因此而缺少一个品种。纳博科夫和卡夫卡是幸运的,他们的幸运在于有人及时地保护和抢救了手稿。但抢救并不是百分之百的,他们的幸运可以反证: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经典作品可能已经被烧掉。谁又敢保证果戈里烧掉的《死魂灵》第二部就不是经典小说?

    到了1955年,《洛丽塔》终于以色情小说的面目在法国奥林匹亚出版社出版,首印五千册。该出版社虽然出版过亨利·米勒和让·热内的小说,但大多数

    出版物都是像《直到她消魂尖叫》这样的色情作品。由于对色情标签的反感,开始,纳博科夫还想拒绝,甚至想挂一个假名。但奥林匹亚出版社坚持要用纳博科夫的真名,纳博科夫只好妥协。被美国宣布“此路不通”的《洛丽塔》,终于在异国获得了准生证。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格林读到该小说之后,把它评为1955年最佳的三部小说之一,并在伦敦《泰晤士报》上撰文大加赞扬。从此,《洛丽塔》才真正获得了生长的土壤、阳光和空气。1958年,美国普特南书局出版了《洛丽塔》,立即成为畅销书。纳博科夫55岁写这部小说,在美国畅销并家喻户晓的时候,他已经60岁了。在西方读者的眼里,他是一位60岁的新作家。

    尽管这部小说没有像亨伯特预言的那样,要到21世纪才能出版,但是,在被退稿和评论家们打击的那些年里,纳博科夫所受的煎熬也许比等待50年还难受。煎熬使时间缓慢,一年长于50年。后来,《洛丽塔》在慢慢成长的过程中,它仍然给灭它的人提供了如下理由:

    一、它是色情小说,是下半身写作;

    二、它太畅销,是炒作出来的经典;

    三、作家的腔调过于轻佻、油滑,其反省之态度值得怀疑;

    四、它没有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

    五、它堕落到被改编成电影了(1962年电影怪才库布里克以150万美金买下其电影改编权)。以上的任何一条理由,都足以让高高在上的庙堂排斥它,打击它,羞辱它。但是由于它的畅销,它的渐渐强壮,谗言和伤害最终没有得逞。

    好作品不是僵死的,它可以像人一样不断地成长,不断地获得对诽谤的免疫力。在禁欲的年代里,我会把《洛丽塔》当成一本淫书。在放荡的年代,我终于明白《洛丽塔》是一个辛辣的讽刺。产生这样的阅读效果,不是小说传达得不够准确,而是因为社会环境的改变推动了作品意义的改变。如果男人们都敢于放下架子,和亨伯特的内心来一次比较,那我们就会发现纳博科夫远在50年前,就已经撕开了人类的伪装。当亨伯特杀死抢走洛丽塔的奎尔蒂之后,他有这样一段独白:“忠于你的迪克,别让其他任何人碰你。别理陌生人。但愿你爱你的孩子,但愿是个男孩。但愿你丈夫永远对你好,不然的话,我的幽灵就会像一缕黑烟,像一个发狂的巨人降临到他身上,将他一片一片撕得粉碎。”这不是色情,这是父爱与情爱的复杂结合,是对人类复杂心灵的准确勘探。也许就凭惊世骇俗这一条,《洛丽塔》就应该成为名著。它所制造的震惊效果,是所有艺术家做梦都想达到的效果。

    《洛丽塔》是经典作品成长的一个极端例子,它对急于呼唤经典的我们有警示作用。看看今天的报刊,对大师和经典的期盼是如此热切。有的作品还在写作中,吹捧的礼炮早已鸣响;有的作品油墨未干,已经被捧为经典;有的作家只在练习打字,却屡屡被专业人士齐声歌唱„„这样的局面,让读者不止一千次一万次地反思:是不是自己已经弱智?轻松得来的所谓经典,必将轻松地失去。真正的经典,也许会被当时的某些因素埋葬,但即便埋葬了,它也像那些土地深处的木柴,多少年之后再变成煤,重新燃烧。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是这样,卡夫卡的小说是这样,凡高的画作也是这样„„

    东西:小说家,现居南宁。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后悔录》、《耳光响亮》;中短篇小说集《没有语言的生活》、《我们的父亲》、《不要问我》、《我为什么没有小蜜》等。

    推荐理由:是在一本介绍手表的杂志上看到了,忽而就想到了以前的那篇写的很差的名为《经典与时尚》的作文,本文讲的很浅显,题目却扣人心弦。

    思君令人老

    那夜雾霭缭绕,遮得苍白的月阴测测地挂着。

    庭院中的红莲开得正艳,在墨色的夜里殷红得晃眼,她转过回廊,却未见到一人,偌大的庭院死寂一般。

    忽听远处传来,闷闷的敲击声,一声一顿,落落地响在空荡的院落。她循声而去,在一处紧闭房门的正堂停下。

    朱红镂花门,被谁一声一顿地敲着。

    “谁在里面?”她问。

    空荡荡的,没有回答,只有敲击不停,捶在胸口一样闷闷的。

    她微诧的推门,没锁,吱呀便开了,刚待探头查看,突然脚脖一紧,被人猛地抓住,惊的忙低头,落目是一只已然腐败的手,绿色溃烂的血肉,透着白森森的骨头,死死的抓住她的脚。

    浑身一耸,她极力挣扎却无济于事,突然一颗腐败的看不出面目的头颅打门槛伸出来,用一双摇摇欲坠的眼珠盯着她。

    直勾勾,剜心剖腹的恨意。

    那头颅突然张口,一字一字地诅咒:“永世不得安宁!我用药王谷满门的血诅咒你永世不得安宁!”

    一.月色挑纱幔

    是霍然惊醒,冷汗涔涔。

    阿萤攥着一手心冷汗喘息不止,窗外是郎月中天,打镂空的窗花里斑驳了一壁入内,极白的,照得她面无血色。有腻着嗓子的夜猫,一声一叠地叫着,无端端地惹人心烦,将额头埋在手掌里,皆是密密的冷汗,讲不明的难受。

    窗外突地骚动起来,惊得夜猫尖叫着窜开。脚步声慌乱,落在门口,吱呀推了门入内,一抹极秀美的身影投在荡荡的纱幔上,瞧不清面貌,阿萤试探地唤了一声:“倾之?”

    “是我。”一声应答未落,软纱的幔子便被挑开,玉琢似的的眉目明朗在眼前,就着月色,有些虚虚实实的不真切,只是眉头蹙的紧。

    阿萤微诧:“出什么事了吗?”

    林倾之没答,只是上前抬手封住了阿萤的穴道。

    心下一惊,阿萤听他道:“阿萤你好生待着,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出来。”拦腰将她抱起,小心地藏在樟木红漆柜中,落盖之时顿了顿,伸指拨开她额前湿漉漉的发,淡笑道:“以后要好生照顾自己。”还想讲什么,启唇却又咽下,转头合上柜子。

    铺天盖地的黑,只有缝隙中微小的光亮打在眼里。阿萤动弹不得,开口不得,只有死盯着他合柜刹那消失在眼前。

    没有一零星声音的死寂,空落落的余着林倾之轻扣窗棂上的声响,一声一落,莫名的节奏。一阵风过空庭,他突然顿了手指几乎呢喃地道:“比我想象中要快一些。”临窗而立,就着一身月华,淡笑着提了声,“收起你们的暗剑,我随你们回去便是了。”

    风声突然一宁,纱幔撩开一角落出一排清一色的黑衣人,皆都握了剑虎视眈眈。

    林倾之却转身,挑了纱幔而出,目光不落地越出房间,也不问其它,只是云淡风轻地道:“走吧。”

    尽数的黑衣人都愣了一愣,怎么也未料到这次任务竟可以剑不血刃的完成。

    他竟是毫不反抗。

    二.丹青透微光

    是过了多久头顶那一线遮盖才本揭开的阿萤不记得了,只记得那瞬间她被已经中天的日阳晃得几乎盲了眼,让她瞧不清立在眼前的人,只从轮廓觉察是个女子。

    “抓走林倾之的黑衣人是毒王秋水的人。”珠玉落地的脆脆,那女子言语利落,抬手解了阿萤的穴道。

    阿萤跃身而起,四肢却困得发麻,踉跄倒出了樟木柜子,“毒王秋水为何要抓倾之?”适应了光线才发现那女子遮了面,蹙眉道:“你„„是谁?”

    女子耸肩,答非所问:“为何抓他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但凡落在毒王手里的人皆是生不如死„„”突然俯身遮了阿萤头顶的日阳,道,“你想救林倾之吗?”

    阿萤没有答话,只是笃定地点了头。

    她便从怀中抽出一幅画卷,刷地摊开在阿萤眼前。

    背着一壁日阳,那画卷被折射在背面的光线晃得发黄,隐隐透了微光,将画卷上勾勒的丹青耀得极清楚。

    阿萤是瞬间失语,盯着画卷上勾勒的人,启唇许久才出了声音:“画中人是„„”

    “洛无离。”女子轻笑答,“你若想救林倾之,从现下起你就必须是画中之人,洛无离。”

    阿萤诧诧抬头,刚好对上女子的眼,琉璃一般莫测,便止不住问:“你到底是谁?”

    女子笑了,玉碎一般地落地,反问她:“重要吗?你只需要知道我并不是帮你,而是在帮自己。”她突然眉目辗转,道,“我们有同样的目的。”

    三.梨涡浅浅笑

    两日后落了雨,入冬的冷雨,毫无症状却大的出奇。困了不少过客在客栈之中。

    有黄衣女子坐在窗旁的角落里,点了些许小菜却不动筷,只是极安静地瞧着打窗花落进来的雨,湿了一角衣袖。

    忽地门外传来一阵骂咧,一行四人入了客栈,三名黑衣男子,一名遮了面纱的女子,卷了凄雨冷风入堂。

    众人只是略略地抬眼,窗旁的黄衣女子却定了眼神在一行人身上,黑衣,袖藏暗刀,腰间皆都配有一块乌木小牌。

    那是„„毒王秋水宫的标志。

    黑衣男子扫了一眼四周,要了一间厢房,撂下一锭银子便前后护着遮面女子上楼。

    黄衣女子也不动声色地起身,入了客栈后堂。

    天字三号房。

    一行人入房没多会儿,便有人叩门。

    领头的一名黑衣男子,放下手中刚倒上的茶,皱眉问:“谁?”

    门外有女子娇怯怯的声音传来:“掌柜的瞧各位官爷都淋透了,特地吩咐烧了热水给官爷擦把脸。”

    领头人有些不耐烦,“不用了,等雨停我们就动身了。”

    “那随行的姑娘可需要热水?”门外女子又道,“我瞧姑娘也淋透了。”

    领头人顿了顿,瞧了一眼怯怯坐在榻上,浑身湿了透的女子,终是起身开了门。落眼是立在门口托了铜盆的黄衣小丫头,抬头冲他一笑。

    倒不是怎样绝色的模样,只是一对清浅的小梨涡甜得腻人。

    “打搅官爷休息了。”她笑盈盈地托了一盆热水入内,安置在盆架上,转身对榻上安坐的女子道:“需要我服侍姑娘换身衣裳吗?”

    女子闻言抬头,一双透在面纱下的眸子,盈盈脉脉地望了她一眼,又怯怯地望了黑衣男子,慌忙敛下,咬了唇没答话。

    “大哥,让她换吧,免的生了什么毛病,惹尊主责罚。”其间一人开口,领头人略一沉吟,点了头,挥手招了一行人出去,合上了门,守在门口。

    榻上女子刚要起身,忽听门外领头人冷冷道:“姑娘最好安分点。”瞬间颤了身子,眉目紧得盈盈欲泣一般。

    黄衣小丫头伸手去扶她,不动声色地压了声音在她耳侧:“姑娘可想逃出去?”

    女子大惊,诧诧的看黄衣小丫头:“你„„”

    只见她梨涡浅浅地一笑。

    不过半盏茶的工夫,黄衣小丫头便托着微袅热气的铜盆出了房。

    “换好了?”领头人问。

    小丫头微一惊,点头,言语不清地应了一声擦肩而过。

    房内女子已经换好净衣,遮好软纱,端端地坐在榻上。

    四.青石嗅梅香

    江湖人人都在传闻,毒王秋水其实是个制作成毒物的人,没有血性,心狠手辣。也有人传秋水是个容颜倾城的美人,蛇蝎心肠。只是传闻始终是传闻,而见过秋水真面目的人,只有两种,秋水宫的人和被制作成的毒人。

    毒王秋水的存在如同鬼魅,神秘却人人畏惧。秋水毒王最初的名头是因为药王谷,一夜之间毒杀了药王谷三百多条人命,手段极其残忍,是浑身腐烂而死。

    而让江湖中人人切齿的是秋水喜欢制作毒人,每年都会选资质优良的人入宫,制成毒人,或男或女却都是眉目如画。

    客栈中的遮面女子便是今年被选中的。

    入秋水宫之时,雨停了,天却沉得厉害,阴阴郁郁的浓墨一般压在头顶,让人不敢抬眼。

    黑衣男子领着那名女子一路辗转入了一片梅林,妖妖灼灼的红,烧得人落不得目。一路青石小径,嗅着梅香便入了林子。

    黑衣男子顿在一处林密间,恭敬地单膝落地:“尊主。”

    妖红的梅林间有一角白衣晃动,叮咚清落的溪水声中有声音传来:“带她进前让我瞧瞧。”

    极温软,丝绸缎子落地一般的声音,带着三分笑意,让遮面的女子愣了愣。

    黑衣男子推她上前,一个踉跄便入了一旁的梅林,是惊得生生木木。

    眼前哪有什么毒王,只有妖红灼灼的梅树下,白衣似月的男子,蹲在溪水旁握着一枝被雨水打落的红梅,极小心地清洗着。

    白衣黑发逶了一地,未束的发尾不经意地落在溪水中,湿了一戳,他的手极白,衬在红梅之间,晃眼一般。

    他抬头,一双眼睛,极黑,极深,拿浓墨点画了一般,在阴郁的天色里晕着层层的氤氲。他撞上那女子的眼睛也是微愣,转瞬轻笑道:“姑娘便是苏娉婷?”

    那女子猛然回了心神,错开目光点头。

    将手中的红梅插在一旁的美人肩瓷瓶中,他擦了擦手:“摘下面纱让我瞧瞧。”

    五.秋水眉如黛

    迟疑地摘下面纱之际,突有人上前禀报:“尊主,有个自称药王谷之人的女子送了一幅画给你。”双手奉一卷画轴。

    毒王秋水眼睑一颤,落在那画轴上,喃喃:“药王谷之人„„”许久后才道,“打开。”声音发紧。

    画卷应声打开,一点点地展现在他眼前,是瞬间收缩的瞳孔,他一把抓住那画,眉目蹙得紧:“那女子现下在哪?”

    “还在宫外不肯离„„”

    “带她进来见我!”秋水霍然截口,几乎眉蹙如黛。

    一旁的苏娉婷似乎松了一口气,放下摘面纱是手,微诧地探眼瞧那幅让毒王如此的画卷,有点眼熟。

    不过半刻的时间,黑衣人已经领着一名女子入林,薄红的衫子,也是轻纱遮面。

    是不等那女子站稳,秋水便直直地落目她身上道:“这画你是哪里得来的?”

    那女子浅笑,入耳是碎玉般的声音:“我不仅有这幅画,我还知道这画中之人现下在哪。”

    “她在哪?”秋水霍然上前一步。

    直直地迎上他的眼,女子冷了笑:“要我告诉你可以,不过那是要用代价交换的。”

    秋水站定,沉了眉目道:“你想要什么?”

    “你的命。”女子笑得阴冷。

    一旁的黑衣人霍地上前欲擒下她,却被秋水拦了住。

    听她又笑道:“莫紧张,我只不过想与你比上一场,筹码是你的命,你若输了便即刻死在我面前,我若输了,就告诉你画中之人在哪。”

    “比什么?”秋水问。

    她轻笑道:“你比你名扬天下的用毒。”

    “好。”

    六.思君令人老

    其实要比的很简单。

    那女子会在一个人身上下一种毒,只要秋水能辨出是什么毒,便算是赢了。

    秋水瞧着灼灼的红梅突然笑了:“姑娘,你确定要这么比吗?”

    “当然。”她答得毫不犹豫。

    秋水便轻笑:“那就请姑娘挑人试毒吧。”

    透在面纱外的眼睛眯得狭长,她依次扫了一遍林子里的人,最后定在旁边的苏娉婷身上,她道:“便是她好了。”

    苏娉婷一愣,秋水已然点头应下。

    那女子上前,打袖中掏出一根青青的竹管,揭开,至竹管中抽出一根闪着绿光的银针,落目在她身上,“我要下针了。”

    苏娉婷抬头迎上她的眼,极其熟悉,便点了头。

    针入太阳穴,极痛极麻,仿佛千万只蚂蚁撕咬一般,苏娉婷痛得攥紧了手心,额头上渗了密密的汗,几欲昏倒。

    秋水上前,瞧了那针,又触了她的脉,许久才变了神色:“思君令人老!”猛地看那女子,“你在哪得来的这毒药?”

    那女子不答,笑道:“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暮,果然是好名字。”

    秋水眯了眼睛,这毒药他怎么会不认得,世上只有一味,是当初师父给他的,只是后来连同忘忧丹一起被他师弟偷了去,此刻却怎么在她手上?

    想擒住她的手,却被躲开,秋水道:“既然这味毒药在你手里,那忘忧丹想必也在你手中了?”

    女子不答他,只是笑道:“毒王果然是毒王,此番我输了。”

    认得利落,倒叫秋水一愣,还未开口,她便一把将半昏迷的苏娉婷推在他怀里。

    “愿赌服输,我现下便告诉你,她在哪。”她顿了顿,不动声色地退了半步,笑道,“远在天边近在咫尺。”拔步便闪出了梅林。

    还不待秋水反应又听她远远道:“你赢了又如何,瞧瞧你怀中之人是谁„„”

    心便猛地一紧,秋水缓缓地揭开怀中苏娉婷的面纱,瞬间天塌地陷一般:“无离„„”

    七.眉眼浅如水

    头疼得厉害,皮发之下仿佛有千百只蚂蚁一点点撕咬一般,钻入脑髓。痛的挣扎,却怎么也醒不过来。

    昏迷间,忽地有人握住了她的手,极温软,却生疼的紧,那人在耳侧道:“我在这里,我在这里„„”一遍一遍,却只这一句,如春如素的盘在耳侧,让她无端端定了心神。

    她是记得的,林倾之也曾这样握着她的手,一遍遍重复,我在这里。

    只是林倾之唤的是阿萤,这个人唤的却是无离。她想告诉他,她不是无离,可是突然想起,有个女子曾让她看了一幅画,画上的女子是于自己一摸一样的眉目,分毫不差。

    你若想救林倾之,从现下起你就必须是画中之人,洛无离。

    那女子是这样对她讲,可是她是阿萤,林倾之的阿萤。她记忆的开端便只有林倾之。

    她不记得了,遇到林倾之以前的事,她一点都记不得了。她只记得醒来时林倾之的眉眼便跃在眼底,紧攥着她的手,温软如玉,一双清浅如水的眉眼因疲倦而通红,却依旧如春如素。

    他道:“我在这里。”

    一遍一遍,定了她心神。

    这便是她记忆的开端。

    林倾之说,他是在一场灭门厮杀中救下她的,她着萤黄的衣,跌坐在成河的血泊里,抱了头不说话,还以为是傻了,未想到她突然抬眼看他,直愣愣,没有光亮,第一句话便是向他讨药。

    她问:“是什么药?”

    林倾之淡淡地答:“毒药。”

    只这两个字,任她再这样问,林倾之都不言答。

    到底是什么毒药?她不记得了,什么都记不得了,过去的所有。

    她甚至连姓名都忘记了。

    林倾之给了她名字,阿萤,简单却满是光亮的名字。他说忘了便忘了吧,那些过去不见得是好的,你只要记得从今天起你叫阿萤就够了。

    那样的字句被他讲得不温不吞,是刚刚好让人坚信的语气。

    如此,他给了阿萤一切,也成为阿萤的一切。

    八.桃花灼其华

    阿萤做了个梦,梦里桃花灼灼,妖妖其华。

    她拿了姐姐的胭脂,新奇的俯在溪边用小指挑了一抹胭脂,慢慢地,细细地,学着姐姐的样子,渐次晕开的涂满秀唇。熏人的香,浓到化不开。

    突然有人在身后道:“是谁家女子,偷偷地动了春心?”

    那声音盈盈脉脉,恰得所然地惊落了她手中的胭脂,叮咚如泉地落入了清浅的溪中,白的瓷,红的脂,在明晃晃的潋滟里一点点的晕开了一粒粒猩红。

    她有些恼怒的回头,却似被晃花眼一般,紧眯了眉眼。

    逃之夭夭,灼灼其华。

    他倚在桃树下,满身薄红落花的样子,让阿萤禁不住想到了那样的句子。

    极柔软地笑着,他抖落了一身落花上前,突不其然地伸指在阿萤莹润的唇上,染了一指的胭脂,放在鼻翼间轻嗅,道:“好香的胭脂,无离是涂擦给我瞧的吗?”

    给谁瞧?阿萤愣怔,他袖下襟间的桃花香,盈了鼻尖心头,是怎样的胭脂都不敌的,是想答话,却忽听身后有人嗔道““秋水,你在这儿做什么?”

    女子的声音,娇娇脆脆,让眼前男子瞬间失了笑容。

    来不及看身后女子是谁,阿萤便霍然惊醒,惊是不是其它,而是居然会梦到秋水„„

    睁眼是秋水一双倦倦的眉目,熬得微红,如同这些天每次醒来一样,他守着她,攥着她的手,温笑道:“我在这里的。”

    是啊,他终是在这里,从阿萤中毒以来未曾离开她半步,小心守着,怕她出一点岔子,是比从前的林倾之还要仔细。

    秋水伸手擦了她额头上密密的冷汗:“梦到了什么?”

    是一愣,阿萤瞧着他憔悴了许多的眉目,仓皇地撇开脸,躲过他的手:“我„„没事。”

    他的手僵在半空,默默地收回,轻不可闻地苦笑:“你还是不记得我吗?”

    阿萤言答不上,他先笑了,道:“忘了好,我们重新开始。”伸手攥了她的手。

    不动声色地抽回,阿萤淡笑:“我饿了„„”

    “我去唤人给你煮粥。”他起身,眉有喜色,辗转又道,“还是我亲自去吧,你先睡会儿,一会儿便好。”

    阿萤扯了一下嘴角的梨涡点头,是直至他的脚步声消失在回廊之中,才起身,赤着脚来到窗边,推开便瞧见了,倚在窗旁榕树之上的女子,遮了面。

    那女子道:“莫忘了,你的时日无多了,那毒药只剩三日你便会彻底老死,再不动手非但救不了林倾之,连你自己也救不了了。”

    白发荡在身前,阿萤握着满头似雪的白发,淡笑:“思君令人老„„真是极好的名字„„”

    那女子抬手抛了一物件入窗,当啷落在阿萤脚边,是一把镂了花纹的匕首。她道:“今晚便杀了他,救了林倾之也救了你。”

    九.若是忘了爱

    思君令人老,并不是种极致毒药,而是让你在七日之内迅速老去,白发苍苍,而后老死。它是有解药的,只是奇怪了点。

    一颗心,它的解药是一颗真真切切爱着中毒者的心,熬汤吞食。

    所以那女子说,杀了他,救了林倾之,也救了你。

    可是阿萤不清楚,他那颗心爱的是洛无离不是她,也能解毒吗?

    或者她只是不清楚,自己是谁?

    天黑的快,刚出庭堂便沉沉地压了下来。

    秋水行在没有星月的夜里,不入厨房,而是去了后堂的密室。

    插满红梅的瓷瓶,转了一圈,紧闭的青墙便轰隆隆地开了。

    密室里点了蜡,秋水入内就落目在了靠在密室墙角的林倾之。

    他脸色极苍白,唇角却挑笑道:“还想逼我交出忘忧丹吗?我说过已经给了别人,你便是将我制成毒人,我也交不出了。”

    “是给了无离吗?”秋水上前,压了一壁阴影看他。

    他笑着抬头,问:“哪个无离?”

    一把攥了他的衣襟,秋水几乎一字字道:“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她一遍遍地喊你的名字,她的记忆里只有你了!若不是你给了她忘忧丹怎会如此?她忘了我,忘了全部!”

    “这样不好吗?”林倾之迎上他的眼,“忘了你,总比一辈子恨着你要好,你希望她记得你这个利用她,毒杀她父亲和满门三百多人的凶手吗?师兄是你伤害了她„„”

    便是一句话让他彻底失了力气,是宁愿她恨着一辈子,也不想被忘记吗?

    林倾之又道:“你抓我来,不就是为了忘忧丹,好忘记她吗?何必爱得这么痛苦。”

    一时落了寂静,谁都不再说话。

    许久之后,秋水突然开口,愣愣地直视林倾之,“你爱她吗?”

    十.凉风入梦来

    这样的季节也该是下雪了。

    阿萤望着窗外阴沉欲雪的天,突然觉得冷。

    有人推门而入,瞧见她赤脚立在窗旁不可抑制地心疼:“天冷,担心身子。”声音略哑。

    阿萤转头,瞧见一手提了狐裘一手托了莲纹青瓷碗的秋水:“去了哪里?这么久?”

    秋水微颤了颤,辗转笑道:“去见了你心尖惦记着的人,又熬了汤,所以迟了些„„”

    梨涡瞬间冷在嘴角,阿萤脸白如纸。

    秋水上前为她裹上狐裘,将手中的莲纹青瓷碗递给阿萤:“趁热喝了吧。”脸色衬在阴影里瞧不真切。

    瞧着青瓷碗中清清淡淡的肉汤,阿萤一点点攥了掌心问:“这„„是什么?”

    他从阴影中出来,脸色极白,撇开眼不看阿萤,闪烁地答道:“快喝吧,喝过后睡一觉,等醒来什么便都好了„„”

    阿萤一颤,突然瞧见他白玉一样的指缝间有点点的血污,不起眼却是新落的。青瓷碗中的肉汤袅着热气,略腥却极香,碗底沉着瞧不出形状的肉片,是瞬间凉的头皮,直至心肺四骸的毛骨悚然。

    愣愣地接过青瓷碗,阿萤喃喃:“喝了便全都好了吗?”

    秋水没有答话,只是扶了窗棂,极低地道:“不要怪我,无离„„”

    窗外忽起一阵凉风,呼啸而入,吹得阿萤瑟瑟抖如落叶,便是再也讲不得什么,仰面喝下了那碗极腥的汤,卷着肉片一下子涌在心口,辗转又上喉头,几欲作呕。

    秋水伸手落在她萧瑟的肩膀,手指凉的她一颤。

    阿萤猛地抬眼看他,眼里强忍了潮湿:“你爱我吗?”

    声音突兀,在空寂寂的庭院中有些惊心。

    秋水看她,疲惫的笑了:“爱的,不论你是恨极我,或者彻底忘记我,我都是爱你的„„”

    便霍然拔出了袖中的匕首,阿萤紧闭了眉眼,一刀刺如他的心口,却在瞬间呆了住。

    空的,他的心口是空的,没有心脏。

    秋水颓然倒地,胸前白衣一片殷红,他突然笑颜如月:“你以为他真爱你吗?只有我的心才做的了你的解药„„”

    至此一片死寂,许久许久后才传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叫。

    十一.只有洛无离

    有人入屋,一左一右的压了阴影在阿萤头顶,愣愣地抬头便瞧见两人。

    是林倾之和那名遮面女子。

    林倾之上前一把扯下秋水腰间的毒王玉佩,笑的肆意:“终于夺回属于我的东西了,也不枉我甘心被抓,演的一初苦肉计。”

    心口突然一窒,阿萤呆若木鸡地看着眼前的男子。

    那遮面女子却转身便走。

    一把扯住女子的腕,林倾之道:“你要去哪无离?”

    那女子回头望了阿萤一眼:“这场棋已经下完了,你夺回了毒王称号,我也为父亲报了仇,还留下来做什么?”拔步要走,阿萤却突然开口。

    将眉目尽数隐在如霜的白发中,她一字一字地问:“你是谁?我又是谁?”

    那女子回身,缓缓扯下面纱,落在光亮中的是一张与阿萤一模一样的容颜,分毫不差,她答:“忘的真彻底啊,不记得我们是孪生吗?你是洛无端,我是洛无离。”

    你是洛无端,我是洛无离。

    那么我是做了你的替身吗?

    最开始的争斗是毒王秋水的扬名战役,是与师弟林倾之秋水宫尊主之位的争斗。

    他们约定,谁先拿下药王谷,谁便是尊主。

    于是,洛无离在桃花灼灼的季节遇到了白衣温软的秋水,一颗心便无从安放。只是谁都未想到,豆蔻初开的不止是她一人,还有与她形影不离的孪生妹妹,洛无端。

    所以在秋水错把无端当无离要于她私奔的时候,洛无端几乎是毫不犹豫,她按照秋水的吩咐在药王谷的饮水中下了药,秋水是说,那只是迷药。

    可是后来„„全部都死了,只剩下她和刚出门归家的洛无离。

    父亲在死前诅咒她,永世不得安宁,果然应验了。

    秋水喜欢的只有洛无离,尽管她帮他毒害了父亲,他也只是说了声对不起,转身去追赶洛无离。

    那之后,她遇到了林倾之,他在满庭尸骸里看到她,坐在血泊之中,抱着头不说话。却在林倾之离去之时,扯住了他的衣袍,开口第一句话便是:“有一种毒药可以毒死过去和现在的自己吗?”

    他道:“有,忘忧丹,可以忘记过去现在,只余下未来。”

    他给了她忘忧,给了她新的名字和未来。

    可是初衷却是为了利用她。

    他说,你叫阿萤。

    尾声

    后来在落雪的天气里,有个满头华发的女子老死在了雪地里。

    江湖传言,她中了已经绝迹江湖的毒,名字叫——思君令人老。

    可是没人知道她已经服了解药,她也是致死才明白,那颗做解药的心自始自终只爱洛无离。

    而她是洛无端,或者阿萤。

    推荐理由:很久以前看过的一篇小说,到现在印象都还很深刻。不是很规范的考场文,也不知我们能从中汲取什么,但总觉得它有震撼人心的力量。

    第四篇:高中生作文素材

    爱情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面对时光流逝,岁月荏苒,一份不曾远去的誓言便是爱情。虽不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却能为你守候终生,这便是爱情吧。他依然记得初见17岁的她清澈而倔强的眼神。没有父母的祝福,两人虽清苦但也幸福。相伴15年后她不幸去世,留下他靠回忆度过余生,最终他登上了用十年时间亲手设计的埃菲尔铁塔的最高层,在最接近天堂的地方说一句:“我爱你!”他就是埃菲尔铁塔的设计者斯塔夫-埃菲尔。

    质量

    “地沟油”“染色馒头”“三鹿奶粉”这一系列名词成为了食品安全事件的代名词,人们过苦苦追求的质量也无从找起,这足以给人们敲响警钟,是时候去关心一下所谓“质量”了。看看前人树立的榜样的吧,这种怎能不令我们汗颜。南京内城南门墙垛上许多明代的砖头上都刻着铭文,纪录着造砖人的籍贯和名字,这是明朝强制“制质量追溯制”的证明。明朝规定不但造砖人有名字,担保人和地方官员也要在砖上刻上名字,一旦日后出现质量问题,一并承担连带责任,在法律上叫“勒刻工名”。

    淡然

    马彦初先生在上个世纪提出了人口论,结果受到了批判。每天他都要接受造反派和红卫兵的批斗和游街。不仅遭受精神上的耻辱而且还遭受肉体上的折磨,在他看来,这也是一种生活,一种人生。他把这些光怪陆离的现象,当做一种风景,去默默的欣赏她,并在心里窃笑。几十年过去了,当组织部门向马老报告平反的消息时,马老头也没抬继续读书,只是淡淡地说了句:“请您让开,您挡住我的阳光了。”此时马老生上呈现着一种令人心悸的淡定和平和,周遭沐浴在温暖的氤氲中。

    印刷工的骄傲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美国历史上的杰出人物。在他80岁的一天,最小的孙子问道:“爷爷,您觉得您那个身份最让您感到自豪?是政治家,科学家还是外交家?”富兰克林沉思了一会儿,答道:“都不是,我最感到自豪的是我曾经当过一名印刷工。”接着他又解释道:“每当我想到自己印出来的那些书马上就能到达很多人手上,让他们从中学到很多东西,我就觉得这项工作有意义极了。”1790年4月17日,84岁的富兰克林与世长辞,在他的墓碑上写着这样一行字:“印刷工本杰明·富兰克林。”

    简单与复杂

    在北京生活的黄渤,这两年一直选择每天乘地铁去公司上班。常常会有人在清晨的地铁上遇见他,一副笑眯眯的样子。起初,黄渤是选择打车的,每天要支付一百余元的车费。当然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因为打车路上要花费更多的时间。那么为什么不选择简单快捷的出行方式呢?如此一想,黄渤就成了地铁一族,不管别人说什么,只管每天去乘地铁。不让身份和名气毁坏生活,不只是一个明星的豁然,也是他对待人生质朴的态度和智慧的自知:人都有权利选择简单的生活方式,明星一样,我们也一样。

    第五篇:高中生作文素材

    高中生作文素材

    ——引名句,起点高远

    引用名言警句、古诗词、歌词等作为文章的开头,可以营造一种文化氛围,唤起读者的阅读情趣,同时也丰富了文章的文化底蕴,使文章熠熠生辉。如:

    (1)“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智者动,仁者寿”。冯友兰先生曾经说过,属于海洋性文明的希腊文明,亦即西方文明,如同灵动的水,如同灵动的智者,追求变革,而属于大陆性文明的中国文明,却是一位长寿的“仁者”,是一座沉稳的大山,尊重传统,对“变”有天生的审慎。(江苏考生《永远的葱郁永远的中国》)

    (2)“从谏如流”常被用来形容能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古语云:“古之贤君,其从谏也,犹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由此可见,古人对此是非常推崇的。波兰的谚语也说:“常问路的人不会迷失方向。”至此,我们是否可以下个结论:从谏如流,多多益善,听从一切的谏议?(山东考生《给“从谏如流”上把锁》)

    例1引孔子及冯友兰的话导入,例2由古语及谚语入笔,切合题旨,意蕴丰富,既显示出考生深厚的文化积淀功底,又展现其灵活驾驭的才思。可见,把自己平时集锦的妙言佳句巧妙地安置在文章的显眼处,无疑会使开篇文采飞扬,魅力十足。

    (3)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元好问的确好问,也很会问。他这一问可谓一问问千古。多少年来,有多少人在这个问题上徘徊,又有多少人在付出巨大代价后作出了人生最终的答案。但各家之言却如每个人的脸一样,各不相同。(《问世间情为何物》)

    (4)美学大师罗丹曾经说过:“美是到处都有的,对于我们的眼睛,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今天,受这位富有创新精神的学者启发,我想说:“答案是普遍存在的,对于我们的脑袋,不是缺少思考,而是缺少角度。”许多时候,我们都迷惑于问题的不解或徘徊于多解的选择路口,怎样走便成了心中的疑团,往往举棋不定,左右乱倾,这时,就有换个角度考虑的必要,这样会给你带来更多成功的机会。(《旋转这只万花筒》)

    (5)古人云:“仁者乐山,知者乐水。”乐山之挺拔峻秀,乐水之轻盈灵动。无怪乎一条青溪会引来诸如李白杜甫的驻足凝视,会令众多得志或不得志的文人骚客甘愿在此了却一生,不原再“误入尘网中”。(《水的联想。》)

    (6)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孟子曰:“若所行似善而非善,毋宁不为;若所行似恶而非恶,毋宁为之。”匆匆的人生路途,匆匆的行路脚步,匆匆的心灵选择。在这来去匆匆之间,又应点燃一盏怎样的心灯?(《心星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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