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热门搜索: 运输合同 承揽合同
  •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四号文库

    《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实施方案》

    栏目:四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空山幽谷 时间:2024-06-17 18:59:47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实施方案》

    各高中学校:

    为了更好地适应高中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落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中教研工作新内涵、新思路、新功能,整合全县高中教育资源,发挥骨干教师集体智慧,县局决定成立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现将《沙洋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十日

    沙洋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 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实施方案

    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是教研室实施高中教学管理、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组织,旨在发挥高中骨干教师集体力量,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高中教学质量。为贯彻落实县局《关于加强高中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高中教学质量的意见》(沙教[2024]79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我县高中教学教研工作的新内涵、新思路、新功能,加强我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以下简称“中心教研组”)建设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书育人为根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展以校本教研为主要形式、以本学科教师教学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教学研究,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教育科研新成果。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协作,形成学习型、研究型教师团队,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

    1、机构组成

    按照高考文化考试科目成立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每个中心教研组设组长1名,组员3—5名。原则上,组长由沙洋中学相关学科教研组长担任,组员由兼职教研员担任。

    2、机构性质

    中心教研组隶属县教研室管理,在县教研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属于兼职性质的学科教学研究组织,对上为县教研室负责,对下为全县高中学校学科教研工作服务。

    县教研室直接管理中心教研组,其管理职责是:领导中心教研组的日常工作;建立中心教研组组长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中心教研组长会议;负责中心教研组工作的布置和指导;提供中心教研组必要的活动经费;组织中心教研组成员学习与培训;负责中心教研组人员的选聘、考核与换届工作。

    3、兼职教研员选聘与管理

    具体办法参照《沙洋县高中学科兼职教研员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另附)执行。

    三、工作任务

    中心教研组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对教学教研工作提出建议。对全县高中本学科的教研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指出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教材、资料的选用提出建议;制定每学年教学进度,供全县高中教师参考;对每阶段的高考备考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思路和意见;为县局高中教学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参与教学常规管理。研究制定本学科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等常规工作的具体要求,并具体抓落实。对全县高中的教学常规进行指导和评价;对本学科校本教研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树立教学中的先进典型,推广教学成功经验;积极承担有关教学工作考核、教学质量检测等任务;加强学科评价研究,做好学科考试的命题、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

    3、积极开展各项活动。要围绕“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质量测评”、“教学反思”等教学要求,开展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集体备课、教学研究、质量分析、教学反思交流、教学论文评比、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活动要做到定时、定点、定要求、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4、做好资料存档工作。设立中心教研组教研活动记录本,每次活动要有专人记录。注意做好各项教研活动材料、教学参考资料、统计资料等收集工作,学期结束时分类整理并交县教研室保管,逐步建立本组的教学资料档案。

    5、强化学习意识。努力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标准、新课标教材,认真分析教学案例,撰写读书笔记、教学随笔,交流学习心得,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把中心教研组建成名符其实的学习型组织。

    四、保障措施

    1、切实抓好中心教研组的管理。教研室要明确各中心教研组活动要求和各成员工作职责,保证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中心教研组要经常深入教师、深入课堂、深入学生,通过听课、查资料、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深入地了解校级教研组工作情况。

    2、改善中心教研组工作条件。各学校要给每个中心教研组订阅一定数量的学科专业报纸或杂志,配备必需的工具书、参考资料等,供中心教研组保管和使用。

    3、保证中心教研组工作必要的资金投入。县局及教研室为中心教研组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对兼职教研员的兼职工作给予适当补贴,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附件一:沙洋县高中学科兼职教研员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沙洋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规则(试行)

    附件一:

    沙洋县高中学科兼职教研员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和管理,有效地开展教学研究,提高全县高中教科研水平,充分发挥兼职教研员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聘任兼职教研员的目的1、改进和加强全县高中教学研究工作,依靠兼职教研员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活动,形成全县高中教研网络。

    2、整合高中教育资源,发挥高中骨干教师优势,带动年轻教师成长,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第二章

    聘任兼职教研员的条件

    3、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4、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有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能较好地为学校和教师服务。

    5、具备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相关知识,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教学效果突出,在本校、本学科具有较大的影响。

    6、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教学指导能力,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上级交办的教研工作任务。

    7、兼职教研员应具有六年以上教龄,原则上具有高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根据特殊学科的需要,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以放宽到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8、近五年内获得县(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称号,或荣获县级以上优秀教师等表彰奖励。

    9、本人对教育教研工作热情,愿意承担兼职教研员工作。

    第三章

    聘任兼职教研员的程序

    10、推荐:兼职教研员采取教研部门或学校推荐、教师自荐等多种形式产生推荐人员。

    11、考评:根据推荐人员名单,由县局组织人员按本方案中的任职条件对推荐人进行初步考察,初步推选出兼职教研员候选人名单。

    12、送审:县教研室将初步推选出的兼职教研员候选人名单送县局,县局组织相关领导、专家和相关股室(单位)人员进行评审。

    13、公示:县局对评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4、聘用: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县局正式颁发《沙洋县高中兼职教研员聘任证书》,从聘任之日起履行职责。

    15、兼职教研员原则上每学科设置3—5人。第四章

    兼职教研员工作职责

    16、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和推进县教研室和学科中心教研组部署的有关各项工作计划。

    17、配合县教研室工作,积极主动完成县教研室安排的工作。

    18、立足县域内高中,发挥兼职教研员研究指导作用,研究解决本学科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19、协助县教研室开展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深入课堂听课指导,接受学科业务咨询,积极准确地向上级教研部门反馈学校实际教学中的问题、需求等信息,及时提出改进教学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20、协助县教研室和学校培养教学骨干,发现典型。每位兼职教研员在聘任期内培养1-2名青年教师成为学科骨干教师。

    21、加强考试研究。依据课程标准(大纲)和教材内容,积极参与各年级检测试题的命题工作,做好质量分析,为高中教学评价提供依据。

    22、兼职教研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并在高中学科教研活动中承担讲课任务。

    23、实事求是向县教研室汇报自己的教学成绩和科研成果,每学期将学科中心教研组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上报县教研室。第五章

    兼职教研员的管理

    24、高中兼职教研员是全县高中各个学科教学的骨干,是教研、教改的带头人。要在县教研室的领导和管理下,结合学科教学特点及学校教学实际需要,按照县教研室工作思路及工作重点,积极配合协助县教研室搞好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服务工作。

    25、兼职教研员的聘期原则上为三年。兼职教研员由县局委托县教研室定期考核其工作情况,经考核合格,可连聘连任。对不能积极主动履行兼职教研员职责、年度或任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6、学校要大力支持兼职教研员参与各种教研活动,并为兼职教研员提供兼职工作条件。

    第六章

    兼职教研员的权利和待遇

    27、兼职教研员承担县级教研工作任务的时间,要同时计算在其任职学校的工作量和课时总量中。

    28、兼职教研员享有参加各级骨干业务培训、参加县教研室组织的专题调研、考察和教研活动的优先权。

    29、兼职教研员在学校的教师身份不变,享有学校教师同等的权利、义务及待遇,具有从事原学校教学工作和县教研室安排的教研工作的双重义务。

    30、兼职教研员纳入县局人才管理库;兼职教研员优先享有参加各种教育学习培训权;在推选市级、省级骨干教师、教育名师、教改先进和职称评审方面,享有优先权。

    3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最终解释权归沙洋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所有。

    附件二:

    沙洋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沙洋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以下简称中心教研组)是在县局领导下、由县教研室管理的学科教学研究组织,履行全县高中各学科教学研究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的职责。

    第二条

    努力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为提高高中各学科教学质量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供服务,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咨询。

    第三条

    以高中各学科教学为主要研究对象。在研究工作中,既要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又要重视应用研究,并以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应用研究为主。

    第四条

    中心教研组成员在工作中要坚持与本专业的广大教师相结合,逐步形成以中心教研组成员为主体,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的教学研究新局面。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各中心教研组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和掌握全县高中课改、学科教学等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每年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提出符合本县实际的落实课程标准及改进教学管理的意见或建议。

    第六条

    策划和组织本学科教师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努力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水平。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课堂教学观摩活动或教学评优活动。

    第七条

    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和教学实验研究,发现典型,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做到点面结合,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促使课堂教学不断优化和课改工作不断深入。

    第八条

    每年组织本学科教师开展培训或研讨活动一至二次。学习课改理论,钻研课程标准和新教材,树立教育教学新理念,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第九条

    积极承担本学科及有关课程改革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带头研究课题,勇于开拓创新,努力多出成果,不断提高教、科研水平。

    第十条

    每年组织本学科教师开展一次教学论文研讨交流活动,积极承担省、市教科研部门委托的评审工作。

    第三章

    成员

    第十一条

    中心教研组成员应由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并具备一定研究能力的在职人员担任,选聘办法参照《沙洋县高中学科兼职教研员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学校领导、教学骨干应各占一定的比例。

    第十二条

    中心教研组成员要认真读书,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学习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人文素质和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各自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相关的教、科研任务。

    第四章

    管理

    第十三条

    各中心教研组每学年年初应制定出本组的学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向县教研室提交工作总结。

    第十四条

    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中心教研组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

    第十五条

    县教研室每年对各中心教研组及成员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对完成任务好、并取得显著成绩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

    中心教研组的业务活动经费由各高中承担,县局根据需要适当补

    第二篇:学科中心教研组章程

    巴林左旗教研室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章程

    一、组建目的

    更好地发挥旗教研室教育教学的研究、指导、服务职能。推进课程改革进程,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我旗教育教学质量。

    二、聘任条件

    1、专业基础扎实,教育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有一定影响力的在职教师。

    2、热爱教育科研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有为教育科研奉献的强烈意愿。

    3、工作踏实认真,做事公平公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4、勤于学习思考,善于分析研究,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育科研能力。

    二、管理办法

    1、各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每三年聘任一次,具体由学校和学科教研员推荐,教研室审核并颁发聘书。

    2、各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应在学科教研员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完成职责要求中的每一项任务。

    3、各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在任期内,实行定性考核,教研室每学年对其工作成绩优秀者进行表奖,工作不合格者及时解聘。

    三、职责要求

    1、各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要充分利用在教学一线的有效载体,积极开展教法和学法研究,结合教法、学法研究的内容,协助专职教研员开展教学竞赛、观摩课、研究课、示范课、论文评选等活动。

    2、加强考试研究,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积极参与各年级检测试题的命题工作,并做好质量分析及工作报告。

    3、充分发挥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作用,主动参与“送教下乡”等活动,并完成一学期执教4节以上示范课的工作。

    4、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善于进行教育教学工作总结,积极撰写、发表教学论文、教学经验文章。

    5、不断提高业务的普适性,一学期在学科培训、教学研究中举办1次以上专题讲座。

    6、善于挖掘和培养新人,每年选择1--2名年轻教师作为个人直接培养对象,加强传、帮、带的作用,并力争使他们成为县级学科骨干教师。

    7、积极主动完成教研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待遇

    1、学校要大力支持各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参与各种教研活动,并为其从事教研工作创造条件。各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经教研室考核合格并报局分管领导审定,所在学校在本业绩考核总分中,给各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必要的加分奖励。

    2、各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在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各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优先享有参加各种教育学习培训权,并由所在学校报销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4、根据各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的履责情况,教育局每学年将评选优秀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若干名,予以表奖。

    五、其他

    附件:

    巴林左旗教育局2024年聘任学科中心教研组成员名单

    第三篇:中学地理教研组学科特色建设构想与实施方案

    中学地理教研组学科特色建设构想与实施方案

    一、地理学科特色建设的总体构想

    1.遵照学校提出的学科特色建设的总体构想,结合地理学科自身的特点以及新课程实施的要求,充分发挥地理组教师的各自优势,团结合作,不断学习,加强教学科研,投身教学改革,聚焦课堂教学,形成一支高素质、高水准的地理教师队伍,创新地理课堂教学模式,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高高三地理高考、高二地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2.结合校本课程开发,努力彰显地理学科的特色,挖掘地理组教师的潜力,体现我校地理学科的优势,努力打造地理学科教学的品牌。

    二、地理学科特色建设的实施方案

    1.进行理论学习,个人总结反思,组内研讨,将本学科本组学科特色建设上升到理论高度。

    2.在教学中突出地理学科特色

    教师在教学中要凸现学生学习的主体性,培养学生的地理思维意识。与地理时事、多媒体技术整合,用鲜活的时事内容、直观的地理情景感染学生,激发学生学习地理的动力。地理练习系统的变革,改变单一的、枯燥的练习,形成灵活的系列化、多元化的练习,体现基础性、能力性及智力性。教师应重视利用地理图像,通过阅读,使用地理图像和绘制简易地图,帮助学生掌握观察地理事物的基本方法,逐步发展对地理图像和地理事物的理解、想象、分析等思维能力和解决地理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从不同角度看待地理现象和问题,逐步形成对地理事物的“地域性”和“综合性”特征的认识。

    3.加强教研组活动提高本组教师的科研意识和水平。

    坚持科研兴教、科研兴组,全组教师要认认真真树立科研意识,选择科研课题,加强科学研究,促进个人专业发展,并结合教育教学具体实践,认真反思个人教育教学的得与失,每学期末撰写一到两篇论文,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进取,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全组教师个体、集体相结合,进行“学生地理学科学习策略”的研究、整理。

    4.编制预习案、导学案,改变地理课堂教学模式,实现课堂教学的高质量和高效率

    设计和制作切实可行的预习案、导学案(以上2部分课前1天发给每个学生),练习检测(附在预习案、导学案后),并辅之以多媒体教学课件,使课堂教学资源达到最佳优化组合,以实现课堂教学的高质量和高效率。对导学案的设计,要求教师要从教材的编排原则和知识系统出发,对课标要求、教材和教参资料以及自己所教学生的认知能力和认识水平等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合理处理教材,尽量做到导学案的设计重点突出,难点分散,达到启发和开拓学生思维,增强学生学习能力的目的。

    5.强化备课组长的责任意识。

    集体备课力求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以往好的教学经验能够不断得到推广,同时研究地理教与学的新概念、新思路、新方法,意见统一后各人再结合自己的特点进行教学创新,形成各自的教学风格。同时备课组也要应有一定的制度,并加以落实、强化。

    6.以教学资源库建设为依托,实现教研组的可持续发展

    地理组每位老师要总结以往教学过程中的成功案例、教育教学资源(课件、试卷、导学案)努力实现资料的积累、整理归类,并通过不断总结升华,备案成库,实现地理教研组的可持续发展。

    7.整合资源,开发校本课程,打造学科优势

    强化全组教师的课程设计与开发意识,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要经常运用网络素材和典型案例编写一些补充材料,鼓励教师结合乡土地理和身边地理环境的特点,制作并使用各类原创素材,从教学实践中提高课程开发的能力,丰富地理教学的课程资源,并做到资源共享。对于学生,通过书本知识与社会实践、校本课程资源的整合,力争帮助学生树立学习地理的兴趣与意识,促进学生地理观察能力、思维能力的提高。

    第四篇:职业学校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条例

    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工作条例(讨论稿)发布:教务处

    更新时间:2024-3-19 8:00:28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市中职学校专业(学科)中心教研组(以下简称中心教研组)活动,充分发挥其在中职教育教学研究的作用,提高中心教研组的教学教研水平,带动全市各中职学校的教研工作,使组织工作和开展的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心教研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中职人才培养目标,开展教学研究和组织师生开展各项活动的校际组织。

    第二条

    中心教研组是在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的领导下,职教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和组织工作,具体实施教学研究、教改实验、新教材试验以及建立校际教学交流平台,是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的中坚力量。

    第三条

    中心教研组设组长一名,30个及以上中职学校参加中心教研组正常活动的设副组长一名,超过50个(含50个)可设副组长二名。组长所在的学校,确定为该届组长校或副组长校,其它为成员校。以推荐和选举相结合的办法产生组长和副组长。

    第四条

    中心教研组组长(含副组长)应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较强的教研能力;具有创新、开拓精神和较强的组织能力。一般由高级职称的专业(学科)教师担任,也可由教学和教研水平较高的中职职称专业(学科)教师担任。每二年一届,可连选连任,任期未届满,因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可提请职教中心作相应调整,并在适当的时间,采用适当的方式通知各成员校。

    中心教研组成员校一般为办学规模较大,办学质量较高的学校,开设的专业与中心教研组的专业相关。中心教研组成员由学校按要求推荐一名骨干教师参加。

    第五条

    中心教研组活动,主要依托组长校和省专业教学委员会理事学校开展工作。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六条

    中心教研组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市职教中心的工作安排以及根据国家、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教研机构部署的工作要点,制订(学期)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教、学、研活动。第七条

    中心教研组活动的主要内容是:

    1、贯彻上级颁布的相关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教学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实施性的教学计划(包括:专业教学方案、课程设置、实验实训设置、教学要求等方面)。

    2、研讨相关课程在专业中明确的地位和作用,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有关课程教学内容做必要的改革,研究和制定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

    3、开展教学实验,包括教学观摩、学术讲座、专题研讨、集体备课、教学讲评等,及时总结教学、教改等方面的经验。

    4、积极组织地方或校本教材、讲义的开发和编写。交流优秀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收集、汇编试题、习题及优秀教案。

    5、组织开展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倡导应用电化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手段,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

    6、充分利用各校的教学资源,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实现教学设备、设施、实训基地的有效利用和资源共享。

    7、按计划组织本中心组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及参与教师教学评优,学生技术技能和学科竞赛活动。参与全市统一考试的命题和技能测试标准的制定。

    8、结合专业、学科特点,积极开展课题研究。

    9、配合市职教中心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八条

    教研员及中心教研组组长应积极执行教研工作计划,并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和教研活动总结。随时跟踪中心教研组会议确定的主要活动事项的落实情况。协助解决各成员校反映的具有共性的教学教研问题。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中心教研组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工作,提出新工作计划。会议一般在秋季进行并纳入职教中心的学期工作计划,事前上网公布。如工作有需要,可在教研员或组长的提议下,由职教中心临时召开有部分中心组成员参加的专项工作会议,研究、处理专项问题。

    第十条

    按照计划,中心教研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开展活动的一个月前,分管负责的教研员必须充分征求中心教研组成员(特别是组长、副组长以及省中心组成员校和相关学校)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活动的主要内容,拟定主题和详细的活动计划,报职教中心教研室主任审核,呈校长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

    教研组根据活动计划,以职教中心的名义在正式召开会议的半个月前向各成员校下发补充通知。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活动的目的意义和主题;

    2、活动的时间、地点;

    3、活动参加对象;

    4、活动的主要程序;

    5、活动应准备的材料等。

    第十二条

    教研员须与承办活动的学校保持信息畅通,随时了解活动的准备情况,通报与会者的人数,落实活动材料、食、宿、行安排等事宜。

    第十三条

    教研员还须及时向职教中心教研室主任以及行政领导通报活动的准备情况,以取得在信息、人力、物力的协调和配合。第十四条

    每次活动的所有材料(文件、通知、补充通知、会议纪要)都要经过处室讨论、审核、校长签批、办公室盖章后才能下发。第十五条

    每次活动结束后两周内,教研员必须把所有的材料完整地交到本中心档案资料室整理归档。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条例由职教中心教研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作补充。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古坊中心学校学科教研组管理制度

    古坊中心学校学科教研组管理制度 学科教研组是组织各任课教师进行学科研讨和教学的指导站,是使各学科能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教学的组织机构,是检查督促各学科完成任务好坏的评议组织者。为了使各学科教研组能按学校要求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好学科教研活动,特定出学科教研组管理制度如下:

    一.各学科教研组每学期初必须制定好学科教学研究活动计划,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和研究课程标准、教材、教参等有关教辅材料,并做到学有准备,研有讨论和记录。

    二.各学科教研组每半期必须有一次教学经验交流和工作总结,后半期必须制定好差生补救措施,严格要求各学科在教学中必须做到因材施教,因学生的接受能力而宜。

    三.各学科教研组每学期末必须认真进行工作总结,期末考试情况分析,按时上交教导主处。

    四.各学科在进行公开教研课时,必须使用电教,如果没有灯片,应自己制作;听完后,教研组长必须组织该学科的听课教师进行认真评议,并填好活动记录。

    五.语文教研组每学期至少应开展五次以上教研活动,每一次活动目的要明确,内容要具体,活动完后应认真进行评议和填写记录。

    六.数学教研活动每期至少应开展四次以上,每次活动要求目的要明确,内容要具体,活动完后应认真进行评议和填写记录。

    七.英语教研活动每期至少应开展五次以上,每次活动要求目的要明确,内容的安排要恰当,教具的准备要充分,活动完后应认真进行评议和填写记录。

    古坊中心学校2024年9月



    推荐阅读:
    《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实施方案》
    又是一年的岁末年初
    跟车工作总结
    《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互助协议书》(5篇材料)
    美术教研组工作自评报告
    中学生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