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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完善人大制度努力提高执政能力

    栏目:五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悠然小筑 时间:2024-08-08 00:52:58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坚持完善人大制度努力提高执政能力

    坚持完善人大制度努力提高执政能力

    张洪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抓住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新时期做好地方人大工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指明了方向。本人结合实际,就地方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提高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执政能力谈一点学习体会。

    一、学习和贯彻《决定》精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是我们党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提出来的,对于指导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作为地方人大工作者,必须紧紧围绕《决定》精神,找准职能位置,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要增强人大意识。要充分认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和作用,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要增强“三位一体”意识。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在工作中要自觉地坚持和服从党委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始终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谋事议政,监督和支持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努力做到三者协调一致。

    三是要增强创新意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历史上崭新的制度,世界上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我们要在工作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结合人大实际,把握重点,在发展基层民主,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科学决策,改进和加强监督等方面更好地有所作为,取得成效。

    二、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把促进发展当作地方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加快发展,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学习和贯彻全会《决定》精神,就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职权

    和开展日常工作时,必须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来进行。

    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群众观。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没有广大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人大就不复存在。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体察民情,充分体现民意,善于集中民智,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地方政策、决定地方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愿望和意志在人大活动中得到切实体现。

    二是要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观。发展能力是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要把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在发展中做到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人与自然、对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相互统筹,协调推进。在决定当前发展事项时,更要注重兼顾长远发展,多做谋全局、管长远、打基础的工作。坚决防止以损坏资源环境为代价求发展,以牺牲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求发展的短期行为。

    三是要不断更新立足本职谋全局的价值观。注重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及常委会的职能优势,紧紧围绕地方党委的中心工作,在招商引资、企业改革、结构调整、优化环境、法治保障等方面,开展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为基层、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经济社会事务的最有效的途径,是加强党对国家政生活领导的法律保证,也是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法制的制度保障。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是监督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参与法制宣传,督促政府及其部门把普法教育纳入依法治理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对宪法、地方组织法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增强全民的宪法意识。要分类施教,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并形成制度化。要加强对青少年、农村、企业的法律知识培训,推动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

    二是建立和健全民主制度,提高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热情。要逐步扩大选

    民参加直接选举的范围,保证各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农村、社区干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要依法开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召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议及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畅通民主监督渠道,支持人民通过人大渠道行使国家权力。要完善基层政权,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办事公开、村务公开、民主议事等制度。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秩序,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征求群众意见,使决策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要紧紧抓住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等重大问题,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事要事,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认真开展法律监督,适时开展工作监督,积极推进评议监督,审慎开展涉及违法违纪的个案监督,把监督的融角延伸到行政司法的各个环节,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是积极做好代表工作,提高人大代表的议政能力。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他们的议政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地方权力机关职能的发挥。人大要把加强代表工作当作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要经常组织人大代表学习,不断增强代表的职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帮助代表掌握选举法、代表法、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掌握代表联系选民,收集意见,撰写议案、建议等基本方法。因地制宜组织代表活动,开展议政,述职评议,履职竞赛,视察调研等活动。要加大人代会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提高办理质量,激发广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热情。

    五是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水平。“打铁还需自身硬”。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监督“一府两院”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实效,真正把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成人民满意,党委信赖的学习型、务实型、法治型、服务型”机关。

    (作者系宜昌市夷陵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第二篇: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指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是一个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这是中国共产党积极、主动、勇敢地迎接新考验、新挑战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它表明中国共产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正在达到新的高度,体现中国共产党对新的历史方位和历史使命的清醒认识、科学判断和高度自觉,是中国共产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执政,最关键的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归根结底是为了谁?服务于谁?一切执政的活动,以谁为基点?以谁为归属?作为执政党,执政的本质是什么?”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杰说,“答案是唯一的,为了人民。因此,‘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的执政理念。”

    对于基层党支部来讲,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最关键的是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决策能力和驾驭工作局面的能力。几年来,汽机党支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干好工作,一心一意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才有了今天安全稳定的生产局面,人心稳定的职工队伍,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成效显著的工作结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为实现军电新的跨越做出新贡献。

    汽机党支部

    董振伟

    2024年11月23日

    第三篇: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和素质(人大机关党课讲稿

    同志们: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人大机关的学习安排,今天是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党课时间。党课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和素质,使人大机关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关。这次讲党课,既是教育大家,也是教育我自己,我们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我这

    次讲党课的题目是《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和素质》。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一项长抓长新的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当前之所以强调这个问题,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需要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十六届四中全会把研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作为主题并作出决定,意义重大而深远。这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重大举措,体现了时代要求、人民要求,表明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我们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一定要从时代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自觉性和坚定性。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各级党组织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关键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人民的代表机关,是我们党执掌国家权力的重要舞台。为党执好政、为人民掌好权,是我们每一个在人大工作的共产党员崇高的政治责任。发挥人大在执政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必须要有优良的作风作保证。所以,加强人大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执政能力的现实要求。

    第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我们党在领导革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历来是十分重视作风建设的。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而且每到重要历史关头,我们党都要强调作风建设。毛泽东同志在建国前夕,郑重向全党提出,“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曾经专题研究党的作风建设问题,作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强调要全面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十六大召开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就到西柏坡考察,号召全党牢记“两个务必”,要求在全党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最近,中央作出决定,从明年元月开始,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些都表明,我们党对思想作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常抓不懈。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不怕牺牲、敢于胜利的作风,我们党就不能赢得万里长征、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就不能赢得新中国的建立;如果没有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作风,社会主义建设就不能取得今天这样辉煌的成就,改革开放事业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历史经验证明,一个政党、一个干部有一个好的作风才有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

    对于全党,思想作风建设非常重要,对于一个地方乃至一个单位都是如此。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各级干部的作风表现出来的。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干部作风歪了、形象坏了,群众就与你远了,工作就很难做得好。抓好工作的落实,关键在人,核心在干部,在干部的工作作风。一个地方与一个地方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干部素质的竞争,干部作风的竞争。一个单位的形象好与坏,人们首先是从这个单位干部的作风来判断的。因此,我们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必须坚持抓好机关思想作风建设。

    第三,要更好地履行人大的职能,需要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作风建设。人大机关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担负着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行使职权提供服务和保障的重要职责,使命崇高,责任重大。人大机关各工作部门是人大常委会对外形象的“窗口”。各部门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如何,机关人员的一言一行,都直接影响着人大常委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各部门工作质量高低,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人大工作的成效。机关工作做好了,就能够协助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行使职权,发挥作用;做不好,也会贻误工作,造成损失。

    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要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支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使国家的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

    第四篇:如何完善人大制度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首先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当前,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进一步突出经济立法的重点,抓紧制定和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法律,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安定的法律,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法律。

    在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贪赃枉法、执法犯法,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制度,增强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和督促它们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办事,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做到:

    ①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

    ②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立法职能和监督职能。

    ③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大代表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并接受人民的监督。

    ④必须反对照搬西方的议会制和三权分立制。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一系列制度构成,如人大代表的选举,代表制度,组成人员制度和委员会制度等,要真正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功能,就必须要在制度上健全人大。目前存在的诸多弊端之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人大代表的选举和代表的素质问题。

    (1)人大代表的选举。我国的选举法规定,实行差额选举的比例是25%——50%;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单位有政党、团体和10人以上的代表联名。在实践中,选举法的这一规定在很多地方得不到落实,事实上只有政党提名,而没有团体和代表提名,提名的代表候选人比例远远不到25%,甚至不足10%的差额。

    (2)代表的素质问题,即人大代表的专职化问题。目前我国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人员较为复杂,有各级党政机关的要员,有社会各阶层的先进分子,有为祖国添得荣誉的科学家、知识分子、体育健将,甚至还有“掏粪工人”——当然,这里没有看不起下层百姓的意思,只是人大代表如果不识字,不懂政治或对政治没有兴趣的话,就不是合格的代表。代表民意和表达利益要求是最为重要的政治范畴。因此,人大代表应该实行专职化,即人民代表至少应该是懂政治并对政治有兴趣的政治活动家。代表身份不仅仅是一种政治荣誉,更重要的是一种政治责任。

    (3)党与人大的关系问题。如何处理好党与人大的关系,这是我国党政分开的关键所在。从政治原则和程序上说,党委的决定必须经过人大的法定程序,获得人大同意,变成国家意志,制定为法律,才能成为国家权力,才能对政府和全社会有约束力,同时,必须加强人大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使人大能够真正反映民意,代表民意,而不是标榜民主、为某些既定政策寻求合法性依据的橡皮图章。因此,必须完善党的执政方式,理顺党与人大的关系。篇二: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针对如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下我主要从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立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职能。目前,我国生效的法律共231部,其中223部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制定的。这说明,改革开放30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发展的黄金时期,我们用30年的时间完成了其他国家需要几百年才能完成的立法任务,立法速度之快为世界所罕见,堪称世界立法史上的奇迹。法律体系的形成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成熟的标志。200多部法律的颁行,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这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所取得的重大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国人大作为立法机构所取得的重大成果。

    这项重大成果的来之不易,不仅在于立法的数量,更在于这些法律的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是以中国国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两大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的法律体系在内容和作用上都不同于西方,我们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来套中国的法律。外国法律体系中没有的法律,只要我们需要就及时制定;反之,外国法律体系中有的法律,如果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和需要,我们就不搞。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组成的。有些事项,用法律来规范尚不具备条件,可先依法制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待条件成熟后再制定法律,这是中国特色。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并非唯一手段。在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形成过程中,我们还充分运用伦理道德、习惯规则、行业自律、市场机制来调整社会关系,以便集中立法资源,更好地发挥法律的作用,这也是中国特色。

    提高立法质量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自觉追求,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内在要求,必须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要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对法律草案中专业性强、各方面意见分歧比较大的问题,要通过立法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深入研究论证。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使制定的法律更加切实可行,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需要适应客观条件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加以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生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建设日益重要。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的精神,全国人大在继续完善经济立法的同时,更加突出了立法为民的理念,着力加强社会领域、民生领域的立法,这意味着中国立法正以关注民生的视角,开始了由经济立法向社会立法、民生立法的重要转型。

    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们要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及时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规定,督促有关方面尽快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法规,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权力的有效监督

    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任务。

    监督权是我国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最具权威、最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人民行使国家管理的权力、实现国家机构之间相互制约、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作的重要方面。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不可替代的。人大监督的实质,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从制度上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人大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等方面,内容非常丰富,任务相当繁重,是大有可为的。人大对“一 府两院”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既有监督,又有支持;既要依法监督,又不代行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人大依法搞好监督,有利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一府两院”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人大监督与“一府两院”的工作,不是相互掣肘,不是唱“对台戏”,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的集中体现。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人大监督工作不断成熟,监督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渠道不断扩展,监督效果不断增强,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监督法将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监督法实施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这是一部从我国国情出发、符合人大工作实际的好法律,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不断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前尤其要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

    权力必须在民主的监督下运行。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职权,确保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保障人民享有更加充分的民主权利,才能在实践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另外,还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①正确处理党和人大的关系,坚持和完善党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要明确区分党的职能和人大职能的界限,党必须尊重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

    ②加强组织建设。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所组成的,因此,选举制度的民主化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人民普选出的代表应当是选民值得信赖的人,应当是能充分代表人民利益、密切联系群众的人。从机构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机构,增设沟通群众、行使职权的部门,以加强立法、法律监督和对行政部门的监督。在人员组成上,要逐步实现人民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轻化、职业化,以利于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人民代表大会应当逐步增加专职委员的比例,全面考察人大代表的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不能仅从一方面考虑,使人大代表成为一种荣誉,克服片面性;

    ③加强制度的建设。人大行使职权进行工作的主要方式是举行会议。因此,建立和加强会议制度、代表巡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要在时间上予以充分的保障。同时,健全和完善各级人大的议事程序,使各级人大的工作有法可依。对于宪法规定的权利未具体化的,必须尽快立法予以具体化、程序化。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能,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使之独立行使职权。行政机关在执行人大决议时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要及时请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对于人事安排应经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同意,才能到职工作,也就是说应按人大的工作程序处理事务;

    ④加强思想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经常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政治和科学知识,明确人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使代表能更好地参政、议政。同时应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同志的民主意识。

    综上所述,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一制度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必将越来越充分地展现出来。篇三: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七、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答:1.正确处理党和人大的关系,坚持和完善党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要明确区分党的职能和人大职能的界限,党必须尊重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

    2.加强组织建设。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所组成的,因此,选举制度的民主化是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人民普选出的代表应当是选民值得信赖的人,应当是能充分代表人民利益、密切联系群众的人。

    从机构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立机构,增设沟通群众、行使职权的部门,以加强立法、法律监督和对行政部门的监督。

    在人员组成上,要逐步实现人民代表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轻化、职业化,以利于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人民代表大会应当逐步增加专职委员的比例,全面考察人大代表的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不能仅从某一方面考虑,使人大代表成为一种荣誉,以克服片面性。

    3.加强制度的建设。人大行使职权进行工作的主要方式是举行会议。因此,建立和加强会议制度、代表巡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要在时间上予以充分的保障。同时,健全和完善各级人大的议事程序,使各级人大的工作有法可依。对于宪法规定的权利未具体化的,必须尽快立法予以具体化、程序化。强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能,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使之独立行使职权。行政机关在执行人大决议时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的,要及时请示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对于人事安排应经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同意,才能到职工作,也就是说应按人大的工作程序处理事务。

    4.加强思想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经常组织代表学习法律、政治和科学知识,明确人民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使代表能更好地参政、议政。同时应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同志的民主意识。

    第五篇: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地税)

    树立科学发展观 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地税)心得体会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24-12-6 8:25:27 发布人:yujklj68kfg

    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重要升华,也是党的执政理念的一次飞跃。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十分丰富,对税收工作有许多重要启示。税务部门作为执法部门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必须自觉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引领各项工作,用科学、发展的观点研究工作,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税收工作水平,推动税收事业全面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体现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就是要求我们以更加科学的态度和务实的精神,推进各项税收工作不断科学化、规范化。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我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务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建设应着重突出从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科学发展观认识和分析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提高组织收入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中心工作。近年来,税务部门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深化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税收收入连年保持大幅度增长。但最近几年来,部分地区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开始出现偏离科学发展观倾向,出现了不顾经济发展现状,单纯追求税收高收入、高增长,违背了税收增长的基本规律。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即:全面的观点、协调的观点、可持续的观点。经济与税收是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用科学、发展的观点看,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是建立在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和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基础之上的。近年来,省局党组多次提出“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科学治税思想。这一治税思想,深刻揭示了经济税源、税收管理、税收收入之间的内在规律,彻底摒弃了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命令式的盲目下指标的组织收入方式,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因此,作为基层税务部门的一名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和组织收入工作水平,就要深刻领会这一治税思想的内涵和规律,用科学发展观去认识和分析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把握经济增长与税收增长的规律,实现经济发展与税收增长的良性互动。唯其如此,才能实现经济、税收的持续、协调、稳定增长。从xx地税实际看,近年来,地方政府指令性计划与现实税源不足的矛盾也比较突出。收入计划连年大幅度增长,但后续税源却明显匮乏,给税务部门组织收入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以今年为例,地方政府税收任务下达后,我们在全面进行经济形势分析的基础上,对全市经济税源现状进行了详细排查摸底,经过科学测算,计划指标与实际税源缺口达3000多万元。为此,组织收入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指导思想,一方面坚持依法治税,加强征管,大力推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应收尽收,堵塞税收流失。在今年的组织收入工作中,我们结合xx实际,坚持“抓大、控中、定小”,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待业的征收管理。另一方面,严格依率计征,依法征收,伏到该收的踪额入库,不该收的坚决不收。同时,根据经济发展与税收增长的内在规律,广泛挖掘新税源,在不违背税收政策法规和经济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努力开辟符合地方实情的增收渠道。如今年以来,针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应税土地等级不合理的现状,集中力量对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面积及实际存量税源进行了调查,结合实际制定了应税土地等级范围调整方案,计划扩大应税土地范围,调整应税土地等级。目前该方案已按程序上报申批,批准实施后,每年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1000多万元。为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开辟了稳定的后续税源。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税收管理能力和水平省局多次强调:“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这一新时期治税思想深刻揭示了经济与税收的内在关系。多年来的税收实践证明,税收收入的增长,税源是基础,管理是关键。没有税源,税收就成了无源之水;没有有效的税收管理措施,再丰厚的税源也不能变成税收。税收的实现是靠税源加管理完成的。因此,在实现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必须在现有税源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税收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能力和水平。“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深度管理,也是细节管理。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探索和掌握征管规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的实效性。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薄弱环节,不断提高管理效能。结合平度地税实际,我认为要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重点要加强税源管理和征收管理。首先,按照 “抓大、控中、定小”的要求,加强重点税源管理,要明确专人负责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的管理工作。从xx的情况看,就是要抓好纳入重点监控的xx户重点税源户及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房地产业等五大重点行业的管理。如今年上半年,我们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纳入重点监控的xx户重点税源企业完成各项收入8545万元,占全局总收入的38.3%;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房地产业等五大重点行业共入库12797万元,同比增收2507万元,增长24.4%,占总收入的71.3%,对全局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第二,进一步落实征管责任制。按照分片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划分征管范围,落实专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和奖惩措施,把征收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抓到位,尽大可能地消除管理死角。第三,进一步推行纳税评估。通过对纳税人相关涉税资料、数据信息的分析比对,综合分析测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实际纳税的差距,以确定管理和检查的方向与重点,从而做到有的放矢、有效管理。同时,要将纳税评估与情况预告、税收约谈、日常检查、税务稽查等结合起来,形成评估、预告、约谈、检查职责清楚、配合联动的工作体系。第四,进一步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围绕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综合治税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切切实实抓好向税种、行业和征管盲区三个延伸,进一步拓宽社会综合治税的领域;突出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征收反馈三个重点,健全强有力的工作协调、税源监控和考核奖惩三个机制,实现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提高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工作的核心和灵魂。深化依法治税,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方面要严格规范执法。结合工作实际,将税收工作的重心转向法治导向型,以信息化建设为切入点,以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为突破点,以提高税务执法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健全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特别是抓好《税收执法岗责规程》的执行落实,层层签订税收执法责任书,分解细化税收执法权,落实执法责任,明确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强化监督制约,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另一方面,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增强税收执法刚性。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以建筑安装、房地产业、交通运输、涉外企业等重点行业为重点,大力开展税务稽查,严厉打击偷、逃、抗、欠税行为,理顺税收秩序和环境。

    四、坚持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提高税收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既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也是新形势下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新《税收征管法》赋予税收服务以新的理念和要求,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税收服务是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要结合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坚持“三个面向”,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更新服务观念,拓宽服务渠道和领域。一是要围绕经济建设搞好服务。发挥地税部门的职能,认真搞好税收与经济发展的相关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在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组织收入、加强征管、改进服务等各个方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加快发展出谋划策;要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参与地方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二是要贴近纳税人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地税“12366”服务热线、新闻媒体等形式,大力开展税收宣传,为纳税人搞好税收政策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社会服务承诺制和公开办税制度,全面推行“一窗式”服务模式,继续清理合并各种报表,简化规范办税手续,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三是要面向社会搞服务。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发挥职能作用,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服务“三个文明”建设;要转变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关心、理解、方便纳税人。

    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加强队伍建设能力和水平党的十六届三中会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把“人”当作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一切为了人,一切服务于人。税收工作与以人为本是相互促进、相辅相称的,税收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在政治理论上,要结合前一阶段的先进性教育,抓好教育活动成果的巩固和落实;在业务上,按照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能力、创新培训方式、促进终身学习的思路,根据不同岗位工作的需要,以税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财务会计、稽查审计、信息化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分级分类开展大规模培训,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系统上下要大兴学理论、学知识、学业务、学技能的风气,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二是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造就一支清正廉明的地税干部队伍。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不断完善“权力制衡”机制,进一步扩大“阳光工程”实施范围,健全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党政、纪检监督网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与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建立预防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好转。三是要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末位淘汰等相关干部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干部管理运行机制,造就一支精干、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继续大力推行能级管理,解决好能力高低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孬干好一个样的问题,调动广大地税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各项地税工作的完成提供可靠保障。树立科学发展观 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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