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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个人抵押借款合同(20篇)

    栏目:九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雪域冰心 时间:2024-06-27 07:08:33 下载.docx文档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借款合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元整(¥ 元)。上述借款项用于 。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自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 种方式:

    1、 现金交付;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2、 银行转帐;

    3、 其它方式: 。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年息为 ,折合月息为 ,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计息,但不计算复利。如遇国家对利息作政策调整,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

    1、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执行,不作调整;

    2、对本合同约定的利息作调整,调整的标准为: 。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还款方式采用下述第种还款方式:

    1、一次性还款方式;

    2、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每月还款 元整;

    3、其他方式: 。

    第五条 甲方以位于: 市 区 街小区 号楼 单元 门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所生孳息(包括质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和甲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以及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和物、混合物、加工物等。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第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运输、鉴定、保险、登记、保管等事宜必须经乙方确认,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由甲方占有的,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保持抵押财产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的行为不得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该行为。若该行为已造成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则甲方应在十五天内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甲方不予恢复且未按要求提供担保的,乙方可以折价、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提前清偿债务或转为保证金担保。

    第十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优先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或转为保证金担保。

    第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处分抵押财产并实现抵押权:

    (1)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含提前到期)债务或履约能力出现风险的;

    (2)甲方的经营状况和/或财务状况恶化、或借贷高利贷尚未清偿、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3)甲方被宣告破产、停业、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解散(甲方为自然人的,还包括甲方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或因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财产等导致履约能力可能出现风险的);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纠纷,或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情形;

    (5)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6)抵押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或其他强制措施或依法被监管的;

    (7)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七条的约定或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况;若发生上述各项情况的,将被视为本担保出现风险。

    第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含提前到期)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清偿本合同约定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被担保债务或发生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乙方有权以法律允许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四条 乙方依法行使抵押权所得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支付行使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所产生的公证、评估、拍卖等全部费用;

    (2)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所发生的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借款本金、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十五条 甲方的债务到期(含提前到期)无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权将该未履行部分债务转入甲方的逾期贷款户,并按照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甲方仍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乙方与甲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条款(包括变更还款方式、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对变更后的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公证、评估、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陈述并保证: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抵(质)押权、出租等情况如下,且本合同签订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或权利,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向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时,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的,由甲方及共有权人签章)。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需签署四份或四份以上,每份均被视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二份,登记机关一份,公证机关(若有)一份。

    第二十二条 其他约定

    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二、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甲方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三、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债务人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二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据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乙方经营活动的周转资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借款利率: 。

    第四条 借款期限: 。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果乙方逾期支付借款利息以及本金,则继续计息的同时,乙方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逾期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抵押权人必须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 本合同的全部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 坐落在 的房屋登记在抵押人的名下,现抵押人同意以该房屋的全部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抵押担保。

    第九条 抵押人保证上述房屋目前没有对外出租。上述房屋的第一顺序抵押权人为本借款合同的借款人 。该抵押房屋首先全额保障第一顺序抵押权人的债权。

    第十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三条 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房屋产权证书、《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等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六条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乙方、丙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甲方向乙方、丙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甲方按照下列通讯地址和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视为甲方已经向乙方、丙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权人执两份;借款人、抵押人各执壹份;公证机关壹份。

    甲方(抵押权人)(签章): 电话

    乙方(借 款 人)(签章): 电话

    丙方(抵 押 人)(签章): 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三

    甲方(出借方、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1、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

    借款用途:用于家庭生活理财。

    借款利率:按每年20%计算,如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则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二、抵押条款

    1、借款人以下房产作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产权证号码: 。

    房屋地址: 。

    房屋面积: ;房产价格: ;

    房屋所有权人: 。

    2、借款人于本借款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手续。

    3、借款人应保证该抵押之房产无第三人主张权利。

    4、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5、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不限于法庭诉讼费、律师费等)

    6、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7、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8、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9、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中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如借款人违约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两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四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债务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的偿还:

    1、还款方式的选择:【 】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 】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本金和利息。

    2、乙方在清偿借款后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

    3、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千分之三。

    第四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评估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将其名下的位于 的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面积: 平方米,房产价值/剩余价值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 元人民币。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七条 本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

    第十条 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 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五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利率:

    第四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抵押物为,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五条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九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七

    借入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方为了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业进一步得到发展,需要_________美元的流动资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美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美元_________元(大写:美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甲方实际需要分期贷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以美元币支付借款;

    2.以电汇方式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内,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提款通知后三日内,将美金_________元,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4.本笔借款的提款期为本协议生效后一年。

    三、利息

    1.利息利率:年利率_________%;

    2.根据汇率变化,允许利率有_________%的浮动,具体由双方当时协商;

    3.利息本金:按实际借款金额;

    4.利息日期:按实际借入天数计算;

    5.还息时间:以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每月计利息一次,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四、借款期限

    1.偿还期:_________年;

    2.甲方视为经济情况,亦可以提前偿还借款;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全部本息于_________年内偿还;

    4.甲方在同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清偿权。

    五、抵押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全部产权房及_________全部产权房,共计_________平方米作为抵押,甲、乙双方依法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2.甲方按时偿还所借的本息,甲、乙双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六、违约责任

    2.甲方如延期偿还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则要支付双倍利息;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友好的协商;

    2.如发生纠纷,由______________委员会通过_____方式解决;

    3.本合同自签署后,经外汇管理局登记后生效,本合同项下还本付息,事先经外汇管理局批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呈外管局存按_________份,律师楼存证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八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订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 借款的内容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利息:按照月利率____%,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返还借款,将要多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的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由乙方保管。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抵押车辆。

    第八条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九

    借入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方为了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业进一步得到发展,需要_________美元的流动资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__美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美元_________元(大写:美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甲方实际需要分期贷入。

    二、支付方式

    1.乙方以美元币支付借款;

    2.以电汇方式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内,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提款通知后三日内,将美金_________元,汇入甲方提供的中国境内的美元帐号;

    4.本笔借款的提款期为本协议生效后一年。

    三、利息

    1.利息利率:年利率_________%;

    2.根据汇率变化,允许利率有_________%的浮动,具体由双方当时协商;

    3.利息本金:按实际借款金额;

    4.利息日期:按实际借入天数计算;

    5.还息时间:以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每月计利息一次,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四、借款期限

    1.偿还期:_________年;

    2.甲方视为经济情况,亦可以提前偿还借款;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全部本息于_________年内偿还;

    4.甲方在同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清偿权。

    五、抵押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_________全部产权房及_________全部产权房,共计_________平方米作为抵押,甲、乙双方依法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2.甲方按时偿还所借的本息,甲、乙双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延期支付借款,要支付延期时间按上述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2.甲方如延期偿还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则要支付双倍利息;

    3.如甲方不能偿还上述债务,该抵押房乙方拍卖时,应优先偿还乙方的债务,不足部分仍由甲方偿还。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友好的协商;

    2.如发生纠纷,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3.本合同自签署后,经外汇管理局登记后生效,本合同项下还本付息,事先经外汇管理局批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呈外管局存按_________份,律师楼存证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十

    借款人: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

    胯款人因 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共 ,实际贷款日与上述记载贷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机关允许领取他项权利证书两日内,贷款人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并向借款人全额发放贷款,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为 )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______个月为一期,共分______期,每期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提前还款:____________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 利息,即 :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3、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一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人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闪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6、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经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10、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况。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拥有

    并有处分权的位于 、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建成年代 、产权证字号为 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做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条抵押房产价值采用第 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 元,抵押率为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若贷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如被保险房产在投保期内出现理赔之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十八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九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抵押物所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抵押等担保。

    第二十条权利限制:

    1、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

    2、在抵押期间,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以拆迁房作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应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新抵押物的价值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原抵押物价值与借款的差额。

    第二十二条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三条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借贷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各缔约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门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发生如下情况,应在五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按合同预留地址通知其他缔约人,否则视为违约并不得以此为抗辩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发生足以影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个人名称、公司法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不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贷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直至全部贷款本金发放完毕并协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记解除本合同为止,且承担由此给借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贷款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应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且承担由此给抵押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1)拒绝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

    (2)因他项权证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难以办理抵押注销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书面通知将上述他项权证转让、转借的;

    (4)因贷款人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的;

    (5)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抵押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还本,每口按未支付贷款本息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息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偿还约定本息,并承担因此给贷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约定履行通知义务,视为违约,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费用负担范围:因订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实现债权司能产生的

    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缔约人同意:如违反本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缔约人同意:在抵押担保期间,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又未能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履行协议,贷款人有权按下列办法优先受偿处理该抵押房屋:

    1、贷款人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请债权并申请强制执行以处分抵押物变现受偿,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抵押人应配合贷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续。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缔约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五条声明: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确,无异议、无疑义。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胯款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约于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十一

    贷款人(质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借款人(出质人): (以下简称“乙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动产质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质押标的(见附件

    1)质押物名称:质押物品种、型号:质押物数量:暂估价值: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的时间: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的地点:

    第二条 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动产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 借款金额(当金)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四条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给付。

    第五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____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 质押动产的交付与登记

    1、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仓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依法应当办理质押权设立登记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

    第七条 放款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质押动产已交付甲方占有,甲方已取得仓单或相关凭证。

    3、已办妥质押权设立登记手续,甲方已收到相关文件。

    4、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5、乙方已付清仓储保管费、公证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第八条 质押动产的权利限制

    1、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质押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提取、转让、赠与、出借、抵偿债务、分割等)或做出对甲方不利的任何改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确需转让质押动产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出库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质押动产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质押期间,质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质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质押期间如质押财产价值显着减少(质押动产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评估价值的80%或更低)的,或

    第三方就质物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

    第三方就质物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质押动产上另行设定质押权、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动产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第九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质押的动产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乙双方在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质押动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质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质押、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动产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动产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

    第三方签订质押动产转让合同等)。

    3、及时交纳质押期间动产的仓储及保管费用。

    第十条 质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当票(包括续当凭证)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质物毁损、灭失、价值下降,或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质物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或质物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情况;(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甲方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质物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质物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质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____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

    3、如仓储合同约定的质物仓储期限届满,则乙方应于期限届满前向仓储人交纳下一期的仓储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宣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行使质押权。

    4、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质权。如甲方自行拍卖质物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3、质押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结清当金、息费、

    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____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乙方或丙方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丙方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日内办理质押动产返还及注销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附件1:质押动产清单附件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下无正文)甲方: 授权代表:乙方: 授权代表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十二

    抵押权代理人:抵 押 人: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总则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于________年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

    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

    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 任何

    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 如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 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 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1

    1.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1

    2.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1

    3. 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第十四条根据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_____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分页阅读第1页:

    第一章总则第2页: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

    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 乙方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 与

    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败诉,以致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 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 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6. 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 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 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

    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权利和义务:

    1. 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39;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 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 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 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x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 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分页阅读第1页:

    第一章总则第2页: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十三

    贷款人(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地址:有效证件(照)及号码:居住地址:

    第一条:总则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 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抵押房地产座落(四至范围): (见附图)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具体数额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 万元整。借款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借款金额的____‰,按月收取综合服务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借款金额中先予扣除,扣除后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即为借款的实付金额。乙方如在借款期间提前归还款,甲方不退还综合服务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依照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综合服务费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内综合服务费后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借款到期后归还借款本息。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展期,届时双方另行签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展期时乙方应结清上期利息并支付续展期内综合服务费。借款期满____日内,乙方不办理展期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续,甲方有权对该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五条:登记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按照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

    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采取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抵押期间,乙方承诺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变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担。

    第十条:乙方保证及承诺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

    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需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愿意无条件地自找住房。乙方承诺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抵押房地产灭失,因灭失所得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借款期内,乙方必须缴纳有关部门对抵押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本合同抵押房地产一旦发生无法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偿还责任。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承诺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作出的承诺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十四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有处分权,无争议且不在拆迁范围内的房产作为抵押。抵押房产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地址,建筑面积。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产价值:(rmb大写),小写)。

    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rmb大写),rmb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十五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市(县)________区(镇)________路(街)________号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条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吸哪个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五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十六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请贷款。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______________,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三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人民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三个月,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4.贷款利率:货款利息按月息_._%计算。

    5.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支付乙方利息。贷款期限届满,甲方返还人民币________整给乙方,同时结清所有利息。贷款期限内,如乙方提前还清本金,利息自还款日的下一个月终止。届时合同终止。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期限:两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三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的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或使抵押物失去抵押作用的,应在__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丙方的义务

    1.丙方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甲方不能向乙方还贷款本息或因甲方违约而被乙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乙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贷款利率加收10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就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做出相应处理。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

    本息。

    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甲方每月_______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贷款利息。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________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银行及卡号:_________银行及卡号: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年__月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十七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债务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的偿还:

    1、还款方式的选择:【 】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 】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本金和利息。

    2、乙方在清偿借款后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

    3、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千分之三。

    第四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评估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乙方将其名下的位于 的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面积: 平方米,房产价值/剩余价值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 元人民币。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七条 本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

    第十条 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 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十八

    抵押人:====

    营业执照号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 传真:==========

    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合法处分权、并列入后附抵押物清单的财产为抵押权人的债权设立抵押担保。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

    第一条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

    抵押权人与榆林市凯爱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20--年陕中银靖短借字003号》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第二条 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三条 抵押物

    抵押物有关情况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四条 抵押登记

    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在本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条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权利凭证应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随时接受并有效配合抵押权人及其委派的机构和个人对抵押物进行的检查。

    抵押人应妥善保管、保养和维护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维修,抵押人应及时进行,并承担相应费用。

    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债权或向抵押权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六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债务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及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 孳息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八条 担保责任的发生

    如果债务人/被担保人在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抵押权人进行清偿,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规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被担保人依据该等合同规定应向抵押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被担保人提出的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抵押权人依据合同等规定向债务人/被担保人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

    第九条 抵押权行使期间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

    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抵押权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第十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抵押权人有权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主债权。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应偿付给抵押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

    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抵押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抵押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抵押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辩债权人。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主合同双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抵押人对于主合同项下已发生的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主合同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除涉及币种、利率、金额、期限或其他变更导致增加主债权金额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无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仍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在需征得抵押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或抵押人拒绝的,抵押人对增加部分的主债权金额不承担担保责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则抵押权行使期间仍为原定期间。

    抵押权人为债务人/被担保人开立信用证后,又相继与之叙做进口押汇融资或其他形式的后续融资,无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对这些融资仍以本合同承担连续的不间断的担保责任。抵押人应与抵押权人在进口押汇协议或其他后续融资协议签署日内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若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上存在其他抵押权人的,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上述变更不得对其产生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声明与承诺

    抵押人声明与承诺如下:

    1、抵押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人保证抵押物之上没有其他共有人,或者虽有共有人但抵押人已获所有共有人的书面许可。抵押人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前将该书面许可交抵押权人保存;

    3、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抵押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企业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

    抵押人为第三人且为公司的,抵押人提供该担保,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其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本合同项下担保未超过规定的限额。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抵押人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抵押人已经或将会取得设置本抵押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

    4、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5、抵押人未向抵押权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抵押物上存在着的任何担保物权;

    6、若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7、抵押物为在建工程的,抵押人承诺在该抵押物上不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如存在第三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人承诺使该第三人出具放弃优先受偿权的书面声明,并交抵押权人执管。

    第十三条 缔约过失

    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抵押人的其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由此使抵押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对抵押权人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

    2、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抵押权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分抵押物;

    3、发生本合同第六条所述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4、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5、抵押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规定;

    6、抵押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7、抵押人在与抵押权人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抵押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抵押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全部、部分调减、中止或终止对抵押人的授信额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业务申请;对于尚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4、宣布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贸易融资款项本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的其他合同;

    6、要求抵押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

    7、行使抵押权;

    8、抵押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条 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十六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抵押物清单;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

    1、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2、若抵押权人因业务需要须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履行本合同项下权利及义务,抵押人对此表示认可。抵押权人授权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3、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5、本合同中的标题和业务名称仅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对条款内容及当事方权利义务的解释。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与抵押权设立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但依法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则自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抵押权于合同生效之时设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及债务人/被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十九

    出借人(抵押权人、质押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格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下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自放款日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实际借款日以借据或转账凭证为准。

    第二条利率、费用

    1、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公证、评估、管理、律师等前期费用另行计算。

    2、计息方式为按月支付,到期付清本金和剩余利息。

    第三条借款用途:

    第四条提款方式

    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款;

    1、第一种,现金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写),此种方式以借款人出具的借据为准;

    2、第二种,转账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写),此种方式以出借人出具的转账凭证为准,此部分由借款人书写。

    第五条还款方式

    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还款方式:

    1、借款到期一次还款;

    2、分次还款。

    第六条合同各方承诺和确认

    1、借款人提供给出借人的资料真实、合法。

    2、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

    3、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帐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相关事项。

    4、借款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费、评估费、管理费、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

    5、借款人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改造、分让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6、借款人未经合同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企业章程和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外其财务状况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7、借款人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8、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七条转让

    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

    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借款人。

    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质押登记的,抵押人、出质人应予配合。

    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八条独立性

    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出借人未按约定日期出借借款,出借人按应出借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超过十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该合同下已经支出的评估、抵押、公证等费用由出借人全额弥补。

    2、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出借人如需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应提前10日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按实际用款期限支付利息,另出借人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收回借款的违约金。

    3、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除按约定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外,每日向出借人支付万分之五的罚息;逾期30以上的日加收____________元违约金,并按罚息利率支付代偿期间的利息同时出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处置抵押、担保物主张自己的权益。

    4、为促使借款人及时还款,本合同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限内借款人按时(提前)还款后全额退还,超出借款期限产生逾期的不予退还,该条款中的保证金与上述中违约金同时存在。

    5、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利息按照约定利率按实际用款日期结算(每月为/30天),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但该合同下已支出的管理、担保、评估、抵押、公证等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条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抵押权、质押权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设立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生效。

    本合同至借款人还清本金、利息、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之日终止。

    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须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必须办理登记),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才相应展期;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委托协议、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自然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自然人签字、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篇二十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账户,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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