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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栏目:七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星月相依 时间:2024-08-03 21:52:49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年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单位、幼儿园:

    根据省市教师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全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7月15日前,完成教师职务评审的宣传工作。区教育体育局召开职称工作会议,各学校根据区上会议精神,健全组织机构,安排部署本辖区内的职评工作。

    第二阶段:8月1日前,各学校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并进行公示,完善职评相关材料。第三阶段:8月10日前,各职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局人事科进行初审。第四阶段:8月15日前,区上召开评审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

    第五阶段:9月30日前,各职评单位组织拟晋升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人员上示范课。

    二、上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材料的种类。

    每一位申报教师职务的人员,均应报送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高级一式三份,初级一式二份)。填写中应注意将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包括个人专著、教研教改成果、主要教学内容及成绩等)逐年逐项载明。

    2、《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综合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

    3、《教学人员任课情况登记表》一份。本表由学校统一填写,教导主任、校长签字(如申报晋升职务者系校长的,还须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学校盖章后方可视为完整、4、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教学情况记录表(9月20前上交)。

    5、推荐晋升人员校内公示证明(一人一份,注明公示时间、范围、反映,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6、申报人如系初中、完小正副校长,须同时附送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7、申报人已发表或交流的最高层次论文1—4篇(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予认可。具体篇数和论文要求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教研单位人员至少报送4篇)。可增加报送能代表个人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包括个人主持、独立或参与完成的课改、教育教学研究、多媒体课件等。

    8、教育教学综合业绩考核表一份(附表样)。重点记录教师、家长和校委会评议的结果,学校对其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认真、全面考核,对师德师风、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效果作出鉴定。

    9、个人工作业绩报告或思想工作总结一份。

    10、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包括:

    (1)教师资格证;

    (2)学历证;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4)现任职务聘任书;

    (5)奖励(荣誉•)证书;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证;(7)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等。

    (8)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如本人已接受继续教育且成绩合格,但尚未领取证书的,按规定出示书面证明材料);

    各学校(单位)要对原始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确定专人对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合格复印件上签名、签注意见和审核日期、加盖公章,方视为合格、有效。无审核人签名和单位盖章的一律不予认可。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涂改、伪造、变造及弄虚作假者,视为无效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申报中、高级职称的原件随材料上交,初级职称原件核对后,退回各学校(单位)统一保存至此次评审工作结束(其中,考核登记证、继续教育证、计算机合格证、论文原件装入材料袋上报)。

    (二)学校(单位)统一报送的材料。

    1、分别报送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样表统一在汉台教育网或QQ群下载,不得修改表式及各栏大小。同时用U盘报送该表电子文档。

    2、城区学校(单位)须报送对所有推荐人员的农村任教、支教情况认定的专文一份。须载明姓名、现在学校、在农村任教或支教学校及时段。必须是正式上报文件。

    3、本学校(单位)推荐申报人员公示结果报告一份。写明公示时间、范围、结论,学校(单位)盖章。

    三、有关事项

    1、关于考核结论问题。申报中、高级职称,仍继续执行综合考核结论必须为优秀的规定,其前提是任现职以来近两个聘期(一个聘期按3年计算)内必须有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晋升初级职称,必须2024年年度考核为优秀(转正定级除外)。

    2、关于观摩课。区教育局组织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观摩课,各学校组织小学高级教师或中学一级教师观摩课(方法同往年)。各学校要组织骨干教师对观摩课进行认真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区教育局和区职改办将对上示范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关于教育教学评价。按照《汉台区晋升教师职务人员教学评价的实施意见》(见附件),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晋升教师职务人员的教学评价,尤其要对是否担任班主任、是否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及效果做出认定和评价。

    4.关于工作量问题。申报人员工作量指学年实际完成工作任务量,统一折算为年度总课时量填报。教研人员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将下基层指导工作、上示范课及教研教改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在评审表中逐年详细填写。

    5、关于公示。在评审工作开始之前,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职称评审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公开本次评审工作的岗位职数,在学校评委会召开之前公示(一周)每位申报人所提供的评审材料,接受群众监督。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再向教师公示。对于在评审工作中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大的人和事,学校应该认真研究,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对确有弄虚作假的,按职评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6、关于计算机合格证问题。未取得计算机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推荐上报。晋升高级职称者符合免试的按往年做法逐级办理免试证明;晋升中级职称者,从今年起不再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直接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评审会进行审核。

    7、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者,不得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8、关于论文的问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论文数量和质量仍然执行省职改办的相关规定,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必须提交 2 篇以上(含 2 篇)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科技、学术论文,论文篇幅达到 1000 字以上,其中有 1 篇论文(第一作者)必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的公开专业刊物上发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各学校(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教师了解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认真解答教师在申报教师职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始终坚持政策宣传在先、思想教育在先、化解矛盾在先、理顺情绪在先的“四在先”原则,引导教师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奉献意识、诚信意识,以正确的心态对待教师职务评审工作。

    2、精心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程序化程度高的工作。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细致工作,要认真执行“五公开、三评议、一示范和层层公示”制度,即推荐中要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岗位职数公开、被推荐人的业绩和推荐程序公开,学生(家长)、教师、校委会评议,观摩课示范,学校和中心小学层层公示。努力提高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自觉接受广大教师监督。

    3、认真组织推荐。各学校要按照“自主申报、结合校情、量化标准、择优推荐、科学规范、激励先进”的原则,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在组织申报推荐时,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推荐领导小组,对申报人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和综合评价后,确定推荐人员。推荐结束后,各单位要把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申报数、政策规定的任职条件、单位推荐办法、拟推荐人员名单等情况进行张榜公示,群众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要通过公正细致的逐层推荐,把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师生员工公认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使他们的教学水平和师德品质能够在职务晋升上得到体现。同时要适当向老教师倾斜,进一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4、严明工作纪律。职评工作事关教师切身利益,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有关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序进行。对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搞暗箱操作、任人唯亲,收受贿赂以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二篇:202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专题

    丽水市教育局 文件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教人„2024‟125号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市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为认真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育教学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激发中小学教育教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丽人社„2024‟66号)精神,现就202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1.评审范围:在基础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2.申报条件:

    (1)任职年限要求:凡符合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 定晋升条件,同时任职以来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具备以下任职年限者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①已聘任中学二级教师、助理讲师、助理实验师、实习研究员职务四年以上或小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②已聘任中学一级教师、中专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实验师需六年任职年限。

    (2)学历年限要求:具备下列学历要求之一者,均有参加相应档次教师职务的评审资格。

    高级职务:①硕士研究生毕业7年及以上;②大学本科毕业10年及以上;③原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工作或从教工作20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学历3年以上。

    中级职务:①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可由市职改部门确认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由市职改部门确认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③大学本科毕业5年及以上;④大学专科毕业7年及以上;⑤原中师(中专)及以上毕业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并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2年以上。中师(中专)毕业在小学任教的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可适当放宽要求,即:中师(中专)毕业任教15年以上。

    初级职务(助理级):①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③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人员;④中师毕业5年;⑤ 原中师(中专)毕业或从事专业工作6年以上,并取得大专学历。

    初级职务(技术员级):①中师(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初定小学(幼儿园)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②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初定中学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中专讲师、中小学教育管理系列须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中学教研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才能申报中级及以上职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小学教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评审政策及相关条件

    1.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要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通过职务评聘工作,激发广大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工作热情,引导他们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育教学和管理队伍。职务评审要与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合进行,优化结构比例,科学、合理地设置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岗位,按照《浙江省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人事部门核定的岗位职数,科学进行调控,合理地设置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强化岗位管理,优化队伍结构。

    2.为鼓励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和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对符合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全日制硕士以上毕业人员,在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不受地域、身份和岗位职数等限制;对获得丽水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者,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对35周岁以下,符合 正常晋升或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允许不受本单位岗位设置比例限制,予以优先推荐评审:①入选市级“138人才工程”;②省功勋教师;③省特级教师;④市名师;⑤省教坛新秀。

    3.规范申报,分类评审。结合中小学校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特点,根据办学类型和校内教育岗位的不同,对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的教师提出不同要求,实行分类评审,不在教学一线从事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得参加中小学教师系列职务的评审。严格执行《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浙人专„2024‟147号),从严控制教育管理系列职务评审,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评聘对象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校中所在岗位不能纳入其他职称系列评审的工作人员。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须“兼课”,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要求:中层不少于当地教师1/2课时、校领导不少于当地教师1/3课时,且近3年累计“兼课”已满5个学期,并且截止到申报时仍在“兼课”。中学教师系列、小学教师系列、幼儿园教师系列、教管系列、实验系列、中专讲师系列原则上可以转评,但教师必须以现从事的主要工作量2/3以上为准,且在此岗位一年以上方可转评,转评次年才能晋升。申报学科必须对应课程计划所规定的学科课程,应与所教课程相同。申报人的所学专业,应与所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对于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和职高专业课(有技师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教师,可适当放宽要求。

    4.强化考核和任职期满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全面”的原则,认真考核申报对象的师德表现及教育教学水平、教育管理能力、实验辅助教学能力和履职情况,中小学教师着重考核学生满意度、教学实绩、教学行为等。近三年(报省评对象为近五年)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作为推荐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5.量化评审。继续对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素养、资历条件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今年首次对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者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内容与高级职务相同,考核结果作为评委会推荐和评审的主要依据。

    6.破格晋升。对专业技术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业绩突出的教育教学工作者,教学能力水平考核为A等,允许破格晋升(破格条件见附件)。破格条件要从严掌握,不得越级申报和双破格晋升(推荐)。要求破格申报的近二年考核必须有一年优秀。

    7.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属于正常晋升,鼓励各县(市、区)将符合条件者择优推荐,以提高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整体水平,优化结构比例。

    8.强化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考核分笔试和面试。凡确认、转评、晋升中小学教师系列、教育管理系列和中小学实验系列的人员,均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笔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申报专业与考试类别相对应;凡申报教师职务者,都须进行上课能力考核,可以是公开课等形式,组织方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并形成考核评价意见,装入评审材料档案袋。考核评价意见 作为县(市、区)推荐评审的主要依据;凡申报中级、高级职务者,都须参加教学能力水平面试考核,高级和市直中级考核形式为说课和论文答辩的方式,申报者自由选择两篇代表作,以电子文档(WORD格式)交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类汇总,汇总表和所有申报者代表作的电子文档于2024年8月5日前发至市教育局人事处邮箱Ls2202309@163.com,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中级的考核形式为说课或模拟上课,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确定为A、B、C、D四个等第,原则上评定A等人数为25%,B等人数为35%,C等人数为30%,D等人数为10%。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推荐和高评委评审的重要评价依据之一。

    9.继续教育。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者,近二年每年继续教育不少于48学分。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并拓宽教师继续教育的途径,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笔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可计12学分。参加函授学习者可由办学单位出具参加学历教育证明。

    10.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违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师德问题被查实的,从评审的次年起3年内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每位申报人员都需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1.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对具有技术创新和发明、获得专利及具有在企业挂职研修经历的申报对象要优先予以晋升。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挂职研修两个月,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的技术创新和发明、专利在职称评审中与学术论文同等对待。申报职业中学专业课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人员要求取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证书。

    12.教师资格要求。根据《教师法》规定,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申报中小学教育管理和实验系列职务者不需具备教师资格。

    13.支教要求。凡晋升小学高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须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对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应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全职支教1年的经历。

    14.论文要求。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者须提交一篇任现职以来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学业务部门评选获二等奖以上或市级教育学会及其专业会议上交流的教育教学论文;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学业务部门评选获二等奖以上或市级教育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评选三等奖以上、能反映本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允许有一篇为教育综合类的内容,如教育管理、德育研究、社会实践等)。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学业务部门评选一等奖以上或市级教育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评选三等奖以上、能反映本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允许有一篇为教育综合类的内 容,如教育管理、德育研究、社会实践等)。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市地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市地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学业务部门优秀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或省级三等奖以上、能反映本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论文两篇。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承认第一、第二作者或执笔者,省级以下论文只承认第一作者。所有在非法刊物或各类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一概不予认可。论文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底,录用稿不予认可。为鼓励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凡在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申报中级职务,论文要求放宽到县级教育学会及专业学术会议交流及以上。在10个班级数以下的偏远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并仍在当地任教的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只需提交任现职以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或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教学业务部门评选一等奖以上或市级教育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评选三等奖以上、能反映本人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论文一篇送审。提交的获奖论文,其奖项原则上要求由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县级及以上一级、二级学会颁发(送省评审的要求省一级学会颁发)。提交的课题成果,须有教育、科研部门下达的科研立项证书或科研规划、计划书,并已取得有使用价值或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申报时需提供有关科研成果报告或相关论文,并有立项部门颁发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送省评审的提交论文、课题数量均控制在5篇(项)以内,送审的代表作在此范围内选择。15.职称外语要求。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专„2024‟80号),申报讲师系列50周岁以下的人员都需取得相应级别外语考试合格证书(高级B级、中级C级)。年龄满 40 周岁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2024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没有达到国家和省定合格分数线的,允许凭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参加当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育管理、中小学实验系列职务,职称外语成绩均不作要求。

    1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均需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化设计考试合格证书,即:申报评审高级资格人员须取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资格人员须取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合格证书,申报初级资格人员须取得2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①年满45周岁;②博士学位获得者或留学回国人员;③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④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⑤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⑥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⑦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⑧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⑨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⑩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17.普通话水平要求。对申报对象的普通话要求按“浙语„1999‟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晋升职务的必备条件。具体要求是普通话口语课或语音课教师为一级乙等及以上;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在乡镇以下(不含乡镇)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并仍在当地任教的教师可放宽到三级甲等;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普通话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18.德育学科教师职务申报对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德育教育队伍的建设,对取得教管本科承担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并且长期从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即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明星班主任、师德楷模荣誉称号的中层以上干部、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德育课教师、担任10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成绩突出(必须有育人的“典型事迹”),可评聘德育学科教师职务。倡导中小学校长参加专业学科的评审,也可以参加德育学科的评审,但必须兼任本专业课,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少于当地教师1/3课时,所任职学校必须三年无学生犯罪,无安全责任事故。

    19.班主任工作。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要求,评聘中小学教师职务的教师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而且要看其工作实绩,凡担任班主任工作比较差的,不得晋 升高一级教师职务。评审教师职务班主任工作年限具体要求,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含其他高中职高班)申报高级职务,要求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20.学生满意率。凡申报教师职务者,所在学校都须进行教师和学生民意测验,教师同意推荐率和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下为家长)满意率达到60%及以上,才可予以推荐。

    21.继续向偏远农村学校教师倾斜。各县(市、区)要为长期在偏远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晋升创造条件,农村学校中高级教师的推荐率原则上不低于城镇教师。同时,对出色完成支教任务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学校(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把好材料审核关,确保申报者提交的材料准确详细,真实可靠,符合规范要求,对提交的复印件要和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逐件签上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加盖学校(单位)、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公章。《评审综合表》要求本人填写任现职以来的详细情况,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单位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签上审核人姓名、公示时间,加盖公章方可上报。提交的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其中2篇(部)送审论文材料须为原件,其他材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加盖学校(单位)、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公章。破格晋升对象,需填报《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并附有关材料,同时必须在《花名册》、《评审表》和《综合表》相应栏目标明“破格”字样,注明符合哪几项破格条件及内容,破格人员与正常晋升人员花名册要分开填报。

    《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送省评审高讲、小中高、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人员填写)每人一式一份(切勿粘贴和装订);《论文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4份用A4纸复印(含1份原件),1份附在推荐综合表后,3份贴附在《评审表》内;评审人员的《评审表》可从丽水教育网上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评审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一式3份贴附《评审表》中。

    评审材料上报前须按《评审材料清单》(附件6)要求逐项核对后上报,并按学科分别打包,用纸写明县(市、区)、学科类别、上报人数。《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按学科类别分破格晋升与正常晋升以EXCEL文件格式制作,电子文档和打印名册一起上报。对评审材料不规范或不全的,评委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四、时间要求

    1.申报中学高级教师的送审论文[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无单位、姓名)]由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单位)于7月10日前统一送交市论文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中学高级教师送审论文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上报。

    2.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单位)对申报高讲、高级实验师、小中高、教管副研究员和中小学高级实验师职务 的有关材料要求9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处;申报中级(含教管中级)、中学高级教师(含职教中高)职务的推荐工作,要求在9月25日前完成并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本通知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附件:(请到丽水教育网上下载)1.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

    2.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情况表EXCEL结构说明 3.中学高级教师送审论文汇总表 4.关于送审论文专家鉴定意见的填写说明 5.论文专家鉴定意见 6.评审材料清单

    7.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审批表 8.破格推荐高级职称(职务)审批表 9.中专学校教师职务推荐评审综合表 10.中小学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

    11.推荐高级职称(职务)人员情况综合表(送省评审人员填此表)12.班主任年限审核表

    13.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系列高级职务工作业绩鉴定表

    14.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面试成绩汇总表 15.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笔试(面试)成绩单 16.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面试答辩论文汇总表 17.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18.破格评审中级教师职务条件 19.破格评审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20.考核登记表

    21.破格人员上公开课登记表

    22.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 23.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24.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民意测验汇总表 25.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情况审核表 26.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申报表

    27.中小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报省评审人员专用)28.丽水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表 29.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水平考核上课能力考核综合评价表

    30.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汇总表 3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3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3.分学科人数汇总表 34.字库文件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说明

    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说明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不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希各校在收到职评文件后,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把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教师。同时按要求做好职评的各项工作。现将今年职评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校要成立教师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和学科评审组,组成人员名单报教体局人事科备案。

    二、各校按教体局确定的教师职务评审日程表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三、在职评工作中须强调的有关政策及报送材料要求: 1.必须明确申报者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对于工作岗位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相符的,不予受理和推荐。送审材料时,须报“学校教师任课总表”一份,并要盖上公章确认。

    2.中专及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仍按绍市教〔2024〕52号文件有关条款执行.3.关于初级职务的破格晋升:继续允许初级职务破格晋升,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任低一级职务满规定年限的中小学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破格晋升。

    (1)具备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推荐选备条件之一。(2)现为山区农村偏远学校教师,且在山区农村偏远学校任教满20年及以上。

    4.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绍市教〔2024〕52号文件中规定45周岁(即1966年5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的人员及“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乡镇基层单位是指乡镇所属中小学(幼儿园)。

    5.绍市教〔2024〕52号文件中山区农村偏远学校是指享受山区补贴的学校。

    6.参加各类专技资格评审的教师,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评价标准(试行)》中各项内容的顺序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并列好目录,所有证明材料都要复印在内,并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评价标准(试行)》和相关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便于审核。学校学科评审组审核后的量化考核得分填入考评1栏。

    7.关于教师支教要求: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晋升中学高级职务(含小中高),必须有在农村支教一年的经历。

    8.关于考核:近5年的考核登记表都须附上。其中初级3、中高级5。

    9.关于班主任的年限中要注明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的年限。10.业务考核:对申报中高及小中高的教师实行业务考核,中学教师业务考核分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小学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11.送审论文的《专家鉴定意见》的粘贴按“绍兴市中小学教师专技资格评审材料送审要求”的第四点执行,特别要注意有二十五份要缩小一半后复印在《综合表》背面。

    12.关于开课材料:凡是晋升中高级职称的都必须提供任现职以来,开过的观摩课、示范课或公开课的有关材料,要求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公开课安排表、原公开课教案以及公开课的评价意见。

    13.关于继续教育要求: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每年48学分以上,近五年不少于240学分的继续教育证明,并列好目录,所有证明材料都要复印在内(含公需科目培训)。

    14.综合表一律用A3纸,要求电脑打印。中级一式20份,高级一式25份。小中高、中专高讲及管理、实验类高级综合表一式一份,到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再上交综合表复印件20份,要正反面复印合成一张,综合表中的“填表说明、基本信息”不要复印。

    15.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年限应与申报条件中的任现职年限要求相一致。

    16.申报职务档案袋封面的各项内容要填写完整,里面的送审材料要按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成册,申报高级职称在装订材料时,要用线或大钉书针装订,切忌用硬夹。

    17.《评审表》第15页“学校审核意见栏”填写校评审小组评审推荐意见。

    18.根据省市评审要求不同,评审材料分为送省评审和送市评审两种材料。应按照省市开列的《材料清单》内容提供相应的评审材料,其中送省评审的《综合表》1份,还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为XX(单位全称)XX姓名。

    19.各校对报送的评审材料,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手续齐全,各种材料学校须逐一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盖公章,严禁弄虚作假。

    20.有关花名册的填写说明附后。

    四、评审经费

    1.评审费:初级每人100元,中级每人260元(破格晋升加50元),高级每人390元(在上报职评材料时上交)。

    2.资格证书成本费10元,初中级职称交近期2寸照片一张。(背面用正楷注明单位、姓名和出生年月)。

    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日程表

    7月4日 7月12日

    7月23—24日7月25—26日8月上旬 8月15日 8月20日 8月28日 8月30日前

    布置教师职务评审工作

    中学和小学职评领导小组、评审小组报告一式二份,高级、中级、初级等评审对象花名册(中小学分开)送职评办,领取评审表

    市属学校和五大集镇学校职评材料送职评办,随带必要的原始证件(每人单独包装)

    其它乡镇(街道)学校职评材料送职评办,随带必要的原始证件

    学科评审组评审 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中高级职评材料送绍兴市职评办资格审查 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中高级教师评审有关材料送绍兴市职评办

    有关花名册的填写说明

    1.申报对象花名册要用Excel表式打印,各项栏目须逐项审核,准确无误。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jtj—fjm@163.com,报送材料时再上交纸质1份。

    2.按职务类别分开编造,即中高、高级实验师、中专高级讲师、副研究员、小中高、中

    一、助理研究员、小高、初级等职务要分别换页填报。

    3.填写花名册时,评审对象要按以下任教学科的顺序填写:思政、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高中通用技术)、化学、生物、科学、地理、历史与社会、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职高专业科等,同一学科应先填高中教师,后填初中教师。

    4.身份证号码:因身份证号码数字较长,请用“自动换行”格式,不要合并单元格,表格的数字一律用“文本”格式填写准确。

    5.通讯地址:不用填写。

    6.工作单位:省略县市名称,如“三界镇中学”即可。7.联系电话:小灵通或手机的号码。

    8.出生年月及参加工作时间:用日期型的格式填写,如1980.8。9.是否农村学校:乡镇所属学校或所在地的学校(含黄泽中学、崇仁中学、长乐中学、三界中学,但这4所市属学校计算机考试不免)填“是”,其余学校(含街道、开发区所属学校)填“否”。

    10.最高学历:填写格式为:“大专、本科或自本、函本”等。11.何时何校毕业:填写最高学历的毕业时间和学校,如2024.7宁波大学。

    12.所学专业:填写最高学历所学的专业(如所教专业为低一级学历的专业,则在备注栏中注明)。

    13.所从事专业:应写明高中或初中(小学)什么学科,如高中物理、初中英语、小学语文等。

    14.现聘任职务名称:简写为“中

    一、小

    一、幼一”等。聘任时间用日期型填写,应与首届聘任书上的时间一致。

    15.普通话栏统一填“具体等级或免考”,计算机栏填“合格或免考”。

    16.在备注栏应注明该教师符合的选备条件之一(除小中高外,只要填写一条即可,简要写清时间、级别、内容)。

    职评材料送职评办时必须随带的申报对象的

    原始证件目录

    1.必备条件中所要提交的专业论文原件及证书(中级1篇,发表或获奖)及公开课证明材料。

    2.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历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

    4.现任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5.现任教师职务的聘书(任命书),提交任命书年限应与申报条件中的任职年限要求相一致。

    6.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8.继续教育学分卡及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证书。9.有关的考核表(初级三年、中学一级四年、小学高级及中学高级五年)。

    10.能证明该教师符合职评选备条件的原始证件。(如以论文作为唯一的选备条件,公开发表论文则需提供报刊的原件,获奖论文则需提供获奖文件、证书及论文原件)

    注:以上原件单独包装,查后即退。教师送审材料可使用经学校核实并签名盖章的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要求有封面、封底、版权页)。

    第四篇:2024年中小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

    2024年中小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材料及要求

    参加2024年中、高级职称评审推荐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申请晋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材料:

    1、证件类

    ⑴学历证件(原件、复印件)(第一学历、后取学历)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⑷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

    中学教师须提交《太原市教师职务培训合格证书》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小学(幼儿)教师须提交《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书》;校级领导须提交《山西省中小学校长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

    继续教育登记证须有公需课程和新课程培训成绩合格记载。⑸《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四个模块、原件)

    ⑹原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及聘任文件(原件、复印件)、2、业务类(1)述职报告。

    1(2)在县级以上范围开设的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术讲座、管理讲座材料(讲座稿等)及评价材料。

    (3)指导青年教师的师徒合同、指导记录和同行评价材料。被指导教师在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显著进步成绩及荣誉称号等方面有关材料;指导其他高级教师相关材料。

    (4)兼任县以上教研员,兼任市级以上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学会工作或为市级以上学科中心组成员相关材料。

    (5)在省级以上教育或学术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主编、参编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参编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地方教材、校本教材、教师教学参考书;

    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1项以上,通过成果鉴定并结题。

    (6)由所在学校(单位)提供并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的对参评人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教育科研情况、进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相关材料。并提供教学工作量、听评课、近3年所带班级成绩、教师评议优秀率、出色完成教学及指导工作、完成开设选修课课程、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开发对方教材或校本教材等相关业绩材料。

    (7)担任班主任、学生辅导员、年级组长和课外活动小组、学生社团管理工作等相关材料。

    (8)教师提供2024.9—2024.6一个学的教学计划、教 学设计(教案)和听课评课笔记、业务学习笔记,以及2024—2024学第二学期(2024.2—2024.6)所带一个班学生作业25本,语文教师需同时再提供一个班的作文25本,音、体、美教师提供课外活动计划、安排、活动情况记载。

    (9)教研人员提供2024.9—2024.6年近一年的教学调研记录、听课笔记及评价意见、专题讲座稿、调研报告等

    (10)《太原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3、荣誉类

    具有下列称号的获奖证书、证件(原件、复印件): 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山西省特级教师。

    4、表格类

    (1)《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

    (2)《山西省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表

    一、两份)

    (3)《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行评议表》(一份)(4)《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写实评价表》(一份)(5)《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公示表》(一份)(6)《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诚信签字表》(一份)(7)《晋升教师职务教案、学生作业批改评价表》(一份)(8)《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登记表》(一份)(9)教学成绩表(一份)

    (10)原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件、一份)

    (11)近5个学考核表、任职期满考核表和任职期内取得两次考核优秀的考核表(原件)

    (12)评聘职称后兑现工资进档审批表(原件、复印件)(另附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

    二、申请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申报材料(中教高级):

    1、证件类

    ⑴学历证件(原件、复印件)(第一学历、后取学历)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⑷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

    中学教师须提交《太原市教师职务培训合格证书》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小学(幼儿)教师须提交《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书》;校级领导须提交《山西省中小学校长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

    继续教育登记证须有公需课程和新课程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的记载。

    ⑸《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四个模块、原件)

    ⑹原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及聘任文件(原件、复印件)⑺评聘职称后兑现工资进档审批表(原件、复印件)

    2、业务类

    (1)述职报告。要求包括如下内容:最近一届毕业生入学人数,毕业人数,中途转入人数,转出人数,辍学人数;教师本人对教学成绩的分析说明及所能列举的依据;教师本人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所作努力的追述;教师关于自己教学业务能力优势与不足的客观分析。

    (2)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科研工作记载及业绩;担任校长、副校长的授课时数分别不得少于本学校专业课教师标准工作量1/

    4、1/3,并提供近一学年的规范教案(学案)。农村学校因课程计划、学校规模等原因课时较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教学工作量作为补充(由学校及上级教育部门出具原因证明)。专职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在基层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在现任岗位从事教科研工作不少于5年。任现职以来,在县(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不少于6次,其中至少2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

    教育事业单位的非一线教师,或破学历条件的中小学一线教师,须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或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4篇(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相关);或有专业论著、译著,正式出版发行且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受聘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 书、教师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本人撰写在2万字以上,编写的教材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3)指导过2名以上青年教师师徒合同并取得明显成绩的过程原始材料和近两学年的指导小结;

    (4)教学研究课、示范课、学科讲座讲稿,课堂教学评价表和县区及以上教研部门的证明材料,(5)担任班主任、学生辅导员、年级组长和课外活动小组、学生社团管理工作等原始材料。

    (6)教师提供2024.9—2024.6一个学的教学计划、教学设计(教案)和听课评课笔记、业务学习笔记,以及2024—2024学第二学期(2024.2—2024.6)所带一个班学生作业25本,语文教师需同时再提供一个班的作文25本,音、体、美教师提供课外活动计划、安排、活动情况记载。

    (7)教研人员提供2024.9—2024.6年近一年的教学调研记录、听课笔记及评价意见、专题讲座稿、调研报告等

    (8)电教、仪器、招生人员提供2024—2024近一年的调研记录、书面报告、原始记录及有关证件等与本人从事工作相一致的工作记载、工作总结、工作成果材料。

    3、科研类

    论文、论著,地方教材、校本教材,教育教学案例,经验总结、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科研成果。

    提供的材料(教育教学案例、经验总结、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不少于3篇,其中必须有1篇所教学科教学案例,1篇所教学科专业性文章(2024字左右)。教学案例是教师与学生就某一具体教学过程相互作用的叙述,是以教学情景中出现的事实为基础所展开的课堂讨论载体。教学案例须经省高评委审查达到合格以上。经验总结、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须经省高评委进行审查评价,确认对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借鉴和参考作用。

    任现职以来,在校级以上的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5次,并至少有1次在县级及以上范围进行;校长在校级及以上范围进行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讲座不少于5次,并至少有1次在县级及以上范围进行,且获得好评(提供教案或讲稿,课堂教学评价表和县区及以上教研部门的证明等原始材料)。经学校安排,有计划地指导过2名以上青年教师,被指导教师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提供能反映指导青年教师过程的原始材料,近两学年的指导小结)。

    4、荣誉类

    获奖证书、证件(原件、复印件)

    小学教师须具有下列称号之一: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优秀班主任、省优秀辅导员、省师德先进个人、省特级教师、省教学能手、省学科带头人。

    乡镇以下农村小学教师须具有下列称号之一: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市优秀教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优秀班主任、市优秀辅导员、市师德先进个人、市级教学名师、市教学能手、市学科带头人。

    5、表格类

    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⑵《山西省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两份)

    ⑶《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行评议表》(一份)⑷《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写实评价表》(一份)⑸《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公示表》(一份)⑹《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诚信签字表》(一份)⑺《晋升教师职务教案、学生作业批改评价表》(一份)⑻《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登记表》(一份)⑼教学成绩表(一份)

    ⑽原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件、一份)

    ⑾近5个学考核表、任职期满考核表和任职期内取得两次考核优秀的考核表(原件)

    ⑿评聘职称后兑现工资进档审批表(原件、复印件)另附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

    申请破格晋升者须按文件中破格晋升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申请晋升中小学一级教师申报材料(中教一级、小教高级):

    1、证件类

    ⑴学历证件(原件、复印件)(第一学历、后取学历)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⑷继续教育合格证(原件)

    中学教师须提交《太原市教师职务培训合格证书》和《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小学(幼儿)教师须提交《山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书》;校级领导须提交《山西省中小学校长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

    继续教育登记证须有公需课程和新课程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的记载。

    ⑸《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三个模块、原件)

    2、业务类(1)述职报告;

    (2)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业绩;

    (3)担任班主任、学生辅导员、年级组长和课外活动小组、学生社团管理工作等相关材料。

    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教过中学两届以上毕业班或教过小学一届以上毕业班,学校师生评价教育教学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方面做出一定成绩,并提供相关材料。

    (5)教师提供2024.9—2024.6一个学的教学计划、教学设计(教案)和听课评课笔记、业务学习笔记,以及2024—2024学第二学期(2024.2—2024.6)所带一个班学生作业25本,语文教师需同时再提供一个班的作文25本,音、体、美教师提供课外活动计划、安排、活动情况记载。

    小学教师申报晋升职务者,不须提交学生作业,只提供2024.9—2024.6一学年的教学设计(教案)和听课评课笔记、业务学习笔记。

    (6)教研人员提供2024.9—2024.6年近一年的教学调研记录、听课笔记及评价意见、专题讲座稿、调研报告等。

    (7)电教、仪器、招生人员提供2024—2024近一年的调研记录、书面报告、原始记录及有关证件等与本人从事工作相一致的工作记载、工作总结、工作成果材料。(5)(6)(7)条要求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者在讲课时自带交评委审查评价。

    (8)教育事业单位的非一线教师,或破学历条件的中小学一线教师须提供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或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4篇;或专业论著、译著须正式出版发行且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受聘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师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编写的教材在县级及以上范围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9)《太原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要 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3、表格类

    (1)《中小学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太原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务个人情况登记表》(两份)

    (3)《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行评议表》(一份)(4)《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写实评价表》(一份)(5)《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公示表》(一份)(6)《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诚信签字表》(一份)(7)《晋升教师职务教案、学生作业批改评价表》(一份)(8)教学成绩表(一份)

    (9)原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件、一份)

    (10)近5个学考核表、任职期满考核表和任职期内取得一次考核优秀的考核表(原件)

    (11)评聘职称后兑现工资进档审批表(原件、复印件)(12)《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登记表》(一份)另附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申报晋升小学高级职务交3张)。

    四、有关申报材料的其他要求

    1、所有报送材料必须认真填写,准确无误,字迹工整,规范整齐,统一按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装入资料册。

    2、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有校长签名并盖学校公章。

    3、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和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须用省教育厅人事处职称办统一制定的上报系统,形成上报数据并填写录入打印纸质表格报送。

    《山西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山西省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均用申报系统形成数据并打印上报。《太原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晋升高、中级职务申报推荐人员基本情况表》(花名表)用EXCEL制表,打印上报并报电子版。

    4、交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其中评审表及资料册统一发放。

    附件1.支援农村教育工作考核要求 附件2.教学案例要求

    附件3.关于2024年全省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讲课、考试、答辩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4.各类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表

    支援农村教育工作考核要求

    支援农村教育,是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做好我市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现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晋教人[2024]24号《关于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暂行办法》,就支教工作提出如下考核要求:

    一、凡各县(市)区城镇教师和市直各学校(单位)拟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须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申报晋升高级职务。

    二、对支教工作的考核,由校、县、市三级实行逐级考核,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工作报告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各支教学校(单位)须在每年3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支教工作计划和支教人员名单,确定离岗全职支教和在职兼职支教人员,填报《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基本情况表》。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支教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建立支教工作档案。

    四、各受援学校要对支教人员的现实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考评。对支教人员的到岗情况、教学业务工作等进行写实记录,并组织受援学校师生对支教人员进行同行评议、学生评教等形式考评。每一学期向县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在本校支教人员工作的情况,每对支教人员的现实表现写出考评意见,并建立支教工作档案。

    五、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均应对本辖区支教工作制定计划、统筹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各支教点检查指导支教工作,帮助协调解决支教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建立支教工作制度,健全支教档案资料。

    六、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各校的支教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指导,以实地抽查、召开座谈会、查看有关资料、听汇报等多种形式,对各县、校的支教工作进行考核,协调解决支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支教工作情况。

    七、支教人员完成支教工作后,须写出支教工作报告和填写《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登记表》。并将其同支教期间的教学业务原始材料(如教学计划、课表、教学设计、教科研活动记录、公开课、业务培训、业务讲座记载等)和受援学校所在县(市)的考评意见,交本学校建档保存,在本人申报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时,与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审核。

    教学案例要求

    教学案例指“具体情景下发生的典型事件”。“具体情景”,指的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起因和条件等背景信息;“典型事件 ”,指的是在“具体情景”下发生的最具有代表性的、最能反映事务本质的有价值的实例。它也可以是具体情景的某一项决策。

    学校教育教学中有许多典型事例和疑难问题,案例可以从不同角度反映教师在分析处理这些问题时的行为、态度和思想感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例证。教学案例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教学的重点、难点、偶发事件、有意义的、典型的教学事例处理的过程、方法和具体的教学行为与艺术的记述,以及对该案例纪录的剖析、反思、分析、总结。

    案例不仅记述教学行为,还纪录伴随行为而产生的思想,情感及灵感,反映教师在教学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矛盾、困惑,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想法、思路对策等。它既具有具体的情节、过程、真实感,又从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教学艺术的高度进行归纳、总结,得出其中的育人真谛,予人以启迪。可以说,教学案例就是一个具体教学情境的故事。在叙述这个故事的同时,人们常常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点评。所以,一个好的案例,就是一个生动真实的故事加上精彩的点评。

    第五篇: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方案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 核 方 案

    为了加强小学教师管理,客观评价教师的工作业绩,便于教师按时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人【2024】(6号)》和《中小学教职工考核办法》《教人【2024】(35号)》等文件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职评领导小组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我校成立了职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柏现启兼任

    二、审查申报资格

    学校对辖区各小学教师参加2024年申报职评的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并进行张榜公示。

    三、制定竞聘考核办法

    第一条,2024年满男60周岁,女55周岁取得了小学教师高级职务的但没有获得聘任的教师,本次首先聘任,不再参加综合考评竞聘。

    第二条,工龄:以市教育局档案室参加工作时间为标准,进行工龄计分,凡年满15年(含15年)以上加15分,每少1年扣1分。

    第三条,综合量化考核,主要考核,近三年的工作实效。

    1、德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学生,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计基本20分。

    近三年来,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①受教育局通报批评的一次扣2分。

    ②不服从学校分配,或没有完成学校布置工作扣1分。③体罚学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分。

    2、能

    ①学历达标者计3分,高学历达到者加计1分。②继续教育每学年规定分培训的计1分

    ③备课(10分)以上学年教案为依据,按教案质量的情况由考核组打分。

    ④听课记录(5分)以三年来的听课记录为依据,按质量的情况打分。

    ⑤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镇级的一次记1分,市级一次记2分,阜阳市一次记3分,省级一次记4分,国家级记5分。

    ⑥近三年来,每任一个学期校长加6分,教学主任加4分,中层领导班子成员加3分,班主任加2分。

    3、勤

    任期内工作日考勤为10分,每缺一次扣0.2分,任期内上课查岗10分,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4、绩(1)、教学效果(近两年)

    ①在中心校质量检测中,从最低名次计1分,依次逐加0.5分。②在市教育局组织的质量检测中,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6分。(以上获奖只论等次不计获奖学生数)

    ③在中心校举行的质量监测中,学校总评第一的,校长计10分,教导主任加5分,以下递减1分,在市教育局举行的质量监测中,学校总评获得第一名的校长计20分,教导主任计10分,以下递减2分。

    (2)教育效果(近5年)

    ①参加中心校以上组织的各次活动中,镇级的计1分,市级计2分,市级计3分,省级计5分,国家级计5分。

    ②获得国家、省、市、县、镇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分别加20、15、10、5分。

    (3)教研效果 ①近五年在国家、省、市、县发表论文获得一等奖分别加10、8、6、2分。

    二、三等奖按同级一等奖分别递减0.2、0.4分。

    ②近五年在国家、省、市、县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或承担相应级别的课题研究任务且骨干成员有成果的分别加10、8、6分。

    5、支教

    经中心校批准同意到辖区小学支教的教师,每期计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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