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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举措,确保陪审员参审职能发挥

    栏目:十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逝水流年 时间:2024-06-23 09:48:53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创新举措,确保陪审员参审职能发挥

    创新举措,确保陪审员参审职能发挥

    作者:简建伟发布时间:2024-08-05 08:49:20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近年来,石峰法院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完善参审机制,拓展职能发挥,主要做法是:

    1、创新参审机制。在开庭前7日,以电脑随机抽取的形式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做到一案一选,杜绝“固定陪审”;建立人民陪审员参审时间档案,确定每一位人民陪审员每月适宜参审的时间,便于超前掌握、超前安排;规范人民陪审员预约流程,在对涉特殊专业知识如医疗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审理中,实行“先预约、后排期”,有效减少“工陪”矛盾,保证陪审员有充足时间查阅卷宗、了解案情。

    2、分组使用与定期轮换相结合。根据陪审员的个人实际情况和审判工作的需要,将陪审员分为专业组、保护妇女儿童组、刑事参审小组等不同组别,通过随机抽取参加审理不同类型的案件,由审判庭自行安排、通知和考勤,并对各组陪审人员实行季度轮换制。当抽取的人民陪审员与参审案件时间有冲突时,再行电脑抽取,依顺序递选,避免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的随意性,促进了参审机制的良性循环。

    3、建立陪审员信访接待制度。为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积极探索将人民陪审员职能拓展至信访接待,有效降低涉诉信访数。陪审员熟悉人情事理,其内在的一种亲和力容易消除来访人的不信任感,更易于消除信访人的抵触心理。2024年5月,我院从40名人民陪审员中挑选了10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陪审员参与信访接待700余人次。陪审员参与信访接待以来,协助化解各类信访案件33件。

    第二篇:创新举措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

    创新举措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

    ----仙阳镇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交流材料

    违法生育不能及时有效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已成为关系计生工作大局的一个难点问题。为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营造良好的计生工作环境,今年以来,仙阳镇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列为2024计生工作重点任务,积极筹划,通过采取“广宣传、勤摸底、联执法、严奖惩”等措施,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适应新形势,大胆开拓新思路,积极探索新机制,创新社会抚养费征收方法,强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广宣传。我镇充分LED电子屏、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横幅、利用宣传栏、宣传册、“村村通” 广播等各种宣传形式,加紧新形势下社会抚养费征收舆论宣传。我镇还打造殿基,选源两个村计生文化公园,营造严格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浓厚舆论氛围。大张旗鼓地宣传《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使群众了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和重要意义,让群众知晓当前政策,懂得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正是这种大范围,高知晓率的宣传,让我镇社会抚养费征收取得了较好成绩。按计生统计2024年10月1曰至今仙阳镇全镇共征收政策外多生育30例,其中补征往年14例,应征金额122万元,己征62.4万元,其中村级支部换届期间补征3人,补交金额2.6万元。

    二是勤摸底。仙阳镇一共有23个行政村,一个社区,一个林场。235个村民小组,共3.7771万人,育龄妇女8744人。

    镇计生办通过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及时了解全镇新生儿的医院出生、公安入户等信息,同时加强与民政、公安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新生儿户籍登记情况。自2024年10月份以来,我镇出生人口226人,(男105人,女121人)与去年同比减少64人,其中政策内221人,政策外5人,出生率5.99%,政策符合率97.79%,信息准确率95%以上。同时镇计生办以村为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进村入户,积极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全面清理工作,分做好应征对象台账登记。彻底清理和核查历年来全镇政策外多孩生育情况,并将核实情况登记造册,做到对违法生育户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在第一时间取得违反生育对象违法的事实依据,及时制作询问笔录和调查笔录。对全镇多生育没接受处理的对象摸清底细:

    1、摸清对象家庭住址成员,2、摸清家庭成员身体状况,3、摸清家庭住房状况,4、摸清劳动就业收入情况。

    三是联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调查取证难、征收到位难、强制执行难”。为破解这些难题,我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政府副县长、镇党委书记亲自抓,党委、政府对社会抚养费征收所需的人、财、物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不仅全年计生事业经费38万元投入到位,还将征收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的村、场、社区;由镇计划生育主管领导带领,从计生办及各村、场、社区抽调人员组成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大队。在政府工作人员安排紧张的情况下,专门安排了一名副主任专职负责行政执法的材料档案,法律文书及社会抚养费征收。要求各村、场、社区支部书记及专干积极配合,挨家挨户进入违法生育户家中,严格按照征收程序调查取证,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分析形势、讲明政策、督促违法生育户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为家庭困难的违法生育户制订了分期缴纳方案。针对违法生育户各人情况分批进行催缴;

    1、有缴纳能力主动上缴的按上最底标准征收,2、有缴纳能力不主动上缴的按高标准下达征收决定书进行催缴,3、再三催缴还不缴纳的确实没能力的我们尽量劝导分批缴纳,4、对有能力不愿缴纳的坚决法院执行。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程序办事,严格征收措施。同时按照“四结合四为主”的原则,即坚持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以说服教育为主;坚持依法执行与人文关怀相结合,以人文关怀为主;坚持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相结合,以行政部门为主,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进程。出台《仙阳镇诚信计生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在征地补偿、扶贫开发、农村危旧房改造、技术培训、子女入学、小额贴息贷款、就业创业等项政策方面,向诚信计生家庭优先优惠,惠及诚信计生家庭800多户。

    同时全镇坚持经常性征收与申请法院强制征收相结合。建立人口计生与纪检监察、公安、卫生、工商、法院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对具备一定的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违法生育户一律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我镇已对拒缴社会抚养费的对象移交县法院执行3例,执行金额6.8万元,目前还有6例已立案,正左调查取证,尚待征收。让拒缴社会抚养费的对象付出代价,受到惩戒。如对拒缴者,可实行“六限”:限制户口迁移,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交通出行、银行信贷;限制申请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和建房土地审批;限制企业注册和税务登记;限制买车、买房等商业按揭信贷;限制跨区域择校就读等。

    四是严奖惩。为进一步推进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仙阳镇将各村、场、社区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列入全年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立镇社会抚养费执行活动月领导小组,按照《浦城县关于实行村主干工作“一月一考评”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制定《仙阳镇2024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及《仙阳镇人民政府关于2024村计生社保协管员奖励管理办法》对村、场、社区主干,计生协管员依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位、奖优罚劣”的原则,进行“一月一考评”的绩效考核。并召开各村支书动员大会,把征收任务分解到人,强化责任。把各村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单独列入考核,作为年终计生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严格实行“月督查,季考核,季兑现,年总评”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的督促检查,努力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的督查督促机制。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没完成的村,镇党委书记亲自约谈,对季考核“倒三村”村支部书记上台作表态发言。对年终综合考评前六的村,镇党委、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金,被县卫计局列于黄牌预警的村,取消年终奖励。年终考评排名后进村(倒三名),倒

    二、倒三村作为“重点帮扶村”,倒一的村作为“单列管理村”,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并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倒一村”,村支部书记予以停职,连续两年考核“倒二村”村支部书记换届不予以提名,连续两年考核“倒三村”启动问责机制。对隐瞒、袒护、包庇违法生育人员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数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面取得取证渠道,以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

    此外,仙阳镇着力发展新型生育文化,转变群众生育观念,充分利用多媒体,搭建宣传平台,设立微信公众号,建立流动人口微信群、QQ群等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生殖健康、婚育文明、奖励扶助、优生优育、流动人口服务等宣传,并咨询计生相关业务。对违法生育对象早教育、早发现、早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生育行为,逐渐形成以德治育的社会氛围。

    第三篇:发挥成本监审职能 提升价格管理水平

    发挥成本监审职能

    提升价格管理水平农安县物价局

    近年来,我们农安县物价局全体监审干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充分发挥监审职能,将“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融入到成本监审的实际工作中,立足于服务民生,为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县成本监审工作的一些具体做法向大家做如下汇报,以便更好地交流。

    一、狠抓监审干部业务学习,夯实监审工作基础 我们在组建成本监审科时,就充分考虑了成本监审工作难度大,人员需要业务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等诸多因素,故此选聘了多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善于思考、勤于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组建了成本监审队伍。并要求监审干部考取与监审业务有关的专业职称,以此达到提高干部业务水平、更好地完成成本监审工作的目的。现我局成本监审科具有价格鉴证师、会计中级职称共三名,无需外聘完全满足了新时期成本监审工作的需要。

    在工作过程中,我们每年都选派监审干部参加省局成本队组织的成本监审培训班,并组织人员赴广东等地,向当地价格部门学习先进的成本监审工作经验。除此之外,我们每月都安排一周时间组织全体成本监审干部进行业务理论学习,同时要求每人撰写一篇关于成本监审的论文,将优秀的作品在我县 “农安政府信息网”刊登。近年,我们亦向省成本队报送了十余篇成本调查监审分析文章,皆被录用在“吉林省成本网”上。事实证明,我们毫不松懈地狠抓监审业务理论学习,打造了一支业务过硬的监审队伍,为成本监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做好水价成本监审取信于民,树立物价部门形象 今年上半年,我县供水公司原水水源发生变化(从新立城水库引水),现行水价难以补偿成本,主管县长指派我局尽快实施水价调整方案。由于我们每年都对供水公司水价成本定期进行审核测算,加之监审干部业务水平到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就核出了供水定价成本,并启动成本告知、监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形成了我县2024年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在我县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工作中,我们共剔除供水企业不合理水价成本783.6万元,并将其中不合理的跑冒滴漏、超前建设、加速折旧等费用,共归纳为十大类二十三小项。在水价调整听证会上,我们向听证代表们郑重声明以上费用未计入定价成本。另公布供水企业利用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所得的营业外收入67.3万元,已从定价总成本中予以扣除。听证会论证阶段,代表们都纷纷表示,虽然是拟调整水价,但通过物价局成本监审负责人对供水定价成本变化和定价成本构成合理性的阐述,从内心对调整水价予以理解,并给予支持。在本次水价调整工作过程中,我们做到了成本监审程序合法、定价成本透明,敢于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达到了取信于听证代表、取信于民众的目的。

    以前,供水企业一直依靠政府财政吃饭,未曾考虑节约成本、挖潜降耗。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后,这种现象亦有改变。在此次水价调整县长办公会上,我们汇报了水价定价成本的构成,详细说明了定价成本与企业财务成本之间差异,解释了超标准费用不能计入水价定价成本的原因。又从成本管理角度提出了供水企业如何增强管理降低企业不合理成本费用的建议。会后,县政府决定:以物价部门的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为依据,逐年减少对供水企业的补贴,严格控制不合理费用的支出。成本监审的介入加强了我县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增强了价格主管部门在我县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中的作用。这件事,也为我们在年末财政预算中申请到足额的成本监审经费奠定了基础。

    三、准确核定供热行业定价成本,增加事后成本审计 为了准确掌握供热成本的变化情况,从2024年下半年开始,我局成本监审科就实时监测我县供热用煤价格的变化情况。每年开展一次全县供热企业成本专项调查活动,核算出当年供热行业用煤、用水、用电和资产折旧等八项供热单项成本。在2024年的煤热价格联动中,由于我们供热成本监审工作准备充分,我们做到了成本监审核算准确、价格调整幅度适当、价格调整及时,保障了当年冬季供暖工作的顺利进行。解除了热用户供暖价格要大幅上涨的担忧。在2024开栓供暖之前,我们又对供热用煤价格等成本问题进行了调查和测算,解答了相关部门提出的“供热用煤成本下降”的疑问。并建议供热企业提前储备煤炭,避免煤炭等能源类价格的季节性上涨,造成不必要的价格矛盾。

    在历年供暖价格成本监审中我们发现,部分供暖企业经常恶意控制煤炭消耗、降低服务质量,致使终端用户室温不达标,侵害了热用户的利益。在调整供热价格时我们按标准核定了供热企业的煤耗、电耗等各单项消耗成本,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准确的依据,但我们也在积极地探索如何做好供热价格事后审计工作,维护群众合法用热权益。实践中,吉林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对供热煤价审核和加强热价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的下发使我们对供热企业的成本事后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我们随即指派监审科以监审报告为监督审核依据对我县内的十一家供热企业上一供暖的供热价格成本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对恶意控制煤炭消耗成本的农安县房产物业公司等三家供热企业做出了退回多收价款、取消财政供热补贴并罚款的决定。此项工作走出了我县成本监审机构供热价格事后成本审计的第一步。有效地约束了我县供热企业恶意减少供热煤耗支出的行为,维护了热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我县价格主管部门管理供热价格的能力。

    四、规范各类垄断企业成本,适时予以公开

    今年清明节后,舆论媒体将殡葬行业称为国内暴利行业之一。我局价格举报中心也接到群众的举报,反映我县公墓墓地价格偏高。经我局办公会决定指派成本监审科对我县公墓企业的墓地成本进行调查监审。核算出单位墓地成本后,与民政主管部门沟通下调了墓地价格,并在“农安信息网”公开了墓地成本。我们以公开其垄断成本的手段,制止了价格暴利,遏制了墓地企业漫天要价的行为。

    本着打击价格暴利、服务民生的理念。我局成本监审科还对我县电力企业垄断经营的电表、电表箱,供水公司出售的供水计量表和城市公交IC卡等价格明显虚高的垄断商品进行成本调查监审。以上商品我们形成成本监审结论后,企业也表示确实应该按照成本价格出售,不再给消费者增加负担。我县成本监审工作实施以来,逐步健全了我县垄断行业价格成本的约束机制,使我县的价格管理工作在社会中更有为、更有位,达到依法制价、执政为民的目的。

    总之,我们取得的成绩,是与省物价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如何做好下阶段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还须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的继续帮助。伴随着全省成本干部转编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成本监审条例》的即将出台,我们坚信成本监审在价格管理中的作用会越来越显著!

    第四篇:发挥司法职能创新社会管理

    发挥司法职能 创新社会管理(三组 夏群佩)2024-10-26 18:20:52|分类: 转变职能及创新社 |标签: |字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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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挥司法职能创新社会管理

    三组夏群佩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在正确分析判断形势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对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人民法院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关键在于能否选准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能定位和切入点。我认为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发挥司法纠纷解决功能

    人民法院通过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解决各类涉诉矛盾纠纷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恢复被破坏的社会秩序的过程,也是直接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通过法官运用其智慧、知识、经验、逻辑思维,将法律条文中所蕴含的一般的、抽象的正义,贯彻到一个个具体的案件裁判中去,使纸上的公正和正义变为现实的公正和正义,能够使社会公众真正地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从而相信法律上的公平正义可以实现,并由此逐渐形成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法治的信仰,从而自觉守法。其结果必然是社会秩序更加稳定,社会管理成本大大降低。

    二、发挥司法制裁引导功能

    法院通过具体案件的审判和执行,体现制裁违法犯罪行为和保护合法权益,达到对社会秩序和政治权威的维护。这也正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的核心。同时,司法行为带有较强的公意性、强制性和评判性,所以其更容易引导社会公众行为,确立社会价值取向。法律与道德,紧密相依,不可分离,共同促进社会价值的实现与发展。正是因为法律与道德的密不可分,赋予了司法行为应当正确引导社会道德价值取向的重任,并以此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三、发挥司法社会影响功能

    法院行使公共政策创制功能的方式,对于层级较低的法院来说,主要是从事法律和规则的执行活动,表现为通过宣布某一行为无效的消极否定方式来干预公共政策;而对于层级较高的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来说,其通过司法解释等方式来肯定某项社会政策,由于其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比较广,影响力也更大,司法影响社会政策通常在这个层次上发生。

    四、发挥司法职能延伸功能

    司法建议作为审判职能的延伸,是人民法院能动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通过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总结和发现可能危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风险、法律问题和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加强和改进工作,从源头上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

    社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在社会管理中都有自己独有的职责,各自发挥自己的独特作用。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适应着当代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必将有力地推动中国司法事业的建设、发展与实践。

    第五篇:发挥税收职能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发挥税收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规范和协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的活动。税务机关既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又是国家重要的社会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完善社会管理格局,优化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在努力承担社会管理职责上有新贡献

    税收具有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运行和收入分配的职能,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税务机关应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主动承担好社会管理职责。

    一是要坚持应收尽收,保障社会管理财力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各项事业的全面推进,国家必须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与改善民生、社会保障相关的支出将迅速增长,需要充裕的财政收入。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大力加强税收征管,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筹集更多的财政收入,为推进社会管理和实施民生工程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是坚持应惠尽惠,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以落实税收政策支持经济发展为己任,继续抓好各项税收调控措施和 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落实,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应惠尽惠,努力培植财源、涵养税源,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和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的明显加强。

    三是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税收法治环境。把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办税,作为税务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要认真执行税收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使税法能得到有效执行和普遍遵从。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治税收秩序,营造一个法治、公正、优质的税收环境。

    二、着力优化纳税服务体系,在主动融入社会管理大局中有新作为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践中,地税部门要从理念和行动上主动融入“服务型政府”的大系统中,结合构建税收征管新格局,建立新型的纳税服务新体系。

    一是创新服务机制,不断适应社会管理要求。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引导,从为纳税人提供职能性服务、权益性服务、程序性服务出发,对税收工作的各环节精细分工,明确工作职能和服务标准,制订一系列税前、税中、税后的全程性服务规范。完善配套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对整个纳税服务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全方位、阶段性的科学评价,奖优罚劣,从而达到推动纳税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目的。二是拓展服务内涵,不断提升社会满意度。要将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税收领域的各个角落,不断深化“一窗式”服务。要进一步推进信息管税,构建政府、社会信息共享体系,推广网上申报、电子缴税、机打发票等信息化服务,减轻纳税不必要的资料报送,有效落实“两个减负”。健全纳税人维权机制,落实接访、下访、回访、联系纳税人制度,畅通、规范纳税人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纳税人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化解征纳矛盾。

    三是加强信用管理,不断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将有纳税信用不良记录的纳税户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在发票领购等环节采取一定的控管措施。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工具,开展失信纳税人公告。要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供公众随时查询,接受全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税收信用的社会治理,建立税收信用破产惩罚与商业信用挂钩机制,使失信惩罚机制的作用全面渗透。

    三、不断创新税收管理方式,在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上有新突破

    税收征管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要把提高税务管理质量作为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税收管理方式、机制、手段,实现税收管理效能最大化。一是实施专业化管理。积极推行税源分类管理办法,按照纳税规模、行业、入库税种等标准,兼顾特定业务,对税源 进行科学分类,探索和把握管理规律,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建立大企业税收专业管理模式,制定中小企业税收专业管理办法,积极推行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提高税源专业化管理程度。二是推行一体化管理。大力推行税源一体化管理机制,明确界定税收征管各层级、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加强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联动,建立和完善各部门之间横向的综合协调机制和各层级之间纵向的任务分配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整体效能。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税收考核机制,坚持考核收入计划与考核收入管理并重,考核收入数量与考核收入质量并重。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加强涉税信息采集,严把征管基础数据采集关,强化信息资源的分析利用。充分利用综合征管系统在数据查询统计、收入分析预警、征管质量监控和报表生成等方面的功能优势,切实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加强税控设施应用管理,广泛宣传和开展发票有奖活动,加大对商家不开发票行为的查处力度,堵塞税源管理漏洞。

    四、不断完善内部行政管理,在保持税务系统和谐稳定上有新举措

    税务内部管理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分析研究影响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的主要因素,积极寻求创新和规范税务机关行政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公正透明地提拔使用干部,扩大干部交流面,让各个级别层次的干部在机关与基层、业务与政工岗位之间进行适当的轮换。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用事业激励人,用感情激励人,用环境激励人,为干部职工提供具有发展空间的环境以及施展才华的舞台,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要把作风建设同目标责任考核和评先选优相结合,以良好的作风助推税务机关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从风险应对入手,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税收执法体系、严密的税收内控机制和健全的法制保障体系,有效防范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执法责任考核,认真展开执法督察和执法监察工作,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

    三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高度重视信访举报案件的受理,对信访案件必须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该解决、能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说明原因,做出承诺,不能视而不见,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力,有效预防税务干部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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