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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法制10

    栏目:七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雾花翩跹 时间:2024-09-02 04:02:36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青少年法制10

    10、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六五”普法规划和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24〕12号),进一步提升全区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现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对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对于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以及推动全社会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各级教育行政、司法行政、综治、共青团组织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在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水平。

    二、把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要围绕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作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根本目标,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和法制教育规律,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积极开拓第二课堂,深入开展“法治进学校”活动,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与青少年学生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推进法治新疆、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

    (二)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大中小学法制教育全过程。小学阶段要重点开展法律启蒙教育,让学生初步了解宪法、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具备自我保护意识,初步掌握自我保护方法,初步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初中阶段要让学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基本知识,了解法治精神,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习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内容,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提高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能力。高中阶段要让学生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懂得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知道法律的作用,了解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主要法律以及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批准的重要国际公约。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使学生了解现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三)要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格局,统筹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方作用。要重视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家庭、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有不良行为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专门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矫治。要特别重视开展好未成年犯管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内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三、建立健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落实相关课程法制教育内容和要求。普通中小学要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按照国家、自治区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落实好《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新疆•民族团结》等课程中的法制教育内容和要求;中等职业学校要落实好《职业道德与法律》中的法制教育内容和要求,会同实习单位有针对性地做好实习学生的法制教育;高等学校要开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开设法律选修课和法治知识讲座。

    (二)深化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试点地、州、市要根据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试点工作指导,提高试点工作成效,做好试点工作成果的总结推广,并适时扩大试点学校范围,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其他地、州、市要结合实际,及时启动本地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试点工作,拓宽法制教育途径和载体,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三)推进法制教育课时、计划、教材、师资“四落实”。学校要保证法制教育时间,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和法制教育活动时间。学校通过思想品德和民族团结课程课堂教学、法制教育专题讲座、法治实践活动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时间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除国家、地方教材外,各中小学还可从《自治区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推荐的法制教育教材和“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普法资源库中选取法制教育内容和素材。鼓励各学校结合实际,编写法制教育校本教材。

    (四)深入开展专题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学校可利用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主题团(队)日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在民族团结、安全稳定、环境保护、禁毒、国防等专题教育中突出法制教育内容。要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各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讲座或法治实践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五)加强法制教育资源建设。鼓励和支持各地编写出版符合中小学学生认知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的法制教育课件、音像资料等法制教育教学资源,并积极创造条件免费提供给中小学校。依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鼓励各地开发网络教育课程,征集法制教育精品课件、视频,推进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生都能够接受到法制教育。

    (六)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根据实际,通过开展法制教育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法制论坛、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图片展览和建立法制教育橱窗、在校园网和校园广播中开设法制教育专栏等形式,结合学生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法律故事,宣讲法治理念、法律常识,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创新法治文化载体和形式,把传统媒体与手机、微博、QQ等新兴媒体紧密结合,不断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感染力。

    (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格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充分发挥家庭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巩固学校法制教育的成效。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以及网吧、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等青少年容易涉足的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不断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校外实践基地建设,打造具有地方区域特色、配套设施齐全、教育内容丰富的青少年法治实践场馆,为青少年提供直观、生动的法治实践场所。

    (八)加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在教师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各类教师培训中增加法制教育内容。加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队伍建设,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到学校开展法制辅导活动不少于1次。发挥律师、法学专家、法律志愿者的积极作用,为青少年法制教育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发挥各级关工委组织“五老”队伍作用,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各类帮教工作。依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建立健全青少年普法联络员队伍,实现普法资源共享、信息渠道畅通,不断提升指导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能力水平。

    四、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司法、综治、共青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法治进学校”牵头单位职责,完善并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成效;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检查和指导;各级综治部门要协助相关部门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各级共青团组织负责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与未成年人成长进步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一名校级领导主抓学生法制教育,明确学校法制教育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将法制教育落实到相应的岗位职责,纳入工作计划,纳入日常管理,纳入绩效考核。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支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支持法制教育基地、教育普法网站建设和教师法制培训、法制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青少年学生免费提供法制教育资源。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支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三)加强检查考核。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校法制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考核制度,将法律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把法制教育纳入依法治校工作指标体系,并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法制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对法制宣传教育相对滞后的学校,有关部门要予以督促和帮扶。

    11、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4-2024年)》和国家教育普法规划,整体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现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整体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法律素质是现代社会公民健康成长、参与社会、幸福生活的核心素质之一。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客观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

    国家实施普法规划以来,各地、各学校越来越重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广大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从总体上看,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仍然存在定位不够明确、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教育内容不够系统、保障条件不够有力等问题,直接影响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党的十八大关于立德树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对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司法行政、综治、共青团组织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放在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水平。

    二、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总体要求。法律意识需要从小启蒙,法律素质需要系统培养。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知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根本目标;要自觉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和法制教育规律,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课堂教学主渠道,积极开拓第二课堂,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统筹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方作用。

    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大中小学法制教育全过程。小学阶段要重点开展法律启蒙教育,让学生初步了解宪法、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了解未成年人权利的基本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具备自我保护的意识,初步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初步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权利义务观念。初中阶段要让学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基本知识,了解法治的精神,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学习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提高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的意识、能力。高中阶段要让学生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懂得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知道法律的功能、作用,了解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主要法律以及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批准的重要国际公约。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使学生了解现代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及民事、刑事、行政法律规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格局,充分发挥社会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要重视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家庭、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有不良行为学生开展法制教育。专门学校要适当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矫治。要特别重视开展好未成年犯管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劳教所、拘留所、看守所等特殊场所内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三、落实法制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普通中小学要落实好《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中等职业学校要落实好《职业道德与法律》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会同实习单位有针对性地做好实习学生的法制教育;高等学校要开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开设法律选修课和法治讲座。支持中小学在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中有针对性地渗透法制教育,在安全、环境保护、禁毒、国防等专题教育中突出法制教育内容。学校可利用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学校要保证法制教育时间,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和法制教育活动时间。

    四、加强法制教育资源建设。鼓励和支持地方编写出版符合中小学学生认知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的法制教育课件、音像资料等法制教育教学资源,并积极创造条件免费提供给中小学校。加快建设好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鼓励利用学校结构布局调整闲置的校舍场地,规划建设专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各地教育行政、司法行政、综治办、共青团等部门、组织之间要加强协作,推动各类法制教育基地免费对青少年学生开放,并不断增加和完善法治实践模拟内容,完善法制教育功能。

    五、增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鼓励学校组织模拟法庭、法制征文、法制绘画等活动。把情感、时尚、艺术元素引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当中,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介,提升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要创造条件,为学校组织学生参观各类国家机关、观摩执法、司法活动提供便利。让学生参与学校建章立制过程和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鼓励各地开发网络教育课程,征集法制教育精品课件、视频,推进远程教育,使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生都能够接受到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六、加强法制教育工作力量。积极探索在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中小学要聘用1-2名法制教育专任或兼任教师,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其他教师参与法制教育。暂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采取多校共同聘用法制课教师的方式。加强对校长和教师的法制培训,将法制教育内容纳入“国培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门的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班,在其他各类教师培训中增加法制教育内容。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进一步明确其职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法律志愿者、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本地高等学校法律院系教师和大学生、离退休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员的专长,为学校法制教育服务。

    七、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支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支持法制教育基地、教育普法网站建设和教师法制培训、法制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青少年学生免费提供法制教育资源。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支持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八、健全法制教育考核与督导制度。将法律素质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教育行政部门要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情况纳入依法治校工作指标体系,将学生法制教育作为对学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校法制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对滞后的学校,有关部门要予以督促和帮扶。

    九、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司法、综治、共青团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机制。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做好相关领域内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和完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主要领导负责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有一名校级领导主抓学生法制教育,明确学校法制教育带头人和业务骨干,将法制教育落实到相应的岗位职责,纳入工作计划,纳入日常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引导大众传媒切实承担起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把青少年学生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公益法制宣传活动。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工作重点,将国家教育普法规划和本意见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典型经验,及时报送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篇:青少年法制

    一是坚持理性教育和情感教育相结合。由于青少年正处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时期。其理性思维比较弱,所以要注重借助于形象思维的方法,通过举办文艺演出、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律知识水平,强化法律观念。通过组织撰写读后感和编辑《法制小报》,定期召开法制主题班会,举行升国旗仪工和重大节日庆祝及重要法规颁布周年纪念活动,组织旁听司法公审大会等,以生动、直观、形象的活动形式,使青少年从中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律熏陶。二是坚持学校教育与部门教育相结合。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必须坚持学校与社会同唱一台戏。学校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同时,还要定期邀请政法干警到学校举行法制讲座,要主动争取执法机关的配合,对侵犯学生权益、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进行及时查处;要大力向社会广泛宣传,争取人民群众教育的更大支持。

    三是坚持按章管理与依法治校相结合。首先,学校领导和老师要带头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典范,要求学生做到的,老师必须首先做到。其次,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再次,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常规管理的突破口,及时把学生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四,由政府带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实现社会齐抓共管,净化校园环境。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第三篇:浅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浅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安国市明官店学站 焦利

    青少年法制教育,关系到青少年个人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问题,也关系到我国科教兴国战略、依法治国方略的顺利实施问题,更是关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兴衰成败的大问题。如何做好这一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觉得应该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分析

    经过十多年的普法教育,对青少年教育活动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认识存在偏差。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学校、家庭等各个方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目前,一些部门领导、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对青少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的现象。特别是面临中考、高考的学生、学生家长、学校老师表现的更加突出,影响了青少年法制理念的树立和全面发展。

    (二)制度不够完善。在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面创造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并形成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但行之有效的制度并没有得到一体遵循,个别学校只讲在嘴上停留在文件里或将规定挂在墙上。学校法制教育还缺少统一、有效、完整、便于考核和操作的制度保障。

    (三)创新形式不够。对于在校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有一些生动形象、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如模拟法庭、征文比赛、法制文艺小节目、现身说法等,但这些活动范围有限,活动时间有限,还停留在传统的宣传形式上和方法上,缺少现代媒体技术和手段,缺乏长期性和有效性。学校采用的集中辅导讲座的形式,不分年级,不分对象,不分内容,缺乏针对性和趣味性,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二、当代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薄弱环节

    1、教育时间保障难。尽管我们提倡素质教育多年,但在现行的应试教育体制下不得不促使学校去追求升学率,刻意注重文化知识教育的局面依照未被打破,从小学、初中到高中,无论哪个时段,不仅仅是开设法制教育课的时间不足,更多的是法律知识教育时间被挤占。

    2、教育模式改变难。青少年容易受到色情、暴力、赌博、愚昧迷信的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的腐蚀,是因为他们的思想和心理素质尚未完全成熟,判断是非真伪的能力还不够强;之所以迷恋网吧等娱乐场所,是因为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顺应了这一特殊群体的心理特征,满足了青少年的娱乐性、趣味性和好奇心。而我们的法制教育依然停留在传统的理论教育模式上,用枯燥无味的禁止性语言去教育,缺乏趣味性,很难提高学生的学法兴趣和收到良好的效果。、教育主体履职难。家庭、社会、学校都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体,但从履行教育职责上讲,还没有形成整体联动的机制,学校在抓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还算是最尽职的,而家庭、社会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就不容乐观了,许多家长自己根本就没掌握多少法律知识,怎么可能去给孩子们传授法律知识。社会层面上除了公、检、法、司、政法委等普法部门还在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外,根本很少有人去关心这个问题。在这样环境下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如何树立?法律素质又能增强到哪里去。

    三、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

    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传统的工作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要求,我们必须从教育对象的实际出发,采取生动活泼、青少年易于接受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1、顺应时代要求、落实“德治”方案。重视道德教化是推行德治的基本方法,道德教化任务历史的落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身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当今中国,教育的普及率没有哪一个时代可以比拟,学校自然成为公民道德教化的主要渠道,努力营建以德治校的强势氛围,把“道德高尚、人格健全”确定为该校人才培养的主导目标,着力塑造青少年的社会公德意识,让诚实守信、礼貌待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遵纪守信、维护秩序等社会公德深入人心。

    2、立足育人本位、挖掘教育资源。一是聘请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由各教育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采取定期培训、进修等形式,对教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使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水平,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利用班团会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治安管理处罚案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二是充分利用广播、影视、橱窗、板报等静态阵地,广泛宣传,充实教育内容,形成了强大的法制教育氛围。采取辩论赛、论文竞赛等动态形式激发青少年思考、升化,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内

    外结合,综合梳理,树立一批模范守纪的学生标兵,加强了正面引导。三是高度重视青少年校外教育基地和活动阵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传统的法制教育工作往往只注重“你听我讲”、作报告、开大会等单调枯燥的灌输方法。这种方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它不能针对青少年的思想实际开展有的放矢的教育和开导工作。我们可以利用思考题、讨论会等形式对身边的案例进行讨论,活跃他们的思维,触动他们的神经,形成良好的互动效果,实现法制教育的目的。还可以通过开展一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来锻炼、引导学生,如摸拟法庭、法制文艺演出等,从而教育、警示学生,培养学生积极向上、遵纪守法的高尚道德品质。

    第四篇: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然而,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今世界各国青少年的犯罪初始年龄都呈下降趋势,与70年代相比,进入90年代后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提前了2-3岁。在呈低龄化的同时,也在向团伙化、暴力化、科技化和成人化方面发展。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预防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前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我们的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一生中的重要阶段,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培养和造就新一代接班人的重要内容,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是今后一切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必备的素质。不懂得必要的法律知识,不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就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就不能称之为合格的人才。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持续增加,犯罪低龄化现象严重,在整个社会违法犯罪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青少年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都是因为他们从小没有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养成了一些坏习气。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下一代人健康成长,是事关青少年前途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事,是我们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远方针

    青少年在全市人口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尤其是在校学生总是处于连续流动状态,每年有新的学生入学,有老的学生毕业。借用一句话叫着“铁打的营盘,流水的生”。九十年代成长起来的青少年都要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这就是说,中、小学校的法制教育抓好了,就相当于对今后成长起来的公民普遍地进行了基本的法制教育,就会使公民的法制教育真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对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基于此因,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从“二五”普法开始,便将青少年列为重点对象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年来,我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的职能作用,尤其是在“四.五”普法期间,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意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五.五”普法期间,要进一步按照规划的要求,始终坚持把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普遍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并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同时,还充分利用主题班队会、夏令营、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知识竞赛、征文比赛、“带法回家”、“小手牵大手,我与父母同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学法兴趣,增强法制教育的效果。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相结合三位一体工作的新路子,努力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利用送法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市还层层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律咨询中心、法律援助站等机构。全市共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96个(国家级5个,省级41个,市级50个),各中、小学校共配备了526名法制副校长。

    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受到内在不良心理因素和外在不良因素影响的结果。就目前情况而言,由于青少年身心发育的超前,社会不良影响的扩大,法制教育的落后,致使一些青少年在错误的人生观、道德观、法纪观的支配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其内因是:违法犯罪青少年年龄一般在14—20岁,他们正处于少年期或刚进入青年初期,这是一个人生理和心理发展急剧变化的时期,也是童年向成年过渡时期。他们虽然在生理上、心理上发育很快,但还未成熟,处在半幼稚半成熟,半儿童半成人状态,充满着独立性和依赖性、成熟性和幼稚性错综复杂的矛盾。这时的青少年主要心理特征是:物质欲望增多与未独立的经济地位的矛盾;独立自主要求与依附关系的矛盾;性欲与法律、道德的矛盾;活动能量大与认识水平低的矛盾;现实与未来的矛盾。对于自我意识不健康的青少年,他们在社会上各种腐朽思想和旧习惯势力的不断影响和毒害下,由于得不到良好的教育、疏导和矫正,以致在无政府主义的自由观、低级下流的乐趣观、亡命称霸的英雄观、哥们义气的友谊观支配下,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大量社会信息面前,容易受外界的诱因直接引起的欲望所驱使,强烈追求私欲而产生不计后果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外因是:环境的不良影响和教育的不力

    。一是社会性问题,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式下,一些腐朽思想和没落的生活方式,对青少年有着不良的影响;影视上低级趣味的东西成为毒害青少年的精神污染品,诱惑青少年下水;各种色情、淫秽、暴力的书籍侵蚀着意志薄弱的青少年;社会团伙的诱骗、教唆、威胁对后进学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诱惑力和腐蚀性。二是家庭教育问题,家庭是孩子认识人际关系的第一个学校,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形成起着特殊的作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基础和必要的补充。一个人在个性还没有定型时,最容易受家庭环境的影响。目前单亲家庭、粗暴教育、放任不管等最容易使孩子被坏人引诱走上犯罪道路;三是学校教育问题,学校教育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目前学校工作中也还存在着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法制教育不力等现象,只有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的势头。现实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就是“法盲”犯罪。他们头脑中的法律知识几乎空白,由于对法律的无知,胆大妄为,走上犯罪道路后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已是后悔莫及。因此,建立起完善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

    三、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在“五五”普法工作中,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管和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研究、探讨如何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不能就宣传而宣传。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意识的形成。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不是天生的、自发的,而是在家庭和社会中伴随年龄结构的变化,经外部的教育和内在的体验逐步形成的。任何一个青少年个体都不是完美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就是这个道理。青少年有可塑性大,求知欲高,识别力低的特点。不论从生理、心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法律意识、道德情操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青少年特别是法律意识的形成,重要的是把自己置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自觉地以法律规范为准绳辨别是非、选择行动,只有自觉地接受法制教育和实践才能最终实现。

    2、文化素质的提高。文化素质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中的作用不可低估。不能绝对地认为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就不会犯罪,但没有受过良好教育,与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群对比,前者犯罪的比例一般来说大于后者。文化素质的提高,同时是道德认识的提高,是非标准认识同样在提高,因而,知识水平提高,犯罪率相对比较低,这是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有人对青少年犯罪情况作过调查分析,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的犯罪比例大大高于大学文化程度的犯罪比例。

    3、健康情趣的培养。生理机能同犯罪的联系,是一个客观的现实。前苏联犯罪学家拉卡斯认为,“大多数青年犯罪具有消遣和肉体上的自我满足的倾向”,“青年犯罪的主要兴趣都跟消遣和肉体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生理需要就有什么样的犯罪。预防的手段可以通过社会和文化的途径,通过积极向上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文艺、诗歌、艺术欣赏、体育、摄影、社交、郊游等活动,从活动中陶冶青少年的高尚情操,使其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避免因为意识的恶性变质而产生犯罪。

    4、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的养成。青少年,特别是初中阶段的少年,世界观、道德观正处在逐步形成阶段,处于人生观形成的十字路口,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比较肤浅,但又往往自以为是,老子天下第一,这也看不惯,那也不是。教育与引导,对该时期青少年而言,尤其重要。

    5、社会、学校、家庭的综合治理。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教师。家教与家风对孩子的心理及其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离婚率直线上升。家庭结构发生质的变化,残缺的家庭环境,造成孩子成长的环境先天不良,缺乏父爱和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因。某少管所的少年犯中,单亲家庭的占了1/3。某省破获了一个少年盗窃团伙,13人中有12个来自单亲家庭。

    即使家庭结构健全,教育方法不当,也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特点:“溺爱型”的家庭教育往往使孩子养成好逸恶老、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就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高压型”的家庭奉行棍棒政策,在这种家教下,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极大性。“放任型”的家庭教育,对孩子不管不教,孩子的性格孤僻冷漠,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的引诱就容易走上邪路。

    此外,社会大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随着改革开放,国门打开,新的知识、新的科技、新的管理被引进的同时,西方腐朽的生活方式、精神垃圾、丑恶现象乘虚而入。当今社会黄、赌、毒泛滥,严重侵害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暴力、色情、打打杀杀的镜头充斥屏幕和市场。

    因此,加强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实行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是防止青少年犯罪的根本途径和方法.

    第五篇: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

    青少年法制安全教育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特点有:①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②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目前,违法犯罪青少年多数是辍学生、失学生,以及一些盲目外出务工的青年农民等。他们大多闲散在社会,无所事事,极易发生违法犯罪行为。③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2%。④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或吸毒,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方面等客观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生理、心理方面的主观因素;从主观上看青少年正是长身体、长知识,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在这个时期,他们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敏感好奇,富于想象,喜欢模仿,但辨别能力差,以致在追求新奇刺激面前,极易受不良影响而导致违法犯罪;从客观方面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学校、家庭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家庭教育的失误,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社会上各种不良或腐败风气的影响等,都会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面对当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纪律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的现状,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务之急。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抓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广泛开展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思想,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和手段,也是贯穿始终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开展了以“二法一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在学校、在社区、在农村广泛开展“两法一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营造氛围;二是充分争取社会支持,依靠宣传、司法、教育、新闻等各职能部门,设计有效活动载体、用事实来说话、用活动来宣传、实现全方位宣传教育效果;三是设计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通过开辟法律专栏,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座谈会、法律宣传咨询、征文、演讲等系列活动,增强青少年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全社会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不断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和基地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者队伍和一个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是青少年教育

    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中聘请法制副校长的通知》,把在公安、法院、司法局工作的有一定法制教育经验、思想品德优秀的中层干部中的业务骨干聘请为法制副校长,并发给统一的聘请书,就象我就是我们峭岐中学的法制副校长,今天在此为大家讲课。并在学生中开展法制知识竞赛和与法律有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并且有责任配合学校、家庭发现和帮教有问题的学生,治理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教职工员和中小学生合法 权益等。二是建立了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使青少年法制教育真正落到实处,避免了轰轰烈烈走过场、热热闹闹拉形式的错误现象,从而保障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顺利进行。

    (三)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大型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以营造青少年维权氛围。通过活动推动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深化。公安局联同工商、文化部门集中时间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文化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进行了专项整治,为学生成长营造了一个良好环境等。法制教育——迫在眉睫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增多,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前不久,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剧本《法庭内处》,故事内容曲折,感人至深,发人深省。一位十四岁少年因家中贫困被迫缀学,整天闲在家中无所事事,渐渐地就染上了赌的恶习,最后为了还赌债,竟失手杀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看了这部影剧,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啊,现在青少年犯罪记录高得吓人,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伟大的祖国日益繁荣,航天载人飞船刚刚飞入太空,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怎么不让人忧心如焚呢?在我的身边也发生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一位堂哥刚满十六岁,学习成绩很不错,但一批毒贩子却盯上了他,假装和他接近,逼他吃海洛因,结果害他染上了毒瘾,从此再也没有心思去读书了,犯瘾时,他要用钱去毒贩那儿买毒品,渐渐地一发不可拾。钱始终会用完,于是他向父亲要钱,父亲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所以每次都给他。慢慢地父亲开始怀疑,直至最后不给他钱,他只好一直欠着毒贩的钱,有一次,毒贩对他说:没钱别担心,你如果愿意,我帮你。于是毒贩让他看准名牌轿车就和兄弟们一起抢它一把,这样就不用他还钱,还给他海洛因,被逼无奈,他趁四周无人,和毒贩们进行抢劫,没料当场就给警察逮住了,抓进了少教所,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学校在这方面狠抓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同学们开座谈会,每星期上一节法律课,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习出一些专题手抄报,写有奖征文,开展主题班会;学校广播也向大家介绍法律知识;老师也带我们去参观了监狱。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都要以法为重。邓小平爷爷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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