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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市场经济新形势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栏目:六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琴心剑胆 时间:2024-09-05 13:10:40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浅谈市场经济新形势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文章标题:浅谈市场经济新形势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走过了曲折、悲壮、辉煌的历程,成功探索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完成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进入低生育水平国家行列。进入新世纪,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严峻的考验,人口众多仍是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

    因素,人口结构矛盾凸现,人口总体素质亟待提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人口老龄化,规模日益增加的流动人口等都成为新时期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试结合曾在市、县、乡人口与计生领导岗位上的实践,谈一些肤浅认识。

    一、我国的人口形势

    自七十年代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我国开始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控制人口工作。近3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控制人口增长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据测算,三十年来,全国少生了3.5亿,贵州少生了1000万,而遵义市则少生了160多万人。也就是说,如果中国不抓计划生育,这次“五普”,中国总人口就会超过16亿,贵州总人口近5000万,遵义的总人口就是会接近900万。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控制人口的形势很好,人口与计生工作贡献很大。人口与计生工作的主要成就:

    1、我国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通过三十年的艰苦努力,中国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持续大幅度下降。我国妇女的总和生育率,60年代的平均值为5.68,我们在这样一个高生育的情况下开始实施艰难的计划生育工作;70年代总和生育降到了4.01,下降了近30%;80年代又降至2.47,只有60年代的43.5;而到了1994年,降到了2.0这一更低水平以下,1998年降到1.8。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宣布,中国已进入了由高出生率、高死亡率、高增长率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为标志的低生育水平。我们遵义,70年代初,妇女总和生育率在6以上,人口出生率在30以上,通过二十多年的努力,2024年,我市人口总和生育率已降至1.87。我们这些成就的取得仅用了20多年的时间,这在几千年传统的落后生育观根深蒂固的国情、市情下,在经济很不发达的国情、市情下是多么的来之不易。

    2、人口素质大幅度提高。

    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迅速提高。解放前,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只有35岁,属于世界上平均寿命最低的国家之一;1997,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就提高到70岁,2024年达72岁,新中国成立的五十多年间,人口预期寿命就整整提高了一倍。

    我国婴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解放前我国婴儿死亡率高达200‰—250‰,在贫困的农村高达300‰以上。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大力发展妇幼保健卫生事业,由于计生工作的有力推进,1995年,我国婴儿死亡率降至31.5‰。

    我国文盲半文盲人口迅速减少。旧中国,由于文化教育落后,80的人口是文盲,建国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文盲半文盲人口迅速下降,1982年,下降到22.81%,“四普”文盲半文盲降至15.88%,“五普”结果:我国文盲半文盲降至6.72%,又下降了9.16个百分点。我们遵义1990年文盲率为20.5%,2024年“五普”为11.04%,下降了9.55个百分点。

    3、计划生育带来了各方面的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人民群众的婚育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正在深入人心。随着子女减少,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也不断提高,妇女地位提高,全国贫困人口从“八五”时期的8000万减少到4000万。

    在充分肯定人口与计生工作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我国面临的人口形势仍然非常严峻,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计划生育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1、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目前我国人口状况为“低增长率、高增长量”,庞大的人口总量对经济、社会、资源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从1990年到1998年,我国每年净增人口在1300万。尽管我们已经进入低生育水平,但我国每年净增人口未来二三十年还将继续保持在1200万人左右。到2024年,中国人口将到16亿的最高峰。据专家预测,我国人口要从正增长进入稳定的零增长,需要一百年时间。我们遵义,每年净增人口在7万人左右,到2024年,遵义人口将达900多万,2024年将达1000万。如果计生工作稍有放松,人口总量将超过以上规模。庞大的人口总量,将不断加剧人口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压力。据一个权威课题组1999的年抽样调查,一个小孩0—16岁的家庭抚养成本,城镇为9.5万元,农村平均3.6万元,城乡混合计算年平均要花7781元。就是说多生育1万人,每年要消耗家庭抚养费7781万

    元,而少生1万人,每年要节约家庭抚养费7781万元。象遵义这样的人口大市,一年要多生或少生一万人是容易的。据美国农业部2024年6月调查报告显示,在美国要把一个2024年出生的孩子抚养到17岁,家庭需要支付17万美元(144.5万人民币)。二是增加人口所需的物质技术装备费用,就是一个人一生需要国家社会用在上学、就医、就业、公共设施

    方面的费用,以现在标准计算,城镇每人7.4万元,农村3600元,我国每年新增国民生产总值有约1/4是用于新增人口费用;每年有2024万人进入劳动年龄,农村劳动力过剩大约1亿多。三是一个人对资源环境的消费占有也是巨大的。

    2、经济社会文化相对落后的农村,生育水平很不稳定,计生工作尤为艰难。

    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落后的农村,部分农民出于自身生产、生活和抚养老人的需要,生二孩、生男孩、多生孩的欲望十分强烈,他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与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的距离很大。相当一部分农民,违背现行“一个半”的生育政策,千方百计超生孩子,有的全家外出当“超生游击队”,有的甘愿罚款几千上万,揭不开锅,就是要超生孩子。为什么呢?一是落后的婚育观。落后的婚育观形成有三大因素,第一个因素是几千年形成的传统观念。第二个因素是历史上长期的战乱,人口规模大起大落。(中国历史上有三次超过1亿的时期:宋金对峙时期超过1个亿;明代盛期超过1个亿;康熙时期(1764年)超过1个亿、乾隆时期超过2个亿。)第三个因素是落后的生产力,导致瘟疫疾病和饥荒,人口大起大落。贫因落后还导致人口文化素质低,文盲妇女生育孩子数是高中文化的2.2倍,是大学文化的3倍。二是贫困农村落后的生产力水平,大量繁重的劳动要靠手工重体力劳动,男劳动力承担了苦、危、难、累的体力劳动;三是贫困农村抚养孩子的成本低;四是农村老人的赡养主要靠成年子女承担,等等,导致贫困农村计生难,导致越穷越生、越生越穷。这个特点在我们遵义尤为突出,贫困县、民族县,二孩、多孩、计外生育较多。就是干部超生也反映这一问题。

    3、人口素质需要提高,人口结构需要调整。

    纵向比较,建国后我国人均寿命成倍提高,婴儿死亡率大幅度下降,人口文化素质提高很快,但是与发达国家比,我们的差距仍然很大。一是婴儿死亡率,许多发达国家,如美、英、日、德、法,1995年婴儿死亡率已降至6‰以下,而我国是31.5‰;在贫困的农村高达80‰以上。二是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高。据专家统计,我国婴儿总出生缺陷率达10‰,全国共查出101种出生缺陷,其中:无脑畸形、脑积水、开放性脊柱裂、唇裂合并腭裂和先天性心脏病为出生缺陷发生率高的前五位。三是我国残疾人口数量多,比例大。据权威统计,1990年5100万,2024年高达6100万,每年增加100万,排在前五位的,听力语言残疾2024万、智力残疾1200万、肤体残疾800万、视力残疾800万、精神病残疾200万。这给家庭带来的负担,给社会带来的负担是多么的巨大。四是文盲半文盲人口众多,女性人口文化素质尤其低。据联合国人口基金委员会统计资料显示:到2024年底,我国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仅占总人口的3.5,15岁以上的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6.6,公民科学素养达标人口仅占3.16,而同期美国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占总人口73.6%,15岁以上的文盲人口仅占总人口的0.37%,公民科学素养达标人口已占总人口的68.37,中国文盲人口比重为美国的18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重比美国低70个百分点,公民科学素养达标人口比例比美国低65.01个百分点。我国人口基数大,素质低,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2024年我国GDP值人均已达7062元(人民币),但与美国人均29240美元相比,相差34.57倍。

    人口结构有四大问题不容忽视。一是人口性别比失调,全国“五普”办公布,全国总人口性别比为106.74:100,而世界人口性别比为102.3:100,我国人口性别比失调率比世界平均值高出4.44个百分点。而遵义市人口性别比为108.06:100,又高于全国平均值2个百分点,问题就更加严重。部分县、区(市)一孩女多男少,二孩男多女少,原因复杂,问题突出。二是老龄人口增长较快,全国“五普”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6.96%,较“四普”增长了1.39个百分点;遵义市“五普”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占总人口6.06,较“四普”增长了1.62个百分点。三是城镇化水平不高,世界城市化水平为75,而中国仅为30%,中国低世界水平45个百分点,而遵义的城镇化水平仅为20.23,又较全国平均水平低了10个百分点,这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四是人口质量的“逆淘汰”问题突出,生育政策城市1,农村1.5,少数民族2,实践中,文化素质越高的越不想多生,而文化素质越低的越想多生,最后的结果是后患无穷。

    4、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人口与计生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一是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成了新形势下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大难题。我市外流人口数量大,流动大,低素质人口外流大,未做节育手术的外流大,管理任务尤为艰巨。

    二是下岗职工计生管理、人户分离管理难。

    三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计生利益导向机制难建立,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农村难以兑现奖惩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我们的人口与计生工作,通过三十年来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实现了由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跨越,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我国人口增长的总量仍然很大,人口素质与发达国家比差距仍然较大,新形势下,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计生工作难,尤其是农村计生工作难,仍将持续下去。人口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因素,人口与计生工作任重道远,人口形势的估计绝不可盲目乐观。

    展望21世纪,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将对控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更为有利的基本条件,同时也要求人口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必要的人口环境,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是我们的宏伟目标。

    我国人口控制的战略目标: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下世纪前十年我国的发展战略目标。即:到2024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24年翻一番,人均GDP达1500—2024美元。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过10年努力,到建党100周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纪中叶建国100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GDP达4000美元。

    要实现这一宏伟蓝图,需要进一步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中央提出:“到2024年末,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4亿以内,年均人口出生率不超过15‰,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到本世纪中叶,要求将我国人口规模控制在16亿的峰值范围以内,在实现人口零增长后,使我国总人口规模持续平衡下降,全国人口素质明显提高,人口结构进一步改善,基本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国人口发展趋势需要正确把握,如果政策上有偏差,将会犯历史性的难以补救的借误。

    世界人口发展预侧:2024年达60亿;2024年预侧达80亿(中国届时达14亿);2024年达95亿(中国16亿);2100年,世界人口将达110亿,中国人口将下降至13亿。

    遵义市人口预测:2024年710万;2024年将达752万;2024年将达790万;2024年将达1000万。随着人口的发展,我国人口素质的提高,人口结构的改善,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亟需解决,人口与计生工作仍将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

    二、我国人口政策演变

    我国人口政策的演变经历了四个历史时期。

    1、1954—1957年:计划生育的舆论准备和“节制生育”主张的提出。建国后的头几年,由于战乱的结束,国民经济迅速恢复,人民群众开始休养生息,被战争抑制的生育潜能得到释放,加之人民卫生事业的大力发展,死亡率开始大幅度下降,人口高速增长给家庭、社会带来了压力,给新中国敲响了第一次的人口警钟,(例:1952年,我国人口出生率高达40.57‰,自增率高达20.03‰)。从1954年开始到1957年,节制生育和控制人口的呼声日益高涨。1954年5月28日,当时的政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在一份报告上作了“赞成避孕节育”的批示,卫生部放宽了对人流、结扎的限制。1955年3月,中共中央批示,赞成适当地节育生育。1957年2月,毛主席明确提出“人类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地增长”。1957年7月5日,马寅初在《人民日报》发表了《新人口论》,引起了全国上下的关注。马寅初提出了节制生育、晚婚晚育,生三个以上孩子要征收人口税,要避孕。1957年10月,毛主席在八届三中全会上讲:“人类在生育上完全无政府主义是不行的,也要有计划生育”。

    2、1962—1966年: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既定政策的提出和初步实施。三年自然灾害后,因饥荒抑制的生育潜能迅速释放,人口快速增长,再一次敲响了人口警钟,(例:1962年我国人口出生率高达49.2‰,自增率高达37.9‰;1965年,我国人口出生率高达52.2‰,自增率高达35.6‰)。1962年12月,国家和部分省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1965年,党中央、国务院号召“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生育口号。从1963年开始,我国所有的大中城市和1/3的县开展了群众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和计划生育工作。

    1966年5月开始,因为文化大革命,我国的计生工作开始中断,人口增长失控。1970年,我国人口出生率高达33.43‰,自然增长率高达25.83‰。

    3、1971—1978年:“晚、稀、少”生育政策的提出及大力推行时期。由于文革大乱,人口失控,快速增长。1971年7月,在周总理力争和倡导下开始恢复计划生育工作;1973年,中央提出“晚、稀、少”生育政策;农村提倡独生子女;1974年,开始免费供应避孕药具,提出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一孩社会经济政策。这一时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

    4、1979一现在: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时期。1978年,《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提倡计划生育”;1978年10月,中共中央69号文件提出,每对夫妇“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生育要求。198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鼓励只生一胎”。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公开信》号召“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1982年10月,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政策定为一项基本国策。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中发[1991]9号文件),对现行生育政策进行了详细阐述。2024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提出了我国进入低生育水平后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主要措施。江泽民总书记高度重视人口与计生工作,连续十一年亲自主持召开有各省、市、区书记参加的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

    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上,党中央把计划生育正式作为基本国策。把一项工作作为基本国策的提法并不多。党中央提出对计划生育实行党委政府工作“一票否决制”,这个“一票否决”提法也不多。可见人口问题的紧迫性、严峻性和计生工作的份量之重。基本国策,就是关系一个国家民族兴衰前途的、基本的、长远的、带战略性的国家政策。为什么要把计划生育放在如此重要的位置呢?我们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深化基本国策认识。

    一是人口过快增长,人口素质低下,国家难以富强。落后就要挨打。我们回顾一下中国1840年自鸦片战争以来的历史。1840年,中国总人口4.8亿人,而英国仅3800万人,日本9802万人,泱泱大国在西方列国面前却任人宰割,任人蹂躏,任人屠杀。南京大屠杀,日本人一次就杀了三十万中国人。旧社会中国人多怎么样,西方人叫中国人“东亚病夫”,在洋人的租界“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共产党领导建立了新中国,中国人民站起来了,我们的国力迅速强盛,我们敢于同任何强大的侵略者抗争较劲。但是落后挨打的阴影仍然挥之不去,以美国为首的霸权主义还在不时挑衅和欺侮13亿中国人民。其中重要原因是我们的人口多、素质低、国力弱,要让13亿人口有吃、有穿不容易啊!不控制人口、不提高人口素质,中国的富强、民族的振兴就是一句空话。我们一定要有足够的忧患意识来理解基本国策。

    二是人口过快增长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将日益加剧,最终将影响我们民族的存亡。大家还记得,九八年长江的洪水,这几年不断加剧的沙尘暴,最根本的原因:人口过多,生态恶化,环境破坏,导致洪水、沙暴、干旱频发。看我们的资源状况:中国人均耕地1.12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1.68亩的66.6;且每年递减,仅2024年就减少了941万亩。由于过度农垦、过度放牧、过度樵采,中国土地荒漠化在以每年3400平方公里速度加剧;过度农耕导致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以每年1100平方公里的速度加剧;住房、交通、城建等基建用地使每年500多万亩耕地被占。水资源中国人均1890立方,仅为世界人均量3980立方米的47.5%;中国有三分之二的城市缺水,西北、东北、华北缺水尤为严重,中国人均拥有绿地12.4亩,仅为世界平均49.5方的25%。与美、加、澳、俄等资源大国比,我们的人均水平就少得可怜了。人口密度,中国342人/平方公里,是世界平均人口密度117人/平方公里的2.92倍。现在遵义农村许多地方,人均耕地仅为半亩,二十年前土地承包到户,一份地现在三个、四个甚至五个人口吃,所以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涌入城镇打工。我们的资源是如此的贫乏,人均占有量是如此的稀少,生态环境是如此的恶劣,而人口还在不断的快速增长,这对生存发展的影响,已经有了切肤之痛。我们已深切地感到“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可以说中国资源环境的人口承载力已到了极限的边缘。按人口增长的惯性,即使严格按现行生育政策,中国人口的顶峰在2024年将达16亿,然后才开始缓慢回落,这是难以改变的严峻预测。现在已经13亿,还要增加3亿人口的负担,还有老龄化带来的巨大负担,这道大难题已经够党、政府和中国人做了。如果控制人口、计划生育稍有不力,将危及民族的生存发展,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三是新世纪的三大历史任务决定了我们必须坚决实施计划生育这个基本国策。党中央提出新世纪三大历史任务,一是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二是提高国民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物质文化需求。这三大历史任务哪一件不同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相联系?人口过快增长、人口素质低下,是没有哪一项任务可以完成的。中国要作为世界大国、世界强国,就必须在激烈的国力竞争、经济竞争、军事竞争、人才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取决于人口的质量,所以说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在新世纪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

    四是从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深化对基本国策的认识。计划生育集中体现了“三个代表”思想,因为计划生育为的是国家强盛、人民幸福,这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加快生产力发展的最有效的、最大的措施;转变落后的婚育观,树立先进的婚育观,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计划生育与人民利益,生产力发展息息相关。近些年,贵州经济增长速度在全国处于中间状况,但由于人口增长过快,人均国民生产总位一直处于挂末位置,就是说,由于贵州计生工作落后,经济增长被人口增长所抵销。所以说,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必须大力抓好人口与计生工作。

    五是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化基本国策认识。西部大开发是党中央作出的伟大战略决策。而西部地区之所以贫困,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人口过快增长,人口总体素质相对较差。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我国西部省区共有546.28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56.89%,共有人口2.8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3%。全国15岁以上的文盲人口比例最高的6个省区都在西部;城市化水平最低的4个省区也在西部;平均寿命最低的5个省区都在西部;全国GDP值最低的9个省区也在西部;婴儿先天性缺陷率最高的7个省区都在西部;人口出生率最高的5个省区还是在西部。西部大开发是一项举世瞩目的社会系统工程,西部人口的素质、结构等问题靠什么来解决呢?贵州2024年人口出生率为20.59‰,自然增长率为13.06‰,其中:肉眼可见的先天性缺陷婴儿有44700余人,象这样的生育水平和人口质量,贵州能适应西部大开发的需要吗?江总书记指出:“未来世界的竞争,关键是知识和人才的竞争,是开发和创新能力的竞争”。因此,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我们必须深化基本国策意识,高度重视人口环境建设,重视人口素质的提高。只有基本国策的认识深化了,我们才能自觉的、积极的、主动的贯彻执行党的计划生育政策,为人口与计生工作作出贡献,为中华民族的振兴作出贡献。

    三、怎样才能实现人口发展的战略目标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对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任务。怎样才能实现人口发展的战略目标呢?首先应当看到我们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严峻挑战。

    1、反复性是我们工作的突出问题。

    我们贵州许多工作与全国先进水平比差距仍然很大。在我们这样的特殊国情、省情下抓计生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反复性是带共性的特点,而我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艰巨性、反复性特点尤为突出。也就是我省人口与计生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手压弹簧,稍有放松,就会反弹。这一特点集中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群众落后的生育观念根深蒂固,在那些贫困地方、边远山区、以农业为主的地方尤其严重。部分农民难以接受“一个半”的生育政策,陷入“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困境。这一方面源于几千年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是落后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后的生产力、恶劣的生存环境决定的;还有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薄弱,致使部分群众思想难以开化。应当看到,这些年,我们大幅度降低人口出生率,多数地方主要靠的是行政高压、经济处罚等强力措施取得的,而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滞后,利益导向机制滞后。一旦行政的、经济的强力措施稍有松懈,人口出生仍会很快回升。

    二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部分地方基础不牢、事倍功半,工作长期陷于被动。全省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村级班子计生工作软弱涣散,难以肩负起计生工作的艰巨任务。手术及时率不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失控,计外生育多,人口漏报严重,人口计划管理混乱,三结合帮扶流于形式等等,其主要原因正在于此。“村为主”推行了几年,而个别的县、部分乡(镇)、部分村(居),认识、思路、措施、工作仍然很不到位。基础不牢,工作建立在“沙滩”之上,怎能没有反复性?

    三是工作发展很不平衡。不平衡是事物发展的规律,不平衡也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但我们有的地方却没有下决心解决不平衡,仅维持一种低层次的不平衡。一个乡(镇)就多出生一二十个多孩,这个县怎么上得去?一个村有十来个计外生育,你这个乡(镇)怎么上得去?有的县,三类乡(镇)占了三分之一,你的工作怎么不费力?这种不平衡,如不认真有效的解决,计生工作在你那里就被动落后。

    四是执行政策时宽时严,工作力度时紧时松。有的地方政策措施缺乏严肃性、连续性。在避孕节育措施上,本来83年“大结扎”就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后来不少地方又软了,“二女户”结扎开了口子,个别地方甚至条件不成熟乱搞“知情选择”,导致多孩生育难以控制。在计外费的征收兑现上,有的地方随意降低标准,乱打“清单”,“一头猪”、“一只羊”就可以超生孩子,导致群众不怕多生兑现不起。在干部职工超生查处上,一会儿严,一会儿宽,生了两个、三个,还保“饭碗”。在工作力度上,“长官意志”很浓,县、乡主要领导,这个上来,认识到位、高度重视、抓的实在,工作有起色;换另一个来,认识不到位、思路不清、重视不够、抓得不力,工作又滑坡。大家可以回顾这些年的计生工作历史,教训何等深刻,这是工作因素导致的反复性。

    五是部分地方工作作风飘浮,弄虚作假成风。部分地方人口控制的措施抓得不力,平时工作很不扎实,检查时弄虚作假。假报表、假手术、“飞虎队”、“空城计”等等,其应付检查的手段无奇不有。这样的工作作风,这样的工作基础,计生工作只会停滞在一个低水平上。

    以上存在的问题,明白地告诉我们,要实现人口发展的战略目标,把我市计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就要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解决这些带根本性的问题。

    2、市场经济新形势下的新挑战。

    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我们面临与长期计划经济完全不同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由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是一场新的革命,需要我们下决心解决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不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的问题。否则我们将会落伍。这些新问题主要有五点。

    一是利益导向问题。市场经济,利益原则、利益导向、利益趋动是带根本性的规律。我们要让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推行“一个半”的政策,就必须建立利益保障机制,对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计生贫困户兑现优惠政策,落实帮扶措施;同时对计外生育必须按政策实行经济兑现。就是要用“利益”来引导绝大多数人计划生育,形成计划生育先富,计划生育无后顾之忧的利益导向。

    二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是对人的解放,人们已不是计划经济时期,在严格的户籍管理下,被限制在农村,限制在一亩土地上,而是鼓励人口流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加快,城镇化水平的日益提高,户籍制度的改革,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流动人口将会越来越多。这对经济社会发展必然是大好事。人们从落后封闭的农村走出来接受新观念、新信息,这无疑对计划生育是有利的机遇。这些年,农村青年晚婚晚育率提高较快就是有力证明,但是,大量的外流人口对计划生育的管理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特别在贫困落后、计生工作基础差的农村,以超生为目的育龄夫妇,凭一张身份证走南闯北,计生管理很难到位,计外生育很难控制。同时,人户分离、蓝皮户口、未婚先孕、未婚先育等问题也随之出现。这需要我们拿出有力的措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

    三是依法行政问题。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以法治国、依法行政是大趋势。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特别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要求将越来越高。群众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了,靠行政高压,靠强罚强收已行不通了。拉猪拉牛拆房子,过去的老一套已行不通了。要把教育的、法制的、行政的、经济的、服务的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工作方法才能适应新形势。

    四是科学管理问题。市场经济讲科学管理、现代管理,它完全不同于小农经济、计划经济的粗放管理。我们许多同志指导工作总是喜欢谈一些“大概”、“差不多”的东西,谈一些模糊的、定性的东西,谈一些肤浅的、现象的东西。而对过细的、定量的、事物本质的、准确真实的东西却“语焉不详”。结果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工作难有起色。这一套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已经行不通了。

    五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问题,市场经济着重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这就需要把人口控制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有机联系起来,使之协调发展、持续发展。这就需要把控制人口数量同提高人口与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一起作为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目标任务。这就要为计生对象提供优质服务。这些要求比计划经济下的计生工作要求更高。

    以上问题,我们需要结合工作实际作认真的深刻思考,自觉的而不是盲目的,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加以解决。以使我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需要。

    面对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反骄破满。我们没有理由骄傲自满。我们只有脚踏实地、苦干实干,时时绷紧弦、把住劲、拉满弓,才能实现人口发展战略目标。

    实现人口发展战略目标的主要措施是什么?从我省实际出发,借鉴全国各地的先进经验,主要有八条。

    一靠从实际出发的正确思路,并以求实的作风来确保正确思路的实施。甘肃“八五”期末是全国计生工作的落后地方,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一年还旧账、两年打基础、三年上水平”的思路,通过五年的拼搏,创造了全国第一流的工作水平,甘肃经验值得借鉴。遵义近几年,一年解决一个大题目,2024年解决“村为主”;2024年解决流动人口计生管理;2024年解决“优质服务、综合改革”;2024年以来在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养老保障方面又创造了全国推广的经验,思路非常清晰。这些思路需要靠苦干、实干、拼命干的作风来加以实施。作为乡(镇),工作水平有高低,也需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正确思想,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一步一个脚印地抓落实。

    二靠宣传教育,大力开发广大群众自主低生育的机制和潜能。同样的生育政策,为什么先进地区早就进入了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作为民族地区的新疆、广西、甘肃、云南,在更为宽松的生育政策下,为什么人家能进入低生育水平。最重要的经验是真正把计生宣传教育放在工作的首位,使广大群众婚育观念产生根本转变,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深入人心,多数群众晚婚、晚育,推迟、放弃二孩生育,所以他们进入了低生育水平。而我们宣传的形式、内容、深度、广度与人家比有较大差距。

    三靠计生优质服务。各级党委政府,计生系统要真正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意识,把广大群众作为我们服务的主人,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为主广泛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服务,改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内容,不断满足广大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计生优质服务的需求。在三、五年内我市要围绕创建优质服务县,优质服务乡(镇)大力提高计生服务水平。

    四靠扎实的基层基础。要巩固提高“村为主”工作水平,加快“村民自治”步伐。人民群众是人口与计生工作的主人,只有营造广大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机制和氛围,组织动员广大群众自觉的积极参与计生工作,我们的工作才能建立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上。在抓“村为主”、“村民自治”工作中,尤其要注意建设一个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选好书记、主任、人口专干;要建好村级计生协会网络;要有一个群众民主讨论通过的村民自治章程。

    五靠利益导向。市场经济的重要规则是利益驱动原则,以利益导向、利益保障、利益驱动来推行计划生育是新形势下的重要手段。这在传统的落后生育观根深蒂固的情况下尤为重要。农村只生一个孩子,农村二女户要结扎,农民的确有许多困难,不少农民从思想观念到家庭利益都难以接受,我们靠什么来让群众执行计生政策?除了行政的、教育的措施外,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利益保障机制,做好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养老保险,做好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做好优生、优质服务,兑现各类优惠政策,让广大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真正得实惠。如果我们只要群众履行只生一个、二女结扎的义务,而不兑现他们享有的优惠政策;如果他们想不通就搞一压二罚,长此以往,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将日益紧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在计生工作的实践上就显得苍白。

    六靠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颁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结束了多年的无序状态,全面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我们各级领导要带头树立法制意识,带头学法、知法、守法、执法,要带头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利、责任、义务,要组织干部群众学法,要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坚决杜绝违法行为。乡(镇)要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坚持“三为主”方针,在人口计生管理、“村为主”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技术服务管理、督查考核管理等方面按有关要求要做到科学、规范。

    七靠队伍建设。计生工作要上去,关健在干部。一个乡(镇)要把分管领导、计生股长配强;协会会长、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要配齐配强;要选好村的人口主任、人口专干和育龄妇女组长、中心户长。乡(镇)要搞好培训,注意提高计生队伍的素质。

    八靠加强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解决好五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计生工作认识,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的意识。二是责任到位,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既要挂帅、又要出征,班子成员要参与;对村(居)、对干部、对部门目标考核,“一票否决”要动真格的。三是工作要到位,要及时研究解决计生工作的实际问题,“天下第一难事”要靠扎实的工作作风才能抓好。计生工作弄虚作假、应付检查、时紧时松、短期行为,是不会摆脱落后被动局面的。四是投入到位。五是计生队伍建设到位。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人口众多是我国最基本的国情。中华民族要振兴,中国要崛起,首先要解决好人口问题,这需要正确的方针、稳定的政策、有力的措施,需要全党、全社会的长期艰辛努力。历史经验和教训已够深刻,我们的人口现状已经不允许再折腾和曲折。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光荣而伟大,任务艰巨而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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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篇:浅析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浅析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内容提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取得了明显进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由仅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计划生育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实行依法行政,才能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就是国家要依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就是要引导和教育公民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和权利。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新形势

    人口和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在城乡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1982年,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立为我国的基本国策。90年代以来 ,中国的计划生育工作进了入崭新的发展阶段 ,在过去 2 0年努力的基础上 ,探索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两个转变”的新思路 ,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由仅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为主向逐步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提出要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依法行政,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国家立法进程,逐步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党中央明确指出,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人口问题始终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2024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颁布实施。它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将具有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制度,把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针、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护公民应享有的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202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施行,行政许可法是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施行,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对我国政府管理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作为一名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重要国策的实践者,我就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谈一些自己的认识。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依法行政是一切行政机关依法管理行政事务的活动行为,也是行政管理工作的归宿。虽说我国人口与计生工作有其特殊性,但从科学发展来看,也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秩序,对于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是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做到依法行政,它要求行政运行主体在行使其权力时必须具有完善的制度化机制,即做到行政工作的法制化、行政行为的程序化和行政程序的规范化。在这种大趋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不能很好地适应这一要求,其行政运行就难以发挥作用,各项工作的开展将面临很大的困难,这就要求必须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在生育方面的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保障公民权利。

    (二)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国家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内在要求。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目前,人口过多依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长期面临的重大问题。人口结构不尽合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将会进一步加剧。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较低,地区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实现计划生育仍有相当难度。任何政策的偏差、工作的失误以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都可能导致生育率的回升,加之大多数地区的低生育率主要是依靠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实现的,当前的低生育水平并不稳定,相当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工作还很不规范,这就要求在建立利益导向机制、重视教育、加强服务的同时,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注重用法律来引导和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保护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靠法律的规范性来解决行政管理中的主观随意性、盲目性;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行;同时,要用法律来明确和调整相关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以实现对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实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系、创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经过二十多年的艰苦努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已初步构建了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基本法律,以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为主体,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相配套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框架,将计划生育全面纳入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轨道,实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依靠政策到依靠法制的重大转变,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基层政府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为了加快工作进度,完成上级分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习惯于靠行政手段和强迫命令推行计划生育,甚至滥用手中权力,损害群众利益,这势必将脱离群众,败坏计划生育的声誉,严重损害党群关系,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从法律和制度上对计划生育行政行为加以规范。只有坚持正确执法、文明执法,才能赢得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支持和参与,才能创建和谐计生、和谐社会,使人民群众真正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去。

    (四)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是指各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管理计划生育事务,严格依法办事。计划生育工作要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在行政管理方面也必然要求贯彻遵循依法行政原则。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中严格遵守依法行政原则,对保证计划生育管理的统一性、连续性和稳定性,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一些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却发生违反有关行政法律规范、损害国家利益、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一致,也与党和人民的利益需求相矛盾。因此,必须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用法律法规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行为,保证计划生育工作能够依法行政。

    二、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实施以来,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但是还有一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由于地方经济较落后,群众的思想没有转变,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法制意识不强,致使部分基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人口计生部门工作人员知识结构、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参差不齐,加之人员流动性大,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和衔接性。相当一部分计生工作人员对计生法规政策理解不到位,执行有偏差。

    (二)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不到位。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监督不及时的问题,主管部门缺乏监督指导的具体措施。有些地方虽然制定了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但在工作中不能很好地加以落实,相关制度成了一纸空文。

    (三)执法程序不规范。在再生育审批、病残儿鉴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方面,没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执法程序不够规范。

    (四)执法标准不统一。在个别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上,各地还存在着不同。给统一的行政执法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五)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和行政执法环境的影响,存在着行使自由裁量权随意性大的问题,另外征收难度大的问题也相对突出。

    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措施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也是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实践“三个代表”,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一)继续贯彻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为: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国家干部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也要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困难,经过批准可以间隔几年后生育第二个孩子。在少数民族中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要求和做法由各自治区或所在省决定。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地方计划生育法规来进行管理。2024年9月1日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此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正式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2024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2024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是我国的两部计划生育行政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规范人们婚育行为、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必须稳定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要继续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并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

    (二)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逐步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颁布施行,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快制定完善配套的法规、规章,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计划生育法律体系,以保证计划生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意识。一是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熟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决策和领导该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二是加强计划生育系统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使计划生育部门的广大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和计划生育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计划生育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熟练掌握和运用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加强对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既要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又要依法保障自己在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计划生育法制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计划生育法制机构,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公正廉洁的计划生育行政队伍,是实现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的前提条件。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要求,加强培训,定期考核,持证上岗,打造一支知法懂法、操行高洁、能力高强、思想高尚、追求高远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

    (五)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保证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是保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有效措施,主要健全五个方面的监督机制:一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对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下级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执法检查;二是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法院通过受理计划生育行政诉讼案件,对计划生育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审理,做出判决;监察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实行监督;三是行政机关的监督,上级计划生育行政机关通过受理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和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对下级计划生育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和各级计划生育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监察、审计活动对机关内部和行政执法监督;四是社会监督,人民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以及各民主党派的监督;报纸、广播、电视等舆论的监督;基层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群众举报和信访监督等;五是党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对党员和党的组织是否模范执法和守法实行全面监督,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做出党纪处分等。通过对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的全面监督,可以逐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化管理进程。

    (六)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是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许多地方在农村基层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村级自治,依法管理”,组织群众参与讨论、研究、决定本社区内计划生育工作;组织群众民主制定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等,这些有益的探索使基层民主管理计划生育的机制不断完善,有力地推进了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

    四、对今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的思考

    一是强化监督指导,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继续加强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建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使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统一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将生育、节育、奖惩政策、计划生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生育指标申报审批程序、党政领导干部及计生干部的生育节育情况等向社会公布。

    二是坚持统筹解决,改善依法行政环境。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政府对政府、计生部门对计生部门的双向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不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各级计生部门要善于抢抓机遇,主动靠前,积极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努力改善依法行政的工作环境。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规划,编写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手册,根据实际情况层层分级培训。大力宣传普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结合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制定计划生育法制教育计划,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开展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法制宣传,使计生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是坚持利益导向,改变群众生育观念。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落实奖励和优惠政策,在继续抓好“少生快富”、“奖励扶助”、“幸福工程”等重点工作的同时,对响应政策的独生子女户,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实行重点帮扶。优先安排他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在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协助解决困难,优先推荐安置工作等;对违反政策的,在审批低保金时重点监控,严格把关,直至取消享受最低保障金。同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坚决依法处理。

    五是坚持以人为本,搞好优质服务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要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三下乡”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级组织的优势,推进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要全面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落实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提供的各类技术服务项目,实现基层管理与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三篇: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做出了全面、科学的回答。这不仅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基层工作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必须清醒的看到,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少的国情,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压力沉重的局面,人口与资源环境关系紧张的状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分布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现象。

    我国三十多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主要是必须长期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坚持人口和发展综合决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主导作用,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加强并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以开放务实的姿态开展国际人口与发展合作交流,树立负责任人口大国的形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农村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要新农村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开创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如何理解低生育水平的首要任务?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重道远,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动情绪。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落实法定代表人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工作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回顾总结几十年的人口和计生工作实践,从人口计生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规律出发,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指导思想应当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国情,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人口计生工作大的方向不动摇,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不动摇,保持生育政策持续稳定、人口计生工作持之以恒、促进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协调发展,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国建设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工作思路应当是:一是以发挥政治优势为前提。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为做好人口和计生工作提供政治保障。二是以抓好四项经常性工作为重点。深化宣传教育,搞好社会化大宣传和面向群众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建设新型婚育文化。加大利益导向,健全完善鼓励和制约并举,政府和社会并重、民生普惠与计生优惠相衔接的政策体系。抓好管理服务,搞好政府依法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管理,全面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抓好技术服务搞好避孕节育和优

    生优育健康服务,提高技术服务水平。三是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抓好思想理论、作风、行风、队伍健身,为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第四篇: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以下简称“人口计生”)工作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挑战与机遇并存。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群众的婚育观念也在发生深刻甚至根本性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应该越来越少,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压力也应该越来越小。但是,广大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却刚好相反,甚至感到很困惑,觉得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无从下手,无所适从,一片茫然。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历了从控制人口增长、到稳定低生育水平、再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三个历史性阶段的变迁。为此,我局通过开展科学发展大调研活动,现以“实践”的角度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以“发展”的高度粗浅提出解决办法,供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一、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也是广大农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纵观多年人口计生政策和环境,剖析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归纳起来,突出表现为“八大矛盾”:

    矛盾一:考核目标过高与实际工作低水平的矛盾。一是考核指标定得高。计划生育率(符合政策生育率)是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考核中的一个核心指标,直接反映一个地方的人口计生工作实际水平。而这个指标在我省、我市多年来一直处于高位运行,在2024年前一直都以92%以上的指标对各区(县)和各乡(镇)进行考核,与各地的实际工作水平有较大差距,不符合农村农民和基层的实际。尽管近两年我省、我市人口计生委求真务实,对符合政策生育率这一考核指标在原来基础上主动下调了3—4个百分点,但仍然与各地的实际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由于党和国家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理念的深入落实,据不完全统计,如今我县、我市乃至我省、我国的相当一部分农村,可以说是“自觉主动只想生育一孩的少了,想方设法还想生育二孩的多了,多孩生育的现象又开始有些抬头了”。由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主体考核指标的不科学,因此,各地的人口计生工作在“一票否决”的压力下,只能前行,不能后退,上报数据一年比一年高,与实际工作水平差距渐行渐远。二是考核要求太严。人口计生考核总体分为“定量”、“定性”两大块。现在我省、我市在推进人口计生改革中,推行“三线”考核,即党政领导线、人口计生业务工作线和部门综合治理线。考核内容大大小小涉及近百项,且每一项内容都有严格的考核标准。尤其在“定性”资料方面原则很多,如X年,X县在接受省定性资料年终考核时,在县委中心学习组学习人口计生相关政策的记录里只有几个领导的发言纪录,就被省考核组扣了分,事实上,这个县的县委中心学习组切切实实地组织学习了人口计生相关政策,也进行了讨论,只不过是大部分领导的讨论意见基本一致,没有异议,就没有讲了。难道这也要扣分,这个县的领导有口难言。目标过高,标准太严,不符合农村农民和基层实际,虽然付出了较大代价,但目标仍然不能实现,于是,在考核指标的强大压力之下,基层干部为了完成工作任务,难免不出现重政策、轻法律,重目的、轻手段,重实体、轻程序,重权利、轻义务,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有的甚至采取简单粗暴,以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手段去换取完成工作任务。因为,人口计生“一票否决”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完不成目标任务,就要受处分,甚至丢官免职。在这样一个政治压力下,部分或者说很大一部分基层干部不得不在指标数据上铤而走险,弄虚作假,蒙混过关。我可以直言不讳地讲,当前人口计生弄虚作假的问题在我国、我省、我市、我县不是某个地方的个别现象,而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重灾区,长此下去,于党于国于民都将产生极大的危害。

    矛盾二:依法行政与群众落后的思想素质的矛盾。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一个地方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具体要求。人口计生工作方法由过去的暴风骤雨、到和风细雨、再到现在的春风化雨,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逐步在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头脑中扎根。国家、省人口计生委也出台了一些以人为本的措施,如人口计生“七不准”、“十禁止”等,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殊不知,在农村,部分群众认为过去不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干部可以拆屋、押物„„等等,确实怕,不敢超生;现在计划生育有“七不准”、“十禁止”这些所谓的“尚方宝剑”护着,我们不去参加妇检、不落实节育措施,甚至违法生育,干部不能把我们不怎么样?也不敢把我们怎么样?这确实在基层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如X县X乡X村一个违法怀孕对象躲在家里,看见乡村干部上门来了,立即把门锁上,乡村干部只好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她把门打开,到乡里去落实补救措施,可她就是不开门,乡村干部也没有办法,忍饥挨饿、苦口婆心地与之磨了两个昼夜,硬是等到她把门打开,首先还是做思想工作,动员她去落实补救措施,可她还是思想顽固,乡干部见她不去,就准备强行拉她走,她于是就有意倒在地上,手指上出了一点血,组里群众迅速赶过来,对乡干部进行围攻,进而发生人口计生群体事件,结果这2名乡干部因作风粗暴而受到了处分。还如,X县X乡X村有一对夫妇违法生育,家里经济条件在当地算是一个小富翁,身家上百万,违法生育后长期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口计生部门上门去要求该夫妇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时,该夫妇居然从衣兜里摸出一大把一大把的钱在工作人员眼前晃来晃去,并挑衅地说:“老子有的是钱,但我不交,你们有本事把我抓了嘛?”说完,还把家里的门全部打开,又挑衅地说:“我家里的东西多得很,抽屉里还有很多钱,你们进去拿就是了”,说完便大摇大摆地走了„„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无可否认,现在农村群众的民主和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但他们过分强调权利,而对应履行的义务普遍淡化,特别是履行人口计生义务意识十分淡薄。因此,在工作中极不配合、不支持,使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苦不堪言,有时象“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针对社会抚养费普遍征收难的问题,国家也出台了可以通过采取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但在实际征收社会抚养费中,并不是法院也可以完全征收到位的,何况,法不治众,并不是每个违法生育对象都可以交给法院去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加之,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尚未建立和完善;少数地方信访机制不健全,对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程序不规范,查处不到位,个别地方群众诉求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对违法生育案件,强制执行难度大,非诉讼案件执行成本高,影响了案件执行到位率,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人为因素,从而造成有钱的“能生”、无钱的“赖生”、落后的“想生”、外出的“躲生”等现象十分突出,后果是“有钱的不怕罚,没钱的罚不怕”。

    矛盾三:改革措施与人口计生政策不兼容的矛盾。随着社会经济发生深刻变化,为适应新形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也在不断改革创新。但是,大多数的改革措施没有把人口计生政策统筹考虑进去,使人口计生工作成了一个“孤岛”,甚至起到反导向作用,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巨大冲激。最突出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婚姻登记管理改革。现在的婚姻登记归口集中到民政部门办理,不再需要村(社区)或乡(镇)有关部门出具任何证明,男女双方只要持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就可以办理结婚证书。由于没有经村(社区)、乡(镇)两级把关和监管,以致对新婚夫妇管理难以到位,直接产生四种后果:

    1、不能及时掌握初婚情况;

    2、不能及时掌握一孩怀孕和生育情况;

    3、不利于人口计划的安排和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

    4、重婚现象也由此屡见不鲜。二是户籍管理改革。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乡二元化的格局已逐步打破,一方面是公安部门上户口不再需要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任何手续,换句话说,不管是不是超生的、也不管缴没缴纳社会抚养费、落没落实人口计生避孕节育手术,在公安部门都可以无条件入户;另一方面是一部分农民通过购买城镇户口或通过政策自动农转非方式,已成为城市人,但人户两分离,甚至有的还是口袋户,这给人口计生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三是惠农政策。按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近年来,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农村粮食直补、农村合作医疗、移民后扶、公共建设征地补偿、退耕还林(草、桑)补偿等一系列惠农利民政策,但这些惠民政策的补偿,都是以农村人口为基数来计算补偿金额,也就是说,人口多,补偿金额多,讲得更具体一点,也就是即便是超生的人口,也能按人头享受到各种惠农政策,给人口计生政策背道而驰,起到反导向作用。比如,笔者最近在报上看到,X县X镇一个因修高速公路而补拆迁房屋的独生子女户农民,他说,按照国家人口计生政策规定:独生子女在享受集体土地分红时可以增加一人份额;就此事,他也向村、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反映过,村、镇和县级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分别派人到组里开会调解,可组内的几个横蛮汉就是不同意,一直到现在组内土地分红还没有分下去,而超生人口却可以“名正言顺”地拿到人平9000多元的土地分红款,这件事让这位独生子女家长非常寒心。还有,现在由于中央的惠农政策很多,当然这是中央的英明决策,本是好事,但关键的是那些因不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对象户,特别是那些因不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而造成贫困、贫穷的对象户,他们不但不自觉履行相关义务或没有办法履行相关义务(主动缴纳应缴纳社会抚养费或没有钱缴纳社会抚养费),相反,国家和各级各部门每年还要通过“政策性”和各种“送温暖性”的方式对他们进行支持及扶助。再者,像“两免一补”这样的惠农政策,计划生育超生家庭的子女也可以享受吗?这恐怕值得探究。四是改革开放,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从90年代起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在这些外出务工的人群中有80%为育龄群众,由于流动人口就业的随意性,流动的频繁性,居住的不稳定性,给人口计生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一部分育龄群众趁此机会,在流动中违法生育,违法生育后流动,逃避计划生育的处罚。无论是村(社区)、乡(镇)还是人口计生主管部门,既没有财力,也没有精力,对他们实行跟踪管理到位。有时,即便是知道有些夫妇在外已违法生育,但也是鞭长莫及,无可奈何。就拿我县来说,据初步统计,我县每年外出务工已达近10万人,全县每年违法生育对象属流动人口的占80%左右。随着人口大量流动、城乡结合部农转非人员增加、再婚生育、非婚生育、特别是长期人户分离现象,增加了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的管理难度,出现了漏管、难管和管不到位的问题,给流动人口在流动中超生、躲生留下了很大空间,人口隐形增长难以遏制。同时,由于目前人口计生没有“钢性”的硬措施对超生对象实施处罚,近几年来,部分城区居民和少数国家公职人员对生育二孩由跃跃欲试的想法开始付诸于实际行动:有通过各种弄虚作假手段在上一级相关部门取得病残儿童鉴定证明进行所谓的“合法超生”的、有通过户口搞假双胞胎的、有通过民政搞假收养的、有名人和富人明目张胆超生的„„综合治理的措施难以到位,奖惩机制不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难落实,处罚力度不到位等造成违法生育者逍遥法外。

    矛盾四:队伍建设与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的矛盾。社会改革的深入推进,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维权意识和社会需求呈现多样化。农村育龄群众的服务需求不仅局限单一的孕情监测服务,而是向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生优生、生殖保健、政策咨询等多样化发展。这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队伍(含区县人口计生局机关队伍、乡镇计生办队伍、县和乡镇计生技术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提出严峻挑战。就以我县为例:一是县人口计生局机关队伍。目前在我县人口计生局现有职工19名(含2名司机,1名离岗待退人员)在职在编人员中,50岁以上9人,占现有在职在编人员的48%;40-49岁9人,占现有在职在编人员的48%;40岁以下仅有1人,局机关人员年龄结构已严重老化,许多老同志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这一情况已经引起了省、市人口计生委领导的关注和担心。二是乡镇计生办队伍。一方面是乡(镇)计生办主任和负责统计、微机的业务人员变动较为频繁,有的乡(镇)基本上是一年一变,甚至有的乡(镇)是一年几变;另一方面是由于乡(镇)机构的撤并,大部分乡(镇)原来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人员,特别是多年在乡(镇)担任计生办主任和负责统计、微机的业务人员,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近两三年来,全县还有14名的计生办主任已经离开人口计生系统。三是计生技术服务队伍,我县目前县计生服务站和乡(镇)计生服务站共有技术人员共有76人,其中有职业医师资格的仅有18人,占全县技术服务人员的24%,有助理职业医师资格的33人,占全县技术服务人员的43%;近两三年新招进的23人,占全县技术服务人员的30%,这些新招聘人员需要经过至少一年以上的专业培训和一年以上的实践锻炼才能开展男扎、女扎、人流、引产等计划生育手术;同时,由于多种原因,近几年来也有多名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也相继离开了人口计生系统。如何加强人口计生队伍的职业化建设,是当前摆在我们各级党委、政府面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矛盾五:实际财政投入与社会发展要求的矛盾。人口计生工作进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以后,要实践以人为本和落实利益导向,都迫切需要各级不断加大计生投入。如奖励扶助、优质服务、人口计生公益金等,尤其是流动人口管理需要大量的经费作保证。党中央、国务院于2024年12月在《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指出:“到2024年全国人均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在‘十五’期末人均10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2元,届时,各级人口计生事业费达到人均30元,其中乡(镇)统筹费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口计生事业经费要求达到人均8元”。这个数字对于我们这些偏远贫困山区、经济不发达的县和乡(镇)来说,可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很难以达到。从乡(镇)现阶段来看,由于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乡(镇)几乎没有财政收入,日常运转全靠上级下拨的转移支付来维持,更谈不上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投入了。相反,目前许多乡(镇)不是加大财政投入,反而挤占、挪用社会抚养费,靠征收社会抚养费来弥补乡(镇)财政不足,这种运作方式,其结果是直接导致人口计生的“放水养鱼”,成为制约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的一个重要原因。

    矛盾六:基层基础差与上级要求高之间的矛盾。人口计生工作最终的落脚点在基层(乡镇和村),宣传教育、药具发放与管理、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群众工作等等,构成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主要业务的基本框架,而这个基本框架的所有部位都涉及人口计生工作的诸多方面,犹如一盘机器上的链条,哪里出现毛病,哪里就是薄弱环节,发展下去势必会造成滑坡的结果。突出的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党委、政府对当前人口形势和人口计生工作认识不足,对上级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理解得肤浅,甚至失偏,生搬硬套贯彻的多,联系实际落实的少,工作一般化,没有形成自己的亮点和特色,其工作业绩平平。二是部分乡(镇)计生办日常工作缺乏计划性、条理性、主动性和扎实性,思路不清,头绪不清,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顾此失彼,整体性差,忙东忘西,工作重点、难点不明确,手脚忙乱的现象比较严重,常常是只顾埋头苦干,不顾效率怎样,特别是缺乏学习思考、分析和总结的精神与作风,使得许多好的工作创新、成果、经验没有提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没有得到充分的肯定和张扬,工作发展力形成得缓慢。这是导致乡(镇)工作被动的主要因素。

    三是绝大多数的村、支两委对人口计生工作认识肤浅,对人口计生工作基本上是乡(镇)安排一下就动一下,有的是乡(镇)安排几下也不动一下;很多村计生专干对自身业务工作也很不认真负责,对出生人口、手术落实等情况本应该是可以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但一但问起具体情况来,常常是说不清、道不明,心里无数,越接触实际越含混不清,应该一口清、一口咬死的数据和情况却越弄越糊涂,甚至出现逻辑错误,不能自圆其说,漏洞百出,令人尴尬难受。

    由于基层基础较差,因此,在很多工作的落实上,常常是上级要求越高、期望值越高,往往是到了基层落实的效果却越差、失望值却越大。而这些问题,单靠县级人口计生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是不能得到很好转变和彻底解决的。

    矛盾七:基层头绪多任务重的工作与接受频繁检查之间的矛盾。人口计生工作无论怎样要求,都离不开“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适合我国国情的总体战略要求,作为人口计生职能部门,应该紧紧围绕这个总体战略要求,始终扭住“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核心“指挥棒”不放松。但目前,一方面是我们人口计生上级主管部门(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自身制定的许多东西,不符合或者说至少不太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最基层工作的实际,基本上是处于“自己配药自己吃”、“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己检查自己受”、“自己有苦自己吞”、“自己制绳自己捆”的境地;另一方面是省、市人口计生委对基层的检查过于频繁,常常是两月一大查,一月一小查,甚至有时候是一月几次查,今天查“三结合”、明天查村(居)民自治、后天查流动人口、再后天查出生人口、再再后天查综合改革、接下来还要查信访、药具管理、统计监测点、优质服务等等等等。基层一年到头除了迎接上级检查,根本没有多少时间深入村(社区)、组和农户,对婚育情况进行了解、对出生人口进行清理、对育龄群众开展各种随访、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调查处理、对整个人口计生工作进行调研等等。从上面两层意思讲,笔者认为人口计生上级主管部门缺乏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和工作者的了解和理解,使许多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在“一票否决”的前提之下感觉到迎检压力特别大,更何况基层处于“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眼”的位置,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加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许多切身利益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和解决,工作又苦又累又难,长此下去很多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不会再有积极性、创造性,想跳出人口计生系统岗位的人大有人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上质量、上水平面临着闹“人荒”和后继乏人的挑战。这是一个必须正视和解决的一个大问题。

    二、对策探讨

    针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上述谈到的这些,只是从几个侧面揭示的,实际上所存在的问题远不只这些。针对问题的存在,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审视和对待人口计生工作,采取一些积极的、具体的、行之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加以解决,切不可等闲视之。使这“天下第一难事”变成“天下第一易事、好事”,这是我们人口计生工作者的立足点和方法论。

    对策一:科学设定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案。考核指标是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指挥棒,棒之所指,力之所向。科学设定考核指标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的问题,更是一种作风导向问题。要用“跳着摘苹果”的方法来引导基层,用力跳起来能够摘到苹果,这就是成功之举,坚决克服“跳起来摘不到苹果”的不良倾向,从源头杜绝“弄虚作假”。一是要实事求是设定考核指标。据笔者了解,甘肃、河南、广西等省的符合政策生育率考核指标都在70-80%左右,我认为这个指标比较切合当前农村人口计生的实际。我省、我市、我县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走在全国、全省、全市前列,但是不是可以再大胆一点,在近两年这个考核指标有所下调的基础上,把符合政策生育率这个考核指标降到80%左右。二是要改进考核方案。近几年,我省、我市对人口计生的考核办法涉及内容太多,有的还相互重叠,如果累计下来,每年各项人口计生考核指标达100项之多,哪一项都非常重要,都不能丢分,也丢不起分,因为在全市、全省评估排名中,差0.1分可能掉几位乃至十几位。因此,为了便于基层操作,把基层的主要精力放到抓人口计生主体指标上来,必须要精简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只设置符合政策生育率、性别比等事关稳定低生育水平主要指标,因为这两个指标完成了,人口增长也就控制了,人口结构也就改善了,其它派生指标,如初婚率、一孩率、统计误差率、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到位率等均会自然完成;另外,村(居)民自治、“三结合”、计生协会等派生指标不再列入“一票否决”的考核范围。三是要减少检查、评估,为基层松绑。省、市人口计生主管部门,要尽量杜绝并没有实际意义的检查、评估,让区(县)、乡(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能从连篇累牍的“纸堆”里面,从不切合实际没有操作性达标的“指标”里面解脱出来,用更加充沛的精力和充足的时间深入村(社区)、组和农户搞指导和服务,使基层基础更牢固。变排序压力大的考核结果为指导、帮助、促进基层发展、而且能够密切业务联系的调研。时代发展到今天,任何一项检查、考核活动的开展,都应该是以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能够促进人的发展和事业的发展为原则,而不是引发和变相引发抵触情绪的产生。因此,改革人口计生检查、考核工作势在必行。对策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法制观念。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党的一大法宝。要加大人口计生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知晓自己对人口计生的责(任)、权(利)、义(务)、利(益),从而增强群众实行人口计生的自觉性。同时,要加大反面典型的宣传和爆光,使不自觉遵守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或履行人口计生义务的群众成为众矢之“敌”,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要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态势和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让那些不自觉遵守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或不履行人口计生义务的人无“容身之地”。

    对策三:统筹社会综合改革,做到政策兼容。各级党委政府和国家各部(委、局)在制定和出台相关法规性文件、规章等时,应广泛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把人口计生政策统筹考虑进去,特别是应将实行人口计生作为享受各项惠农政策的前置性规定,从而形成一个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舆论导向,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力度,形成全国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格局,否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根本到不了位的。

    对策四:强化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要加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队伍、技术服务服务、基层工作队伍这三支队伍的建设。在行政执法队伍上。目前卫生、国土、工商、城管、农业等这些部门均成立了专门的执法队伍,笔者认为,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国策性”的工作,尤其是在当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面临“执法难”与“执行难”的情况下,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应成立专门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构,以进一步提高违法生育案件的结案率。在技术服务队伍上。要进一步采取强化培训和进修、函授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服务水平,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对计划生育服务的需求,并进一步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技术人员充实乡(镇)计生服务站。同时,要整合卫生、计生技术资源,对缺乏技术和设施的乡(镇)计生服务站,可以考虑与乡(镇)卫生院合并,从而解决群众服务难的问题。在基层工作队伍上。一方面要按照《决定》精神,把乡(镇)计生办从目前的“人口和社会事务办”中独立出来,成立单独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并将乡(镇)计生服务站实行县人口计生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待遇,将村计生专干误工补助提高到150/月/人以上,并将村计生专干误工补助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以确保基层人口计生队伍的稳定。

    对策五:保障财政投入,增强工作后劲。取消农业税后,以农业为主的县、乡财政收入大大减少,财政支出捉襟见肘,在正常运转都不能保证的情况下,要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显然是不现实的。建议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对县、乡的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加大人口计生事业经费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县、乡有足够的财力,保障人口计生工作正常需要,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同时,要改革社会抚养费管理,乡(镇)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要及时上解县财政,县财政根据实际统一调剂下拨乡(镇),并加大社会抚养费专款的监管力度,确保社会抚养费全额用于人口计生事业。

    对策六:解决发展“瓶颈”,促进和谐协调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将人口计生工作视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既要用其解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问题,确保其人员、任务、指标、措施、经费的落实,又要用其衡量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是否彼此协调、和谐,看看还有什么障碍需要排除。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应该牢牢握住“瓶颈”,想方设法使用好“瓶颈”,让“瓶颈”为决策服务,为发展出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人口环境。

    对策七:夯实基层基础,解决“五难”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本着立足现实、放眼长远的态度,要切实通过工作重心的下移,进一步解决好基层底数难清楚、信息难掌握、措施难落实、服务难到位、群众需求难满足的“五难”问题。具体地说,就是要在基层业务素质、服务阵地、工作经费、机制建设等方面去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的落实。在业务素质上,可以说当前乡(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差,是人口计生许多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因素,也是影响整个人口计生工作与时俱进的主要障碍,因此,可采取强化力量、加强培训、岗位练兵、表彰鼓励等办法,让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都能成为理论深、政策明、情况清、业务精、业绩实、作风正的行家里手;在服务阵地上,要按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对计生服务站建设的总体要求,从标牌、标室、服装、科室设置、病历文书、器械设备等方面统一加强规范化建设,建好育龄群众之家,树立人口计生服务品牌和窗口形象;在工作经费上,必须加大公共财政对基层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在机制建设上,笔者认为,必须抓好两点:一是责任逗硬问题,二是激励机制问题。

    对策八:出台具体措施,依法落实综合施治。人口计生工作既然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那么,如何让人口计生部门从唱“独角戏”里面解放出来,真正让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不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形式上,各级党委、政府就必须出台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具体措施,依法依规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对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职责,将当前我国面临的人口问题的种种压力,通过以具体的、钢性的、可操作的措施转化成全社会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切实改变当前人口计生部门单打独斗唱“独角戏”的局面。比如:公安部门必须把好户口凭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出具的相关手续再进行登记及流动人口清理查验关;卫生部门必须把好打击“两非”和新生婴儿关、工商部门必须把好外来人员经商办审证件关、民政部门必须把好初婚关、财政部门必须把好人口计生事业经费预算和监督关等等,只有切实做到每一个部门主要抓好1-2个或2-3个关键环节,并将这些环节的工作纳入其重点考核、重点督查的内容,也同样实行“一票否决”,只有这样,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流动人口人口计生管理问题、人口老龄化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只有全社会各级各部门行动起来,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工作上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做到互通相信、资源共享、相互协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真抓实管、统筹解决的局面,才能有效地解决好综合施治的问题。否则,都是口号、空话、白话、套话,没有现实意义。

    对策九:认真落实《决定》精神,寻求工作突破。《决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就全面加强人口计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指导新时期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决定》中,对如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人口老龄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及机制、队伍、经费、思路、方法等问题都提出了许多战略性、指导性、前瞻性的措施、方法和意见。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精神,以《决定》为纲领,切实从各个方面寻找人口计生工作的突破口,寻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先机。

    总的说来,人口计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基础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抓好人口计生工作是形势所迫、现实所需、发展所求。人口计生工作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抓绝对要倒退,抓不好、抓不实也绝对要倒退。只有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及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将《决定》精神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低生育水平才能实现、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大国才能实现,人口计生事业才能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篇:202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工作总结

    202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工作总结

    古田县第十五中学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组部人口计生委等11部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按照教育局《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和任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与计生工作全局,全力保证今年各项计生工作指标圆满完成。现总结我校202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和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

    1.调整充实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具体抓,责任心强的教务处主任具体管理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制。

    2.把人口与计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我校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领导。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真正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国情教育,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及青春期知识

    1.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和义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人口形势教育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列入学生国情和基本国策的一项重要教育内容。

    2.根据学生年龄特征分别开设人口国情、基本国策教育和青春期知识、性健康教育课程或讲座,对学生普及人口国情及青春期知识。

    三、倡导婚育新风,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1.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加强生育文化建设。(1)宣传进步的婚育观念:宣传依法生育、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社会性别平等、男性参与计划生育等,普及人口国情、基本国策知识。(2)宣传文明的生育行为: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普及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知识,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

    2.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分年级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心理生理教育,培养学生责任意识、道德意识、和正确的荣辱观,促进其全面、健康地成长。

    3.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婚恋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防止早恋。

    四、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子女实行优惠政策的力度

    1.对参加中考的农村独生子女或实行计划生育双女户实行优惠加分。

    2.对农村独生子女或实行计划生育双女户继续执行 “两免一补”和减免政 1

    策时优先照顾计生户贫困生。

    五、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目标

    1.继续做好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工作,按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做好人口与计生各项工作。计划生育符合率、晚婚率、晚育率、领证率(结婚证、准生证、独生子女证)、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环孕检率、计生知识普及率等指标均达到100%。

    2.认真做好孕前管理及避孕全程优质服务,切实抓好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基础工作。计生专干深入了解教职员工结婚、孕育、节育、领证等情况,及时准确向校长、分管校长反馈信息,提高计生工作质量。

    3.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学校在办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提供的材料中应包括其父母的婚育证明。

    4.做好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定期组织女干部职工进行妇科病普查。

    5.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地方性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

    古田县第十五中学

    2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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