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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基金

    栏目:七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浅语风铃 时间:2024-07-13 21:49:27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资产8688亿 炒股累计收益率364%

    2024年06月16日02:25京华时报[微博]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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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老百姓的“养命钱”交出了2024年的成绩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15日通过其官方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报,显示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达8688.20亿元。其中,社保基金会直接投资资产5041.12亿元,占比58.02%;委托投资资产3647.08亿元,占比41.98%。成立以来的累积收益为年均8.4%。

    2024年盈利73.37亿

    2024年,上证指数全年下跌超过20%,持续低迷的股市拖累了社保基金的投资收益,但由于社保基金一直秉承审慎投资,安全至上,控制风险,提高收益的投资方针,在去年市场持续低迷的局面下,及时将资金投入到固定类资产和实业类资产上,社保基金整体收益尚可。数据显示,社保基金权益投资收益额73.37亿元。其中,已实现收益额430.95亿元(已实现收益率5.58%),交易类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357.58亿元。投资收益率0.84%。

    另据数据显示,自成立以来,社保基金累计投资收益额2845.93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

    8.40%,比同期的通货膨胀率高出6个百分点。

    炒股累计收益率364.5%

    从长期来看,社保基金在股票投资领域战绩仍可圈可点。社保基金自2024年6月开始投资股票,8年多时间里,收益颇丰。截至2024年底,其历年股票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平均为19.22%,累计获得投资收益1326亿元,占全部投资收益的46%;累计投资收益率为364.5%,年化投资收益率达到18.61%,比全部基金累计平均收益率高出10个多百分点。

    截至2024年底,社保基金先后投资交行、工行、中行、农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人保集团、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银联等金融企业,以及京沪高铁、大唐控股、中航国际、中节能风电等工商企业,投资总额约870亿元,投资以来累计增值约800亿元。同时,还积极探索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加大投资规模,先后参与了交通银行、中国南车的定向增发。加大实业投资力度

    截至2024年底,社保基金管理的基金总规模已达8688.20亿元。其中,实业投资1375.72亿元,占比16%。社保基金方面表示,随着社会保障基金规模的不断壮大,实业投资在基金资产配置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后一段时间,社保基金将努力加大实业投资力度,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根据目前全国社保基金的资金来源测算,按照现行有关规定,预计从2024到2024年,社保基金用于实业投资的最高规模可达2500亿元,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为了不断扩大社保基金的实业投资规模,努力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社保基金正在积极开展两方面的工作。

    首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中央企业的联系和合作,加大对中央企业的投资力度,努力争取在中央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或再融资时,社保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

    其次,社保基金理事会还将稳定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重点选择一些具有优良的投资回报历史、管理团队比较优秀、具有较好的项目储备的股权基金开展投资。

    第二篇:社保基金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条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第三篇:社保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第四届理事大会第一次会议15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两会”的部署,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扩大基金规模,努力拓宽基金来源渠道,切实完成好社保基金管理运营的各项任务,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张德江深入分析了“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事业发展面临的紧迫形势和繁重任务,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都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目标,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张德江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责任感,管理和运营好全国社保基金这笔“保命钱”,并且要深入探索社保基金管理运营的特殊规律,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同时,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发展壮大社保基金的新途径、新模式、新办法,以改革创新促进社会保障基金事业发展。

    张德江还指出,要认真谋划“十二五”时期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国际国内各种因素对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影响,科学规划基金未来发展,大力培养和引进人才,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力争在“十二五”时期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介绍,截至2024年12月31日,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总规模为8568亿元,比2024年增加802亿元,增长10.32%。

    戴相龙强调,今年要在投资管理精细化方面狠下功夫,提高识别、度量、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的能力。合理配置各类资产,提高长期大额存款收益率,增加对社会保障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加委托股票投资的组合,稳定和增加对股票的投资。增加对未上市公司股权和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适当扩大对境外投资的范围和金额。要按每年实际投资额2倍以上规模,建立准备程度不同的投资项目储备库,做好滚动开发。

    据介绍,社保基金会的基金有两部分,一是中央筹集的全国社保基金,2024年底基金权益积累为7810亿元,比五年前增加5800多亿元;二是2024年底中央补助地方做实个人账户基金积累为566亿元。基金成立以来的权益投资收益为2772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

    9.17%,高于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7.03个百分点。

    社保基金为何“出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说,社会保险基金在征收环节上不能设“过渡户”,保障社保基金不被地方截留,但有些地方目前做得仍不规范。

    他说,自1998年以来,劳动保障部会同其他部委共进行过5次大检查,其中2024年发现170多亿元被挤占挪用,2024年发现有16个省份有挤占挪用情况。

    陈良认为,社保基金出现问题,首先是基金监管法规不完善。目前,对社保基金的管理只有《劳动法》中有概括性规定。此外,还有一些文件和规定,但都停留在部委一级,法规层次不高,缺乏对违规行为的有效制约。

    其次管理力量和手段有限。有些地区的基层甚至没有计算机,只能人工记账。另外社保基金管理人手极少,全国基金监管人员不到100人。如广东某市只有1个人管理着1.7万家企业的工伤保险工作。此外,有些人法制、政策观念淡漠;还有监督不到位。

    首重安全,次重增值

    对于社保基金的管理,劳动保障部部长田成平表示,管理社保基金第一是确保安全,第二是实现增值。他说:“这是老百姓的钱,你首先要保证基金的安全;但是老百姓的钱存在这里,像个人账户基金是20年后、30年后退休了才用的,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值,才能应付未来的需要。”

    劳动保障部于今年下半年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管理社会保险积累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全部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在国家做出新的规定之前,一律不得进行其他投资。明确规定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

    “社保基金要增值,应该多给它开辟一些投资渠道,但这个问题要逐步摸索,要持非常谨慎的态度。”田成平表示。

    记者近日从劳动保障部获悉,《社保基金管理条例》现在已纳入立法日程,将争取与制订中的《社会保险法》同步出台。(记者刘羊旸 齐中熙)

    社保基金已超2万亿

    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大险种组成。

    这五项保险基金的收、支、节余,到去年底共计18435亿元,其中收入6968亿元,支出5401亿元,节余6066亿元。近几年,基金收入每年递增20%左右。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司长陈良介绍,目前社保基金的收支总规模已超过2万亿元。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补充保险、全国社保基金等构成了社会保障基金。

    1998年后,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进入财政专户,由邮局或银行代为发放。征收方面,全国有16个省份由税务机关代征,其余省份由社保机构代征。

    (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老龄化、失业人口增加、因通货膨胀造成的物价水平上涨等社会问题日益突出。这些问题的不断加重将会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造成巨大的压力,会使社会保障基金面临贬值的风险。从而影响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国家的安定繁荣。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对于进一步推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国家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确保社会长治久安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目前社保基金运作体系仍处于初期阶段,在社保基金的投资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制度不健全,法律不完善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意味着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将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社保基金如何有效进行保值增值仍然是今后社会保障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一)投资结构不合理

    投资渠道狭窄,投资方式单一,投资结构欠妥。我国对社保基金的投资一直保持谨慎的态度。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的基本方针是“安全至上,控制风险,拓宽渠道,提高收益”。保证安全性是我国社保基金投资的首要任务。我国于2024年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法律的形式严格规定了社保基金投资的范围和比例。政府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进行严格管制虽然有利于保证投资的安全性,但也极大的限制了投资的渠道和方式,限制了社保基金的市场化运作。而目前我国社保基金收益主要来自于国债收入,这恰恰说明我国社保基金运营方面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和手段。社保基金投资渠道狭窄、资产过度集中。造成投资渠道狭窄,投资方式单一,投资结构不合理的弊端。

    (二)规模效益难成型

    管理分散,组织效率低下,难以形成规模效益。我国目前社保基金实行的是地域性分级管理,社保基金的投资和管理分散在各级劳动、人事、民政、经济、行政部门。由于各部门自成体系,部门利益各不相同,部门之间缺少沟通和协调,因而在社保基金的投资与管理过程中存在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利益区域化等现象。而国家管制型的基金运作,由于其权责不清,难以有效防范基金运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欺骗、侵吞、挪用及滥用现象,也直接导致了基金运作的低收益率。我国养老基金管理主体与投资主体的权责不清以及管理主体越俎代庖的现状是导致基金投资效益低下的重要因素,不利于我国基金投资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这些都导致社保基金投资和管理的运作成本加大,组织效率低下,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不利于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监管力度很薄弱

    从我国现行的社保基金管理体制来看,由于缺少统一规划、总体设计和集中管理,在社保基金的征收、支付、核算、审计等环节上都存在漏洞。另外,基金流失在监管力度不足中严重存在,被挤占挪用的基金,大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委托金融机构贷款或自行放贷、投资入股和经商办企业,有的已难以收回。一些地区还存在对有财政专户的社保基金不按规定计算利息等问题。另外,除了现行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外,在社保基金运营的各环节中也缺少其他相应法律法规的辅助,当出现问题时不能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管理体制存在漏洞、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健全都会严重削弱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三、我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对策建议

    (一)投资结构多元化

    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在组合投资已被广泛利用的今天,在考虑安全的同时,应比较大胆地投资一些效益更好的项目(如股票、衍生工具等),灵活运用投资组合理论,采取多元化的投资方式,不仅要进行金融工具投资,也可以进行实物工具投资,甚至还可能涉及海外市场。为了提高社保基金的投资效益,确保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应在考虑安全性的同时,更为大胆的投资一些收益更好的项目,不能因为一味追求安全性而放弃具有高收益的风险性投资。同时灵活运用多种现代经济学理论,采取多元化的投资方式。通过扩展投资渠道,增加投资方式,进一步改善投资结构。

    (二)主体分工明确化

    社保基金属于社会性公共基金,其政府是社保制度的主导者,当然就是社保基金最重要的管理者,但由于社保基金结构复杂,因此由社会自治性机构组织管理是必要的,避免各级政府及任何机构对社保基金的影响和干预。而我国当前的投资机构主要是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因此应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采取委托经营方式(基金管理中心不直接进行投资),通过竞争,明确高资信、高效益并经过基金理事会资格认定的基金管理公司或银行的投资主体地位,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逐步退出投资领域,回归到管理主体的位置。同时,由于养老保险基金数额最大,在整个社会保险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有必要考虑成立专门的养老保险投资银行。应尽快建立一套新的社保基金管理体系。在重视社保基金管理制度的总体规划,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协调好各级管理部门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的原则逐步提高社保基金的统筹层次,由当前的县市统筹向省级统筹发展,最终实现全国统筹。

    (三)制度建设全面化

    为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营埋下了隐患。为了提高社保基金运营的安全性,一方面要重视社保基金管理制度的建设。可根据有关的社保法律法规制定可供操作的完善的基金运营规则。通过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和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灵活的监督机制,以便对社保基金运营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完全监控。随时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的失范行为进行纠查。加强制度设计的力度,协调关系,尽快建立社保基金垂直管理体系,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由当前的县市统筹向省级统筹发展,最终实现全国统筹,以加大基金调剂功能,消除参保职工跨地区流动的障碍。另一方面要健全社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在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尽快出台新的更具权威性、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对社保基金的性质、资金来源、投资运营、监管者权力边界、纠纷解决机制尤其是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明确界定,再加上其他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构成完整的社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使社保基金的投资与监管有法可依。并且使各级政府调动其积极性,健全分担机制,使各个部门责任明晰。

    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结余也越来越多,到2024年底,全国五项社保基金累计结存18942亿元(其中养老保险12526亿元、医疗保险4276亿元、失业保险1524亿元、工伤保险404亿元、生育保险212亿元),这对保障参保者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保基金的数量增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的任务也越来越重,如何在国家政策规定的基金运营渠道内做好保值增值工作已成为社会各界、企业、参保者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

    一、建立、完善社保基金预算制度,为基金保值增值提供依据

    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是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拨付的前提下进行的,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首先应全面准确地掌握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结存情况。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社保基金的预算管理工作。通过预算管理,科学、全面、准确、真实、完整地掌握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结存的详细情况;通过预算,全面掌握全年、半年、季度、月度各项社保基金运营基本情况;通过预算,及时编制社保基金存储计划;通过预算做好三至五年的社保基金结余趋势预测工作,为开展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打好基础。

    二、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优惠利率政策

    为保证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国家从1997年起相继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国务院文件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城乡居民个人存款利率计息。社会保险基金除购买国家债券外,应全部存入银行专户运营生息。同时还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当年筹集的部

    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三个月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的沉淀资金,比照三年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中国人民银行也相应出台社保基金银行存款优惠利率政策。例养老保险基金存入各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从1998年1月1日起,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同时规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协议存款最低起存期为五年期(不含五年)以上,协议存款单笔最低起存金额为5亿元,利率水平、存款期限、结息和付息方式,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上述优惠利率政策,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我们必须认真执行,切实做好各项优惠利率政策的落实工作,充分运用各项优惠利率政策来促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三、加强社保基金征收管理,科学安排基金存储,使有限基金多增值

    社保基金增收,存储数量大,其存储期限、档次选择对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影响也大。在社会保险费征收中,应做到应收尽收,当日征收的保费当日进入基金专户,以1亿元基金为例,按一年期2.25%利率计算,迟进基金专户一天损失利息6250元。可见,很有必要尽量利用当期征收的保费,支付当期社会保险待遇,以提高社保基金使用效益。在社保基金存储档次选择上更应精打细算,合理安排,要根据不同的基金使用时间,安排不同的档次,尽量安排存期长的档次。现以2024年12月23日实施的银行存款利率为例,假设有1亿元基金,全部存满1年,活期利息收入36万元,三个月档次利息收入172.10万元,半年期档次利息收入198.98万元,一年期档次利息收入为225万元。也就是说如果1亿元基金存活期存款,跟存一年期存款比,损失利息收入189万元。再举例,假设2024年10月10日有1亿元基金,直接转存三年银行存款,当时三年期利率为3.24%,到期后利息收入972万元。如果存三个一年期,第一年利率2.25%,到期连本带息10225万元,再转存一年期,第二年当时利率2.52%,到期连本带息10482.67万元,再转存一年,第三年当时利率3.87%,到期后连本带息收入10888.35万元,存三个一年期利息收入共888.35万元,直接转存三年比存三个一年期多利息收入83.65万元。因此,我们必须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在保证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的情况下,尽量及时转存定期存款,减少活期存款的余额,做到能存三个月的就存三个月期,能存半年期的就存半年期,能存一年期的就存一年期,能转存期限长的就存期限长的。并要建立一个良性循环存储机制,社保基金存储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及时转存,能长则长,有长有短,结构合理,既保证社保待遇支付,又使社保基金能保值增值。

    四、认真分析银行利率调整趋势,切实做好储蓄积累型资金的保值增值工作

    社保基金中有相当部分是储蓄积累型沉淀基金,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等这些资金。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他的使用期比较长,它从参保开始缴纳,直到退休时才使用;同时要求利率水平也比较高。浙江省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记帐利率为

    3.92%,要使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达到记帐利率水平,必须选择期限长的档次存储,才可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同时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利率调整趋势,合理选择存款期限和档次,使这些储蓄积累型基金能够保值增值。

    五、完善社保基金运营效益考核指标,促进保值增值工作深入开展

    社保基金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物质基础,基金增值效果直接影响企业负担及百姓的保障水平。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多次强调要实现保值增值。但是由于对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认识不足,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全国利率政策一致的情况下,各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效果差距很大,一些地方基金增值率偏低的情况依然存在,这说明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的潜力还很大,需要我们像上级政府下达社保扩面指标一样,下达社保基金增值率指标。在全国利率水平相同的情况下,国家可根据近期利率水平来确定社保基金年增值率指标。把社保基金增值率作为上级政府考核下级政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把这项事关保障民生的保值增值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同时应尽快建立、完善社保基金运营考核指标和社保基金增值率考核指标,改变过去简单地用当年利息收入除以当年累计结余数额的方法,既要科学地计算当年已得利息中可计算当年的收入的利息,还要计算在定期存单中当年可计算的利息收入。这个公式是社会保险基金年增值率=社保基金利息收入+当年存单中可计算的利息收入,除以社保基金结余数×100%。社保基金利息收入应把已经计算过的存单利息收入部分减去,当年存单中可计算的利息收入是指一年期以上银行存款中当年可计算的利息收入,社保基金结余数额可用会计报表中1—12月结余数额相加再除12个月后得出。

    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保障保值增值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基金监管是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举措,很有必要从六个方面加强、落实基金监管。一是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劳动保障、财政、审计、工会、企业代表、职工代表、退休人员及专家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由其对社保基金运营全过程实施监管。二是建立社保基金运营情况公示制度。对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以及结余社保基金存储银行、期限、存储额、利率、利息收入情况、年基金收益率等情况在地方报纸上、政府网、劳动保障网、财政网上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经管人员培训。组织他们学习社保基金管理政策法规,社保基金存储管理技巧,社保基金最佳档次选择等基金管理基本知识,提高他们的基金管理能力。四是加强社保基金运营监督检查。通过内部审计、专业机构审计、互相检查等形式,对社保基金实施检查。注意检查社保基金政策落实情况、社保基金优惠利率执行情况、社保基金存储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营效益,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或整改。五是强化廉政教育。经常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政建设教育,不断提高社保基金经管人员的廉洁自律能力,激发经管人员以人民利益为重、多为百姓着想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想方设法为百姓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六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社保基金运营第一线,及时了解社保基金征收、拨付,特别是社保基金运营生息中的情况和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更清醒、更稳健地推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第四篇:浅谈社保基金监管

    浅谈社保基金监管

    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直接关系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如何管好用好社保基金,是全国上下十分关注和十分突出的课题。然而,社保基金监管,不是一个简单的管理性工作,而是一个系统的管理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需要全社会全方位地进行监督,才能奏效。为此,笔者试就如何强化社保基金监管问题作一探讨,以供商榷。

    一、强化审计部门的监管

    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具有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职责。因此,审计部门对社保基金的监督,应该是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从近年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情况来看,社保基金审计已成为审计监督的一项重点内容,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社保基金审计没有建立每年定审制度,各级审计机关对社保基金审计没有正常化、制度化;二是社保基金审计的深度、广度和力度不够,对社保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中的问题查处还不能完全到位;三是社保基金审计结果公示力度不够,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等等。对此,审计机关必须转变观念,建章立制,着力强化审计部门对社保基金的监督。

    1、牢固树立民本审计理念,建立社保基金每年必审制度。党中央、国务院在治理重大违法腐败案件和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中,赋予了社保审计重要的责任。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了社保审计极大的关注、期望和信赖。所以,作为审计机关,首先要牢固树立“民本审计”思想,心中要有人民群众。尤其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面向的是广大弱势群体,是重点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需要的。审计必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切实抓好社保基 金审计工作。其次要建立社保基金定审制度,并且将社保基金审计结果,纳入到每年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之中,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再次要加大审计结果公示力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转变审计工作思路,准确定位社保基金审计目标。社保基金审计总体思路应以效益审计为总揽,以社保制度运行过程为主线,以社保资金的真实、安全、规范为切入点。在关注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性的同时,还需要对社保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揭露社保制度的缺陷,分析现行社保政策的运行效应。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使社保资金能够安全有效运行。根据这一思路,各级审计机关应将“安全与效益、合规与真实、规范与提高”作为社保基金审计的重点目标。着力从财务合规性审计向业务数据的真实拓展,不仅要关注违法违规问题,还要关注效益问题,从宏观上,从体制机制上提出改善管理、完善制度、提高使用效益的意见和建议。要在注重对财务数据进行审计、查处挤占挪用资金的同时向业务数据真实性审计拓展;要注重对现行制度、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通过对执行结果的分析,查找运行机制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从重点以查错纠弊为主,发展为以揭露社保制度缺陷、检查现行社保政策的效应和评价社保资金使用效益为主的新型审计。

    3、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高社保基金审计效果。一是要大力推进计算机审计。随着社保部门、财税征管等部门的信息化程度迅速提高,在社保基金的征收发放环节上广泛运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大量业务资料通过电子数据库进行存储和操作。面对这一形势,作为审计人员,必须紧跟形势,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和完善新的审计模式,充分运用计算机审计技术,以业务流程为主线,从业务数据入手,解剖数据管理系统,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加以综合分析,并有效地与财务收支审计和效益审计相结合。二是要推行系统化审计。社保基金无论是从征收或来源上,还是在支出和管理方面,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管理部门多。因此,针对这一特点,审计机关在实施社保基金审计时,必须将此作为系统化审计项目来对待,用系统论的观点和方法去看问题,不能就收论收、就支论支、就管论管,确保社保基金审计全面性、完整性、宏观性。

    4、突出审计工作重点,提升社保基金审计层次。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社会各界对社保问题日益重视,社保基金管理法规、制度不断完善,相关部门法治意识逐步增强,社保基金已成为人们心中的“高压线”,有意识的违纪违规问题正逐步减少。因此,审计机关对社保基金审计的重点,应由以前的真实合规性审计尽快转向今后的管理效益审计上来,迅速拓宽社保基金审计领域。一是要强化社保基金征收中的效益审计。重点审查各项社保基金征缴面有否达到法规政策规定的要求,是否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审查各缴费单位有否瞒报缴费基数,有意偷漏应缴基金问题,是否确保社保基金缴费基数真实准确,做到应缴尽缴;审查征收机关征管基础工作是否扎实,征管力度是否到位,有否存在减缓免行为,做到应征尽征。二是要强化社保基金使用中的效益审计。重点审查社保基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真正用于社会保障支出;审查社保基金收支是否适度平衡,基金结余或赤字是否合理,是否充分发挥了基金应有的效益;审查各项社保基金分配安排是否坚持公平效益原则,既要关注基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也要关注其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社会效益;审查各项社保基金使用是否节约,是否真正做到以较小的投入办更多更大的事。三是要强化社保基金管理中的效益审计。重点审查各项社保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工作是否有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方法是否科学,管理政策执行是否严格,有否存在因管理不善、失误和制度缺失,而造成社保基金损失和浪费以及减收增支问题;审查社保基金流动环节是否存有漏洞,对中央和地方各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配套拨付,拨付的具体方式和手段是否可行有效,有无截留、挤占、挪用和违规获取资金等问题,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成效,有无因资金拨付不及时而影响被保障对象的利益。重点审查社保基金管理是否安全,是否保值增值,有无存在基金管理风险隐患等等。

    二、强化税务部门的监管

    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是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主体。因此,税务部门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应重点放在强化社保费的征收方面。这是决定社会保障工作能否正常开展的关键环节,没有收就没有支,也就没有保。所以,各级税务机关:

    一是要树立正确观念,强化税务机关征收主体地位。要坚决克服“代征”社保费的错误认识,树立税务机关就是社保费征收主体的正确观念,发挥税务机关的征收优势,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要积极推动税务机关社保费全责征收工作,坚持以组织社保费收入为中心,围绕“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强化主体,提高效率”的工作思路,组织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要树立正确的社保费收入观,依法征费,应收尽收,不得不征、少征、漏征,既不人为调控社保费收入,也坚决不收“过头费”;在征收税费过程中发现应当参加社会保险而未参加的缴费单位,应当督促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做好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抓好以非公经济、自然人为重点的扩面征收工作,逐步消除参保的盲点,不断增加费源和社保费收入;积极参与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的制定,对参保户数、缴费单位、费率、缴费人数等情况进行认真、仔细核对,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以取得共识,实事求是地制定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争取征收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要加强费源管理,努力提高监控水平。要有计划地定期开展费源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社保费费源分布情况;要强化缴费人户籍管理,逐步建立户籍档案,对缴费人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重点费源监控制度,随时掌握其费源变化情况,对重点费源实行重点管理;要利用税务机关的征管优势,不定期对缴 费人数、缴费基数等申报资料进行检查核实,着重解决缴费基数不实的问题,认真核实参保户数和参保人数,凡与缴费基数相关的项目,如缴费人数、缴费工资总额等,都应严格、仔细核定,确保真实和准确。

    三是要明确责任,大力做好欠费管理和清理欠费工作。要开展欠费清查工作,加大监控力度;要对欠费和欠费人合理进行分类,实施动态的分类管理,对欠费数额较大的重点欠费人,实施跟踪管理,定期追欠;要将清欠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清欠目标责任制。

    四是要狠抓规范,着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第一要狠抓管理制度规范。加强征收社保费的法制化建设,强化组织保障措施,完善岗责制度和考核制度,实行税费并举,统一考核,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第二要狠抓征管程序规范。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做到征管程序的六个规范:即规范建档管理程序,规范申报程序,规范征收程序,规范检查程序,规范催缴、处罚程序,规范接受举报及处理程序。第三要狠抓缴费服务规范。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切实维护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拓宽服务渠道、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提高缴费服务质量。第四要推进信息化和机构人员建设,提高社保费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财政部门的监管

    财政部门是社保基金的主要监管部门,具有对社保基金征缴、支付、投资、预算、决算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职责,对社保基金的安全与效益,合规与真实,规范与提高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各级财政部门:

    一是要切实强化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严格抓好社保基金收支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及时检查分析社保基金收支运行中的不足,促进增收节支,堵塞跑冒滴漏。

    二是要加强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政专户核算管理;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一切支出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收归收,支归支,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要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及时下拨资金,不得截留;及时搞好跟踪监督,充分提高有限基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要加大社会保障投资力度。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社保机构的管理经费支出,必须由财政预算单独安排,不得从社保基金中提取列支。

    四是要严格管理社保积累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对社保基金投资运作进行严格的监管,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不得将结余基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四、强化主管部门的监管

    社会保险机构是社保基金主管职能部门,社保基金能否管好用好,直接取决于社保部门管理工作的好坏。因此,各级社保机构: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要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切实搞好扩面征缴工作,严格抓好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强化社会保险稽核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认真审核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不得不核、少核、漏核,努力提高征缴率。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拒缴、瞒报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依法处理;对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追缴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对参保对象要建立缴费记录,建立个人保险帐户,并保证其完整、安全;对参保对象和离退休人员以及其工资基数增减变化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和核对,严格新增离退休人员的审批,加强动态核查,严防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二是要广泛深入地搞好调研工作,不断创新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三是要全面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加快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把社会保险的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术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强化社会各方面的监管

    一是要加大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力度。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的监督。

    二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社保基金收 支和结余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包括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

    三是要加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力度。对企业进行营业执照检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时,工商部门应当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对未履行义务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方税务机关。

    四是加大监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对国家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实施监察。

    第五篇:社保基金财务管理

    公共部门财务管理改革探讨

    ------社保基金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

    财政系劳动1201杨正玲 学号:2012110314 【摘 要】社保基金是我国福利与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我国社保基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会计核算基础存在局限性、社保基金监管不到位,信息公开不透明等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与建议,包括改革现行的会计核算基础、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和审计等。关键词:社保基金 财务管理 会计核算 账户管理

    一、引言

    社保基金,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简称,它的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管理机构为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是一种中央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它由国家集中管理,并不向民营与个体投资开放,将城乡居民所交的养老保险中的部分交专门管理机构以实现保值和增值。管好用好社保基金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但是,社保基金由于数额巨大,存储管理困难,使社保基金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例如 2024年夏的上海社保风暴,波及上海政要、国企高管、民营富豪近30 人。最近几年,全国多个省份发生社保基金被挪用案件,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需要详细分析当前社保基金财务管理与安全管理的问题,并思考研究相应的改进方法,确保社保基金的管好用好。

    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基础存在局限性。

    我国当前的社保基金会计制度的基础为收付实现制,用实际支出数作为支出的确认数,当期实际收到数作为收入的确认数,对应付未付或者应缴未缴的社保基金却没有任何确认信息。因此,通过这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信息有一定局限,不能充分反映社保基金的少数欠费甚至不缴的情况,无法满足管理需要。

    (二)社保基金监管不到位,信息公开不透明

    社保基金的监管涉及人社、财政、审计等多部门。一直以来,财政部门对社保基金的监督,重心都放在对存入财政专户的社保基金的直接管理上,而对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的征收、支付环节则疏于监管,也无力监管;其次,财政部门直接参与对社保基金的日常管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丧失了原有的监督地位的独立性,影响了监管的客观、公正。审计部门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多为事后审计,缺乏事前、事中监督。现行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虽然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和缴费单位应每年公布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社会和职工监督,但对文件公布的范围、指标和方式等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多数情况是职工往往需要主动查询,才能了解个人保险相关信息,直接导致保险信息不透明。

    (三)社保基金账户管理不规范

    目前我国所执行的社保基金按如下方式进行统筹缴纳:由社会保险机构为退休人员需支付退休养老金的总额进行社会筹资,即由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或全部由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以支定收,不留积累,养老保险的负担是代际之间进行转移,即由在职职工一代人负担已退休职工一代人的养老费用,在职职工本人则由下一代人负担。虽然这种模式使个人账户管理非常专用与严格,但导致一些管理单位在如何管理个人账户上存在很多不规范行为,没有在银行中以个人为单位进行存款账户的设置,或者按个人账户进行核算,使社保基金的个人账户非常混乱,缺乏有序、全面、准确的管理,并无法及时对账户的流入流出情况进行及时记录与核算,并进一步影响到年末银行对社保基金账户的利息计算等情况的实时报表统计。

    (四)社保基金征缴中的问题

    从总体而言,社保基金会存在企业无法按时、足额上缴的难题,这主要体现在两点。第一,企业因为效益和成本压力的考虑,难以按时、足额上缴。第一,有此单位根据国家的规定将会独立成立社会保险管理处,由于该处和财务部门没有业务从属关系,社保处没有足够的制约手段,容易出现企业内个别单位由于资金周转不便或者其他原因,拖欠社保费用或将社保费用于垫付生产,同时单位内有此保险费属于财务代收有此不属于财务代收,上缴方式较为不统一,医保员和社保员在传达和布置工作时候会出现沟通不畅的问题,导致社保处财务数据和各单位的财务应收应付款项不相符,难以核对。

    (五)对小额多期挪用基金缺乏制度约束

    虽然目前全国各基层社保所目前使用的各项管理方式与手段可以在一定程 2 度上对社保基金的收付、使用进行监管,也可以从制度上抑制社保基金管理流程中各种经办单位、个人挪用与擅自出借的问题,但对于多项小额社保基金挪用仍然缺少有力的制约措施,因为各级包括基层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可以直接向财政部门虚报社保基金使用计划,直接截留或者恶意套取保险费收入或者基金款项,并进行挪用。

    (六)社会保险管理者及财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缺乏

    目前,社会保险管理者大多是“硬专家”,只精于各自的专业,却未必擅长管理,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忽视财务管理的作用,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社保基金管理的有效机制中。同时,社保机构的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专业化程度不高,主要表现在:管理观念与创新意识不强,理论基础薄弱,知识结构老化,工作质量和效益不高。财务人员缺乏、编制不足,在社保业务成倍增长、工作量大的情况下,人才流失严重,补充来源不足,人少事多,不能实现精细化管理等一直困扰着社保机构的财务建设发展。

    三、新形势下我国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的策略

    (一)改革现行的会计核算基础

    首先,需要按照不破不立的哲学观点,从会计核算基础上进行彻底改革,将目前以此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问题与弊病分析透彻,引入权责发生制,与当前所应用的收缴支付实现制进行一定程度的结合,从而打破以往制度上的缺陷。进行此变革之后,需要相应的将个人的社保基金账户的核算基础进行一定变革,不再采用原有的制度,而是也采用权责发生制度;另外也要保持社保基金的收付实现制还在一定范围内的应用。从而最终实现这两种制度的结合的新型会计核算机制。通过这种改革可以在宏观上为政府进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与福利体系提供决策参考,并在实质上对社保基金的完整、有序、和可靠提供了制度基础,便于其实时准确反映其问题。

    (二)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和审计,实现社保基金的信息公开

    人社、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加强沟通和合作,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共同构建社保基金监管的有效机制。对财政专户的资金支出,应在银行环节设置“双控”程序,既不允许人社部门单方面决定支出,也不允许其他部门单独决定资金去向。由于社保基金数额大,周转速 3 度快,在管理上要建立内部控制、内部稽核、内部审计制度,同时完善定期的外部审计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另外,应通过媒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报告,将基金征收支付政策、欠费单位及金额、基金结余情况等涉及公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三)规范社保基金的账户管理

    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以确保社保基金的个人账户管理不存在疏漏,不给各种违法违规操作以可乘之机。首先,需要在财务管理中统一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在管理系统中对收入和支出账户分别分为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在结余账户中也作如此划分,从而实现了社保基金的统筹部分与个人资金的单独核算,并提供明细清单。另外,需要对个人账户进行实名认证以及完善所需要的详细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确保个人账户的安全与可靠,并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第三,需要建立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

    (四)社保基金征缴问题解决措施

    针对社保基金在征缴上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方法进行解决:第一,要加强社保基金的定期核算,要能够对企业每月核算参保人数、社保基金的具体金额和上报缴费的报表,以保证资金的完整性。第二,加强各核算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企业可以在每年年初由总负责人和下属单位的负责人签订征缴责任书等类似的文件,实行动态的跟踪考核,以此进行奖惩,并将此纳入考核和升迁的参考依据。第三,建立统一的企业社保费用征缴管理方式,保证基金的正常运行。对于在本企业就设有社保处的企业实体,应该建立起统一的管理体系,对社保的险种实行统一的缴费基数、统一的缴费方式和统一的缴费渠道管理。按照劳资部门提供的上年工资总额,企业实体可以在年初统一下达核算单位的缴费基数,并确定险种的具体代收和其他征收方式,并统一核算单位的缴纳渠道,以减少资金周转环,节约财务费用。

    (五)拓宽基金的保值增值渠道,完善基金安全管理

    在保证基金正常支付的情况下,人社和财政、金融部门应加强协作与联系,统筹安排,保证基金最大程度的增值。为此需要尽快发行适合社保基金购买的票面利率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定向特种国债,不断扩大证券型的投资规模,在 4 保证基金安全的基础上选择投资回报高的项目,实现基金的效益最大化。在基金安全管理方面,要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如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和缴费基数实行网上申报、社保基金网银划款、个人缴费银联刷卡等方式,彻底杜绝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直接接触现金,同时通过公示、稽核、责任倒查等途径完善管理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堵塞漏洞,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基金安全。

    (六)提高社会保险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首先要建立领导责任制,社保机构主要领导是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既是广大投保人利益的维护者,也是政府职能的管理者,因此需要既懂管理,又要了解财务的相关政策的“复合型”人才;二是要建立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把财务制度落实到各级层面、各个岗位;三是着力财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加强职业道德和能力培养,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为社保基金的管理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李霞 从社保联手“PE”看社保基金财务管理运作[J].现代商业,2024.11.(035). [2]李成平浅论社会保险财务管理工作[J]. 财经界,2024,08,(156). [3]卢登玲 浅谈如何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J].财税统计2024.01.[4]于春华 社保基金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24,02,20(213)[5]陈筱妍,闫思奇 新形势下我国社保基金财务管理的策略[J].财会研究,202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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