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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生工作责任书

    栏目:七号文库 来源:网络 作者:紫陌红颜 时间:2024-09-26 12:54:00 下载.docx文档

    第一篇:计生工作责任书

    文章

    来源莲山

    课 件 w w w.5y K J.Co m 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24]22号)以及省、市有关意见、精神,进一步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特下达本《责任书》。

    一、主要职责与任务

    (一)坚持“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配合”原则,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人口计生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范化管理措施,保证当年人口计生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办证率、节育措施及时到位率均达到100%。按《福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时办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给予相关的优待和一次性发给不低于500元的奖励费。对违反人口计生政策的干部职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查处,处理到位率达到100%。严禁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出具虚假人口计生证明、仿造篡改人口计生有关数据。

    (二)检查督促在本单位临时用工实行计划生育有关措施。各单位在招聘临时工时要查验其是否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持有效证件者一律不予聘用。

    (三)落实人口计生挂钩联系责任制。各分管领导每月要到挂钩单位督导一次,参与单位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参与研究制定人口计生工作计划和整改措施,帮助基层解决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本部门(科室)的主要领导为责任人,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并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制度,落实保障。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结合本单位的职能作用和工作特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切实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到位,落实齐抓共管人口计生工作职责。

    (三)加强学习,深入宣传。经常组织本单位(科室)干部职工学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2次以上,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人口计生基础知识,努力形成良好的人口计生舆论氛围。

    三、检查考评

    管理处计生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对本单位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年终进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按照《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对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有关部门(科室)没有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的和单位人员违反生育政策后未及时处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责任书规定的职责不受单位(科室)领导人变动而影响,领导人变动时应进行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移交,对落实职责情况实行追踪奖惩。

    文章

    来源莲山

    课 件 w w w.5y K J.Co m 5

    第二篇:2024计生工作责任书

    独政发[2024] 号

    独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独店镇2024计划生育工作

    责任指标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委会:

    《独店镇2024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指标及考核办法》已经镇政府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二0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责任书通知抄报:县计生局

    抄送: 镇领导班子各成员存档(二)共印23份

    独店镇二○一一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见附表)

    二、考核对象:21村村班子、镇计生办全体干部。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采取平时督查和阶段统计汇总相结合,实行百分制得分考核,由镇计生办组织实施,年终考核结果提交镇班子会议审定后兑现奖罚。

    四、奖罚办法:

    1、全年总积分80分以上(含80分)者,评为一等奖,奖村班子现金300元,(其中村计生专干100元),奖包村专干现金100元;总积分在70-79.9分之间者评为二等奖,奖村班子现金200元(其中村计生专干80元),奖包村专干现金80元;总积分在60-69.9分之间的不奖不罚;总积分在60分以下的处罚村班子现金200元,包村专干现金50元;

    2、顺利通过省市督查考核的村,奖励村班子现金300元,通过市上阶段督查的村,奖村班子现金100元,通过县上半年或年终考核的村,奖村班子现金200元;

    3、在各级检查考核中,因平时工作不实、农户底子不清、证件不齐、申报有误等原因造成出生漏报、性别错报、育妇漏管、虚假节育、假二女结扎户、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错报漏报的实行“一票否决”,进入末位,视情节分别处罚包村专干100-300元,包片领导、包村干部50-100元,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100-300元,处罚抽中村村班子现金100-300元,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村支部书记在全镇两级干部会上做出检讨,在被市、县考核列入“重点管理乡镇”的,处罚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现金各300元,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各100元,包村专干200元,村班子500元。

    4、完不成二女户结扎任务的,每欠1例村支书、主任、镇村专干处罚400元,不破白的列入重点管理村,绩效工资全部扣除,每村和每名镇专干保证全年准确提供1条线索并顺利落实结扎手术,对完不成任务的分别处罚100元,超额完成的加奖100元。

    5、药具管理: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把药具发放管理纳入计划生育工作大局,同部署、同管理,认真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做到有制度、有人员、有记录、无过期、积压、浪费药品,对于药品管理发放不到位的村、视情节,处罚镇村药品管理员、村支书现金200元,对于管理到位的村奖励村支书、镇村药具管理员100元。

    第三篇:党风廉政计生工作责任书

    檀林镇中心学校

    2024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

    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教监[2024]10号)和县教育局《2024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的要求,为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巩固我镇“规范教育收费示范镇”创建成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落实经费保障责任。

    严格规范教育资金使用行为,及时、规范和足额发放各项惠农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以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套取教育经费和国家教育资助资金,确保教育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

    围绕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清理规范幼儿园、学前班收费行为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完善教育收费信访举报反馈通报、督察督办等工作机制,加大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规定在本辖区或本校全面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督查工作对落实中央政策,解决教育收费热点难点问题的推进作用。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强化督查问题整改,确保督查工作实效,着力构建教育收费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加大查处力度。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类教育收费违纪违法问题。对截留、挤占、挪用和套取教育经费和国家教育资助资金,擅自立项和超标准乱收费,以及通过收费牟利等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不仅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五、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未履行治理工作责任,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对教育收费违规违纪问题未有效制止、严肃处理,责任范围内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发生重大教育乱收费案件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六、加强宣传教育。

    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及时通报治理工作情况,大力推广规范收费先进经验和有效作法;开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依法收费的观念,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关心、理解和支持教育的社会氛围,形成良好的治理工作环境。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中心学校、各片(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镇中心学校校长(签字):

    片(校)长(签字):

    2024年3月20日

    檀林镇中心学校

    202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一、责任范围

    各片(校)长对本校及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以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一)工作责任方面

    1、根据教育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联系实际,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认真落实全年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

    2、督促本片(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抓好廉政档案建设,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责任网络。

    3、做好学生入学工作,搞好学校管理,狠抓教师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严禁乱办班,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负责本校或辖区学校的反腐倡廉工作,配合纪委监察室和有关部门排除办案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解决办案中的困难。

    5、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不断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将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热点工作及时公开。

    6、按时督促并参加本校和下属学校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学校后勤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纪律的制度,严禁设立“小金库”。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公开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检查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7、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加强学校廉洁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廉洁自律方面

    认真对待执行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自觉做到:

    1、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2、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4、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7、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二、责任追究

    1、凡有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应承担的领导责任的,应当追究责任: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校或者本辖区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5)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6)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7)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学校,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特别是重要领导责任人的责任;(8)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2、有上述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有上述所列情形,并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的,或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从重追究责任。

    4、有上述所列情形,并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及时如实报告并主动查处和纠正,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或认真整改,成效明显的,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中心学校、各片(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镇中心学校校长(签字):

    片(校)长(签字):

    2024年3月20日

    檀林镇中心学校

    202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加大教育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力度,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及评分标准

    (一)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30分)政策内孕妇要实行跟踪服务管理,怀孕三个月内要签订包保合同并及时按规定上报,确需做B超检查的,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包保合同签订率、孕情上报及时率、跟踪服务管理到位率、单位为政策外流引产对象及政策内孕妇B超对象出具证明手续符合率均达100%。

    二、强化“一检三查”工作,实现“两率”(妇检参检率和节育措施落实率)达标(20分)

    1、一孩妇女,因特殊情况二孩未扎的育龄妇女必须参加按省规定的每年1月、5月、9月三次集中的“一检三查”,参检率均达100%。

    2、夫妻不在同一单位的,男方必须提供本女方三次(当年1月、5月、9月)真实有效妇检证明,并建立档案,纳入本单位管理。

    3、强化长效节育措施。当年生育一孩妇女上环及时率达100%。当年生育二孩及以上妇女结扎及时率达100%。

    4、政策外怀孕的对象,应由计生专干陪同,并持人口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手续到指定的医院实行流引产手术。出具证明手续符合率和计生专干核查准确率分别达100%。

    二、严格执行奖惩政策(10分)

    1、当年生育一孩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达90%以上,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政策兑现率达100%。

    2、对当年和历年政策外生育的干部职工的党纪、政纪处分到位率达100%,对政策外生育单位的罚款及个人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100%。

    3、及时受理并查处计划生育信访案件,结案率达100%。

    四、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20分)

    1、进一步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加强对本单位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

    2、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档案(包括男教职工、挂靠户口人员、单位院内住户、流出流入人员)。

    3、强化各项管理制度。

    4、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1)完成上级下达的计生专干培训和计生报刊的征订任务。(2)有固定宣传专栏和标语,每学年办两期计生专栏。

    5、对育龄妇女实行信息化管理。表、卡、册、帐、单规范齐全,每月26日报送本月本单位育龄妇女怀孕情况、人口出生情况和节育情况;每学期初报一次已婚育龄妇女登记表;每三次按规定送验妇检证明;每学期初整理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卡。育龄妇女信息化建卡率、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报表及时率达100%。

    五、加强特殊人群管理(10分)

    1、对外出学习、因事因病休假人员一律落实“五个一”的管理(即签一份合同,找一个担保人,落实一种节育措施,办一个流动人口证,每年寄回一次全国通用的流动人口妇检证明单——其余两次必须回原单位参加面检)。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办证上报率达100%,流出重点对象有效联系率达100%。

    2、对聘用的临时工、门店业主、挂靠户口人员、单位院内住户一律坚持“三谁”原则(即“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合同签订率达100%,流入妇女登记查验上报率达100%。

    3、对评优评先及调动人员要严把计划生育关(即调出单位要出具真实的计生证明,接收单位要查看计划生育证明后方可是安排工作)。

    六、部门履职责任目标及评分标准。(10分)、、1、两所中学要遵循“适时、适度、适人”原则开设生理卫生教育课程,每学期举行一次以上的青春期知识讲座,要有课程安排、有教案、有活动记载、有考试卷。

    2、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机制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优惠优待政策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突出做好对独生子女、双女户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优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切实做好计生女孩中考优录工作,农村独生女孩高考优录加分工作。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中心学校、各片(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镇中心学校校长(签字):

    片(校)长(签字):

    2024年3月20日

    第四篇:计生责任书

    计划生育责任书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计生部门与部分兼职单位协调工作制度》以及《2024年**市卫生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为切实加强我院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医院与各相关科室签订2024年**市**医院计划生育责任书如下:

    一、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如下计划生育职责:

    (一)积极支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计生“四术”工作,在接收孕产妇时,必须查验其《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填写记录相关信息;对无《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进行产前检查、待产、生育的,必须1小时通知本医疗机构所在地计生部门;无《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急产孕妇,要在接生后24小时内将情况通知本医疗机构所在地计生部门。

    (二)对非法接生、搞假手术、假证明、假医学鉴定、擅自作胎儿性别鉴定、保胎结扎的医务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交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计生行政部门处理。

    (三)凡接收怀孕十三周以内要求终止妊娠的孕妇,必须凭镇(街)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政策外怀孕十四周以上,需做人工终止妊娠的对象(含未婚先孕)必须凭镇(街)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施术;政策内怀孕十四周以上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对象,必须凭县计生局出具的证明,方可施术;本省内流动人口,怀孕十四周以上需要做人工终止妊娠的,必须凭《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现居住地县计生局出具的证明,方可施术;外省流动人口(指夫妇双方户籍在外省)怀孕十四周以上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必须凭现居住地县计生局出具的证明,方可施术;紧急情况下的人 1 工终止妊娠,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并及时将孕妇的家庭住址等详细情况提供医疗保健机构所在地计生部门。

    (四)每月将孕检、接产、补办《出生证》和计生手术的准确信息提供给当地计生办。

    (五)协同当地计生部门做好计生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及技术 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与治疗工作,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须遵守《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计生“四术”对象因各种疾病原因暂不宜施行手术的,应做好耐心细致思想工作并及时通报当地计生部门。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

    二、乙方制订的有关规定要有利于计生工作的开展,不能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相抵触。

    三、乙方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完成本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如签订责任书的主任工作变动,新任主任自然成为履行责任书职责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和履行分工职责。

    四、甲方根据责任书对不履行职责、把关不严的科室或经办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检讨、通报批评、提醒注意、黄牌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科室主任给予一票否决,相关责任人考核不得评为称职或合格等次,扣发年终奖金。

    五、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科室主任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2O11年3月 日 2O11年3月 日

    第五篇:计生责任书

    二〇一一年年毕节信息工程学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目 标 管 理 责 任 书

    毕节信息工程学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职工 负责人(签名):(签名):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抓好我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完善以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为核心,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机制;确保单位与个人层层落实履行职责,根据户籍管理以现居地为主的原则,坚持“谁受益、谁管理,谁用工、谁负责,谁的地盘、谁清理”的“三谁”原则。同时也按照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计生办与单位职工个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计生办对全校各科室以及属于本科室管辖的学校用工人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

    二、对各科室人员、及管辖范围的流动人员的管理

    1、对各科室的每一个人的家庭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

    2、认真配合学校组织的已婚育龄女职工的妇检。(对男职工家属的妇检进行登记,并将结果反馈学校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3、新婚或再婚的育龄职工必须办理婚姻登记,生育时必须持证生育。

    4、职工一孩生后须在三个月内落实上环手术,二孩生后须在三个月内落实绝育手术。

    5、职工个人如租房给外来人员必须对外来租房户的计划生育管理负总责。

    6、对外来租房户落实而未落实避孕节育或绝育措施的应告知学校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督促其管理。

    三、责任考核与追究

    1、各每个职工的计划生育情况,由计生办负责考核。

    2、职工个人及租房户中有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计生办负责人不及时汇报配合学校解决的,采用一票否决。

    毕节信息工程学校计划生育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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